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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应物

唐诗三百首(精) 作者:(清)蘅塘退士(编选)编; 张忠纲 注


韦应物

韦应物(737—792?),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排行十九。出身名门望族,十五岁即以三卫郎为玄宗近侍。安史乱后,失职流落。代宗广德元年(763),为洛阳丞。德宗建中二年(781),擢尚书比部员外郎。三年,出为滁州刺史。贞元元年(785),任江州刺史,世称“韦江州”。三年,入朝为左司郎中,人称“韦左司”。四年,出为苏州刺史,故世称“韦苏州”。约贞元八年(792),卒于苏州。韦应物为中唐著名诗人,其诗众体兼擅,尤长于五言。白居易评曰:“韦苏州歌行,才丽之外,颇近兴讽;其五言诗,又高雅闲淡,自成一家之体。”(《与元九书》)韦诗题材广泛,而以山水田园诗最著。后人往往将他与王维、孟浩然、柳宗元并称为“王孟韦柳”,或与柳宗元并称“韦柳”,又将其与陶渊明并称“陶韦”。《四库全书总目》称其“五言古诗源出于陶,而熔化于三谢,故真而不朴,华而不绮”。刘熙载又将他与元结并提,认为“元、韦两家皆学陶”,而“韦苏州忧民之意如元道州”(《艺概•诗概》)。有《韦苏州集》(又称《韦江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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