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是一首军歌,“美用兵勤王也。秦地迫近西戎,修习战备,高上气力,故《秦风》有《车邻》《驷》《小戎》之篇及‘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之事。”(清·魏源《诗古微》)
军歌可以协调步伐、振作士气,素为善于用兵之道者所重视。现代史上的抗日战争、抗美援朝战争中,《义勇军进行曲》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军歌》所起的作用,非枪炮所能代替,听到军乐队奏起它们的曲子,战士就会热血沸腾,抱定今天就死在战场上的决心,去同敌人顽强拼搏。因此,对《无衣》这首最早的军歌,理当刮目相看。
“与子同袍”,通常的解释是“同穿一条战袍”,解释者甚至说,对于来自人民的战士,“无衣”未尝不是真实情况,遭到外族侵略的时候,流血牺牲都不怕,无衣又何在话下!其说虽振振有词,但并不符合事实。军队要有战斗力,着装不是一件小事,古装片和小人书中的古代军队的服装都是整齐的,这并非没有依据,只要看看秦始皇兵马俑的阵容就清楚了。
“岂曰无衣”在当时是一句熟语,《唐风》同名诗的开篇是:“岂曰无衣?七兮”,衣服都七件了,还说无衣,是为了从反面引起与衣服有关的话。所以“与子同袍”的翻译应是“同穿一样战袍”。这两句大是名言,后人称战友关系为“袍泽之谊”,本此。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国家要出兵了,快整好手中的刀枪,奔向民族斗争的战场。王在诗中是国家的代号,表现的是很强的国家民族意识,很强的责任感。它基于一个简单的事实:没有国哪有家,没有家哪有我,没有家哪有你。最后推出一个奇句:“与子同仇!”强调的是一个共同的目标,强调的是团结友爱,强调的是铁哥们儿。团结就是信心,就是力量,就是胜利的保证。
语言越是单纯明快,就越有力,越容易被迅速接受,越能立竿见影地产生效果,这正是军歌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