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常有的生活习惯
王岫先生介绍美国作家艾瑞克·拉森(Erik Larson)提出的“作家生活十个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他的意见很好,不过我还可以列举几个项目加以补充,不敢称为作家“必备的要素”,却的确是作家常有的生活习惯。
作家常常陷入冥想之中,冥想是一种必要,可惜很少有人论及。谈写作的人强调读书思考很重要,此话诚然。但冥想与思考有别,思考是理性的,逻辑的,是既有经验知识之延长,冥想则身外无物,体内无尘,是既有经验知识之超脱,个中滋味,写诗写小说的人大都亲自体尝。
冥思也不等于我们常说的想象,而近于《文心雕龙》所说的“神思”,思上着一“神”字,就有了灵气。当年翻译基督教《圣经》的人,主张用“神”来指称那位造物者,反对译为上帝,正是因为“上帝”一词的“人味”太重。我们的“灵感”,也就有人称为“天启”。
冥思正是一种“神游”。杜甫说,他的诗“篇终接混茫”,冥思可能就是进入这个混茫的境界。作家冥想时还没有作品,怎可说“篇终接混茫”呢?我的解释是,我们读书写作,已知文学中有那些东西,我们猜想文学之中一定“还”有我们不知道的东西,对创作者来说,那些东西不能用寻觅和思虑得来。冥想脱离一切“有”,忽然得到“前所未有”,惟有来自混茫,最后才可以归于混茫,创新和自成一家,皆由此而出。
除了冥想的习惯以外,作家还有对语言文字的敏感。语言文字是一种符号,代表意义,符号简单,意义繁复,符号有限,意义无穷。所谓敏感,就是领会了有形的符号背后那许多无形,从字典能够解释的那一部分之外、之上,得到许多字典没有解释、不能解释的部分。作家读前人的作品,听今人的谈吐,有时一字一句使他突然怔住了,他受到撞击了,他像被蜜蜂蜇了一下,有细微到难以觉察的东西进入他的语言系统,产生难以确实描述的反应。
一个作家,他会像蜜蜂一样采集这些敏感,产生对语文的狂恋热爱,不断发现她的内在美外在美,增进自己的表现能力。这种敏感也像传染病一样,通过作品,引起读者对语言文字的敏感,提高一国家一民族的语言水平。语文是越来越精巧越丰富了,想想看,今天的小说语言,比《红楼梦》、《水浒传》高明多矣,今天新译的西方古典文学,也比七十年前的旧译更使人受用。
艾瑞克·拉森主张“至少要有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或亲人,做你草稿的第一个读者,当你文稿的评论者,又能公正、恰当地指出你作品中的缺失”。容我引申其说,这位良友,应该就是报刊或出版社的编辑。谁有能力提出意见改进你的作品?应该是一位同行,哪位同行愿意你能写出更好的作品呢?恐怕只有编辑,他的职业使他可以和你共存共荣。如果你能找到这样一位编辑,你就要死心塌地,同舟共济,祈求上天保佑他的公司百年基业,千年繁荣。
作家应该经常关切他的编辑,引为终身良友。如果两个约会时间冲突,一个主人是县长,一个主人是主编,他应该舍县长而就主编。一件礼物合乎两个人的需要,一个是表兄,一个是主编,他应该送给主编。他有两本书要看,一本总统写的,一本主编写的,先看哪一本?你说。
一个持久写作的人,他也希望编辑要专业,要内行,要在岗位上持久工作,双方相辅相成。看五四运动以后的文学史,一个有成就的作家,背后都有一个编辑做他的知音,他的推手。蜉游不能成事,寿命太短,蝴蝶不能立业,兴趣太多。媒体培养专业的编辑,编辑带领有恒的作家,可能是今后文学复苏的一个条件。
本文所称作家,指“狭义的作家”,诗人小说家之类,此外文学写作尚有广阔的天地,本文不能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