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朱湘译诗研究的目的与内容
当代以色列文化批评家和翻译理论家伊文-佐哈(Even-Zohar 1978)提出“多元系统论”(Polysystem theory),从异质文学关系的角度分析了翻译文学在译入语文学多元系统内的地位,指出它占据中心位置的三种情况:一是当译入语文学处于发轫期;二是当译入语文学处于边缘或“弱势”阶段;三是当译入语文学处于危机或转型时期。[1]从翻译文学在20世纪上半叶中国文学发展史上的地位和意义看,这三种情况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翻译文学在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几经变化,时而占据主导地位,时而被排斥到时代文化的边缘,这些都与中国文学和文化的发展有着极大关系。[2]时代文学与文化的价值取向和内在需求,很大程度地影响着翻译文学的发展走势以及在中国多元文学系统中的地位。
就具体的文学类型(literary genre)如翻译诗歌来考察,其翻译特点与20世纪文学翻译的总体特征基本吻合。也就是说,它在中国多元文学系统中时而占据着中心位置,时而被拒斥到边缘,时而又重新回到主导地位,并与中国诗歌发展的命运紧密相连。以此理念来观照那位活跃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新格律派诗人兼翻译家朱湘,其诗歌翻译当处于佐哈所说的第一种情形,他的译诗所处文化背景正好为中国新诗发展史上的“青年”期。朱湘作为近现代中国首部西诗汉译集大成之作的推出者,在白话文学演进的初始阶段,曾刻意“用世界的眼光去介绍”西方诗歌,并在翻译文学与民族文学两极间开展过一系列协调工作。这些协调或称“中庸”的举措在汉语诗学体系重建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他为当时中国新格律体译诗规范的建设以及“中国诗学的复兴”做出了不朽贡献。就此开展的研究,理应构成当今汉语学界盛行的“文学反思”和“重写文学史”[3]活动中的重要一环。然而时至今日,无论在中国现代文学史还是翻译文学史中,都鲜有人对其译诗活动做过全面、系统的考察,也未曾出现任何一部有关朱湘译诗研究的专著,更不用说从翻译规范(translational norms)的角度着眼于形式层来关注这位诗人的翻译作品,这多少与时代文学和文化重建的呼声显得不相协调。
本研究试图运用现代翻译批评理论,以诗人朱湘为研究个案,讨论他的译诗活动和翻译成就。其目的有二:第一,运用现代西方描写翻译学思想,尝试在多元系统理论观照下,在历史的语境中根据翻译规范理论,将翻译文学这一相对独立的系统置于具体的文学坐标系内,对人称“中国的济慈”[4]的朱湘之译诗活动做历史重构和系统描述。第二,尝试运用翻译规范理论,根据主体诗学系统内既有的形式规范,以及译者所处时代业已形成的译诗规范,以翻译诗歌形式层为切入点,对朱湘现存的百余首译诗进行考察。也就是通过译入语的择取、译诗形体建构以及译诗语言音乐化效果这三方面的追求,审视他在翻译过程中遵循了何种翻译规范,或对既有翻译规范进行了怎样的改写或改进,以揭示其为当时中国新格律体译诗规范建立做出的贡献。
本课题试图解决两个主要问题:诗人曾经翻译了什么?他又是怎样翻译的?诗人曾经翻译了什么本不应成为一个重点考察的问题,它对于任何研究只是一个最基本的前期性文献工作,但对于朱湘的译诗研究却是一个特例。因为以往对朱湘的译诗研究一直存在许多盲点,历来就此展开的梳理工作还很不够,特别是他使用的源语(source languages)情况极为复杂,导致人们长期对他的译诗问题不敢问津。学界后来即便得出过一些结论,但这些结论也显得过于草率,又颇具误导性,长期以来又为中国新文学界所沿用,造成若干不良影响。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首先从文献学(bibliographical approach)的角度,通过朱湘的译诗、创作、书信,以及时人留下的评介文字、文艺思想文章和传记材料,对其译诗活动与翻译成就做一次全面、系统的描述。其次,立足于翻译诗歌这一本位,通过版本校勘和文本比照,对过去就朱湘译诗研究中留下的若干历史盲点进行探微,从意识形态和诗学观的角度讨论其译诗发表情况;在对诗人译诗使用的源语情况进行梳理的时候,如遇某些源语线索完全中断的情形,笔者则尝试采用现象学(phenomenological studies)研究常用的“悬搁”(suspending)和“加括号”(bracketing)的办法,对局部问题暂且存而不论。最后,再将朱湘的翻译活动置于主体文化范畴内,讨论其译诗的成构特色以及在新文化运动中发挥的作用,进而探讨它在主体文化系统内的地位。
关于诗人是怎样翻译的问题,在此将以描写翻译学的方法展开研究,并以翻译规范为讨论问题的依据,以翻译诗歌的形式层为切入点,将朱湘翻译的百余首译诗置于多元文化系统中,进行向心式文本观照(textual analysis)。其目的是体察他在翻译过程中遵循了什么翻译规范,或对既有翻译规范做出了何种改写或改进,进而考察他为当时中国新格律体译诗规范建立做出的贡献。本来诗歌是“形”(form)与“质”(matter)紧密统一的整体,[5]形式又常被视为诗歌赖以安身立命的基础,中国近现代白话新诗革命首先就是从形式革新入手的。由于诗歌与语言血肉相连,翻译又自语言间的转换始,因此笔者以朱湘译诗的形式层为切入点,从译入语的择取,到他利用目标语的形式特质,即视觉图像和听觉声音等,来充分实现他们那一类诗人标举诗歌“三美说”[6]中的“建筑美”和“音乐美”,进而考察译者是如何通过翻译诗歌来实现他“尽言”“尽象”“尽意”之目的。换句话说,笔者要通过朱湘的现存译诗文本,从翻译规范的角度着眼于中国文学体系,在历史的坐标系中参照汉语诗学中曾经有过的形式规范,从最早的文言格律体,到后来的词、曲等,再到白话新诗时期已有的各种规范,如韵律、节奏和声调等形式规范以及译者所处时代业已呈现的译诗规范,来描述朱湘的翻译诗歌。有了这些不同形式的翻译规范为参照系,可以考察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是遵循原文的诗学规范抑或是目标语系统的诗学规范。在具体的分析中,将不断地叩问三个主要问题:译者在译入语的使用上遵循了何种翻译规范并做出何种新的探索?译者如何通过字数与音顿排列组合以及诗体外形变化来营构诗歌的建筑美?译者如何通过诗歌语言的音韵效果使其译诗富有音乐美?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对翻译成品的描述和追问,能够从某种维度体察到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流露的译学思想和价值取向。其间还可以考察译者采取翻译策略时的理据是否充分,从读者期待规范着眼又可以体察其译诗所涉及的接受问题。进而再将这些翻译作品置于主体诗学体系内,在文化互动层可以了解到它们所发挥的巨大文学功能。
这里需要表明的是:在这一描写研究过程中,翻译将被看成是文学研究的一个事件,历史上任何一个翻译行为都将作为一个既成事实加以描述,在此基础上再对文学交流、接受、影响、传播等问题加以思考。然而历史的事实本身并不“叙述”,它仅给人以“陈列”。“叙述”与“陈列”的区别就在于:“叙述”带有叙述者的主观意识,而“陈列”只是呈示而已。考虑到本研究最终目的是对诗人兼翻译家朱湘的译诗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文化模筑力量做理性判断,其视角的不同会影响到叙述方式,因而本研究的重点是在对诗人的译诗活动进行正本清源式梳理的基础上,根据主体诗学规范以及汉语译诗界业已呈现的形式规范,以翻译诗歌形式层为切入点,来考察朱湘的译诗活动。这一研究的要旨首先是如何透过现有呈散点式分布的文献来做好相应的历史事实重构;其次是从翻译诗歌和民族文学的结合上寻找切入点,以平行阐释的方法来“陈列”诗人是如何在两种不同诗学体系间采取种种协调举措,如何遵循现有的翻译规范,同时又对它进行修正和改写,从而为新格律体译诗规范建立做出怎样的贡献;最后是在此基础上通过理性的思辨,总结出若干规律,这对指导中国未来诗歌翻译和创作都将有着深远意义。
[1]Itamar Even-Zohar, “The position of translated literature within the literary polysystem”, in Papers in Hitorical Poetics. Tel Aviv: Porter Institute for Poetics and Semiotics, 1978: 21-27.
[2]参见范伯群、朱栋霖编《1898—1949:中外文学比较史》(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3);王宏志《重释“信、达、雅”:二十世纪中国翻译研究》(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9);张旭《译经文学传统与近代英诗汉译——从译入语看近代诗歌翻译方法上的嬗变》,《世界文学》(淡江)第6期(2002年12月),第139158页;等等。
[3]自1988年《上海文论》第4期起开辟了“重写文学史”的专栏,由陈思和与王晓明主持,每期发表两篇文章,对“五四”以来的一些重要作家作品和重要文学现象进行重新评价,以打破或推倒以往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模式和结论。其中包括谢天振就翻译文学史的重新撰写问题展开的讨论,颇具启迪意义。参见陈思和《重写文学史》,《笔走龙蛇》(台中:业强出版社,1991),第76-90页。
[4]参见鲁迅《集外集拾遗·通讯(致向培量,[1924年]4月23日)》,《鲁迅全集》(卷3,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第676-677页。该信最后一段文字如下:“《莽原》第一期上,发了《槟榔集》两篇。第三集为朱湘的,我想可以删去,而移第四为第三。因为朱湘似乎已掉下去,没有提他了——虽然是中国的济慈。”
[5]宗白华。新诗略谈。宗白华全集(卷1).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4:182.
[6]闻一多。诗的格律。晨报副刊·诗镌第7号(1926年5月13日)。闻一多全集(三).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