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灯的光线照射在那张雕像的照片上面,给士兵的木头身体镀上一层浅黄色。一个老太婆躺在士兵雕像的下面,双目紧闭,手中攥着一张纸片。
林译苇用手指轻轻抚摸照片。通过略带黏性的光滑纸面,她能触摸到照片上那个老太婆粗糙的土布衣服。她的头发几乎全部成为白色,她的两条腿无力地伸在地上,脚上的布鞋已经磨出了破洞。破洞位于脚掌的前端,比一枚铜钱稍小一点。林译苇发现,这个老太婆没有裹过脚,在过去的年代里,这属于天足。这双脚仿佛命中注定要承载她走遍千山万水,走过白天的森林和夜晚的村庄,然后来到一座雕像面前死去。
林译苇从抽屉里翻找出一个厚厚的便笺本。这个本子的纸质略显粗糙,钢笔的笔尖在上面划过时,会产生一丝涩滞感,在这种纸上写下的文字却更有质感。林译苇喜欢这种感觉。她在第一页写下几个字——远方的老女人。
这个老女人是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她为什么停止在这座雕像面前?这座雕像是不是她的生命终点?她的生命为什么要与她的脚步保持一致,经过艰辛的长途跋涉,最后终止在一座没有生命的雕像面前?
她突然想起曾经读到过一首苏裔美籍诗人约瑟夫·布罗茨基的一首诗,还记得其中几句——
就这样我们抱着徕卡相机睡去
要将我们的梦印上镜头
然后在照片里认出我们
醒在更漫长的生命里
这几句诗一直留在她的脑海里。现在,这张士兵雕像的照片激活了这些诗句,在她眼前展开了一幅朦胧的画卷。
她出发的地方是一幢旧茅屋。
林译苇又在纸上写下了一行字——
这种茅屋在几十年前的乡镇遍地都是。它的建筑材料就地取材,全部是廉价而实用的:石头基脚,泥土墙壁,木材檩子,茅草屋顶。远远看去,它们像动物的巢穴,蹲伏在一些泥土小路的尽头。泥土小路缠绕在高地上。高地岩层坚固,云遮雾绕。
这种褐灰色的茅屋曾经大量存在于逝去的岁月里,它先是在人们的视线里消失,然后在人们记忆里消失。偶尔,它们也会在某些人回顾历史的目光注视下,变得清晰。
林译苇想,应该给这个老女人取一个名字。取什么名字好呢?林译苇一时想不出来。她合上便笺本,看见封面上印刷着一丛长在水田里的荷叶,荷叶间开放了一朵莲花。有了,她的名字应该叫田莲花。田莲花,那个居住在一幢旧茅屋里的老女人。
田莲花年轻的时候并没有居住在这样的茅屋里。她由于没有缠足,成了嫁不出去的女人。林译苇想,情况应该是这样——
一百年前,田莲花出生在一个北方小镇,这个小镇离县城有几公里。那时,缠足是女孩子一生中最初的功课。她们从几岁起就开始用布条紧紧裹住双脚,直到把细嫩的骨头绞断,与变形的肌肉缩成一团,使它的外形像一个粽子。人们认为这样的脚是一种美丽的东西。为了证明这样的美丽,女人用布和花纹来装饰她们的小脚。她们用棉花纺织成布,再做成鞋子,用针线在鞋子上绣花。鞋子上的花朵成了女人脚上的符号,表明她是一个合格的女性。在那个年代,男人不会把没有裹脚的女人娶回家。
田莲花从十四岁开始,就帮别人洗衣服。在小镇的外面,有一条清澄的小河,河岸两边全部是巨大灰褐色的石头。她洗衣服的方式很特别:一摔二捶三洗。她的一双大脚牢牢地踩在河边的石头上,十个脚趾头紧紧揪住光滑的石头表面,双手抓住浸透了水的衣物使劲往石头上摔,把污渍摔掉大部分,然后用洗衣棒反复捶打。最后,再用皂角搓洗掉油污。经过这样洗涤的衣物,不用熨烫都是伸伸展展的。每洗一件衣物,她可以得到一个铜板的报酬。
一年四季的每一天,小镇上的人都可以看到田莲花在河边洗衣物的身影。她像游离于小镇居民生活以外的一个动物,没有人关注她的生存。当她到大户人家收衣物和送衣物的时候,人们才会听到她说一两句话,内容当然也是关于衣物的。她总是低着头,轻声说“收衣服”,或者是“衣服洗好了,你看有没有洗坏的地方”。就这样,她从十四岁寂寞地长到了三十四岁。田莲花不是一个漂亮女人,但也不丑。她没有嫁人,所以,她的头发留着一根独辫。直到一九二四年,一个人进入了她生命的核心。
一九二四夏天,一个二十岁的青年人在灼热的空气中从京华大学回到家乡。他是这一带的有钱人胡朝定的儿子,名叫胡骏。胡骏回家除了度假,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要寻找一个保姆。他在京华大学的日常生活一塌糊涂,他需要一个女人为他做饭和洗衣。
林译苇停住了手中的笔。她意识到自己正在写小说。那么,应该给这篇小说取一个什么名字呢?她努力在虚幻的思维空间捕捉一些形象的文字。然后,她在纸上写下几个字——《屋顶下的天空》。
为什么是《屋顶下的天空》呢?她想。一间屋子里的一切都可能发生变化,家具,墙壁,窗帘的款式和颜色,甚至连房间本身都可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生变化。但屋子里空气的存在形式依然如旧。这样的空气被固定在一个狭窄空间里,却具有天空的意义。这样的天空包含着自由与不自由的双重含义。门和窗户可以让新的空气进入这个空间,但它始终保持着与房间一致的形式。这样的形式与社会的形式在本质上有相同之处。它们都是人生存的最根本的空间,这是它们最相似的地方。
一个人的人生是有形状的,就像水也是有形状的。水的形状是容纳它的容器的形状。如果水在河床上流动,它的形状就是河流的形状。如果水在一个瓶子里静止,它的形状就是瓶子的形状。人生的形状,就是容纳它的容器的形状。这个形状,就是社会。房间里的空气,就像社会里的人生。只不过,一个是有形的静态的存在空间,另一个是无形的动态的生存空间。
《屋顶下的天空》,这个名字应该表达自由本身,以及自由与束缚自由的力量在得到平衡后的一种状态。它真的像一间屋子里的空气,空气本身就是天空。
林译苇要把屋子里的空气装满故事。她继续写下去——
胡骏说服了他的父亲,用每个月五个银圆的工钱,带走了田莲花,让她到京城去照顾自己的日常生活。因为,田莲花没有家,也没有拖累。大少爷在京城上学的学校外面租了一套房子,放学后就居住在里面。
这套房子有两个房间,一间卧房,一间灶房。房子位于一个四合院里,是院子的右厢房。院子离学校有十分钟的路程,少爷胡骏每天早上从炕上爬起来,梳洗一阵之后,就在炕桌上吃早饭。自从田莲花来了之后,他的一日三餐既丰富又有规律。他的早饭有油饼、鸡蛋、豆浆或是稀饭,还有油炸花生米。午饭的菜肴也有很多花样,有粉条炖肉、干炒肉丝、糖醋白菜、肉丝拉大皮,晚饭一般是腊肉片、骨头汤、鸡蛋拌黄瓜、家常豆腐、炒青菜。田莲花每天都变换花样做这些菜,她让胡骏天天品尝到家乡饭菜的风味。
他们居住的四合院里生长着几棵构树,田莲花还记得,家乡的土坡上的围墙边也生长着这样的构树。胡骏小时候,经常看到田莲花在河边洗衣服。河边长着许多构树,有一次,胡骏跟着洗完衣服的田莲花踏着石阶回到小镇上时,田莲花放下装满衣物的木盆,摘下一片构树叶子贴在他的胸前。构树的叶子表面长满细密的绒毛,与衣服的棉布纤维粘在一起,很像一枚绿色的“勋章”。构树还结一种橘红色的浆果。有一次,胡骏在草丛中捡了几个果子吃,结果中毒昏迷过去,被路过的田莲花发现了。她吓得脸色发白,把他抱回自己的住房,在厨房的灶膛里抓了一些柴草灰冲水给他喝下去催吐,保住了他的命。这个秘密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院子里的构树总是让田莲花努力去想胡骏年幼的时候。如果没有一种气味,她很难把现在的胡骏与邻家一个幼年的孩子联系起来。胡骏长成了一个六尺高的青年,下巴冒出了柔软的胡须,身上已经有男人的气息。那是一种略带膻味的令人心跳的气味。这种气味仿佛是十多年前的构树叶和青草经过时间的发酵变成的。这种气味让她感到既熟悉又陌生。当他盘腿坐在她面前那张没有刷漆的木头炕桌旁边吃饭的时候,这种气味就顽强地混杂在饭菜的香味里面。有时,他那黑眼睛会伴随这样的气味长久地看她,让她心里产生慌乱。她对儿童时代的胡骏有一点印象——他经常站河边的石头上,戴一顶瓜皮帽,呆呆地看着自己洗衣服。有时,她招一招手,他就会怯生生地走过来。她的印象中,胡骏一直还是个孩子。她对眼前这个青年胡骏感到陌生。
更让她感到不安的是,胡骏注视她的时间越来越多。而且,他眼光的落点也越来越低,从她的脸,一直移到脖子,然后移到她的胸部,并经常在那里停留。
除了气味,胡骏还在冬天带回冷空气。冬天黑得很早,胡骏放学后从学校走回来要花十分钟。他经过燃着煤气灯的大街,穿过黑暗的胡同回到他居住的小院。他敲门的时候,寒冷的气息就挟带着一丝清新的空气从门缝里透了进来。他进门的时候,带进来了残留的雪花、干燥的冷空气和令人心跳的感觉。在屋里,田莲花早已把炕烧热,屋子里的空气又暖和又干燥。她准备好了一小壶二锅头,还炒了一碟花生米,蒸了一碗老腊肉。她把二锅头在热水里温热,斟在一个小瓷杯盅里。胡骏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喝一点酒。他首先是一个少爷,然后才是一个学生。他不习惯住在又寒冷又吵闹的学生宿舍里,他喜欢有一间安静的屋子容纳自己课余时间的舒适生活。
房间里那个用砖块和黄泥砌的大炕是他们两人睡觉的地方。平时,田莲花睡在靠窗边那一头,每当天色蒙蒙亮,她就根据窗户纸发白的程度来判断做早饭的时间。
有一天深夜,田莲花在梦中感觉到有人钻进了她的被窝,一双有力的手臂紧紧箍住她的腰部。她从来没有与别人共享过自己的被窝,一时惊吓得说不出话来。她闻到了熟悉的气息,是胡骏身上那种让她心慌的气息。现在,这种气息还混杂着一股酒的气味。她感到一个男人的躯体压在了自己的身上,随后,一只手使劲揉摸自己的胸部。她意识到是睡在大炕另一头的胡骏来到了自己的被窝里,她本能地想挣扎,但浑身却使不出力气。她的头脑里一片茫然,任凭胡骏扯掉自己的内衣和内裤。
那天晚上以后,她对自己和胡骏居住的屋子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她觉得屋子老是飘荡着过去年代的气息。她清晰地闻到了淡淡的怪味,这是她记忆中的陈腐气味,是过去的年代里,青草与院子旁边的猪圈里的粪便发酵后产生的气味。每天天色晚了,胡骏就会回来。他在敲门的时候,田莲花的心就要狂乱地跳动。她去开门时,眼睛一直盯着地面,不敢抬起来看他。只要他一进到屋里,这种气味就更加浓郁。他们在屋子里吃饭和睡觉,晚饭之后,胡骏就会把她抱起来放到炕上。那个冬天就是这样度过的。
后来,屋子里的气味越来越重,里面混杂的腥味越来越浓。有一天,田莲花一下就想起来了,这种气味与胡骏小时候吃了构树浆果后呕吐时产生的气味一模一样。她终于忍不住也呕吐了。
春天到来的时候,田莲花失踪了。与她一同消失的,是她的几件衣服。不过,胡骏并没有发现这个细节。他在一次放学回来后,拍了好久的门,田莲花却没有来开门。他使劲一推,木门没有闩上。他首先感觉到的是,室内的温度降低了许多。他没有闻到从火炕里散发出来的温暖空气,也没有闻到饭菜的香味。更重要的是,他没有闻到从田莲花身上散发出来的女人气息。
田莲花已经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这是胡骏在屋子里寻找了好几遍之后得出的结论。他感到不习惯。奇怪的是,他并不是不习惯田莲花离开了他,而是不习惯没有田莲花给他开门。他一时不能接受自己单独进门的方式。他把拳头塞进嘴里,用牙齿使劲咬手指的皮肤,一直到手指流出了带有体温的血液。
林译苇给叶飘打了一个电话,约他到城中心的红叶茶楼碰面。半个小时后,他们坐在靠墙边的一张小桌旁喝茶。茶楼是现代人的现代生活载体。现代生活的特征之一,就是人们在交流信息的时候,也需要一种与环境相呼应的形式。他们需要在一个适宜的空间里交流信息。林译苇想,有时候,喝茶本身并不重要,喝茶的环境更重要,环境可以诱发人内心深处的某些东西,并让这些东西在自己的心里乱走。
叶飘带来了上次拍摄的照片,他把其中一张精心放大了,上面的人物和建筑物更加清晰,黑白灰的层次更加分明。在那座雕像下面,那个死去的老太婆依然像在沉睡。在照片的淡淡药水气味里面,林译苇还闻到了另外一股气味,这种气味饱含时间的秘密。她用手指轻轻捏着这张记录着两个陌生人生活片断的纸片,把它举到眼睛面前,迎着从窗口射进来的光线观察上面的图像。她感觉到,光线透过厚厚的照相纸以后,一种肃穆的气氛从照片上洇散出来,模糊了照片上面的人和物,并且像染料在水中扩散那样,使他们身边的空气也改变了颜色。
“我一直在想,我们应该继续用徕卡相机拍摄照片。”林译苇对叶飘说,“它拍摄的照片可以显现这座城市过去的片断。我想,它也应该显现乡村的历史片断。”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叶飘说,“一张照片能够显现过去的影像,我不知道这是照相机的原因,还是胶片的原因。看来,我们对这个世界了解得太不够了。下一步,我们应该拍摄什么呢?”
“可以到乡下去。”
“去哪里的乡下呢?”
“不知道。去一个地势比较高的地方怎么样?我想根据照片上的内容来写一部小说,我感觉到,小说的故事有一些场景应该设置在山坡上面。”
叶飘皱起眉头,眼睛盯着桌子上一块灰白色的光斑,那是窗玻璃的反光。这光斑仿佛是一小块飘荡在桌面上的天空。
“高峰砦如何?”他对林译苇说。
“高峰砦?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我们经常去拍摄照片的地方。它是一个山坡上的古堡。在它下面不远的地方,还有一个古寨,名字叫天顶寨,寨子里的房屋和街道保存得很完好,适合作人像摄影的背景。”
林译苇盯着叶飘的眼睛,思绪却飘到了其他地方。
“还应该去更远的地方。不过,这一次去那里也行。”她说,“我们就到那里去,我们去拍摄他们居住的地方。说不定,我们能够拍摄到他们死去了的长辈的身影。”
叶飘把双手放在桌上,认真地听眼前这位女子说话。他从来没有遇到过喜欢思考的漂亮女人。
“我这部小说就从照片上这个老太婆身上开始。”林译苇说,“她年轻的时候,在没有丈夫的情况下不慎怀孕,她面前的道路只有两条——自杀或者是离开这个地方。她选择了出走,离开她自己的生活本身,到一个新的环境去,容纳她自己和她肚子里的孩子。我设想的是,她到了一座大山里。那么,她是怎样到达那里的呢?在二十世纪的二十年代,中国有一些地方已经通了铁路,于是,她可以乘火车。她一辈子积攒下来的钱很有限,她不能把这些钱花在购买火车票上面。她跟随一些背着麻袋的农民爬上一列运送煤炭的货车。”
货车的车厢没有顶棚,田莲花背靠着车厢背风的那一壁,蜷缩在一堆煤炭上面,任火车把她带到陌生的地方。春天已经到来,由于火车的速度很快,春风迅速带走了她的体温,她感到寒冷。只有在通过隧道时,她才感到一阵短暂的温暖,因为火车的蒸汽滞留在隧道的空间里,使温度略微升高,她冰凉的皮肤敏锐地感觉到了这细微的差别。
一个女人单独在外面活动,不安全的因素总是很多的。田莲花是在一种极度慌乱和痛苦的状态下爬上这列火车的,她只想到要尽快离开让她不敢回头的地方,没有想到新的危险离自己很近。在这一节露天的货车车厢里的煤炭上,还坐着十多个农民。田莲花注意到了他们的眼神很怪,她慢慢产生了害怕的感觉。到了夜晚,田莲花的四周漆黑一片,只有天空是接近黑色的深灰色。在列车行进的振动中,她突然看见几条黑影在眼前闪动。紧接着,几只手同时抓住她的衣服,还有手在她身上乱摸。因为受到惊吓,她的脑子麻木了,身体软弱无力。突然,她听到了沉闷的撞击声中夹杂着的惨叫声,抓住她衣服的那几只手松开了,一个人坐到她的身边,用双手轻轻抱住她的肩头。这是一双没有敌意的手。抱住她的男人轻轻地在她耳边说:不要怕,不要怕。她相信了他,没有挣扎。
她在一个陌生男人的双臂里度过了夜晚的黑暗。天亮之后,这个男人有力的臂膀从她身上松开了,但她不敢看他。他和她并排坐在车厢里,她看见车厢的那一端还坐着昨天那些农民,他们的眼神躲躲闪闪地不敢向这边看。昨天晚上,正是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她身上粗暴地动手,但她不知道究竟是谁。
后来,火车在一个小站停下来。田莲花身边那个男人对她说话了。他问她要去什么地方,她摇了摇头。他说,他要在这里下车,如果她愿意跟他走的话,他们就一起走,半天可以到他的家了。他说的是南方话,她费力地分辨出了他的意思。于是她点了一下自己的头。
他们站起身,她才发现,他的身材比她矮小。他是一个精瘦的中年男人,他抓起放在煤炭上的两个长形包裹,把它们扔到铁路旁边的草丛中。一个包裹摔散了,从里面跌出一把大刀、一副双节棍,还有一面铜锣。那铜锣在草丛里滚出一丈多远,“当”的一声撞在一块石头上,立即躺了下来。
中年男人先下车,让田莲花小心地抓住车厢外壁的铁制扶手攀下来。她的双脚踩在铁路路基的碎石上,小腿还在微微发颤。他们在铁路边走了一小段路。火车又启动了,沉重的车身在他们身边移动。车厢上面出现了几个人,是与他们同行的农民。他们挥舞着双手,使劲吼叫,田莲花听得出来,他们在骂人。中年男人突然挡在田莲花前面,手臂一挥,在半空中抓住一块向他们飞来的煤块。然后,他把这块鸡蛋大小的煤炭使劲掷回车厢,砸在一个人脸上,那人一下就消失在车厢里面了。在轰隆隆的车轮碾轧铁轨的声音中,田莲花隐约听见一声短促的惨叫。
田莲花跟着那个中年男人离开铁道,走上了一条铺了石板的小路,它通向一个陌生的乡村。而她,也一步一步接近自己陌生的新生活。
林译苇停止了述说。她为自己的想象力感到兴奋。她明白,有一部小说就隐藏在他们拍摄的照片里面,隐藏在她的想象力里面。她已经看见了小说发展的清晰脉络,看见了小说里的许多人物在过去的时空里行走。
林译苇拿起桌上的茶杯,盯着透明玻璃杯里面的褐色茶水出神。光线真是一种奇妙的物质。她想。它无处不在,它从任何一个发光体产生出来,然后穿透所有它能够穿透的东西,再次回到黑暗里。在这个过程之中,它会被照相机记录下来,把它所经历的痕迹留在胶片上面,事物的外形也就这样被固定下来了。她面前这个小伙子就是一个用照相机记录光线痕迹的人,只不过,他对自己所做事情的理解是单一的,他对摄影的认识不会超过其他摄影者,同样只局限于摄影本身。
徐婕在农舍里忙了两个小时,用电饭煲煮了半锅米饭,把切好的瘦猪肉片放进一个盘子里,拌上盐、豆粉、花椒,然后把姜和辣椒切成薄片,放在筲箕里。她还把三个鸡蛋打进一只碗里,放了盐巴搅匀。她把自己带来的一瓶郎酒放在桌子上,再把一张竹躺椅搬到门口,躺在上面喝茶。
现在是下午六时,由于是阴天,光线比平时更暗一些,通向农舍的小路变成了浅灰色,黄荆丛像一些散乱的绿灰色石块蹲伏在小路旁边。坡上的风很大,她在风中猜想叶飘今天穿的什么衣服。如果他穿的是那一套石磨蓝牛仔服,他沿着小路走上来时,一定会很显眼。
在做饭之前,她在叶飘的暗房里东翻西找。几张杂志大小的照片用夹子悬挂在一根绳子上面,在昏暗的电灯光线里,她在照片上看见了一座雕塑,一些老式房屋。她还看见有两张照片上都是一个黑衣女人的背影,这个女人的身材很苗条。徐婕把照片从夹子上取下来,拿到门口仔细观察,小心地嗅着照片上散发出来的淡淡酸味。她不认识这个女人,但她从这张平面的图片上感觉到一种危险的信号。这个女人的身材很好,徐婕注意到了她小腿的线条特别性感,她的腰也让人羡慕。她要走到哪里去呢?
徐婕倚在躺椅上,想象着那个女人走路的情景。她在一条街道上行走,她会不会沿着这条小路走进这座农舍呢?如果她走进了这幢房子,她身上的气味就会留在屋子里面,她苗条的身影一定会搅乱屋子里的幽暗光线。
这时,徐婕看见了小路上有一个人走上来。他是一个陌生人。当他走到屋子前面时,她才认出他是叶飘。他仍然身穿那套石磨蓝牛仔服,仍然背着那个装着照相机的尼龙摄影包。但是,他剪掉了长头发,整个人的模样就完全变了。是什么原因让他剪掉自己的长发呢?徐婕敏感地想到,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一般情况下,女人在感情方面受到挫折,或是经历了一次人生的重大变化,往往会把自己的头发剪短。那么,男人呢?会不会也是这样?
她走到他身边,观察他的脸,感受他身上的气息。然后,她取下他肩上的摄影包,牵着他的手,把自己的手指插在他的手指之间,紧紧握住它。她感觉到,他的手指有一丝不易觉察的僵硬。随后,他的情绪放松了,他手指的骨骼和肌肉也随之放松。她牵着他的手,走进屋子里。
厨房的柴灶已经没有使用了,灶台上盖了一块木板,上面放置了一个不锈钢燃气灶具,一根红色的橡皮软管连接到墙角那个暗绿色的金属液化气罐。她拧动开关,“啪”的一声打燃了火,蓝绿色的火苗舔舐着锅底。
黑色的铁锅很快被烧烫了,她把色拉油倒进锅里,先炒鸡蛋。鸡蛋在锅里起泡,变成金黄色的软饼,散发出香味。她把炒鸡蛋铲到盘子里,又炒了一盘辣子猪肉片。叶飘一直站在旁边,一句话也不讲。
她刚把肉片端到桌子上,叶飘就从后面把她紧紧抱住,然后把她连拖带拉弄到墙边,身体死死压住她。
她的脸被挤在墙上,墙上的尘土被吸入鼻孔。她眼前的墙壁上有一道弯曲的裂缝,一只色彩斑斓的小蜘蛛从裂缝中急急爬出来,她吓得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尖叫。但叶飘没有停止自己的动作,他的手摸索到她牛仔裤的金属纽扣,把它使劲扯开。他从来没有如此对待她。他急促而又粗暴的动作让她明白,在他的心中,已经有了另一位女人了。泪水从她的眼角悄悄流了下来。
林译苇回家的时候,在菜市场买了一块五花肉,还买了一公斤芹菜、两公斤辣椒和一些嫩姜和大蒜。她打开房门的时候,客厅里没有电视的声音,丈夫不在家。
她在厨房里煮熟猪肉,把它切成一块又一块薄片。她拿起一块肉片,蘸了一点盐巴放进嘴里,脸上露出了惊讶的神情。她没有想到,肉片蘸盐的滋味会这么美妙。她改变了主意,做了一个素炒芹菜,再把鸡蛋直接敲到煮肉的汤里,做了一道蛋花汤。
韩其楼回到家里,发现了桌上摆放的晚餐,有点惊奇,因为妻子平时很少做饭。他在桌子旁边坐下的时候,林译苇也从她的书房里走了出来。他们默默吃完饭,韩其楼开始收拾碗筷,林译苇又回到她的房间里。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仍然没有说一句话。
林译苇关上房门,黄铜门锁的锁舌“咔嗒”一声闩上了。她坐在桌边,拧亮台灯,从挎包里取出便笺本,在纸页上写下了一段话——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发生过的事情都不会真正消失,它们以某种方式存在,有的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中,有的存在于某种物质里。并且,在适当的时候,它们还会以某种方式再次出现。
然后,她盯着这个边角被磨得卷曲了的便笺本上的字迹出神。前面已经写到,田莲花跟着那个在恐怖的黑夜里保护了她的男人走上了一条陌生的石板小路,那么,她一定要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了。
田莲花跟在中年男人身后,在漫长的山路上走了半天,进入一个乡镇。街道两边是低矮的瓦房,墙壁是木头做成的,门框的门也是木头的,做生意的人把自家的门板放下来,当作摆货物的摊子,在上面堆满红糖、草纸、干蘑菇和布鞋以及蓑衣。
这天正是逢场天,现在是中午,街面上挤满了人,他们大声地说着她听不太懂的南方话。田莲花在那个中年男人身后一丈远的地方挤来挤去,她不能掉得太远,又不愿跟得太近。她感到一阵强烈的饥饿,她跟在他后面经过一家卖面的馆子,又经过一家小饭馆,但他都没有停下来。后来,他把她领进一个小院子。
院墙用红砖筑成,院子里有几棵构树和一幢木墙瓦房。田莲花一看见构树,就感到一阵恶心。她奔到墙边,干呕了一阵。
她转过身来,看见他弯腰从门口一块石头下面取出一把钥匙,打开门上的铜锁,站在门口,望着她,等着她进屋。
这间屋子正面的墙边有一张红褐色茶几和两把同样颜色的椅子。他让她坐在椅子上,把包袱放在茶几上。椅子的靠背很硬,她又累又饿,感到浑身无力,但仍然坐直了身子。那个男人说,这是他师傅的房子,他现在要出去一会儿,她先歇一下。
过了小半个时辰,他回来了,把一个荷叶包放在桌子上。他打开荷叶,里面是一大块散发着卤香味的熟猪肉和一堆米饭。他从里屋拿出一个大碗,把荷叶里的食物放进碗中。接着,他坐在桌边,从衣服口袋里掏出几片烟叶,裹了一支粗大的烟卷。他一边抽烟,一边看着田莲花吃饭。
在呛人的烟卷气味中,田莲花很快就吃完了饭。那个男人在收拾碗筷的时候,问她叫什么名字。
“田莲花。”她小声地说。
“叫什么呢?”他没有听清楚,又问了一次。
“田莲花。”
这次他听清楚了。他愣了一下。
“我也姓田。”他说,“我叫田大方。”
“那,你就是我哥哥。”田莲花很想这样说,但她终于没有说出口,而是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红土镇。”田大方说,“这个小镇叫作红土镇。我们还要往前走。”
田大方拿起了他的包裹和田莲花的包袱。把它们一起背在背上。他们走出小院子,穿过小镇。这时,街道上的人少得多了。那些赶场的人们,他们卖掉了自家的鸡鸭和蔬菜,买了一些盐巴和土布,沿着原路回家。田大方领着田莲花从一条小巷走出小镇,走过一座小桥,翻过一座小山坡,路上就没有铺石板了。他们走上了一条狭窄的山路。
田莲花的家乡是丘陵地带,那里长得最茂盛的植物是芦苇和芭茅。而这条山路的两边长满了暗绿色的灌木丛。在太阳的曝晒下,灌木丛的叶片散发出暖乎乎的清香。
山路的路面是被踩实了的泥土,泥土里夹杂着许多小石头。田莲花从来没有走过这样陡峭的道路。她穿了一双布鞋,鞋底很薄。走了一段路,她的脚掌被硌得生痛。当拐过一个坳口时,田莲花被吓了一跳——田大方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她差点撞在他的身上。
他一边用一块深蓝色土布做的汗巾擦汗,一边对她说:“坐下来,你坐下来,歇一会儿吧。”
他的旁边有一块白色的石头,很干净。她迟疑地坐了下去,把酸痛的双腿伸直。田大方偏着头,认真地察看了她的鞋底。
“把鞋脱下来。”他说。
田莲花吓了一跳。
“你把鞋脱下来。”他又说了一遍。
田莲花解开鞋子的布搭扣,把脚从布鞋里退出来。她看见鞋底磨出了两个小孔,自己的脚掌长出几个透明的水泡,这才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她闭上眼睛,神情放松,想休息一下。突然,她感到自己的脚被一只手捏住了。她睁开眼睛,看见田大方正在把她的脚抬起来。
“不要动。”他说,“你的脚起泡了。”
田莲花想到自己没有缠足,一双大脚在男人眼里一定很难看,心里十分慌乱。她想挣脱,但他握得更紧了。他的手掌像锉刀一样,又粗糙又有力。他把她的脚放到自己的膝盖上,从包袱里取出一根针。
“你拔一根头发下来。”他说。
她不知道他要头发来做什么,脸一下就红了。
田大方伸手在她头上拔下一根头发,穿过针眼。然后,他把针和头发在自己舌头的表面拉过去,让它沾上一点唾沫。他细心地用针尖刺穿她脚掌上一个水泡的半透明表皮,细小的钢针牵引着头发穿过水泡,一小股淡黄色的液体随着头发丝从水泡里流了出来,水泡立刻瘪了。
他把她脚上的水泡全部刺穿,然后点燃一根烟卷,用烟头凑近她的脚掌慢慢烘烤。不一会儿,被磨出水泡的那部分皮肤变黄变硬了。
“现在好了,我们还要走路。”他指着山顶上几棵大树说,“我们要走到那个地方。不远了,再走半个时辰就到了,你再挺一下,就行了。”
他站起身来,继续向山上走去。她跟在他的身后,仍然离他有一丈远。她感觉到,现在脚不那么痛了。他们终于走到那几棵树的旁边。大树生长在一个村庄前面的斜坡上,它的后面是一块平地,簇拥着一些低矮的房屋。后来田莲花才知道,这几棵树是黄桷树。他们从黄桷树下走过,在几个村民好奇的眼光里走过了一排又一排土墙房屋,再走上一个斜坡,来到一幢茅草屋顶的土墙房屋面前。
“到了。”田大方转身对田莲花说,“我们这里叫单岭堡,我就住在这个地方。”
田莲花一下就坐在门口一块光滑的大石头上。她这才感到,自己全身没有力气了。
田大方把手指伸进门边的墙缝里,摸出一把钥匙。他打开铜锁,推开房门。木头门板发出吱呀的声音。
她仍然坐在那块石头上。现在已是黄昏,她看见了深蓝色的山脚下有一条白丝带一样的河流,在这条丝带旁边,是一座山坡,山坡上散布着许多芝麻一样的点子。她明白,那是一些房子。她猜想,那就是她中午经过了的红土镇。坐在这高高的山上,狂野的山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她没有感到寒冷。
韩其楼接到文纹的电话时,感到很意外。
文纹在电话里说,她在城里。她说,现在她站在一座钟楼下面,不知该往哪里去。
韩其楼明白她在什么位置了。他要她等一下,自己马上赶过去。
钟楼是城区的著名建筑,它的历史已经有一百年。透过出租车的挡风玻璃,韩其楼老远就看见了深灰色的钟楼和它新近安装的白色电子钟,淡绿色的时针正指着下午五时三十分。当汽车驶近时,韩其楼看见一个娇小的女子身影伫立在钟楼下面的大理石平台上。是文纹,她穿一身浅灰色套裙,肩上挎着一个黑色皮包。他注意到,这套服装已经在他的面前出现过一次。上次他在天顶寨学校去见她时,她穿的就是这一件套裙。
文纹看见韩其楼走过来,她向前走了几步,来到他的身边。由于她的个子比他矮大半个头,她仰望着他,略微歪着头,眼神里含着一丝兴奋。他的心脏又是一阵隐隐作痛。
“这里太显眼了。”她说,“我在这里站得太久,很不好意思。”
“你进城时就该给我打电话,我可以来接你,你就不会在这里站这么久了。”
“下次我再来时,我就先给你打电话。”文纹说。
他们并肩向前走,韩其楼心里在想,文纹到底是怎样知道自己的电话号码的。他想起来了,他曾在她家的电话机上拨通过自己的手机,几天后,他还给她家打过电话,她一定是从电话机上提取了自己的号码。这并不困难,只要想得到,事情就很简单。
“我请你吃晚饭。”韩其楼说。
“好啊。”文纹说。
“你想吃什么呢?”
“什么方便就吃什么。”
韩其楼领着文纹走过一条步行街道,来到一家餐馆。这是一家专门经营竹筒饭的小饭店,餐桌和椅子是竹子做的,墙壁也是竹子做的。韩其楼要了一个竹筒香芋饭、一个竹筒苞谷饭,还要了一份香菇烧鸡、一份火爆鸭肠。
“来一点酒,怎么样?”他问文纹。
“我不会喝酒。”文纹。
“不会?那你怕辣吗?这个菜有点辣。”他指着火爆鸭肠问文纹,“你怕不怕?”
“我可以和你比赛吃辣椒。”文纹说,“我最喜欢的菜就是辣椒。”
“但是,你的名字和辣椒一点都没有关系。”韩其楼说。
“名字一定要和自己喜欢的东西有关系吗?”
“不一定。”韩其楼说,“但有些人就是这样的,他们的名字和他们生活中的许多特征相符,后来证明,名字和他们命运中的许多特征也相符。”
“你说话好严肃。”文纹说。
“你的名字和你的性格倒是很相配的。”韩其楼说。
“真的?”文纹说,“我的性格是什么样的性格呢?”
“你的性格很柔。”韩其楼说,“和名字很相符。其实,很多东西相互之间都有关系,比如今天我们在这里吃晚饭,我们选择了这个餐馆,你不觉得是一种巧合?”
“我不明白,是什么巧合?”文纹问。
“你想,这家小饭店的名字叫‘竹筒香’,也就是说,它和竹子有关。你看,它的全部用具都是竹子做成的,碗,筷子,汤匙,桌椅等等。而我们能够认识,也和竹子有关。有一天,一个无聊的男人和他的朋友到乡下的竹林里去捕捉画眉,很巧,一只画眉飞进了一幢石头房子,这幢房子里住着一个漂亮的女教师。于是,他们就相识了,后来,他们就在一个黄昏坐在城里一个和竹子有关的小饭馆里就餐。情况就是这样,又简单又神奇。你说,是不是这样?”
“你这样说我们?你很会说话。”文纹说。
她说的是“我们”。韩其楼注意到了她的用词。他继续说:“所以,世间万物都有种种神秘的联系,只是我们知道得太少。没有一样东西是无缘无故存在。”
“你像个哲学家。”文纹说。
“只有你对我评价这么高。”韩其楼说,“也许因为你认识的人不多。你别生气,我没有贬低你的意思。”
“我不会生气,你说得对。”文纹说,“我认识的人很少,我一直在乡村学校教书,我们那里太封闭。”
“我不该这样说话。”韩其楼说。
“没有关系。”文纹说,“你太客气了。”
当他们从餐馆出来时,黄昏的气氛更浓郁了。街道上的空气充满了潮湿的气息,从暗红色的天边斜射来的太阳光线映照在文纹身上,给她的脸庞上镀上了一层金色。她的头发在夕阳的余晖下纤毫毕现,每根发丝都呈现出细微的斑斓色彩。韩其楼想起来了,上次在汽车上,他也在文纹头发上看见了像彩虹般的颜色。她的头发和阳光的关系总是那么密切,仿佛她的头发里居住着太阳光线的灵魂。他想起自己曾写过一首诗:
她是否来到阴影中的街道
让阳光在她身上滑落
她是否看见那只从心中飞上天空的黑鸟
最后消失在光线的深处
他记得,这首诗是为林译苇写的。那时,他在狂热地追求她,在外表上却显得很有理智。他精心寻找一些她可能喜欢的书籍,找机会送给她。她是一个很聪慧很单纯的人,他清楚她的精神世界的形状。他把自己写的诗给她看过以后,她很喜欢。最重要的是与她做精神上的交流,韩其楼懂得这一点。那段时间,他阅读了许多文学书籍,还坚持啃完了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这样,在和她约会时就可以谈一些深刻的话题。他们那时经常谈论文学作品,结婚以后也是这样,一直到刘雅出现。
一想到刘雅,韩其楼的心脏就发烫。自从她离开楠江以后,再也没有任何消息。她有意从他的生活中彻底消失,因为她太在乎他。而他现在又被眼前这个名叫文纹的女子迷住了。他突然想到,自己这一生到底在做什么?快四十岁的人了,却还在无休止地对不同的女人全身心投入感情。
“今天,我在那座钟楼下面站了一个下午。”文纹说。
“为什么呢?”韩其楼吃了一惊。
“因为,我到城里来,是为了见一个人。”
“哦,见什么人呢?你在那里等了他一个下午?”
“也不是。”文纹说,“本来说好了的,我到了城里就给他打电话。”
“结果你一直没有给他去电话?”
文纹点了点头。
“他是你的朋友吗?”韩其楼问。
“应该说,是一个没有见过面的人,是不是朋友还很难说。我没有给他打电话。”
“我明白了。”韩其楼说,“是别人给你介绍的男朋友,是不是?”
文纹点点头。
“那,你为什么要给我打电话呢?”
“我不想见这个人。”文纹说。
“你又没有见过他,怎么就草率做决定呢?”
“因为我不想。”文纹说。
他们不说话了,默默向前走。文纹突然说:“我今天晚上想让你陪我,会不会让你为难?”
“我当然很高兴。”韩其楼说,“我们今天晚上到哪里去呢?”
“你找一个地方吧。”文纹说,“只要我们两个人的地方。我们可以去唱歌。”
“通宵都唱歌?”
“你不愿意?”
“我当然愿意。”韩其楼说,“我担心的是你。”
“那你就不用担心。”
“哦,我忘了你是音乐教师。”韩其楼说,“今天晚上,我们去找一个卡拉OK厅,我要好好欣赏你的歌声。”
“好啊。”文纹说。韩其楼发现,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天真的笑容。
外面的天色暗了下来,叶飘的房间里漆黑一团,但他和徐婕都没有起身去开灯。他们缩在床上,没有脱衣服,也没有说话。有时候,时间可以在静默中显出它特别的一面,它可以让人看见一些平时在黑暗中看不见的东西。徐婕感觉到,叶飘正努力在黑暗中看什么东西,那东西似乎飘浮在空中。
“抽烟吗?”徐婕点燃一支香烟,塞到叶飘的嘴唇间。她把脸贴在叶飘的胸部,感觉到牛仔服粗糙布料又温暖又柔软。她听见叶飘的心脏在胸腔里发出沉稳有力的跳动声。这是房间里唯一的声音。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好不好?”徐婕问。
“你讲。”叶飘说。
“还是关于我的那位朋友,那位开出租车的朋友。但这次说的是她丈夫的事情。”徐婕说。每当她和叶飘在一起的时候,她说话的腔调就带着轻微的鼻音。叶飘感觉到了这一点。他喜欢这种感觉。有些女人就喜欢在自己心仪的男人面前表现她的娇柔。
“讲吧。”叶飘说。
那天,徐婕对叶飘讲了一件发生在同一个家庭里的事情。
她那位朋友的丈夫是一个卖电脑的商人。同很多有钱人一样,他也有自己的嗜好。他不喜欢赌钱,就喜欢女人。他从来不去勾引良家妇女,而是去找妓女。他不愿意在情感上投入过多,其实就是不愿在金钱上投入过多。他的观点是,嫖娼比偷情更省钱。
她那位朋友知道自己的丈夫做了些什么。她丈夫名叫周彬,周彬对自己做的事情也没有刻意隐瞒,他还经常对妻子说起自己与卖春女子交往的经过。他们真是一对奇怪的夫妻。
周彬有一个怪习惯,喜欢用望远镜观望四周楼房的窗口。这个习惯起始于两年前。有一天,他从街道边的小摊贩手里买了一个俄罗斯产的军用望远镜,好奇地拿到窗边向对面的楼房看去,结果从三楼一个窗口里看到一对夫妻在吵架。虽然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但光是看到他们的动作,他也觉得很有趣。从此,他对这件事情上了瘾,每天不看别人洗澡、吃饭、吵嘴什么的就睡不好觉。
他们的楼房是新建不久的电梯公寓,楼下还有一幢旧楼房。那幢旧楼房由于居住的人太多,搬迁拆除的成本太高,一直没有开发商去动它。有一天,周彬把望远镜对准旧楼房的一个窗口,脸色一下就发白了。他发现了一个很眼熟的人。
那是一个青年女子,很像那个在发廊里为客人洗头的曹妹。曹妹不只是洗头,还从事其他形式的服务。周彬就是在那个发廊里认识的她。
周彬注意到,还有一个青年男子与她一同生活在那套房子里。他们一般上午在家,周彬看见她经常裸露着上身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她如果出现在卧室靠窗那一面,周彬就可以看到她的全身。他观察到,她的乳房很饱满,色泽雪白,那个青年男子也经常搂抱着她,亲吻她,抚摸她的乳房。有一次,那个青年男子与她争吵起来,他动手打了她。周彬看见,他抽了她一记耳光,然后抓住她的头发,把她甩倒在地,用脚踩她的身子。
那天晚上,周彬来到那间发廊找曹妹。曹妹给他洗头的时候,他把一张百元钞票塞到她的裤兜里。曹妹领会了他的意思,很快冲洗干净他的头发,将他带到楼上一间屋子里。
这间屋子是发廊用来专门接待需要特殊服务的客人的。周彬在这间屋子里来过好几次,有时是曹妹为他服务,有时是另外的小妹。这一次,他不像以前那样急匆匆地做那种事情,而是仔细地察看曹妹的脸。他轻轻抚摸她的脸。她脸上涂的化妆品弄得他手指头油腻腻的。
他突然问曹妹:“你的脸怎么啦?”
曹妹把手抚在自己左脸上,很快又放了下来,她说:“没有什么呀。”
周彬说:“这里好像有点肿。”
曹妹有点慌乱,她说,那是昨晚喝了一点酒,不小心撞在门框上了,不要紧的。
周彬伸出手,拉开了曹妹连衣裙后面的拉链。曹妹有点惊讶,因为平时都是她自己脱衣服。周彬脱下了曹妹的连衣裙,把她平放在床上,细心地检查她的全身。曹妹的身体很健壮,皮肤却很白,在她那近乎透明的皮肤下面,淡蓝色的血管隐约可见。周彬在她的右大腿的内侧发现了一处淡紫色的瘀青,面积有核桃大小。他还在她的左乳房看见了几条细长的痕迹,好像是指甲的抓痕。他用手去抚摸这些伤痕,仿佛在抚摸一些珍贵的物品。他记得,几年前自己卖出第一台电脑时,就是这样轻轻抚摸那厚厚一沓钞票。现在,他用手轻柔地抚摸曹妹肉体上的伤痕,心里涌起了一阵奇异的快感。这种快感并不是单纯的肉欲,更强烈的是一种心理上的快慰。现在可以肯定了,那个出现在他望远镜视野里的青年女子就是自己面前的曹妹,他在观察她的私生活,他会逐渐了解她生活中的许多秘密,而她却一无所知。对他而言,这是一种优势。他决心好好利用这个优势。
从此,周彬将一把黑色的皮椅放置在窗口。每天,他一有时间就坐在皮椅上,拿着望远镜观看对面楼房的那个窗口。
在很多情况下,曹妹都不会出现在周彬望远镜的视野里,因为她在发廊里待的时间太长,而且作息时间没有规律。如果她回到住处了,也不一定会出现在靠近窗口的地方。最容易看到她的时候是上午,但这也是周彬生意最忙的时候。有一段时间,他顾不得生意,经常回家守在窗口,一等就是一个小时。在没有看到曹妹的时候,他显得很烦躁,不停地抽烟,把放在窗台上的茶水喝了一口又一口,然后把喉咙里的痰咳出来,吐到窗外。而一旦曹妹出现在那里了,他就立刻镇静下来,屏气凝神地观看她的一举一动。
只要他发现了曹妹又挨了打,他就会在当天晚上去发廊找曹妹,在她身上寻找伤痕。他脱光她的衣物,研究她的全身。他在她身上找到了瘀斑,找到了烟头烫的痕迹,还找到一些奇怪的印痕,他怀疑这是人的牙齿咬的。有人竟然对这么细嫩的肉体下毒手,周彬从心里感到一阵轻微的疼痛。这种疼痛之后是一种爱怜,疼痛与爱怜交织在一起,就产生了一种新奇的感觉。周彬对这样的感觉着了迷,他不由自主地轻轻抚摸她的身体,然后躺在她的身体旁边,小心地搂抱她。他抱着她受到伤害的细腻嫩滑的肉体,闻着她头发散发的香味,沉浸在新奇的快感里。曹妹逐渐习惯了他的动作,有时竟然在他的怀抱中睡着了。
周彬学会了在她身上寻找新的伤痕,这样的寻找往往不会落空,因为他总是在望远镜里看到她挨打之后,才去找她。
有一次,周彬拿起曹妹的左手,说要给她看手相。曹妹感到奇怪,她说:“看手相应该男左女右才对。”周彬脸上渗出了汗水,他掩饰地说:“我看手相就是女左男右。”然后,他仔细地察看她掌心的纹路。她的皮肤很白,掌心的皮肤更白,上面的掌纹十分清晰。在周彬眼里,这些纹路很陌生,它们细密地分布在她的掌心里,仿佛是一个完整的世界。虽然他对这个世界一点也不了解,但他可以把另一个世界发生的事情移植到这个世界里面来。一滴汗水从他鼻尖上滴到她的手心,像一个微型放大镜,把几条细小的掌纹放大了一点点。他对她说:“你看,这滴汗水下面的几条手纹弯曲得很不正常,它表明,有一个和你很亲近的人,他经常伤害你。”
曹妹惊讶地瞪圆眼睛。周彬又说:“从掌纹上看,这个人是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的瘦子。他不爱喝酒,但喜欢抽烟。而且,他没有工作。”
曹妹看着自己掌心那一小部分被汗水放大了的纹路,脸上流露出恐惧的神情。
“他每天都生活在你的身边,但他是一个令人讨厌的人。他从来不做饭,从来不买菜,一有时间就去打牌。”
“他今天还打了你。他先是抓住你的头发,把你拖在地板上,还用脚踩踏你。”
突然,周彬听见了一种奇异的声音。片刻之后,他才反应过来,这是曹妹尖厉的哭声。
曹妹的哭相很难看。她眯着眼睛,张开嘴巴,大声号哭。周彬有点慌乱,急忙用手去捂她的嘴。她止住了哭声,用力咬他的手。他的虎口被咬出了血,他忍住疼痛,没有缩回手。
曹妹擦干净泪水,坐在床边补妆。她对周彬说,是有这么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杨林。自己的命不好,没有一个靠得住的男人,所遇见的男人都是一些只顾自己的自私男人,包括这个杨林。周彬倚在床头看她涂睫毛膏。她的头发染成红铜色,两只耳朵上钻了四个小孔,每个小孔上都戴了细小的金耳环。她全身都弥漫着时尚气息,具有二十一世纪初都市时髦女子的所有特征,但她唠叨的内容却与几十年前的旧式女子没有区别。一想到这里,周彬心里就感到轻松了一点。随后,他暗暗吃了一惊——为什么要感到轻松呢?是不是自己不知不觉对她动了情,而下意识又努力寻找她的缺点,以便否定这样的感情?如果是这样,就危险了。
第二天,周彬没有用望远镜去观察曹妹的生活,以后的几天也没有。但那几天也是他过得很烦躁的日子。他把皮椅搬到另一个房间里,尽量不走到那个窗口面前去。但越是这样,他就越是担心自己喜欢上曹妹了。
以后一段时间里,周彬每天都在外面和做生意的朋友喝酒,然后到歌城唱歌。有一次,朋友约他开车到乡下去钓鱼,他并不喜欢钓鱼,但这次他去了。傍晚,在回家的路上,由于开车时走神,他的汽车差点驶到路边水沟里。
回家后,周彬从柜子里抓出望远镜,冲到窗边向下面那幢楼房观望。平时,曹妹不会在晚上待在家里,但这次她在家。
周彬看到,曹妹趴在一张桌子上写什么。他估计她在写信。在电脑的时代,她还写什么信呢?不过,在现代的城市里,的确还有一些人用传统的书信方式与别人联系。这些人一般都是老人和生活在农村里的人们,曹妹也许还不会使用电脑。那么,她在给什么人写信呢?
第二天晚上,周彬又去找了曹妹。几天没有看见周彬,曹妹似乎很想念他。周彬和她进入那个房间后,门刚关上,曹妹就紧紧抱住他,嘴里不停地小声说:“我害怕,我害怕。”周彬感到吃惊。他的心情一下就沉重了,他明白,曹妹是爱上他了。
他把室内的电灯关掉,拥着曹妹坐在床上。在黑暗中,他搂抱着曹妹强健的身体,心中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他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去年夏天,他看见一个身材强健的青年女子和一个青年男子相拥着在大街上行走。他对青年女子的印象很深刻,她穿着短牛仔裤,裸露的大腿修长而结实。她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傲慢的神情。当时,她还漫不经心地瞟了他一眼,在那一瞬间,他的心里有一丝慌乱。现在突然想到了这个细节,他才意识到,曹妹的身材与那个陌生青年女子十分相似。曹妹的个子也很高,大腿也很长,很强健。他从来没有看到曹妹在大街上行走的模样。也许她走在大街上时,与那个陌生女子的风度是同样的——青春、健康、性感。他把她搂抱得很紧,她温顺地依偎在他的怀抱里,她那又结实又沉重的肉体现在却显得非常柔软。他抚摸着她的手,发现她的手指骨骼很粗壮。过去他也感觉到她的手很大,手指很长,当时他认为,她身材高大,手也应该这么大。现在他一下就明白了,她是一个农村姑娘,骨骼粗大的原因,是由于她很小就开始干农活。
周彬又打开电灯开关,拿起她的手,观察她的手纹。他对她说:“最近,你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你的家在农村,你有一个弟弟或是妹妹,他们需要你的帮助。”
曹妹的身体动了一下。周彬觉察到,她在流眼泪。
周彬突然感到无聊,他觉得有点累了。他先是从窗口用望远镜偷看她的生活细节,然后,他又利用她的生活细节去欺骗她,使自己在她的眼里像一个全能的先知。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如果是有一个目的,那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那就是让她从精神到肉体都屈从于自己。为了这么一个简单的目的,他可是费尽了心机。他突然感到一阵深深的厌倦。
徐婕说到这里,不再说下去了。
“后来呢?”叶飘问。
“后来的事情以后再给你说。”徐婕说,“现在我想睡觉了。”
林译苇的办公室里有两张旧办公桌。桌子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式样,表面的深褐色漆皮已经剥落,露出柏木的材质。林译苇的桌子是靠窗那一张。另一张桌子的主人下海办公司,几年没有到单位上班。每天,办公室里就只有林译苇一个人。这是她最喜欢的状态,她可以不受干扰地写小说。
林译苇不喜欢用稿笺纸写东西。她不喜欢把字规规矩矩地装进稿笺纸上的小格子里面。如果她面对一本压有暗格横线的便笺本,手里又有一支笔尖很细的钢笔,她写字的欲望往往会油然而生。在她家里和办公室的抽屉里,都放着一些便笺本。在她的拎包里,也有一个便笺本。这样,她就可以把那些经常涌进头脑里的思绪记录下来。
有一阵风掠过办公室外面。她听见窗户玻璃发出细微的咔嚓声,她看见窗外的冷杉枝条在微风中摇曳。她想起了自己在铜匠街旧书店里购买的《地理学辞典》正好放在办公室里。她把它取出来,翻到第三百六十八页“风”这一词条——
风:以任何速度向任何方向移动的气流,但一般认为风是与地球表面平行吹送的。罗盘指针所指的风的来向就是风向,如南风,就是从南方吹来的风。风速通常用公里(或英里)/小时表示,在海上用海里/小时(Knots)表示。风可以根据速度分级,例如根据蒲福风级表(Beaufort Scale)分级,但实际的速度是用风速表(Anemometer)测量的。
林译苇把这一段文字抄写在便笺本上。然后,她继续往下面写——
风是一种无形的物质。
她想,对它而言,人类的时代是不存在的。所以,风可以掠过田莲花栖身的村庄单岭堡,然后又吹到几十年以后的楠江市文化馆外面来。
田莲花成了单岭堡的人。
林译苇写道。
单岭堡是一个坐落在高山顶上的村子,村里每天都要刮大风。那些从远处的天空中吹过来的大风发出呼啸的声音,掠过村子里用石头和泥土垒筑的低矮房屋,然后消失在远方。虽然这里是南方,但田莲花感觉到,这里的风比北方的风更猛烈。
在人们眼里,田莲花是田大方从外地找回来的媳妇。自从这个北方媳妇进入田大方的家门以后,田大方就变得更孤僻了,偶尔有人到他家去串门、办事、借东西时,他的脸上就露出不高兴的神情。更惹大家说闲话的地方是,每当天空还没有黑尽的时候,田大方就要关上他那扇黄楝木做的房门,似乎天黑了,大家就和他没有关系了,甚至风也与他的房子没有关系了。村里的人还发现,不久,他家窗口透出的油灯光线也会熄灭掉,这样,村庄里面最高处的房屋就彻底湮没在黑暗之中了。由于经常有大风掠过村庄,所有的窗户都是用木板做成的,平时关闭着,要开窗时,须用一根木棍撑着。只有田大方家的窗户是用玻璃做的。而且,这玻璃不是一般的玻璃,是来自东洋的磨砂玻璃,上面还蚀刻着一些奇怪的花,与桃花有点相像。田大方曾对别人说过,这是樱花。至于什么是樱花,他也说不具体。他只晓得,他的玻璃每一块要值一个大洋。
田大方是一个穷人,他的玻璃从何而来,在大家心里,一直是个谜。一些人还记得,田大方把这两块玻璃带回家的时候,请了几个邻居喝了一顿酒,然后,这几个邻居帮助他拆掉原来的木板窗,把玻璃嵌在墙上。从此,这两扇玻璃窗再也不能打开。后来,山下的红土镇有一户人家也把自家的木板窗换成了玻璃窗,大家才晓得,田大方的玻璃安错了。真正的玻璃窗还是像木板窗一样,是可以开关的,而田大方的玻璃窗死死嵌在墙壁上,一点都不透气。
无论如何,田大方墙上的那两块玻璃也算是窗户。只要天一亮,光线就从窗玻璃射进屋里,晚上,屋里的灯光就射到外面。这灯光往往到深夜才熄灭,以至于一些晚上回家的人都以他家的灯光作为路标。但是,自从他在外面带回这个北方女人之后,这一切都改变了,他家的灯光再也不会亮到深夜。
其实,每天夜晚,在黑暗中的田大方仍然很晚才能睡着。只不过,在灯光下,他与田莲花面面相对而又没有更多的话要说,他感到紧张。所以,每天吃过晚饭,田莲花收拾好碗筷,他们就熄灯各自睡觉。
自从田莲花进了田大方的家门以后,他就把木床让给了她,自己在墙角铺了厚厚一层从悬崖边上割回来的蓑衣草,把一张黑熊皮垫在上面,做成一个床铺。他躺在散发出腥味的熊皮上,紧闭双眼,用耳朵在黑暗中捕捉从木床上发出来的细微声音。他听见田莲花在木床上翻身的声音,有时还能听见她在轻轻叹气。他还闻得到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这也是一种腥味,一种淡淡的、带香的腥味。这是人体的香味,女人身体的香味。这间屋子从来没有住过女人。田大方过去闻到的都是男人的汗臭味,还有动物的气味。现在,田莲花的气味让他失眠。在黑暗中,他还能够听见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而且这响声似乎还在房间里回荡。他的房子是用石块和泥土建造成的,厚厚的墙壁支撑着茅草屋顶,在大风里岿然不动。这幢房子在冬天为他保存温暖,在夏天为他保持凉爽。现在,他发现,房子还可以为他保存声音,保存气味。
更重要的是,他的房屋可以给他保存希望。田莲花住在他的屋子里了,每天给他做饭。有时,她会叫他脱下衣服,换上另外一件洗干净的衣服,他就穿着散发着皂角气息的干净衣服到村子的黄桷树下去转悠。黄桷树下的土坝子是村庄里的公共集会场所,地上堆放着许多青灰色的石头。有事没事,总有一些男人坐在石头上抽烟、谈话、吐口痰,交流一些来自外界的消息和村庄内部最近发生的事情。一旦田大方出现了,那些身上穿着补疤衣服的村里人就坐在石头上,或者站在风里,注视田大方。他们会停止谈话,眼光全部落在田大方身上,并且跟着他移动。当他再次消失在石板小路上的时候,山风就将他身上的淡淡皂角香味带到远方。
田大方是村里的老单身汉。他的身材矮小,性格孤僻,很少干农活。所以,他从来就与村里的男人不合群。
童年的田大方是一个瘦弱的孩子,但特别爱爬树。他最喜欢爬的树是村里的黄桷树,他经常爬到很细的树枝上玩耍。人们都认为树枝承受不了他的时候,他却安然无恙。他还可以像猴子那样,从一根树枝攀到另一根树枝上。
黄桷树的枝条向田大方展示了一个新天地。他发现,在树枝上生活着许多巨大的红色蚂蚁,每一只都有谷子那么大。这些蚂蚁在树枝与树身的结合部位打洞,把巢穴筑在树上。他看见一些细小的褐色木屑堆集在黄桷树粗糙的树皮上,他还看见几只蚂蚁抬着豌豆大小的黄桷果往巢穴里搬运,这个场景让他着迷。在树上,还生活着一些褐色的蜥蜴,它们拖着细长的尾巴在枝条上跑来跑去,捕捉蟋蟀、蜘蛛和苍蝇,然后瞪着圆圆的小眼睛把这些小昆虫咽下肚。
有一天,田大方攀上了一根很细的树枝,坐在上面采摘黄桷树上结的果实。黄桷果的果肉有股淡淡的酸甜味,吃多了,嘴里会感到麻木。他往嘴里塞果子,树枝在他的身体重量下一颤一颤地晃动。这时,他听见树下有一个人在喊他。
他低下头,看见一个戴草帽的老头站在树下。老头仰望着他,对他使劲挥手。从老头的手势上可以看出,老头要他再往树枝的前端移动一点。
田大方看了看树枝的前端,那里太细了,再往前靠,树枝肯定会断掉,他肯定会掉到树下去。他看见老头摘下头上的草帽,把它端在手里,似乎要用它来接住自己。于是,他向前移动了一点,又移动了一点。树枝先是发出轻微的嚓嚓声,接着“咔”的一声断了,他的身体飞速向下坠落。在半空中,他本能地用双肘护着头部,一下掉在了老头的草帽里,老头的草帽竟然没有破。
老头把他放到地上,摸摸他的头。
“你几岁了?”老头问。
“十岁。”
老头对他说,他是一个勇敢的孩子,然后问他是不是经常打架。田大方低下头,没有回答。老头拍拍田大方的肩头,问他愿不愿意学国术。田大方点点头。老头的下巴留着一撮花白的山羊胡子,他在说话的时候,山羊胡子就一翘一翘的。他对田大方说,只要学了国术,身体就会更好,别人也不敢欺负自己了。他指着山脚下的小镇对田大方说,他就住在小镇里。如果他想学习国术,就到小镇里来。
“你找得到我,我们就有缘分。你找不到我,我们就没得缘分。”老头说完后,把草帽戴在头上,顺着小路走下了山坡。
第二天早上,田大方背上一个竹背篓,拿着一把镰刀就出了门。他每天都这样出门割兔草,他的父母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接着,他的爸爸也挑着粪桶上了山坡,给洋芋浇水去了。
田大方从山顶上的村庄走到山脚下的小镇。他背着背篓在小镇的石板街道上东张西望。他看见许多陌生人在街上走,空气里充满嘈杂的声音。他从来就不喜欢待在人多的地方。他站在一条街道的街沿石上东张西望,人们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不时碰撞他的背篓。
他又向前走,不知道到哪里去寻找那个蓄着山羊胡子的老头儿。他经过了几条小巷,突然意识到,自己应该往这里面走一走,也许能够找到他。
前面又有一条小巷,巷口有一只山羊。它的脖子上拴着一根麻绳,正努力地去啃地上的一片菠菜叶子。它的嘴唇不停地掀动,终于把叶子卷进了嘴里。它满意地咀嚼着菜叶,用黄晶晶的眼睛瞟着田大方。田大方从它身边走了过去。
一旦走进这条小巷,事情似乎就简单了。小巷里有几个院子,院墙都是青砖筑成的,他走过一个又一个院子,没有去敲紧闭的院门。当他走到第四个院子时,看见院子的门是开着的。他走了进去。
这个院子里有一棵构树,地上掉落着一些红色的构树果子。在一间打开的房门里,他看见那个山羊胡子老头儿坐在屋子的正中央。
“你来啦?”老头问。
“来了。”田大方说。
“怎么找来的?问过哪个人没有?”
“没有问过。”
“你为啥不问一问别人?你咋个这么不聪明?没有问过谁,那你咋个知道我在这里住?”
田大方低下头,用脚去踩地面上的一粒小石子。透过薄薄的布鞋底,小石子硌着他的脚底,一阵轻微的疼痛从他的脚掌上升到他的胸腔。
“我乱走,看见了一只山羊,它的胡子和你的胡子一模一样,我就走到了这个地方。”
老头点点头。
“嗯,嗯。”老头说,“学国术并不需要聪明,只需要感觉好。你没有问别人,凭感觉就找到了我,嗯,我没有看错你。”
田大方站在原地,不知道应该做啥。他背上的背篓是空的,他却感到很沉重。他感到背篓的绳子把他的肩膀勒得发痛。
“把背篓放下来吧。”老头说,“我收下你这个徒弟了。”
先是一条水泥路面的小公路,然后是一条石板小路。林译苇和叶飘沿着道路来到了天顶寨外面的街道。一个老人在街面上晾麻布,他们站着看了一会儿,又往前走。
前段时间,叶飘曾领着徐婕来过这里。他们曾在小街的一个小院子里拍摄过照片。在一个陈旧的大木盆旁边,他为她拍摄了一个胶卷。当时他用的是富士牌的尼奥潘胶卷,现在他使用的胶卷是乐凯牌。他把胶卷安装进徕卡相机。
他和林译苇来到小院子里。这里仍然空无一人。他走在前面,林译苇跟着他走进这个小院儿。
今儿是阴天,院子里的光线不好。她看见了墙角茂盛的羊齿草,还看见了放置在院子里的巨大木盆。她不明白过去的人们为什么要制造这么大的木盆,它们的用途是什么。
空气中充满了淡淡的霉味。如果仔细分辨,这霉味之中还有一种酸味。林译苇相信,这空气里面还残留着过去岁月的一些信息。她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想象它的历史。她看见叶飘站在离她不远的屋檐下,手里拿着徕卡相机。她又转过脸,眼睛停留在一根粗大的木头柱子上面。
这根木柱是浅灰色的,表面布满各种刻痕。它是房屋的一部分,它支撑着房屋在漫长的岁月里屹立不倒。叶飘走了过来,举起手中的相机,对准木柱摁了一下快门。
“寨子里面还有一些老房子。”叶飘说,“我们去看一下吗?”
“好。”林译苇说。
去寨子的道路要从一条倾斜的石板小街穿过去,然后经过一道石头砌成的寨门。寨门的石头已经严重风化,灰黄色的石头粉末覆盖在石头的表面,用手轻轻一摸,石粉就无声地掉下来。林译苇还看见,在一块石头上,有两个小小的洞孔,她想,也许这是多年以前被子弹击打的。在寨门口的几个小摊上,摆放着一些木制烟缸和竹制玩具蛇等旅游纪念品。小摊上摆放着一摞薄薄的小书,林译苇拿起一本翻看,是介绍天顶寨的小册子,书名是《天顶寨庄园民宅初考》。
林译苇手里拿着这本黄色封面的薄薄的小册子,沿着寨子里的石板小路向前走。山寨里的道路没有其他人,显得很安静。她经过一丛深绿色的灌木丛时,几只体形很小的红尾巴小鸟从灌木丛里飞了出来,它们把尖细的叫声留在空气里。透过浅灰色的空气,林译苇看见一幢黄褐色墙壁的房舍矗立在一座斜坡的顶端。在这幢房屋的后面,应该还有另外的房屋。它们全部都是老房子,在时间的深处度过了几百年的岁月,但林译苇仍然感到里面透出了人的气息。她闻到了炊烟的气味。
据《天顶寨庄园民宅初考》介绍,天顶寨建造于明代洪武年间,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它是方圆两百公里以内保存最为完好的封建古堡建筑。这本小册子还介绍说,天顶寨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寨外三公里处的高峰砦,另一部分就是寨子里的地主庄园。庄园的房屋是天顶寨建筑群落的精华部分,但它也是衰败得最厉害的那一部分。
“那座山砦,应该就是高峰砦吧,你去过没有?”林译苇指着远处一座山峰问。
今天天气阴沉,云块厚重。此时,云块被风推开,露出了一道缝隙。一束阳光照射在高峰砦上,山崖上的岩石闪闪发亮。砦顶矗立着几株大树,几幢旧房子隐约可见。
“去过的。”叶飘说,“我和搞摄影的朋友采风,去过那里。”
“我们到那里去,怎么样?”林译苇问。
“好啊。”叶飘说。
他们穿过街道来到寨子后面。这里有一条石板路,他们沿着石板路向高峰砦走去。半个小时后,他们走到山峰脚下,石板路突然变得陡峭,成了石头阶梯,像一道石头瀑布挂在他们眼前。
叶飘走在前面,石头阶梯有点潮湿,上面长了一些淡淡的青苔。他走几步,就回头看一下。林译苇的头顶就在他脚下。他伸出手,想拉着她走。林译苇摇了摇头。
石头阶梯的半中腰有一道石头门框。可以看出,过去,这是一道关口。如果门框里还有门板,一旦关上门,外面的人就进不来。他们穿越空洞的门框,慢慢走上砦顶。
砦顶是一块很大的平地,有水池,有树林,还有几幢旧房子。其中两幢是草房。
他们走在一幢瓦房面前,一股凉气从屋子里渗出来。这就是历史的气息。林译苇想。
刚才走了一段路,又爬了陡峭的石头阶梯,叶飘感到自己的后背在出汗。他站在林译苇身边。她今天穿了一身接近黑色的深蓝色牛仔服,布料是柔软的纯棉布。牛仔服勾勒出她身体优美的曲线,她在微微喘息。当他有意无意更进一步靠近她时,他相信自己感受到了她的体温从这柔软的牛仔服包裹着的身体里无休止地散发出来。他感到一阵心慌。而她的注意力一直在他们面前的旧房屋上面。
林译苇走进这座房屋,叶飘跟在她的身后。她迈上台阶,轻轻推开一扇门。木质的门板打开的时候,发出了吱吱呀呀的声音。他们看见,这幢房子不大,正面墙边摆放着一张暗红色的八仙桌和两把木椅,另一面墙边有一部长虹牌彩色电视机,电视机旁边有一个博古架,上面的木格子里搁着一些瓷碗和瓷罐。
林译苇突然转身面向叶飘,盯着他的眼睛。他一下就把眼光移到别处。他听见林译苇对他说:“在这里拍一张照片吧。”他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八仙桌和木椅进入了他的视线。他举起相机,取景框的玻璃把桌子和木椅罩上了一层淡淡的蓝色。他摁下快门按钮,“咔嚓”,他听见了一声轻微的快门声响。
“任何地方都有故事发生。”林译苇说,“你没有感觉到这间屋子很神秘吗?”
“有一点。”叶飘说,“也许在过去的年代里,这里发生了很多故事。每个时代的人都有他们各自的喜怒哀乐,每个时代的人肯定就有他们自己的故事,也许我们永远不会知道这些故事的真相。”
“也许吧。”林译苇说。
这时,门口出现了一个中年农妇。她放下肩上的背篓,打量着突然出现在她家里的陌生人。
“不好意思。”林译苇对她说,“你家里没有人,我们就进来了。”
“没有关系。”那位农妇说,“我们家经常有人来参观。他们是旅游者,他们喜欢这种老房子。”
她从厨房里拿出两个瓷碗,从水瓶里倒出两碗热水,端到两位客人手中。她用衣角擦着双手,笑盈盈地看着他们,眼睛里有一丝羞涩的神情。
“你家的房子好漂亮。”林译苇说。
“我从小就住在这里。”中年农妇说,“这房子是土改的时候,我爸爸从地主那里分来的。过去,这山上的房子还住过土匪。这些房子很好,墙壁很厚,冬暖夏凉,屋顶的瓦也很结实,从来不漏雨。”
林译苇注意到,房间的地面呈现出淡淡的粉绿色。她弯腰仔细看,这绿色竟然是薄薄的青苔。每天都有人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地面上还可以生长青苔,林译苇感到很新鲜。
“你们全家住在这里面,不感到潮湿吗?”她问。
“不会的。”农妇说,“我们的房子一点儿都不潮湿,我们住在里面很舒服。”
“我们想在你的房子里面拍几张照片,行不行?”叶飘问她。
“欢迎。”农妇说,“有一些来旅游的人也用照相机拍摄过我们的房子,但他们从来没有把照片寄给我。”
“我会把照片寄给你。”叶飘说,“我要留下你的地址。我该怎么把照片寄给你?”
“你写,楠江市天顶镇高峰砦村三组张英玉收,就可以了。我就是张英玉。”
叶飘点点头,说了声“谢谢”,然后走向一扇深褐色的门。他转动着徕卡相机的卷片旋钮,把一张胶片卷到位,跨过这扇木头制作的旧门,走进里屋。里屋有一面墙壁竟然是山崖,在山崖上,还凿出了整齐的石阶。他顺着石阶走上去,又来到一个房间。
房间里面摆放着完整的古代家具,最显眼的是一张雕花大木床,墙边还有一套与下面屋子相似的红木太师椅和茶几。这张床是个庞然大物,像一间木头屋子,四根木柱支撑着沉重的床楣,床楣上雕刻着繁复的花纹,床前还有一个一米宽的踏板,踏板两端分别安放着两个床头柜。这种古旧的雕花床还要配上蚊帐才能使用,这张床也不例外。一袭用细麻布织成的蚊帐挂在床上,叶飘仔细观察,发现蚊帐的帐钩竟然是铜做成的,岁月还在铜钩的表面布满了绿灰色的锈斑。
叶飘转身退到房间门口,向站在下面房间里的林译苇招招手。
“你上来看这里,也许你会喜欢。”
林译苇走上来,眼前的情景让她轻轻地吸了一口凉气。
“太美了。”她说,“我只能说,它太漂亮了。你快把它拍摄下来。”
“你放心,它跑不了的。”
室内的光线比较暗,叶飘举起相机,在取景器里面寻找这个幽暗房间的画面感。这个异形的房间和古老的家具构成了一种奇异的画面,叶飘感觉到它的形式感很特别。在取景器里,它显得又安静,又神秘。他感到林译苇站到自己身边,他还感到她的身体轻轻地挨着自己的身体。他突然感到这间屋子有一股寒意,同时,他还感到她的体温正透过衣服的布料渗进自己的肌肤。
这部徕卡相机没有测光系统,叶飘根据自己的经验,把光圈设定在3.5,快门速度定在四分之一秒。他倚在台阶边一根木头柱子上,尽量稳住身子,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摁下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