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贯叶泽兰——随处可见的平凡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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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有什么植物妨碍了我们的计划,或是扰乱了我们干净齐整的世界,人们就会给它们冠上杂草之名。可如果你本没什么宏伟大计或长远蓝图,它们就只是清新简单的绿影,一点也不面目可憎。我与杂草的缘分始于我和植物的第一次近距离接触,而这次相遇是我生命中一次意外的惊喜。
那时我只有二十五六岁,在外伦敦的一家出版社做编辑。每天我都要从位于奇尔特恩的家出发去城乡结合部上班,从伦敦周围沉静的乡村一路行至城市中略带荒凉的角落,我很喜欢这段充满矛盾之美的旅程。企鹅出版集团的教育部可不是什么充满浪漫气息的文艺沙龙,笼罩着这里的只有悬铃木投下的树影。成立教育部是为了开发一种新型的教科书,这样一个先锋部门连选址也不同寻常,一反传统地挑在了希思罗机场北面一英里的地方。这里地处米德尔塞克斯郡的边缘地带,大片大片的荒地正慢慢被高科技产业占领。在我办公室的窗户下面,大联盟运河载着散落水面的漂浮物源源不断地向伦敦流去,河岸边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外来植物。运河往西是交错混乱的采砾场和废弃的垃圾场,它们都古老得可以追溯到维多利亚时代,如今那片采砾场更已淹没在水下。拾荒者是那里的常客,他们到处翻捡的情景让人感觉他们似乎正站在某个第三世界的贫民窟外。向北则是错综混乱如迷宫一般的废车场和拖车停车场,德国牧羊犬是那里的统治者。总之这里到处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垃圾,它们成堆成片地散布在整个区域。而最让我开心的是,这里长满了茂密的杂草。
那时我的工作主要是为辍学的学生编写一些有关时事和社会研究的书籍。当时最时兴的就是这种“联系时事”的读物。这些书籍(其实更像是杂志)中的内容是一些我们希望读者能够理解但也有一定政治难度的东西,目标读者群是那些长期颠沛流离的人。而每当我望向窗外那些绿意汹涌的杂草,就仿佛看见那样一个多变不定的世界正飞快地向我们走来。
这片杂草并没什么美丽可爱之处,完全不是英国田园诗中那种野花烂漫的景象,甚至与英式风格沾不上半点边。但它们充满了生机——不加雕琢的、无处不在的、光合作用下的勃勃生机。老旧的垃圾场里,茂密的毒参从碎石中钻出,茁壮地生长着。爬着小虫的喜马拉雅凤仙花散发出清洁剂的清香,几乎把脚下的废玻璃瓶遮得严严实实。来自中国的醉鱼草长得足有30英尺(约合9.1米)高,好几种植物都层层叠叠地被它笼在身下。虎杖来自日本;开着洋红色花朵的宽叶山黧豆则来自地中海;曼陀罗开出的鹅颈花朵精致美丽,不过它们分布得如此之广,以至于我们已无法确知其原产地。在这几种植物之下,生长着更加不起眼的杂草,它们默默地装饰着铺满塑料和玻璃的土地。这里还有用来做苦艾酒的艾草,还有三种茄科植物;款冬的叶子是马蹄形的,刺缘毛连菜的叶子则布满斑点,就像刚被工业用酸喷过一样。孜然芹、张牙舞爪的葫芦和起绒草在这里长成一片——这幅景象除了在这种废弃之地可能出现,在英国别处是绝对见不到的。这些杂草营造出了一种梦幻的气氛,仿佛“废墟”这个词成了一句咒语,轻轻一念便把不可能变成可能。
午休时我常在这片荒草丛生的世外桃源中散步,一边为杂草的繁茂昌盛而惊叹,一边带点天真浪漫地感到它们这种从废墟中重生的力量与我们为之努力的工作是多么契合。这些植物就像我们并肩作战的战友,而在这里它们战胜了工业时代的废墟。
这段经历是我与植物世界结缘的起点,也永久地影响了我对那些常被蔑称为“杂草”的植物的态度。我更喜欢从另一个角度看待它们,看看我们能从它们蓬勃的生机中得到什么正面的启示。不过我承认,我这种六十多岁的老头对追寻米德尔塞克斯郡奇观的热切劲儿是有点古怪,甚至可能有点不负责任。毕竟按大部分标准而言,它们都是最糟糕的那类杂草。它们中有许多是逃逸到野外的物种,有许多是入侵物种。它们从管理严格的园林和医药公司农场中叛逃,然后四处作恶。有几种杂草极具毒性。至少有两个品种后来表现出了很强的入侵性,以致政府将它们列入了黑名单,写明“在野外种植或导致其在野外生长”是违法行为。但对于杂草而言,环境决定着一切。无论什么植物长在如此残破不堪的地方都会变成杂草。它们被生长环境背负的罪名连累,长在哪里就被认为与那个地方是“一路货色”。那些从垃圾堆中萌芽的植物,自己也变成了某种垃圾。植物垃圾。
实际上,杂草的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命运是基于人类的主观判断的,妖魔化它们还是接受它们完全取决于我们,但鉴于杂草对环境的种种影响,这一点并不总那么显而易见。自从《创世记》将“荆棘和蒺藜”作为人类在伊甸园中犯错后的长期惩罚,杂草们似乎就背上了许多超出自身本质的东西,人们常常忘了它们就像细菌一样,只是随处可见和不言而喻的普通生物,而非什么文化符号。数千年来它们与农作物争夺资源,奋力反击。中世纪时它们引起过大规模中毒事件,还因此被冠以恶名,暗示它们是魔鬼的幼苗。如今,尽管每年为了对付它们而喷洒的农药比防治虫害的多得多,它们依旧能让粮食减产10%—20%。
而它们造成的问题也日益严重。由于全球贸易的发展,一类全新的杂草正向全世界散播。独脚金是一种美丽的寄生植物,在原产地肯尼亚,它的花朵被用来铺洒在迎接贵客的道路上。1956年它来到了美国东部,在这里它使成千上万英亩的农田颗粒无收。作为一种林地花园的观赏性灌木,虎杖在维多利亚时代被引入英国。在之后的一个多世纪中,我们只顾着欣赏它精致的花柱和雅致的枝叶,直到现在才发现它是英国最危险的入侵植物。如今想要把伦敦东区奥运会场馆区域的虎杖清理干净,据估算所需的资金为7000万英镑。在这些植物从美景变成杂草的过程中,它们自身没有任何改变,改变的只是所处的地点。
仅从上面的两个例子中,我们就能清楚地看到所谓“杂草”的矛盾性和多变性。一个地方的观赏性植物到了另一个地方就成了可怕的入侵物种。几个世纪前还是粮食或药物的植物,现在却可能从云端跌入谷底,变成森林中的不速之客。而把杂草改造为食物、孩子的玩具或文化符号也并不困难。藜就是一种经历了所有这些文化变迁的植物。这种植物最初长在海岸边,后来成了新石器时代农夫常用的堆肥原料,之后因为它的种子油分很足,尽管并不是理想的作物,人们还是选择它进行了种植。再后来,由于人们口味的转变,它成了遭人厌嫌的有害植物,因为它会妨害甜菜等作物的生长(有讽刺意味的是,藜与甜菜同属于藜科),直到成为现代饲料之后它才又挽回了一点地位。
当然,一切都取决于你对杂草的定义是什么。这定义,就是杂草背后的文化故事。我们如何、为何将何处的植物定性为不受欢迎的杂草,正是我们不断探寻如何界定自然与文化、野生与驯养的过程的一部分。而这些界限的聪明与宽容程度,将决定这个星球上大部分绿色植物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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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杂草的定义中,最为人所熟知也是最简单的一种当属“出现在错误地点的植物”,也就是说杂草长在了你本希望长出其他植物或者根本不希望长出植物的地方。这个定义还算贴切,也能解释一些事情。比如英国蓝铃花本属于森林,可一旦到了花园里,它们往往会疯狂地长满整个园子,变成招人烦的杂草;而来自地中海地区的西班牙蓝铃花一旦从花园逃逸,就会变成可怕的入侵者,进入当地的树林,威胁到本土“真正”的蓝铃花。但这些例子中的“适宜”与否有许多微妙之处,并不是简单的一个生物归属地就可以解释的。花园是私人领地,蓝铃花入侵时人们会感觉自己那份私密仿佛也被入侵;同样,入侵到英国的西班牙蓝铃花可能会激起你的民族主义情怀,甚至激发出一种审美上的爱国主义:看哪,土生土长的蓝铃花多么柔软,它们弯曲的花茎充满凯尔特风情,与不列颠的树林如此协调,哪像西班牙的花朵那样唐突粗糙,花茎弯得也不像样子。
可是这个定义是十分粗糙的,并且会引出什么才是“正确地点”的问题。以梣树为例,对它们而言这世界上最正确的地点莫过于它们生活的温带树林了。可一旦梣树与其他更具有经济价值的树木长在一起,再加上它们蓬勃的生命力可能会影响护林人的收成,护林人就会管它们叫作“杂树”。在这个例子中,客观意义上的“正确地点”让位于“领地”——一个更加私人化、更具有文化意义的空间。
杂草的判定标准也可能随时间发生戏剧性的变化。一名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早期移民就还清楚地记得,一种与他们一起来澳大利亚的苏格兰植物,是如何从故国情怀的纪念品变成非法入侵者的:“有一天我们看见一株大翅蓟长在一根圆木旁边,离马厩不远——很明显是有种子从马饲料中漏出来,在这里生根发芽了……我们把它用报纸小心翼翼地包起来,并用石头压住。没几天工夫,这株小草就长得十分漂亮,我们四处向人炫耀,自豪得不行。可当时谁也没想到,二十多年以后,这种来自苏格兰的蓟草会遍布整片大陆,而且这种草成了有害物种,一些郡县和地区甚至需要设立特殊法案,强制性地从私人空间中拔除它们。”
还有一些杂草的定义,则着重表达了杂草在文化上的其他不适宜性或不利性。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倾向于从可用性的角度出发,将杂草简单地定义为“优点还未被发现的植物”。这个定义给得既慷慨又友善,暗示即便是已被定罪的植物也还有翻身的可能。但就像藜的故事告诉我们的那样,有没有优点全在于当时的人们如何看待。有许多植物曾一度被认为是有用有益的,可一旦这些益处过时了,或是人们发现享受这些益处需要付出不小的代价,它们便会立即失宠。罗马人把宽叶羊角芹引入英国,本是冲着它既有缓解痛风的药效,又可当作食物。但2000年转眼过去,经过几场医学革命的洗礼,这种植物再无药用价值,却变成了英国花圃中最顽固难除、惹人厌恶的杂草。
杂草另一个不受欢迎和饱受诟病的特征是毒性。美国最臭名昭著的杂草是毒漆藤,尽管它造成的经济损失远不是杂草中最多的,但它的形象已经随着杰瑞·莱贝尔和迈克·斯托勒制作的歌曲而深入人心。这对搭档曾制作过几首以杂草为主题的摇滚歌曲,如托尼·乔·怀特原唱、猫王多次翻唱的《做野菜沙拉的安妮》。在关于毒漆藤的那首歌中,毒漆藤被比作一个惯耍心机的女人,她会“深入你的皮肤”,然后“你会需要一片海洋/炉甘石洗剂的海洋”。实际上,炉甘石洗剂对缓解皮肤接触毒漆藤后的症状没什么用处。不管你跟这种植物的接触多么短暂,接触的地方都会立刻变红。只要一片破损的叶子轻轻扫过你的皮肤,噩梦般的体验就会随之而来。皮肤会红肿、起水疱,并且无法控制地发痒。如果你对这种毒素敏感(通常来说胖人比瘦人更容易敏感),你的发热和水肿可以持续好几天。你不需要跟毒漆藤直接接触,一次握手,一条毛巾,甚至只是不小心摸到刚从树林里回来的人所穿的鞋,就足以让你染上“漆酚接触性皮炎”。即使你足不出户,只要窗外的篝火里有几片毒漆藤的叶子,飘过来的轻烟也足以让你染上这种皮炎。
与毒漆藤一比,异株荨麻的威力只能算是蚊子叮咬的级别;而颠茄倘若要发挥毒性,需要中毒者直接食用植物,目前对颠茄毒素感兴趣的基本只有研究它的科学家了。可是颠茄的果实不但乌黑诱人,还有致命剧毒,这使它难以见容于诸多郊野公园和国家信托基金会管辖的产业,业主们生怕没将它们清理干净而惹来游客投诉。出生于英国萨福克郡的杰出植物学家弗朗西斯·辛普森就曾担心,这样粗暴统一的处理方式会威胁到老费利克斯托一个少见的颠茄品种——与普通颠茄的深紫色花不同,这里开出的颠茄花是让人心醉的淡紫色。辛普森说:“这些植物和它们的果实面临着一种危险,即有一天被一群过分热心的人找到,然后毁于他们之手——这样的毁坏经常发生在颠茄身上。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去老费利克斯托把它们的果实摘回来,保护它们,帮它们延续下去。”
如果说因为知道某种植物能够杀死我们而对其产生负面印象是可以理解的,另一种厌恶情绪可就算不上理性了。有些植物被贬为杂草,只是因为我们在道德层面不赞许它们的行为。寄生就是个十分昭著的恶名,寄生者从其他植物那里夺取营养,罔顾寄主的安危。常春藤更是冤枉,明明不是寄生植物却被人诬为寄生植物。它们依附在树上单纯是为了获取支撑,并未从树木身上拿走半点营养。常春藤若是长得过于茂盛,它们的重量确实可能给树木造成伤害,但这个平淡的事实哪有树汁吸食者、植物吸血鬼来得更有话题,更适合做妖魔化的基础呢。
哪怕仅仅是外形丑陋或姿态不美,也可能会被当作弱点或道德层面的缺陷。我记得那些矮小、羞涩、瘦弱的孩子在学校里被叫作“杂草”的场景;而把像繁缕和猪殃殃这样矮小、孱弱、匍匐在地面的植物归为杂草,简直就像在欺负它们的弱小,这进一步说明了杂草的定义是多么弹性十足又自相矛盾。约翰·拉斯金在为花朵寻求审美标准和道德标准的路上走得很远。他认为,有些植物是“半成品”——以夏枯草为例,它能在没喷农药的草坪上迅速蔓延,用自己紫色的花朵和苞片给青草镀上一层紫铜般的色泽,而这正是无数草坪爱好者憎恶它的理由。“它的花瓣特征很不正常,”被视为维多利亚时代审美趣味代言人的拉斯金这样写道,“哪有植物会在花朵中央长出成簇的刚毛,哪有植物的花瓣呈现如利齿鱼下颌般的参差边缘,哪有植物看上去像是动物喉咙里生病的腺体。”拉斯金难掩的厌恶,与人类常在植物中区分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行为如出一辙。19世纪的园艺作家J.C.劳登就曾邀请他的读者们“将植物与人两相比较,把土著品种(即野生植物)与原始人对应,把园艺品种(即人工培育的植物)与文明人对应”。
即便是“野生”这个特点本身,倘若出现在不正确的时间、不正确的场合,也会被认为是有失体面的出身。臭嚏根草(这个名字会给人先入为主的不良印象)遍布整个欧洲的白垩土质森林,它们那一簇簇柠檬绿色的花朵轻轻地垂着,每朵花的边缘都有一道细细的红色镶边。每年2月它们就早早地开了花,在灰暗的冬天里自顾自地闪光,像暗夜里的星辰。它们如今理所应当地成了园艺界的宠儿,可有谁知道,1975年,当杰出的植物栽培者贝丝·查托女士在英国皇家园艺学会的展览上第一次展出它时,她差点被取消参展资格——因为她带来的臭嚏根草来自野外,所以它被划分为杂草。
不过,英国皇家园艺学会的傲慢比起休斯敦极端严苛的法令,就小巫见大巫了。太空城休斯敦的地方法规中明确规定“任何房地产所辖土地内,倘若覆盖或部分覆盖有杂草、灌木丛、垃圾和其他任何会令人不悦、有损市容、有碍卫生之物”乃是违法行为。在这一大段枯燥的法令中,杂草被定义为“任何高度超过9英寸(约合23厘米)的非人工种植的植物”——若按这个标准,美国三分之二的本土植物到了休斯敦都会变成违法植物。美国农业部在制定植物黑名单时,也是费了不少功夫才找到较为适用的统一标准,但农业部也承认“我们国家的植物中有一半以上都是不受部分人欢迎的品种”。
如果按照这种标准,我们每个人都能列出一个自己的杂草名单。我的名单会包括油菜和桂樱。只要被自己不喜欢的植物侵扰,就有权利成为正义的一方,对它们横加评判和指责——在这种思维方式下,恐怕没有哪种植物能逃脱变成杂草的命运。我曾与已故的著名玫瑰种植家汉弗莱·布鲁克一起拍摄过一部短片,他在萨福克郡有一片瑰丽无比的花园,里面种植着约900种不同的原生种玫瑰和古典玫瑰。他从来不修剪这些心爱的花丛,也很少为它们除草。一位法国记者这样评价他的花园:“与其说是玫瑰花园,倒不如说是玫瑰丛林。”可他的花儿都生得那样好,他园子里的“莫梅森的纪念品”——源自约瑟芬皇后玫瑰园的品种——茂盛浓密,即便是深冬的寒气也无法阻挡它们绽放出飘着檀香香气的、层层叠叠的乳白色花朵,而每到这时,汉弗莱总会采下一束送给伊丽莎白王太后,以装点她的圣诞节早餐桌。短片的拍摄结束后,我们把当时已经70岁的汉弗莱带到了一家当地的酒吧,他在酒吧里喝到微醺,然后因为举止不端被人丢了出来。从酒吧回去的路上,我们经过了一座郊区花园,花园主人挑了一些荧光红和荧光橙色的现代玫瑰种在其中。汉弗莱看见此景,晃晃悠悠地停了下来,盯着那片玫瑰,那眼神仿佛是看见一个卖废品的人把一块合成木板粘在了一张奇彭代尔式的木桌上,然后他冲着那个倒霉的种花人大喊:“你们这些不懂花的蠢货!”
杂草不仅指那些出现在错误地点的植物,还包括那些误入错误文化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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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这些杂草的定义都是从人类的角度出发的。它们是妨碍了人类的植物。它们抢夺农作物的营养,破坏园艺设计师精心的布置,不按我们的行为准则生存,还给游手好闲之人提供了讨厌又坚实的藏身之处。但它们是否可能有一个植物学的,或者至少是生态学上的定义?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杂草们可能具有生物学上的亲缘关系,事实上被叫作杂草的植物遍布每一个植物类群,从简单的藻类到雨林的大树。但它们至少有一个行为特征上的共同点:哪里有人类,它们就在哪里欣欣向荣。它们并不是寄生虫,因为即便没有了人类它们一样可以生存,但我们就像它们的绝佳拍档,只要有我们在侧,它们就能发挥出最好水平。我们砍伐森林,我们刨地挖土,我们耕种,我们丢弃富含营养成分的垃圾——无论我们对脚下的土地做什么,它们总会跑来添情增趣。它们从耕地里冒头,它们在战场边发芽,它们点缀在停车场里,它们不识趣地挤进绿草带。它们利用着我们的运输系统、我们对烹饪美食的热情、我们对包装分类的痴迷。最重要的是,它们利用了我们搅乱世界、打破所有常规的时机。假如我告诉你,如今世界上杂草生长最繁盛的地方正是那些除草最卖力的地方,你可能会觉得这是句废话;但这句废话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除草是不是令杂草越除越多?
作为人类的老朋友和追随者,杂草与人类比邻而居的画面十分中性,并无太多恶意侵扰的色彩。不仅如此,它们实际上发挥着许多积极的作用。我们与许多杂草都保持着共生的关系,这意味着人类从中获得的益处一点也不比植物少。杂草寻常易得,熟悉好认,无论家里有什么需求,它们永远是手边最便利的选择。杂草是最早的蔬菜,是最古老的药材,是最先使用的染料。在如何让杂草物尽其用这一点上,人类的才智发挥得淋漓尽致。木贼是一种长在排水不畅的土地上的顽强杂草,它的叶子上生有许多小小的硅粒,因此这种植物十分粗粝,并曾经被用来打磨镴制器皿和箭杆。灯芯草本是喜欢紧实性好的土壤的入侵者,可人类却把它的草芯泡在油脂里制成了烛芯。
许多被我们称为杂草的植物都有着很高的文化价值。雏菊在英国有35种以上的别名;虞美人这种英国本土的野花,象征着我们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死去士兵的怀念。孩子们尤其容易注意到身边的杂草,大人眼中的坏名声和惹人厌的品质,却可能颇得孩子的欢心。他们把鼠大麦的种子挂在头发上,拿车前草当手枪更是他们玩熟了的游戏;不仅如此,天性好奇的他们还总能迅速发现新来的物种。喜马拉雅凤仙花的种荚爆炸力强劲,这使得它的种子能够弹出很远,而这也正是它作为外来物种能够传播得如此广泛的原因,如今它因此成了一种竞赛的主角,孩子们争相挤爆它的种荚,比谁的种子飞得更远(这一竞赛目前的最高纪录为12码,约合11米,记录保持者来自英国湖区)。J.K.罗琳明白孩子们对奇异植物的迷恋,所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有一大堆怪异诡秘且让人讨厌的杂草。巴波块茎是一种黏稠的、黑色的、像鼻涕虫一般的植物,它能够蠕动,且周身长满满是脓液的肿块,皮肤一旦碰到就会长出疖子。魔鬼网是一种可怕的藤蔓植物,无论哪个倒霉蛋靠近它,都会立刻被它的枝蔓卷住。有趣的是,可以解除魔鬼网威胁的是一句与蓝铃花有关的咒语,而蓝铃花正是一种“好”植物,而非杂草。
杂草还有其他的好处。民间故事里常有一些关于它们的模糊描写,如农民们会在两茬粮食之间把杂草堆成肥料,把它们从土壤里掠夺的营养又还回土壤中去。我已故的朋友罗杰·迪金有一畦菜地,每当除草不利时,他总为自己找借口说“杂草能帮菜根保持水分”。杂草总让我们头疼,但它们的存在也许有生态学上的意义。它们在这星球上的生存时间之久、境遇之成功,表明从进化的角度来说它们是高度适应地球环境的,它们为自己争得了一席之地。当然,它们的这种成功并无什么目的性,即便有,它们的目的也不太可能是专门来破坏我们的宏伟大计。跟所有其他生物一样,它们只是为了生存而生存。但倘若我们审视一下长久以来人类与杂草爱恨交织的历史,思忖杂草在整个生态格局中的角色,可能会得到新的启发。即便只是粗略地一瞥,我们也会注意到,杂草好像更善于在荒芜的土地上扎根,在破败的景致间生长,而它们所带来的坏处也许远少于人类归罪于它们的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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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到了21世纪,植物中出现了更可怕的种类,它们侵略的野性爆发得更加彻底,它们的恶名不再只是个人好恶或文化差异所致,这些植物中的恶霸能够侵害整个生态系统、破坏农作物、毁掉园林景色。这种超级杂草是科幻小说最爱的反派之一。比如某种外星植物的种子落到了地球上,几个小时之内就疯狂繁衍,迅速覆盖了整个地球,甚至还能跟人类进行杂交。再如某种转基因作物把自己抗除草剂和抗病的基因传播到了野生燕麦身上,于是一个终极植物怪兽由此诞生,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样的怪物完美契合了以人类为中心的杂草定义:由人类一手创造的猖獗的植物。
在现实世界中,这样的超级杂草已然存在,只不过它们并非外星人入侵的结果,而是由人类对自然世界肆无忌惮的破坏所造成的。有时候,一种植物成为杂草,继而成为纵横多国的凶猛杂草,是因为人类把其他野生植物全都铲除,使这种植物失去了可以互相制约、保持平衡的物种。1964年至1971年,美国向越南喷洒了多达1200万吨的橙剂。臭名昭著的橙剂是一种混合物,组成成分包括苯氧乙酸类除草剂、二噁英和松节油,被用作落叶剂。美军使用橙剂是为了让整片雨林树叶尽落,从而使越共的部队无处藏身。这一行为可害苦了大量越南百姓,并且已经被《日内瓦公约》所禁止。但这个禁令对这片越南雨林而言已经太迟了,四十多年过去了,这片森林依旧没能从当年的破坏中恢复过来。当年生长着茂密雨林的地方,如今只有一种叫作丝茅的坚韧草类。丝茅是东南亚森林地表植被的组成物种之一。每当树木落叶,丝茅便会旺盛地生长一小段时间,可一旦树荫重新遮住阳光,丝茅就会默默地退去。所以,当越南的森林因为橙剂而永久性落叶后,丝茅便疯狂地长满了整片林地。人们一次又一次地焚烧丝茅,却似乎只是一次又一次地助长了它们的长势。人们尝试在这片土地上种植柚木、菠萝甚至是强大的竹子以遏制丝茅,却一次次地失败了。于是丝茅不出所料地被当地人称为“美国杂草”。最近丝茅躲在美国从亚洲进口的室内盆栽的包装里潜入了美国,如今正在美国南部各州肆虐,不得不说这种复仇颇有些诗意。
另有一些可怕的杂草则纯粹是人类的短视所致。有箴言说杂草只是长在了错误地点的植物,如今这话又有了新的诠释。人类移栽了许多物种——尤其是可以用来装饰花园或当作粮食的植物——就是为了让它们在新环境中能够所向披靡。它们常常被迁移到距离原生环境几千公里的地方,从而避开啮咬植物的害虫和原产地的病害,但也脱离了这些因素的制约。这些都市入侵者们多来自于土壤肥沃的亚热带,其破坏力更不可与寻常杂草同日而语。澳大利亚是受害最为严重的地区,超过2500种外来物种对当地的野生生物造成了巨大伤害。从全球范围来看,这一类“外来入侵者”所造成的危害,使它们成为继气候变化和栖息地减少之后第三大威胁生物多样性的因素。
某种植物即便本性温和,一旦到了新环境里也可能性情大变。千屈菜是英国最美丽的花卉之一。约翰·艾弗莱特·米莱斯在画作《奥菲莉娅》中描绘了奥菲莉娅溺死的场景,河岸上那一束束洋红色的花枝正是千屈菜。这种花优雅含蓄,喜欢长在溪边或沼泽地,很少走远。它的英文名直译自拉丁文Lysimachia,意为“冲突的拯救者”,而古罗马作家、博物学家老普林尼认为千屈菜对平静和谐有强大的促进作用,“如果把它放在易怒公牛的牛轭上,便可平息怒气”。但这种花于19世纪初来到了新大陆——它很可能就藏身在某块从欧洲湿地挖出来的压舱石下,搭了一趟顺风船——无论如何,它的到来注定会在当地引起强烈的反应。压舱石被丢弃在了海岸边,于是千屈菜就在这里生根发芽。这里不是英国,地上地下都没有讨厌的虫子啮咬它、牵制它,于是它如同雄心勃勃的开拓者一般一路向西。站稳脚跟后它又开始沿河道而上,把河岸两边覆盖得严严实实,绵延数英里,逼得本地物种几乎要在当地灭绝。哈德孙河湿地变成了一片密密实实的紫色丛林,连麝鼠也钻不进去。到了2001年,千屈菜甚至蔓延到了生态脆弱的阿拉斯加沼泽。
不过好在千屈菜只能在湿地环境中肆虐,这或多或少是种安慰。植物迁移的规模如此之大,种类如此之多,极端强大的有害植物——能四处蔓延、生长迅速、绿叶蔽天、常年不凋、无孔不入、能适应各种气候的恶魔之草——竟还没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并横扫从亚马孙巴西坚果果园到赫布里底群岛土豆田的各种植被,也真够让人惊讶了。这种植物之所以还没有出现——也不太可能会出现——的原因在于一个与植物有关的重要事实,而这个事实也将帮助我们找到一个能暂时缓解杂草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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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在错误的地点”是当今世界一个十分寻常的问题。各种各样的事物从一种文化进入另一种文化,这让双方都不知所措,但有时也会带来新的契机。杂草就是这庞大的外来大军中的一员,所到之处,它们总是不受欢迎。倘若简单地把我们对外来植物的态度与我们对外来人口的态度相对比,或是轻佻地认为人们对入侵植物合理的担心乃是某种植物版的仇外,都是不对的。杂草带来的问题是确有其事、客观存在的,而我们给予它们的反应和处理方式也往往是理性的。不过,我们在文化层面对外来者的回应却都十分相似。杂草的典型形象是不被信任的入侵者。它们抢走了本属于本土植物的空间和资源。它们的粗鄙使它们成为了植物中的底层公民。它们那往往来自异邦的出身和几乎总是异端的行径,都在不停挑战着我们忍耐的限度。我们有没有对它们多一些忍耐并尝试着接受它们,或者努力阻止它们离开原生环境、入侵我们精心雕琢的小天地?这熟悉的多元文化的难题,竟在杂草生态学中也得到了重现。
人们最担心的是意外融合所带来的后果。杂草在全球范围内取得的优势可能会令全世界的物种趋向于单一,有特色的物种和当地的物种会被侵略性强且在任何环境都能生长的物种驱逐出去,后者被政治学家斯蒂芬·迈耶称为“适应性强的多面手”。“总会有足够多的生物不断地覆盖着这个星球,”他在他的著作《荒野的终结》中写道,“但覆盖着的生物却不再相同:它们的多样性越来越小,来自异乡的物种越来越少,越来越没有新意,越来越难让人感受到我们灵魂深处对大自然的敬畏和赞叹。生态系统会围绕人类形成,大自然中缤纷让位于单调,瑰丽让位于苍白,喧闹让位于死寂。”
这一切已经发生。早在20世纪初,许多常见的杂草已是遍布四海。例如蕨菜、繁缕、萹蓄、小酸模、异株荨麻和旋花,这些本是英国的土著品种,如今足迹也遍布五大洲。无论是欧洲、北美洲还是澳大利亚,城市里最常见的杂草品种都是一样的。实际上传播最广的杂草都来自欧洲,这是当年的殖民统治所遗留下的颇具讽刺意味的副作用。不过,如今的世界贸易为所有潜在的杂草都提供了同样理想的机会。于1977年汇编的“世界上危害最大的杂草”前十八位名单中,只有三种欧洲植物——藜、田旋花和野燕麦。剩下的大部分是来自热带的凶猛杂草,包括排名第七的丝茅和排名第一的香附,而香附更是被公认为“世界上危害最大的杂草”。
杂草肆虐之下,几乎没有地方幸免于难。法国洛特的勒弗村一向以忠于法国传统文化为自我定位。这里的房子以当地石板为盖,以栗树的木材为框架。周围的树木都是循古法种植保养的当地树种。但在2008年,我走在勒弗村的羊肠小道上时,犹如身处国际植物园中。墙上和路边是已经适应当地环境的小花凤仙花(来自俄罗斯)、橙色凤仙花(来自北美洲)、喜马拉雅凤仙花(来自喜马拉雅山脉)、倒挂金钟(来自智利)、醉鱼草(来自中国)、小蓬草(来自北美洲)、苏门白酒草(不是来自苏门答腊,而是南美洲)和雄黄兰(原产于南美洲,后由一个法国人培育)。美国诗人加里·斯奈德在攀登美国西部的一座名山——塔马尔派斯山时,便与入侵植物来了个亲密接触:“我们正走在被泥土掩了一半的防火道上,想要穿过草场。东边峡谷无风处是一片密林。加利福尼亚州本土植物协会的志愿者站在路边,穿着塔马尔派斯山保育俱乐部的T恤,正在拔除植物根茎。我问他们在拔什么,他们答道:‘贯叶泽兰,一种从墨西哥传过来的入侵物种。’”贯叶泽兰是紫菀属植物的亲戚,得名的原因是它们的茎看起来像是从叶子中贯穿而过。但它的名字亦可直译为“到处都有的草”,望之如同现代杂草无处不在的象征,而现代杂草也确实完完全全地渗入了我们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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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们也不应以偏概全,拿最具侵略性的杂草的特性来评判所有杂草。杂草——即便是最凶猛的入侵物种——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好处。它们为废宅弃院装点绿意。它们顶替那些被人类逼至濒危的脆弱植物,顽强地生长着。它们愿意在最恶劣的环境中扎根——无论是经历炮火的城市,还是墙壁上的一道裂痕——为那些被夺去生机的地方细腻无声地注入自然的气息。从这个角度来看,它们是充满矛盾的。它们追随人类的足迹,倚赖人类才能生存,但却固执地不肯按人类的规则出牌,离经叛道——而这,也正是“野性”的真谛。
杰拉尔德·曼利·霍普金斯在他著名的双行体诗中赞美了这种与生俱来的独立性:“让野性与潮湿留下/愿杂草与野性长存。”(尽管他看到的所谓杂草只是各种常见植物。)这种独立性也是我将在本书中探讨的内容之一。杂草的文化史是一个尚未解开的悖论,对此,另外一位诗人约翰·克莱尔描述得十分精准。“我捕捉着辽阔田野上的缤纷颜色,”他写道,此刻的他正“狂喜”地盯着北安普敦郡的麦田,他是这里的一名除草工,“一块块不同颜色的作物,像一幅地图;古铜色的三叶草正盛放;晒成棕绿色的是熟透的干草;颜色略浅的小麦和大麦与放着耀眼光芒的黄色田芥菜混着;鲜红的玉米穗与蓝色的玉米棒如同落日晚霞,绚烂的颜色饱满地洒向整片土地;农田笼罩在这摄人心魄的美丽之下,不知如何是好。”如果我们想要作为一个物种生存下去,处理让我们“不知如何是好”的杂草,我们别无选择。但我们也无法忽视它们的美、它们的丰茂,更无法忽视一个事实——它们正是我们生存所必需的大部分植物的原型。被人类忽视的最重要的一点是,许多杂草也许正努力维护着这个星球上饱受创伤的地方,不让它们分崩离析。
这本书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辩解,建议我们应该更冷静地看待这些桀骜不驯的植物,去了解它们是什么,它们如何生长,以及我们讨厌它们的原因。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一个关于人类的故事。植物之所以成为杂草,是因为人类赋予了它们这个标签。一万多年以来,农民、诗人、园丁、科学家和道德家都在努力解决杂草所带来的问题和它们所呈现的矛盾。这是一个不断上演着的宏大的冒险故事,而在这本书里我揭开的只是冰山一角,我主要是通过回顾杂草文化史上的关键性时刻来讲述我的故事,在这些时刻,某些杂草带来的特别的麻烦与某些人特别的执着不期而遇。我们把“杂草”这样一个顺手好用又简单粗暴的标签贴给了这么多植物,背后有什么更深层次的原因?这如何反映我们对“大自然是一个独立王国”这一概念的态度?在这本书中,我都尝试着做了探讨。在人类现代自然观的形成过程中,农耕的发展可能是最重要的事件。从这个角度来看,自然世界可以被分为两个完全不同的阵营:一边是为了人类的利益而被驯化、掌控和繁殖的生物,一边是“野生”生物,它们依旧住在自己的领地、过着或多或少都可算是随心所欲的生活。这个简单干脆的二分法在杂草出现时崩塌了。野性闯入我们的文明,而原本被驯服的物种叛离出逃、四处闯祸。杂草生动地展现了自然界的生命——以及演化的过程——是如何抗拒为人类文化概念所束缚的。就这样,它们让我们近距离地看到了造物的两面性是多么奇妙。
-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美国思想家、文学家、诗人,确立美国文化精神的代表人物。
- 杰瑞·莱贝尔(Jerry Lieber,1933—2011)和迈克·斯托勒(Mike Stoler,1933—)均为美国传奇创作歌手,因为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利写歌而闻名。
- 托尼·乔·怀特(Tony Joe White,1943—),美国民谣摇滚歌手。
- 弗朗西斯·辛普森(Francis Simpson,1912—2003),英国博物学家和作家。
- 约翰·拉斯金(John Ruskin,1819—1900),又译作约翰·罗斯金,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家、艺术家、评论家。
- J.C.劳登(J.C.Loudon,1783—1843),英国植物学家、园林设计师和墓地设计师,也是作家和园艺杂志主编。
- 贝丝·查托(Beth Chatto,1923—),英国植物学家、园林设计师和作家,曾创建贝斯·查托花园。
- 这种玫瑰享有“玫瑰与芳香之后”的美誉,它的由来可追溯及拿破仑的妻子约瑟芬,她非常喜欢玫瑰和蔷薇,“莫梅森的纪念品”为她最钟爱的品种。此名得自俄罗斯的某位公爵,他在约瑟芬皇后的莫梅森堡花园中得到此玫瑰的样本,从而将其正式命名为“莫梅森的纪念品”。
- J.K.罗琳(J.K.Rowling,1965—),英国当代女作家,著有“哈利·波特”系列小说。
- 罗杰·迪金(Roger Deakin,1943—2006),英国作家、纪录片制作人和环保专家。
- 约翰·艾弗莱特·米莱斯(John Everett Millais,1829—1896),英国画家。
- 英国赫布里底群岛,位于苏格兰沿海。
- 斯蒂芬·迈耶(Stephen Meyer,1952—2006),麻省理工学院政治学教授。
- 它的英文叫作thoroughwort,由thorough(贯穿的)和wort(草)组成,但thorough也有“完全的,彻底的”之意,thoroughwort便也可解释为“到处都有的草”。——译注
- 杰拉尔德·曼利·霍普金斯(Gerard Manley Hopkins,1844—1889),英国最负盛名的维多利亚时代诗人。
- 约翰·克莱尔(John Clare,1793—1846),英国诗人,作品主要描写自然景色和乡村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