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1998年第三期《新文学史料》上发表了《为去疑窦致黎之》一文,对我的《回忆与思考》提出质疑,其中有些文字我看不太懂,有的朋友还帮我解读过。看得懂的部分,倒使我知道了我不知道的事。如作者提到丁玲、艾青两位我尊敬的前辈的那些事,是我在丁、艾过去文章中没有看到的。不过我不懂,作者讲那些事是什么意思。文中谈得比较多的是关于《关于“胡风事件”》。作者从题目到内容都提出了批评。作者在大段引了我的文章中提到的给中宣部的那个“报告”后说:
在读到《回忆与思考》之前,我不知道有这么个报告。读了之后,我首先想到的是:这是谁执笔的?我想,大概就是您的手笔,因为这些意见,大体就是您曾对我说过的、不同意《新文学论丛》发表《后记》的理由。无论是当时抑或是今天,人们看了这个报告以后,都会有自己的看法,是对是错,是功是过,大家心中都有一杆秤。您在交代了报告是以编辑部名义送上去的之后,为什么不顺便提一下是谁执笔的呢?写回忆录,凡大事要事关键性的事,都应当写得具体可触,而最忌含糊和笼统。这是常识,毋须我来饶舌。既然“贺敬之等部领导的意见”“大意是请胡风考虑修改后发表”,那您为什么不同意先在《新文学论丛》上发表呢?难道这也是社领导集体决定的吗?
另外,在《关于“胡风事件”》一章中,写到您和牛汉一起去同胡风谈他的《后记》,虽然用了好几百字,但根本没有涉及自己在阻挠《后记》先在刊物上发表的事情,这又是怎么搞的?在社里讨论起草关于《后记》给中宣部的报告过程中,据我所知,您的表现是很对不起胡风先生的。而您写出来的,却似乎未曾发生过您对胡风先生和文学事业都很不愉快、很不利的事情。正因为您隐去了这个重要的事实,所以您就可以在这段文字里“趁机表达了”您“对这位文学前辈的敬意”,而且在他过世之后,给您“留下的,只有深深的怀念和严肃的思考。”
引文太长了,因为《为去疑窦致黎之》全文都是质问我、教导我的话,只好多引一些。
我在《回忆与思考》中提到很多我经办的事,我都负有应负的一份责任。《胡风评论集》出版中的问题,我负有主要责任。因为我自始至终是主张出版的。《后记》在未得到中宣部批示前我没有同意先在《新文学论丛》发表。对来自不同方面的批评我都欢迎(如还有人说我对毛主席的按语的态度不对)。但是我要说明的是:一、那个《报告》不是我的手笔。起草者是一位极负责任的编辑,他查阅了大量资料(包括本社同胡风熟悉的前辈提供的)才提出那几个问题。《为去疑窦致黎之》的作者把“我想”当事实,所以在“我想”后面的大段训词也就失去了依据。二、《报告》写成后我未改动,送社领导传阅后上报,当时未为此事讨论过。所以我不记得讨论过程中我有哪些表现,也没有“隐去”什么“很对不起胡风先生的”。
对胡风先生这一代文学前辈,我始终是怀着由衷的敬意。不管他们曾被扣上什么样可怕的帽子,被推向多么艰难的处境。我本想,我们这些爱好文学的晚辈们是能理解这种心情的。
另外,《为去疑窦致黎之》的作者在引了我文中提到周扬的一段话后质问:“首先,周扬的这些话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冒出’来的?当时有哪些人在场有幸洗耳恭听?这一切,您都没有写出来。一般说来,这是不符合回忆录的基本要求的。”
首先,我要说的是,《为去疑窦致黎之》的作者在引那句话时怎么没仔细看上下文,我在文中交代得很清楚,那是在同几个人谈话时说的,在场的人有何其芳、严文井等几位作协的负责人,地点是在沙滩孑民堂。周扬这样意思的话多次在大会上讲过。1999年2月6日在王蒙、袁鹰主编的《忆周扬》一书座谈会上,一位著名哲学家发言一开头就引了我提到的周扬讲的那句话。我急忙插话说,有人让我为这句话找旁证呢。他说,我可以作证。(不过我不知道“史料”何时规定写回忆录非有旁证不可。)本来周扬那句话并非什么惊人之语,倒是《为去疑窦致黎之》文作者那么长的一番发挥令人莫明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