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府第七
樂府者,“聲依永,律和聲”也(1)。鈞天九奏,既其上帝;葛天八闋,爰乃皇時。自《咸》《英》以降,亦無得而論矣(2)。至於塗山歌於候人,始爲南音;有娀謠乎飛燕,始爲北聲;夏甲歎於東陽,東音以發;殷整思於西河,西音以興。音聲推移,亦不一概矣(3)。匹夫庶婦,謳吟土風;詩官採言,樂盲〔胥〕被律,志感絲篁,氣變金石(4)。是以師曠覘風於盛衰,季札鑒微於興廢,精之至也(5)。夫樂本心術,故響浹肌髓(6)。先王慎焉,務塞淫濫;敷訓胄子,必歌九德,故能情感七始,化動八風(7)。
所謂樂府,是一種“聲調依伴歌詠,音律協調樂曲”的配樂詩章。相傳中天高奏的《萬舞》,那是天庭的仙樂;葛天氏投足歌詠的“八曲”,則是上古的樂章。如今,即使是黃帝《咸池》、帝嚳《五英》以來的古樂,也都無從考據了。直到塗山氏詠歌“候人”之章,開始出現南音;有娀女唱起“燕燕”歌謠,方纔有了北聲;夏氏孔甲作《破斧》感歎於東陽,東樂由此開端;殷王整甲念故居作歌在西河,西曲就從此產生。不過歷代各地音樂演變更易的狀況,則又不是整齊劃一的。一般的男女百姓,謳歌吟唱的都是本地歌謠;祇有詩官採集言辭、樂師配以曲律的詩章,情志方可訴諸管弦的演奏,氣韻又能化作鐘磬的鳴響。因此,師曠能够從音樂中聽出南北的盛衰,季札可以在樂曲裏鑒察國家的興廢,確實是精微到了極點。音樂本就來自於人的心志,聽了反過來又能沁心入骨。先代帝王都極其重視音樂,務必杜絕淫邪浮靡之聲;訓導貴族子弟,又必定演奏修身立德之章,因而樂曲的情緒能感動天地四時和人心,音樂的教化可遍布傳至四面並八方。
【註釋】
(1)樂府:漢時設立主管音樂的官署稱樂府。後來,樂府官署採製的配樂詩歌也稱樂府,轉而又指詩體的名稱。自魏晉至唐代,凡可以入樂的,依仿樂府古題的詩作也統稱樂府,甚至宋以後的詞曲因配樂也有這樣的稱名。本篇所稱的樂府,專指入樂之作,而且是詩、樂並言的。 “聲依永,律和聲”:語出《尚書·舜典》,緊接《明詩》篇首句“詩言志,歌永言”六字之後。劉勰將十二字一剖爲二,用於兩篇篇首,爲詩、歌、樂府下定義。聲,指五音或七音。五音即宫、商、角、徵(zhī)、羽,加上後來的變宫、變徵,又爲七音,相當於今簡譜中的音階。永即“詠”,與“歌永言”的“永”字同。“聲依永”即言音樂伴和歌詠。 律,指音律。古樂有十二律,也即十二調,其中分陽律、隂律兩類,各佔其半。“律和聲”,謂以樂律來協和五音。
(2)鈞天:天的中央。九奏:多次演奏。《史記·趙世家》載,趙簡子(即趙鞅)夢入鈞天,聞“九奏《萬舞》”。 葛天八闋:見《明詩》註⑤。八闋名爲:《載民》、《玄鳥》、《遂草木》、《奮五穀》、《敬天常》、《建帝功》、《依地德》、《總禽獸之極》。 爰:語首助詞。皇時:上皇之時,即指上古時期。 《咸》:《咸池》。《英》:《五英》。均爲樂曲名。據《漢書·禮樂志》說,黃帝作《咸池》,帝嚳(kù)作《五英》。一說,《咸池》爲唐堯的樂曲;《五英》當稱《六英》,指天地四時六合之英華。
(3)候人:夏禹巡視南方,塗山氏之女命人候於塗山之陽,並作歌曰“候人兮猗”。 飛燕:有娀氏二女喜愛燕子,燕子北飛不還,二女有“燕燕往飛”的詠唱。夏甲:夏王孔甲,傳爲夏禹十三世孫。曾田獵於東陽(今山東費縣西南),收民子爲己子,長大後因斧傷腳,祇堪做守門人,孔甲歎而作《破斧之歌》傷之。 殷整:殷代帝王河亶(dǎn)甲,名整,又叫整甲。甲遷居西河,曾作歌思戀故居。以上記事均見《吕氏春秋·季夏紀·音初》篇。 音聲推移:指音樂的演變更易。不一概:不一致,即今所謂的發展不平衡。
(4)匹夫:庶人,平民。這裏與蔑視、斥責所稱的“匹夫”意不同。庶婦:也指普通婦人。 詩官採言:《漢書·食貨志上》載,周代派採詩官於春、秋二季赴民間採集各地歌謠,以察知民情。 樂盲:唐寫本作“樂胥”,指樂官,現據改。被律:即譜曲。被,加。 “志感”二句:感,觸動,影響;變,變化,轉化。“感”和“變”都有“化”的含義。一方面,情志轉化爲絲篁的演奏、鐘磬的鳴響;另一方面,樂奏反過來也抒發了歌詩的情志氣韻。絲篁,絲弦、管竹類樂器。金石,鐘和磬(qìng)。
(5)師曠:春秋時晉國的樂師,字子野。覘(zhān)風:看風,即在音樂中察知情狀。《左傳·襄公十八年》載楚師伐鄭:“晉人聞有楚師。師曠曰:‘不害。吾驟歌北風,又歌南風。南風不競,多死聲,楚必無功。’” 季札:春秋時吳王壽夢之子。鑒微:也指通過音樂能鑒察入微。《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載季札到魯國觀禮聽樂,從《詩經》國風民歌的演奏中能預知周代各諸侯國的興亡盛衰。
(6)心術:思想和心計。這裏實指心思。“本心術”即言本源於心術。 浹(jiā):通,透。肌髓:肌膚骨髓,此處謂沁心入骨。
(7)焉:於是,於此。慎焉謂慎於音樂。 塞:堵塞,杜絶。淫濫:淫謂過分,濫指過度無節。 敷訓:施教。胄(zhòu)子:一指古代帝王與貴族的長子,又可泛指國之學子。這裏應指貴族子弟,但其對象範圍似不宜劃得過於狹窄。 九德:九項品德要求,指忠、信、敬、剛、柔、和、固、貞、順。古籍所述的九德,内容不一,但都指品德修養。九德和《原道》篇說“九序惟歌”指“九功”意不同,那是指建立的九項功業。九德可視作是九功的基礎。參見《原道》註(16)。 七始:指天、地、人“三才”和春夏秋冬“四時”。 化:教化。八風:八方之風,這裏實指風氣風俗而言。劉勰此處似過分誇大了音樂的作用。
自雅聲浸微,溺音騰沸。秦燔《樂經》,漢初紹復,制氏紀其鏗鏘,叔孫定其容與〔典〕(8),於是《武德》興乎高祖,《四時》廣於孝文(9)。雖摹《韶》《夏》,而頗襲秦舊,中和之響,闃其不還(10)。暨武帝崇禮,始立樂府,總趙代之音,撮齊楚之氣,延年以曼聲協律,朱馬以騷體製歌(11)。《桂華》雜曲,麗而不經;《赤雁》羣篇,靡而非典(12)。河間薦雅而罕御,故汲黯致譏於《天馬》也(13)。至宣帝雅頌,詩效《鹿鳴》;邇及元成,稍廣淫樂,正音乖俗,其難也如此(14)。暨後〔漢〕郊廟,惟雜〔新〕雅章,辭雖典文,而律非夔曠(15)。至於魏之三祖,氣爽才麗,宰割辭調,音靡節平(16)。觀其“北上”衆引,“秋風”列篇,或述酣宴,或傷羈戍(17),志不出於淫〔滔〕蕩,辭不離於哀思,雖三調之正聲,實韶夏之鄭曲也(18)。逮於晉世,則傅玄曉音,創定雅歌,以詠祖宗;張華新篇,亦充庭萬(19)。然杜夔調律,音奏舒雅;荀勗改懸,聲節哀急(20),故阮咸譏其離聲,後人驗其銅尺。和樂〔之〕精妙,固表裏而相資矣(21)。
自從雅正之聲逐漸衰微,淫邪之音便日趨升騰。秦始皇焚毁《樂經》,西漢初有所恢復繼承,樂師制氏記下古樂的旋律節奏,叔孫通又制訂歌舞的禮儀法度,於是,《武德》之舞產生於高祖年代,《四時》之曲傳播於孝文時世。這些舞樂雖努力摹仿《韶》《夏》的格局,音樂則大多沿用秦朝的聲腔,因而中正平和的音調便寂然無聲,一去而不再復返了。到漢武帝崇尚禮樂,開始設立了樂府機構,總匯北方的音樂,收集南國的聲響,李延年以舒緩的聲調協和音律,朱買臣、司馬相如又用楚騷的體例創作歌詞。《桂華》這樣的雜曲,文辭華麗卻並不正規;《赤雁》一類的樂章,藻采浮靡而又不合法度。其間,河間王也曾薦獻古樂雅聲,漢武帝則很少採納取用,所以他創作的《天馬》之歌,招致了汲黯的率直譏諷。宣帝之時雅好詩歌,新樂還有一些正聲,常常可以用《鹿鳴》一曲予以伴唱;到了元、成二代,浮靡樂風日漸擴大,雅正之樂違背時俗,便很難再有能與古樂相協的情況了。及至後漢的郊廟祭祀,採用東平王新作的雅歌,言辭雖然典則,音律卻也不再是夔和師曠的古調了。到魏國的太祖、高祖和烈祖,氣韻俊爽,才情富麗;但他們分割辭調、製作新歌,卻仍顯得音調浮靡,節奏平庸。看看《苦寒行》諸篇,《燕歌行》各章,有的敍寫宴飲的酣暢,有的傷感征戍的羈絆,内容無一不顯得過分的放縱,文辭又一律表述哀怨的情思,雖說採用了平調、清調和瑟調的古樂正聲,實質上依然如遠遠比不上《韶》《夏》的鄭曲。到達晉朝,則有傅玄通曉音律,他制定的雅正樂章,用以郊廟,詠讚祖先;張華編訂的歌舞新樂,也選入宮廷,伴和萬舞。(然而製樂協律又決非易事,)漢末杜夔曾調整當時音律,使旋律節奏變得舒雅和緩;晉初荀勗又按古尺改造樂器,音響聲調則反顯悽厲急促,於是阮咸譏他不通聲律,後人驗其銅尺果然又得到了證實。可見,和諧音樂的精奧之處,根本在於表裏内外方方面面都務必做到充分的協調。
【註釋】
(8)雅聲:正聲,雅正的音樂。浸:漸漸。 溺音:使人心志沉溺的音樂。《樂經》:相傳爲六經之一,秦時被焚。但是否有《樂經》其書,或是否爲秦所燔,仍無定論。 紹:繼承。 制氏:漢初樂師。《漢書·禮樂志》說他世代爲大樂官,知雅樂聲律,“但能紀其鏗鎗(即‘鏘’)鼓舞,而不能言其義”。 鏗鏘:響亮和諧的音樂,這裏指旋律節奏。 叔孫:複姓叔孫名通,漢初儒生,爲高祖製宗廟樂。容與:唐寫本作“容典”,是。容指禮容,典爲法度,這裏應謂郊廟舞樂的儀規。
(9)《武德》、《四時》:皆舞名。《漢書·禮樂志》:“《武德舞》者,高祖四年作。……《四時舞》者,孝文所作”。
(10)《韶》《夏》:《韶》謂舜時的《韶樂》,《夏》指夏禹時的《大夏》。 襲:因襲,承襲。 中和:中正平和。《禮記·中庸》:“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此處借以形容恰到好處的、和諧的音樂,也即指雅聲。 闃(qù):寂靜,無聲無息。
(11)崇禮:唐寫本作“崇祀”。 始立:《漢書·禮樂志》:“至武帝定郊祀之禮,……乃立樂府。”孝武前即有樂府令的官員,也有相應機構。所謂“始立”,當指建制命名而言。 趙代:指今河北、山西一帶。 齊楚:指今山東、安徽、湖北、湖南等地。氣:謂聲氣,即聲腔。 延年:李延年,善歌,漢武帝時任樂府官署協律都尉。曼聲:舒緩的長聲。《廣韻》:“曼,長也。”或因曼字還可訓作美,李延年又善歌,故多數註家將曼聲解作美聲。非是。“曼聲”用來“協律”,應指某種音樂格調,與歌唱是否美妙實無關。 朱馬:朱買臣和司馬相如。朱買臣精通《楚辭》,《漢書·藝文志》說他有賦三篇,所作歌詞今不傳。漢武帝時的《郊祀歌》,相傳有一部分爲司馬相如所作。
(12)《桂華》:漢高祖姬唐山夫人作《安世房中歌》,《桂華》即其十七章中的第十章(據王先謙《漢書補注》說)。 《赤雁》:漢武帝《郊祀歌》中的第十八首,名《象載瑜》。歌中有“赤雁集”句,故劉勰以“赤雁”稱其篇名。 不經、非典:都是不合典常正道的意思。紀昀評語(以下簡稱“紀評”)說:《桂華》“尚未至於不經”,“《赤雁》等篇亦不得目之曰靡。……蓋深惡塗飾,故矯枉過正”。這裏或指樂曲而言,反映出劉勰對漢來貴族樂章的不滿。
(13)河間:河間王劉德,漢景帝三子,死後加號“獻”,世稱河間獻王。《漢書·禮樂志》載河間王劉德曾進薦所集之雅樂,武帝卻很少採用。罕:少。御:用。汲黯(àn):字長儒,西漢武帝時人,敢於直諫之臣。《天馬》:漢武帝得神馬,作《天馬歌》,列爲宗廟之樂,汲黯批評說,這樣做不能“上以承祖宗,下以化兆民”(《史記·樂書》)。
(14)至宣帝雅頌,詩效《鹿鳴》:唐寫本作:“至宣帝雅詩,頗效《鹿鳴》”。不論是否據改,表意實無多大出入。《鹿鳴》,《詩經》小雅的篇名,傳爲酬宴賓客的樂歌,也有以其樂曲伴和其他歌詩的用例,《漢書·王褒傳》即有益州刺史王襄“使褒作《中和》、《樂職》、《宣布》詩,選好事者令依《鹿鳴》之聲,習而歌之”的記載。此列兩句的意思其實是說,漢宣帝雅好歌詩,當時的創作可以取《鹿鳴》樂曲相配而歌。換言之,即言其時歌詩尚有一些正聲,堪用古樂予以伴和。 邇(ěr):近。唐寫本作“逮”。元成:宣帝之後的元帝、成帝。 正音乖俗:謂時俗不好雅樂而喜鄭聲。范註:“如河間獻王獻雅樂,僅歲時備數,常御及郊廟皆非雅聲之類。” 難也如此:“如此”指上文“詩效《鹿鳴》”言,即謂再也難見新作堪配古樂的那種情況了。各本多解譯作難以“發展”或難以“推行”,訓釋均欠確,表意也較顯含混。
(15)後:據唐寫本補爲“後漢”。郊廟:祭天祭祖。 惟雜:據唐寫本校改作“惟新”,但作“雜”亦可通。新,指新作。後漢之樂,先時沿用前漢舊樂,後又有新作納入,如東平王劉蒼的《武德舞歌》等。 典文:典正文雅。 夔(kuí)曠:舜時樂官夔和晉樂師師曠。這裏說,辭是典雅的,曲調則已不合古律。
(16)魏之三祖:指魏太祖武帝曹操、高祖文帝曹丕、烈祖明帝曹叡。 宰割辭調:分裂漢樂府的辭調,即指曹操等人用漢樂府舊調寫新的内容。這裏,“氣爽才麗”是讚揚,主要應指詩歌創作而言。自“宰割”句起,顯然又是對曹氏樂歌諸作的批評。 靡、平:二字均含貶義,靡指浮靡,不宜訓作“美”;平謂平板平庸,不宜解作平和。
(17)“北上”:指曹操的《苦寒行》,首句爲“北上太行山”。引:樂曲。 “秋風”:指曹丕的《燕歌行》,首句是“秋風蕭瑟天氣涼”。 酣:痛飲。 羈戍:駐守邊疆羈留不歸。戍,守邊。
(18)淫蕩:應校作“滔蕩”,唐寫本作“慆蕩”。滔、慆正假字,實同爲一字。滔即蕩意,“滔蕩”指放蕩。黃叔琳《文心雕龍輯注》(以下簡稱“黃本”、“黃注”或“黃輯注本”)說:“魏太祖《苦寒行》……通篇寫征人之苦。文帝《燕歌行》……所謂或傷羈戍,辭不離於哀思也。他若文帝《於譙作》《孟津》諸作,則又或述酣宴,志不出於淫蕩之證也。” 三調:指平調、清調、瑟調。係周代房中曲的遺聲,漢時稱“三調”。 韶夏之鄭曲:意謂曹氏之樂若與《韶》《夏》相比則祇能算作是鄭曲。《論語·衛靈公》引孔子語:“鄭聲淫”。後鄭聲便成了不正派音樂的代名詞。
(19)傅玄:字休奕,魏晉間詩人,精通音律,曾作宫廷樂章七十餘首。 張華新篇:西晉初詩人張華曾作宫廷樂章二十多首。 庭萬:指宫廷《萬舞》,一種舉盾、斧、羽而舞的大舞。
(20)杜夔:字公良,漢末音樂家。《魏志·杜夔傳》載,曹操曾命他爲軍謀祭酒,參太樂事,做調整音律、考訂恢復古樂的工作。 舒雅:舒緩温雅。 荀勗(xù):字公曾,魏末晉初音樂家。改懸:懸,掛。改懸指按一定的標尺更改懸掛鐘磬等樂器的長度,也即調音協律。《晉書·律曆志》載,荀勗認爲杜夔調律用尺比古尺長四分多,便按古尺重調音律,致使音響偏高偏尖,故稱“哀急”。
(21)阮咸:字仲容,阮籍侄,精音律,“竹林七賢”之一。譏其離聲:唐寫本“聲”作“磬”。離聲或離磬,都是不協音律的意思。荀勗校正杜夔所定音律,時人都稱其精密,惟阮咸以爲其音高而悲,爲亡國之音,且認爲是古今尺長短不一而造成的失。 驗其銅尺:後人掘地發現周代銅尺、玉尺,果然比荀勗所製新尺爲長。劉勰此處數語,是杜、阮而非荀勗,事見《晉書·律曆志》及《世說新語·術解》。 和樂精妙:唐寫本“樂”後有“之”字,是,應據補。 表裏:樂府的表和裏,即指聲律和樂詞。一說,表指樂器,裏謂樂章。整個這一段辭曲並言,表裏相資似應解指樂與辭的相配相協爲勝。下段首句即言“故知詩爲樂心,聲爲樂體”,亦可明此處“表裏”之所指。
故知詩爲樂心,聲爲樂體。樂體在聲,瞽師務調其器;樂心在詩,君子宜正其文(22)。“好樂無荒”,晉風所以稱遠;“伊其相謔”,鄭國所以云亡。故知季札觀辭〔樂〕,不直聽聲而已(23)。若夫豔歌婉孌,怨志詄〔訣〕絶,淫辭在曲,正響焉生(24)?然俗聽飛馳,職競新異。雅詠溫恭,必欠伸魚睨;奇辭切至,則拊髀雀躍。詩聲俱鄭,自此階矣(25)。凡樂辭曰詩,詩聲曰歌;聲來被辭,辭繁難節(26)。故陳思稱李〔左〕延年閑於增損古辭,多者則宜減之,明貴約也(27)。觀高祖之詠“大風”,孝武之歎“來遲”,歌童被聲,莫敢不協(28)。子建士衡,咸有佳篇,並無詔伶人,故事謝絲管,俗稱乖調,蓋未思也(29)。至於斬伎〔軒岐〕《鼓吹》,漢世鐃挽,雖戎喪殊事,而並總入樂府(30);繆襲〔韋〕所致〔改〕,亦有可算焉(31)。昔子政品文,詩與歌別,故略具樂篇,以標區界(32)。
由此可知,詩是樂曲的内核,曲是樂府的形體。形體取決於音樂,樂師因而務須調節好樂器的音律;内核依賴於詩句,詩人於是定要端正其歌詩的言辭。《唐風》有詩說過:“喜好娛樂,不使過度”,那是晉國堪稱深思遠謀的原因;《鄭風》又有詩寫道:“男女相雜,嬉戲取樂”,這又是預測鄭國必將先亡的依據。所以季札觀樂鑒世,不僅僅是聽一聽音樂的聲調而已。再如那些纏綿恩愛的豔歌,情志決絕的怨詩,後來也都納入了樂府。淫邪之辭都可以入樂,那末,雅正之音又怎能擡頭呢?然而世俗的風氣已經形成,一些人聽到靡靡之音心神飛馳,專事競新獵奇。對於雅樂的温和莊重,他們呵欠連連,魚目圓睜;一旦有奇辭異曲切中心懷,則又會擊股拍腿,歡騰雀躍。詩文和樂曲同歸邪途,樂府自此也就登上更趨浮靡的新臺階了。樂府的文辭叫做詩,配樂的詩句又稱作歌;音樂原本是爲文辭服務的,反過來辭繁則又使聲律難以協調。所以陳思王稱道樂師左延年,說他善於增删古辭,繁雜之處適當削減,可謂懂得了文貴簡練的道理。看看漢高祖的《大風》之歌,孝武皇帝的“來遲”之章,或讓兒童歌詠,或令樂師譜曲,因爲文辭簡潔,都没有不協音律的情況。曹植陸機,也有佳作,大都未命伶人配樂,因而無法訴諸管弦,世俗以爲它們不合音律,恐怕是未作思考的評述吧!至於黃帝時岐伯所作的《鼓吹》樂曲,漢代出現的鐃歌挽歌,雖說軍樂哀樂用途各異,但總的卻都應歸入樂府;繆襲韋昭改製的樂曲,有的也可算入此列。早先劉向品列文章,將詩與歌分開入類,所以簡略地寫下這篇《樂府》,以標示出二者的區別和界限。
【註釋】
(22)“故知”二句:范註引《毛詩大序》正義:“詩是樂之心,樂爲詩之聲,故詩樂同其功也。”與劉勰語意同,或正本此而立言。 瞽(gǔ)師:樂師。瞽,盲人,古時樂師多由盲者擔任。 君子:這裏指有德行修養的歌詩作者。
(23)“好樂無荒”:《詩經·唐風·蟋蟀》中句。荒,荒廢。 晉風:即言唐風,代指晉國。古唐國在山西晉陽,今太原市一帶,周成王時改爲晉國。稱遠:《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記吳公子季札到魯國聽奏《唐風》後說:“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遺民乎?不然,何憂之遠也?” “伊其相謔(xuè)”:《詩經·鄭風·溱洧(zhēn wěi)》中句。伊,語助詞。謔,調笑。 云亡:云,語助詞。季札聽鄭聲後又說:“其細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 觀辭:唐寫本作“觀樂”,是。
(24)豔歌:紀評以爲指宫體詩;范註謂本書成於齊,宫體起於梁,此處不當指宫體而應指《南齊書·文學傳》所說的鮑照體。其實,此“豔歌”主要指樂府中的豔歌,泛指類乎鄭聲一樣的輕豔之作,外延較寬,並不單指某體某式而言。婉孌(luán):親愛的樣子。 詄(yì):唐寫本作“訣”,宜據改。訣,別也。 焉:疑問代詞。
(25)俗聽:指世俗的鑒賞趣味。 職:主宰,掌管。這裏是專一喜好的意思。欠伸:打呵欠伸懶腰。魚睨(nì):魚目不閉,指瞠目以視。睨,原意指斜視。 拊髀(fǔ bì):手拍大腿。髀,股。雀躍:跳躍如雀。都形容喜極忘形的狀態。 階:臺階。指一步步發展而日趨嚴重。
(26)樂辭曰詩,詩聲曰歌:《漢書·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詠其聲謂之歌。”兩句語本此。唐寫本“詩聲”作“詠聲”,不,但此處非屬必當校改的文字,本於某處未必定得語詞照搬。 聲來被辭:樂曲用來譜寫歌辭。被,加,這裏是配的意思。 節:節制,此處引申指協調。 兩個“辭”字,唐寫本均作“詞”。
(27)陳思:陳思王曹植。李延年:唐寫本作“左延年”,是,當據改。左延年係建安時樂師,非上文提到的漢武帝時的李延年。閑:通“嫻”,指嫻熟,引申指擅長、善於。增損:增删。據《晉書·樂志》記載,取詩入樂,文辭有所增減,以求合樂。陳思語今無考。
(28)“大風”:漢高祖稱帝後還鄉作《大風歌》,因首句有“大風”二字而命名。“來遲”:漢武帝有《李夫人歌》,末句爲:“偏何姍姍其來遲!” 歌童被聲:《漢書·禮樂志》:高祖“作‘風起’之詩,令沛中僮兒百二十人習而歌之”。《漢書·外戚傳》說孝武思念早卒的李夫人而作《李夫人歌》,並“令樂府諸音家絃歌之”。“歌童”實爲“童歌”之倒裝,以與“被聲”的構詞相協。這裏應上句言高祖、孝武所作,當指由兒童歌唱、訴之於管弦兩件事。以往註家或未明辨上承二作此言二事,故有的註解譯釋含混而不確。 莫敢不協:《大風歌》三句二十三字,《李夫人歌》三句十五字。與上文“辭繁難節”的說法反向比照,此句意謂二作篇幅短小,容易入樂,因而歌詠、配曲均無不協音律的情況。有註本以爲“莫敢不協”指上有詔令,音家不敢不予協律配曲。非是。
(29)子建:曹植字。士衡:陸機字。 並:一併,都。曹植詩有五篇入樂,陸機樂府詩皆不被管弦。這裏的“並”字,應理解爲“大多”意。無詔伶人:即言未予譜曲。詔,令。伶人,奏樂演戲之人,這裏指譜曲的樂師。 謝:辭。謝絲管即言不用樂器伴奏。 乖調:不合音律。
(30)斬伎:唐寫本作“軒岐”,是,各本亦多予校改。軒指黃帝,名號軒轅。岐謂岐伯,傳爲黃帝主管醫藥之臣。《鼓吹》:《鼓吹曲》,古代軍樂。《宋書·樂志》:“《鼓吹》蓋《短簫鐃歌》。蔡邕曰:軍樂也,黃帝岐伯所出,以揚德、建武、勸士、諷敵也。” 鐃:《鐃歌》,漢代的《鼓吹曲》,今存十八曲,見丁福保《全漢詩》卷一。挽:《挽歌》,如《全漢詩》卷四所載的《薤(xiè)露》、《蒿里》兩首。 戎:軍事。喪:喪事。 並總入樂府:唐寫本無“並”字。
(31)繆襲所致:唐寫本作“繆朱所改”。紀評云“致”爲“制”,文本應作“繆襲所制”,後各校註家多沿用。楊明照《文心雕龍校注拾遺》(以下簡稱“楊校”)據唐寫本有一個“朱”字,徵之史載,證實“朱”乃“韋”字之。繆指繆襲,韋指韋昭。《晉書·樂志下》明確記載,魏、吳分別命繆襲、韋昭改曲爲其主述說功德,唐寫本“改”字不,文本正應作“繆韋所改”爲最順最佳。 可算:可以計算在内,即言可以歸入樂府。
(32)子政:西漢後期著名學者劉向,字子政。品文:品味評度文章,這裏引申指硏究整理。 詩與歌別:劉向、劉歆(xīn)父子的《七略》將詩歸入《六藝略》,歌歸入《詩賦略》,班固《漢書·藝文志》歸類亦同,詩、歌於是分屬兩個類別。 略具:唐寫本作“略序”。
贊曰:八音摛文,樹辭爲體。謳吟坰野,金石雲陛(33)。韶響難追,鄭聲易啓。豈惟觀樂,於焉識禮(34)。
總之,八音齊奏構成動聽樂曲,樹立辭章又爲樂府根本。民衆的謳歌迴蕩在原野,鐘磬的和鳴則縈繞於宮廷。嚴整的古樂如今已難追尋,浮靡的鄭聲卻又易於傳佈。豈可單純鑒賞音樂,更要從中知曉禮儀。
【註釋】
(33)八音:古稱金、石、土、革、絲、木、匏(páo)、竹爲八音,實指用八種不同材料製作的八類樂器。如鐘屬金,磬屬石,塤(xūn)屬土,鼓屬革;絲指琴瑟,木製的如柷(zhù),方形有柄;匏是葫蘆的一種,笙以匏爲座;竹製的如箎(chí),形如笛,八孔。按本篇開頭提到“聲”,謂五音或七音,實指音調音階,與這裏說的“八音”指樂器種類,應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參見前註(1)。摛文:本指顯現文采,此處則指發出動聽的音樂。 體:主體,根本,謂辭章是樂府的根本。 坰(jióng)野:郊野。 金石:八音中的兩類樂器,這裏泛指奏樂。雲陛:指宫廷。陛,宫殿的高階。
(34)韶響:指雅正的古代音樂。 啓:打開,這裏指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