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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文学本质论

文学理论基础 作者:阎嘉 著


第一章 文学本质论

概 述

当代中国的文学理论作为现代大学文科教育体制中的一门知识性学科,是在受到外来影响的情况下逐步建立起来的。从20世纪前半期开始,中国大学受到日本和西方世界的影响,先后使用过“文学概论”“文艺学”“文学理论”等名称。“文艺学”是从苏联的“文学学”或“文学科学”翻译过来的说法(原文的“文学”被改译成了范围更广的“文艺”)。我们认为,面对这一学科的历史和现状,使用“文学理论”这个名称较恰当。在中国古代,与现代文学理论有关的理论形态主要有文论、诗论、词论、曲论、散文和小说评点等。在西方古代,与现代文学理论有关的理论形态主要有诗学和修辞学。直到18世纪晚期,现代形态的文学理论才从启蒙运动的时代语境中产生出来,并且受到了开始出现的审美主义理论的影响。

文学理论的研究对象主要涉及文学的基本原理,概念和范畴,文学研究的方法,价值评判的标准等。这样的研究具有理论的普遍性和抽象性的特点。但是,文学理论研究必须面对文学的基本事实,从文学事实出发,一方面运用原理、方法、概念和范畴去解释文学事实,另一方面又要对文学事实作出价值评判。换句话说,文学理论的任务主要不是对文学事实作出判断,而是要对文学事实进行解释和价值评判。美国文学理论家韦勒克认为,“‘文学理论’研究文学原理、范畴、标准等方面,而关于具体文艺作品的研究不是‘文学批评’(主要采用静态的研究方法)就是‘文学史’”。(1)这样看来,文学理论需要确立一系列概念、范畴、标准,并由此建构相应的理论框架,去解释和评判文学事实。历史上各种不同的文学理论之间的差别,就在于它们所确立的概念、范畴、标准以及由此建构的框架不同,因而面对相同的文学事实作出的解释和评判就有很大的差异。文学理论研究最重要的立足点是文学文本(文学作品的文本和文学理论的文本),以及文本产生的语境(历史和时代氛围、事件等)。离开文本和语境的文学理论,如同悬浮在空中一般。

除此之外,中国当代的文学理论虽然与近代以来的“西学东渐”有关,但是,中国古代一直存在着自己的文学理论传统,包括中国特有的文学理论概念、范畴、评判标准和理论框架,它们与外来的西方文学理论传统存在着很大差异。加之,马克思主义作为当代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对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的建立和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因此,当代中国的文学理论面临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传统、中国本土固有的理论传统和外来的理论传统之间相互融合、吸纳、传承和创新的局面。这种局面不仅是复杂的,而且也是动态的和不断发展的。

文学理论面对的最重要的事实,是文学作为人类特有的社会活动之一所包含的重要环节:作为表达方式和生产活动的文学创作,作为阅读、欣赏、批评和消费活动的文学接受,以及文学自身随着不同时代、历史、传统的发展演变。在这一系列的活动和环节中,最核心的概念就是“文学”。文学理论研究总会直接或间接地涉及不同理论家对于“文学”概念的理解,这种理解始终都是随不同历史、时代、传统、个人差异而变化着的。

在中国古代,“文学”一词最早见于《论语·先进》的“文学:子游,子夏”,其含义是指以“六经”为主的关于古代文献和典章制度的学问,即“文章博学”。后来,“文学”扩展为一切文献和学术的总称。汉代以后,“文章”与“博学”逐渐分开;就“文章”而言,它包括了天下的一切文章,并不专指今天外来的、现代意义上以体现“审美价值”为主的“优美文学”。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说的“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文章”,包括了奏议、书论、铭诔、诗赋八种,多数都与“审美价值”无关。所以,正如日本学者铃木真美指出的:“中国古代的‘文学’含义是学习古代典籍。如果忽略以经书为中心的内容,可以说与意味着依靠读书获取学识的拉丁语litteratura的意思完全相同。”(2)现代中国文学理论中的“文学”概念,是通过日本输入的西方现代以“审美价值”为核心的概念。鲁迅先生说得很清楚:“……‘文学’,这不是从‘文学子游子夏’上割下来的,是从日本输入,他们的对于英文Literature的译名。”(3)因此,在今天,我们应当联系历史演变来看“文学”这一概念的具体含义。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强调“文学”的“审美价值”是当今中国文学理论界占主导地位的观点,不少理论问题的论争都与此有关。

在西方世界,“文学”概念的发展也有和中国类似的历程。美国学者乔纳森·卡勒说:“如今我们称之为文学的是二十五个世纪以来人们所写的作品,而‘文学’的现代含义才不过两百年。”(4)英国学者雷蒙·威廉斯在《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一书的“文学”条目中梳理过“文学”一词的演变和不同含义,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从历史上看,在18世纪晚期的启蒙运动之前,西方传统知识学科中与文学有关的理论,都被归入“诗学”和“修辞学”之中。1746年,法国神父巴托在《简化成一个单一原则的美的艺术》一文里将“美”与艺术联系在一起,明确提出“模仿美的自然”是一切艺术的共同原则。此后,启蒙运动中的重要人物狄德罗、达朗贝尔等人,英国学者夏夫兹博里、哈奇生等人,德国的“美学之父”鲍姆加登及其学生迈尔,受启蒙思想影响的歌德和康德等人,共同推动了现代以“审美价值”为核心的艺术体系的诞生。把“审美价值”作为“文学”的核心价值,从此就成了西方现代文学理论中“文学”概念的重要意涵。不过,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直至现在,以审美价值为核心的“文学”概念,在西方世界不断遭到来自各个方面的质疑和挑战。

“文学”作为文学理论的核心概念,一直以来都是各种理论和理论家关注的焦点,追问文学的“本质”,同样也成了文学理论的重要问题。对“本质”问题的追问,一方面与“总体性”理论无所不包的理论取向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理论家们的“视点”(视野和立场)有关。因此,这个问题至今充满着争议。从概念上说,“本质”是指某个事物固定不变的、实质性的、能决定其他特征的根本性质。文学作为人类的一种社会活动,是否具有固定不变的“本质”,就成了争议的焦点。在今天的文学理论中,对文学本质的解释主要有两种路径:一种是通过考察不同的文学概念或定义来表明自己对于文学本质的理解,力图寻找到能解释所有文学现象的固定“本质”;另一种则是从文学活动涉及的主要方面和事实出发来考察文学,试图揭示出文学本质问题的复杂性和开放性。

美国学者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一书中提出过著名的“视点”理论。(5)艾布拉姆斯从文学活动最基本的事实出发,勾画了一个以作品为中心的图式,其中,“作品”分别与“世界”“作家”“读者”三个要素相联系。这样,这四个要素就构成了文学理论考察文学本质问题的四个重要“视点”。“作品”(文学文本)是文学活动的核心和结果,它以语言或文字的物质化方式呈现出来,成为阅读、欣赏和评价的对象。“世界”是作品要呈现的对象和内容,“作者”是作品的写作者和创造者,“读者”则是作品的接受者。艾布拉姆斯对这四个“视点”作了如下解释:“尽管任何像样的理论多少都考虑到了所有这四个要素,然而我们将看到,几乎所有的理论都只明显地倾向于一个要素。就是说,批评家往往只是根据其中的一个要素,就生发出他用来界定、划分和剖析艺术作品的主要范畴,生发出藉以评判作品价值的主要标准。因此,运用这个分析图式,可以把阐释艺术品本质和价值的种种尝试大体上划为四类,其中有三类主要就是作品与另一要素(世界、读者或作家)的关系来解释作品,第四类则把作品视为一个自足体孤立起来加以研究,认为其意义和价值的确不与外界任何事物相关。”(6)

艾布拉姆斯的“视点”理论在现代文学理论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赞同,这表明他勾画的图式对于解释古往今来的文学理论关于文学本质的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从逻辑联系上看,天下所有的文学活动都与作品、世界、作家、读者有关系,离开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行。同时,“视点”理论有助于在理论上概括和梳理各种不同的文学本质观,如再现论、表现论、读者论和作品论。然而,我们也要注意到,艾布拉姆斯的图式虽然凸显了文学活动的四个逻辑视点,但它们却忽视了文学活动的其他重要环节,比如文学活动与历史、时代、环境、传播方式和手段、社会机制等因素的关系。也就是说,人类的文学活动远比“四要素”说要复杂得多。这也是我们必须注意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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