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部分

人生智慧和勇气四书(套装共4册) 作者:[印度] 甘地,[荷] 文森特·威廉·凡·高,[美] 尼古拉·特斯拉,[德] 埃米尔·路德维希 著,吴佳琪,张倩绮,汪亦男 译


第一部分

第1章 我的家族

姓氏“甘地”属于班尼亚种姓,祖上似乎是杂货商。但自我祖父起,我的家族三代都有人担任过卡提亚华各邦的首相。我的祖父乌塔昌德·甘地,又被称为奥塔·甘地,是一个原则至上的人。政治阴谋迫使他离开了曾经担任过首相的波尔班达,去往居朱纳卡德寻求政治庇护。在那儿,他以左手向行政长官行礼致敬,旁人发现了他这一大不敬的举动,并要求他给出解释,而他是这样作答的:“我的右手已经立誓效忠波尔班达了。”

奥塔·甘地丧妻之后另行再娶,他的第一任妻子诞育了四个儿子,再娶的妻子也为他生育了两个儿子。回想我的童年时代,好像从未感觉到祖父的六个儿子并非一母所生。排行第五的是卡朗昌德·甘地,也被叫作卡巴·甘地,老六是杜尔希达斯·甘地,这两兄弟先后担任过波尔班达的总理。卡巴·甘地就是我的父亲,他曾是皇家法庭成员,虽然皇家法庭现在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在当时,它是解决宗教首领和族人之间争议的重要机构。在担任拉奇科特首相一段时间后,他又担任了樊康纳的首相,他去世时还在领取拉奇科特颁发的抚恤金。

卡巴·甘地有过四段婚姻,每一任妻子都不幸早亡。他的前两任妻子分别留下了一个女儿,而他的最后一任妻子普特丽白为他生了一个女儿和三个儿子,我是幼子。

我的父亲深爱着他的氏族,他诚实、勇敢,并且慷慨,只是脾气有些毛躁。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可能有些沉迷女色,因为他第四次结婚的时候已经年过四十。不过,他非常廉洁,无论在家中还是外界都以严格公正闻名。而且众所周知,他对于本邦忠心耿耿。曾经有一位权势很大的助理政治监督官对拉奇科特的一位王公贵族出言不逊,他便挺身而出加以维护。助理监督官非常气愤,勒令父亲道歉,他却拒不道歉,并因此被拘留了几个小时。助理监督官意识到他绝不会妥协时,只好下令释放了他。

我的父亲从未有过任何积聚财富的雄心壮志,他留下的财产也只有寥寥之数。

除了生活中积攒的经验之外,他没有受过太多教育,充其量只有古遮拉特语的五年级水平。他对于历史和地理都一窍不通,但是他丰富的实践经验令他能够解决最复杂的问题,并管理成百上千的人。他没有受过什么专门的宗教训练,但和许许多多的印度教徒一样,他经常去寺庙拜祭,并聆听宗教讲道,从而有了宗教文化。在他最后的日子里,应一位博学的婆罗门世交之请,他开始阅读《薄伽梵歌》,并在每天祝祷时大声唱诵其中的段落。

在我的母亲身上,最令我记忆深刻的就是她圣徒的形象。她是一个全身心深信宗教的人。如果没有做日常祈祷,她绝不会动手吃饭。每天去哈维立的毗湿奴神庙参拜也是她日常生活的必行之事。在我的印象中,她从未错过“查土摩”禁食。她会许下最重的誓愿,而且绝不反悔,哪怕疾病也无法使得她违背誓言。我记得有一次,她在履行“昌德罗衍那”禁食誓愿时生病了,但是她坚决不肯让疾病干扰到自己的禁食。连续禁食两三次于她而言完全不成问题,查土摩禁食期间的每日一餐也早已成为她的习惯。有一次查土摩期间,她每隔一天就要禁食一天,但却并不因此而满足,于是在另一次查土摩时,她立誓不见太阳就不进水米。那些日子,我们这些孩子们会站在外面盯着天空,期待太阳出现并去通知母亲。但大家都知道,雨季时太阳出现并非易事。我记得有时太阳突然冒头,我们便急忙跑去告诉母亲,她便会冲出屋门亲眼确认,但通常那时,出没无常的太阳便已经消失了,她本该享受食物的机会也就随之失去了。“没关系”,她通常会高兴地说:“这是神的旨意,今天我不应该吃饭。”然后便回去继续做家务了。

我的母亲常识丰富,对于国家的各种事务了如指掌,王室贵妇也对她的聪慧赞不绝口。可能是儿童的特权,我通常得以和她同去参加这些会面,因此我仍记得她和王公的寡母之间许多活跃热烈的谈话。

1869年10月2日,我在波尔班达出生,也就是苏达玛普里,并在那里度过了我的童年。我还记得自己被送入学校,为了乘法表绞尽脑汁。其实对于那些日子,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和其他男孩一起变着法子戏弄老师。这说明我的智商并无任何过人之处,记忆力也并不太好。

第2章 童年

父亲为就职皇家法庭,离开波尔班达去往拉奇科特时,我大概是七岁。在那里上小学的日子仍然历历在目,我甚至记得曾教过我的老师的姓名和其他细节。但就像在波尔班达时那样,在这里我的学习成绩也是一般,只是一个中等生。后来我转学去了郊区的学校,随后又进入了中学,那时我已经十二岁了。在那段短短的时间里,我记得自己从未撒过谎,无论是对老师或是同学都一样。那时的我比较内向,常常独来独往,每日与书本和功课做伴。我习惯上课时分才去学校,一下课就跑回家——真的是跑着回家,以免要和人搭话。我很害怕,生怕别人会嘲笑我。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中学的第一年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情发生在期中考试的时候。督学齐尔斯来学校参观视察,让我们拼写五个词。其中一个词是“Kettle”,我拼错了。老师用靴尖轻轻踢我,想让我抄隔壁同学石板上的答案,可是我不解其意。我的脑子里完全没有这一概念,因为在我心目中,老师一直是监督我们不许作弊的。结果,除我以外的所有人都拼对了所有的词,只有我这个傻瓜出了错。老师后来试图让我意识到自己当时的做法有多愚蠢,但是毫无作用。我永远也学不会“抄袭艺术”。

然而这件事并没有减少我对老师的尊重。我天生便会对前辈与长者的缺点视而不见。即便后来我知道这位老师还有很多其他的不足之处,但我对他的尊重依然如一。因为我知道,要执行长辈的命令,而不必审视他们的行为。

在同一时期,还有另外两件事也令我记忆犹新。那时,我不喜欢阅读除了教科书之外的书籍。我得先完成每天的功课,因为我不喜欢被老师责备,也不喜欢欺骗他们。可是,我做作业时并不用心。在课程作业都无法保质保量完成的情况下,我更不可能去进行课外阅读了。不知为什么父亲买的一本书吸引了我的注意,那是一本讲述斯罗梵纳如何对他的父母尽孝的书。我饶有兴趣地读起了这本书。就在这时,巡回表演的江湖艺人来到了我家,在他们的表演中我看到了这样一幕,斯罗梵纳将失明的双亲一肩挑起,带他们去朝圣。这本书和这个场景在我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我对自己说:“这是我今后的榜样。”我至今清晰地记得,斯罗梵纳死去时,他的双亲是如何恸哭不已的。那痛彻心扉的曲调直入人心,我曾用父亲给我买的六角风琴演奏过这支曲子。

有一个类似的事件和另一场戏有关。那时,父亲允许我去看某个戏剧公司的戏,这出名叫《哈立斯昌德罗》的戏捕获了我的心。我觉得这是我永远都看不腻的一出戏。但是我什么时候才可以获准再去看一次呢?它萦绕在我心头,我不得不自己演练《哈立斯昌德罗》之中的剧情。我曾经无数次扪心自问:“为什么我们不能都像哈立斯昌德罗一样诚实?”哈立斯昌德罗为了追随真理而不畏艰险的行为激励了我。我对他的故事深信不疑,想到这些我时常会眼含泪光。如今,我的理智告诉我哈立斯昌德罗并不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但于我而言,斯罗梵纳和哈立斯昌德罗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我相信,哪怕是今时今日,我重新看到他们的故事,仍然会感动不已。

第3章 童婚

我很不愿意写这一章,因为我知道在这一章的叙述中,我将一次次忍受痛苦。可是,我既然宣称自己是真理的信徒,我便不能回避这些问题。因此,将我十三岁的婚姻记录下来是我不能摆脱的责任。当我看到在自己羽翼之下自由生活的十三岁的孩子,我便会联想到我自己的婚姻,然后忍不住自怜自伤,同时庆幸他们逃脱了我的命运。对于这种荒谬的早婚习俗,我认为毫无道德依据。

读者们千万不要误会,我确实结婚了,而不是订婚。因为卡提亚华有两种不同的仪式,订婚和结婚。订婚是男孩和女孩的父母初步承诺双方订立婚约,这种订婚并非不可解除。如果男孩去世,女孩无须守寡。这纯粹是父母之间的约定,子女们对此毫不关心,甚至对此毫不知情。我好像订过三次婚,虽然我之前一无所知,不过后来有人告诉我,之前和我订婚的两个女孩都相继去世了,因此我推断自己定过三次婚。然而,我模糊记得第三次订婚发生在我七岁那年,但我不记得谁告诉过我这件事。在这一章,我将会谈论给我留下清晰记忆的结婚之事。

我们兄弟三个,大哥已经成家了。长辈们决定让比我大两三岁的二哥,比我大一岁左右的表哥和我同时成婚。这样做并非为我们谋福利,更不是我们自己的意愿,而是完全出于自身的便利和经济考量。

印度教徒的结婚流程非常烦琐。新娘和新郎的父母往往会在婚礼的筹备之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他们往往花费数月的时间裁制衣服,准备饰品,安排晚宴,并且每个人都想在菜式的数量和种类上胜过别人。女人们不管自己是否有唱歌的天赋,都要唱到喉咙嘶哑,甚至病倒为止,扰得邻居不得安宁。可是,邻居们都会默默忍受这样的喧嚣,以及残羹剩饭造成的脏乱,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终有一天也会这样做。

我的长辈认为,把这些麻烦事放在一起进行会更好,这样既可以节省开支,也可以撑大场面。用三次婚礼的钱去办一次婚礼,当然可以办得风风光光。我的父亲和叔叔都已年老,我们是家里最后三个尚未成家的孩子,他们可能想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纵情欢喜一场吧。出于这些考虑,我们三个的婚礼在一天举行。正如我之前说的那样,他们花费数月时间来为之准备。

通过这些准备工作,我们才意识到即将发生的事情。于我而言,结婚不过是穿上华服,享受美食,跟随迎亲队伍,带回一个可以陪我玩耍的陌生女孩罢了。情欲的到来是后来才发生的事。为了遮羞,我想只在下文中描述那些值得一提的必要细节,其余的以后再写,况且有些事情和我写下这些文字的初衷基本上毫无关系。

我的哥哥和我都被从拉奇科特带去波尔班达。婚礼开始前,还有一些颇有趣味的细节,比如在我们的全身涂满姜黄膏,但在此处便不做赘述了。

我的父亲虽然是一个首相,但仍然是一个仆人,因为受到王公的器重,更是加重了这一身份。王公直至最后一刻才肯让他回家,为他派遣了特训的车马,这样可以将他的路程缩短两天。波尔班达和拉奇科特相距120英里,坐普通马车需要五天。我的父亲花费了三天时间便赶了回来,只是他回来时全身裹满了绷带——因为马车在第三天时翻倒了。父亲身受重伤让所有人都对即将到来的婚礼兴致大减,但是婚礼还是要如期进行。选定的婚期怎么能更改呢?但是,稚气未脱的我对即将到来的婚礼充满了期待,对父亲的伤势并未感到多少难过。

我很孝顺父母,但是也同样沉湎于肉体的欢愉。我还未学到对父母尽孝需要牺牲一切幸福和快乐。然而,仿佛是对我寻欢作乐的惩罚一般,一件使我终身痛悔的事情发生了。这件事我会在下文中提到。圣人尼斯古兰纳的歌中唱道:“克己灭欲,方为正道;欲望不息,终究无用。”每次我听到或唱起这首歌,那痛苦的记忆就会袭上我的心头,让我羞愧不已。

尽管伤得很重,我的父亲仍然强颜欢笑地参加了婚礼,并且一切礼节都没有落下。即便今天,我的眼前依然可以浮现出他在婚礼的每一个进程所坐的位置。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因为他让我过早结婚而指责他,因为那天所发生的一切在我看来都是正确、合理而令人愉悦的。我那时渴望结婚,我父亲在那天所做的一切都无可挑剔,那些事情至今鲜活地存在于我的脑海之中。我如今依然记得那些画面,我们如何坐在婚礼台上,我们如何行“七步礼”,我们如何互喂对方吃甜食,又是如何开始了新生活。噢!当然还有新婚之夜。两个懵懂的孩童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投身于生活的海洋。我的嫂嫂详细教导了我新婚之夜的注意事项,我不知道是谁向我的妻子讲解了那些知识。我从来没问过她,现在也不想去问。读者们可能想象的到,我们会因过于紧张而无法面对彼此。的确,我们那时非常害羞。我要怎么和她说话,又该说些什么呢?嫂嫂的教导也并不是事无巨细。其实在这桩事情上,实在无须过多教授,前人留下的经验足以使之后所有的教导变得多余。我们逐渐熟悉了彼此,然后开始随意地聊天。我们年纪相同,但我立即行使起丈夫的权利了。

第4章 扮演丈夫的角色

在我结婚的时候,发行了一种花费一派斯或一个派就能买到的小册子(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是多少钱了)。小册之中会讨论爱情、节俭、童婚和其他话题。每次我看到这些话题时,就会逐字逐句阅读,而且会忘记我不喜欢的内容,而实践我喜欢的内容。这些小册子中写道,一生对妻子忠贞不二是丈夫的职责,这在我心头留下了烙印。而且,我天生热爱真理,因此对妻子不忠根本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更何况,在那个年纪,也根本没有机会对她不忠。

可是,忠贞教育也有不利的影响。“如果我承诺忠于妻子,她同样也应该承诺忠于我。”我对自己说。这个想法让我成为一个善妒的丈夫。我轻易地把她的义务转换成我要求她忠贞的权利。为了保障我的权利,我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其实我没有一丝一毫的理由来怀疑我妻子的忠诚,但是猜忌是无须理由的。我监视她的一举一动,没有我的同意她哪儿也不能去。这为我们之间的争吵埋下了种子。这样的限制其实相当于一种变相的监禁,嘉斯杜白并不是一个能忍受这种事的女孩,她想来去自由。我管得愈紧,她往外跑得愈勤,也导致我愈加生气。于是,我们这对小夫妻经常冷战。现在一回想,其实嘉斯杜白不顾我的限制,出门游玩并没有错。一个天真的女孩怎么能够接受限制,而不去寺庙拜佛或是造访友人呢?如果我有权对她施加限制,难道她就没有权利来限制我吗?如今我已经懂得了这一切,可是当时的我一心只想树立起丈夫的权威!

读者们千万不要因此就认定我们的生活是痛苦不堪的。我之所以对她如此苛刻,完全是出于疼爱。我想将自己的妻子打造成一个理想的妻子。我雄心勃勃地想让她过一种纯粹的人生,学到我所学到的东西,并将她的生活和想法与我同步。

我不知道嘉斯杜白是否也有这样的雄心。她没有读过书,但是拥有着天生的质朴、独立、坚韧,而且沉默寡言,至少在我面前是这样。她并不为自己的无知感到焦虑,在我的印象中,我的学习热情也从未促使她萌生学习知识的想法。因此,我觉得自己的雄心壮志是一厢情愿。我把所有的激情都给了她一个人,自然也希望得到她的回应。可是就算全无回报,我也并不会无法释怀,因为至少我爱着她。

我必须承认,我非常喜欢她。哪怕在学校,我也一直想着她,我总是盼着夜幕降临,好再次与她相见。我一刻也不想与她分离,于是每天都要和她谈天说地直到深夜。如果不是我心中一直有熊熊燃烧的责任感,那么我整个人都会被这炙热的爱情吞噬。无论怎样,我每天早上都必须完成学校的功课,于我而言撒谎是一个完全不存在的选项,于是这让我得以从新婚的温柔乡中挣脱出来。

正如我前面提到过的,嘉斯杜白目不识丁。我很想教她识字,但是爱欲让我无暇顾及。教学是违背她的意愿的,而且教学时间只能安排在晚上。当着长辈的面,我都不好意思看她,更别说和她交谈了。当时的卡提亚华有一个特殊的深闺制度,无用而又野蛮的深闺制度。这种制度至今仍有残余。总之,各种条件都不利于教学。我必须承认,在我年轻时指导嘉斯杜白的大部分努力都是无用功。当我从情欲的迷梦中苏醒之后,又已经投身公共事业,没有太多的私人时间。我也请过家教来教授她,但都以失败告终了。如今,嘉斯杜白仅仅能拼写出简单的词语,认识一点儿古遮拉特字。我深信不疑,如果我对她的爱情不被情欲所沾染,她现在一定是一位富有学识的女士。因为我坚信,帮助她克服厌学心理并不是不可能,毕竟纯爱能战胜一切困难。

一件事情或多或少地帮我摆脱了情欲的控制,这值得记叙一笔。无数的事例向我证实,神会拯救动机单纯的人。尽管这种童婚习俗异常残酷,可是印度社会还有另一种习俗,从某种意义上减轻了童婚带来的伤害。那就是父母不允许童婚夫妻长时间待在一起。童妇有一大半时间是在娘家度过的,我们当时也是这样。我们婚后的前五年里(13~18岁),我们真正生活在一起的时间不超过三年。我们在一起还不满半年,她的父母就叫她回家了。当时我特别讨厌这种行为,但是这种做法其实拯救了我们两个人。十八岁的时候我去了英国,我们分开了很长一段时间,这有利于我们各自的身心成长。从英国回来之后,我们也很少有机会在一起相处半年,因为我得在拉奇科特和孟买之间奔波。随后我又应邀去了南非,彻底摆脱了对情欲的渴求。

第5章 中学时期

前文我已说过,我结婚时还是一名中学生。我们三兄弟就读于同一所学校。大哥在高年级,和我同时结婚的二哥只比我高一届。结婚使得我们的学业都耽误了一年,可是我的二哥情况更糟些,因为他直接选择了辍学。天知道当时有多少年轻人和他的境遇相同。印度教社会发展到如今,学习和婚姻共存的现象才变得普遍起来。

我选择了继续学业,我在中学时有几分聪明,也幸得老师的宠爱。学习成绩表和品德表每年都会送到家长手中,我从来没有什么不良记录,甚至在二年级之后还得了奖。而且,在五年级和六年级我分别得到了四卢比和十卢比的奖学金。不过我知道,我之所以得到奖学金,其实运气成分远大于我自身的优秀。这个奖学金并不是面向所有人的,而是只颁发给来自卡提亚华索拉兹地区的学生。而在那时,一个四五十人的班级,没有几个满足条件的。

在我的印象中,我并不是一个才华出众的人。每次我获得奖项或是奖学金时,自己都感到非常诧异。但是我对于自己的品行要求非常严格,甚至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一个小小的过错都会使得我伤心不已。无论是我认为应受责罚,或是在老师看来应该受到责罚,我都会羞愧难当。我记得自己在一年级或二年级时曾受过一次体罚。其实,我并不在意惩罚本身,我在意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别人把那次体罚看成是我罪有应得,这让我羞愧万分,于是我哭得十分凄惨。我上七年级时又发生了一次这样的事件。当时的校长是度罗伯济·叶杜吉·齐米,他很受学生的欢迎,因为他是一位纪律严明且重视教学方法的老师。他将足球和板球列为高年级的必修,但这两门课程我都不喜欢。在它们被列为必修课之前,我从未参加过任何板球或者足球之类的运动。我忽视了体育,而羞怯是造成这种行为的原因之一。那时我还有一个错误的观念,即体育与教育完全无关。现在我知道,忽视体育是错误的,体育锻炼应该和学习知识同等重要。

但是,我必须要说,虽然我没有刻意锻炼,但是我的身体一点也不差。因为我曾读到过在室外长时间散步的好处,并欣然接受了这一建议,养成了散步的习惯,至今仍然保持。散步的习惯使得我拥有了强健的体格。

我不想参加体育课程的原因是我希望照顾父亲。一下课,我就会赶回家照顾受伤的父亲,可是强制的体育活动阻碍了我对父亲尽孝。我请求齐米校长免除我上体育课,以便我可以及时回家照顾父亲,但是他听不进去。一个星期六,上午上完课后我便回到家中,本想下午4点回学校上体育课。可是,我没有手表,那天的天色也看不出时间,我赶到学校时体育课已经结束了。第二天,齐米校长检查名册,发现我前一天缺席,便问我缺席的原因。我据实相告,但他完全不相信我,并罚我交一个或者两个安纳的罚款(我记不清具体金额了)。

我被人认为在说谎!这让我万分痛苦。我要如何自证清白呢?完全没有办法。我失声痛哭,同时意识到诚实者也应该谨慎行事。这是我在学校犯下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无心之失。我模模糊糊记得自己最后被免于处罚。我的父亲致信校长,表达了他希望我放学后回家的意愿之后,我便被免除体育课了。

然而,尽管我没有因忽视运动而不如别人,却因为忽视了另一件事而至今遭受处罚。我不知道从哪里学到了这样的观点,写一手好字并不是教育的必要部分,我一直秉持这样的观点直到去了英国。后来,尤其是当我去了南非时,我看到在那里土生土长的律师和年轻人都能写一手漂亮的字,我不禁为自己当年的行为追悔莫及。我认为,字迹不佳应被视为教育的缺失。我也努力想要提高自己的书法,但为时已晚。年轻时的疏失已无法弥补。希望我的教训能告诫每一个年轻男女,让他们知晓书法是教育的必要部分。现在我认为在学习书法之前,应该先教孩子学习绘画。学习绘画是为了锻炼孩子们的观察能力,孩子们学会观察不同的事物(例如花、鸟等)之后,再让他学习书法。这样,他就会把观察事物的方法带到书法中,必然会写出漂亮的字。

我的学生时代还有两件值得记录的事情。为了结婚,我耽误了一年学业,老师希望我能通过跳级来弥补损失的时间,而跳级通常是给勤奋学生的特权。我三年级只读了六个月,考试之后便跳到了四年级。四年级大多数课程都用英语授课,我听得一头雾水。新开的几何课不是我的强项,用英语授课更是使它难上加难。老师的教学水平很高,但是我完全跟不上。我常常气馁,想要回到三年级,觉得自己把两年的学业压缩到一年学完有点眼高手低。可是回到三年级不仅会令我蒙羞,更会使得我的老师颜面扫地,因为他正是看中我勤奋好学,才推荐我跳级的。为了保全自己和老师的面子,我不得不留在四年级。我不断努力追赶,学到欧几里得第十三原理时,我突然茅塞顿开,发现几何课程其实并不难,因为它是一门只需要简单地运用推理能力的课程。从那时起,几何对我来说就成了一门简单有趣的课程。

然而,梵文却是一项更加艰巨的任务。几何学无须死记硬背,但是梵文的所有知识点都必须记在心里。这也是四年级才开始上的一门课程。升入六年级的时候,我已经觉得心灰意冷。我觉得梵文老师就像一个严苛的监工,他总是逼迫学生读书。当时,在梵文老师和波斯文老师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波斯文老师比较宽容,学生们私下也会讨论,说波斯文容易学,老师也很好,会为学生考虑。“容易”这两个字诱惑着我,于是,有一天我坐进了波斯文的课堂。梵文老师痛心疾首地把我叫到他旁边,说道:“你怎么能忘记自己是一个毗湿奴派信徒的儿子呢?你不想学习自己宗教的语言吗?如果你在学习上有困难,为什么不直接来找我呢?我希望尽我最大的能力教授你们梵文,当你们的学习渐入佳境的时候,你们会从中找寻到乐趣的。你不应该灰心失望。来吧,回到梵文课上来吧!”

他的善意令我觉得无地自容。我不能拒绝老师的关爱,便回到了梵文课堂。如今,我非常感激克立斯纳商卡·潘提亚老师,因为要不是那时我学了一点梵文,是绝不可能对我们的圣书产生兴趣的。事实上,让我深感遗憾的是没有多学一些梵文,因为后来我才意识到,每一个信奉印度教的人,无论是男是女,都应当好好学习梵文。

现在我认为,在所有的印度高等教育课程中,除了必然要学习的当地语言之外,还应该为印地文、梵文、波斯文、阿拉伯文和英文留有一席之地。不要被这长长的名单所吓坏,如果我们的教育更加系统化,学生们也无须通过外语教学来学习课程,我敢肯定学习这些语言不会是一件令人厌烦的任务,而是一种快乐。学会了一种语言的科学知识,就会使得学习其他语言相对容易了。

实际上,印地文、古遮拉特文和梵文可以被认为是一种语言,波斯文和阿拉伯文也可以被认为是一种语言。尽管波斯文属于雅利安语系,阿拉伯文属于闪语系,但波斯文和阿拉伯文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两者都是通过伊斯兰教的崛起而获得全面发展的。我没有把乌尔都文视为一种独特的语言,因为它采用了印地文的语法,它的词汇主要是波斯文和阿拉伯文。要想学好乌尔都文,必须得学习波斯文和阿拉伯文,这道理类似于,要想学好古遮拉特文、印地文、孟加拉文或者马拉提文,就一定要学习梵文一样。

第6章 一个悲剧(上)

在高中时代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中,有两个人曾先后成为我的知己。第一段友谊并未持续太久,尽管我从未抛弃我的朋友,他却因我与另一个人过于亲密而远离了我。第二段友谊对我而言是人生的一个悲剧。在当时,我带着改革者的精神和他成为朋友。

我的这个朋友起初是我二哥的朋友,他们是同班同学。我虽然知道他的缺点,但依然认为他是一个忠诚可交的朋友。我的母亲,我的长兄和我的妻子都提醒我交友要谨慎。面对妻子的警告我可以置若罔闻,但我不敢违逆母亲和长兄的意愿。不过,我还是替朋友辩解:“我知道他身上有你们说的那些问题,但是你们不清楚他的优点。他并不会把我引入歧途,因为我与他交往就是要帮他改过自新。我相信,只要他做出改变,他会非常出色。请你们不要为我担心。”

母亲和长兄对我的解释并不满意,但是他们还是让我放手去做了。

后来,我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改革者是无法与他想要改变的对象交心的。真正的友谊需要有灵魂上的契合,而这在世界上十分罕见。只有性情相似者之间,才会有真正的、不朽的友谊。朋友之间是互相作用的关系,因此,不可能留有多少改进的空间。我如今认为,所有带有排斥性的亲密关系都应该避免,因为相较于美德而言,人更容易沾染恶习。想与神为伍者,要么保持独身,要么拥抱世界。这种想法也许并不正确,但我试图以朋友的名义改变他确实失败了。

在我初次遇见这位朋友的时候,一场“改革”的浪潮正在席卷拉奇科特。他告诉我,许多老师都在偷偷喝酒吃肉,还指名道姓地说出了许多拉奇科特的知名人士,甚至还有许多高中生也在这样做。

听闻这些,我感到既诧异也痛心。我向我的朋友询问这一切发生的缘由,他是这样作答的:“我们印度民族之所以弱小,是因为我们不吃肉。英国人之所以能统治我们,是因为他们是肉食者。我体格强壮而且擅长跑步,这都是因为吃肉的关系。肉食者不会有脓肿,也不会有肿瘤,就算偶尔得了这些病,也会很快痊愈。我们的老师和那些杰出的知名人士并不是因为愚蠢才去吃肉,他们知道肉会给他们带来诸多好处。你也应该试试看,没有什么比尝试更棒的了,试试看吧,看看它会给你带来什么样的力量。”

这些关于吃肉的宣传并不是一次完成的,我的朋友用冗长而详尽的论点来反复劝说。我的二哥已经被说服,也开始支持他的观点。在哥哥和这位朋友的身边,我显得愈加瘦弱。他们身体结实,强壮,也更勇敢。这个朋友的运动技能让我非常着迷,他既能非常轻松地完成长跑,也非常擅长跳高和跳远,遭受再重的体罚都不以为意。他经常向我展示这些能力,正如人们看到他人拥有自己所缺乏的特质时总会叹服倾倒一样,我被他展示出来的能力深深吸引。随之而来的就是萌生出能够像他一样的强烈渴望。要知道,我几乎无法做跳跃或跑步这样的运动。为什么我不能和他一样强健呢?

不仅如此,我还非常胆怯,我害怕盗贼、鬼魂和蛇,晚上不敢出门。我害怕黑暗,所以无法在夜里入睡,因为我会想象鬼魂、盗贼和蛇从四面八方向我而来。因此,我睡觉时必须有光亮。我怎么能把这些告诉我的妻子呢?她已不再是孩童,而是步入青春期的少女了。而且我知道她比我更勇敢,我也因此感到羞愧。她不怕蛇,也不怕鬼魂,她晚上也敢出门逛街。我的朋友知道我的这些弱点,他告诉我,他敢直接用手去抓活蛇,可以直接与盗贼交锋,从不相信鬼魂的存在。而这一切,当然都是吃肉的结果。

古遮拉特诗人纳玛德的一首打油诗在学校广为流传:

看呀,那强大的英国人;

统治着弱小的印度人;

因为天天都吃肉;

他们的个子有五尺高。

这一切都影响了我,击败了我。我开始觉得吃肉是一件好事,它会令我强壮果敢,如果全国上下都开始吃肉,便可以打败英国殖民者。

因此,我便选了一个日子,准备开始吃肉。这件事必须严格保密,因为我的家族是毗湿奴派信徒,尤其是我的父母,他们格外虔诚。他们会定期前去哈维立神庙参拜,家里甚至有自己的神庙。古遮拉特邦耆那教势力强劲,其影响无处不在。古遮拉特邦的耆那教徒与毗湿奴教徒极其反对及厌恶食肉,这种情况在印度的其他邦或是印度以外的其他国家都是不存在的。这是我生长的地方的传统。我非常孝敬我的父母,我知道,如果我吃肉的事被他们知道的话,会吓坏他们的。再加上,对真理的热爱令我更加谨慎。我明明知道,如果开始吃肉,我必须瞒骗父母,但我顾不得了,因为那时我满脑子都是关于“改革”的事。我的初衷并不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我也并不知道它是如此美味的食物。于我而言,我只是希望自己和同胞都能成为坚强、勇敢的人,从而齐心协力打败英国,解放印度。我还没有听过“自治”这个词,但是我知道自由的意义。“改革”的狂热使我变得盲目,在确信可以保密的情况下,我说服自己:隐瞒父母并不是对真理的背离。

第7章 一个悲剧(下)

那一天终于到来了,我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我保持着对改革的热情对做出如此重大的改变感到新奇;另一方面,我为自己像小偷一样躲躲藏藏而感到羞耻。这两种感受交织在一起,难分高低。我们在河边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就是在那里,我生平第一次看到了肉。除了肉以外,我们还买了面包,但是这两样食物于我而言都味同嚼蜡。山羊肉硬得像皮革一样,让人难以下咽,我觉得有点反胃,便没有再继续吃。

那个晚上我辗转反侧,饱受梦魇的折磨。每次昏昏沉沉快要睡着的时候,我总感觉有一只山羊在我肚子里咩咩叫,于是我便会懊悔地惊醒。我为了让心里好过一些,我不断地安慰自己,我吃肉是出于一种责任。

我的朋友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他开始用肉类烹饪各种美味佳肴,只看外观便令人食指大动。吃饭的地点也从僻静的河边变成了有着精美桌椅的政府餐厅,餐品和场地都是我的朋友和那里的大厨一起安排的。

这种诱惑非常见效,我克服了对面包的厌恶,抛弃了对山羊的同情,成为荤菜的拥护者。不过,在大概一年的时间里,我也不过只吃了五六次荤菜。政府餐厅并不是每天开放,而且如果要经常准备昂贵且可口的荤菜并非易事。我并没有什么钱可以用于支持这场“改革”,因此,每次都是我的朋友想方设法地解决资金问题。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但是凭着想要将我变成肉食者的坚定决心,他确实办到了。他的招数毕竟有限,所以这种聚餐只能有寥寥数次,而且间隔很长。

每当我有机会去参加这种秘密的聚餐时,肯定就吃不下家里的饭了。我的母亲自然会像往常一样叫我吃饭,如果我拒绝,她会询问原因。我通常会说:“我今天没什么胃口,有点消化不良。”编造出这样的借口欺骗自己的母亲,让我极其懊悔。我同样清楚地知道,如果父母发现我竟然开始吃肉,会有多么震惊。想到这些,我的心便如被虫咬般难受。

因此,我对自己说:“尽管吃肉对我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在这个国家推行饮食改革也是必行之事,但隐瞒、欺骗父母是更糟糕的事。在他们有生之年,我绝不再吃肉。等他们离开人世,我才能自由、公开地吃肉,但是在那之前我绝不会再犯。”

我把我的决定告诉了朋友,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吃过一口肉。我的父母也从不知道他们的两个儿子曾经成为过肉食者。

本着不能瞒骗父母的纯粹执念,我放弃了肉食,但我并没有放弃我的朋友。我想改造他的热望后来成了我的灾难,但我在当时还全然不知。

那个朋友还差点引得我误入歧途,做出对妻子不忠的事来,幸亏在最后关头我逃脱了。他曾经带我去了妓院,跟我交代了注意事项后就让我进去了。他已经把一切都安排妥当,连钱都先付了。我已经踏足虎穴,在我瞠目结舌,不知所措的时候,无尽慈悲的神将我从恶欲中拯救了出来。我坐在一个女人的床上,我们俩靠得很近,但我的舌头像打了结一般,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自然对我失去了耐心,用了很多难听的侮辱性语言把我赶了出去。我觉得自己男人的尊严受到了损伤,简直无地自容。可是自那以后,我没有一天不感念神恩,因为他在关键时刻拯救了我。这样类似的事情还发生过四次,我基本上都凭借好运而非个人的努力躲了过去。从严格的道德角度来看,上述事件都算道德缺失,因为虽然没有造成既成事实,但确实表现出了肉欲的渴求。可是,从一般标准来看,一个人既然没有做出邪恶的行为,便是已经得到了救赎。我得到的救赎就是这一种。有些时候,仿佛冥冥之中有天意,令一个人从犯罪的边缘逃脱,这对于他本人和身边的人来说都是恩赐。当这个人幡然醒悟的时候,就会感激神恩拯救了自己。我们知道,有时候一个人无论如何去抗拒,都无法不屈从诱惑;但我们也知道,神力终可以将其拯救。这一切缘何而起?人有几分自由,又有几分被境遇造就?意志能改变多少,命运又如何插手?这一切都是未知,而且将永远成为未知。

言归正传,让我来继续讲述这个故事。尽管发生了这样的事,我也并未将这位朋友的恶行尽收眼底,于是为自己酿下了许多苦果。直到我真正发现他的所作所为实在让人难以忍受,才真正看清了他,不过那是后话了。

有件在同一时期发生的事,我必须现在就讲。与这位朋友的交往毫无疑问地为我和妻子的关系带来了裂痕。作为丈夫,我对妻子忠心耿耿,但也容易嫉妒。他在旁煽风点火,挑拨我怀疑妻子,而他所说的话是否真实我却从未疑心过。受他的挑唆,我给妻子带来了许多痛苦,至今我都无法原谅自己犯下的错误。也许只有笃信印度教的妻子才能这样百般容忍,这也是为什么我认为女性是宽容的化身。如果仆人受到冤枉,可以辞职不干;如果儿子被无端怀疑,可以离家自立;如果朋友遇到这种情形,可以毅然断交。可是妻子呢?如果她疑心自己的丈夫,只能缄默不语,但如果被丈夫疑心,那便会无路可走了。印度教的信女不能去法院提出离婚,法律也并不会拯救她。我曾经将我的妻子逼迫到那样绝望的境地,这一点我永远无法忘记,更无法释怀。

只有在我真正彻底地懂得“非暴力主义”之后,怀疑所带来的祸患才被消弭。随后我悟到了禁欲之美,并意识到妻子并非丈夫的奴隶,而是他的伴侣和帮手,他喜怒哀乐的分担者。她们和自己的丈夫一样,都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每当我回想那段充满怀疑与猜忌的黑暗时期,就对自己的愚蠢、贪婪和残酷厌恶不已,并悲叹于自己对朋友的盲目信任。

第8章 偷窃与赎罪

在我吃肉和之前的一段时间,也就是我结婚前后那段时间里,我还犯下了其他错误。

我和一个亲戚喜欢上了抽烟,但并不是因为我们看到了吸烟的任何好处,或是醉心于香烟的味道,我们只是单纯地觉得吞云吐雾很有意思。我叔叔会抽烟,当我们看到他抽烟时,就觉得应该效仿他。可是我们没有钱,只能偷偷地捡叔叔抽剩的烟头。

然而烟头并不常有,而且也吸不出多少烟来。无奈之下,我们开始偷仆人的零用钱去买印度土烟。可是买来的烟藏在哪里才能避开长辈呢?这让我们伤透了脑筋。就这样,我们靠着偷钱买烟撑过了几个礼拜,后来听说某种植物的茎有许多孔可以当烟抽,所以就转用那种方法了。

不过,那些都不能满足我们,我们开始渴求自由。没有长辈允许就什么都不能做,这种生活简直无法忍受。最后,实在受不了这种生活的我们,竟然决定要自杀!

但是怎么自杀呢?从哪才能得到毒药呢?我们听说曼陀罗的种子有毒,便去林子里搜寻,果然找到了。夜晚是自杀的吉时,于是我们晚上去了克达济神庙,给殿内的灯添了酥油,参拜一番后开始寻找僻静的角落。可是,真要服毒的时刻,我们却失去了勇气。如果自杀没有马上成功怎么办?了结自己的生命又有什么好处呢?不自由真的有那么难以忍受吗?这些问题搞得我们犹豫不决,不过我们还是吞下了一两颗曼陀罗种子。我们不敢多吃,因为我们都害怕死亡。最后我们决定去罗摩吉神庙平静一下心绪,打消自杀的念头。

我意识到,产生自杀的想法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却很难。从那以后,我每次听到有人以自杀威胁别人,我的心里都毫无波澜。

自杀的念头终于使我俩戒除了抽烟和为了抽烟而去偷仆人零用钱的恶习。

我长大后,从未有过抽烟的欲望,并一直认为吸烟这一行为有些不文明,污染环境,而且对健康有害。我不理解为什么抽烟这种行为会风靡全世界。外出旅行的时候,我无法坐在满是抽烟者的车厢里,因为我害怕自己会被呛死。

偷钱买烟的时候,我才十二三岁,或者更小。十五岁的时候,我犯了一次更严重的偷窃错误——我从那个吃肉的兄长的臂箍上偷了一点金子。他的臂箍是纯金打造的,弄下来一小块并不难。

当时,他欠了一笔大概25卢比的债。为了帮他还债,我才出此下策,可是我愈来愈无法承受这一切。我发誓永远不再偷东西,也决意向父亲坦白一切,但是我不敢开口。我不怕挨打,其实在我的印象中父亲从未对我们动过手,我只是害怕自己的坦白会给他带来痛苦。可是,我必须要冒这个风险,如果我不将犯下的错误和盘托出,便无法干干净净地做人。

我最终决定把我的忏悔写下来交给父亲,然后求乞他的宽恕。于是,我把自己的所作所为写在一张字条上,亲手交给了父亲。在这张字条上,我不仅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达了希望父亲责罚我的想法,还请求他不要为我犯下的错误而自责。当然,我也保证了自己永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我颤抖着将字条交给父亲,他当时得了瘘病正卧床休养,虽然那“床”只是一块木板而已。我颤抖着将字条递给他,然后在床板的对面坐下。

父亲坐起身来阅读字条,看完之后,大颗大颗的眼泪从他脸上滚落下来,打湿了那张纸。他闭上眼睛沉思了一会儿,然后把纸条撕碎,又躺回了床上。看到父亲如此痛苦,我也哭了出来。如果我是一个画家,我现在还可以将那个场景还原出来,因为它给我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

爱的泪珠洗净了我的心,冲刷了我犯下的罪孽。只有经历过这种爱的人才能懂得。正如赞美诗所言:“只有被爱之箭射中过的人,才知道它的力量。”

于我而言,这是“非暴力主义”的直观教学。在当时我只感受到父爱,现在才知道那便是纯粹的“非暴力主义”。当这种非暴力主义真正包罗万象的时候,它将会改变万事万物,因为它拥有无穷无尽的力量。

这种崇高的宽恕并不是我父亲的天性。我原以为他会愤怒地训斥我,并自拍其额,但他却如此平静地面对这件事。我相信,他这样做是因为我彻底的悔过。对所有罪恶的坦白交代,加上一个永不再犯的誓言,忏悔的对象便会相信我们诚心悔过。我知道我的坦白获得了父亲的绝对信任,也激发了父亲对我的爱。

第9章 父亲之死与我的双重耻辱

我现在要讲的事情发生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在前文中已经提到过,父亲患有瘘病,以致卧床不起。主要是由母亲,家中的老仆和我照顾着他。我负责护理他,给他包扎伤口,喂他吃药,并把所需的药品调配妥当。每晚我都给他按摩腿部,直到他让我停手,或是睡去为止。我喜欢为父亲做这些事,在我的印象中,我好像从未怠慢过这些工作。除了日常必须要做的事外,我把所有的时间都花费在了读书和护理父亲上。只有父亲允许,或是他身体状况较好的时候,我才会在晚上出门散步。

在那段时间,我的妻子怀孕了。我如今看来,这种情况对我而言意味着双重耻辱。首先,我并没有克制自己,作为一个仍是学生身份的人,我本不应如此;其次,肉欲战胜了我曾经最为珍视的东西——对父母的孝心与责任。要知道,我自幼便崇敬孝顺父母的斯罗梵纳。每天晚上,当我勤勤恳恳地为父亲按摩腿部时,我的心思早就飘回了卧室。在那个时候,无论从宗教、医学或是常识来说,发生性行为都是不应该的。然而,每次我完成照顾父亲的职责后,总是非常高兴地和他道晚安,然后便直奔卧室了。

父亲的病情每况愈下。阿育吠陀医生试了他们所有的油膏,伊斯兰教医生开了所有的膏药,就连当地的江湖医生也用了所有的秘方,然而父亲的病情始终没有好转。一位英国的外科医生也为父亲做了专业治疗,他认为唯一的治疗手段便是给父亲做外科手术。但是家庭医生表示反对,他认为父亲如此高龄已经不适合动手术了。这位家庭医生医术高超也很有名,于是他的建议被采纳了。我们放弃了手术,为手术而购置的许多药品也束之高阁。我现在怀疑,如果当时家庭医生允许父亲动手术的话,他的病说不定就会痊愈,况且手术的主刀医生在孟买也是极有名的。但是,神明另有安排。当死亡已经逼近,谁又能确定怎样救治才是正确之举?父亲从孟买回来时,带回了所有的手术器材,而这些东西已经毫无用处。他已经绝望了,不想再活下去。他的身体愈来愈虚弱,最后连大小便都不得不被要求在床上进行。但直至他生命的最后关头,他都坚持要下床便溺,因为毗湿奴教信徒对于外表洁净的规矩信守不移。

外部洁净固然重要,但西方医学已经证明,包括洗澡在内的一切生活所需活动都可以在床上完成,只要确保干净卫生,不会给病人带来丝毫不适,且可以将床保持一尘不染的状态。我认为这样的洁净是与毗湿奴派的教义相符合的。不过,父亲坚持下床的行为令我震惊,我对他除了敬佩别无他想。

可怕的夜晚降临了。我隐隐约约记得那时候叔叔听说父亲病重,已经赶来了拉奇科特。他们兄弟情深,叔叔会整天整天地坐在父亲的病床边,并在赶我们去睡觉之后坚持睡在父亲床畔。虽然父亲生命垂危,但是没有人想到厄运会在那一夜发生。

大概十点半到十一点左右,我正在给父亲按摩,叔叔要来替代我,我便高高兴兴地直奔卧室。那时,我可怜的妻子已经睡熟了。我回去了她怎么还睡得了觉呢?我弄醒了她!可是,刚过了五六分钟,便有仆人来敲门。我带着惊恐起身,仆人对我说道:“快起床,你的父亲情况很糟。”我当然知道他病得很重,所以不由得在心里猜想他所谓“病重”的意思。于是,我跳下床问:“怎么了?跟我说实话!”“你的父亲过世了。”

一切都结束了!我紧握双手,感到深深的羞愧与痛苦。我冲进父亲的房间,我知道,如果我没有被肉欲冲昏了头脑,在父亲离开人世的时候我应该陪在他身畔。我会为他按摩,他会安然地死在我的怀里,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的离开。如今是叔叔得此殊荣,他对兄长如此敬爱,才能够送父亲走完最后一程。父亲感觉到自己即将离开人世,叫人拿来了纸笔,写下了这样几个字“准备最后的仪式”。接着,他摘下手臂上的符箓和罗勒珠穿成的项链抛到一边,之后便去世了。

我在前面的章节中提到的耻辱,就是在父亲命悬一线的时刻,我还放纵情欲而不肯入眠。这个污点是我无法消去或忘怀的,我总是会想,尽管我对父母的孝心是无限的,也甘愿为他们奉献一切,但在那时,我的思想却被情欲牢牢抓住,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从那以后,我总是将自己视为一个好色的丈夫,尽管我对妻子十分忠诚。我花了很长时间才从情欲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在克服它之前,通过了许多磨难。

在我结束这双重耻辱的一章之前,我想说我妻子生下来的那个孩子只活了三四天就夭折了。这本就是可以预见的结果。希望其他的已婚人士能警惕于我的前车之鉴。

第10章 宗教一瞥

从六七岁到十六岁,我都在学校学习除了宗教以外的各门功课。老师们本不刻意去教授的东西,我还是在从周边的事物中不断学习着。我所说的“宗教”一词具有最广泛的含义,即自我实现或自我认识。

出生于一个毗湿奴派的家庭,我经常会前往哈维立神庙。但它从未吸引过我,我不喜欢它金碧辉煌的外表,也不喜欢气派隆重的参拜仪式。而且,我还听说有人在那里行为不轨,这样一来,我对它更没兴趣了,也更不可能从哈维立神庙得到什么启示了。

没有从哈维立神庙得到的东西,我却从我的保姆兰芭那里得到了。兰芭是我家的一位老仆,她对我的百般疼爱我至今记忆犹新。我曾提过,我害怕鬼魂精怪。兰芭告诉我要克服恐惧,只要反复念诵“罗摩罗摩”就可以了。不管方法是否管用,我都要尝试一下,因为我十分信任她,于是小小的我开始念诵“罗摩罗摩”来克服恐惧。当然,这种做法并未持续很长时间,但在我的心中撒下了信仰的种子。正是由于兰芭当年对我的教导,我至今仍将念诵“罗摩罗摩”作为驱除心魔的好办法。

与此同时,我有个笃信《罗摩衍那》的堂哥让我和二弟去学习《罗摩护》。我们用心地学习,并规定自己每天早上沐浴后都要背诵。我们在波尔班达的时候每天都如此练习,但是到了拉奇科特之后便慢慢将它遗忘了。其实,我之前的行为并非出于信仰,而是想向人夸耀自己的发音十分标准。

然而,在父亲面前读《罗摩衍那》的情形令我印象深刻。父亲在波尔班达养病的时候,每晚都会听人朗读《罗摩衍那》。那位朗读者名叫罗塔·莫卡罗治,来自比列斯瓦尔,是罗摩虔诚的信徒。听说他治好了自己的麻风病,没有用一点药物,而是将在比列斯瓦尔神庙内供奉过大天帝以后舍弃的比尔花叶敷在患处,并一直反复念诵“罗摩罗摩”。据说,他的信仰消除了他的病痛。这也许是真的,也许不是,但无论怎样,我们对这个故事深信不疑。事实上,罗塔·莫卡罗治开始诵读《罗摩衍那》的时候,他确实已经摆脱了麻风病的困扰。他会用悦耳动听的嗓音唱对句和四句体的颂诗,并解释其中的真义。他是如此全身心地沉醉其中,使得听众也仿佛被带入了情境。我那时大概十三岁,他的诵读令我如痴如醉。这为我对《罗摩衍那》的热爱奠定了基础。如今,我将杜拉希达斯(Tulasidas)的《罗摩衍那》视为所有灵修文学中最伟大的著作。

几个月之后,我们搬到了拉奇科特,就再也听不到念诵《罗摩衍那》了。但是每逢“叶迦达希”日的时候,会有《薄伽梵歌》的念诵。有时候我也会去参加,但是念诵者的表现完全无法打动我。不过,我如今认为《薄伽梵歌》是一本可以唤起宗教热情的书。我读过古遮拉特文的版本,并觉得非常感兴趣。但是当我在21天的禁食时听到潘迪特·马丹·穆罕·马拉维亚诵读的选段时,我真为自己在童年时没有听到而感到遗憾;像他这样虔诚地念诵,想必我小时候听到便会喜爱《薄伽梵歌》了。在那个年纪受到的影响会深深根植于一个人的本心之中,我未能在幼年时听到更多这样优秀的念诵,是我终身的憾事。

但是,在拉奇科特,我早早接受了印度教的分支教派和姊妹教派。因为我的父母既会去哈维立神庙朝拜,也会去湿婆天神庙和罗摩神庙朝拜。他们要么亲自带我们去,要么遣人将我们送去。耆那教的僧侣也会常常过来拜访父亲,与他谈论有关宗教和世俗的问题,甚至会接受我们这些非耆那教徒的食物。

除此之外,父亲还有伊斯兰教和拜火教的朋友,他们会和他谈论自己的信仰,而父亲会带着敬意饶有兴趣地聆听。作为他的护理者,他们谈话时我常常在场。在这些事件的影响之下,我形成了对一切宗教信仰都包容的态度。

不过,基督教是个例外,我当时对它怀有厌恶之情。可是,这种厌恶是有原因的。当时,基督教传教士常常站在中学附近的一个转角处,滔滔不绝地侮辱印度教和他们信奉的神明。我觉得这种行为令人难以忍受。我试着站在那儿听过一次,那一次的经历就足以使我对其避而远之。那时,我听说一个著名的印度教徒皈依了基督教,当时闹得沸沸扬扬。他受洗之后,就开始吃牛肉、喝酒,出门就穿西服、戴礼帽。这些事令我无法忍受,我觉得如果要强迫人去吃牛肉,喝酒,改变自己的穿着,那它就不配被称为一种宗教。我还听说,那位新晋基督教徒已经开始抨击他祖辈的宗教、习俗以及国家。这一切都使得我对基督教厌恶不已。

虽然我学到了如何包容不同的宗教,但并不意味着我信奉神明。在那时,我偶然发现了父亲藏品中的《摩奴法典》,其中创世之类的事情并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反而让我更倾向于无神论。

我有一个堂兄,他现在还健在,我一直很敬佩他的智慧。我带着疑惑去找他,他无法为我解惑时便这样回答我:“当你长大以后,你会自己寻得问题的答案。以你现在的年纪本不应该考虑这些。”我有些闷闷不乐,没有继续追问。在我看来,《摩奴法典》中关于饮食的章节,与日常生活中的做法背道而驰,但当我提出类似的疑问时,得到了同样的回答。于是,我安慰自己:“等你更聪明了,读了更多书之后,就会懂得了。”

《摩奴法典》并未教给我“非暴力主义”,我在上文谈到过我曾经吃肉的事,《摩奴法典》似乎对此是持支持态度的。我当时认为,杀死蛇虫之类的生命是非常合乎道德标准的。我还记得那时自己曾经弄死过虫子和其他昆虫,并认为那是我的责任所在。

但有一个信念深植于我的内心:道德是一切的基础,真理又是一切道德的本质。追求真理成了我唯一的目标。真理的范围在不断扩张,而我对于它的认识也逐日宽泛。

有一段以古遮拉特语写就的类似诗歌抓住了我的心,它教导人应以德报怨,这也成了我后来的行事准则。我认为诗歌中最美的几句这样写道:

饮水之恩,应美餐以馈;

鞠躬致礼,当热情相待;

人赠我一分,我回以千金;

救命之恩情,需舍身相报。

每受恩惠必十倍酬人,

这是智者之所言所行。

高尚者知万众均为一体,

以德报怨方为人间正道。

第11章 准备赴英

1887年我通过了入学考试,当时有两个考点,分别是阿赫梅达巴和孟买。这个国家的普遍贫困使得卡提亚华的学生们偏向于选择更近、更便宜的考点。我的家庭条件使得我做出了同样的选择。这是我首次独身一人从拉奇科特去往阿赫梅达巴。

长辈们希望我毕业后去大学继续深造。八万纳伽和孟买都有大学,我最终选择就读于八万纳伽的萨玛尔达斯学院,因为那边的消费水平更低。我入学之后,却发现自己如坠云雾、一片茫然。一切对我来说都太难了,我跟不上教授的授课,更别说对什么感兴趣了。但那并不是他们的错,因为那个学校的教授水平是一流的,是我自己不开窍。第一学期结束之后,我便回家了。

马福济·达维是一位机警而学识渊博的婆罗门,也是我们家的老朋友和顾问。父亲去世之后,他与我们也并未减少来往。我放假回家的时候,他正好来我家造访,在和母亲和哥哥聊天的时候,问起了我的学业。得知我在萨玛尔达斯学院读书后,他说:“时代已经变了。如果你们得不到良好的教育,没有谁能继承你们父亲的事业。既然这个孩子还在求学,你们应该将传承事业的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他拿到学士学位需要花四五年的时间,但毕业之后他充其量只能做一份60卢比的工作,绝不可能成为首相。如果像我的儿子一样学法律,那么所需要花费的时间会更长,到时候会有一大批律师竞争首相职位。我认为你们最好把他送到英国去求学,我儿子科华尔朗说,在英国学法律非常容易,三年就可以学成回国了,费用也不会超过四五千卢比。想想吧,一个刚刚从英国回来的律师,该是多么新派的事啊!到时候,他只需开口一提,便可以获得首相之位了。我强烈建议你们今年就把穆罕达斯送去英国,科华尔朗在那边已经结交了许多朋友,他会介绍他们认识,穆罕达斯在那边就可以过得轻松一些。”

我们尊称达维为乔什吉,他转向我,十分自信地问道:“你难道不更想去英国读书吗?”对我来说,这真是一桩喜事,因为我正为自己的学习问题烦恼。因此我欣然接受了乔什吉的建议,并希望能越早去越好。不过,迅速通过考试并非易事,为什么不让我去学医呢?

哥哥打断了我的话:“父亲本来就不喜欢学医。他说我们毗湿奴派不应该解剖尸体。父亲还是希望你学法律。”

乔什吉插话说:“我不像甘地吉那么排斥学医,我们的圣典中也并没有反对学医的字句。但是医学学位并不能令你成为首相,而我希望你可以做首相,或者取得更高的成就。只有这样你才能保护和照顾这个大家庭。时代瞬息万变,谋生日渐艰难,做律师是最好的选择。”然后他又转向母亲说道:“我得走了,请仔细考虑一下我说的话,下次再来的时候,我希望听到你们在为送他去英国而做准备。如果需要什么帮助记得告诉我。”

乔什吉走了,我开始天马行空地想了。

我的哥哥想了很多实际问题:怎么弄到送我出国的费用呢?让我这个年纪的人孤身出国合适吗?

母亲心乱如麻,她不想与我分开,于是想出这样一个托词:“叔叔是现在家中年纪最大的长辈,首先要征求他的意见。如果他同意,我们再继续商量这件事。”

哥哥却另有主张,他对我说:“我们在波尔班达还有一定的威望,现在的行政长官是莱利(Lely)先生,他对我们家评价很高,与叔叔的关系也很好,他可能会推荐你申请政府资助,让你赴英留学。”

我觉得这些主意都很对,于是准备动身前往波尔班达。那个年代还没有铁路,去波尔班达要坐五天的牛车。就像我上文中说过的,我胆子很小,但在那个时候,我的怯懦和想去英国的欲望相比完全不值一提了,我全身心地为了去英国求学而努力。我雇了一辆牛车去度罗基,然后从度罗基骑骆驼去波尔班达,这样可以节省一天的路程。这也是我第一次骑骆驼。

到了波尔班达,我拜见了叔叔,并将一切都告诉了他。他思考了一下,便说道:“我不确定去英国生活会不会影响人的宗教信仰,从我自己的所见所闻来看,我是有疑虑的,因为那些留学回来的律师生活做派完全和欧洲人一样,他们饮食没有忌口,嘴里永远叼着雪茄,穿得也像英国人一样不伦不类。这些都和我们的家族传统相悖。我很快就要去朝圣了,而且我也活不了几年了。我这个半只脚踏进坟墓的人怎么敢答应你远渡重洋去英国读书呢?不过,我也不会阻拦你,其实最重要的还是得到你母亲的允许。如果她同意你去,那么我会祝你诸事顺遂!转告你的母亲,我不会干涉她的决定,你如果决定去,我会祝福你。”

“您已经为我做得够多了,”我说道,“我会尽力劝服母亲的。但是您可以向莱利先生推荐我吗?”

“我怎么能这样做呢?”叔叔说,“但是他是一个好人,你可以约他见面,将你的身世告诉他。他肯定会见你,说不定还会愿意帮你。”

我说不出叔叔没有为我写推荐信的原因,我隐约觉得他并不想促成我去英国求学的事,因为他觉得,出国有违宗教信仰。

我给莱利先生写了信,他让我去他的住处见他。他上楼梯时看到了我,简短地说道:“大学毕业之后再来见我,现在我什么都帮不了你。”说完,他便急匆匆地上了楼。我为了与他会面做了精心准备,仔细斟酌了几句场面话,对他深深鞠躬行礼,用双手致敬。然而全是白费工夫!

无奈之下,我想到了妻子的金银首饰,还想到了我的哥哥。他是我最信赖的人,他非常慷慨大方,并且疼爱我不逊于自己的儿子。

从波尔班达回到拉奇科特之后,我讲述了发生的一切。我询问乔什吉的意见,他当然建议我去英国求学,哪怕是借钱也要去。我建议变卖妻子的首饰,大概可以筹到两三千卢比。哥哥也答应一定会帮我筹措资金。

但是母亲仍然持反对意见。她已经详细问过别人,有人告诉她年轻人去英国后会迷失自我,会开始吃肉、饮酒,甚至没有酒活不下去。“这一切让我怎么能放心呢?”她问道。而我这样回答:“您不信任我吗?我不会欺骗您,我发誓我不会沾染那些恶习。如果真的这么危险,乔什吉会让我去吗?”

“我信任你。但是你远在异国他乡,我又怎么放心得下?我很茫然,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我得去问一下哲人贝卡吉。”她说道。

哲人贝卡吉原本属于莫德·班尼亚种姓,但现在成了耆那教的僧侣。和乔什吉一样,他也是一位家庭顾问。他的建议帮了我的忙,因为他说:“我会让这个男孩庄严地许下三个誓愿,然后他就可以离开了。”在他的监誓下,我许下了不会饮酒、不近女色以及不食肉类的三个誓愿。母亲终于同意我去英国读书的事了。

我的中学为我举行了欢送会,对于拉奇科特的年轻人来说,去英国求学是一件很不寻常的事。我写了几句感谢词,但是结结巴巴念不出口。我记得自己起身读感谢词的时候,头晕脑涨,身体也不住地颤抖。

带着长辈们的祝福,我动身前往孟买。这是我第一次从拉奇科特去往孟买,哥哥陪着我一同前往。但是好事多磨,到了孟买我们又遇到了许多困难。

第12章 被剥夺种姓

得到了母亲的许可和祝福,我兴高采烈地出发去孟买,离开了妻子和刚出生几个月的婴儿。可是到了孟买之后,朋友们告诉我哥哥印度洋六七月份风浪太大,而这又是我第一次出海航行,所以最好等到十一月再出发。还有人说,有一艘轮船刚刚遭遇强风而沉没了。他们的话让我的哥哥忧心忡忡,他决意不让我冒险起航。于是他将我托付给孟买的一个朋友,自己先行赶回拉奇科特继续工作。他将我的旅费交由我姐夫保管,并交代一些朋友照顾我。

在孟买的每分每秒都格外难熬,我日日盼望着去英国。

与此同时,我要出国的事令与我同一种姓的其他人开始不安。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莫德·班尼亚种姓的人去过英国。如果我胆敢做出这样的举动,那么必须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说法!他们召开了班尼亚种姓国会,并传唤我到场。我便去了。忽然间我拥有了连自己都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毫无畏惧地,毫不犹豫地来到了他们面前。我们氏族的族长是我的远亲,以前与我父亲关系很好,这时却厉声训斥我:“在我们本族的观念里,你去英国的行为是不合适的。我们的宗教禁止航海出国,而且我们听说去了那边以后不违背宗教教义便无法生活,因为必须要和欧洲人同饮共食!”

我回答道:“我认为去英国完全不违背我们的宗教,我只是去那里深造,而且我已经向母亲郑重承诺过,不会做那三件你们最担忧的事。我相信我的诺言可以保得我平安。”

“但是我们要告诉你,”他重申道:“一旦去了英国,是不可能保持我们的宗教信仰的。你知道我和你父亲的关系,你应该听我的劝告。”

“我知道您和父亲的关系,”我说:“您也是我的长辈,但是在这件事上我不会妥协。我无法改变去英国的决心。我父亲的朋友和顾问,是一位博学的婆罗门,他极力支持我去英国求学,而且我的母亲和哥哥也同意我去英国。”

“你这是要违抗种姓的命令吗?”

“我真的无能为力。我认为种姓不应该干涉这件事。”

他被激怒了,开始责骂我,但我继续无动于衷。于是他颁布了族长令:“从今日起,这孩子将被驱逐出本种姓。任何帮助他的人,或是去码头为其送行的人,都将被处以一卢比四安那罚金。”

这一命令其实对我来说全无影响,我向族长告别,离开了会议厅。但我不知道哥哥对此是什么态度。幸好他仍然坚持己见,并写信向我保证,无论族长说了什么,他依然同意我去英国读书。

这起事件让我更急于起航。如果他们对我哥哥施压,那该如何是好?毕竟许多事无法预料。正当我为自己的处境犯愁时,我听说一位朱纳卡德的律师要去英国参加律师资格授予仪式,而他计划9月4日出海。我去见了哥哥的朋友们,他们也认为我不应该错过这样一次机会。时间不等人,我即刻发电报向哥哥请示,他同意了。可是,当我向姐夫索要哥哥之前存放的旅费时竟遭到了拒绝,他搬出了族长的命令,并说他承受不起那些处罚。我只好去找另一个朋友,请他帮忙借给我所需的旅费和其他杂费,并保证我的哥哥会偿还这笔钱。那位朋友不但好心地答应了我的请求,还鼓励了我一番,令我十分感激。拿到钱后我立刻付了船资,然后开始为此次航行做准备。有个朋友有过航行的经验,他帮我准备好了衣服和杂物。有些衣服我很喜欢,有些则完全不喜欢。比如领结,虽然后来我非常喜欢戴,但在当时却对它厌恶不已。还有一件当时在我看来很不得体的短夹克。但是这些和去英国的渴望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了。我还带了丰富的食物,足够应付船上的生活。朋友为我预订了与那位律师安巴克莱·马兹慕达先生同一间舱房的铺位,并将我引荐给他。马兹慕达先生是一个成熟、有经历的人,而我那时不过十八岁,一片懵懂。马兹慕达先生让我的朋友们放下心来,不必担心我。

9月4日,我终于从孟买起航了。

第13章 终于抵达伦敦

我一点也没有晕船,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开始感到烦躁不安,甚至和侍者说话都不好意思。我不习惯说英语,但除了马兹慕达先生之外,二等舱的其他旅客都是英国人。我无法和他们交流,因为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而且就算听懂了也回答不上来。每说一句英语,我得先在脑子里组织好语言。我不会用刀叉,更不敢询问菜单上哪些是素食,所以我从来不去餐厅用餐,而是在舱房里吃自己带来的点心和水果。马兹慕达先生没有这些苦恼,他和大家都很聊得来。我整日躲在舱房里,只有甲板上人不多时才敢露面,而马兹慕达先生却经常在甲板上任意闲逛。他一直劝我要与其他乘客交流,并对我说做律师需要口才,还以自己的从业经验现身说法。他建议我抓住一切机会练习英语,不要害怕出错,因为外国人说外语时难免犯错。但是我怎么也无法克服羞怯。

一位年长的英国旅客对我很友好,他主动拉着我说话。他问我吃了什么,以前做什么,要去哪里,为什么如此害羞等问题,还建议我去餐厅吃饭。他委婉地指出我坚决不吃肉的做法不妥。在我们经过红海时,他友好地劝我:“到目前为止你这样做无可厚非,但是到了比斯开湾之后,你就该改改主意了。英国那么冷,不吃肉的话根本无法在那里生活。”

“但我听说在那里生活的人可以不吃肉。”我说。

“放心吧,那肯定是假的,”他说,“据我所知,在英国生活的人没有不吃肉的。你看,尽管我喝酒,却从未劝过你饮酒,不是吗?可是我认为你应该吃肉,因为不吃肉根本活不下去。”

“感谢你的好意,但我已经郑重地向母亲承诺不吃肉食,所以我根本不会去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不吃肉在英国无法生活下去,那我宁愿选择回印度。”

我们驶入比斯开湾的时候,我并没有感到自己需要肉或者酒。有人建议我领取一份素食者的证明,我便请那位英国朋友帮忙。他很高兴地帮助了我,我也将那份证明珍藏了许久。后来我才发现即使肉食者也可以得到这样的证明,它对我而言便失去了意义。如果连我自己的誓言都不能遵守,那么拥有一张证明又有何用呢?

在我的印象中,我们是在星期六抵达南安普顿的。我在船上一直穿的是黑色西装,特意在上岸时换上了朋友送我的那套白色法兰绒西装,因为我觉得踏上英国的土地时,白色会显得体面一些。那时是九月末,我发现自己是唯一一个穿这种衣服的人。看到许多人把自己的行李,包括钥匙都交给格林德莱公司的代理人办理托运,我也这样做了。

我带了四封介绍信,分别是给皮·捷·梅赫达医生、达巴特朗·苏克拉先生、兰吉特辛吉王子和达达巴伊·奥罗吉的。在船上时有人建议我们去住伦敦的维多利亚旅馆,马兹慕达先生和我便听从了他的建议。作为唯一一个穿白衣服的人,我已经感觉羞愧难当了,到了旅馆之后,我更是气愤不已,因为第二天是星期天,格林德莱公司不会将我的行李送来,我只能继续穿着这身白衣服。

我在南安普顿给梅赫达医生发了电报,他在当天晚上八点左右便来探访我。他热情地问候我,对我仍穿着法兰绒衣服报以一笑。在谈话的时候,我顺手拿起了他的礼帽,想看看面料有多么光滑。不想在抚摸礼帽的时候,我竟毛手毛脚地把礼帽的绒毛弄乱了。梅赫达医生看到我的举动有点生气,他制止了我,但为时已晚。这件事为我敲响了警钟,它是我学习的第一堂欧洲礼仪课。梅赫达医生风趣地向我讲解了许多注意事项。“不要碰其他人的东西”,他说道,“不要像印度人初次见面那样问问题,不要大声喧哗,与人谈话时不要像在印度时那样一口一个‘先生’,在这里只有仆人和下属对主人才这样称呼。”他叮嘱了我许多诸如此类的细节,并告诉我住在旅馆费用太高,可以租住在当地人家里。不过,我们打算星期一再商量此事。

马兹慕达先生和我都觉得住旅馆既不舒服,也太过昂贵。他在船上认识了一个来自马耳他的信德乘客,因为他对伦敦很熟悉,便主动提出帮我们找房子,我们自然同意了。星期一我们一拿到行李,便结清了账单退房,去往那位信德朋友帮我们租的房间。我还记得旅馆的账单是3欧元,这个价格当时令我非常震惊。而且付了这么昂贵的费用,我却一直在饿肚子!我往往发现一样东西不合胃口,便会换其他东西,最后便要付双份的钱。事实上,在这段时间里,我还是靠着从孟买带来的食物生活。

搬入新居之后,我还是很不自在。我不断地想家乡和祖国,母亲对我的爱一直令我怀念。一到晚上,我就忍不住哭泣,对家人的深切思念使我夜不能眠。我的痛苦无处倾诉,而且即使向别人诉说,又有什么用呢?没有什么可以安慰我,这里的人,这里的生活方式,甚至他们的住所,对我来说都是那么陌生。我对于英国礼节一窍不通,必须时刻注意。因为我立誓吃素,所以不便之处变得更多,哪怕是可以吃的食物,也变得淡而无味。我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既受不了英国的生活,又绝不能回印度。于是,我暗暗对自己说:既然来了,就必须完成三年的学业。

第14章 我的选择

梅赫达医生周一去维多利亚旅馆找我的时候,发现我们已经离开了。他要了我们的新地址,并找到了我们的住处。因为愚蠢,我在船上染上了癣病。船上洗衣和洗澡用的是海水,而肥皂是不溶于海水的。然而我却偏要用肥皂,以为用肥皂才能显示自己有文化,结果我非但没洗干净皮肤,反而让它变得油腻不堪,最后得了癣病。梅赫达医生帮我看了一下,告诉我可以用醋酸治疗。我还记得醋酸带来的烧灼感,让我痛得大叫。梅赫达医生看了我的房间和住客后摇头表示反对。“这个地方不行,”他说,“我们来英国与其说是为了学习,不如说是为了体验英国的生活和习俗。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你应该和英国家庭一起生活。在这之前,我觉得你最好跟别人学习一下。我带你去吧。”

我感激地接受了他的建议,搬到了他朋友的住所。那位朋友心地善良,而且对我关怀备至。他把我当成自己的弟弟一般,教我英国的礼仪和习俗,并使我习惯用英语交流。可是,我的饮食成了最大的问题。我不喜欢寡淡无味的白水煮菜,但女房东不知道还能为我准备什么。我们早餐吃燕麦粥,可以吃得很饱,但是午餐和晚餐我却总是饿肚子。朋友一直劝我吃肉,但我总是重复自己的誓言,然后便保持沉默。每天的午餐和晚餐都有菠菜、面包和果酱。我的食欲很好,胃口也很大,但是却不好意思多要,因为感觉吃下三片面包已是极限,再多要似乎不大合适。还有一个吃不饱的原因,那便是午餐和晚餐都没有牛奶。有一次,我的朋友看不下去了,说道:“如果你是我的亲弟弟,我会让你马上打包走人。你对母亲发了誓又怎样?她既没有文化,又不了解这里的情况,这种誓言根本做不得数。从法律上讲你的承诺根本不成立,你的坚持也完全是迷信。我告诉你,你这样固执是自讨苦吃,对你没有任何好处。你也说过,你曾经吃过肉,也喜欢吃。你在那个完全没有必要吃肉的时候吃肉,在这个必须吃肉的时候却不肯吃了,这又是何必!”

然而,我还是不为所动。

我的朋友日日劝我,但我一直坚持对母亲的誓言。他越与我争辩,我便越不愿妥协。我每天都祈祷神明保佑,神明也确实庇佑我。我其实对于神明并无概念,是信念一直支撑着我,而这信念的种子是由那位善良的保姆兰芭播下的。

有一天,朋友开始给我读边沁的《效用论》,书中的语言实在太过晦涩,我绞尽脑汁也无法理解。他便开始向我解释。我说道:“请原谅我吧,我不懂这些深奥的理论。我承认吃肉是必要的,但我绝不能违背我的誓言。我无法辩驳,我也知道自己争不过你。请你把我当成一个固执己见的傻瓜,不要再管我了。我感激你对我的爱护,也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是我也无能为力。誓言就是誓言,是不能被打破的。”

那个朋友惊讶地看着我,合上书本说道:“好吧,我不再和你争论了。”我很高兴,他也确实不再提起这事,却仍然为我担心。他抽烟、喝酒,却从未劝过我做那些事,反而要我不要沾染这类东西。他只是担心我的身体,怕我因为不吃肉而变得虚弱,在英国过得不好。

我跟着那位朋友学习了一个月。那位朋友的家在里士满,每周最多去伦敦一两次。梅赫达医生和达巴特朗·苏克拉先生便决定让我与其他家庭同住。苏克拉先生在西肯新敦偶然找到一户英裔印度人家,便把我安置在那里。房东是一位年迈的寡妇,我对她说了我的誓言,老太太答应要好好照顾我,我便搬去她家里住了。但是,在这里我每天也不得不忍饥挨饿。我已经写信要家里给我寄一些甜点和其他食物,却还没有寄到。这里的一切食物都如此寡淡无味。每天那位老太太都会问我食物是否可口,可是她又能怎么办呢?我还是像以前一样害羞,吃完别人给的食物便不敢再多要了。老太太有两个女儿,她们总是多拿一两片面包给我。但是她们并不知道,给我一整条面包也不一定能填饱我的肚子。

虽然正规的学习还没有开始,但我至少已经安顿下来。多亏苏克拉先生提醒,我才开始读报纸。在印度我从没有读过报纸,但在这里,我养成了定期读报的好习惯。我时常花费一个小时来翻阅《每日新闻》《每日电讯》和《保尔·玛尔公报》。看完报纸后,我开始四处游逛,想找一家素食餐厅,我听房东太太说城里有这样的餐厅。我每天都小跑十到十二英里,去找一家便宜的餐馆把面包吃个够,但那仅仅是为了果腹而已,并不能让我真正满足。有一次闲逛的时候,我在法林顿街偶然发现了一家素食餐厅。一看到这间餐厅,我便满心喜悦,仿佛孩子得到了他心心念念的玩具。进去之前,我看到门口的玻璃窗下陈列着待售的书,其中有萨尔特的《素食论》。我花了一先令买了这本书,便径直进入了餐厅。这是我到英国吃得最满意的一餐,一定是神明保佑的。

我从头到尾认真翻阅了萨尔特的书,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自我读这本书的那天起,我便选择了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我由衷地感谢自己曾在母亲面前立下的誓言,是它令我一直以来为了追求真理和信守誓言而放弃吃肉。在那段时间里,我曾希望每一个印度人都成为食肉者,盼望着自己有一天也可以公开、自由地吃肉,并使这种行为得到推广。但是现在我选择成为素食主义者,并将传播素食主义作为终生的使命。

第15章 扮演英国绅士

我对素食主义的信仰与日俱增,而萨尔特的书激起了我研究饮食的兴趣。我到处搜罗关于素食主义的书,其中包括霍华德·威廉斯的《饮食伦理学》。这是一部“人类饮食文献的传记史”,书中举证说明,从古至今的所有哲人和先知,上至毕达哥拉斯和耶稣,下至当代的人,都是素食者。安娜·金世福医生的《饮食善方》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同样地,阿林森医生关于健康与卫生的著作也很有帮助。他提倡一种基于病人饮食规律的治疗体系。作为一名素食者,他给病人开的处方也是严格的素食。阅读这些文献之后,我将饮食实验作为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当时做这些实验是出于对健康的考虑,后来宗教便成为至高无上的动机了。

与此同时,我的朋友一直为我担心。出于对我的关爱,他生怕我坚持不吃肉造成体质虚弱,被人视为异类,难以融入英国社会。当他知道我开始研究素食主义的著作时,越发担忧了。他担心这些研究会让我的思维混乱,令我在实验上耗费时间,从而无心工作,成为一个怪人。于是他做了最后一次试图改变我的尝试。有一天,他邀我去看戏,开演之前他请我到贺尔朋餐厅吃饭。那个餐厅富丽堂皇,自从离开维多利亚旅馆,这是我第一次去如此奢华的饭店。在维多利亚旅馆入住的经历对我全无帮助,因为我在那里时一直处于懵懵懂懂的状况。我的朋友特意带我来这家餐厅,因为他料到我会不好意思提出任何问题。在那里用餐的人很多,朋友和我在一张餐桌上对面而坐。第一道送上来的是汤。我看不出它的原料,又不敢问朋友,便叫来了侍者进行询问。我的朋友看到我这一举动,就隔着桌子严肃地问发生了什么事。我犹犹豫豫地告诉他,我想确认这汤是否是素食。“你的所作所为在这个文明社会太不得体了!”他激动地说,“如果你没法守规矩的话,那请你离开吧。我们各自吃饭,然后在外面碰面。”我听了之后很高兴,便出去了。附近本有一家素食餐厅,可惜那晚没有开业,我便没有吃晚餐。后来,我陪着朋友进了剧院,他对于之前发生的事只字不提,我当然也不会说什么了。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友好的争吵,但这丝毫不会动摇我们的关系。我了解并感激朋友出于爱护为我所做的一切,尽管我们在思想和行动上有分歧,我对他却更多了几分尊敬。

我决定让他放下心来,我向他保证不会再做不得体的事了。我会变现得举止优雅,用其他方面的成就来弥补我的素食主义,以融入这个文明的社会。为了成为一个英国绅士,我完成了许多不可能的任务。

我以前穿的是从孟买带来的衣服,但感觉不太适合英国社会,于是我在陆海军商店买了新衣服,并花19先令的巨资购买了一顶礼帽。不仅如此,我还在伦敦的时尚中心街区——邦德街花10英镑买了一套晚礼服,又让我那善良高尚的哥哥给我寄了一条双层的金表链。直接系上已经打好的领结是不体面的,所以我又学会了打领带的技巧。在印度,照镜子是一件奢侈的事情,因为只有家庭理发师来给我刮胡子时才有机会照一照。而在这里,我每天都在一面巨大的镜子前花费十分钟打领带、梳头发,按照正确的方式整理仪容。我的发质比较硬,打理起来很花费时间,每天都要用刷子来对付。每次戴上或摘下帽子时,我的手就会不自觉地整理发型,更不用说和文雅人在一起的时候,还需要时不时用手做一些其他礼貌性的动作。

我觉得上述的种种行为还不足以彰显我的绅士风度,我又将注意力转移到其他细节。有人告诉我,要成为绅士必须学跳舞、法语和演说。法语不仅是邻国的语言,也是欧洲大陆的通用语言,我很想周游欧洲大陆,于是我报名学法语。我决定开始上舞蹈课,并交了3英镑作为一个学期的培训班费用。三个星期里我大概上了六节课,但还是无法跟着节奏做出动作。我跟不上钢琴的演奏,因此无法合上拍子。该怎么办呢?有这样一则寓言,一个隐士养了一只猫来防老鼠,养了一头牛以便给猫提供牛奶,又雇了一个人照顾奶牛,并如此这般推演下去。我的野心也像那个隐士一样不断膨胀。为了培养对西方音乐的兴趣,我认为自己应该学小提琴,所以我花3英镑买了一把小提琴,交了一些学费。另外,我找了第三个老师来教我演说,并付了他一几尼的费用。他推荐培尔的《标准演说家》作为教科书,我购买了,也学起了毕特的演说。

正是培尔先生的书为我敲响了警钟,令我醒悟过来。

我对自己说,我并不想一辈子在英国生活,那么何必要学演说呢?而跳舞又怎么能使我成为一个绅士呢?如果要学小提琴,我在印度也可以学。我是一个学生,应该专心读书,取得律师的资格。如果我的人格令我成为一个绅士,那再好不过了,否则我便应该放弃这种野心。

我满脑子都是这样的想法,于是写信给演说老师,向他道歉说自己不会再去上课了。其实我不过上了两三节课而已。我写了同样的信给舞蹈老师,并去找了小提琴老师,希望她能替我卖掉小提琴,无论价格多少都可以。她对我很友善,因此我告诉了她自己醒悟的过程,她也很支持我的决定。

这种狂热状态大概持续了三个月,而我对衣饰上的一丝不苟则延续了好几年。自那以后,我便一心扑在自己的学业上。

第16章 变化

不要认为我尝试学跳舞和小提琴之类的技能是我人生中放纵的一段时光。你们可以看到,我在花费这些钱的时候也是经过了一番思考的。那段狂热期,我也进行了一定的自我反省。我把自己花的每一分钱都记在账上,所有的开销都精打细算,哪怕是很小的数目,比如公车费、邮费或买报纸的费用,都会记下来,并在每晚睡前结算清楚。我一直保持着这个习惯。正是因为我保持着这样的好习惯,我日后管理高达几十万卢比的公共资金,却能够在开支方面一直节俭;我领导的多次运动中,不会有负债,反而总有盈余。希望每一个年轻人都能从我这里学得一点经验,养成收支记账的习惯,终会像我一样收获颇丰。

由于我严密地关注自己的生活方式,才更看得出节约的必要。于是,我决定将自己的开销减少一半。从账目上看,我有许多钱花在了车费上。由于我寄宿在别人家,于是我每周都要交一笔费用,不时还要邀请他们外出吃饭,或是参加他们的聚会。这些都加大了交通费用的支出,尤其是和女性朋友共同外出时,按照习俗男士应负担所有的开销。而且,外出就餐也意味着额外的费用,因为即使没有在家中用餐,也不能从每周账单中扣除费用。在我看来,上述费用本可以节省下来,我的钱包便是被这些虚伪的礼节榨干的。

因此,我决定不再和家庭同住,而是自己租房住。这样一来我可以随着工作变动而搬迁,从而积攒更多的经验。我选的住处距离工作地点只有半小时的步行距离,这样可以省下车费。在此之前,无论去哪里我都要坐车,散步需要另找时间。新的安排兼顾了散步和节约,不但可以省下车费,还保证了我每天步行八到十英里。正是因为这种散步的习惯,使得我在英国留学期间几乎没生过病,身体还相当强壮。

就这样,我租了一个一室一厅的套间。这是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稍后讲述。

这些改变为我省下了一半的开支,但是我该如何利用时间呢?我知道法学考试不需要读太多的书,因此并不觉得时间紧迫。可是糟糕的英语一直困扰着我。莱利先生(后为弗雷德里克爵士)当时说的“大学毕业之后再来见我”的话还在我脑中回响。我想,我不仅要被授予律师资格,还要获得学位才好。我打听了一下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课程,还咨询了一些朋友,发现如果我选这两所学校之一就读,意味着花费更多的开销,且在英国待更长的时间。有个朋友建议说,如果我真的想挑战一下高难度的考试,那么应该去参加伦敦大学的入学考试。那意味着我要做大量的准备,大大丰富知识储备,但不必花费高昂的费用。我欣然接受了他的建议,但是看到教学大纲时,我被吓住了——拉丁语和一门现代外语是必修课!我怎么学得会拉丁语呢?可是这位朋友却强烈建议我学习,他说:“拉丁语对律师来说非常有价值,因为拉丁语有助于对法律书籍的理解。一篇罗马法的论文便是用拉丁语写的,而且学好拉丁语也会帮助你学好英语。”我觉得他说得很对,便决定学习拉丁语,不管它有多难。我之前已经开始学法语了,那应该算一门现代外语吧。我参加了一个私人的入学考试培训班。考试每六个月举行一次,我只有五个月时间可供支配。这对我来说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然而,我既然渴望成为英国绅士,就必须刻苦学习。我安排了一个很精细的时间表,但我的智力和记忆力有限,无法在规定时间里除了学习其他科目外,还能兼顾学习拉丁语和法语。于是,我的拉丁语考试没有通过。我感到很遗憾,但并没有灰心丧气。我已经懂了一些拉丁语,而且我觉得自己的法语另考一次成绩会好得多。此外,我还想选一门新的理科课程。我学过化学了,本应有趣的课,却因为缺少实验而缺乏吸引力。在印度,化学是一门必修科目,所以我在入学考试中选择了化学。然而这一次,我选择了热光学。听说这门科目比较简单,后来我发现确实如此。

为了准备下一次考试,我又努力缩减了生活开支。在我看来,我的生活方式与我家人的俭朴生活并不相符。想到我那辛苦工作的哥哥,我心里就很难受,他自己节衣缩食,可每次我提出需要金钱资助时他都慷慨解囊。我发现,大多数每个月花费8到15英镑的学生都是奖学金得主。我身边许多人生活都非常俭朴,我遇到过很多日子比我更加清苦的穷学生。有一个学生住在贫民窟里,那里一个星期只需要付两先令房租,他靠着从罗哈特廉价的可可屋里购买可可和面包维生,每餐饭只花两个便士。我虽然不必像他那样俭省,但我觉得自己可以把套间换成便宜的单间,然后自己在家做饭。这样每个月就可以再省下四五英镑。此外,我还读了一些关于简单生活的书。于是,我退了之前租的套间,改租了单间,买了个炉子,开始在家自己做早餐。不到二十分钟,我就可以做好早饭,因为只需要煮一下燕麦粥,再烧些开水冲泡可可即可。我中午在外面吃饭,晚上回家吃面包和可可茶。这样一来,我可以把每天的开销控制在一先令三便士左右。这也是我学习很紧张的一段时间,简朴的生活为我节约了时间,我通过了考试。

读者不要认为这样的生活方式使我的人生枯燥乏味,相反,这种变化使我的内心和外在和谐一致,也更符合我家庭的经济状况。我活得更加真实,我的内心拥有了无尽的快乐。

第17章 饮食实验

当我更深入地审视自己内心的时候,我开始意识到从内到外改变自己的必要性。当我下定决心开始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并控制自己的开销时,又甚至是在那之前,我便已经开始调节饮食了。秉持素食主义的作者对这一问题曾进行过深入细致的研究,并从宗教、科学、实践和医学方面都做出了辩驳。从伦理的角度来说,他们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人类凌驾于低等动物之上,但并不意味着前者应当捕食后者,而是应该保护低级动物,并且像人类之间的互助一样彼此帮助。他们还道出了一个真理:人类进食不是为了享乐,而是为了生存。于是,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提出了不吃肉类,也不吃蛋奶的建议,并且亲身做了示范。从科学的观点出发,人类的生理结构表明,人并不需要烹饪食物,直接以果实为食即可。人类没有牙齿的时候只能靠母乳为生,出牙后便开始吃固体食物。从医学观点来说,他们不建议吃任何香料和调味品。从经济观点出发,素食是最便宜的。这些观点影响了我,我在素食餐厅也遇见了各式各样的素食者。英国有一个素食者协会,他们创办了自己的周刊。我订阅了周刊,加入了协会,并很快加入了执行委员会。在那里,我结识了素食主义界的支柱性人物,并开始了自己的饮食实验。

我不再吃家里捎来的甜点和调味品了。我的思路发生了一百八十度转变,对调味品的喜爱逐渐消失了。现在,我喜欢吃平淡无味、不添加任何调味品的水煮菠菜,正如之前在里士满吃到的那样。这样的体验告诉我,真正控制味觉的不是舌头,而是头脑。

当然,经济考量对我来说总是存在的。当时有这么一种观点,认为茶和咖啡是对人体有害的,可可才是健康食品。当我确信一个人应该只吃对身体有益的食物时,便放弃了茶和咖啡,而选择了可可。

我那时常去的餐厅分为两个区域,一个区域是给富人准备的,提供各式菜色任客人自由选择,每顿饭大概要花费一两个先令。另一个区域提供的是六便士的套餐,包括三道菜和一片面包。在厉行节俭的日子里,我通常在第二个区域吃饭。

与主实验同时进行的还有很多小实验。例如有时候我会不吃淀粉类食物,有时候只吃面包和水果,有时又只吃奶酪、牛奶和鸡蛋。关于最后这个实验我要说几句,虽然它只持续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主张无淀粉质食物的改革者对鸡蛋评价很高,认为鸡蛋并非肉类,吃鸡蛋对生命也并没有伤害。我相信了这种说法,并不顾誓言开始吃鸡蛋。庆幸的是,我很快醒悟过来,知道自己不能歪曲誓言。母亲监督我起誓时便已做过解释,我知道在她心目中鸡蛋也是肉类的一种。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便立刻停止了吃鸡蛋的行为,并放弃了其他类似的实验。

在这个争议背后,有一点值得一提。在英国我听过有三种关于荤食的定义。第一种认为荤食只表示禽鸟和兽类的肉。接受这一定义的素食者不吃鸟兽的肉,只吃鱼,当然也吃鸡蛋了。第二种定义是荤食指所有生物的肉,鱼自然也属于生物的一种,但是鸡蛋是可以吃的。第三种定义是所有的生物及他们所有的产出,包括鸡蛋和牛奶。如果我接受了第一种定义,我不仅可以吃鸡蛋,还可以吃鱼。但我相信,母亲的定义是我应当遵循的,我如果要谨遵发下的誓愿,就不能吃鸡蛋。因此,我这样做了。但是这件事做起来很难,因为调查显示,即使在素食餐厅里,很多食物都含有鸡蛋。这意味着我必须了解菜品的成分,否则难免会经历尴尬地询问菜里是否含有鸡蛋的过程。我知道许多布丁和蛋糕都是用鸡蛋做的,我不得不舍弃这些,我的食物变得简单了。这次的简单化令我有些恼火,因为我不得不放弃了几道喜欢的菜。困难和恼火终会过去,严格遵守誓言让我品味出一种更加健康、美妙而持久的内在滋味。

然而,真正的考验还在后头。那是对另一个誓言的考验。可是,谁敢伤害被神所庇佑的人呢?

在这里我不妨说一下自己对誓言解释的一些看法。为誓言如何解释而起的冲突在世界各地都不鲜见。无论誓词多么明确,总有人想办法扭曲它的内容以达到目的。这种人在社会各个阶层都有,无论贫富贵贱。自私令他们盲目,他们利用模棱两可的中间立场欺骗自己,并企图欺骗世界和神明。有一条金科玉律非常适合应对这种情况,那就是要诚心接受监誓方对于誓词所做的解释。另一种办法是当双方各执一词时,接受弱者一方的解释。拒绝这两条规则便会引发冲突和罪恶,而这些都源于不诚实。追求真理的人易于同意遵循那条金科玉律,因为他不需要寻求复杂的解释建议。按照这个逻辑,对我来说,我母亲对于肉食的理解是唯一的真理,而不是我更广泛的阅历或者引以为傲的更渊博的知识告诉我的其他解释。

我在英国做的实验是从经济和卫生的角度出发的,关于这一问题的宗教考量直到我去南非时才加以思考。我在南非进行了艰苦的实验,在下文中会谈到。然而,这一切的种子都是在英国播下的。

一个皈依者对他的新宗教往往充满热情,这种热情甚至远远超过本就信奉那宗教的人。素食主义在当时的英国是一种新的信仰,对我来说也是如此。因为上文中提到过,我曾经是一个坚定的食肉派,但后来却自发转变为一个素食主义者。我满怀对素食主义的热情,决定在我居住的区域——贝斯瓦特地区成立一个素食俱乐部。我邀请同样居住在那儿的埃德温·安诺德爵士担任副主席,《素食者》的编辑奥德菲尔德博士担任主席,我自己则任秘书。俱乐部起初办得很顺利,但不过几个月便关门了,因为我按照自己定期搬家的习惯,离开了贝斯瓦特。可是,这次短暂的经历使我得到了一些组织和管理方面的锻炼。

第18章 羞怯——我的保护罩

我被选为素食者协会执行委员会的委员时,决心要参加每一次会议。但是每每参会,我总是感觉舌头打结。奥德菲尔德博士曾问过我:“你跟我谈话完全没问题,但是为什么在委员会会议上你从不开口呢?难道你是一只雄蜂?”我欣赏他对我的揶揄,蜜蜂总是在奔忙,而雄蜂则是彻头彻尾的懒虫。当其他人在会上高谈阔论时,我却总是坐在一旁默不作声。并不是我不想开口讲话,而是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在我看来,其他成员都比我更有见地。而且每当我鼓起勇气想要发言时,话题便已经转换了。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很久。

有一次,协会内部出现了严重的分歧,我觉得自己继续不闻不问是不对的,继续保持沉默是怯懦的表现。分歧是这样引起的:协会的主席希尔斯先生是泰晤士钢铁厂的老板,他是一个清教徒;协会的存在基本上仰仗于他的资助,委员会中的许多成员也或多或少受过他的恩惠。知名的素食主义者阿林森医生也是委员会成员,他是新节育运动的倡导者,并在工人阶级中宣传节育方法。希尔斯先生认为他所宣传的方法断了道德根基,而素食者协会的宗旨不仅是改变饮食结构,也要涉及道德改革,像阿林森医生这样持反清教观点的人不能再被留在协会中。因此,希尔斯先生提出开除阿林森会籍的建议。这一议题引起了我的密切关注,我认为阿林森医生关于人工节育方法的观点是存在风险的,希尔斯先生作为一名清教徒,有权利反对他的观点。我也非常敬佩希尔斯先生,并感念他的慷慨支持。然而,只因为阿林森医生不愿将清教徒的道德标准视为协会宗旨,便要将他开除会籍,这种做法是很不恰当的。希尔斯先生希望将反清教徒者开除会籍是他个人的观点,与协会公开宣称的宗旨毫不相干。素食者协会成立的初衷仅是为了推广素食主义,而不涉及任何道德标准。我认为只要是素食者,都有资格成为协会一员,无关他其他道德观点

委员会中有一些人与我持相同观点,但我觉得自己有必要表态,然而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我不敢公开发言,所以决定将自己的想法写下来,然后带着写好的意见去参加会议。可是,我连将这份意见读出来的勇气都没有,主席不得不让他人代读。阿林森医生最终失败了,在这类对立的分歧中,我第一仗便战败了,但我认为自己的理由是正确的。我依稀记得,这件事发生之后我便辞去了委员会委员的职位。

我在英国居住期间,一直保持着这种羞怯。甚至当我进行社交拜访的时候,如果在场人数超过六个,我也会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我有次和马兹慕达先生一起去了文特诺,住在一个素食者家里。《饮食伦理学》的作者霍华德也住在那里的海滨胜地。我们和他碰了面,他邀请我们去一个会上做推广素食主义的讲演。我认为讲演时念稿并不是错事,很多人都这样做,以便能简洁连贯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临场发挥对于我来说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准备了一篇演讲稿,在会上我站起来准备读稿,但发现自己做不到。我眼前一片模糊,浑身发抖,尽管这篇演讲稿连一页纸都不到。马兹慕达先生只好代我发言,他的讲演当然很精彩,听众都报以热烈的掌声。我羞愧难当,为自己的无能感到难过。

我最后一次试图在英国公开讲话是在我离开英国准备回印度的前夕,但这一次我也毫不例外地让自己成为笑柄。我邀请我的素食者朋友们去上文中提过的贺尔朋餐厅用晚餐。我问自己:“在素食餐厅可以吃到素食是理所应当的,但难道在非素食餐厅就不可以了吗?”于是我和贺尔朋餐厅的经理安排了一顿严格的素食晚餐。素食者都为这个新实验欢呼雀跃。晚餐本就是为了享受,但西方已经将其发展成了一门艺术,他们用祝词、音乐和演讲来助兴。我举办的小型晚餐会上也不乏此举。晚餐会必须要有演讲,轮到我的时候,我起身准备发言。我精心准备了一段只有几句话的发言,但只说了第一句就说不下去了。我读过艾迪逊演讲的故事,知道他首次在下议院发言的时候,说了三次“我想”,但说不出后面的内容。有人便站起身揶揄他:“这位先生想了三遍,却什么都没想出来。”我本想用这则轶事来做一次幽默的演讲,但是讲了开头之后便一片空白了。“感谢你们应邀前来参加晚餐会。”我生硬地说完便坐了下来。

直到去了南非,我羞怯的毛病才得到了缓解,但也并不是彻底克服。我无法即兴发言,每当我不得不面对陌生的听众时,我便会犹豫,并尽量避免讲话。时至今日,我仍然不能也不愿和许多朋友聚众闲谈。

我必须说,除了偶尔让我沦为笑柄之外,我天生的羞怯并未给我带来什么损失。恰恰相反,还为我带来了好处。我对于发言的犹豫曾经令我烦恼,现在却成了乐事。它为我带来的最大好处是使得我字斟句酌,令我养成了克制自己思想的习惯。我现在简直想为自己颁发一张证书,因为我的舌尖或笔下从不会冒出任何一个草率的词。在我的印象中,无论是演讲或是写作,我都没有说错话或用错词的情况,我也因此避免了许多麻烦或是时间上的浪费。沉默对于信奉真理的人而言是精神训练的一部分,这是我的经验之谈。有意或无意地夸大、压制或修改真理是人类天生的弱点,而为了克服它,沉默是必要的。沉默寡言的人很少会发表未经考虑的言论,因为他会推敲每一个字。在我们身边很多人迫不及待地想说话,每一个会议的主席都会被递纸条要求发言的人弄得异常烦恼。无论给发言者多长时间,他总会喋喋不休地超过时限,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继续发言。那些言论并没有对世界带来益处,完全是在浪费大家的时间。从这个意义上讲,我的羞怯实际上却是我的盾牌和保护罩,它使得我成长并帮助我洞察真理。

第19章 谎言之祸

四十年以前,去英国留学的印度学生并不多,他们有一种惯例,就是即使已婚者也要装成未婚的样子。英国的中学生或大学生都是未婚者,因为在他们看来学习与婚姻生活是冲突的。旧时的印度也是这样,当时的学生是“婆罗门教徒”。但现在我们却有了童婚制度。这种事在英国闻所未闻,因此为了遮羞,旅居英国的印度青年都不愿承认自己已婚的身份。遮掩此事的另一个原因是,如果已婚的情况为人所知,那些年轻人就不可能和他们寄宿家庭里的年轻姑娘来往或是调情了。当然,他们的调情也只是如孩童一般打闹而已。英国的父母甚至会鼓励这种行为,因为年轻人最终都是要择偶的,那么青年男女之间的这种来往其实很有必要。这样的事于英国人来说是很自然的,然而如果印度青年一到英国就沉溺于这种关系,那么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我见过一些印度青年禁不住诱惑,选择隐瞒事实真相来换得和英国姑娘共处的机会,尽管英国姑娘没有察觉,但对印度青年而言实在不妙。我也受了他们的影响,尽管我已经有妻有子,却还是毫不犹豫地冒充未婚人士。然而,这种伪装并未使我得到快乐。幸好我的内敛和缄默使我免于深陷困境,因为如果我不说话,没有哪个女孩会愿意和我交谈或和我一起外出。

我的怯懦与我的谨慎程度不相上下。我在文特诺的居住时,房东的女儿通常会带房客出去散步,有一天她带我去了文特诺附近的小山。我走路并不慢,但她的速度更快,她一面拉着我走,一面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对于她说的话,我只能轻声回应“是”或“不”,最多说上一句“是的,好漂亮啊!”她像鸟儿一样轻松自在,而我却一直在思考何时才能回家。我们爬到了山顶,但是怎么下山成了一个问题。没想到这位二十五岁的活泼少女,竟然脚踩高跟鞋还能像箭一般飞奔而下!我羞愧地挣扎着下山,她微笑地站在山脚为我加油打气,并问我是否需要搀扶。我怎么能这么胆小呢?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地下了山。她开心地大笑,对我喊“太棒了!”我听后只觉得尴尬异常。

我并不是每次都能全身而退,这可能是因为神希望我祛除撒谎的恶习。在我去文特诺之前,我曾去一个适宜避暑的海滨胜地布莱顿游玩。在那里的旅馆里我遇到一位中产阶级的老妇人,这位老妇人的丈夫已经去世了。那是我到英国的第一年,旅馆里的菜单都是用法语写的,我在那时还完全不懂法语。我和那位老太太坐同一张桌子,她看出我来自异乡,并面露难色,便主动帮助我。

“你好像不是本地人,”她说道,“而且看起来很困惑的样子,你怎么还没有点餐呢?”那时我正在努力看菜单上的拼写,准备叫侍者过来询问菜式的原料。听见这位好心的老人的询问,我向她表示感谢,并对她说了自己不懂法语,不知道哪些是素菜。

“我来帮你,”她说,“我把菜单解释给你听,告诉你可以吃什么。”我感激地接受了她的帮助。我们就此认识,逐渐成了朋友。在我留英期间和回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保持着这份友谊。她告诉了我她在伦敦的住址,还每周日都邀我去她家吃饭。为了帮助我克服羞怯,她有时会邀请我出席一些特殊的场合,还将我介绍给年轻的女孩子,并拉着我和她们聊天。在聊天时,她总是刻意让我与一位和她同住的女孩坐在一起,并常常给我们创造独处的机会。

起初我觉得这很困难,因为我无法和人交谈,也听不懂玩笑。但是她为我制造机会,我只能慢慢学习。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开始期待每个星期天的到来,期盼着和那些年轻的朋友们谈话了。

那位老妇人把网撒得越来越大,她对我们的交谈很感兴趣,估计她对我们另有打算。

我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我多希望自己一早就告诉那位好心的老妇人我已经结婚了!”我对自己说,“那么她就不会产生让我和那个女孩订婚的想法了。不过,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如果我现在告诉她真相,说不定可以减少痛苦。”怀着这些想法,我给她写了一封信,信的大意是:

“自从我们在布莱顿相识以来,您一直都对我很好,您对我的照顾丝毫不逊于母亲之于儿子。您也认为我到了该结婚的年纪,所以一直为我牵线搭桥。为了不使事态变得更加严重,我必须向您坦白,我并不值得您对我那么好。第一次拜访您时我就应该告诉您,我已经结婚了。我知道在英国的印度留学生总是隐瞒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我也照做了。现在我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妥。我还要告诉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结婚了,而且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儿子。这么长时间一直瞒着您这些事让我很痛苦,如今神灵赋予了我说出真相的勇气。您会原谅我吗?我可以保证,我并没有对您介绍给我的那位年轻女士做出无礼的行为。我知道自己应该遵守的规矩。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然愿意为我们撮合,为了不使事情发展到不可控制的地步,我必须告诉您事情的真相。

如果您收到这封信,觉得我辜负了您的厚爱,我向您保证我绝不会有半分怨言,您对我的仁慈和关怀已使我永生难忘。如果您还愿意原谅我,今后还愿意像以前那样待我,我自然喜不自禁地接受您的慈爱。”

这封信自然不是一次写完的,我反反复复改了很多次。写好后,我如释重负。她很快给我回信了,大意如下:

“收到你那封坦率的信,我们俩都很高兴,并笑得前仰后合。你为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心怀愧疚,我们认为这是可以被原谅的。况且你将一切对我们和盘托出,更是弥补了过失。我对你的邀请仍然有效,我们下个星期天还会如以往一样在家里等你,期待听到你讲述自己童婚的故事,并期待这个故事能为我们带来欢乐。需要我向你保证我们的友谊完全不会受到这次事件的影响吗?”

就这样,我将自己从瞒骗中解救了出来。自此以后,在任何必要场合,我都毫不犹豫地直言我的婚姻状况。

第20章 初识宗教

在英国的第二年年末,我遇到了两个通神论者。他们是两兄弟,都尚未结婚。他们和我谈起了《薄伽梵歌》,说他们正在读埃德温·安诺德爵士翻译的《天国之歌》,并邀我和他们一起读原文。我感到很不好意思,因为我并没有读过这首圣歌的梵语版本或是古遮拉特语版本。我不得不告诉他们自己没有读过《薄伽梵歌》,但是很乐意和他们一起读,虽然我的梵语并不好,但还是希望能够理解原文中的真义。于是,我开始和他们一起读《薄伽梵歌》,其中第二章里有这样几句:

注重感官对象,便会受其吸引;

吸引诱发欲望,欲望产生激情,激情衍生鲁莽;

随致背弃一切,崇高不再,心灵枯萎;

终致理想、信念和肉身尽数毁灭。

这些词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至今仍在我耳边回响。我将它视为无价之宝。从那以后,我对这本书的印象越来越深刻。时至今日,我依然将它视为真理知识的典范。在我沮丧的时候,这本书给我以无穷的力量。我几乎读遍了这本书的所有英文译本,还是认为埃德温·安诺德爵士的版本是最好的。他的译文忠实于原文,读起来没有一丝翻译的痕迹。虽然我和那些朋友一起读了《薄伽梵歌》,但一时说不上有多少心得,数年之后,它才成为我每日必读的书。

这两兄弟还为我推荐了埃德温·安诺德爵士的《亚洲之光》,在此之前我只知道他的《天国之歌》。读到《亚洲之光》的时候,我简直对其相见恨晚,每日里捧在手中研读,对它的兴趣比对《薄伽梵歌》更浓。他们还带我去过通神学会,并将我介绍给布拉瓦斯基夫人和贝桑特夫人。贝桑特夫人那时刚刚加入通神学会,我很感兴趣地关注着关于她转变信仰的争论。朋友们劝我入会,但我婉言谢绝道:“我对自己的宗教还知之甚少,并不想加入其他宗教团体。”我记得应这两兄弟的建议,我读了布拉瓦斯基夫人的《通神学入门》,这本书激发了我读印度教书籍的欲望,并使我对传教士们声称的印度教充斥着迷信观念的说法嗤之以鼻。

就在那个时候,我在一家素食公寓里遇到了一位来自曼彻斯特的虔诚基督徒。他和我谈起基督教,我向他讲述了自己在拉奇科特的经历。他听了以后很难过地说:“我是一个素食者,而且不喝酒。毫无疑问,有许多基督徒都不忌酒肉,可是圣经的经文中并没有教导我们要喝酒吃肉。请你读一读圣经吧。”我接受了他的建议,他便给了我一本圣经。我隐约记得他以前卖过《圣经》,我从他那里买了一本包含地图、索引等信息的版本。我开始阅读这本书,可是根本没办法把《旧约》读完。《创世纪》还好,但后面的章节总是让我昏昏欲睡。可是为了理直气壮地说出我读过《圣经》,我还是努力读完了其他的部分,读完之后只觉得索然无味,毫无收获。我最不喜欢的便是这本书的《民数记》部分。

可是《新约》却带给我截然不同的感受,尤其是《登山宝训》,它简直直抵我的心灵深处。在我看来,《新约》简直可以和《薄伽梵歌》相媲美。我最喜欢这一句话:“我只是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如果有人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我看后极其高兴,这使我想起萨玛尔·巴特的“饮水之恩,应美餐以馈”那段话。我年轻的心灵试图将《薄伽梵歌》《亚洲之光》和《登山宝训》的训诫联系在一起,形成一种克己的态度,即是我极为崇尚的宗教信仰。

这些书激起了我研究其他宗教人士生活的兴趣。一个朋友把卡莱尔的《英雄与英雄崇拜》推荐给我,我读了关于先知英雄的那一章,才了解了先知的伟大、勇敢以及先知过的简朴生活。

当时我实在无法抽出时间去更多地了解宗教,因为读书考试几乎占用了我所有的业余时间。但是我暗暗记在心中,以后要多读一些宗教方面的书籍,并熟悉所有的主要宗教。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什么是无神论呢?每个印度人都知道布拉德劳的名字以及他所谓的无神论。我曾读过一本有关无神论的书籍,但记不清书名了,因为这本书没给我留下什么印象,我早已越过了无神论的沙漠。当时备受瞩目的贝桑特夫人也已从无神论转向了有神论,这件事也巩固了我反对无神论的立场,我还读过她写的那本《我如何成为通神论者》。

就在那个时候,布拉德劳去世了,被葬于公墓。我去参加了他的葬礼,估计所有在伦敦的印度人都出席了。葬礼上还有几位牧师为他主持下葬环节。葬礼结束后,我们都去火车站等车,人群中一名无神论者质问牧师:“先生,你相信上帝的存在吗?”

“我相信。”那名善良的牧师低声回答。

“你也同意地球的周长是两万八千英里,是吗?”无神论者带着自信地微笑着问道。

“是的。”

“那么请你告诉我,你的上帝有多大,他究竟在哪里呢?”

“只要我们相信,他就在我们俩的心里。”

“行了,行了,别把我当孩子。”那位无神论者带着胜利的表情看着我们说道。

牧师继续谦逊地保持着沉默。这番对话进一步加深了我对无神论的偏见。

第21章 天佑弱者

虽然对印度教和世界上其他宗教有了初步了解,但我也知道这些了解对于我所要经历的考验而言是远远不够的。在人经受考验的时候,他说不清是什么力量在支撑着自己,更别说有所了解了。不信教者会将自己的获救归于运气,但信徒会认为神明拯救了自己。信徒还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天恩眷顾的背后,是他的宗教研究或精神训练起了作用。然而在他得救的时候,却并不清楚是由于自己的精神信条还是其他因素在起作用。那些自认为精神强大者,不也曾为现实所折服吗?宗教知识与经验的区别在于,面临现实考验的时刻,宗教不过是一个玩笑罢了。

我第一次发现只靠宗教知识并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是在英国。前几次发生类似的情况时是怎么被拯救的,我已经记不清了,因为那时候年纪还小。如今我已经二十岁了,而且有了做丈夫和父亲的经验。

在我的印象中,我在英国的最后一年是1890年。朴次茅斯举办了一场素食者会议,一位印度朋友和我受邀参加。朴次茅斯是一个海港,有许多海军驻扎。那里有许多名声不好的女人居住,她们并不是妓女,但也并不讲究道德。我们被安置在其中的一所公寓里。当然,接待委员会是完全不知情的。在朴次茅斯,要为我们这样临时来访的旅客找到适宜的住处,本来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我们白天参加会议,晚上回到住所休息。用过晚餐,我们会坐下来玩桥牌,女房东也会加入。这是英国的习惯,即使在体面人家也是如此。当然,玩牌的时候每个人都喜欢讲一些无伤大雅的笑话,但是在这里,我的同伴和女主人却开起了下流的玩笑。我不知道他居然擅长这一套,他们的谈话吸引了我,于是我也加入其中。正当我快要越界,放下手中的牌时,神明借这位好伙伴之口发出了警告:“我的孩子,你这是被魔鬼附身了吗?快走吧!快走!”

我万分羞愧地接受了警告,并在心里默默感激他。想起我对母亲许下的誓言,我狼狈地逃离了现场。逃回房间时我浑身颤抖,心怦怦直跳,就像猎物终于逃脱了追捕者。

这是我第一次对妻子以外的女人动情欲。那天晚上我完全无法入睡,脑子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想法。我应该离开这所房子吗?我应该逃离这个地方吗?我这是在哪里?如果我失去理智,会发生什么事?我决定今后要小心行事:不但要离开这所屋子,而且要离开朴次茅斯。我记得自己第二天晚上便离开了朴次茅斯,我的同伴在那儿多住了一段时间。

当时我还不懂宗教或者神明的本质,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对我们起作用的。但我模模糊糊地知道,是神在那个时候救了我。在我经历的所有考验中,他最终都拯救了我。今天,“神拯救了我”这句话对我而言有更加深刻的意义,但我仍觉得自己还没有完全掌握它的意义,只有更丰富的经验才能使我更全面地理解。就我所经受的考验而言,无论是精神方面,还是我作为一名律师、经营管理机构以及参与政治等事务方面,我都可以说是神灵拯救了我。当所有希望破灭时,“当救援者倒下,安慰者消失时”,我发现神明的帮助便会来到,这种帮助无迹可寻。求恳、膜拜、祈祷都不是迷信,它们比吃、喝、坐或走的行为更真实。毫不夸张地说,它们才是真实的,其他一切都是虚妄的。

膜拜或祈祷并不是滔滔不绝的雄辩,也不是嘴上说说而已,它应当是从内心涌现出的话语。因此,如果我们的心灵能达到“除了爱之外一无所有”的纯粹,如果我们将一切和弦都保持在合适的音调,它们就会“在视野之外弹奏出动人的乐章”。祈祷不需要语言,它不受任何感官的影响。我毫不怀疑,祈祷是一种洗去内心情欲的方法,这种方法永不会失败,但它必须和极度的谦逊结合在一起。

第22章 纳拉扬·亨昌德罗

就在这时,纳拉扬·亨昌德罗来英国了。我知道他是一位作家。我们在印度国民协会的曼宁小姐家和他见面。曼宁小姐知道我是个不擅交际的人,当我去她家的时候总是默默坐在旁边不发一语,除非别人主动和我说话,否则绝不开口。她把我介绍给纳拉扬·亨昌德罗。他不会说英语,穿着打扮也很奇怪:一条笨拙的裤子,一件皱巴巴、脏兮兮的棕色外套,款式还是波西米亚风格的,既没有系领带,也没有打领结;此外,头上还戴了一顶有流苏的羊毛帽,下巴还蓄着长须。

他体格瘦弱,身材矮小,圆圆的脸上满是天花留下的斑点,鼻子不尖也不塌,总是用手拨弄胡须。

这样一个相貌奇特、打扮怪异的人,在这个时髦的社会中自然引人注目。

“久仰您的大名,”我对他说,“我也读过您的一些作品,如果您愿意光临寒舍,我将感到不胜荣幸。”

纳拉扬·亨昌德罗的声音有些沙哑,他满面笑容地回答我:

“好啊,你住在哪里?”

“司多尔大街。”

“那么我们是邻居了。我想学英语,你愿意教我吗?”

“我很乐意教你,我保证尽我最大的努力把你教好。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上门教你。”

“不,不用。还是我去你那里吧!我会再带上一本翻译练习册。”我们就这样做了约定,并很快成了好友。

纳拉扬·亨昌德罗对于语法一窍不通,他把“马”当成动词,把“跑”当成名词,闹出了很多类似的笑话。但这并没有让他对学英语丧失信心。我自己对于语法也是一知半解,并不能给他清晰的指导。当然,他也从未将自己不懂语法视为耻辱。

他非常漫不经心地说道:“我从来没有觉得需要用语法来表达自己的想法。你会孟加拉语吗?我懂孟加拉语。我去过孟加拉。是我把马哈尔希·德文特罗纳斯·泰戈尔的作品翻译成古遮拉特语的。我还想将许多其他语言写就的瑰宝翻译成古遮拉特语。我追求的是神似,而不是逐字逐句的翻译。有的人知识更丰富,以后可能会做得更好,但是我很满意自己在不懂语法的情况下取得的成就。我懂马拉地语、印地语和孟加拉语,现在我开始学英语了。我想要的是丰富的词汇。你以为这便是我的全部抱负吗?当然不是,我还想去法国学法语,听说法国的文学作品非常丰富。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去德国学德语。”一说起这些他便滔滔不绝,对于学习语言和出国旅行,他有着无限的渴望。

“那你也要去美国吗?”

“当然了,不去看看新世界,我怎么甘心回印度呢?”

“可是你哪来那么多钱?”

“我要钱做什么?我不像你那么时髦。我对食物和衣服的要求都非常低。这样的生活我靠着写书和朋友资助就足够了。我只坐三等座,去美国的时候,我要坐通铺。”

纳拉扬·亨昌德罗有着天生的纯朴,并且非常率直。除了对于自己写作能力的过度重视之外,他丝毫没有骄傲的迹象。

我们每天都会碰面。在我们之间,无论是思想和行动都有许多相似之处。作为素食者,我们常常一起吃午饭。那正是我自己做饭,每星期只花17先令的时期。有时候我去他的住处,有时候他到我这里来。我做的是英国口味的饭菜,但他却只喜欢印度口味。没有印度黄豆汤他便食不下咽,我做胡萝卜汤之类的时候,他便会同情我的口味。有一次,他弄到了印度绿豆,煮好了之后带给我,我非常高兴。我们之间形成了一种交换食物的习惯,我会把我的美食送去给他,他也会将他的美食带来给我。

那时,曼宁主教是人人都在谈论的话题。由于约翰·伯恩斯和曼宁主教的努力,码头工人的罢工提前结束了。我向纳拉扬·亨昌德罗说起狄斯荣立对主教简朴生活的赞赏,他说:“那我一定要见一见这位圣人。”

“他是个大人物,你怎么能说见就见呢?”

“怎么能?我有办法。我必须请你代替我写一封信给他,就说我是一个作家,想亲自祝贺他的人道主义工作,并说我必须带你同行,因为我不懂英语,需要你来翻译。”

我按照他说的写了这封信,两三天后便收到了曼宁主教的回函,是一张写有会面时间的卡片。于是,我们便一起去拜访这位主教。我穿上平时会客穿的体面衣服,而纳拉扬·亨昌德罗还是穿着那一套衣服。我本想打趣他,他却反而嘲笑我:

“你们这些文明人都是懦夫,伟人从不会在意一个人的外表,而是看他们的内心。”

我们走进主教的府邸,刚刚坐下,便有一个身材瘦高的老先生过来与我们握手。纳拉扬·亨昌德罗向他问候道:

“我不想耽误您的时间,我听说过很多您的事迹,觉得应该亲自来感谢您为罢工者所做的善举。我向来喜欢拜访世界上的圣人,所以今天才冒昧前来打扰您。”

这自然是我的翻译,他说的是古遮拉特语。

“我很高兴你们来访,希望你们在伦敦事事顺遂,广交朋友。上帝保佑你。”

说完这些话,主教站起来向我们道了再见。

有一次,纳拉扬·亨昌德罗穿着衬衫裹着一条“拖蒂”(dhoti)就来住处找我。好心的女房东开了门,然后惊恐地跑来找我。这位新房东并没有见过纳拉扬·亨昌德罗,她对我说道:“有个疯疯癫癫的人找你。”我走到门口,惊讶地发现原来是纳拉扬·亨昌德罗。我当时很震惊,但他的脸上挂着和平时一样的微笑。

“街上的小孩子没有捉弄你吗?”

“他们追在我后面跑,但是我不理他们,他们就不闹了。”

在伦敦待了几个月之后,纳拉扬·亨昌德罗去了巴黎。他开始学习法语,并开始翻译法文书籍。我懂的法语足以为他校对译文,所以他让我读他的译稿。然而那并不是翻译,而是文章的要点。

最后,他终于实现了访问美国的愿望。他好不容易弄到了一张便宜的船票。在美国的时候,因为穿着衬衫和“拖蒂”外出,他被指控“穿着不得体”。我记得他后来被无罪释放了。

第23章 盛大的巴黎博览会

1890年,巴黎举办了一个大型博览会。我早就阅读了关于这个博览会筹备情况的文章,而且一直很想去巴黎看看。于是,我想趁此机会去巴黎,这真是一举两得的事情。这次展览最吸引人的是由钢铁建造,近1 000英尺高的埃菲尔铁塔。虽然还有许多其他有趣的展品,但是铁塔无疑是最重要的一个。因为在此之前,如此高的建筑一直被认为是不安全的。

我听说过巴黎有一家素食旅馆,便在那里订了一个房间,住了七天。我将一切都安排得很经济,无论是去巴黎的路费,还是到巴黎之后观光旅游的费用,我都尽量节俭。借着巴黎地图和博览会指南的帮助,我在那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步行游玩,因为这些工具足够指引一个人前往主要街道和风景名胜。

博览会给我留下的唯一印象是大而杂,除此之外我什么也不记得了。不过,我清晰地记住了埃菲尔铁塔,因为我登上去两三次。在铁塔的第一个平台上有一家餐馆,为了日后可以夸口说我在很高的地方吃过饭,我便花了7先令在那里吃了午餐。

我还记得巴黎的古老教堂。它们的宏伟与宁静令人难忘。巴黎圣母院美轮美奂的建筑、精美绝伦的内饰和美丽无比的雕塑是那么吸引人。看到它们,我觉得若非心中满怀着对上帝的敬爱,是不可能花费巨资修建这座神圣的教堂的。

我读过许多关于巴黎的时尚轶文,这些文章中描述的内容在巴黎的每条街上都可以看到。但是,教堂却仿佛伫立于那些场景之外。当一个人走进教堂时,便会立刻忘记外界的喧闹。他的态度会发生改变,当他走过一个跪在圣母像前的人时,他会表现出尊重和敬畏。从那时起,我开始有一种感觉,而且这种感觉不断在我心里加强:所有这些下跪祈祷的行为不可能仅仅是出于迷信,这些虔诚的灵魂在圣母面前跪拜也不是在膜拜大理石。他们被虔诚的信仰所支配,他们所膜拜的并非那块石头,而是石头象征的神明。我当时的感受是,他们做出这种膜拜的行为并不会损害什么,反而增添了上帝的荣光。

我必须说一下埃菲尔铁塔的事,我不知道如今它的功能是什么,但是当年人们对其毁誉参半。托尔斯泰是反对派中的主要人物。他认为埃菲尔铁塔是人类愚蠢的纪念碑,而不是智慧的象征。他说烟草是麻痹人的物质中最厉害的,因为一个瘾君子敢犯下醉鬼不敢犯下的罪,酒会让人疯疯癫癫,但是烟草却会使人迷失心智,令人去追求空中楼阁。埃菲尔铁塔就是这样一种迷失心智状态下的产物。埃菲尔铁塔不是一件艺术品,也绝不能说它为这次博览会锦上添花。大家蜂拥前去观看,并争相登塔,是因为这是一件新奇的、尺寸特殊的东西。这是博览会上的一个玩具,就像小孩子被玩具所吸引一样,这座塔很好地证明了我们都只不过是易于被玩具吸引的孩子。这也许就是埃菲尔铁塔的功用吧。

第24章 取得律师资格

我去英国的目的是成为律师,对此我还只字未提,现在是时候简单说明一下了。

学生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才能正式成为律师,一个是“保留学期”,即连续学完12个学期,总共花费大概三年的时间;另一个是通过考试。“保留学期”说成“吃喝学期”可能更为贴切,因为每学期大概会举办24场晚宴,而学生至少要参加6场方能合格。出席晚宴并不是让学生单纯地吃饭,而是要学生按时到场,并全程在晚宴现场。当然,通常情况下大家都会饱餐一顿,还会喝一些美酒。这样的一顿晚餐要花两先令六便士到三先令六便士,也就是两三个卢比。这个价格其实很适中,如果去酒店吃饭,光是酒水就要这个价格了。对于我们这些印度人来说,如果还没有融入“文明社会”的话,酒水价格超过食物价格委实是件难以理解的事。我第一次知道的时候也很惊讶,不明白怎么会有人愿意花这么多钱来喝酒,后来才渐渐明白了。参加这种晚宴时,我通常吃不到什么东西,因为我可以吃的食物只有面包、煮马铃薯和卷心菜。起初我也不喜欢吃这些,后来慢慢喜欢它们之后,也敢尝试一下别的菜。

给学监们提供的晚餐会比给学生准备的要好一些。为了给素食者谋福利,我和一个同为素食者的波希学生请求把学监晚餐供应的素食供给我们。我们的请求被接受了,我们得以享受学监席上的水果和其他蔬菜。

按照惯例,每四个人结为一个小组,每组可以喝两瓶酒。因为我不喝酒,所以总有人抢着与我组队,这样便可以三人享用两瓶酒了。除了平时的晚宴,每学期都有一个“盛会之夜”。“盛会之夜”会增加很多美酒,一到这时我便会特别受欢迎,很多人都想拉我入座。

我当时不懂,后来也未弄明白这些晚宴有何用处,它们何以帮助学生取得律师资格?据说最初去参加晚宴的学生很少,因此他们有了和学监交流的机会,并有机会讲演。这样的场合有助于他们提高自身修养,也能锻炼自己的口才。可是,在我那个时代这些好处已完全不可能实现了,因为学监们有了专用的餐桌。这些惯例其实早已失去了意义,但保守的英国还是将其沿用了下来。

课程学习很简单,因此律师们被戏称为“晚宴律师”。大家都知道考试其实毫无价值。那时必考科目有两门,一门是罗马法律,一门是普通法律。当时有指定的参考书,而且可以把参考书带入考场,于是几乎没有人花时间认真读它。据我所知,很多人在考前几个星期才会突击罗马法律的笔记,或者花费两三个月的时间翻看普通法律的笔记,就可以顺利通过考试。试题本身很容易,考官判卷也不严格。罗马法律考试的通过率是95%~99%,而期末考试的通过率则超过75%。因此,几乎没有人为考试担心,更何况每年举办的考试不是一次,而是四次。

我却成功地将考试变成了难事。我阅读了所有的参考书目,因为在我看来不读书而参加考试是一种诈欺行为。我花很多钱买了参考书,并决定读拉丁语版的罗马法律,当初为了进伦敦大学而学习的拉丁语终于用上了。我后来去南非,我读的这些书也发挥了作用,因为南非使用的是罗马荷兰法。由于阅读贾斯丁尼亚的作品,我更容易理解南非的法律。

我花费了九个月时间,才终于读完了英国的普通法。布罗姆的《普通法》篇幅很长,但读来很有意思,我花了不少时间才读完。斯尼尔的《平衡法》非常有趣,却有些难以理解。怀特和提德尔合著的《案例精选》介绍了很多重要实例,既生动有趣又起到了指导作用。我还带着极大的兴趣读了威廉士和爱德华合著的《不动产》,以及古德维的《论私有财产》。威廉士的书读来简直像小说一般。我回到印度以后,曾经也抱有如此大的兴趣读过麦尼的《印度教法》,但在此便不谈印度法律了。

我通过了考试,在1891年6月10日被授予律师资格,第二天我去高等法院进行了注册,第三天便坐上了回家的船。

尽管我完成了学业,但我仍然觉得无助与恐惧,我觉得自己没有资格从事法律工作。

我的这种无助感需要另起一章来详加描述。

第25章 我的无助

取得律师资格并不难,但是执行法务并非易事。我通晓法条,却不知道如何执行法务。我曾经饶有兴趣地读过《法律准则》,但不知道怎样在工作中应用它们。比如,“使用己之财产,切勿损害他人”是其中一条准则,但我完全不知道如何使用这句格言为自己的当事人服务。我读过关于这条格言的所有案例,却仍然对于将其应用在法律实践中没有头绪。

此外,我对于印度法律一无所知。我完全不了解印度教和伊斯兰教法则,甚至不知道如何起草一份起诉书,我感觉自己的前途一片迷茫。我听说费罗泽夏·梅赫达爵士在法庭会像狮子一般咆哮,我便会想,他是怎么在英国学会这些的呢?我觉得自己在法律上永远无法像他一样敏锐,甚至对自己能否以这一职业谋生表示怀疑。

我被质疑和焦虑困扰着,我的一个朋友建议我去向达达巴伊·奥罗吉寻求帮助。我在上文提到过,去英国时我带着一封写给达达巴伊·奥罗吉的介绍信,但我拖了很久才用这封信来寻求帮助,因为我觉得自己无权麻烦这样一个大人物拨冗与我见面。每当他有演讲的时候,我便前去参加,我会在大厅的角落聆听他的讲话,然后享受完视听盛宴后离去。他曾成立过一个协会来为学生们服务,我也常去参加,并为他对学生们的关怀以及学生们对他的尊重心生欢喜。后来,我鼓起勇气将介绍信给了他,他说:“你可以随时来和我见面,我会给你建议。”可是我从来没有去找过他。在我看来,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应该去打扰他。因此,我不愿接受朋友的建议去向达达巴伊·奥罗吉求助。我记不清是否同一位朋友推荐我去见弗立德烈·宾卡特先生,他是保守党,但他对于印度学生的感情是纯粹且无私的,有许多学生都会去向他请教。我也提出了与他会面的申请,他同意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次见面,他像迎接朋友一样地招呼我,并对我的悲观看法一笑置之。“你认为,”他问道:“每个人都必须成为费罗泽夏·梅赫达吗?像费罗泽夏和巴德鲁丁这样的人少之又少。做一名普通的律师无须什么非比寻常的技巧,只靠诚实和勤奋已足够谋生。不是每场官司的情况都很复杂。告诉我你读过些什么书吧。”

当我把自己看过的那点书告诉他时,我看得出来他很失望。但那失望一闪即逝,他的脸上很快重新露出了愉快的微笑,说道:“我理解你的苦恼。你看的书不多,你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但是对于一个律师来说,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你连印度历史也没有读过。作为一名律师,应该洞察人性,应该有识人之能。每个印度人都应该了解印度的历史,这与执业无关,但这是你应该知道的事。我知道你甚至并没有读过凯依和马尔逊的1857年兵变史,你应该立刻去读这本书,再读两本有助于你了解人性的书。”他说的是拉伐拓和申梅尔品尼克写的关于人相学的书籍。

我由衷地感谢这位可敬的朋友。与他相谈时,我所有的恐惧都消失无踪了,可是我一离开,我的担心又卷土重来。我在回家的路上想到那两本书时,“相面断人”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第二天我买到了拉伐拓的书,但是店里没有申梅尔品尼克的书了。我读了之后发现拉伐拓的作品比斯尼尔的《平衡法》更加晦涩难懂,而且索然无味。我研究了莎士比亚的面相,也不得其法,完全无法在伦敦大街小巷的人流中辨识出隐藏的莎士比亚们。

拉伐拓的书并没有扩充我的知识,宾卡特先生的建议其实并没有给我什么直接的帮助,但是他的善良鼓舞了我。他那张笑容可掬的脸一直留在我的记忆中,而我也相信他的劝告:要做一名成功的律师,费罗泽沙·梅赫达的敏锐、记忆力和能力并非必要条件,只要诚实和勤奋便已足够了。想到自己确实是诚实勤奋的人,我又恢复了信心。

我在英国时读不到凯依和马尔逊的书,但是我去南非的时候读了,因为我一直打算拜读一下这两本书。

就这样,在绝望中带着一丝希望的心情,我乘坐“阿萨姆”号回到了孟买。港口风浪很大,我不得不坐小艇前往码头。

  1. 1英里=1 609米。——译者注

  2. 七步礼(Saptapadi):新郎和新娘携手北向行走七步。接下来由祭司洒水来赐福新娘,同时,新娘的父母和舅舅给新人赐福。最后祭司会请星辰做见证人,来保证婚姻的永恒(Saptarshimandala)。——译者注

  3. 非暴力主义:由甘地提出,是20世纪上半叶印度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下的产物,是一种社会政治哲学。甘地试图用它来解决社会政治的各种矛盾与纷争,解决人与人、团体与团体、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争端与冲突。——译者注

  4. 叶迦达希(Ekadashi):指的是满月后的第十一天和新月后的第十一天,为印度教的断食日。——译者注

  5. 译注:潘迪特,原文为“Pandit”,又作“pundit”。对具有专业知识的智者、教育程度高或是学识渊博者的称呼,尤指婆罗门学者、印度教各领域专家、精神领袖或宗教领袖。——译者注

  6. 按照印地语习惯,在人名后面加ji(吉)以表尊重。——译者注

  7. 婆罗门教徒:禁欲者,独身者。

  8. 1英尺=0.304米。——译者注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