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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典文献和古代文类体系中的“笔记”

文言小说文类与史部相关叙事文类关系研究:“小说”在“杂史”、“传记”、“杂家”之间 作者:王庆华 著


第三章 “笔记”与“笔记体小说”之文体观念

“笔记”、“笔记小说”无疑称得上古代文学和古典文献研究中最为混乱的概念术语之一,不仅存在着古今文类观念之间的纠葛不清,而且存在着同一名称之下涵盖不同的义界而造成的混杂不清。近年来,有些学者专门撰文对“笔记”、“笔记小说”进行辨析,对其中的许多问题进行了梳理、辨证,但综合起来看,这些论述主要集中于何为“笔记”、“笔记小说”,如何界定“笔记”和“笔记小说”,其范围如何划定等问题上,而很少对“笔记”或“笔记小说”在古代文类体系中的原有内涵、指称和近现代以来新概念的起源与推演做全面系统的梳理,并厘清其中的来龙去脉。本文试图以回归还原的思路考证“笔记”一词在古代文类体系中的内涵和指称,并对近现代以来古代文学和古典文献研究中的“笔记”和“笔记小说”概念的起源与演化进行系统梳理,以厘清其中的诸多概念纠葛、混杂问题。

一、古典文献和古代文类体系中的“笔记”

“笔记”一词最早出现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如《艺文类聚》卷四九梁王僧儒《太常敬子任府君传》:“辞赋极尽清深,笔记尤尽典实。”《南齐书》卷五十二《文学·丘巨源传》载丘巨源致尚书令袁粲的书信:“议者必云笔记贱伎,非杀活所待;开劝小说,非否判所寄。”刘勰《文心雕龙·才略》:“路粹杨修颇怀笔记之工;丁议邯郸亦含论述之美,有足算焉。”“温太真之笔记,循理而清通:亦笔端之良工也。”当时,“笔记”并非文类概念,或泛指执笔记叙的“书记”,即《文心雕龙·书记》所言:“夫书记广大,衣被事体,笔札杂名,古今多品。”或泛指与韵文相对应的散文文体,即《文心雕龙·总术》所言:“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显然,魏晋南北朝所称之“笔记”与后世的“笔记”文类概念所指非一,差距甚远。不过,后世称为“笔记”的文类之“实”却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滥觞起源,《隋书·经籍志》“杂家”已著录了不少后世称之为“笔记”类的著作,如《杂记》、《子林》、《广志》、《部略》、《古今注》、《政论》、《物始》、《典言》、《内训》、《子抄》、《杂语》等一批新兴的考证辨订、杂议杂谈、杂抄杂编等杂著,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称:“以上自《博物志》至此皆杂家之不名一体者,为一类。其中亦略有分别,以类相从。……《四库提要》所谓杂考、杂说、杂品、杂纂之属此皆有之。”此类著作在唐宋时期,特别是在宋代,进一步发展成为蔚为大观的文人笔记杂著,《新唐书·艺文志》、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等宋代公私书目的“杂家”和“小说家”著录有大量此类著作。

宋代,“笔记”一词开始用作书名,最早始于宋祁《笔记》。当时,宋祁把前代之“笔记”泛称作为个人著作之书名显然属于一种个人化的、富有新意的借用。继宋祁《笔记》之后,不断涌现出谢采伯《密斋笔记》、陆游《老学庵笔记》、钱时《两汉笔记》、苏轼《仇池笔记》、龚颐正《芥隐笔记》、刘昌诗《芦浦笔记》等。这类命名为“笔记”的著作,大都为随笔札记的形式,体例随意驳杂、内容包罗万象,多以议论杂说、考据辨证为主,而兼记述见闻、叙述杂事,如《笔记》:“其书上卷曰《释俗》,中卷曰《考订》,多正名物音训,裨于小学者为多,亦间及文章史事。下卷曰《杂说》,则欲自为子书,造语奇隽。”《老学庵笔记》:“轶闻旧典,往往足备考证。”宋以降,“笔记”被广泛用作此类著作的书名,如元代黄溍《日损斋笔记》、陈世隆《北轩笔记》、郭翼《雪履斋笔记》,以及明清之李日华《六研斋笔记》、王士禛《香祖笔记》、陈其元《庸闲斋笔记》,等等。此类著作与“笔记”相类的名称还有“随笔”、“笔谈”、“笔录”、“笔丛”、“丛说”、“丛谈”、“漫录”、“杂记”等,如《容斋随笔》、《梦溪笔谈》、《杨公笔录》、《萤雪丛说》、《桂苑丛谈》、《云麓漫钞》、《缃素杂记》等。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焦竑《国史经籍志》、黄虞稷《千顷堂书目》等历代书目多将此类著作归入“杂家”,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内容体例、功用价值定位较为低下者归入“小说家”,如《老学庵笔记》、《能改斋漫录》、《梦溪笔谈》、《芥隐笔记》、《云麓漫钞》、《读书笔记》、《少室山房笔丛》、《六砚斋笔记》、《应庵随意笔录》、《读书日记》等。至《四库全书总目》,此类著作则基本统一归入“杂家类”之“杂考之属”或“杂说之属”,如“杂考”著录《芥隐笔记》、《芦浦笔记》、《日损斋笔记》,“杂说”著录《景文笔记》、《仇池笔记》、《老学庵笔记》、《北轩笔记》、《六研斋笔记》、《香祖笔记》等。

随着广泛用作之书名,“笔记”也成为指称此类杂著的文类概念,如南宋史绳祖《学斋占毕》卷二:“前辈笔记、小说固有字误或刊本之误,因而后生末学不稽考本出处,承袭谬误甚多。”明代余象斗《题列国序》:“于是旁搜列国之事实,载阅诸家之笔记,条之以理,演之以文,编之以序。”不过,相对于“杂家”、“小说”等文类概念而言,“笔记”作为文类概念使用并不广泛,内涵和指称也较为笼统模糊。至《四库全书总目》,“笔记”开始明确作为指称议论杂说、考据辨证类杂著的文类概念,如《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二三“杂家类”之“杂说之属”案:“杂说之源,出于《论衡》。其说或抒己意,或订俗讹,或述近闻,或综古义,后人沿波,笔记作焉。大抵随意录载,不限卷帙之多寡,不分次第之先后。兴之所至,即可成编。故自宋以来作者至夥,今总汇之为一类。”这段案语实际上将“笔记”作为“杂家类”之“杂说之属”的一个“别称”,而且,“笔记”作为文类概念广泛应用于《四库全书总目》的文本评论中,指示其文本性质,如《七修类稿》提要:“是编乃其笔记,凡分天地、国事、义理、辨证、诗文、事物、奇谑七门。”《篑斋杂著》提要:“此编乃其笔记,载曹溶《学海类编》中。”《经子臆解》提要:“案:世懋是编,虽亦解《周易》、四书,然不过偶拈数则,特笔记之流,不足以言经义。又参以道家之言,是有德明之过而无其功,不能与之并论矣。今入之《杂家类》中,从其实也。”《读史订疑》提要:“是编乃其考证之文。虽以《读史订疑》为名,而所言不必皆史事。……盖本笔记之流,而强立‘读史’之目,名实乖舛,职是故矣。”《北轩笔记》提要:“至所载僧静如事,则体杂小说,未免为例不纯。是亦宋以来笔记之积习,不独此书为然。”

清代,“笔记”开始逾出以议论杂说、考据辨证为主的“杂家”藩篱,用作述怪记异、载录历史琐闻等以叙事为主的“小说”类作品的书名及文类名称,如曲园居士《右台仙馆笔记序》:“而精力衰颓,不能复有撰述,乃以所著笔记归之。笔记者,杂记平时所见所闻,盖《搜神》、《述异》之类不足,则又徵之于人。”郑开禧《阅微草堂笔记序》:“今观公所著笔记,词意忠厚,体例谨严,而大旨悉归劝惩,殆所谓是非不谬于圣人者与!虽小说,犹正史也。”这样,至清末,“笔记”实际上已成为一个非常宽泛的文类概念,泛指议论杂说、考据辨证、叙述见闻等以随笔札记的形式载录而成、体例随意驳杂的多种类型的杂著,成为部分“杂家类”和“小说类”作品的别称。不过,相对而言,同为指称此类杂著的概念,“杂家”、“小说”更为正式,更为普遍,而“笔记”则为较随意,使用也较少。

在古典文献中,“小说”一词歧义丛生,作为文类概念,其内涵和指称既有历时性的发展演化,又有共时性的交错并存。从纵横两端梳理,大体有三种基本涵义:一指无关于政教的“小道”,确立于先秦两汉,指谈说浅薄道理的论说性著作,宋以降又指与“杂家类”相近而又相区分的笔记杂著。二指有别于正史的野史、传说,确立于隋唐,指“志怪”、“传奇”、“杂事”等与“杂史”、“杂传记”相近而又相区分的叙事性作品。三指虚构的有关人物故事的特殊文体,确立于元明,主要指通俗小说。显然,“笔记”和“小说”作为文类概念存在相当多的混杂之处,特别是“笔记”指称议论杂说、考据辨证类杂著与“小说”指称“杂家类”相近而又相区分的作品,“笔记”指称叙述见闻的杂著与“小说”指称“志怪”、“杂事”等叙事性作品,则存在明显对应关系。不过,在古典文献中,“笔记”和“小说”绝少搭配连用,“笔记小说”更非一个相对固定的文类概念或文体概念。

二、近现代的“笔记”和“笔记小说”概念

近代以来,随着西方随笔散文等概念的传入,研究者使用“笔记”一词指称古代的文献典籍时,其内涵和指称对象也发生了很大变迁,与古代文类体系中原有的“笔记”概念已迥然相别。例如,姜亮夫《笔记选》(北新书局,1934年)之序言《笔记浅说》将古代的“笔记”界定为:“这类短文的特色,很明显的自然是‘短’——篇章之短。从他的内容上来看,笼统的说,是比较的减少些严重性。”并将其分为六类:“一、论学的笔记,如《困学纪闻》、《日知录》;二、修身养性的笔记,如《退庵随笔》;三、记事的笔记,如《淞漠记闻》等;四、闲话的笔记,属于游戏隽语小说等,如《世说新语》、《衍世说》这一派的书;五、记人的笔记,如《海岳志林》、《栾城遗言》;六、小说的笔记。”“不过全书单纯只有一类的,比较的少;多半都是六类混合不分的多。”陈幼璞《古今名人笔记选》将“笔记”分为杂记、杂论、杂考三类。周作人《谈笔记》(1937年5月《文学杂志》)称笔记的范围:“杂家里我所取的只是杂说一类,杂考与杂品偶或有百一可取,小说家里单取杂事。”其中,“杂说”即“议论而兼叙述者”,“杂考”即“辨证者”,“杂品”即“旁究物理、胪陈纤琐者”,“杂事”即“迹其流别,凡有三派:其一叙述杂事”。虽说各家对“笔记”内涵和指称范围的界定不尽一致,但大体上还是有一个相对统一的判断,即“笔记”为篇幅短小、不拘体例、内容驳杂的议论、考证、叙事性的随笔、札记、杂录等,其范围涉及古代文类体系中的“杂家”、“小说家”、“杂史”、“杂传”乃至古文、序跋等多种文类。显然,“笔记”主要是从随笔记录、篇幅短小、不拘体例等文体形式的视角来界定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笔记”概念由笼统杂乱而逐步趋于规范,其界定以刘叶秋先生《历代笔记概述》最具代表性:“把其他一切用散文所写零星琐碎的随笔、杂录统名之为‘笔记’。”“归纳一下从魏晋到明清的笔记看,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是小说故事类的笔记。始魏晋迄明清的志怪、轶事小说……第二是历史琐闻类的笔记。始魏晋迄明清的记野史、谈掌故、辑文献的杂录丛谈……第三是考据、辨证类的笔记。始魏晋迄明清的读书随笔、札记。”将“笔记”划分为“小说故事类”、“历史琐闻类”、“考据、辨证类”实际上基本成为当代学界的一种较为普遍的共识,如中华书局推出《历代史料笔记丛刊》、《学术笔记丛刊》收录范围大体相当于“历史琐闻类”、“考据、辨证类”。

在古代文类体系中,“笔记小说”并非一个相对固定的文类概念或文体概念,其最早作为文体概念起源于20世纪初,是近代学者从文体角度对中国古代小说进行分类时提出的,当时多称为“札记体”、“笔记体”、“杂记体”等,如天僇生《中国历代小说史论》:“自黄帝藏书小酉之山,是为小说之起点。此后数千年,作者代兴,其体亦屡变。晰而言之,则记事之体盛于唐。记事体者,为史家之支流,其源出于《穆天子传》、《汉武帝内传》、《张皇后外传》等书,至唐而后大盛。杂记之体兴于宋。宋人所著杂记小说,予生也晚,所及见者,已不下二百余种,其言皆错杂无伦序,其源出于《青史子》。于古有作者,则有若《十洲记》、《拾遗记》、《洞冥记》及晋之《搜神记》,皆宋人之滥觞也。”新小说报社《中国唯一之文学报〈新小说〉》:“十一、札记体小说如《聊斋》、《阅微草堂》之类,随意杂录。”管达如《说小说》“小说之分类”:“体制上之分类:一、笔记体。此体之特质,在于据事直书,各事自为起讫。有一书仅述一事者,亦有合数十数百事而成一书者,多寡初无一定也。此体之所长,在其文字甚自由,不必构思组织,搜集多数之材料。意有所得,纵笔疾书,即可成篇,合刻单行,均无不可。虽其趣味之浓深,不及章回体,然在著作上,实有无限之便利也。”吴曰法《小说家言》:“小说之流派,衍自三言,而小说之体裁,则尤有别。短篇之小说,取法于《史记》之列传;长篇之小说,取法于《通鉴》之编年。短篇之体,断章取义,则所谓笔记是也;长篇之体,探原竟委,则所谓演义是也。”披发生《红泪影序》:“中古时斯风未畅,所谓小说,大抵笔记、札记之类耳。魏、晋间,虽有传体,而寥落如晨星。迨李唐有天下,长篇小说始盛行于时。读汉以下诸史艺文志可睹也。赵宋诸帝,多嗜稗官家言,官府倡之于上,士庶和之于下,于是传记之体稍微,章回之体肇兴。”近代学界对古代小说的文体分类十分粗略而含混,其所提出的“笔记体”、“札记体”仅是与章回体相对而言的,基本相当于短篇文言小说。

20世纪20年代末,随着小说史研究的不断深入,一些学者开始进一步对中国古代小说的文体类型进行深入探讨,如胡怀琛《中国小说研究》(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第三章《中国小说形式上之分类及研究》将古代小说文体类型划分为记载体、演义体、描写体、诗歌体,郑振铎《中国小说的分类及其演化的趋势》(《学生杂志》1930年1月第17卷第1期)划分为笔记小说、传奇小说、平话小说、中篇小说、长篇小说,青木正儿《中国文学概论》(开明书店,1938年版)第二章《文学序说》(二)“文学诸体的发达”划分为笔记小说、传奇小说、短篇小说、章回小说。其中,“笔记小说”被界定为与“传奇小说”相对应的文言小说文体类型概念,指称随笔记录而成,篇幅短小、内容驳杂的文言短篇小说,如郑振铎《中国小说的分类及其演化的趋势》称:“第一类是所谓的‘笔记小说’。这个笔记小说的名称,系指《搜神记》(干宝)、《续齐谐记》(吴均)、《博异志》(谷神子)以至《阅微草堂笔记》(纪昀)一类比较具有多量的琐杂的神异的‘故事’总集而言。”青木正儿《中国文学概论》称:“‘小说’这名称的产出,是在汉代;当时所称的小说,好像多为记载道家与神仙家的奇怪之说者,可是那些书现在都不存了。这个系统的东西,在六朝亦盛,曾有若干种流传下来,大抵是杂录种种神怪的事,此流后世不绝,有许多的著述产生,这叫做笔记小说或劄记小说。”“笔记小说”作为文体类型概念的界定逐渐被普遍接受,成为古代小说研究中一种约定俗成的基本概念。

1912年,以王文濡主编的《笔记小说大观》(上海进步书局编印)的出版为标志,“笔记小说”还被界定为一个庞杂的文类概念。《笔记小说大观》收书二百多种,极其宽泛,以古代文类体系中的子部“小说”文类为主体,扩展到与之相近的“杂史”、“杂传”、“杂家”类著作,如《宋季三朝政要》、《宋遗民录》、《中兴御侮录》、《渑水燕谈录》、《浦阳人物记》、《池北偶谈》、《鹤林玉露》、《云麓漫钞》、《侯鲭录》、《容斋随笔》等。在古代文类体系中,子部“小说”本身就易与“杂史”、“杂传”、“杂家”等相混淆,郑樵《通志·校雠略》之《编次之讹论十五篇》谓:“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一曰传记,二曰杂家,三曰小说,四曰杂史,五曰故事。凡此五类之书,足相紊乱。”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百九十五“经籍考二十二”亦谓:“莫谬乱于史,盖有实故事而以为杂史者,实杂史而以为小说者。”因此,以收录子部“小说”文类为主的《笔记小说大观》涉及部分与之相近的“杂史”、“杂传”、“杂家”类著作也完全正常。这样,《笔记小说大观》实际上将“笔记小说”基本界定为以子部“小说”概念为主体而包含部分“杂史”、“杂传”、“杂家”著作的庞杂文类概念。《笔记小说大观》流传甚广,其所界定的“笔记小说”文类概念也逐渐被人们普遍接受,成为古代小说研究中一种约定俗成的术语。

现当代学者对“笔记小说”概念的接受和发展,基本沿袭了近代以来的两种概念:一为从文体角度界定的相对单一的文体类型概念,如苗壮《笔记小说史》之“绪论”称:“概括说来,笔记小说是文言小说的一种类型,是以笔记形式所写的小说。它以简洁的文言,短小的篇幅记叙人物的故事,是中国小说史中最早产生并贯穿始终的小说文体。”吴礼权《中国笔记小说史》之“导论”称:“概括起来说,所谓‘笔记小说’,就是那些以记叙人物活动(包括历史人物活动、虚构的人物及其活动)为中心、以必要的故事情节相贯穿、以随笔杂录的笔法与简洁的文言、短小的篇幅为特点的文学作品。”二为从文类角度界定的非常庞杂的文类概念,如上海古籍出版社《历代笔记小说大观》之“出版说明”称:“‘笔记小说’是泛指一切用文言书写的志怪、传奇、杂录、琐闻、传记、随笔之类的著作,内容广泛驳杂,举凡天文地理、朝章国典、草木虫鱼、风俗民情、学术考证、鬼怪神仙、艳情传奇、笑话奇谈、逸事琐闻等等,宇宙之大,芥子之微,琳琅满目,真是万象包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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