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清明胡适

思想徽州·徽商六讲 作者:赵焰


清明胡适

对于胡适,我一直有很大的兴趣。在这个人的身上,隐藏着很多值得大力推崇的东西,譬如清明和理性,中庸而平和。他的人格本身,就是东西方文化的集大成者。而这样的人竟然出于徽州,竟是从这样狭小闭塞的小山村中走出去的。

|一|

去了很多次上庄,但从来没有写过上庄和胡适。原因是一直对这个地方、对这个人,都有着隔膜,战战兢兢,不敢说,也不好说。对于胡适,我一直有很大的兴趣。在这个人的身上,隐藏着很多值得大力推崇的东西,譬如清明而理性、中庸而平和。他的人格本身,就是东西方文化的集大成者。而这样的人竟然出于徽州,竟是从这样狭小闭塞的小山村中走出去的。每次到上庄,我都会想,究竟是什么力量和缘分使得胡适成为这样的一代宗师呢?他理性、内敛、宽容、温文尔雅,饱读诗书、满腹经纶,但同时他又有着最清明的思想和追求,有着最浪漫的方式。他一辈子看似平和,却异常执着;在最大的追求上一直郁郁寡欢,满腔无奈。他倡导的清明、民主、知性在这个国家中发展得非常艰难。就个人来说,他是那样的富有魅力,尤其是深得知识女性的仰慕,但同时,他又有一个裹小脚的旧式太太,而且他自认为很完美。他拒绝了无数倾慕和爱意,但偶尔失足。在他的一生中,他看起来总是那样平静,似乎人生任何的波澜对他来说都是细小的涟漪,一切矛盾都在他的思想和操守中轻而易举地融化。但所有的一切就那么风平浪静吗?他的内心真的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吗?毕竟,一个最伟大的人,也有着最基本的欲望和要求,有着难以平衡和割舍的牵挂。而这个人,是怎样达到这种表面的平衡呢?

胡适是怎样的一个人呢?这似乎一直存在着争议,不仅仅是官方评价,即使在民间、在学术界,也存在着很大的争议。相比较而言,争议最小的,算是胡适的做人了,“胡适大名垂宇宙,小脚太太亦随之”,这是林语堂对胡适婚姻的精辟戏说。一个普遍的看法是,胡适一开始只是一个传统的书生,有着惊人的勇气,敢为天下先,而后才成为一个有着“浩然之气”的大儒,成为一个睿智的长者。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一些美德,尤其是儒学,在胡适的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胡适可以说是既“成功”又“成仁”的典范。“成功”,指的是知识分子对于事业的追求;而“成仁”,则是内心和人格的自我完善。从传统的意义上来说,胡适的一生完全符合儒家的人格模式,他的思想和行为体现着中华民族清醒冷静而又温情脉脉的中庸心理:“克己复礼、不狂暴、不玄想、善领悟、重经验、好历史、以服务于现实生活的和谐稳定为目标、珍视人际、讲求关系、反对冒进、轻视创新……”这种人格的最终形成不单单是个人自我修炼的结果,更多的是传统巨大力量的影响,是那种无形中存在的巨大传统力量,将一个内心敏感、带有叛逆性的徽州乡下青年最终变成了一个带有完全中国人格的“大儒”。

胡适的人生轨迹以及他性格的形成原因,一直是我感兴趣的。也正因如此,我对上庄那块地方充满热情。我以为,胡适相对完美人格的形成当然有很多原因,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胡适内心当中最本质的东西,与徽州有关,与他的成长经历有关。

|二|

胡适的童年是在绩溪上庄度过的。在上庄,仍存有胡适曾经居住的老屋,洁净、简陋,算不上富丽堂皇,看得出,当年胡适的家境一般。对于上庄,胡适一直怀有很深的感情。20世纪60年代初,漂泊了近半个世纪的胡适,仍常常念叨自己的家乡,在那本《胡适口述自传》中,第一章的标题就是《故乡和家庭》,接下来的第一句就是——我是安徽徽州人。在书中,胡适描述了很多关于家乡的事情,对于徽州的山山水水,这位儒雅的徽州人总是无法割舍。而在胡适早些时候亲自撰写的《四十自述》中,胡适更是像一个文学青年一样,几乎是在用小说的手法描述着他的童年往事,生动活泼,记忆犹新。

胡适1891年12月17日出生在上海。胡适的母亲是胡适父亲(胡传,又名胡铁花)的第三任妻子,双方年龄相差30多岁。胡适出生两个月后,由于他父亲赴台湾省上任,胡适便随母亲迁居到台湾。不久,《马关条约》签订,台湾被割让给日本。胡适父亲在回家途中于福建病故。3岁多一点的胡适跟母亲辗转回到了老家绩溪上庄,直至胡适14岁时离开,胡适在上庄一共待了9年多。胡适在上庄的这一段时间是相对平静、充满乐趣的。在玩耍的同时,胡适系统地跟着塾师习诵了《孝经》、《小学》、“四书”、“五经”,还阅读了《三国》《水浒》《七剑十三侠》《红楼梦》《儒林外史》《聊斋》《夜雨秋灯录》等古代小说,到11岁时,胡适已经开始阅读《资治通鉴》这样的书籍了。少年的经历,使得胡适特别早慧,他写道:“所以我到14岁来上海开始作古文时,就能作出很像样的文字了。”

胡适的父亲胡传死时,胡适母亲仅仅23岁。当年胡适的母亲自己做主嫁给胡传做续弦,在上庄,很是引起了一番议论。等她回到上庄时,已是物是人非,既是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处境非常艰难。但胡适的母亲有着徽州女子的典型性格,她自尊、识大体、顾大局、忍辱负重。她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聪明懂事的胡适身上,她一直盼望着胡适读书成名,甚至叮嘱他每天要拜孔夫子。胡适很小就感到了生活的压力,感到前途的压力、岁月的艰难。聪明而懂事的胡适每晚放学总要对孔夫子像作一个揖,也许对于胡适来说,最初的偶像就是这个终身相伴的老者。就这样,胡适的母亲以她的坚韧和得体影响着少年胡适,也使胡适养成了平和、善良以及清明的性格,非常懂事,非常能体谅人,也能够自我牺牲。胡适写道:“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三|

正是这种善良而顺从的个性,以及对母亲强烈的感恩心态,使得胡适即使在留学荣光之时,仍遵从母亲的意见,迎娶了附近江村的小脚女子江冬秀。

绩溪上庄所倚的,是一道很高的山峦,那道山峦背后,就是旌德江村。当年,胡适就是从这里步行约20里,去江村迎娶了小脚女子江冬秀。

胡适与江冬秀的结合是典型的包办婚姻。胡适13岁那年随母亲到姑婆家走亲戚,正好与江冬秀的母亲相遇。江母见胡适眉清目秀、异常聪明,就提议结为秦晋之好。胡适的母亲起先没答应,这当中主要的原因是江冬秀(1890年生)长胡适一岁,又属虎;同时双方的家境也不相配。但不久,胡适的本家叔叔,也即江冬秀的老师为此多次游说,并且进行了八字测算,发现二人很契合。于是在1904年,胡适、江冬秀由双方母亲做主缔结了婚约。这时候胡适只是一个懵懂少年,又没有经过什么世面,当然也顾不得表达什么意见,一切都是母命难违;或者一切都由母亲做主,也懒得理会了。

一直到1917年胡适从美国专程回绩溪奉命成婚前,胡适都没有见过江冬秀。对于此桩婚姻,胡适到美国后,也曾一度想悔婚,但他挡不住母亲的坚持。可以这样说,胡适并不是一个情商很低的人,甚至可以说,他一直敏感多情。在美国时,胡适就有一个美国女友韦莲司,双方的交往也达到了情浓意切的程度,但因为家中有订婚的妻子,胡适还是做出了痛苦的选择。与此同时,另外一个留洋女子也颇得胡适的好感,那就是才女陈衡哲。陈衡哲当时在美国潘萨大学读书,专攻欧洲历史。还是因为这样的背景,这段堪称绝配的爱情最终成了泡影。

胡适坚守包办婚姻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母亲,出于孝道。因为胡适一直很善良,在对待母亲的意见时,他甚至可以说相当懦弱。并且,胡适甚至有某种程度的恋母情结,他对母亲十分尊敬,而又深感母恩无以回报,只好认可母亲包办的婚事,因为这是对母亲恩情最好的报答。胡适在给其美国女友韦莲司的书信与日记中,就曾讨论过“容忍迁就”与“各行其是”的问题,“在家庭关系上,我站在东方人的一边,这主要是因为我有一个非常非常好的母亲,她对我的深恩是无从报答的。我长时间离开她,已经使我深感愧疚,我再不能硬着心肠来违背她”。而母爱让他觉得负重太多,这是一种“近乎基督教的原罪,这个罪是无论如何都赎不清的,和江冬秀结婚,只是赎罪于万一罢了”。除了长期受儒学“忠孝节义”的思想影响以外,还有“诚信”——对于胡适来说,既然母亲已经订下婚约,就应该信守承诺。当胡适的家乡谣传胡适已在美另娶时,胡母在给胡适的信中要求澄清,胡适于1915年10月3日写了一封8页的长信,力辩谣言之无稽,其中说道:“儿久已认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儿久已自认为已聘未婚之人。儿久已认冬秀为儿未婚之妻……”胡适在“不可毁”“不必毁”“不当毁”的旁边密圈加点,以示其诚,由此可见他信守之意是何等坚定。

就这样,1917年,胡适专门从美国赶回到绩溪上庄,在那间简陋的屋子里,与江村女子江冬秀完婚。我不知道胡适在新婚之夜见到江冬秀的感受,但可以推断的一点是,当胡适见到还算是眉清目秀的江冬秀,不禁会为自己感到庆幸吧!

婚后,在短暂的生活中,胡适从江冬秀的身上,看到了母亲的影子,这使得他有了不少安慰。

不久,胡适回到北京,留下江冬秀独自照看生病的母亲。直到1918年,江冬秀才离开上庄,去了北京。这对新婚夫妇的生活一开始当然是不和谐的,但精明的江冬秀很快就摸清了胡适的弱点,这位大学教授就是要面子,要虚荣。几个来回的争夺之后,书生胡适很快就有了自己的应对措施,而聪明的江冬秀也相应调整了策略。于是,这个家庭最起码在场面上看起来是和谐而幸福了。

一对男女,只要在一起生活了,彼此之间,很快就会水乳交融。这交融,不仅仅是生理上的,还有着不分彼此的亲情。

江冬秀是位典型的徽州女人,勤劳、宽容、坚韧,会生活。她会做胡适最爱吃的徽州一品锅和徽州面饼。除此之外,江冬秀还可以在很多事情上显示出泼辣的男儿气,给文弱的胡适以精神上的支撑。胡适很快就接纳和适应了江冬秀,甚至表现出某种依赖。在胡适看来,江冬秀对生活的理解更直接,也更切实可行,而且在大是大非上绝不糊涂,有着非常好的“大局观”。对江冬秀,胡适变得“久而敬之”。胡适自己解释这句话时说:“久而敬之这句话也可以做夫妇相处的格言。所谓敬,就是尊重,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尊重对方的人格。要能做到尊重对方的人格,才有永久的幸福。”

对于江冬秀,胡适越是到晚年越有溢美之词。胡适说她“不迷信、不看相、不算命、不祭祖先。她的不迷信在一般留学生之上”。在双方相处当中,江冬秀反对胡适走仕途以及不给功名压力的态度尤其让胡适赞赏。胡适一直受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在回国之初就反复表明远离政治、不做官的态度。这对一个徽州人来说,尤其难得。同样,江冬秀对仕途也很厌恶。胡适1938年任驻美国大使后,曾在信中表明态度:“现在我出来做事心里常常感到惭愧,对不住你。你总劝我不要走上政治路上去,这是你帮助我。若是不明大体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你跟我20年,从来不作这样想。”还曾说:“我只能郑重向你再发一愿:至迟到战争完结时,我一定回到我的学术生活去。”作为一个旧式女子,江冬秀能有迥异于世俗的胸襟见识,十分难得。她在给胡适的信中说:“再不要走错了路,把你前半生的苦功放到冰泡里去了,把你的人格、思想,毁在这个年头上。”当然,江冬秀的不劝勉胡适做官主要是从家庭的安全和稳定考虑,因为当时中国社会动荡,政治风险莫测。以女人的直觉,她当然不愿意自己的丈夫去蹚这浑水。也许跟所有文化水平不高的妇女一样,江冬秀所要的,只是一个丈夫,至于其他的,都是可有可无的。但正是因为这点,胡适对江冬秀由衷地敬重。

胡适与江冬秀就这样成为一对典型的生活夫妇。也可能正是从江冬秀这里,胡适找到了港湾的感觉,让他安全而亲切。这样的婚姻,可能缺少的是爱情,但有的却是默契和亲情,而且相濡以沫。对于很多共同生活的人来说,爱情可以说是一种奢侈品。胡适的修养和性格决定了他会容纳很多人,如果不是江冬秀,换上另外一个人,他同样也可以与她快乐地生活,白头偕老。

|四|

一个人的情感与理智时常分离着,尽管胡适是一个谦谦君子,在他的内心中,仍然抑制不住欲望和冲动。并且,胡适清秀儒雅、声名远播、温厚机敏、魅力十足,身边一直有着很多倾慕者,甚至不时收到一些情书。1926年,汤尔和曾赠胡适一诗,戏说的就是胡适周旋于红袖之间的情形:“蔷花绿柳竞欢迎,一例倾心仰大名。若与随园生并世,不知多少女门生。缠头拼掷卖书钱,偶向人间作散仙。不料飞笺成铁证……”

1923年的金秋时节,在杭州著名的赏桂胜地——烟霞洞,每天都有一对青年男女沿着幽静的山道携手而行。男的西装革履,戴着金丝眼镜,文雅而风流;女的端庄淑雅,活泼而不失羞涩。他们或轻轻私语,或开怀朗笑,将湖光山色尽融于彼此炽热的恋情之中。

这对男女,便是胡适与曹诚英。

曹诚英也是安徽绩溪人,小胡适11岁。她是胡适三嫂的妹妹。1917年,胡适归乡结婚,曹诚英正好是伴娘。1919年曹诚英嫁人,3年后因未生育离婚。1923年4月,胡适到了杭州的烟霞洞,烟霞洞位于西湖边的南山之侧,有庙宇多处。

在此地的绩溪同乡都来看他,曹诚英与汪静之结伴也来了。曹诚英虽然也曾与汪静之有过难以言说的情感纠葛,但从辈分上说,曹是汪的姑母,且与汪的妻子符竹因关系甚好,所以彼此之间都不敢越雷池一步。

胡适见到曹诚英后,爱慕之心油然而生,多情的胡适写了首诗《怨歌》寄寓自己的情思。曹诚英见诗后异常欢欣。曹诚英在与汪静之结伴来几次后便独自上烟霞洞了。她与胡适畅游西湖,同登西山。几周之后,两人暂时分开。6月,胡适复去烟霞洞,曹诚英正值放假,这一次,胡适租了烟霞洞和尚庙的房间,以养病为由,每日让寺僧执炊送餐,整天与小佳人寄情于山水,一住就是3个多月,直到岁末才恋恋不舍地返回北京。回京之后,胡适原想与江冬秀解除婚约,谁知江冬秀一听此言,要死要活,甚至拿出菜刀相胁。胡适哪里见过这个阵势呢?一下子慌了手脚。正好这个时候,诸多祸事一一袭来:其侄思聪病死;爱女素菲病重,几经反复,次年不幸亡故。胡适大病一场,病好之后,他的心情也渐趋平静,从此不再提分手之事。这年秋天,他写下一首《如梦令》:“月明星稀水浅,到处满藏笑脸。露透枝上花,风吹残叶一片。绵延,绵延,割不断的情线。”

而曹诚英呢,在此情况下只得斩断情愫,她在汪静之家中感伤地说:“过去我为丈夫守节,从现在起,我要为胡适守节了。”果然,在此后的数十年中,曹诚英孑然一身,用寂苦孤独实现了诺言。

如今,在快到上庄的公路边,有一个很不引人注目的坟墓,长满萋萋青草,墓碑上写着“曹诚英先生之墓”。曹诚英在临终之际立下遗嘱要把自己的墓地选择在去上庄的路边,她是幻想着有朝一日胡适在回老家的时候能够彼此相望。

我不知道曹诚英真正的内心世界。这个人,也许从那一天起,她的感情世界便不再示人了,留下的,只是生活的印记。在那段短暂而美好的情缘之后,曹诚英发奋读书,后来在胡适的帮助下于1934年到美国留学。1936年曹诚英回国,先后执教于安徽大学、四川大学、复旦大学及沈阳农学院,终身未嫁,直至1958年从沈阳农学院退休。在生命的最后几年,她回到老家绩溪,住在县城一个亲戚家,几乎谢绝了与外界的一切来往,沉浸于孤独和回忆之中。她曾委托汪静之将她珍藏着的一大包与胡适的来往资料,在她死后焚化。也许,她还是思念这个人吧,忘不了那段刻骨铭心的经历。岁月留给她的,最终是化蝶的相思。

|五|

胡适曾经写过一首小诗《回家》,描写了他对上庄的美好感受:“疏疏落落的几声雁鸣,在耳的九曲弯道中,扰乱了我做梦的次序。或者,是月先坠入小溪,然后小溪流出故乡。或者,是小溪先流出故乡,然后月才坠入小溪。”

现在看来,这首诗写得并不是太好。当时的胡适更多地像个小有情调的小知识分子,有点情怀,也有一点酸腐,却敢大胆地表现。这也难怪,那时候的中国,不仅仅是在军事上、在政治上,被突如其来的西方强权打晕了,在文化上,也失去了自信,鸿儒们头晕目眩、哑口无言。剩下的,只是一些年轻后生的激情鼓噪。“新文化运动”时的胡适与陈独秀,一个像“狐狸”,一个像“刺猬”。胡适侧重于文学革命,偏重于情感表达;而陈独秀似乎更偏重于政治,更注重于探求根本。

在当时,胡适就是那样幼稚而妄为地表达着,中国文化那么博大精深的东西他没有去理会,中国文化当中那么多的阴毒与世故他没有学到,他不屑于传统,一心想着与前人划清界限,只是以雪莱那样单纯而透明的姿势矫情地表达着。

胡适的伟大在于他是一个开风气者。开风气者往往是浅薄而单纯的,是肤浅而广泛的,却具有历史性的意义。胡适的“胆大妄为”还表现为另外一方面,他可能是想模仿罗素写《西方哲学史》,竟在1919年推出《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这样的举动在当时让很多人目瞪口呆。

平心而论,胡适在旧学根底、新学知识,思想深度、理论突破等方面,即使是在晚年,也不属上等水平。他同辈、前辈、后辈中的好些人,无论是学问的扎实程度,还是见解的深厚度,都要比胡适好得多。但由于胡适特殊的社会及先锋地位,决定了胡适成为国学精进的“旗手”。并且,在胡适身上,有一种清明的本质,使得他在很多的认识上总能够胜人一筹。这样的清明,与其说是学术和思想上的,不如说是人格上的。从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可以看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地方在于他对历代圣贤有着一种最本真也最清明的判断,而且极其准确客观。这种认识本身就具有革命性的意义。我一直认为,胡适的伟大之处,在于他思想上的领先,在于一种天生良好的触觉与真正的世界视野的结合。这样的方式,决定了胡适对万事万物有一种最本真也最符合规律的看法。正是那种最清明的本质,决定了胡适的人生走向,也决定了他的生命轨迹。

胡适曾经写过很多有关戴震的文章。从文章上看,胡适对戴震是异常推崇的。在戴震身上,胡适似乎产生了诸多共鸣。这是对的,胡适在人生道路上与戴震存在很多相同之处,他们都是知识界的领袖人物,一辈子孜孜不倦于学问义理,同样清明而敏锐,同样低调而儒雅。联想到更早一点的朱熹,我觉得对于徽州来说,也许隔上个数百年就会出现一个标志性人物,不仅仅是学术上的,更多的是人格上的。这片山川河流是有灵气的,灵气积淤,就要化气成形。我们不妨把它归结于地理的宿命吧。

实际上,一直觉得有必要将鲁迅与胡适放在一起来讨论与思考。这样的探讨,不是要说明“中国知识分子的两种不同选择”,而只是单纯地表明一下各人的性格不一,并由此产生的方法不一,以及地理环境对人性格的影响。绍兴出不了胡适,徽州也出不了鲁迅。与鲁迅的思想深度、毫不妥协、坚韧不屈等诸多品质相比,胡适是渐进而理性的。如果把鲁迅的犀利、深刻看作激进思想的表达,那么不妨把胡适看作是介于激进与保守之间的温和状态。二人的区别,正如钱理群所说的:“鲁迅是体制外的、批判的立场,胡适是体制内的、补台的。”他们只是认识的方式不一样,行动的方式不一样。也许对于胡适来说,他所处的地位和名望,以及他的性格,会让他更多地考虑如何去解决一些社会问题,而不是简单地批判或斗争。应该说,对于鲁迅和胡适这样的方式,我觉得都是可取的,一个社会的进步,需要的是不同的促进方式。他们的方式,正如同镜子的两面,那是相融共生的。

胡适就是以自己清明的方式来“济世”。他的思想和人格决定了他在矛盾激烈的中国只能成为政治的边缘人物。当然,胡适从来就不是简单的否定主义者,他是清晰地知道方向的人。与胡适相比,很多看似很深刻的人其实都是单方面的否定,并不知道否定之后的肯定是什么,但胡适知道。胡适的清明本质让他知道社会的走向,但他似乎并不急于表明,也不急于纠正。他从没表现出急躁的情绪,只是微笑地等待,他一直像一个先知。他明白结果会怎么样,也明白自己的无可奈何。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所要做的,就是平心静气地等待。这样的等待,可以说是大智者的守株待兔。

|六|

还是想再说一下胡适的“婚外情”。为什么我对胡适的情感如此关注呢?那是因为只有在胡适付出的真情中,才能表现出他立体的一面。从表面看来,胡适所有的行动都是那样聪明,那样合理,呈现于表面的是丝绸一样的光滑。但因为残留的蛛丝马迹,胡适也会变得生动起来,就可以从神坛上走到地面。很多事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当事物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动因时,它就是一种缘分,是命中注定的一“劫”。

这一段情,余英时在解剖胡适日记的时候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那就是胡适在就任驻美国大使之前,与杜威当时的秘书、后来的妻子罗维兹之间的亲密关系。罗维兹是一个性格开朗、有活力,同时又非常善解人意的美国女子。1937年10月,胡适受国民党中央政府的委派,赴美争取抗战支持。到美国后,胡适四处奔走演讲,取得了美国很多民间社团的支持,但毕竟缓不济急,无助于国家的危难。胡适的心里非常焦虑。在胡适心情最郁闷、情感最脆弱也最烦躁的时候,罗维兹走进了他的生活。在此之后,两人经历了一段热恋,除了见面之外,双方书来信往,非常频繁。年届五旬的胡适,在这样的情况下,哪里招架得住这样热情如火的“俏佳人”呢?“老房子”一下子失火了。从他们俩的书信来往看,他们就像一对热恋中的青年男女,如胶似漆。

1939年9月,罗维兹和格兰特结婚。在此之前,胡适出任驻美大使,出于身份和形象的原因,这段情缘慢慢地淡下去了,但在更隐秘的状态下一直保持着关系。1941年,罗维兹的丈夫去世。胡适和罗维兹的关系一直保持到1946年他卸任驻美大使一职回国。在胡适离开纽约之后6个月零6天,罗维兹嫁给了大她45岁的胡适的老师兼朋友杜威。是年,罗维兹42岁,杜威87岁。这一段令人大吃一惊的婚姻究竟同她与胡适之间的情感“后遗症”有没有关系,已无人知晓。很多东西,除了天知地知之外,所有的酸甜苦辣,也只有当事人自己无言地咽下了。

当然,胡适与罗维兹的这一段情缘,绝不能与韦莲司的关系相提并论,更不能与同曹诚英的缠绵悱恻同日而语。这段经历,只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胡适的真实。其实,恬淡而温厚的胡适也是充满欲望的;或者说,他一直无法阻止自己的欲望。正因为欲望张扬着,也哆嗦着,所以我觉得胡适是苦的,他的性格决定了他不可能去轰轰烈烈。在很长时间里,胡适一直头顶光环,一直具有社会的榜样性。这样突出的社会地位,使得他一直承担生活之重,委曲求全。这个看起来极其温文尔雅的知识分子虽然在表面上呈现了平静和坦然,但无疑,在内心深处,他却一直浅斟低唱。虽说一直有着“突围”的想法,但善良的他绝不想伤害任何一个人。也许这样的遗憾,只能怪罪于婚姻本身吧!其实,婚姻制度也是不完美的,在不完美的前提下,只能是“花自凋零人叹息”。

当然,也可能对于胡适来说,这样的事只是生活和事业中的“小事”,但“小事”往往格外让人伤痛。就像是一根细小的木刺刺入身体,它会切入年轮,与岁月一同生长,让人刻骨铭心,成为永远的悲欢离合。

|七|

这段时间,我一直喝的是绩溪朋友送我的名茶“金山丝雨”。我一边喝着“金山丝雨”,一边阅读诸多有关胡适的资料,这样的方式,似乎是巧合,也似乎是缘分。“金山丝雨”正好是上庄的茶。与其他的绿茶相比,它的味道不是太酽,不是那种很深的浓,但很清新,有着飘然的芳菲。据说,胡适生前一直爱喝的,就是产于上庄的“金山丝雨”。这也难怪,这样的感觉会让他感到亲切。也许,他能够从茶中嗅到家乡独特的味道吧。

一个地方的地理和人文环境,对人的性格影响,应该是巨大的。同样,胡适也不例外。在胡适身上,集中体现了徽州人普遍的性格,那就是聪明、敏感、谦和、诚实而踏实。徽州人尽管从普遍的意义上缺少“敢为天下先”的性格,但在绝少部分人身上,却暗藏着执拗而固执的性格,表面平和内心坚定地走自己的路,比如朱熹、戴震等。在胡适身上,同样体现了这一点。胡适表面是谦和的,是彬彬有礼的,是温文尔雅的,但同时,他又是激越的,是富有进攻性的,是敢为天下先的。

我忽然想,也许胡适性格中最本源的成分是来自徽州吧?是山清水秀的徽州,带给了他清明的本质,也带给了他健康而明朗的内心。

在这样的内心中,一切东西都清清朗朗、干干净净,流动着音乐,生长着和谐。这样清明的内心决定了胡适有着非常好的“智的直觉”,也使得他能够用一种简单而干净的方式去观察最复杂的事物,对万事万物的认识有着最直接的路径。

如果说中年之前的胡适是依靠他“智的直觉”和无畏击打出“新文化运动”闪电的话,那么当那种闪电消失的时候,胡适便变得平和起来,也随之平庸起来。从根本上说,一个平衡感极好的人往往都是一个缺乏大才气的人,因为才气本身就是不平衡的表现。胡适也深深明白这一点。自此之后,胡适潜心学术研究,他很想通过训诂来弥补着自己才气的不足。平心而论,他的学术成就不是很高。他最倚靠立足的,是他的品行。他从没有具体的敌人,他的敌人就是专制和愚昧,而对具体的人,他从不计较,一笑了之。他永远追求个性解放、人的自由,但他本身从不在这种行为中率先得益。因为他知道在单骑突进的情形下,这种自我解放本身带来的结果往往是对别人的伤害。或许,只有行为相对保守,才更有理由去弘扬个性解放和自由。

胡适就是这样一个人。正因为内心的清明,他与周围人,与周围的环境,与时代,一直有很大的距离。这样的状态使得他在很多事情上只好忍让着、等待着、宽容着。其实一个理性、清明的人是最苦的,因为他从没有机会颠覆自己,只好一直忍让、宽容、回避。这种内心的平衡一直敏感着,当合理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疯狂的能量都会没有了,剩下来的就是逆来顺受,心若止水。这样的情形,是一种大境界呢,还是一种自我欺骗?

也许在一个进入平和状态的社会当中,胡适的思想才会让人们更清楚地认识,更自然地接受。

我一直以为胡适是一个伟大的书生。伟大书生的意义在于,他们有着比较完整的天下意识、宇宙感悟,有比较硬朗的主体精神和理性思考,并且对现实永不满意。他们不是破坏者,对人类的走向一直抱有善良而美好的愿望,权力欲不强,不自私,不心狠手辣,并且一直努力按照理想来架构社会。在我眼中,对于中国来说,孔子、孟子、苏东坡、朱熹、王阳明、王夫之等就是这样的伟大书生;在西方,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法国的孟德斯鸠,美国的托马斯·杰弗逊等也是这样的伟大书生。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朝代来说,遭遇这些伟大书生是幸运的。尤其是中国,在纷乱的历史争斗中,绝少有这样的书生掌权,他们只是在政治的边缘做着一些无足轻重的工作。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在绝大多数时间里,一直由一些心狠手辣、有着人格缺陷的独裁者掌握着、控制着,内心的狭隘与封闭使得中国政治在更大的程度上一以贯之地崇尚暴力、阴谋和争斗,崇尚你死我活、毫不妥协。这样的结果,使中国历史的变幻只是简单意义上的改朝换代,一直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的物质、思想以及人文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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