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香港

岛上的二十岁 作者:林靖怡 著


香港

在岛上,读大学的那四年

初到香港

2011年夏,我踏上了赴港的飞机。

八月的香港焦躁、灼热。氤氲、潮湿的雾气笼罩了小小的城,天空像是无边的蓝色的大网,直直扣下来,严丝合缝地笼罩了一切,只留几朵云苍白地挂在地平线上,像是网上的刮痕不起一丝波澜。网内无风,整个城市像是快要窒息的池子,一切生物都在网中有气无力地扑腾着。高温、潮湿,所有的空间被摩天大楼分割成支离破碎的一块块小格子。

热气从城市的摩天大楼地面升腾上去,每个街口都是热而拥挤的,城市像是煮好的热水,在热浪中咕嘟咕嘟冒着泡泡。城市中上百万部冷气机日夜不停地运转着,楼外冒热汗,楼内冻得像冰窖。

于是人们就像池里的鱼一样,从一个个小格子里奋力游到水面上张着嘴喘息。人人都害怕那没有风的城市地下,害怕那咕嘟冒泡的池底,害怕被融入那升腾的燥热的泡沫中去。走在路上的人们步履生风,脚下似能带起一阵细小的尘埃,在夏日的阳光下静静飘着。

阳光是灼热而耀眼的,然而毕竟穿不透城市上空那氤氲的潮湿的空气,只是给城市平添了热力。光打在高高的摩天大楼幕墙上,像是一个巨大的金灿灿的火球,嘶吼着,舔着幕墙的边缘,凿出一个个细碎的光斑,在玻璃之间跳跃闪烁。继而那光斑分开,在幕墙的不同平面上折转分散,变成一条条金色的细线。

这个城市很少起雾。阴天的时候城市里的万家灯火就变成无数的小太阳。晴朗的日子里,无数的摩天大楼玻璃幕墙上都带着阳光浅浅的痕迹。

我生长在北方,树木多是细碎狭窄的叶子,夏日里远处可见浓郁的绿荫,可走近了只看到丝丝缕缕的细微绿色,像是含蓄的来自夏天的问候。还有很多松柏和柳树,有时路边也有芙蓉树,春天开了粉白色的花,密密麻麻开遍了整个树冠,高中时,我一日日经过这树下,往往是背着沉重的书包,永远是疲惫地踮起脚去探寻头顶高高的目标,脚都痛了,却担心一松懈就会回到平地,回到那个真实渺小的我。

北方的夏天,我是那个平凡的我,湮没于众人之中,在细碎繁杂的夏日绿荫里日复一日埋头做题。

在这个南方的都市里,我是那个高考后升学如意的我。如愿以偿进了港大,却发现这个城市常年笼罩在夏日茂盛而浓郁的绿荫里。

想起那句关于夏天的诗:“绿树浓荫夏日长。”

都是夏日,却有不同的样子。

寒来暑往,我已离家千里。

香港的树大都高而粗壮,夏日里是蓬勃的洒脱的绿。很多树木上了年纪,生在道路两旁、学校里、公园里,绿荫铺散开去,遮住了半边天空,而树干则是老而坚硬,带着灰绿色的泥土气息。

此时的我站在街边,看着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上一次来,我在读初中,和妈妈匆匆看过海洋公园,坐在旅游大巴车上忙乱地路过大小街衢。刚巧那次有天也下雨,看着路边的一切都蒙在丝丝的雾气之中。

转眼之间,我们又见面了。就像生命中的无数次际遇一样,你以为只是一段平常的旅程,一段必须要经历的时光,就像街头擦肩而过的路人一样,走过就走过了。可没想到兜兜转转又回到这个城市。原来以为的分岔路竟然就成了相交错的十字路口。

2011年八月,天气极炎热。我在一树的蝉鸣和满城的氤氲湿气中来到了香港。我知道这个夏天会很漫长,我和我的大学生活将由此开始。

初到香港大学

港大很小,建在港岛西面的山上。

我到校的时候离开学还有一个月,校园里人不多。盛夏八月,学校中心的“开心公园”里不时走过几个穿着超短牛仔裤的本地女生和戴着酒瓶底眼镜的本地男孩,步速很快,一转眼就闪进了对面的图书馆里。

“开心公园”这个名字我到毕业都不知道是怎样得来的,只是本部图书馆外面的一块空地,有一片小绿地,种了树木和花草,四周用椅子围起来。平日经常有学生等待上课的时候坐在这里看书。学生活动也常常选择这片小空地。

图书馆是一栋白色的建筑,并不高,正对着钮鲁诗楼。向上有台阶可以去荷花池和教育学院的邵逸夫、邵仁枚楼,向下则通往艺术学院上课的本部大楼。香港夏天漫长而炎热,女生几乎都穿一模一样的超短牛仔和T恤衫,男生则大多穿一件印着简单logo的短袖衫,搭配松松垮垮的裤子,很随意地出现在校园里面。因为各个学院又有自己的图书馆,更多人就习惯于将图书馆当成自习室。考试前,楼下星巴克人山人海,二十四小时自习室座无虚席。当然,也有下课立刻回家的本地学生,永远都只留下一个行色匆匆的背影。

荷花池建在盘旋曲折的楼梯一侧,小而静谧,是一方长满荷花的池塘。有小乌龟悠闲地从池水里探出脑袋来,在盛夏的阳光里打着盹。旁边有一座孙中山先生的坐像,刻着他那句著名的“我有如游子归家”。晴朗的天气里,很多游客会和先生的塑像合影,一个小花园因此经常是喧嚷拥挤的。

香港后来进行大学改革,由三年制大学改成四年制。于是港大就在对面山坡上进行了扩建。我刚到学校的时候,工程只进行了一半,可以见到飞扬的尘土之中新校区崭新而又摩登的风格,白色巨大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巨兽般蹲踞在山上,和百年校园的古朴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第一天到达校园,爸爸妈妈和叔叔阿姨一起来送我。我们坐在开心公园的长椅上,看着山下的港岛和山上的学院楼,一座一座迷宫似的隐匿在一抹浅浅的绿意里。我的内心不由忐忑不安起来。

我是一个不那么情愿拥抱挑战的人。有的人面对生活中的变数永远是昂扬的,像个踌躇满志的斗牛士,又像是出征前的猎手,要去猎获命运里丰盛的馈赠。而我不是。面对未知的挑战,我更多的是不安和紧张,像一只神经高度紧张的小兔子盯着面前未知的茫茫然,无辜地抽动着鼻孔、抖动着耳朵,几乎想要靠嗅觉和听觉来探察未来。

读书时起我就更喜欢静态的、规划有序的生活。我甚至会提前把每一天的时间分成规整的几部分,再一一把相应的科目对应好,根据自己的学科强弱具体划分时间。换言之,我已经习惯自己规划好的日子,按部就班地追逐已知的目标,在熟悉的领域做出努力。

然而,此时这些都失去了用处。生活已经不再按照我的常理出牌。突然来到陌生的城市,面对和内地完全不同的教育体制,开始接受英文和粤语的授课。我像寒夜里独行的旅人。月色清冷,天空广漠而深邃,树影里筛下惨淡的月光,在寒风中瑟瑟作响。一路走着,内心失落,仿佛每个毛孔中都是杯弓蛇影般的焦躁和不安。

许多年后,第一次看小汤哥主演的电影《明日边缘》,看到主角在梦中一次次重新回到原点,重复自己的经历,每一次重复都是在之前经历上的完善和改进。然而,很可能就是失败,然后又要重新来过。

那时距离我初到港大已经隔了五六年的光阴。我仍在想,如果可以重新来过,是不是会有不一样的结局?也许我会重新回到入学的时光,拍拍自己的脑袋,告诉自己,不要怕,勇敢走下去。

然而我不能。虽然也未就此妥协,但从入学的那一刻起,我已经意识到,未来的四年将会漫长而难忘。我已经结束了十八年的内地读书经历,将要在陌生的环境里开始新的旅程。

初到舍堂

港大的学生宿舍叫“舍堂”。香港本地学生把住舍堂叫作“住Hall”,和“做兼职(part-time)”“谈恋爱(拍拖)”“读书”“参加学生社团活动(上庄)”一样,成为香港大学期间一定要做的五件事。

港大的几座舍堂并不集中,四散分布在校园附近的区域。其中太古堂和李国贤堂在本部校园,利希慎堂、伟伦堂、利铭泽堂位于沙宣道舍堂村,何东夫人纪念堂和施德堂位于赛马会第一舍堂村,马礼逊堂、李兆基堂和孙志新堂位于第二舍堂村。除此之外,还有大学堂、利玛窦宿舍和圣约翰书院。后来港大又开了三村,在山下的龙华街,我们那一届并没有入住的学生。

入学前我大致浏览过学长学姐们写的资料,发现几乎所有舍堂都有简称,大部分是用英文名字。大家叫施德堂“Starr”,叫何东夫人纪念堂“何东”,叫利玛窦宿舍“Ricci”。同样的,里面的学生就自称“Starrian”“何东人”和“Ricci人”。

那时我们经常羡慕住在校内Hall的同学。本部校园住在太古和李国贤的同学经常在上课前半个小时迷迷糊糊起床吃饭、收拾整齐,往往还可以踩着上课铃踏入校园。住在大学堂的男生则路远马遥,一早就要搭乘校园小巴或巴士花半个钟头到校园。

然而这还不是到了课堂。港大建在山上,楼与楼之间有时看起来贴在一起,实则要经过很多小山坡、小电梯和小岔路才能到达。即便到达校园往往也要十几二十分钟才能到教室。

大学堂是男生宿舍。相传日据时期曾经被日本人作为严刑拷打的审讯房,这里曾聚集了很多冤死的亡魂。当然这大都是大学生相互逗乐的笑话,但大学堂几乎不招女宿生却是真的。何东堂则全是女生,和隔壁男生宿舍Ricci常结伴活动。

我住在李兆基堂。因为是李兆基先生出资兴建的,时间久了宿生都称舍堂为“李兆基”“LSK”。舍堂在二村,去校园走路要差不多十五分钟,搭巴士就只要五分钟。隔壁还有孙志新堂和马礼逊堂。

初到舍堂时是爸爸妈妈一起送我来的。沿着港大校园下了石阶就是一条盘旋上山的公路,两旁都是葱郁的绿色树木,整个树冠慢慢探开来,绿荫遮蔽了树下的行人路和狭窄的小马路。右手边的一块小小牌子挂着“赛马会第二舍堂村”的标志,拐进去就可以看到学生们平日健身的体育馆。周围都是浓郁的绿荫,体育馆上面的天桥是窄窄的一道通往附近的泳池。天气好的时候淡蓝色的泳池像是一抹碧蓝的水滴镶嵌在四周茫茫的绿色树木海洋里。

舍堂有十几层,我被安排在十四层的女生宿舍里。宿舍大概有二十平方,并排放着两张床和两个书桌,旁边还有衣柜,三排书架整齐地架在书桌上方的墙上。没了内地宿舍高架床的拥挤感,这里反而更像一个迷你旅社。

高高的落地玻璃窗外,远处的港湾泛着蓝色的波涛。阳光在海面上一眨一眨的,翻动着缕缕细浪像是顽皮孩子的眼眸,又像是耀眼的跃动光斑,闪闪烁烁的,从天空直接跳到海中去了。港岛上大片大片的绿色波涛也随之起起伏伏,风一下子就从一片树林吹到另一片树林。还有纵横的道路和小小的甲壳虫一般的车辆,都渐渐隐没在玻璃窗外。

这时,我们听到一阵怯生生的敲门声。门开了,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女生,十八九岁的样子,穿着简单的牛仔裤和淡灰色衬衫,典型的港女打扮。她是圆脸,半长头发在脑后扎了马尾辫,眼睛笑起来就成弯弯的两个小月牙。

“你们好呀!”女孩子开口说,用着不太熟练的普通话,“我叫Silvia,以后我们就是室友了。”

OCAMP

住港大的本科生舍堂就一定要参加新生训练营(orientation camp),即“Ocamp”。本地人叫“过O”,最初用意是培养宿生之间的感情和集体意识,久而久之就变成对新生意志力和忍耐力的考验。

近几年有很多新闻报道香港各大学新生营“玩过火”,又有一些内地状元在新生营过后因为各种原因选择退学,新生营就渐渐蒙上一层阴影。其实,对于经历过的我们而言未尝不是有趣的经历。

2011年夏,我在港大李兆基堂“过O”。

八月的香港无风、酷热,蓝色的晴空倒扣下来,捂得整个天地严丝合缝,密不透风。空气中氤氲着潮湿的水蒸气,整个城市仿佛刚刚从水里捞出来,湿漉漉的,仍然滴滴答答在淌水。我们每个人获发两件印着舍堂标志的T恤衫,但不久就被汗水打湿了。阳光烤在后背、脖颈上,开始还是灼热的,慢慢被太阳烤干又被汗水打湿,渐渐就没了感觉。

大家一起坐巴士去海滩,之后分成几个小组,每组要把报纸折成圆筒状,从海中取水到沙滩上的水桶里,最先满一桶的小组获胜。我们一个挨一个站好,接力一样把各自手中的报纸折好连接到一起。亮晶晶的海水开始被装入第一个纸筒中,但还没等到纸筒倾斜一下传递过来就一滴滴落到沙地里,转瞬间消失了踪影。

只好重新开始。这次由第一个同学接了水用手托住,急急倒入第二位同学的纸筒中。那水静静流过来,突然就流到两个纸筒的缝隙外面。我们看着水滴从高处跌落,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第三次,我们事先把纸筒一个个密密相连,做成一个长长的纸筒桥梁,那水立刻流进来,开始还保持一股水流的形状,渐渐水流细了,氤在报纸上,报纸上的字迹被放大数倍——水流渐渐被报纸吸收掉了。

第四次,我们把纸筒侧过来,终于将一股极细的海水汇入桶内。我们不由得惊呼起来,彼此为这几滴细小的水珠开心不已,像终于实现愿望的孩子。

入夜,我们从海滩回到宿舍,被告知晚上的任务是蒙住眼睛穿越港大校园。我们戴上黑色的眼罩,一个搭住另一个的肩膀,组成一个长长的蜈蚣似的队伍。港大建在山上,有许多台阶,楼与楼之间曲而折。我们都是新生,并不熟悉学校的地形,只是模模糊糊感觉到一会儿在上坡,一会儿又在下坡。上台阶的时候感觉到前一个人的肩膀在微微上升,一下子就被脚下的台阶磕到小腿,于是知道是台阶,就抬起脚一步一步往上走。开始时,步子太小,脚会重重地磕在台阶上,慢慢也就学会了迈大步子,跨越似的一步一步高抬腿上台阶。有时候后面的人累了,手松开了,就停下等待。尽量步子小一点,却不可以离前一个人太远。

那晚我们在黑暗中戴着眼罩走了两个小时。高年级的学长学姐在前面给我们带路,常常鼓励我们。后来看照片,其实已经走过了港大几个在山上的建筑。

也有在室内玩的游戏。几个人结成一组,其中一人踩在一个装有轮子的木板车上,周围几个人不可以碰到她/他,只能通过踩木板让车子快速移动到走廊的另一端。

各组选一个女生站在车上,剩下的男生则踩着木板推动车子。我是我们组站在木板车上的那一个。车子飞快向前呼啸而过,身边的男孩子跑得飞快,我站在车上,仿佛站在一个飞快燃烧的风火轮上。走廊两侧的门一扇扇飞快闪过,像是有人按下了时光的快进键,我以自己不可控制的速度,站在小小的木板上,向前飞驰而去。

在李兆基的时光,现在回想起来仿佛短暂如一瞬,又仿佛漫长经年。

另外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周游香港的重要建筑。我们要在一天之内走遍上环、中环、金钟、铜锣湾、赤柱等主要景点,每个景点都有一个重要的提示纸片等待我们。没有巴士,不可以打车,我们只好坐地铁在港岛四处奔波。渐渐地脚就像灌了铅,面前的中环上坡路似乎永远都走不完,却也不能喊停。太阳此时像个大火球般低低悬挂在空中,并没有云,照得人心发慌,头发晕,脚步仍不能慢下来半拍。

港大的宿生最讲究集体感和荣誉感。荣誉是舍堂之间的,也是一个舍堂楼层与楼层之间的。集体感就是在面临集体的任务时,不退缩、不放弃,要和大家一起坚持,更要努力拿到最好的成绩。这是我在Ocamp时听到最多的话,却也没有想到实现起来这样艰难。

这些年,香港各个大学的入学Ocamp常遭到批评,尤其是某大学新生因Ocamp压力大而自杀,更是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现在回想起来,还记得当时的压力,但毕竟隔了几年,并没有过多辛酸的故事可以讲述,有的反而是感动,觉得年轻时有这样一段经历,就像内地大学的军训一样,只是在香港活动更加多样化,更加需要个人的应变能力。

没有被时光磨灭的都是最珍贵的回忆。我宁愿相信那一次Ocamp是对我极好的锻炼,改变了高中时代散漫的生活态度,让我更加注重生活本身,明白集体生活的辛苦。

住HALL生活

几年后再回忆起住在李兆基堂的那一年,觉得那是自己活得最年轻的时候。全然不像现在的我这般朝气全无,朝九晚五,熬夜久了一点就叫苦连天像是老古董。

彼时,大家有选课自由,第一堂课十一点或下午才开始也是常有的。第一年住Hall的“小鬼”们往往相当激动,逃离了高中苦闷的牢笼,在二、三年级“大仙”的带领下,东奔西跑,一副不知疲惫的样子。

宿舍楼山坡下有一家小小的点心店,极简陋,只有几方小桌和几条木板凳,却做得出奶香四溢的流沙包。据说,这也是陈奕迅的最爱,店里挂满了与到店明星的合影。点心店每天夜里三点钟开门,营业到下午三点就关店谢客,像极了当时我们一群住Hall学生的作息时间。

于是有一天,大家约定凌晨三点半去吃点心。我早早调校好闹钟,开始打算不睡觉,一直等到三点半,却发现这是一个极其尴尬的时间:睡觉的话只能睡两三个小时,醒来会更困;不睡觉则吃完饭已经天亮,就要一夜无眠。那时也真爱折腾,不会累似的。三点钟的时候,我和室友Silvia就互相把对方闹醒,再匆忙洗一把脸,就这样和楼里的同学们一起去吃点心。回来的时候已经天光光,七点钟的样子。我们又困又累,像一宿未回家的小野猫一样,接下来的一整天都挣扎在睡觉和打起精神的边界。

Silvia是我的室友。她周末总是会回家,有时周中也往家里跑,并不常常留在宿舍。她是皮肤白皙的小姑娘,有着港女难得的小酒窝,笑起来眼睛就成了一条缝。有时我们聊天她也给我讲她的家庭,家里还有一个弟弟。弟弟的照片就存在她手机里,时不时拿出来给我们看。弟弟很可爱,白白胖胖的小男孩,当时还在上初中。

直到后来一次偶然的开会。Hall里经常开会,有的是楼层内部的会议,有的则是整个舍堂的大会。其实也没有特别的事情,无非谈论一下各个舍堂之间的比赛或是要求舍友投票等等。但这些大大小小的会议仿佛总是常开常有、琐碎繁杂,占据了平日夜里很多边边角角的时间。

有一次开会只有楼里的几个女生。女孩子讲话不知不觉就跑偏了,变成了知心话之夜。我只是静静坐在一边听。Silvia那晚却哭了,讲她爸爸早年去世,和弟弟、妈妈住在青衣的一间公屋。

很久很久以后,我已经不记得那晚她和大家的具体交流,只记得那晚本地室友的表情,是一个孩子所不应该有的压抑和悲伤。

李兆基堂基本是以楼层为单位的,每个楼层结成一个亲密的整体。十四楼是女生层,出出入入都是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十五楼则是男生层,是和我们关系比较好的一层。有时候大家一起外出吃点心、喝糖水,五十几人浩浩荡荡让路人以为是学生大规模出游。

有时候,他们也会一起来我们这一层的公共厨房做饭。舍堂里每一层都有公共厨房和公共洗手间、冲凉房。厨房里面的冰箱会放好大家各自买好的蔬果面包,往往各自做好标记,到时各自取用自己的食物。我并不喜欢下厨,但有公共活动的时候也会跟着去帮忙切菜、煲汤,然后大家一起吃饭。虽然不是山珍海味,却有温馨的气息。

有一次,十五楼的男生因为一点小事惹恼了我们,楼长带着全层的女生上楼去。香港本地女生把一只只气球装满肥皂水,变成几十个滑腻的彩色炸弹。一时间十五楼整个走廊都爆开了花,满是肥皂的味道。有的男生一脸茫然地走出来,瞬间就滑倒在地。但更多的则是躲在房间内不敢出来。

后来我们又觉得内心受到谴责,在楼长的带领下帮十五楼打扫了地面。

真的是,青春在于折腾。

舍堂极为重视舍堂荣誉。进门处的大堂有一个玻璃做的落地储物柜,亮闪闪地摆放着诸多舍堂近年来赢得的奖杯,都是和其他舍堂之间的比赛中赢得的,有网球、游泳、歌唱、曲棍球、足球等等。有时候我们也会去郊外的港大体育场和其他舍堂举行足球比赛。这时,整个舍堂的男生女生就会一起出动,为我们的运动员摇旗呐喊,期望为柜子里再添一个奖杯。

整个Hall里好玩的事情繁多,走廊里永远是吵闹的,经常有人到处练习踢皮球,直到深夜仍然能听到“砰砰”的声音。大家吵吵嚷嚷,仿佛一天永远不会结束,随时都会有人因为一件事情找了你过去,但往往都是琐碎的。

现在想来,那一年是对我性格的极大挑战。我是好静的,喜欢一个人静静独处,一个人读书、写字、追剧。但来到港大的第一年,我在舍堂里像是被一股巨大的洪流裹挟着,不知不觉就参加了很多集体活动,整天和楼里的女孩子混在一起,过着几乎昼夜颠倒的生活。那时我是有一点不情愿的,但现在看来是一种很好的锻炼。

去体验不同的生活模式,走到人群中去,真正像年轻人一样度过一年。那一年,世界于我是喧嚣与聒噪,是种种繁杂事务之中的闹中取静,在时间的夹缝之中温书看功课。但那一年真的是年轻的,是喧嚷和沸腾,是无忧无虑的好时光。

教莎士比亚的老太太

这是我进港大后的第一门英文专业课,教授是一位即将退休的英国老太,我们叫她Mrs.Hall。

Mrs.Hall六十岁左右的样子,满头银发,有着外国人常见的高鼻梁和蓝眼睛。因为上了年纪,脸上的皮肤有些发皱,难免有一种沟壑纵横的感觉,尤其是额头和眼角,笑起来的时候皮肤的纹路慢慢向上打开,像打开了一张庞大的、神秘莫测的网。

然而她是那种有气质的老太太,即使年纪大了腰杆也是笔直的,走路脚下生风的类型。这种人,大家的关注点往往不在年龄本身。我也是被她的微笑打动过一次,渐渐就忽略了那缓慢张开的网一般的笑容。

老太太上课从来不拘小节,第一堂课就坐在教室前的白色长桌上,隔着两盒白板擦和白板笔,用遥控器指着投影仪,比比画画把之前学生给她写的期末总结放幻灯片一样逐张放给我们看。

港大每门课期末结课时,学校都会发给学生两张调查问卷,一张关于课程设置,一张关于教师的授课方式。眼前的巨大屏幕上,学长学姐们频频用极大的英文字体夸张地写道:“老巫婆”“老女人”“老变态”等等。

香港学生在教师评论栏大多是含蓄的,带着一种息事宁人的态度,常是模糊地推推就就,随便写一点。看到这样的评论我还是破天荒第一次。

Mrs.Hall看着我们一脸错愕的表情,干脆利落地“啪”一声关掉幻灯片,用英文说道:“他们说得对,我就是这样的人。也欢迎你们结课时写下自己的感受。你们是我退休前带的最后一拨学生,但如果你们认为我会放松对你们的要求,就大错特错了。”

顿时,我们目瞪口呆,面面相觑。老太太却不慌不忙,打开讲义上起课来了。

*

这门课的主要教材是莎士比亚的《麦克白》。港大的所有课程都是全英文授课,从作业到考试,所有内容都是以英文进行的。而莎翁则是英国文学专业学生们最熟悉的作家,整个大学期间如果没有读过五六本莎士比亚的原版书,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英国文学专业的。莎士比亚作品中常有中古英文的影子,书写方式和行文结构都和现代英文有所不同,读起来很是费力。

而老太太,既要训练我们读莎士比亚,又要手把手教我们写英文论文。第一堂课已经放出话来,每节课都有作业,每份作业都要计分入总分。每有一个语法/拼写/标点/格式错误扣一分,扣三分以上作业不及格,总成绩B以下就要重修。

直到成绩B以上才可以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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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课大致过了一遍莎士比亚的生活时代和背景。莎翁生活于十六至十七世纪,曾经与合伙人开了剧场,常写复仇和牺牲题材的戏剧。老太太授课的着重点是文学及其内涵,对作者本人只是带过生活经历和背景而已。

对《麦克白》的研究则有趣得多。老太太喜欢从文中拿出一段,要我们自己揣摩人物的思想和情绪,并从中总结人物的性格特点。她不太喜欢千篇一律的话,反而更关注细枝末节和小人物,比如麦克白夫人以及麦克达夫。

然而作业立刻就来了。第一节课的作业就是找十篇关于莎士比亚的研究论文,去港大的电子图书馆一个个下载下来。

第二节课,老太太教我们写英文论文后面的引用书籍。其实只是一个简单的书籍目录,却足足写了三页A4纸的要求:

写英文论文时,每四百到五百个字要有一个引用源,还不可以是讨论相关历史文化的间接来源(secondary source),一定要是直接讨论莎士比亚作品的重要来源(critical source)。之前下载的十篇论文中,读完所有论文的第一自然段,可以去掉四篇,剩下的六篇全部读完,再去掉两篇。如果是一篇一千六百至两千字的论文,剩下的四篇就是加入结尾引用目录里面的。

然而Mrs.Hall的要求才刚刚开始:文学的bibliography(引用书籍目录)要用MLA格式,需要去美国普渡大学的OWL(Online Writing Lab)上面查看格式,关于空格、句读、引用符号、段落格式等都有要求。还要遵循作者名、书名、编辑名、出版社、时间等等的顺序,就连期刊、报纸、书籍都有不同的格式。

***

第一次作业我就得了零分。

作业是写下我们论文里想要引用的书籍,按照老太太要求的格式。我从两本书里各找了一篇,还有一份期刊论文和一份报纸评论文章。很认真地按照要求写了,几天后看到邮箱里老太太批改完的回复,用词极为强烈地批评了我一通,甚至用了“粗心大意”(careless)和“重要错误”(big mistake),意思是最基本的空格都没处理好。

我一看,原来是有两个逗号后面忘了空格,有一个期刊名忘记了斜体。

那是我的第一个零分,至今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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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开始了前所未有的艰难的第一学期。

老太太常常在课堂上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一脸嫌弃地嘲讽我们连基本的格式都弄不懂,或是引用的时候根本不注意标点符号和括号里面的内容。

她还常常把我们的作业贴到课堂幻灯片里,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眉毛拧成眉心一团,逐字逐句批评遣词造句的错误。其实有时也只是引用时后面的括号里忘了备注是出自书本的第几页罢了。

因为我们用的是不同型号、印刷版本的英文版《麦克白》,老太太甚至买齐了所有可能的版本,遇到不同的书页引用,就会翻出那一个版本来看。如果再不对,就是学生的粗心的错误,又是零分了。

毕竟在Mrs.Hall眼里,做学问最重要的就是认真,错一个标点都不可以。

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

期末的时候,我们开始写论文。

要求很简单,选一个人物进行性格分析,但要言之有物,一千六百至两千字就可以了。

因为知道每个标点都不能出错,大家都很紧张。毕竟骄傲地进了港大,没人想第一学期就铩羽而归,不能升学不说,要再读一学期莎士比亚,那可真是“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了。

然而英文论文并不是用我的母语来写,很多时候一句话要斟酌很多次,最开始是句式,然后是用词,之后是格式和标点。

然而,当我们战战兢兢写完论文,Mrs.Hall又说她暂时先不看了。

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又傻了眼。

果然,老太太很快发给我们一份“peer edit guide”,要我们互相先读对方的论文,批改三次,然后再依照结果把自己的论文修改好。最后,她才来看。

这份互相批改论文的指引也很有她的风格,密密麻麻两张A4纸的要求。

首先,读对方的论文一次,回答问题:

1.第一段读完,你觉得对方的主旨是什么?写下来。

2.关于内容,你觉得论据足够支撑论点吗?有没有被遗漏的论据?

3.想一下论文的整体结构,前后连接得好吗?有没有可以被拆开或重组的段落?开头和结尾段落与中间主体相呼应吗?

然后,再读论文一次,这一次要用红色笔,圈出所有的语法和拼写错误,写下你对论文的评论,包括段落构成、内容、疑问、错误或不理解之处。

当然,两次还不够。第三次读完,你要写下这篇论文中你认为最好的和最需要更改的地方。

我马马虎虎读了一遍同班同学Jeff的论文,读完觉得字字在纸上,但那些英文字母又渐渐模糊黯淡,看不清楚了。Jeff写的是关于麦克白夫人的内容,在文中用了很多字典里查到的词语,因而我再读的时候也要一个个查过来。第二次读的时候已然是昏昏欲睡了,却还要认真读完,写好Mrs.Hall要求回答的内容。

第三遍读完要逐字修改,我那时其实已经读了差不多六七遍,每次要注意不同的内容,有时是段落结构,有时是语法拼写错误,有时则是论点论据之间的关系,总觉得每次读完印象都不真切,都有遗漏的点,于是再次读起。

等到全部要求逐一完成、做完修改之后,恍恍惚惚好像自己又写了一篇论文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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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星期后老太太的课程结业的时候,照例拿出了学校要求的两份问卷给我们。我看到身边的香港同学们纷纷显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有几个夸张到当场比出胜利的手势,和旁边的人碰拳庆祝。

总成绩还要几个月才能出来,圣诞节就要来了。我们这学期基本上每天都要为这一门课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仔细研究Mrs.Hall每份作业密密麻麻的要求。毕竟,一不小心就是零分,就不能升学了。现在终于结业,不管怎样,也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Mrs.Hall就要退休了,也没有什么忧伤的表情或者特别的表示。最后一节课的时候她很早就来到教室。平日里大多穿黑色或灰色的她破天荒穿了香港过年里才会穿的大红色。

那堂课她说得并不多,甚至说我们的表现只是比她想象中要好一点而已。然而整堂课的时间里她常常是笑着的。给我们看论文里有趣的英文句子。这回并没有全是讽刺和批评,而是展示了一些写得很好的句子。

我重新看到她脸上的皱纹,在眼角、额头和下颚,连成密密的网一样的形状。这时,她才显露出一点衰老的痕迹,大概也是因为重新笑起来了。

我也发现我们论文语句里面的进步,好像学期开头的时候只会用英文说什么是什么,现在已经会流利地描述属性、特征、表现等等了。

Mrs.Hall说这一次她真的要退休了。她说我们这学期没有给她太多麻烦,比想象中好一点的话说了几次,然而这已经是老太太一个学期中给过我们的最好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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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回来出成绩的时候,我看到我的成绩是B+,虽然并不是一个A级别的成绩,然而终于不用重修,也不用留级,大大松了一口气。

若说影响,大概就是直至今日,我都对论文和写作有一种敬畏之心,觉得做学问一定要严谨,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马虎。这也让我在整个大学期间都心怀敬畏,兢兢业业,每份论文都认真对待。这已经成为我的习惯。

大三的时候,我在加拿大做交换生,一次偶尔和教授聊起来,他惊讶我的citation和论文格式竟然不用单独订正。“很多亚洲来的学生论文格式都很不严谨。”他有点不客气地说,带着不容置疑的语气。

我笑笑,想起已经退休的Mrs.Hall。

不知道老太太现在在哪里,没有了学生们,过得好不好。

粤语课

初到香港,我发现大街小巷人们说的都是粤语。

港大的授课语言是英文,所有的作业、论文考试等也都是用英文进行。我的专业是英国文学和教育学双学位。大概因为专业的关系,平时老师同学都用英文交流。

然而走出校园才发现,街市里、超市里、商场里、餐厅里,所到之处大家都在讲广东话。搭台吃早茶的公公婆婆在用粤语聊天,公公皱着眉头,婆婆则半带着微笑,比比画画解释着什么;街市里汗流浃背的搬运工人们彼此用粤语大声打着招呼;商场里售货员用粤语介绍着我喜欢的小裙子,叽叽喳喳的声音高而尖锐;本地同学们交头接耳,笑嘻嘻地用粤语闲聊。

我渐渐变成半专业猜谜者,像猜电台中聋哑人手语一样破解着语言的谜团。一开始听得到却听不明白也不会讲,像是尚可见到光明的聋哑人,我常迷失在一片窸窸窣窣的声响中。

从那时开始,我看了一些粤语书籍,觉得这种语言精致简练,挑食也会说成“拣饮择食”。“还未”则是“还没”,有一种古风的韵律。然而,我仍然是不太会讲,不过是渐渐听懂了一点点而已。

大概是发现了我们的窘境,港大给我们本科生开了粤语课。授课的老师叫Wendy,短发大眼睛,笑起来两颊圆嘟嘟的,眉毛粗而黑,五官是香港人常见的,略有一点小雀斑。

Wendy上课很有趣。她从粤语音调教起。广东话有九个声调,阴平、阴上、阴去、阳平、阳上、阳去、阴入、中入、阳入。面对平时在四声语言中长大的我们,她并不着急,只是慢慢一句一句带我们读单字。

粤语中很多词语的表达方式有别于普通话,不仅声调不同,读音和用词也不相同。在北方平时所说的“吸管”在这里变成“饮筒”(yum tung),地下室叫作“地牢”,面酱叫作“面豉”。我渐渐还学会了“依家”(yi ga)即为“现在”,“几耐”(gei noi)即为“要多久”,“几个字”是“几刻钟”的意思,“几粒钟”就是“几小时”。

我很怕犯邯郸学步的错误,粤语没学好,普通话却带上了广东腔。

在我们大致学会一些基本词语后,Wendy带我们一起学了几首粤语歌,记得有谢安琪的《年度之歌》。Wendy给我们听了几次以后,要全班一起唱。

于是,我们就像小孩子一样整班一起唱起来:

“曾经拥有的春季,曾经走过的谷底,

人生是场兴替,忽高也忽低,不输气势。”

我们唱得并不标准。“谷底”唱成“菊底”,“春季”唱成“春闺”,但Wendy也不生气,只是微笑着听着,圆圆的脸庞因开心像是亮了起来,灯光下发光一样,是人们快乐起来的那种熠熠生辉的样子。

后来的日子里,我渐渐发现香港人对粤语的由衷热爱和维护,即使不标准如我,常“食”“死”“洗”不分,“噪”“吵”说不清楚,把“喊”说成“哭”,也并没有人流露出丝毫的不耐烦。和北京人、上海人对外地口音的挑剔相比,香港人仿佛由衷欣赏外地人讲粤语的诚意。在商店里,即使我讲的广东话并不能让柜员听懂,她们仍然保持微笑,继续用广东话仔细问我:“你说的是不是这一件衫呀?”

后来,Wendy给我们布置过一次考核内容,要求用广东话做两分钟的自我介绍。我写了很长的一段提纲,几乎翻遍了过去的讲义,把自我介绍当作所学词语汇报。录音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只小鹦鹉,叽叽喳喳重复着学过的那些似曾相识的词汇。

鹦鹉一般,从北到南,模拟着迁徙的轨迹。

我想起小学一年级刚刚学英文后,老师要求做的自我介绍。似乎也是拼凑起不同的词语,查字典,试图用到“独特”的词汇。回头再看,成长的轨迹并没有偏离,不断否定过去,试图用否定更加肯定现在的自己。

走了那么久,却似乎没有离开原点很远。

小学那个小小的我,捧着大大的笔记本做英文自我介绍。十几年后的今天,长大了的我正在异乡学习一种新的语言。尽管它是汉字体系的一种,带给我的挑战却远比小时候初识汉字时要大。它是一个成年人试图融入一个新社会的尝试,带着不断否定过去、不断尝试改变的痕迹,告诉自己成长是人生不间断的探索。

直到今天,我仍然常常碰到新的粤语词汇。前几天刚刚知道“发仔寒”是“疯狂想要小孩子”的意思,“拉布”则形容“议员们用冗长的辩论拖延议案”。粤语像是一个奇妙的万花筒,我一直都不敢说自己真正掌握了这门语言,一如母语。反而,常常带着好奇望过去,又发现自己从未听说过的词汇。

然而,每当我倍感惊讶或被吓了一跳,仍会条件反射地说“哎呀妈呀”而不是“唔系啊嘛”,仍然喜欢说“一般般”而不是“麻麻得”。有时回到家乡的北方小城,我会一下子感到特别放松,一觉醒来对着北方松软干燥的阳光和空气,就有突然冲到大街上的冲动。我想要拥抱每个路过的人,用北方口音的普通话和他们聊天;我想去餐厅、去商场、去游乐园,用普通话和每一个路过的人打招呼。

当然,这种念头也是转瞬即逝的。我还是留在了香港,常常用蹩脚的粤语交流,也常常觉察不同语言的奇妙之处。

ABODOMO老师的语法课

港大二年级的时候我修了一门语法课。老师是一位中年黑人,有点胖,脸上终年架着一副黑色镶金边眼镜。他仿佛总是在笑,厚厚的镜片后面目光温和。大概是来自非洲热带国家的缘故,他穿的衣服都是鲜艳的宽大长袍,多是印着热带的阔叶植物,五颜六色,走起路来呼呼生风像是移动的热带园林。

第一堂课,老师在黑板上写下“A.Bodomo”几个大字,还读了一遍给我们听。他的英文带了一点黑人口音,听起来就像是“阿播多摸”。刚学拼音的时候老师会带我们读“a bo duo…”。不知是语言学的直觉还是开玩笑,大部分学生以后就叫他“阿播多摸教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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