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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步入“衰敝期”的明王朝

明末名臣卢象昇研究 作者:龙腾 著


第一章 步入“衰敝期”的明王朝

卢象昇,生于万历二十八年(1600)三月,殁于崇祯十一年(1638)年十二月,不足39周岁而亡。他一生短暂,却在明末内忧外患的历史画卷上涂下了浓重的一笔。卢象昇是明末天启、崇祯时期一位重要的地方实力派官员,历任户部主事、大名知府、大名兵备、郧阳抚治、湖广巡抚、中原五省总理、宣大山西总督(后加兵部尚书衔)等职,与明末党争、农民起义、明清战争,都有十分密切的联系。目前,有诸多记载卢象昇生平事迹的较为丰富的历史文献资料,如《卢象昇疏牍》(有卢象昇所作近200篇奏疏和公牍),此外还有《明大司马卢公年谱》《忠肃集》《茗岭卢氏宗谱》等。然而,到目前为止,对卢象昇专门研究成果还十分缺乏,这与其在明末历史上的地位很不相符。本书即从原始文献的研究切入,同时结合时人和后人的研究论述,希望读者对卢象昇的生平事迹有个较为全面的了解,以深化对复杂多变的明末政治时局的认知;进一步探究是怎样的明末大历史造就了一代名臣卢象昇,而卢象昇之所为又如何影响和丰富了明末大历史。同时,本书也试图将考察卢象昇挽救时局的努力与最终失败,作为探寻明朝最终败亡原因的一个视角。

卢象昇之所为与之所不为,皆离不开他所处的具体的历史环境,那么,卢象昇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呢?

第一节 晚明皇帝怠政与党派纷争

一、万历和天启怠政

万历朝后期,皇帝怠政已经十分严重。后人在总结明亡之教训时,多涉及万历怠政,如清人称:“明之亡,不亡于崇祯之失德,而亡于神宗之怠惰,天启之愚娭。”[1]孟森亦有相似结论:“明之衰,衰于正、嘉以后,至万历朝则加甚焉。明亡之征兆,至万历而定。”[2]当代明史学者王天有持有类似之观点,他将明朝历史分为四个历史阶段:开创期、腐化期、整顿期和衰敝期;他认为,“从明神宗万历十年(1582)至明思宗崇祯十七年(1644),是明朝的衰敝期”。[3]

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死去,万历帝亲政,起初他还颇有些励精图治的势头。当朝官员海瑞,曾对他称颂不已:“自张居正刑犯以后,乾纲独断,无一时一事不惟小民之念。”[4]然而,万历十四年(1586年)秋,万历帝竟然开始“连日免朝”。礼部主事卢洪春,质疑皇帝因身体健康之故免朝,并讽谏万历帝,惹恼了皇帝,遭到廷杖革职的处罚。[5]此后,万历帝怠政愈加频繁,尤其在“国本之争”事件发生后,他甚至与群臣关系势如水火。对于万历怠政的状况,孟森曾有论:“帝既不视朝,不御讲筵,不亲郊庙,不批答章奏,中外缺官亦不补。”[6]

学界对于万历帝长期怠政之因,已有探讨。阎崇年认为,万历怠政原因有四:摆脱戒尺、居功自傲、没有竞争、身体有病。[7]米智也试图从君臣矛盾的角度,来论述怠政之因。[8]美籍华人史家黄仁宇,则从中国传统道德的层面,来论述万历怠政之因,并提出:“中国两千多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制,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9]笔者以为颇有些可资之处。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万历帝的性格和心理的角度,分析他长期怠政的原因。幼年时期的万历帝,生活在李太后、张居正和冯宝的交相训教之中,个人的天性和兴趣被强行压制。比如,他曾与小太监在宫中嬉戏,被冯宝状告至李太后处,并遭到太后跪罚。万历帝自然对他们三人十分敬畏,阎崇年称这三人是悬在小万历头上的“三把戒尺”。万历帝少年时的天性和爱好遭到扼杀,在其内心深处便产生了一种叛逆心理。[10]而一旦“三把戒尺”的威力不存,万历帝可能就会井喷式地自我放纵,甚至会对曾限制其自由的人实施报复。同时,亲政的万历帝要有一番作为,也必须彻底消除“三把戒尺”的影响。或许,亲政后的万历帝就是基于这种复杂心理的影响,才最终决定清除张居正、冯宝集团的政治影响。当然,万历帝不可能对自己的母亲痛下狠手;更何况,他亲政后,李太后也逐步放松了对儿子的管教。然而,“倒张运动”的结局却事与愿违,万历帝对朝臣道德说教的虚伪产生了很大的厌恶。不久后,爆发的立太子的国本之争,最终使万历帝与朝臣的矛盾激化了。他无法摈弃历史形成的传统道德观念和封建宗法制度,只好采取了逃避群臣的做法:深居内宫,不问朝政。正如为《万历十五年》写书评的欧蒲台所言:“在其皇帝角色里表现活力的所有尝试遭到普遍反对后,万历走上了罢工的道路,全身心地去陪伴郑贵妃。”[11]

同样,天启帝的怠政也丝毫不亚于乃祖万历帝。诸多史籍都称其嗜好工匠造作之事,而将朝政委于宠宦魏忠贤等人。对此,明人笔记《先拨志始》《酌中志余》《旷园杂志》和《三朝野纪》皆有记述。如《三朝野纪》有云:“上性好走马,又好小戏;好盖房屋,自操斧锯凿削,巧匠不能及,又好油漆匠。□手使器具,皆内官监、御用监办进,日与亲近之臣涂文辅、葛九思辈朝夕营造。造成而喜,不久而弃;弃而又成,不厌倦也。当其斤斫刀削,解衣盘礴,非素昵近者,不得窥视。王体乾等每伺其经管鄙事时,即从旁传奏文书。奏请毕,即曰:‘尔们用心行去,我知道了!’所以太阿下移,忠贤辈操纵如意,而呈秀、广微辈通内者,亦如袍鼓之捷应也。”[12]陈登原更称天启帝为“顽童”,“熹宗好走马、好水戏、好起造,凡此等等,皆是顽童行径”[13]。既然熹宗如此爱玩,那就无心朝政了,朝中出现的权力真空自然就由他宠信的阉党集团来填补了。而魏阉集团趁机巩固自己的政治势力,拉拢原东林党官员的敌对派,打击以东林党为核心的正直官员,使业已存在的门户党争进一步激化。

二、门户党争的形成和延续

万历怠政,加之其他因素,朝野出现了门户党争,而天启怠政则加剧了党争的激烈程度,使明末朝政更加混乱,社会危机急剧加深,加速了明王朝的覆灭。

张居正被清算后,那些曾经因上谏忤逆而被贬官的官员们,皆先后被万历帝重新重用;朝中也没有权臣再严控言路。因此,朝廷的谏言之风再次高涨。起初,有些官员对张居正一党进行参劾,同时向皇帝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万历怠政后,他们又对万历帝违背帝王之道的诸多做法进行谏诤,以表忠贞。例如,在“争国本”中,不少朝臣都涉入其中。总体来看,对于这些谏诤,起初,官员们或许是坚持封建伦理纲常,较少掺杂派系的利益之争,但后来则出现了门户之争。[14]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的癸巳京察事件,则成为引发明末门户之争的火药桶。明末文人文秉曾评说“癸巳京察”事件:“门户之祸坚固而不可拔,自此始也。”[15]门户之争亦有愈演愈烈之势。

朝中官员在议事中,往往依籍贯、师承关系等,按照各自的利益需求,结成相对稳定的不同利益集团,便形成了所谓的“党”,如宣、昆、浙、楚、齐党和东林党。一般来说,前者五党实为官场利益而形成的不同的政治集团;后者则是有正义感的在野士大夫,以无锡东林书院为联络基地,形成的群众性组织,后来朝中一些正直的官员也与之相呼应,便演变成一个有政治利益诉求的政治集团,后被政敌称为“东林党”。[16]东林党不仅代表了江南中小地主阶级的利益,甚至还始终支持并参与市民阶级反对封建特权的斗争。[17]

万历末,党争激烈,周嘉谟出任吏部尚书后,吏治状况才有所好转。《明史》载:“神宗末,齐、楚、浙三党为政,黜陟之权,吏部不能主。及嘉谟秉铨,惟才是任。光、熹相继践祚,嘉谟大起废籍,耆硕满朝。向称三党之魁及朋奸乱政者,亦渐自引去,中朝为清。”[18]从此,三党官员利尽而散,转而投靠权势方炽的魏阉集团。所以,启、祯年间的朝中党争主要在阉党和东林党之间进行。

由于东林党官员的积极努力,明熹宗终于顺利地入继大统。所以,天启初年,朝中的东林党官员势力大盛,出现了“东林势盛,众正盈朝”[19]的局面。[20]然而,东林党人却专注于以“三案”为焦点,打击政敌,以报万历末年所遭受其他党派迫害之仇,反而矫枉过正,树敌更多。不久,羽翼渐长的魏阉集团利用熹宗的恩宠与昏庸,代替东林党人掌握了朝政大权。[21]从天启四年(1624年)至天启末,阉党集团与东林党人之间的党争十分惨烈。结果,东林党人遭到沉重的打击,朝野出现了阉党一派独大的局面。

崇祯帝即位不久,开始钦定逆案,对阉党势力进行清算,魏忠贤等人被遣戍甚至处死,东林党官员再次受到重用,原来被魏阉集团排挤的东林或亲东林官员相继归朝任事。然而,崇祯帝却是一位勤政嗜权的皇帝,他希望朝野臣工能“化异为同”,共济时局,并严禁臣属结党相争。据《明史》载:“陛下明旨曰:‘分别门户,已非治征’,曰‘化异为同’,曰‘天下为公’。”[22]所以,虽然东林党人重返朝政,但未再形成天启初“东林盈朝”的局面。同时,阉党势力虽遭清算,但还有不少残党隐而不发,甚至得到了与东林党人有隙的首辅大臣温体仁的保护。[23]终崇祯一朝,东林党及有“嗣东林”之称的复社,与阉党集团仍然明争暗斗。然而,由于崇祯帝驭下甚严,门户党争并没有发展至左右朝政的地步。

三、明末门户党争的恶果

明末党争对当时的朝政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孟森曾评述:“神宗时庙堂无主,党同伐异,以傲利而为之,至是以阉为主,趋利者归于一途,故只有阉党非阉党之别。欲知当时之君子,大率为阉所戮辱之人;欲知当时之小人,但观崇祯初所定附阉之逆案。”[24]孟森将明末朝野的政治势力大体分为两类:阉党集团,为小人;为阉党打击者,即东林党或相依附者,为君子。这种分类大体上说明了朝臣中君子与小人之别,这确实较符合万历末至天启朝之实情。然而崇祯朝以后,阉党受挫东林再兴,门户之争依然激烈,这仍搅乱了明末的政治秩序,加速了明亡的进程。对明末党争的形成与危害,陈登原亦有概括:“明人门户之习,始于神宗之世,熹之童騃,思之刚愎,自更激之,使成巨流,至于亡国,盖犹未已。”[25]

万历、天启荒政和门户党争,使万历朝以后的吏治变得更加腐败,连不问政事的万历帝都感喟不已:“目今四方吏治,全不务讲求荒政、牧养小民,止以搏击风力为名声,交际趋成为职业。费用侈于公庭,直呼遍于闾里。……如此上下相蒙,酿成大乱,朕甚忧之。”[26]

政治腐败与军事腐败是互为里表的。万历中后期,军队的腐败程度亦十分严重。各级军官贪腐贿赂公行,更强化了朝野文官早已形成的门户党争,也严重危害着北部边疆的军事防御。各级将领还随意克扣粮饷、役使兵力,平时疏于练兵,战时往往虚报战功甚至杀良冒功。由于将领们的腐化,各地边防十分虚弱,士兵也兵器缺乏、衣不蔽体,正如卢象昇视察宣大边口时所云:

迄今逋饷愈多,饥寒迫体,向之那钱借债,勉制弓矢枪刀,依然典且卖矣。多兵摆列武场,金风如箭,馁而病,僵而仆者,且纷纷见告矣。每点一兵,有单衣者,有无袴者,有少鞋袜者,臣见之不觉潸然泪下。如此光景,何以责成?[27]

与皇帝怠政、吏治败坏、军队腐败相伴随的是财政的崩溃。万历帝挥霍无度、官员贪腐盛行、军费开支日增,导致国库空虚。能反映明代财政状况的四库—太仓库、节慎库、太仆寺库和光禄寺库,其库藏在万历后期,亦有下滑趋势,太仓库和太仆寺库皆剩余仅8万两银,而节慎库与光禄寺库却早已告罄。[28]另外,专门储存米谷的京、通两仓的存储量在明末亦大为减少。据《明神宗实录》统计,张居正改革后的万历十一年(1583年)底,两仓“实在粮共一千八百一十八万五千四百石有奇,每年军匠在官人等实支本色米二百二十万石”,“京仓积米足支八九年”。[29]至万历三十年九月,“京仓实在之数四百四十八万余石,仅足二年之支”[30]。这种财政匮乏的状况,从万历末直到天启、崇祯两朝,始终没有根本的改变。

万历帝怠政,却未失政,他始终控制着国家的最高权力。所以说,怠政只是一种形式,漠视国家利益而仅关注于私利才是实质。万历帝的奢侈贪婪,更加重了国家财政的匮乏和阶级矛盾的对立。

第二节 万历帝的贪婪与敛财

万历帝的奢侈敛财,在众多封建帝王中也是出名的。作为一国之君,万历帝坐拥天下,竟还处心积虑地敛财,罔顾国家大事,况且,他在位时间竟长达48年。有如此君主,明朝国祚焉能不衰?《明史》称:“故论者谓明之亡,实亡于神宗。”[31]

一、奢侈之行无以复加

关于万历帝的贪婪敛财,史籍记载颇多。樊树志称他“是一个心理变态者,生性嗜酒好色、贪财好货、逢人疑人、逢事疑事”。[32]孟森也曾论及万历帝之贪财:“神宗天性好货,嗣此遂以聚敛造成亡国之衅。当时构居正及冯保之罪,惟言其多藏为最动帝听。”[33]又言:“帝以好货流闻,至谓受阉人金宝而不能问其罪,……观后来帝之举措,惟利是图。”[34]朱东润如是评论万历帝:“神宗是高傲,但是同时也是贪婪。一个小农的外孙,禁不住金银财宝的诱惑。”[35]

贵为一国之君,竟对张居正和冯宝的私藏有着浓厚的兴趣,对贿赂自己的阉党却不问其罪,足见万历帝贪婪之甚。与贪婪成性相里表的是他极其奢靡的生活作风,这主要体现在:

(一)对金银珠宝无休止的奢求

商品经济的发展,刺激了明中后期历朝皇帝对黄金的需求。云南一带有金矿,每年须给宫中贡纳一定数额的黄金,以供给宫中消费,而不纳于国库。云南贡金在嘉靖以前即已有之,但那时还是临时性的摊派,数额也不固定。嘉靖七年(1528年),规定云南年奉内库1000两黄金。自嘉靖十三年始,又定年例金2000两。之后,隆庆帝和万历帝也曾多次要求增加云南贡金,但因遭到朝野大臣的反对而作罢。后来,万历帝终于不顾朝臣反对,强制将贡金额增加到5000两,“至万历二十一年,加三千,共五千两”[36]。从此,万历帝未再减免过云南贡金的数额。天启二年(1622年),为缓和日益尖锐的阶级矛盾,明熹宗才接受叶向高之谏,废除了云南贡金制度。[37]按云南贡金5000两计算,万历帝在位的中后期长达28年,仅从云南掠夺的贡金竟多达14万两。年例贡金制度给云南人民带来了长期的沉重负担。

此外,万历帝还花费巨金,大肆召买珠宝。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吏科给事中吴文灿上疏,批评万历帝耗费巨资召买珠宝之做法:“买珠之价,动至四十万,及户部执奏,仅姑缓进其半,而尤严续进之旨,非所以明俭德也。”[38]由于召买数字太大,致使次年的珠宝市场的供应关系出现了紊乱,商人从中渔利,珠宝价格有猛增至5至6倍甚至20倍者。[39]

有关宫中生活用品的需求,万历以后也与日俱增。宫中许多内库,所储存的各地土贡而来的物资,如香、蜡、油、漆、丝、绵诸物,以前多能满足宫用。但万历以后,各地土贡远不及所用,于是就命令大肆召买,仅万历即位初的前13年,所用召买银即多达70余万两。不少大臣上谏劝止,也遭到万历帝的斥责。[40]

(二)对宫中典礼及日用品讲求排场

每次举行宫廷大典,万历帝都不惜靡费公帑。他的爱子福王结婚的花费就多达30余万两白银,其诸王弟弟、大小公主结婚,生母李太后加徽号,太子生子诸事项,都要花费巨资。[41]

为了供应宫廷日常御用、典礼必备和年节赏赐,各地还要按需进献丝织品和瓷器等贡品。如万历二十二年,应天巡抚朱鸿谟上疏:“织造一事,凡二十年于兹,袍服之进于上供者,何翅数万,而料价之取办于窘民者,又何翅百万。”[42]为此,苏杭地区的丝织品、山西的潞绸[43]、陕西羊绒袍服都要常年按需进贡。许多劝谏的官员也往往遭受万历帝的训斥和责罚。又如,万历十年秋七月,诏令江西饶州造瓷器96600多件。由于瓷器要求图案华丽且造型精美,自然增加了制作的难度和成本。由于科道言官和江西巡抚的屡屡劝谏,万历帝才稍减烧造任务,然而到了万历十九年,当地的烧造任务又加重了许多,数目多至15.9万余件,并续加8万多件。[44]

(三)无止境的大兴土木

万历年间,大兴土木频率之高,花费之大,是极为惊人的。对此,南炳文和汤纲在所著《明史》中,根据文献史料制作了“万历十一年至四十八年土木工程简表”[45]。通过该简表,我们可知:其一,工程兴建频繁,名目繁多。从万历二十二年至四十八年仅仅26年时间内,万历帝下令开工或修葺的项目,竟年均1.54次。其二,工程耗费巨大。恰如时人沈德符所言:“天家营建,比民间加数百倍。曾闻乾清宫窗槅一扇,稍损欲修,估价至五千金,而内珰犹未满志也。盖内府之侵削、部吏之扣除,与夫匠头之破冒,及至实充经费,所余亦无多矣。”[46]其三,不顾大臣劝止,执意兴建。工科给事中张涛、工科署科事给事中胡忻、户科右给事中梁有年、工科右给事中宋一韩等先后劝谏,都遭到万历帝拒绝甚至责罚。

万历帝如此奢侈无度,早把张居正财政改革积攒的财富耗尽了,要继续维持奢侈的生活,他必须设法敛财。

二、搜括太仓及太仆寺库并派矿监税使敛财

对于万历帝的贪财敛财,万历十七年(1589年),大理寺评事雒于仁的批评可谓入木三分:“传索帑金,括取币帛。甚且掠问宦官,有献则已,无则谴怒。李沂之疮痍未平,而张鲸之赀贿复入。此其病在贪财也。”[47]除了批评万历皇帝贪财,雒于仁还指出其敛财手段之一便是“传索帑金”,即搜括公帑。

(一)搜括公帑

搜括公帑,就是万历帝向内库以外的国库索要公帑,以满足一己之私。万历帝搜括公帑的对象主要有二:太仓库和太仆寺库。

内库,主要是内承运库等,专供皇帝和宫中的花费。万历帝感到内库藏银不够支用,就首先想到了太仓库。太仓库属于户部,是明代的国库。在张居正去世时,太仓库还存银近千万两,经过万历帝不停地索取挪用(亦有战争消耗诸因素),其库藏也剩余无几。直到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以后,太仓库仅剩8万两,致使北部九边的年例银也无法拨付。所以,万历中后期,九边缺饷问题十分严重,“太仓之匮,可知也”[48]

太仆寺库每年入马价、草籽粒等银近60万两,岁出各边年例银约40万,赏赉修筑诸费不到3万,因此每年可以“剩银二十万,备买马之用”[49]。也就是说,太仆寺库存银是用来买战马,以装备骑兵的。在嘉靖、隆庆时期,该库还存银1000万两。万历帝挥霍无度,甚至向太仆寺库索要银两。万历十二年(1584年),因“秋祭山陵,赏赐各项人等”,他不顾非议,诏令兵部取“太仆寺马价银十万两应用”。[50]

万历帝对各库藏的搜括可谓处心积虑,除搜括库藏外,他还派内官亲信大肆掠夺地方百姓。万历中后期,他屡派矿监税使分赴各地敛财便是明证。

(二)以矿监税使敛财

万历帝强行指派大量的宦官,以矿监或税使之名,掠夺地方财富以充内库。他不顾大臣的一再劝谏,并以各种理由,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开始派矿监出行采矿。数月之后,万历帝又“始命中官张晔征税通州张家湾,寻命中官王朝督征天津店租”,结果,“自是二三年间,税使四处,多兼矿务,群臣屡谏,不省”。[51]从史籍记载来看,从万历二十四年到二十七年的三整年时间内,万历帝派出的矿监税使分赴全国诸多地区,可见他敛财之急迫。

这些矿监税使,多是贪婪之内臣,有皇帝的钦派之旨,更是骄纵不法。他们手下的办事员,如委官、参随等,多为奸民罪吏甚至亡命之徒,“借开采以肆饕餮,倚公役以拓私囊”[52]。他们沆瀣一气,荼毒民众,加深了社会危机。因而,存在矿监税使的地方,多有规模不同的民变甚至兵变发生,其中,较有影响的是:临清反对太监马堂的民变,湖广反对太监陈奉的民变,苏州民变,江西反对太监潘相的民变,辽东反对太监高淮的民变兵变,云南反对太监杨荣的民变兵变,福建反对太监高寀的民变等。这些抗争的参与者主要是城镇社会的各阶级阶层的民众,从手工工人、工商业者、小商贩到地方乡绅甚至部分宗室成员,从普通市民到部分士兵、军官甚至到某些地方官。可以说,这些抗争运动虽然还局限于暂时的经济利益诉求上,却有着比较广泛的群众基础。[53]

第三节 起义和辽患日趋严重

万历中后期,皇帝怠政敛财,朝野门户党争,加重了吏治败坏、军队腐败和经济匮乏之程度,最终酿成国内义军蜂起、边外辽患已成的局面。而这种局面一直到启、祯两朝,有愈演愈烈之势。

一、官府和豪右交相盘剥民众

嘉靖时期,“南倭北虏”严峻局势,致使军费开支剧增,加之其他因素,从嘉靖中期以后,国家财政出现严重赤字,此状况持续至万历初年。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是时边供繁费,加以土木祷祀之役月无虚日,帑藏匮竭。司农百计生财,甚至变卖寺田,收赎军罪,犹不能给,乃遣部使者括逋赋,百姓嗷嗷,海内骚动”[54]。明穆宗“自即位以来,岁取太仓银入承运库供采办,视嘉靖末征求愈急,而中官复趣之,库藏为之一竭”[55]

张居正改革一时扭转了财政匮乏的局面。然而,万历中期之后,国家财政再次出现匮乏局面。万历中期发生的“万历三大征”持续近10年,耗费国库银两1000余万两,将张居正改革所积累财富尽数耗尽。工科给事中王德完曾上疏曰:“近岁宁夏用兵,费百八十余万;朝鲜之役,七百八十余万;播州之役,二百余万。”[56]再加之万历帝的奢侈消费、吏治的腐败,因此万历中后期,“国计大匮”是不争的事实。在启、祯两朝,财政匮乏局面更加严重。明政府却采取饮鸩止渴的做法,不断加重盘剥百姓,以消弭财政危机。

(一)官府加派日趋繁重

早在万历帝前期,政府就已有许多加派。万历十四年(1586年)时,大学士申时行上《陈安民之要》,痛陈各种加派之害:“比年以来,渐有加派。……方今财诎民穷,惟正之供尚不能继,额外之派又何以堪!”[57]万历帝根本不听,加派仍旧。援朝抗倭之役和平定杨应龙的播州之役后,皆有加派。万历末,为了对付辽东的进攻,明廷又连续三次加派“辽饷”,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三月,“通前二次加赋,共增九厘赋五百二十万”。[58]这些数额仅为加派之数,并不包括原有赋税额数,另外还有不少项目并未计其中,比如前文所述的云南贡金和矿监税使的肆意勒索。值得一提的是,地方官员在征收时,还有其他名目的份外科派,比如征收银两或粮食时的耗羡加收。征收赋税的各级经办者,也多在征收时徇私舞弊,勒索纳税者。这种勒索也成了人民的沉重负担,万历十七年(1589年)七月,湖广道御史林道楠曾指陈其弊:“乃正耗之外,又要加耗,铺垫之外,又要加银……每一石折罚则多至三斗,买御道有钱,遮拦门官有钱……种种难以枚举……此白粮也,自彼处运至京师,率三石而致一石,至京上纳而复遭此无端之需索,若不设法禁止,受累何穷!”[59]崇祯三年(1630年)十二月,兵部尚书梁廷栋也称:“(辽饷以外)一岁之中,阴为加派者,不知其数。”[60]

天启年间,由于宫廷耗费不减,辽东边事开支又增,面对中央各库藏早已告罄之窘状,明熹宗又据南京操江御史范济世所奏,诏令各地外库所储银两输解至京:“朕思大工肇兴,所费宏钜,今殿工虽不日就绪,但所欠各项价银已几至二十万矣。况全辽未复,兵饷浩烦,今若不尽力稽查,多方博访,则大工必至耽误,而边疆何日敉宁?……朕览南京操江宪臣范济世两疏所陈,凿凿可据。其所管应天、扬州八府等处库贮银两,前已有旨,着尽行起解。……足为大小臣工模范。”[61]地方省府州县之外库所储银两,本来应供地方急需之用,倘若尽行解京,必有损于地方财政。

崇祯朝的财政状况则更加糟糕。面对内忧外患的危局,崇祯帝无暇实施鼓励生聚之策,仍采取了屡屡加派赋税的做法。仅就筹措军费而言,崇祯时期便有三大项加派:其一,为“辽饷”的增额。万历末,辽饷加派为每亩加征银9厘,崇祯四年始,每亩再加银3厘,结果共增银165万多,连同原辽饷额和其他杂项银两,该年辽饷总额竟高达1029.9602万两。其二,为开征的“剿饷”。崇祯十年(1637年),兵部尚书杨嗣昌提出280万两银的征发额,是为“剿饷”,该加派实施了两年。其三,为“练饷”。崇祯十二年(1639年)开征,总额为730万两银。[62]这些繁重的加派,最后都分摊到以农民为主体的人民群众身上,使他们生活多难以为继,“怨声沸京城,呼崇祯为重征”[63]

从万历、天启到崇祯三朝,越来越浩繁的加派,逐渐将广大人民逼到了生死存亡的边缘。除了少数贪墨不法的文官武将和地方豪强,普通民众,甚至包括不少官兵,生活状态也多十分凄惨。

关于崇祯朝实施的屡次增征加派,学者吴思将其与义军蜂起、帝死明亡相联系,以“U”型死弯的比喻进行形象的阐释。他认为,崇祯帝通过一次次加派,获得了大量的钱粮和兵员,镇压义军也屡屡取得成功。这恰如“U”型山谷一样,战事一路顺利,直下山谷,但接近山谷时却又变得越来越困难。此时,无休止的加派极大的激化了社会矛盾,更多的底层民众生活极度贫困,被迫揭竿而起。原来崇祯帝的所有加派努力,却又催生出更多的反叛者,反叛的规模和强度愈来愈大,反叛的暴力逐渐超越了明王朝加派获得的暴力。最终,崇祯帝和明王朝就被这“U”型弯勒死了。吴思称这个“U”型弯为“崇祯死弯”,它曾在中国两千多年历史上反复出现,并勒死了不少人和王朝。[64]

(二)地主豪右骄纵不法

除了官府的肆意剥削之外,民众还要遭受地主豪强的欺凌和压榨。地主豪右的骄纵不法,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大肆兼并土地。

万历帝经常赏赐皇族权臣大量良田。万历四十二年(1641年),万历帝赐给就藩洛阳的福王朱常洵良田20000顷,河南之地不足,还要取山东、湖广的良田凑足。[65]除了朱常洵,其他诸王,如潞王等也曾得到万历帝类似的赐田。万历十九年四月,万历帝竟赐给寿阳公主护坟地就1000多顷,“给寿阳公主护坟地土一千多顷”[66]。天启年间,钱嘉征曾参劾权监魏忠贤十大罪,其一就是“尅剥”,并称“忠贤封公,膏腴万顷”。[67]崇祯末年,崇祯帝姑母荣昌大长公主在顺天、保定与河间三府拥有“赐田及自制地土”达3700余顷,她还自称“仅足糊臣俱(巨)家之口”。[68]在皇帝、诸王、权宦和皇戚的纵容下,各地大小豪右掠夺民田更是肆无忌惮。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对豪右占田也是无可奈何。

这些大小豪右在地方都是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政治背景的,他们还往往勾结甚至控制地方官,操纵地方司法;倘若地方官不与之为伍,豪右势力甚至可以利用自己的社会影响力,排挤或诬陷地方官。万历十七年(1589年)十月,吏部员外郎赵南星指出,当今四大害之一,就是乡官把持地方官府。他举例说:“如原任渭南知县张栋,治行无双,以裁抑乡官,竟被谗毁,不得行取。”[69]甚至豪右缙绅中的生员学子们,也常结党滋事,干预政事。万历四十二年九月,礼部右侍郎何宗彦称:“迩年士风日颓,法纪陵夷。以猖狂为气节,以结党为豪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70]

二、明末义军迭起

由于官府和豪右的交相盘剥以及天灾的频繁发生,广大民众的生活十分艰难。万历十六年(1588年)四月,大学士申时行奏称:“顷者天鸣地动,水涝旱干,岁屡不登,人至相食。”[71]又如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五月,直隶巡按何尔健亦有疏曰:“阜平县民张世成以饿甚,手杀其六岁儿,烹儿食之。”[72]万历中期的礼部尚书冯琦亦疏言:“数年以来,灾警荐至。秦晋先被之,民食土矣;河洛继之,民食雁粪矣;齐鲁继之,吴越荆楚又继之,三辅又继之。老弱填委沟壑,壮者展转就食,东西顾而不知所往。”[73]这次记载的受灾地区几乎遍及全国。

一个政治相对清明的社会,对于基层社会的治理应该是有序的。即使天灾来临,有效的社会管理机制和赈济措施也往往能减轻其灾难程度,及时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然而,当社会腐败非常严重的情况下,政府应对灾荒的措施就显得极为低效,濒于死亡边界的人们只好为生存而抗争。其实,“人相食”之丧失人性和冲破道德底线的悲惨现象,又何尝不是底层民众面临劫难时而采取的一种无奈的抗争表现呢?当此种情况得不到有效的解决而持续发生时,“揭竿而起”必然会成为他们最后的选择,而这种被迫激发出来的反抗力量是无穷的,它曾经埋葬了历史上诸多貌似强大的王朝。

(一)民变

万历时期,底层群众的起义此起彼伏,如前文所述反对矿监税使的抗争。另外,还有几起规模较大的民变。万历十四年(1586年),车宗孔领导的饥民抢夺富商麦粮的起义,与官军在淇县、汲县进行斗争。万历十六年,梅堂和刘汝国领导的饥民在湖广安徽等地进行“铲富济贫替天”的斗争。万历四十三年到四十五年,山东安丘、蒙阴、沂州、昌乐、济南等地都发生了零星的起义。河南卢氏县矿徒于万历十八年、灵宝矿徒于万历四十四年也发动了暴动。万历中后期,陕甘宁地区的回民还举行了多次大起义。此间还屡屡发生利用封建迷信和民间宗教的起义,如:万历十七年的李圆朗、二十八年的赵古元、三十二年的吴建、三十四年的刘天绪、四十六年的李文等,都率众进行起义。[74]

天启年间,也发生了多次民变和起义。据《明通鉴》载,天启四年(1624年)十二月,“两当民变,杀知县牛得用”[75]。据《明熹宗实录》载:天启六年八月至十二月,陕西起义者从陕西到四川,与官兵展开流动作战;天启六年底,广西浔州胡扶纪领导了起义;天启七年初,桃园县起义者攻陷县城;天启七年三月,澄城饥民起义,杀死催征的知县张斗耀。在方志中,还有许多地方起义的零星记载。天启朝有白莲教徒领导的大起义,如天启二年(1622年),山东的徐鸿儒和北直隶的于弘志先后领导的大起义。[76]以上所述万历至天启朝的起义和暴动,都是劳动群众为了生活所迫而进行的抗争,反映了当时社会尖锐的阶级矛盾,但它们都没有形成强大的反抗力量,最后被官军逐一镇压了。

天启末至崇祯初,陕北和陕中灾荒不断,饥民无以为生,这儿成了明末大起义的首发地,义军暴动的星星之火,迅速形成燎原之势,燃遍了全国。天启七年春澄县饥民杀死知县的暴动,竟成为明末大规模农民起义的肇始。不久后,府谷县的王嘉胤、安塞人高迎祥、肤施人张献忠和米脂人李自成等,纷纷聚众举事。[77]明末农民大起义终于全面爆发,并最终推翻了明王朝。

(二)兵变

明朝自嘉靖以后,兵变事件逐渐增多。以万历时期为例,汤纲、南炳文的《明史》中,列举了自万历十一年(1613年)至四十八年间的10余起兵变事件。笔者认为,这些兵变的基本特征有:多发生在边镇,如宣府、大同、延绥、蓟州、陕西等;以万历末年为频繁,仅万历四十三年到四十八年就发生了6次之多;起因多为缺粮拖饷,或者将领占役或侵吞银两。

在天启朝,尤其是在崇祯朝,士兵哗变现象也很多。天启元年(1621年),发生了多起援辽士兵中途哗变的事件。天启四年,杭州、福宁先后爆发兵变。崇祯元年(1628年)夏,辽东宁远官兵因缺饷饥饿,遂群起哗变,他们甚至捉住了辽东巡抚毕自肃,并逼其自杀。崇祯二年底至三年初,山西勤王兵哗于京畿,甘肃勤王兵哗于安定。崇祯八年,川兵哗变,总兵邓玘被焚死。崇祯九年,宁夏饥兵哗变,杀死巡抚王揖,等等。[78]有三点需要特别说明:兵变几乎都源于乏饷甚至是饥饿;崇祯朝的兵变异常频繁,以至于“饥军哗逃,报无虚日”[79];不少哗变的士兵,还参加了崇祯时期的农民义军,甚至因知兵而成为义军将领,这无疑增强了义军的战斗力。

三、明末辽东边患已成

辽东边患,是指位于辽东的后金(崇祯九年后改为清)政权,对明末边境造成的重大军事威胁。

(一)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

辽东的建州女真一部首领努尔哈赤,于万历十一年(1583年)起兵,历时30余年统一女真大部。万历四十四年正月,努尔哈赤自立为汗,建“大金”政权,史称后金。

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并建立后金政权,的确离不开他本人优秀的军事才干和政治智慧。而万历中后期,由于万历怠政和政治军事的腐败,明政府疏于对女真各部的控制也是重要的因素。孟森将张居正之死称为明朝“醉梦期”开始的标志,认为努尔哈赤就是在“醉梦期”中成就了未来清朝的基业。他在《万历怠政》中有一段精辟的论述:

居正之卒在万历十年,明年追夺官阶,又明年籍其家,子孙惨死狼藉。其时代明之清室,清太祖已于万历十一年弄兵于塞外,蚕食坐大,遂移国祚。经过三十余年,中朝始竟不知有此事,后渐闻其强而羁縻之。至万历四十余年稍稍传说,已立国僭号,亦不以为意,直至入犯辽、沈,然后举国震惊。庙堂若有留心边事如居正其人,何至愦愦若此?故居正没而遂入醉梦期间矣。[80]

孟森的分析是很有见地的。张居正殁于万历十年(1582年),朝中失去了一位知边事的威权人物,而辽东的后金此时却悄然崛起,努尔哈赤也在不断地扩充军事实力。尤为严重的是,万历十九年(1591年),镇守辽东已达20余年的名将李成梁被罢职,“迨成梁去辽,十年之间更易八帅,边备益驰”[81]。此间,辽东防务也开始溃坏。

(二)后金进攻明朝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四月,努尔哈赤举行誓师大会,颁布“七大恨”告天,率20000八旗兵征明,竟然兵不血刃地袭取了抚顺,同时,还攻占了明军的500个屯堡,获人畜30多万。[82]明廷丢城损将,朝野震动,连常年怠政的万历帝都感叹:“辽左覆军陨将,虏势益张,边事十分危急。”[83]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明廷任命杨镐为辽东经略,督率10万余明军,从南、西、北、东南四个方向杀向赫图阿拉城。明军人数虽多,但将士久不操练,将骄兵馁,所以贸然进兵,胜算不大。努尔哈赤通过暗探掌握了明军的部署后,决定先以精兵攻击杜松率领的西路明军。据史载:“时兵未发而师期先泄,建州得预为备,曰:凭尔几路来,我只一路去。”[84]结果,西路军被分割歼灭,杜松战死。接着,后金兵又歼灭了马林所部北路军和刘綎所部东南路军。惟有李如柏所部南路军拼命逃回。萨尔浒决战,以明军惨败而告终。明军总兵力88550余人(不含朝鲜军一万余人),将官阵亡310余人,军丁阵亡45870余人,损失马、骡、驼共计28600余匹。[85]

萨尔浒一战,明军仅在四天时间里便损失过半。之后,明朝对后金作战,由战略进攻转为战略防御。对于此战,黄仁宇有中肯的评述:“结束了明帝国在辽东的军事优势。满民族因之抬头,其后成为明王朝之劲敌。”[86]

天启元年(1621年),努尔哈赤又攻占了沈阳和辽阳,并迁都辽阳,以便进一步向河西地区推进。辽东边患已经形成。次年,后金于广宁之役再败明军,后又迁都沈阳。天启六年(1626年),后金在宁远之战中败于袁崇焕所部明军,努尔哈赤负伤后不久死去。崇祯二年(1629年),皇太极亲率大军由蒙古绕道入关,威胁京师,不久退出关外。驰援京师的蓟辽督师袁崇焕却被崇祯帝处死。之后,后金(清)又多次破关攻明,明廷辽东边患日趋严重。

总之,万历、天启帝的怠政,加剧了明末党争,并由此加促了明末政治、军事的腐败及财政经济的崩溃,导致了崇祯初年全国性大起义的爆发;与此同时,辽东的后金政权也危及明政权的存在。在“内忧”与“外患”破坏力的叠加影响下,明王朝的大厦终于轰然倒塌。明末名臣卢象昇,就生活在明王朝迅速走向“衰敝”的乱世里。年少即有宏志的他,要实现报效国家的抱负,必然需要去解决时代所赋予的消弭“内忧外患”的历史任务。


[1] 《清仁宗实录》(二),卷127,嘉庆九年甲子三月壬寅,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713页。

[2] [清]孟森:《明史讲义》之《万历之荒怠》,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75页。

[3] 王天有,高寿仙:《明史》,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7年,第388页。

[4] 《明神宗实录》卷171,万历十四年二月甲申,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3108页。

[5]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62页。

[6] [清]孟森:《明史讲义》之《万历之荒怠》,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92页。

[7] 阎崇年:《明亡清兴六十年全集》,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6—18页。或又见阎崇年:《明亡清兴六十年》讲座之二,《万历怠政》,中央电视台第十频道:《百家讲坛》视频系列节目。

[8] 米智:《从君臣矛盾看万历皇帝怠政的原因》,《黑龙江史志》,2014年第21期。

[9] (美)黄仁宇:《万历十五年》,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增订纪念版,附录《自序》第3页。

[10] 阎崇年:《明亡清兴六十年》(彩图珍藏版),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6—17页。

[11] (美)欧蒲台:《万历:漫长的怠政时代》,原载于《纽约客》1981年10月号,作者系美国作家John Updike,通译“厄普代克”,即为欧蒲台。又见于黄仁宇:《万历十五年》附录3,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增订纪念版,第298页。

[12] [清]李逊之:《三朝野纪》卷3,《明代野史丛书》,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67页。

[13] 陈登原:《国史旧闻》第3分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64页。

[14]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82—684页。

[15] [明]文秉:《定陵注略》卷3,《癸巳大计》,北京大学出版社影印抄本。谷应泰在《明史纪事本末》中却说,明末门户之争始于顾宪成为代表的东林党的形成。谢国桢和商传则认为,门户党争与张居正有关,“从居正的夺情之争起,朋党政治也渐成明廷政治之主流。居正去世后,党争遂兴”(商传:《走进晚明》,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85页)。文秉、谷应泰和商传等人皆从不同角度分析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其实,明末门户党争的出现并非缘于某一具体事件,它本身就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16]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07—709页。

[17] 李小林、李晟文主编:《明史研究备览》,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132—133页。

[18]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41,列传卷129,《周嘉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6259页。

[19]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43,列传卷131,《赵南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6299页。

[20]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45—846页。

[21]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52页。

[22]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65,列传卷153,《倪元璐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6837页。

[23]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917—922页。

[24] [清]孟森:《明史讲义》之《万历之荒怠》,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92页。

[25] 陈登原:《国史旧闻》第3分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61页。

[26] 《明神宗实录》卷269,万历二十二年正月己亥,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5000页。

[27] [明]卢象昇:《卢象昇疏牍》卷9,《西阅晋边摘陈切要事宜疏》,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53页。

[28]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06—812页。

[29] 《明神宗实录》卷144,万历十一年十二月甲子,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2684—2685页。

[30] 《明神宗实录》卷376,万历三十年九月癸未,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7077页。

[31]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1,本纪第21,《神宗二》,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95页。

[32] 樊树志:《帝王心理:明神宗的个案》,《学术月刊》,1995年1期。

[33] [清]孟森:《明史讲义》之《万历之荒怠》,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86页。

[34] [清]孟森:《明史讲义》之《万历之荒怠》,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89页。

[35] 朱东润:《张居正大传》,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41页。

[36] 《明神宗实录》卷573,万历四十六年八月癸未,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10837页。

[37] 蔡敏慧:《明代中后期云南的贡金》,《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4期。

[38] 《明神宗实录》卷324,万历二十六年七月癸巳,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6019页。

[39]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30页。

[40]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30—731页。

[41]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31—733页。

[42] 《明神宗实录》卷280,万历二十二年十二月戊午,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5176页。

[43] 潞绸:山西古潞安州(今山西长治)等地所产。潞绸产生于何代,已经很难考据,但它曾称雄于明代,潞安州每年向明廷进贡大量的潞绸,当地许多富商大贾也发迹于潞绸贸易,明末清初潞绸业走向萎缩。参见张舒,张正名:《明清时期的山西潞绸业》,《第十三届明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9年8月。

[44]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35页。

[45]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37—741页。

[46]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9,《工部》之“京师营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487页。

[47]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34,列传第122,《雒于仁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6101页。

[48] 《明神宗实录》卷502,万历四十年闰十一月丁亥,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9529页。

[49] 《明神宗实录》卷572,万历四十六年七月庚寅,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10788页。

[50] 《明神宗实录》卷152,万历十二年八月丙辰,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2818页。

[51] [清]夏燮撰,王日根、李一平、李珽、李秉乾等校点:《明通鉴》卷71,长沙:岳麓书社,1999年,第1997页。

[52] 《明神宗实录》卷302,万历二十四年九月己亥,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5660页。

[53]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83—792页。

[54] 《明世宗实录》卷351,嘉靖二十八年八月己亥,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6339页。

[55] [清]夏燮撰,王日根、李一平、李珽、李秉乾等校点:《明通鉴》卷65,长沙:岳麓书社,1999年,第1836页。

[56]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35,列传第123,《王德完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6132页。

[57] 《明神宗实录》卷172,万历十四年三月庚子,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3121页。

[58] [清]夏燮撰,王日根、李一平、李珽、李秉乾等校点:《明通鉴》卷76,长沙:岳麓书社,1999年,第2130页。

[59] 《明神宗实录》卷213,万历十七年七月乙丑,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4000页。

[60] [清]夏燮撰,王日根、李一平、李珽、李秉乾等校点:《明通鉴》,长沙:岳麓书社,1999年,第2277页。

[61] 《明熹宗实录》卷70,天启六年四月丁丑,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3338—3339页。

[62]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931—932页。

[63] [明]李清:《三垣笔记》,《笔记上·崇祯》,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3页。

[64] 吴思:《血酬定律 潜规则》,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7年,第238—241页。

[65] 朱绍侯、张海鹏、齐涛:《中国古代史》(下册),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42页。

[66] 《明神宗实录》卷235,万历十九年四月戊戌,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4359页。

[67] [清]计六奇著,魏得良、任道斌点校:《明季北略》卷3,《钱嘉征参魏忠贤十大罪》,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81页。

[68] [民国]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明清史料·丙编》,第3本,《荣昌大长公主揭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264页。

[69] 《明神宗实录》卷216,万历十七年十月戊戌,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4048页。

[70] 《明神宗实录》卷524,万历四十二年九月戊寅,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9878页。

[71] 《明神宗实录》卷197,万历十六年四月乙丑,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3717页。

[72] 《明神宗实录》卷359,万历二十九年五月丙寅,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6718页。

[73] [明]陈子龙等辑:《明经世文编》卷440,《冯北海文集一》,《为灾旱异常备陈民间疾苦恳乞圣明亟图拯救以收人心以答天戒疏》,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4818页。

[74]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25—832页。

[75] [清]夏燮撰,王日根、李一平、李珽、李秉乾等校点:《明通鉴》卷79,长沙:岳麓书社,1999年,第2209页。

[76]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90—893页。

[77] 朱绍侯、张海鹏、齐涛:《中国古代史》(下册),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48页。

[78] 顾诚:《明末农民战争史》,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年,第20—21页。

[79] [民国]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明清史料·乙编》,第9本,《兵科行〈兵科抄出兵科都给事中张缙彦题〉稿》,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874页。

[80] [清]孟森:《明史讲义》,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87页。

[81]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38,列传第126,《李成梁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6191页。

[82] 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04—1006页。

[83] 《明神宗实录》卷568,万历四十六年四月丙辰,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第10692页。

[84]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卷1,《辽左兵端》,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412页。

[85] [明]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1,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86] (美)黄仁宇:《万历十五年》附录2,《1619年的辽东战役》,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增订纪念版,第2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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