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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童真年华

三毛传 作者:沈念 著


第二章 童真年华

拾荒少女和她的宝贝

除了书籍,三毛最爱的就是拾荒。她在《痴心石》里写道:“我捡过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回家。”

还在读小学的三毛,即便跟一群孩子穿着同样的校服出现,她也绝对是人群里的亮点,能让人一眼就发现。每当放学的铃声响起,别的小孩“呼啦”一下,像小鸟一样朝着家门口飞,三毛也“呼啦”一下像小鸟,却朝着田野里飞。

在田间的小径上,三毛慢悠悠地散着步,东瞅瞅西看看,路边的野花,池塘里的小青蛙,她每个都要打声招呼,等到家时,手里一准儿握着满满的“宝藏”,大丰收时,书包往往会被塞满。

她的宝贝虽不起眼,却是她的挚爱。有时候是一颗淡紫色玻璃球,有时候是一枚生锈的别针,有时候是小狗掉落的一颗牙齿,有时候是一个别人没用完的铅笔头……运气好的时候,她会在地上捡到一毛钱,这时三毛会尖叫着从地上跳起来,因为她可以拿这一毛钱去家门口附近的书店租一部好书看。

三毛捡来的东西,几乎都是别人故意扔掉的或者自己从未见过的。那些东西,只有三毛这个有心人才能捡到,也只有她才能注意到。三毛以此为荣,认为这是一种浪漫的行为。

三毛爱读书,但不喜欢教条的课本,所以成绩平平。不过,得益于自小徜徉于书海,三毛的作文极其优秀,经常被老师拿去在课堂上朗读,作为同学们写作的最佳范本。一次作文课上,老师给的题目是“我的志愿”。“真是合乎自己心意的题目。”三毛这样想着,并且交出自己的答案。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地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然而,兴致勃勃的她还未读完,就被老师扔过来的板擦给打断了。老师十分生气:“如果将来拾破烂,还要到学校读书干什么,给我重写!”在老师眼里,所谓的“志愿”一定要远大才行,三毛这样优秀的好学生,怎么能够去拾破烂。

三毛被突如其来的老师的纠正给吓到了。在老师的“威逼”下,她只好屈从,将“拾荒”这个本真的意愿抹杀掉,重新换上一个干净且符合老师预期的志愿——医生。果然,这次老师多云转晴,又开始对三毛露出可爱的笑脸。但她实在太笨,竟没有发现,就在自己感到满意时,一个孩子的心里正在下雨。

“大人为什么总是喜欢把自己那一套世界观强加在孩子身上呢?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难道不是内心深处真正喜欢的东西吗?”三毛郁闷地想,对于当时年幼的她来说,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三毛喜欢拾荒,是因为她手上的每一样小玩意都来自于美丽的大自然,它们是靠她敏锐灵活的双眼才被发现。忽而想到梁文道钟爱的“淘书”,淘书之所以会是一件喜人的事,正是因为那东西不是平白无故得来,而是经过一番仔细地寻觅与侦查,是淘书者的人格魅力才促成自己与书籍之间的一段缘分,对三毛和她拾荒得来的小玩意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三毛喜欢大自然,清新的空气,盛开的鲜花,生机盎然的大森林,在这一片宽广的天地,三毛可彻底放松心情,大有作为。最重要的是,大自然是宽厚的,始终无怨无悔地包容着每一个热爱她的人。

拾荒为三毛增添许多生活乐趣,给她宝藏,更给她一双火眼金睛,一双巧手。成年后的三毛,依然保留着拾荒的习惯,同住的朋友丢掉的旧衣服、毛线,甚至杂志,她都收拢了,夜间谈天说地的时候,这些废物,在她的改装下,变成了布娃娃、围裙、比基尼游泳衣……离开台湾前,这些东西被她当作宝贝一样托付给父母照顾,并且要二老一再保证即使搬家也不要丢弃它们。

后来,在那段最为人熟知的,三毛一生中最为浪漫的与爱人定居撒哈拉的日子里,她的拾荒技能得到最好的展示,也发挥出最大的功效。彼时因荷西没什么积蓄,两个人只好在坟场区租下两间房子,和当地的土著沙哈拉威人聚居在一起。三毛与荷西的家对面是一个大型垃圾场——换作其他人,或许会感到胸闷和憋屈,但对三毛来说,却无异于是上天的恩赐。为表达自己对它的喜爱,三毛还特地美其名曰“世界上最美丽的花园”。

三毛在这座垃圾场里发掘了许多生活用品。一块腐烂的羊皮,捡回来煮煮洗洗,晒干之后就变成一个舒适的坐垫;几个大大小小废旧的玻璃瓶,将它们刷洗干净,就变成了花瓶。三毛将从屋后采摘来的一丛怒放的野地荆棘插在花瓶上,瞬间为整个房间营造出一种别具一格的诗意。

就像这些垃圾确实曾经被它们的主人宝贝过一样,三毛正是有这样玲珑剔透的心境,才会对被遗弃的东西产生怜惜之意。每一件她捡回来的东西,背后都有不同寻常的故事,那是多少金钱都换不来的。这样喜欢倒腾旧东西的三毛,偏偏遇上大学时学机械的荷西,两个人算是百搭中的百搭。荷西有一双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的手,三毛捡回来的破烂,经过他的一番修整,都能脱胎换骨,重新焕发生机。三毛捡回来的木板,荷西可以改造成一张桌子;三毛捡回来的树枝,荷西可以改造成很有特色的艺术品。

最让三毛感到满意的是,母亲缪进兰在海边散心时,偶然获得的两块漂亮的彩石。大概是想到女儿有拾荒的喜好吧,缪进兰在遇到这两块石头时,第一时间就想要送给三毛。后来,三毛果然收到了母亲从台湾邮寄来的石头,拆开包裹第一眼看到它们,三毛快乐得手舞足蹈,简直像个孩子。为了表达对两块石头的喜爱,三毛为它们取名“痴心石”,大概她是想要表达自己对于拾荒这一志愿痴心不改吧。

人们常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三毛凭借拾荒的爱好,在大迦纳利岛结识了有同样兴趣的瑞士人希伯尔。两个人还曾约着比赛,结果是三毛还在苦苦寻找时,朋友已经抓着一面雕花木门走向她,三毛这才意识到什么是强中自有强中手。而为了表达对新朋友的热烈欢迎,希伯尔将好不容易淘到的宝贝当场赠予三毛,颇有些“宝剑酬知己”的韵味。

多年后,三毛将自己拾荒得来的宝贝写成一本书,名字就叫《我的宝贝》。在这本书里,三毛用心拾来的宝贝第一次全面公开,更有不少她对宝贝倍感珍惜的故事。就像有人喜欢写作,有人热爱摄影,拾荒是三毛很为之骄傲的一个兴趣,看到她对兴趣的坚持,也看到拾荒给她带来的无尽乐趣,你会发现,有美好兴趣的人,往往最能读懂生活的趣味。

在所有这些宝贝里,三毛最满意的是一个用报废的汽车轮胎改成的圆椅垫。她喜欢放上一曲德沃夏克的新世界交响曲,然后满怀着静谧的心情,走到轮胎做的圆椅垫边上,慢慢地坐下去,好似一个君王。这些年,我们总被提醒着人生苦短,要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生活,看看三毛——一个如此陶醉于自己亲手缔造的一切的她,不正是我们追寻和钦佩的对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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