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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风光绮色佳

前生今世,何处适之:胡适传 作者:邑清尘 著


第二章 风光绮色佳

第二故乡

绮色佳,好像是一个女人的名字。

也的确,它就如同绝色美人般温柔、靓丽,就像那个心底玲珑的诗人——冰心。

自从冰心把个毫无意义的地名Ithaca译为绮色佳,从此,人们沿用了这个美妙的名字,它一再地出现在有关现代文学巨匠们的传记和传奇中,记录着这些钟灵毓秀的男女在这里度过的玫瑰般的青春年华。

让这里生机盎然的,还有一个让人耳熟能详的名字——康奈尔大学。

冰心是为了补习法语才从她就读的威尔斯利女子大学研究院来到位于这里的康奈尔大学的,修完一个暑期的法语,她就要回国了。然而,刚来这里,她就被这里的景色迷住了。

这是一个风光无限的小镇,有一万五千多居民,最引人注目的,恐怕就是凯约嘉湖,它静静卧在山下两里多路的地方,湖面宽仅五里,而长却达百里,狭长如手指,故又称“指湖”。指湖碧天绿水,两岸青山绵延,湖面平静如镜,是人们泛舟游玩的好去处。

更加让冰心惊奇不已的是,吴文藻竟然也在这里,而且也是为了修外语。

冰心和吴文藻的相识据说是由一个误会引起的。当年,搭乘杰克逊总统号邮轮去美国的时候,冰心已经是京华大名鼎鼎的女作家,而吴文藻则只是清华园中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学生。船上无聊,冰心想起自己中学时候的同学曾来信说她的弟弟吴卓也搭这条船去美国,请冰心关照一下,冰心托人去男舱找来了吴先生,不料见了才知道,此吴乃吴文藻,非彼吴卓也!就这样,两个人认识了。

百感都随流水去,一身还被浮名束。

面对这绝佳的山水,诗人冰心只有用这样的诗句表达自己的感受。

的确,是相见恨晚。

是跟绮色佳相见恨晚?还是跟吴文藻相见恨晚?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没过多久,这对热恋的情侣就面临着离别的痛楚,然而绮色佳的记忆却成了他们心底最靓丽的风景,这些风景化作花瓣一样的纸片在一对有情人之间穿梭。

绮色佳,一个美丽的名字,一个遥远国度的袖珍小城,让这对情侣终成眷属,浪漫的爱情一直延续到他们生命的终结。

一溪一壑都有深情,在这里生活过五年的胡适说。并将它称之为“第二故乡”。

康奈尔大学校区就坐落在山上,山岗高处是康奈尔大学的入口处,既没有栅栏,也没有守卫,出入自由,完完全全的开放型。路西边有一造型奇特方型建筑物——东方艺术研究所,出自于国际著名建筑设计大师贝聿铭之手。这里收藏极丰,亚洲的有关书籍、资料应有尽有。在绿草如茵的大草坪四周,坐落着康奈尔大学的各个学院:其左为地学院、博物学院、数学院,建筑毗连接壤;其西北为化学院、电学院;其北为机械学院;其东为文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和医学院,建筑参差错落;文学院的后山,山坝树林中散步着物理学院、兽医学院的楼群;再望高处,山顶平填,便是农学院。

胡适在对朋友的信里说:“此校农科最著名。”

在太平洋上航行了十多天,胡适等人于9月9日在旧金山登上新大陆。随后便改乘火车,横穿美国国土,来到纽约州南部的绮色佳城,走进了康奈尔大学的校园。到学校的那天刚好是中秋节,胡适在给他叔叔的信中报平安说:

七月十二日去国,八月七日抵美国境,中秋日抵旖色佳城。计日三十三昼夜,计程三万余里,适当地球之半。此间晨兴之时,正吾祖国人士酣眠之候;此间之夜,祖国方日出耳。乘风之志于今始遂,但不识神山采药效果如何,又不知丁令归来,能不兴城郭人民之叹否?

选读农科,可能并非胡适内心所愿。当他准备在上海登船的时候,他的二哥特地从东三省赶来送行,并对他说因为家道中落,去美国应选学铁路工程或矿冶工程,学了这些回来可以复兴家业,并替国家振兴实业,并特别叮嘱胡适不要学文学、哲学,也不要学做官的政治、法律,这些都没有用。胡适对路矿并不感兴趣,但他又不能辜负兄长的期望,便采取折中办法,选读农科。

胡适出国的行囊里别无他物,只有一千三百卷线装书。在决定选读农科之后,他便开始把书分送给朋友。1917年6月1日,胡适回国前写给任鸿隽、杨杏佛、梅光迪的一首诗云:

我初来此邦,所志在耕种。

文章真小技,救国不中用。

带来千卷书,一一尽分送。

种菜与种树,往往来入梦。

但是,胡适的兴趣确实不在农科方面,特别是一门叫做“果树学”的课程,每周都有一段实习的时间,把课堂上所学的拿来应用。要求每个学生每次将几十个苹果分类填表,例如茎的长短、果脐大小、果上棱角和圆形的特征、果皮的颜色、果肉的韧度、酸甜的尝试、肥瘦的记录,等等,项目分得很细。美国那时有四百多种苹果,都要一一细分,胡适对这许多苹果不了解,填起表来便觉十分枯燥,令人头痛,结果是错误百出,成绩非常不好。

恰在此时,中国发生了辛亥革命;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在南京宣布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二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在中国结束了,亚洲的第一个共和国诞生在中国。胡适1912年在致乡友胡绍庭的信中欢呼:“祖国风云,一日千里,世界第一大共和国已呱呱堕地矣!去国游子翘首企西望,雀跃鼓舞,何能自己耶!”这场革命影响了大洋彼岸的学子,胡适热情地宣传中国的这场革命,并受邀请做了多次关于中国问题的演讲。

1912年美国的大选,胡适去听前总统老罗斯福演讲,支持进步党候选人欧斯克·史特朗竞选纽约州州长。这次集会上,老罗斯福被刺客击中一枪,但他面不改色,仍坚持演说。胡适为之感动不已,油然而生敬爱之情,从此胡适对美国的政治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胡适于1912年春天放弃农科,转入康大文学院改学哲学和文学。

忽然教堂的钟敲了十二下。祈祷的钟声也响了。窗外又传来普鲁士士兵的号声——他们已经收操了。韩麦尔先生站起来,脸色惨白,我觉得他从来没有这么高大。

“我的朋友们啊,”他说,“我——我——”

但是他哽住了,他说不下去了。

他转身朝着黑板,拿起一支粉笔,使出全身的力量,写了两个大字:

“法兰西万岁!”

然后他呆在那儿,头靠着墙壁,话也不说,只向我们做了一个手势:“放学了,——你们走吧。”

以上是法国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选段,由胡适在1912年9月第一次译为中文,改名《割地》,登在《大共和日报》上。后来五四文学革命时又恢复《最后一课》原名,收入他译的《短篇小说》第一集,列为首篇。从此,这脍炙人口的爱国名篇因胡适用白话译出便影响特大,在中国传诵数十年而不衰。后来他又翻译了都德的另一篇小说《柏林之围》。那时候胡适还没学法文,他的《最后一课》以及《柏林之围》都是从英译本转译过来的。

接着,他又翻译了拜伦的《哀希腊歌》,其词慷慨哀怨,也是激励希人爱国之心的名篇。

忽然我想到了那个时代的另一位文坛巨星:鲁迅先生。鲁迅先生在在日本仙台学医时一次课间放映了一部幻灯,描写的是在日俄战争中,中国人给俄国做侦探被日军抓来处死的场面:绑在中间的人,体格强壮而神情麻木;围着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也同样是一些体格强壮而神情麻木的人们。

鲁迅后来在散文《藤野先生》中回忆道:“这一学年没有完毕,我已经到了东京了。因为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务,是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从此鲁迅先生便弃医从文,拿起文艺的武器,唤醒国民,疗救国民精神上的创伤,最终成为近代文坛巨擘。

大丈夫相时而动,鲁迅弃医从文开启了人生新的旅途,世间或许少了一位悬壶济世的医生,却多了一位泽被后世、光照千秋的人生导师。而胡适由于“改科”,全新地投入了到自己为之“足之蹈之,手之舞之”的文学、政治、哲学的领域。

鲁迅、胡适,文坛之幸,中国之幸。

是否木石心肠

踏访胡适故居,我们看到在胡适故居的厅堂正中,挂了一轴上海画家叶森槐绘制的中晚年胡适肖像的中堂,胡适戴了眼镜,身穿深色西服,打着红黑相间的领带。中堂两旁,是著名美术家钱君匋1987年书写的一副对联:“身行万里半天下”“眼高四海空无人”。

听闻这副集句联原本是当年胡适应即将远行留学的青年学子钱君陶之请而写给他的,胡适故居开放之际,钱先生又将这幅对联题写给胡适先生,挂在了故居的厅堂之上。斯人已逝,风范长存。一代哲人虽已作古,他的信仰与精神却在世间得以延续和永驻。

胡适在1936年给周作人的信中提到,他心中有“三位大神”,分别是孔子、王安石和张居正。他有所取于孔子的是“知其不可而为之”,有所取于王安石的是“但能一切舍,管取佛欢喜”,有所取于张居正的是“愿以其身为蓐荐,使人寝处其上,溲溺垢秽之,吾无间焉,有欲割舍吾眼鼻者,吾亦欢喜施与”。

众所周知,胡适是个无神论者,但他心中的这三位大神,所体现的却是极崇高的乐观奋斗和朝闻夕死、牺牲奉献的宗教情操。

而许多人不知道的是,在绮色佳留学的期间,胡适却差点儿成了基督徒。

1911年夏天,胡适应邀参加一个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孛可诺松林区举行的“中国基督教学生会”的暑期集会。会址在海拔两千英尺、风景如画的高山松林之中。这个集会安排了各项宗教色彩浓郁的活动,并虔诚地宣扬基督教义,以期感化尚未入教的青年学子。当时的胡适正在为失去好友程乐亭而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忽然来到这人间仙境,聆听上帝仁爱救人的思想,悲伤的心情稍有缓解。

同来的留美学生中有一位陈绍唐君,是胡适在中国公学时的同班同学,后来受洗为基督徒,他们分别三年了,这次在孛可诺山相见自然格外亲热。这位陈君笃信教义,令人可惊,学问见识也很不错。胡适觉得他简直“如程朱学者,令人望而敬爱”。一天下午,他对胡适大谈耶教教义,谈了三个多小时。胡适大为感动,竟决心要做耶教信徒了,他在6月17日给朋友章希吕的信中写道:

连日聆诸名人演说,又观旧日友人受耶教感化,其变化气质之功,真令人可惊。适亦有奉行耶氏之意,现尚未能真心奉行,惟日读Bible(按,即《圣经》),冀有所得耳。

这天晚上,耶教会又安排了一个美国教徒名叫梅西的为中国留学生演讲,述说他一生的经历。这个传奇人物在大学时染上了种种恶习,行为令人不齿,为此还被父亲赶出了家门,从此在外面游荡,身无分文,无以为生,便投河自尽,被水上巡警救起。后来当了基督教徒,从此改恶从善。数年之后,他现身说法讲述自己的经历,宣传耶教教义,事迹登在报纸上,他的父亲看到报纸,知道儿子果然能改过,便恢复了父子关系,和好如初。梅西的演说很会以感情打动人,当讲到他们父子重见时,更大加渲染父子如何抱头痛哭。讲演者声泪俱下,胡适这些青年人听了也都被感动得流下泪来。当场即有七个中国留学生感情冲动,站起来说自己愿意当耶教信徒,其中之一就是胡适。

6月21日,胡适在给好友许怡荪的信中说:

此君之父为甚富之律师,其戚即美国前任总统也。此君幼时育于白宫,则所受教育不言可知,而卒至于此,一旦以宗教之力,乃举一切教育所不能助,财产所不能助,家世所不能助,朋友所不能助,贫穷所不能助之恶德而一扫空之,此其功力岂可言喻!……昨日之夜,弟遂为耶氏之徒矣!

然而胡适终究没有成为基督徒,等到暑期集会结束时,胡适已经从宗教的狂热中清醒了过来,觉悟了,看透了耶教会用感情的手段俘虏青年人,从而冷静地放弃了自己要当基督教徒的要求。

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胡适终于从和平主义的美梦中惊醒。此刻的他十分彷徨,感觉自己无所适从。正在此时,胡适的一位朋友讷司密斯从欧洲归来。这讷司密斯也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他向胡适大谈不抵抗主义。言道卢森堡因不抵抗德国侵略而得以保全,比利时抗拒德国侵略便遭到残破,而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的市长不抵抗德军,率全城军民投降了德国,便使城市能够免于战火,这些都是不抵抗主义的善果。胡适听完也表赞同,并说这种不抵抗主义主张“老子闻之,必曰是也。耶稣释迦闻之,亦必曰是也”!

1915年1月,日本政府向袁世凯提出著名的二十一条,袁氏丧心病狂想做皇帝,亟欲取得日本支持,便公然加以承认。

在袁政府接受最后通牒的消息一经传出,群情激愤,举国认为是奇耻大辱。各城市爱国团体,纷纷集会,拒不承认“二十一条”,誓雪国耻。上海各界召开国民大会,到会数万人,一致表示拒日到底。各地青年学生尤为悲愤,有的愤而自杀,有的断指写血书,有的要求入伍,请缨杀敌。全国教育联合会决定,各学校每年以5月9日为“国耻纪念日”。北京各学校学生议决,每日课余诵最后通牒一遍,以示不忘国耻。

接着,汉口、镇江、汉阳、福州等地,相继发生反日运动。5月13日,汉口日侨准备举行提灯会,庆祝日本所取得的“外交胜利”。当地学生和商民怒不可遏,群起捣毁日本商店。

5月24日,上海国民对日同志会等团体在城内九亩地新舞台召开国民大会,“征集众意电请中央停止签字”,到会者七八千人。郑汝成派军警到现场镇压。大会代表至制造局表达众意,要求电达“政府毁约力争”,又被拘押营仓。次日,仍在九亩地召开大会,郑汝成再派军警前往“弹压禁阻”。

而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留学生也人人义愤填膺,主张对日作战,抵抗日本的侵略。这时,胡适为了避免这些只会手握笔杆子的学生跟日本人打起来,增添无所谓的伤亡,于是写了一封英文的《致留学界的公开信》寄给《中国留美学生月报》,劝大家处之以温和,持之以冷静,反对抵抗日本的主张。信中说:

在我个人看来,我辈留学生如今与祖国远隔重洋,值此时机,我们的当务之急实在应该是保持冷静。让我们各就本份,尽我们自己的责任——我们的责任便是读书学习。我们不要让报章上所传的纠纷耽误了我们神圣的任务。我们要严肃、冷静、不惊、不慌的继续我们的学业。……我要说对日用兵论是胡说和愚昧。我们在战争中将毫无所获,剩下的只是一连串的毁灭、毁灭和再毁灭。

胡适认为青年学生愈是在国家危难的时候便愈应冷静,也愈应把握时机追求知识,把自己铸造成器,以为将来救国的凭借。此信一发表,立马引起了轩然大波,《留美学生月报》的主编邝煦写了文章,指出胡适写这样的公开信是“木石心肠不爱国”。

就连后来,胡适的“我的小朋友”唐德刚在《胡适口述自传》中也评价说:“一个国家如果在像二十一条要求那种可耻的紧急情况之下,他的青年学生还能安心读书,无动于衷,那这国家还有希望吗?不过胡适之先生是个冷静到毫无火气的白面书生,他是不会搞革命的,抛头颅、洒热血是永远没有他的份的,所以他这些话对热血青年是不足为训。”

这话倒也有理,一个文人如果只能束手谈心性,静看祖国危亡而无动于衷,那便跟爱国扯不上半点关系了。

但有一点我们必须认清的是:尽管胡适主张对日和谈,但他的和平主张并不是一味的妥协和退让,当然更不是出自于胆小怯懦。从美国归国后,他曾表示二十年不谈政治,二十年不干政治。然而他关怀式的学者姿态,却使他忍不住从书斋走出来。到了1935年6月,国土日渐沦丧,胡适在给王世杰的信中说:“至于我个人的安危,我毫不在意。我活了四十多年,总算做了一点良心上无愧做的事,万一为自由牺牲,为国家牺牲,都是最光荣的事。我决定不走开。”

一介书生,以一己之力,舍身为祖国奔走,虽不能力挽狂澜,却也可敬可佩。

胡适书斋里,有他毕生推崇的座右铭: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如此而已。

此时君与我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这首诗将我的思绪带到了红罗山书院,一个叫祝英台的女子一袭男装,手捧一卷书,来到另一个书生面前,朱唇轻启:“梁兄……”三年同窗,一朝诀别,十八里相送,只留下浅浅的车辙印。

最后的结局,不过是祝英台嫁作他人妇,梁山伯吐血而亡。前缘早已注定,只留下彩蝶一双,在坟茔上空飞旋。痴迷的,是那颤抖的琴弦上飞逸而出的精灵。朦胧中,演绎一段不老的爱情故事。

当无论是甜蜜或是悲怆都随流光化为灰烬时,化蝶共舞,已悄然成为永恒的梦想,伫立在情人眼前,那是一种怎样的凄恻的隽永!

1914年夏天,“未尝与贤夫人交际”的胡适第一次应邀参加一个婚礼派对时,邂逅了亨利·韦莲司教授的小女儿。初见,便让情窦初开的少年久久不能忘怀,年少的冲动,炙热的情感,就在这一瞬间点燃了。在胡适眼中,“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一日自剪其发,仅留二三寸。”

随后,一个星期六的下午,两人漫步在指湖岸边,循湖而行。时已深秋,再加上连下了数日雨,凉风袭人。两人走到道路的尽头,又向东折行,走数里到厄特娜村才折回,绕林家村而归。当两人到韦莲司家时,已经是晚上六点。胡适应邀在韦莲司家共进晚餐,晚餐后同韦莲司家人围炉谈天,九点才返回宿舍。

回到宿舍后胡适发现桌上有一张纸条:“适来不遇,读诗而去。‘知是泉声是雨声’叫‘夜半飞泉作雨声’如何?”落款是:任鸿隽。

在中国公学的时候,胡适就与任鸿隽同班,胡适迷于作诗,很快就“在学校里颇有少年诗人之名,常常和同学们唱和”,他已与任鸿隽结下了诗缘。胡适到美国的头两年是极少作诗的,而“诗炉久灰冷,从此生新火”,就发生在他与任鸿隽、杨杏佛重聚之后。

前不久胡适搬了新居,迁到橡街120号,一个人的居室,有成套的家具设备。风景也颇好,据胡适自己描写说:窗外临小溪,“溪两岸多大树,窗上可见清之柏,温柔之柳,苍古之橡,林隙中可见清溪,清浅见底,而上下流皆为急湍”,故水声奔腾,日夜不绝。住在这样窗明几净、风景幽美的地方,胡适夜半突然睡醒,听见潺潺水声,以为外面下雨,于是做起诗来:

窗下山溪不住鸣,中宵到枕更分明。

梦回午夜频猜问,知是泉声是雨声?

由于胡适出门的时候没有上锁,任鸿隽前来看他,恰逢人不在,却看到了桌子上的诗。

回来后胡适忍不住思念的煎熬,马上给韦莲司写信,一开头就用了:“我亲爱的韦莲司小姐”。胡适知道韦莲司比自己大,但不知道大多少,后来才得知,韦莲司1885年出生,整整比胡适大六岁。

此后两人的书信便如雪花一般,而且他们几乎每天约会,一日不见就思之若狂。绮色佳垂柳少,大都粗枝肥叶。一日,胡适与韦莲司经过大学街,见垂柳一株,迎风而舞,两人在树下徘徊良久。胡适告诉她,中国有“折柳赠别”的习俗,韦莲司领会其意,在离开绮色佳去纽约的日子里,特意给胡适拍了几张柳树的照片,给他留作纪念。

那年的感恩节,胡适是在韦莲司家度过的,然而韦莲司却去了纽约。虽然在韦莲司家胡适感到了亲情的温暖,但在回宿舍后,看到寒风吹落了窗前的柳条,胡适惆怅万千,为远方的韦莲司送去了一封颇带“少年维特”式愁绪的信笺:

上周四的夜晚,我的心中深感怅惘,寒风吹落了窗前所有的枝条,竟使我无法为一位远去的朋友折下一枝柳条,作为送别的礼物。我甚至没能拍下一张照片。我简直没有办法用笔墨来形容,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哦,多么短暂的几个月啊!——我是如何地沉浸在你的友谊和善意之中。我不知道贵国的礼节是否允许一个朋友对另一个说,她是他最感念,也是给他启发最多的一个人!

不久后,胡适终于得到了一个同韦莲司重逢的机会。胡适以一篇《卜朗宁的乐观主义赞》获得康乃尔大学布朗宁征文奖,并应波士顿卜朗吟学会之邀由绮色佳前往波士顿,参加该会集会并发表《儒教与卜朗吟哲学》演讲,讲了40分钟,自我感觉和与会反响很好。11月20日到康桥访哈佛大学,会“澄衷”同学竺可桢。21日由波士顿赴纽约,行前打电话给韦莲司,相约会面。22日到纽约,韦莲司陪他参观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两人参观到中午,韦莲司请胡适光临她的宿舍。两人相谈正欢时,恰逢韦莲司的朋友约翰夫妇前来做客,意犹未尽的胡适只得返回。下午四点,胡适离开纽约,乘火车去附近的一个小镇探望朋友杰克逊。

第二天午后,胡适再次光临韦莲司宿舍。由于考虑到当时只有二人独处,胡适便打电话给张彭春,邀请他过来一起喝茶,没想到电话那头只传出“嘟——嘟——”的声音,友人并不在。

我们没法知道那天下午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许两人在同欣赏韦莲司的画作,或许是各自在畅谈人生理想,又或许,两下无言相对坐着,难堪而又甜蜜地听着钟表的滴答声。

事后,韦莲司母亲得知他们单独在屋里相聚的事,很是反感,一再追问胡适有没有别的朋友在场。因为当年美国社会男女自由约会时,一般都在客厅里,要是外出或在居室里,都要请一位已婚的“监伴娘”当夹心饼干。韦莲司的母亲之所以对胡适与女儿独处一事这么重视,是因为当年美国有“反杂交法”,反对异族通婚。韦莲司并不理会来自母亲的责问,认为那只是“徒然用自己的头去撞墙壁而已”,韦莲司认为唯有从思想的交汇中激发出灿烂的火花才是两性交往的最高目的,智性交流的情怀才是她心目中所真正认可的“教养”,而肉体之爱不过是通往心灵交汇的媒介罢了。

后来两人的交往愈加频繁,所聊的话题也渐不拘谨。胡适一次早上锻炼时,看到桥下流水奔腾,忽然有所悟,觉得老子以水喻不争很有道理,看水似乎什么也不争,遇什么让什么,却有空必钻,以柔克刚。

晚上看戏时,胡适向韦莲司说起此事,韦莲司说:“老子亦是亦非。老子知水之莫之能胜,是也;老子说水为至柔,非也。水之能胜物,在其大力,不在其柔。”胡适万料不到韦莲司能说出这样的话,对中国老子的思想理解得这么透彻。他在日记中说:

女士最洒落不羁,不屑事服饰之细。欧美妇女风尚,日新而月异,争奇斗巧,莫知所届。女士所服,数年不易。其草冠敝损,戴之如故。又以发长,修饰不易,尽剪去之,蓬首一二年矣。行道中,每为行人指目,其母屡以为言。女士曰:“彼道上之妇女日易其冠服,穷极怪异,不自以为怪异,人亦不之怪异,而独异我之不易,何哉?彼诚不自知其多变,而徒怪吾之不变耳。”女士胸襟于此可见。

韦莲司曾这样解释她的“狂狷”:“若有意为狂,其狂亦不足取。”

而胡适却以开玩笑的口吻对韦莲司说:“约翰·弥尔曾经说过,‘今人鲜敢为狂狷之行者,此真今世之隐患也’。其实,我倒认为,‘狂’乃美德,非病也。”

1915年8月20日,胡适又填词《临江仙》一首:

隔树溪声细碎,迎人鸟唱纷哗。共穿幽径趁溪斜。我和君拾葚,君替我簪花。

更向水滨同坐,骄阳有树相遮。语深浑不管昏鸦,此时君与我,何处更容他?

词前是胡适“很花了一点心思”写的序,序曰:

诗中绮语,非病也。绮语之病,非亵则露,两者俱失之。吾国近世绮语之诗,皆色诗耳,皆淫词耳,情云乎哉?今之言诗界革命者,矫枉过正,强为壮语,虚而无当,则妄言而已矣。吾生平未尝作欺人之壮语,亦未尝有“闲情”之赋。今年重事填词,偶作绮语,游戏而已。一夜读英文歌诗,偶有所喜,遂成此词。词中语意一无所指,惧他日读者之妄相猜度也,故序之如此。

而在给韦莲司的信里,胡适泄露了天机:

读了你4日的来信以后,我只想告诉你一件事,日记中提到你的部分都是“无关个人的”,也是“抽象的”——经常是一些对大议题严肃的讨论。那几首诗也是无关个人的——都没有主语;三首诗中的一首,我很花了一点心思来说明这首诗和个人无关。

这段序言使这首词的内涵显得扑朔迷离。难怪徐志摩说:“凡适之诗前有序后有跋者,皆可疑,皆将来本传索隐资料。”

夜幕降临,胡适的心情也随着太阳的慢慢落下,一点点的走向落寞,韦莲司的笑容成了牵绊他思绪的绳索,在包含甜蜜的泪水中夹杂着伤感和回忆,夜半,孤零零的泪水便会顺着脸颊滑落,湿了枕头。

这断肠般的思念,将一颗年轻的心点燃,散发出炙热的光,在这个清冷的夜晚,一遍遍发酵,升华。爱恋,总是最折磨人的,只是人在其中,身不由己而已。

还是几百年前那个至情至性、才华横溢的贵公子纳兰性德一语道破了天机:

人生若只如初见。

白话文运动

徐志摩在《我所知道的康桥》中说:“我这一生的周折,大都寻得出感情的线索。不论别的,单说求学。我到英国是为要从卢梭。卢梭来中国时,我已经在美国。他那不确的死耗传到的时候,我真的出眼泪不够,还做悼诗来了。他没有死,我自然高兴。我摆脱了哥伦比亚大博士衔的引诱,买船漂过大西洋,想跟这位二十世纪的福禄泰尔认真念一点书去。”

我一直想知道,为什么同样徐志摩留过学的地方,他在英国剑桥就能写出《再别康桥》这样的诗篇,而在哥伦比亚大学就什么都没有留下!难道说文化和诗意都漂洋过海到英国伦敦去了,在美国没有一点残余?

我翻了翻哥伦比亚大学的档案,却发现那时在哥伦比亚大学留学的中国学子多得惊人,单是这几个,就能够让中国大地抖上几抖。他们叫做:宋子文、张奚若、孙科、蒋梦麟。

对了,再加上一个胡适。

1915年9月,胡适离开绮色佳赴纽约,转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研究部,拜“今日美洲第一哲学家”杜威为导师,从此服膺实验主义。

第一次上哲学课,胡适就见到了杜威教授。

快60岁的老头儿,个子高高的,腰板仍挺得很直,很有精神,虽不须髯飘飘,却也颇具学者风度。只有一点,杜威不善辞令,说话慢吞吞的,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说,似乎每一个动词、形容词、介词都得慢慢想出,再讲下去。许多学生都觉得他的课枯燥无味,胡适却完全听懂了他的课程,并大力推崇。

胡适曾说:“杜威在他慢吞吞的讲演与谈话之中,在思想上四下播种——这些‘观念种子’如落入他的学生们的肥美的思想土壤之内,就会滋长出新的智慧体系,或非其播种时始料所及罢。”

胡适最崇拜的是杜威的实验主义哲学,当时杜威一家人住在纽约河边大道和西一一六街南角的一所公寓里。杜威夫人每月都要举行家庭茶会,邀集一些朋友和学生参加。胡适作为留学生,也和其他学生一样怀着极大的兴趣,把被邀请参加杜氏家庭这样的招待会看作是最难得的机会和光荣。在与杜威频繁的接触中,胡适的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了很大转变。

胡适认为,杜威实验主义方法论有两个基本点:历史的方法和实验的方法。这有三个要点:第一是注重具体的个别事实;第二是一切学理都只是假设,只能做参考用,却不是天经地义的;第三是一切学说、制度等等,甚至真理都要经过试验,不做古人的奴隶。

胡适正是凭借着这两种方法论,踏着杜威实验主义坚实的阶梯,向他学术人生的一道道标杆奋力跨进的。这对他后来倡导文学革命、倡导白话诗文、考证古史和传统小说、研究中国思想史和哲学史以及政治和生活诸方面都有重要影响。

没过多久,在收到的生活费信封中,胡适发现了一张“废除汉字,取用字母”的宣传条子,他止不住心头火起。在之前,他就听说过一名叫钟文鳌的清华留学监督处的怪人,利用每月给在美各地留学生寄月费支票的机会,将自制的小宣传单夹带进信封里,以这样的方式做有关社会改革的宣传。胡适也曾不止一次地收到过种种花样,如“不满二十五岁不娶妻”、“多种树,种树有益”等,起初他并不在意,但这次却实实在在惹恼了他,年轻气盛的他马上写了一封信去骂钟文鳌,大意是,你们这种不通汉文的人,不配改良中国文字的问题,没有资格议论汉字该不该废除。事后胡适为自己的冲动行为很是后悔,他说道:“我既然说钟先生不够资格议论此事,我们够资格的人就更应该用点心思才力去研究这个问题。”

1916年2月3日,胡适给在哈佛大学读书的梅觐庄写了一封信,谈文胜之弊的三个方法:言之有物、须讲文法、当用“文之文字”时不可避之。

接着,绩溪同乡汪孟邹来信,约他给陈独秀的刊物《青年杂志》来稿。胡适遂翻译俄国小说《决斗》,并在《青年杂志》上登载,这也是《青年杂志》上最早的一篇白话文学作品。

1916年3月22日,袁世凯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被迫取消帝制,胡适闻听后作《沁园春·誓诗》一首,表达了将文字革命进行到底的决心:

更不伤春,更不悲秋,以此誓诗。任花开也好,花飞也好,月圆固好,日落何悲?我闻之曰:“从天而颂,孰与制天而用之?”更安用为苍天歌哭,作彼奴为!

文章革命何疑?且准备搴旗作健儿。要前空千古,下开百世,收它臭腐,还我神奇,为大中华,造新文学,此业吾曹欲让谁?诗材料,有簇新世界,供我驱驰。

本词振聋发聩,汪洋恣肆,可比辛弃疾。胡适也特别看重这首词,前前后后共改了多次。胡适后来有个附记,说“此词修改最多,前后约有十次,但后来回头看看,还是原稿较好”。

终于,1917年1月1日《文学改良刍议》出炉,刊登在《新青年》第2卷第5号上,这是中国新文化运动史上最初的号角。这篇文章的作者胡适首先提出了文学改良的八条革命性的准则: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五曰,务去滥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

这篇隔着三万里寄到中国来发表的文章被陈独秀称之为“今日中国文界之雷音”,令他嗟哦半日。而胡适的名字也由此风靡学界。陈独秀在收到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一文后,给胡适写信,推荐他去北大任教:

蔡孑民先生已接北京总长之任,为约弟为文科学长,北荐兄下以代。此时无人,弟暂充乏。孑民先生盼足下早日回国,即不愿任学长,校中哲学、文学教授俱乏上选,足下来此亦可担任。学长月薪三百元,重要教授亦有此数。

1917年春节之后,陈独秀携夫人及子女从上海搬到北京,《新青年》编辑部同时搬到北京。动身之前,陈独秀写了一篇《文学革命论》,刊登在《新青年》2卷2期上,力挺胡适的主张:

文学革命之气运,酝酿已非一日,其首举义旗之急先锋,则为吾友胡适。余甘冒全国学究之敌,高张“文学革命军”大旗,以为吾友之声援。旗上大书特书吾革命军三大主义:曰,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曰,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曰,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

陈独秀的这篇文章将胡适的个人意见,变为北京大学文科学长领导下的权威意见,成了全国性一个严重的问题,中国文学从此进入了一个新旧斗争的激战时代。

中国三千年封建学术文化的旧模式已到了尽头,苟延残喘。新文化的曙光已经透过云层而出,以胡适、陈独秀等人为代表的思想文化新模式正如一轮红日冉冉而升。然而旧文化的堡垒还没有被完全克服,就像胡适所说:“因为裹了几十年的小脚,一朝放大,还是不能恢复天足的。”

风月总关情

中国新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究竟是哪一篇?长期以来被公认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然而早在鲁迅发表《狂人日记》一年以前,中国留美女学生陈衡哲就在《留美学生季报》上发表了她的白话小说处女作《一日》。胡适曾评论说:“当我们还在讨论新文学问题的时候,莎斐(陈衡哲笔名)已开始用白话做文学了。《一日》便是文学革命讨论初期中的最早的作品。”

陈衡哲不愧一代才女,与谢冰心、凌淑华、冯沅君、黄庐隐、苏雪林一样驰名。柯灵称赞她们:“大都出生于仕宦之家,还是清末的遗民,有的留学海外,浥欧风,沐美雨,或多才多艺,或作家而兼学者,格调高雅清婉,上承古典闺秀余绪而别具五四新姿。”

而陈衡哲与胡适之间,还有一段不为人知、似有似无的情缘。

1915年夏天,胡适的同学兼老乡梅光迪毕业于威斯康辛大学,在绮色佳与一帮同学度过暑假,假后将转入哈佛大学去跟随当时有名的文学理论家和批评家白璧德继续深造。胡适特意为他写了一首长诗《送梅觐庄往哈佛大学》,其中有这样两句:

神州文学久枯馁,百年未有健者起。

新潮之来不可止,文学革命其时矣。

任鸿隽读后作了一首打油诗,把原诗中的十一个外国字译音连缀起来,其中一句“鞭笞一车鬼,为君生琼英”,更是在最后一句嘲讽胡适“文学革命”的狂言:“文学今革命,作歌送胡生。”胡适看罢写了一首严肃的诗来答复任鸿隽,其中有这样一句:“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不成想这一句又遭到任鸿隽的炮轰:“近来颇思吾国文学不振,其最大原因,乃在文人无学。救之之法,当从绩学入手。徒从文字形式上讨论,无当也。”

胡适看完“徒于文字形式上讨论,无当也”这一句茅塞顿开,开始尝试写白话诗。1916年夏天,任鸿隽、陈衡哲、梅光迪、杨杏佛、唐钺等人在绮色佳相聚,胡适没有参加。任鸿隽写了《泛湖记事诗》一首,用了不少文言典故,陈词老调,事后遭到了胡适的批评,于是又引起了新的论争。任鸿隽说:“白话有白话用处(如作小说、演说等),然不能用之于诗。”梅光迪也插进来论战,他写信给胡适说:“文章体裁不同,小说词曲固可用白话,诗文则不可。”并嘲笑胡适的白话诗,好像儿时听“莲花落”一样,找不出一点诗味来。朱经农是胡适在中国公学的好友,这时也来到美国,他写信劝胡适:“白话诗无甚可取”。

陈衡哲当时就读于美国瓦沙女子大学,距绮色佳有数小时火车的距离。她到绮色佳度暑假时,胡适已进了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失却了见面的机会。后经任鸿隽介绍,陈衡哲始与胡适通信。当时胡适作为《留美学生季报》的编辑,写信请莎斐做文章。陈衡哲并未见过胡适,倒是对胡适所言“我诗君文两无敌”颇有微词。“我诗”便是说胡适的诗,“君文”指的是任鸿隽的文。陈衡哲不屑地说:“岂可舍无敌而他求乎?”意思是:你既然和任鸿隽诗文无敌,还要我们作甚呢?

话虽这样说,陈衡哲对胡适的才情还是打心底钦佩,两人的书信往来也没有断过。在这期间胡适最为开心的是每天早上六点钟左右跳下床,捡起从门缝里塞进来的信,然后又躺回床上,一封封拆开看,其中大多是陈衡哲的信。

胡适几乎每日写一首诗,有时甚至一日数首,陈衡哲叫他“榨机”。这话被任鸿隽听到了,顿觉好玩,于是在胡适生日那天寄诗云:

文章革命标题大,白话功夫试验精。

一集打油诗百首,“先生”合受“榨机”名。

胡适做《答叔永》诗:

人人都做打油诗,这个功须让榨机。

欲把定庵诗奉报:“但开风气不为师。”

胡陈两人虽未谋面,心灵却早已相通,1916年,任鸿隽正担任《留美学生季报》主编,收到了两首五绝:

初月曳轻云,笑隐寒林里;

不知好容光,已映清溪水。

夜间闻敲窗,起视月如水;

万叶正乱飞,鸣飙落松子。

任鸿隽如发现新大陆般欣喜若狂,他把诗抄寄胡适,要他猜是何人所和。胡适回信说:“两诗绝妙!《风》诗吾三人(任、杨及我)若用气力尚能为之;《月》诗绝非我辈寻常蹊径。……足下有此情思,无此聪明;杏佛有此聪明,无此细腻……以适之逻辑度之,此新诗人其陈女士乎?”一语中的,果是陈女士衡哲,当时她已是任鸿隽的女友。

1917年4月7日由任鸿隽陪同,胡适与陈衡哲才见了第一面。胡适在《藏晖室札记》中记道:“4月7日与叔永去普济布施村访陈衡哲女士,吾于去年10月始与女士通信,五月以来,论文论学之书以及游戏酬答之片,盖不下四十余件。在不曾见面之朋友中,亦可谓不常见也。此次叔永邀余同往访女士,始得见之。”这是胡适在美留学期间与陈衡哲女士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唯一一次的会晤,但其精彩,可谓“神来之笔”!

在短短的五个月之内,胡适单方面便寄出了信函“四十余件”,差不多每月十件,为数颇不算少。尤其是那些“游戏酬答之片”,双方的感情还是很亲密、很谐趣的。1914年11月1日,因彼此称呼问题,“寄陈衡哲女士”云:

你若“先生”我,我也“先生”你。

不如两免了,省得多少事。

11月3日,记“陈女士答书”曰:

所谓“先生”者,“密斯特”云也。

不称你“先生”,又称你什么?

不过若照了,名从主人理,我亦不应该,勉强“先生”你。

但我亦不该,就呼你大名。还请寄信人,下次寄信时,申明要何称?

胡适答云:

先生好辩才,驳我使我有口不能开。

仔细想起来,呼牛呼马,阿猫阿狗,有何分别哉?

我戏言,本不该。

下次写信,请你不用再疑猜:

随你称什么,我一一答应响如雷,决不再驳回。

你来我往,谈笑游戏,这种情感比朋友浓一些,又比情人淡一些,但风月总关情,大概不会错。很多人想要解开胡适与陈衡哲之间的感情谜团,结果都徒劳无功,仅是猜测罢了,至于他们心中的波澜,又有谁会晓得呢?

在他们情感的天地里,我只是旁观者,不是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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