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她把门儿深掩

前生今世,何处适之:胡适传 作者:邑清尘 著


第三章 胡同里的记忆

她把门儿深掩

电影《卧虎藏龙》里面,李慕白白衣飘飘,牵马从徽州南湖的一座小桥上走过,去寻俞秀莲,“杏花零落昼阴阴,画桥流水半篙深,”说的便是这座桥。

青幽幽的石板路,从南湖这一端的田边,伸向南湖那一端的村落,中间,镶嵌着一弯弓形的画桥。走上青石板的小路,走过弯弯的小桥,稍不留神,就走进了一副亦古亦今的立体画儿里。画儿里滴着水墨和颜料,感到了丝丝潮气。而桥上正立着一位妙龄姑娘,粉衫黑裤,明眸皓齿,一条浅色的帕子十分随意地系着乌溜溜的长发,撑开一把白色的小纸伞,似乎在娓娓诉说着什么,脚下的湖面也随着她的绣口而荡起一丝涟漪。

七年之后,当胡适再次来到这个地方时,该是怎样一种心境呢?

1917年5月22日,胡适参加博士学位的最后考试。博士论文题目是《中国古代哲学方法之进化史》,这篇论文约9万字,花了9个月时间完成。胡适用杜威等西方人的研究方法去研究中国的古代思想家,是这篇论文中的特色。

接下来就是口试部分,胡适走进考场抬眼一望,上面坐着六位大主考,他的导师杜威和夏德也坐在当中。这六位主考中只有夏德是懂汉文的汉学家,但也读不懂先秦典籍,其他五位洋学者汉文一字不识。与他们谈论先秦名家之学,胡适感觉颇有对牛谈琴的味道。在不断的质疑、提问和答复中,历时两个半小时的口试终于结束了,虽然结果很不理想,然而这也意味着七年的留学生涯划上了句号。

6月10日,胡适带着行李,返回了绮色佳,直接住到了韦莲司家里。胡适本来打算第二日便离开,但禁不住教授的再三挽留,只得多住了两天。看着自己的意中人大包小包马上就要远航,可能毕生都不得相见,韦莲司心痛不堪,自然没有好精神,只是强颜欢笑,挽留这最后的一点时光。

6月14日,胡适告别韦莲司一家,去了纽约水牛城坐火车,6月21日,胡适从加拿大温哥华搭乘“日本皇后号”邮轮归国,从1910年7月离开上海赴美算起,中间仅仅差了两天就是整整的七年。船上的夜晚异常清冷,一轮偌大的明月悬挂在海面上,将海船甲板照的如白昼一般。孤舟带月,海天冲浪。在这明月映下的江两岸,一边是恋人韦莲司和朋友任鸿隽、陈衡哲、梅光迪等,一边是分别已久的亲人,离家时日太久,胡适浑然间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家乡到底在何方了。

而真正让胡适辗转难眠的,却是另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江冬秀。

江冬秀是无辜的,我只能这样说。

1904年,在一年一度的太子会上,江冬秀的母亲第一次看到了眉清目秀的胡适,并且替女儿“一见钟情”,要这个少年做她的女婿,而此时的胡适,也仅仅只有13岁。

冯顺弟听闻此言后却只微微一笑,不肯表态,现今胡家已然落败了,江家却仍富裕。另外,江冬秀比胡适大一岁,绩溪的乡风是:“宁可男大十,不可女大一”,因而胡家不想攀结这门亲事。胡家不想高攀,江家却想低就,托本家叔叔上门联姻。胡家不忍再拒,加上算命先生说两人八字相合,冯顺弟也只好允诺了:既然缘分天注定,怎敢违抗?

胡适多年游学在外,不能奉养母亲;加之家庭经济拮据,母亲甚至以首饰抵借过年。这些都让胡适愧疚不已,所以在婚姻问题上,胡适万不敢违抗母命。于是便找各种理由,来自我宽解,以为旧婚约“名分”已定,“亦往往能长成真实之爱情”。

胡适留美的第二年,在康奈尔大学农学院给江冬秀写了第一封信:“前曾于吾母处得见姊所作字,字迹亦娟好可喜。惟似不甚能达意,想是不多读书之过。姊现尚有工夫读书否?甚愿有工夫时能温习旧日所读之书。如来吾家时,可取聪侄所读之书温习一二。如有不能明白之处,即令侄辈为一讲解。虽不能有大益,然终胜于不读书,令荒疏也……”

江冬秀比胡适大一岁,胡适在称呼上用“东秀贤姊”,以示亲密。接到信后,江冬秀既喜又悲,尚未出阁的她,自然不能执笔以寄相思,况且她又识字不多,不得不请胡适的叔叔代笔,而这封别人代笔的信直到两年后才寄到了胡适那里。

1914年6月6日,胡适的同学任鸿隽给他拍摄了一张“室中读书图”照片,“极惬余意”。于是胡适将此照寄了一张给母亲,又去添印了6张,分别给国内亲友——也寄了一张给江冬秀,并题写绝句一首:

万里远行役,轩车屡后期。

传神入图画,凭尔寄相思。

胡适同时也收到家中寄来的照片,见冬秀站在他母亲身侧,触景生情,写下长歌《出门何所望》190字,其中写到未婚妻冬秀的,则是“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轩车来何迟,劳君相持久。十载远行役,遂令此意负。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胡适想的完全是桃花源式的耕读生活:他教冬秀读书,冬秀为他具酒,夫妇耕读和乐,虽然不是琴瑟相随,倒也极具诗情画意。

而今,胡适终于把手伸进了故乡,伸进了乡野的清新时光,看着眼前的风雨山色,他的心情应该是急切而慌乱的。

胡适致信给江冬秀,想要见她一面,却被告知她偶感微恙,尚未痊愈。性急的胡适便直接找到她庄上去,此时岳母已然离世,岳家由舅兄江耘圃主持,他们立即设盛宴招待这位来自美国的乘龙快婿。席间,胡适要求一见冬秀,然后议定完婚日期,于是江冬秀的哥哥耘圃陪同胡适去江冬秀闺房。近门处,胡适被留在门外稍候,耘圃进去通知。

这时楼上楼下聚集了很多江家的男男女女,争相一睹洋博士姑爷的风采。不多时,耘圃出来,面色很是尴尬,原来是江冬秀不肯见这个从未谋面的郎君,他又叫七都的姑婆进去劝江冬秀。一会儿姑婆出来,招胡适进房去,江冬秀却躲在床上,床帐都放下来了。姑婆要去强拉床帐,被胡适拦住了,自己也退了出来。在临走的时候,胡适回头看见帐幔隐隐在颤动,好像是这位老姑娘正在帐中暗自流泪哭泣。

胡适吃了闭门羹,心头有气,但是又一想,此事也怨不得江冬秀,都是旧家庭的旧俗所误,他当晚就在江家本家宿了一夜,清晨留一封信给冬秀:

昨日之来,一则欲与令兄一谈,二则欲一看姊病状。适以为吾与姊皆二十七八岁人,已常通信,且曾寄过照片,或不妨一见,故昨晚请姊一见。不意姊执意不肯见。适亦知家乡风俗如此,绝不怪姊也。适已决定十三日出门,故不能久留于此,今晨须归去。幸姊病已稍愈,闻之甚放心。姊好好调养,秋间如身体已好,望去舍间小住一二月。适现在不能定婚期,然冬季决意归来。婚期不在十一月底,即在十二月初也。

回到上庄后,乡人问胡适新人怎样,胡适谎道,见过了,很好,只把真相告诉了母亲。冯顺弟知道后忿忿不平,要去江家讨公道,却被胡适劝阻了。夜里,胡适的心却久久不能平复,咫尺之间的未婚妻不肯见他,这却是为何?此事不能对旁人说,而自己又堵得难受,于是这就在纸上挥洒了出来:

她把门儿深掩,不肯见来相见。难道不关情,怕是因情生怨?休怨!休怨!他日凭君发遣。

几次曾看小像,几次传书来往。见见又何妨?休做女孩儿相。凝想,凝想:想是这般模样。

正是这一个矜持,一个大度,才理智地跨越了婚前的最后一道沟,胡适也在后来对韦莲司说:“她实在太矜持了点儿!可是,我想我也得到了一点儿教训。”一年后,新婚余温尚在的夫妇二人在北京闲话,无意谈到此事,于是诞生了一首绝妙的《如梦令》:

天上风吹云破,月照我们两个。问汝去年时,为甚闭门相躲?谁躲?谁躲?那是去年的我!

洞房昨夜停红烛

除去黄山,徽州大抵没有别的悬崖峭壁,反倒是由若干灵动的线条堆积起来的缠绵起伏,一如这个地方的女人,柔美而妖艳。要是非要在这青山绿水之中找出些多情仙妖的传说,那你恐怕要失望了。徽州的山飘渺却不虚无,水柔和却不深邃。留给这个地方最多的,是高大的城墙上留下的一道道历史。

沿着条幽深的小巷往前走,却意外碰到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婚嫁。

红。

映入我眼帘的只有这一个字。满目的红,红彤彤的花轿,红彤彤的衣裳,红彤彤的伞,将那条千年的小巷都染红了。

徽州是程朱理学影响最深的地方,民间历来十分注重礼数。不过这旧时的婚礼习俗,倒颇有些看头。

在成亲的当天,新娘要在天没亮之前洗个澡,换上结婚的礼服,并在迎娶新娘的轿子快要到来的时候,主事人会带着新娘去参拜祖宗,再由新娘的姑妈或舅妈用两根蓝白丝线将新娘脸上、额头上的汗毛绞去,此环节叫“开脸”,否则要被人讥笑为“毛脸”。开脸意味着姑娘的时代已经结束,开过脸的姑娘就要换上“离娘衣”,穿好婚鞋,坐在床上,脚不能落地,只等着花轿进门,兄弟来背了。

男方在迎娶新娘时,要用花轿去抬,谓之“接亲”。接亲人员一般为媒人、喜娘、舅舅、姑父以及与新郎、新娘年龄相仿的青年男女,还有一对“金童玉女”。抬轿者为四人,富贵人家为八人,接亲人马到了女方家里,女方大门紧闭,要待男方在门缝中塞足了“喜包”,方才打开大门,鸣炮让轿子抬进去放在堂前事先准备好的大红毯上。然后就是开始“哭嫁”。据说是“不哭不发,哭哭发发,越哭越发”。所以,别看此时母女抱头痛哭,其实哭声中更多的是乐感而不是悲伤。

期间,突然听到三声炸雷般的爆竹声,那是催促新人上轿的招呼礼节,于是哭声进入高潮。然后,由新娘的哥哥或弟弟背着新娘从房间里出来,踩着麻袋,将新娘送进轿子中。寓意是不能让女儿自己走出来带走了娘家的财气。

花轿出门后,女方家人会偷偷盛一碗水,随着出门的花轿泼出去,象征“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同时会有人立即将簸箕朝里掀起,并随手将石磨、犁头、杵往压在停放轿子的地方,然后马上把大门闩上。

花轿到了男家村口即止步不前,新娘必须要由新郎背进村子,据说这种习俗是来源于“婚后若是吵架,媳妇就可以声称‘又不是我自己走上门的,是你把我背进来的’典故”。

新娘背进屋,花轿至男宅落地,稍事休息,待时辰到时,即行拜堂礼:新娘披着红头盖与新郎官站在一起,在长辈、亲戚、朋友的众目睽睽之下,听着主婚人先是一串串赞声,由着主婚人一面唱一面拜,“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撒五谷、抛喜糖、而后掀起盖头,步入洞房。

接下来,花烛酒宴散席后,亲戚好友聚集新娘房里,用各种不同的方式逗新娘发笑或是出一些难题来捉弄他们,以此取乐,俗称“炒发”。这一天闹将下来,最累的当属新郎新娘,不过倒也累并快乐着,过了午夜,婚礼便在吵吵闹闹中结束了。

然而,有人却对这种婚礼旧习俗深恶痛绝,扬言要改革,并自创了自己的婚礼仪式,他就是胡适。

1917年12月30日,胡适在绩溪上庄老家与江冬秀结婚。

主婚人江耘圃,证婚人胡昭甫,女傧相叫曹诚英,是胡适三嫂的妹妹,年方十六。胡适亲自写了两副对联:一副是“旧约十三年,环游七万里”;另一副上联是“三十夜大月亮”,下联一时没有想好。这时,他身旁一个绰号叫“疯子”的本家哥哥毓蛟,虽无功名,却有捷才。他脱口而出:“廿七岁老新郎”,巧妙而风趣地对了那幅上联。胡适认为很好,照着写了。

胡适身穿西装礼服,戴礼帽,着黑皮鞋;江冬秀穿花袄、花裙。双方交换金戒指,证婚人讲话,新郎讲话,没有拜天地,向长辈行礼和新夫妇交拜礼,都是以鞠躬代替叩头。这是胡适自创的婚礼仪式,在古老闭塞的深山里,是别具一格的。为此他还和母亲争执了好几天,最后母亲同意了他的改革,但前提是三天后要到祠堂向祖先牌位鞠三个躬。

月上中天,这对迟了十三年的伴侣终于同坐在了窗下,静夜如水,黑暗中仿佛有精灵在偷听他们的窃窃私语:

十三年没见面的相思,于今完结。

把一桩桩伤心旧事,从头细说。

你莫说你对不住我,

我也不说我对不住你,——

且牢牢记取这十二月三十夜的中天明月!

第二天收拾房间,胡适打开江冬秀的嫁妆,发现里面有一把剪刀,业已生锈,那是江母在1908年准备的,已有十多年了,可惜老人却最终没能等到此刻。那时的风俗是不允许换嫁妆的,所以江冬秀嫁过来时,依旧带着昔日的嫁妆。只见眼前物,却未曾与丈母娘见上一面,如何不教胡适心痛,而面对眼前这个苦苦等了自己十多年的娇娘,他心中却又充满了无尽的内疚:

记得那年

你家办了嫁妆,

我家备了新房,

只不曾捉到我这个新郎。

这十年来,

找了几朝帝王,

看了多少世态炎凉。

锈了你嫁妆剪刀,

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样,

更老了你和我人儿一双。

只有那十年的陈爆竹,

越陈便越响。

新婚蜜月中另一件大事,便是伴新娘子“回门”。江家此时实际已门庭冷落,这对新婚夫妇在江母坟前默默凭吊,恭恭敬敬行三鞠躬礼。胡适心中感触尤多,由于自己的坚持,由于自己的留学学业,使岳母不能如愿,抱憾终生。他因此写了一首诗告慰道:

回首十四年前,

初春冷雨,

中村箫鼓,

有个人来看女婿,

匆匆别后,便将爱女相许。

只恨我十年作客,归来迟暮,

到如今,待双双登堂拜母,

只剩得荒草孤坟,斜阳凄楚!

最伤心,不堪重听,灯前人诉,阿母临终语!

徽州女人

徽州山水虽妩媚,却远不及徽州的女人。徽州女人的故事之悠长,是一辈子都说不尽的,她们生是为了这徽州而生,死却也是为了这徽州而死。倾尽一生来演绎一幕幕如梦如幻的话剧,而她们的谢幕却丝毫不华丽,静得像一滩水,一滩徽州的水。

无意间听到徽州的一首民谣,道出了徽州女人的心事:“悔呀悔,悔不该嫁给出门郎,三年两头守空房,图什么高楼房,贪什么大厅堂,夜夜孤身睡空床。早知今这般苦,不如嫁给卖油郎,白天同桌,晚上同床。”

徽商走之前家里给娶个媳妇,一辈子也见不着几回面。家家厅堂里都有一张合欢桌,从桌子的摆放可以看出男主人是否在家。男人离家,圆桌一分两半,东西面墙而立。男人回家,桌子合圆方在厅中间。

来徽州之前,我就听说过一个这样的故事:

婉容在十五岁时乘着一顶花轿成了别人家的媳妇,那一张火红的盖头揭开了女人的一生,也埋葬了女人的一生。

丈夫是一个徽商,排行老五,所以刚嫁作他人妇的婉容被别人唤为“五嫂嫂”,新婚的日子总是甜蜜的,郎情妾意,如白糖里洒满了蜂蜜,甜腻而后味十足。少男少女的心思,也同天上的繁星一般清晰,只愿此生常相随。

然而好梦难留,一个阴雨绵绵的早晨,丈夫背起沉重的行囊与婉容挥手告别。细雾迷住了婉容的眼,远处的空气中也飘着淡淡的忧伤。天地间遥遥的雨线串起江上的水,轻泛层层涟漪勾起婉容的满腹心事。她的泪水溢满惆怅,望着丈夫渐行渐远,直至消失在烟波浩渺里。那是她们婚后的第七天。

丈夫走的第一天起,婉容就开始了细数归期。

丈夫在外面求名利,婉容一手操持这个家,洗衣,做饭,收茶园……一年一年,昔日如玉葱般的手指也渐渐磨起了老茧,只是不见丈夫回家的身影。每年,都会收到丈夫寄来的一份家书,说不久便回,不久便回,可每年,这个誓言都在重复。寂寞无助的日子里,婉容以刺绣为生,到每年年底,就将日常辛苦积攒下来的积蓄,换回一颗珠子,用以记岁。

皖南大地那随处可见的贞洁牌坊上几处风中摇曳的茅草几度枯了又荣,新安江水流淌着太多徽州女人的泪水,不知多少次地潮涨潮落。婉容仍然梳着整齐的发髻,孤零零地伫立在村口桥头,在凄风苦雨中苦苦地盼着自己丈夫的身影。那七重古老的门,锁住了女人的一生。

日子在盼望,渴望,失望中渡过一年又一年,五嫂嫂也熬成了五婆婆,仍不见丈夫回来。婉容已记不起丈夫的模样,只把心底的一丝牵挂当作爱情来点缀。等待已经不再是需要,而是煎熬。在婉容四十七岁时,终于含怨而死,那一刻,丈夫还是杳无音信。

后来丈夫还乡,婉容却早已不在了。打开妆匣,里面已积聚了二十几颗珠子。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一颗珠子一年泪啊,这里头凝结着多少相思和哀怨!

一世夫妻仅七天,这就是旧时的徽州女人。

旌德县江家老宅后面,是一座并不甚高的山,山上漫山遍野都是柿子和野核桃,而这两样也是胡适的最爱。天已深秋,偶见大雁从上空飞过,墙上的茅草在寒风的吹拂下瑟瑟发抖,江冬秀穿了棉袄,拿根长杆在山后打核桃。

刚好一个顽童从她身边经过,向她喊道:“你别打了,糜先生不会回来吃的,他在美国娶洋女人,都生下浑身是毛的小洋人了。”这种谣言已经在山里传遍了,却从未有人当着江冬秀的面说过。江冬秀忍不住眼泪掉了下来,心中剧痛,转身拿竹竿追打这个多嘴的顽童。可惜人家跑得太快,小脚女人根本追不上,只好无奈地扔下竹竿,蹲在地上痛哭。

白天还好,江冬秀最怕的是黑暗的夜晚,黑暗得让人窒息。漫漫长夜最难熬,孤枕难眠,寂寞难耐。无奈中,抛洒出一把铜钱,吹灭油灯,俯在地上,一个一个地摸索起。复而又抛,如是三番。直到东方发白,雄鸡啼鸣。

那一年,她已26岁,是一个很老很老的姑娘。

听到胡适在外面娶了洋女人的流言后,老姑娘江冬秀不时到上庄来,表面上是来陪伴未来的婆婆,其实内心里是想得到胡适的消息。江冬秀的家虽说已走下坡路,但是仍有大片良田,家中仆佣也有好几个。可是上庄的胡适家已败落,凡事都得亲自去做,大家都在起早摸黑地干活,江冬秀自然也不好袖手旁观,每天五点就起来,喂鸡喂猪打扫庭院。有一天天还没亮,她正在院子里扫地,江村一个姓曹的表哥过来办事,看到江冬秀正在扫地,大吃一惊:“哎哟,冬秀啊,你在娘家做小姐,怎么到了婆家反倒变成了下人?”江冬秀心里正委屈,一听这话,马上哭起来:“这里全家老小都在做事,我怎么好意思不做?

可是,纸总归包不住火,江冬秀的母亲知道女儿在胡家受的委屈,就狠下心掏出私房钱给冬秀买了个叫梅香的丫环,江冬秀只要一来上庄,梅香必定陪着同来,代替冬秀在胡家干活。

终于上天被打动了,把她的如意郎君送到了她身边,她不懂他的哲学,不懂他的诗,她只是在意他。只是她比他大一岁,这种爱让人觉得更加心疼,更加迷幻。

新婚不到十天,北京的蔡元培等人就打电话叫胡适来京任教,胡适自是百不情愿,推脱之下,胡适在家又住了一个月,于1918年1月24日启程赴京。新婚的余温尚在,家里又丢下了江冬秀一个人。

我造访胡适故居的时候,特意观看了胡适和江冬秀完婚的新房。门上的“旧约十三年,环游七万里”对联早已掉落,自是不必说。只见房间里面陈列着一架雕花大木床,床头挂着一把铜剑,卧室内还有一张四仙桌、一张三屉桌、一口大衣橱,均已油漆斑驳。地面铺地坪,窗户高而窄,由于久不住人,显得很潮湿阴冷。

返回到宿地,刚好看到一大帮人围着电视品头论足,往近了,看见上演的正是最近热播的《徽州女人》。剧情讲述的还是深宅大院里女人的苍凉命运:女人十五出嫁,丈夫剪辫出走……十年后。丈夫杳无音信。公婆和长辈忙着为女人改嫁,丈夫的电报回来了……又是十年后。丈夫仍不归,女人绝望。小叔送来养子,她有了期盼……再过十五年。丈夫回来,带回了妻……

随后响起了片尾曲,却又一次将我带到了高墙大院之中:

古宅中住着徽州女人,

一年四季,紧闭着门。

夜深人静时她飞针走线,

画窗映着她孤独的身影。

有谁能看到她的伤心?

凄美的脸庞挂满泪痕;

有谁能听见她的叹息?

她在思念中孤独一生。

徽州女人,苦苦地等,

一生一世守着缘份;

徽州女人,痴痴地等,

温婉静雅,不染风尘……

窗前月,相思尽染

胡同是古老北京的特色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老北京的代名词。大片的四合院就分布在数不清的胡同里,京腔、京调、京味都是胡同的产物。有人说,胡同、四合院,是最适合人居住的地方,人们之间那浓得化不开的亲情再也不能在高楼大厦里体现出来。

最有意思的是北京的胡同名称,非常值得人咀嚼。什么“扁担胡同”、“耳挖勺胡同”、“豆芽菜胡同”、“羊肉胡同”、“小沙果胡同”等等……后来,胡同的名字变得好听了,粗俗的逐渐变文雅了。名为“鸡爪”的胡同改成了“吉兆胡同”;名为“牛血”的胡同改成了“留学胡同”;“大哑巴胡同”,现在已变成“大雅宝胡同”,而“钟鼓寺胡同”,原先也是“钟鼓司胡同”,因为清朝时有过一个官衙叫“钟鼓司”,就设在这里。后来因为这里有个小庙,慢慢又变成了“钟鼓寺”。

我不知道现在我面前的这个钟鼓寺胡同14号院是不是就是胡适昔日的故居,但从文献上来看,胡适的确在钟鼓寺胡同14号院同新婚夫人江冬秀度过了一段笙磬同谐的生活。

胡适回国后已来过北京一次,结识了蔡元培等人,并被蔡校长任命为北大英文部教授会主任,月薪三百元,与文科学长陈独秀相当。

初来北京的胡适住在朝阳门南竹竿巷的缎库胡同里,当时他是与高一涵合租一院,房钱不过每人每月三元。缎库胡同距天安门不远,从天安门往东走,经过高大的红色宫墙,向北拐进南池子大街,前行两三百米,就到了缎库胡同。胡同拐角一处院子木门的左上角,上面“缎库胡同8号”提示这里就是胡适初来北大的居所。

婚后独自北上的胡适,自是感伤寂寞,心头有万般滋味。就在这个小院里,他抬头仰望天空,看见鸽子成双成对在空中游戏,白羽映着蓝天,格外和气,便觉忧从中来:

十几年的相思刚才完结,

没满月的夫妻又匆匆分别。

昨夜灯前絮语,全不管天上月圆月缺。

今宵别后,便觉得这窗前明月,

格外清圆,格外亲切!

你该笑我,饱尝了作客清怀,别离滋味,

还逃不了这个时节!

此诗寄到江冬秀手里后,满心欢喜,甜蜜无限,但又觉得胡适所写乃闺中秘事,不宜为外人道也,于是在信中叮嘱胡适:“二函收到,深为欢喜。此诗从头细看一遍,再又看一遍。笑话,此诗只有夫妇说说笑话,千万不可与别人看……不过四五个月,又要相见……你我不必挂念,夫妇同到北京,日夜相见,可多多说说笑话。”

胡适体贴娇妻,为方便两人相互倾吐思念之情,于是在信中嘱咐道:“如不愿他人见了,可用纸包好,附入家信中。”后来胡适更是假借梦见母亲生病为由,赤裸裸地表露对新婚妻子的满腔关爱:“你自己的病,可好了没有?昨天我看到一书上说,女子月经来时,切不可有发怒、忧扰、气恼诸事。我想你前两个月不痛经,是因为心事宽了之故。本月又痛经,想是因为心事不宽之故。下月月经将来时,可以先扫除一切心事,再看还痛不痛。无论如何,望你写信时,也细说自己身体如何,千万要写信,不可忘记。”两周后,仍不见江冬秀来信,胡适又写信催她:“我从前有信要你写信与我,何以至今无信来。这个月月经来时,还痛经吗?……千万写信寄来。”胡适还在这句话下面,划了强调语气的圈圈。后来胡适还用蜜月期二人所照的相片为饵。这些照片一共十八张,他带回北京冲洗,从二月中旬开始,就陆续把照片寄回家。他哄着江冬秀给他写信:“看见你的照片了,可好不好?你多写几封信与我,我便替你多印几张回家去送人。”

此前,他还写过一封更加情意缠绵的信给江冬秀:“你为何不写信与我了?我心里很怪你,快点多写几封信寄来吧!今夜是三月十七夜,是我们结婚的第四个满月之期,你记得么?我不领略你此时心中想什么?你领略我此时心中想的是什么?……我昨夜到四点多钟始睡,本日八点钟起来,故疲倦了,要去睡了。窗外的月亮正照着我,怜惜你不在这里。”这封心中有隐语、也有暗示,对妻子的恋爱和思念呼之欲出,也是他们新婚最亲密、最缠绵的写照。

元宵节的第二天,胡适起床后洗脸,要照镜子,却遍寻不着,剃须刀也不见了。胡适检查之下,这才发现遭了贼,丢了好多东西。不久后胡适便搬出了缎库胡同,住进了钟鼓寺胡同,一方面是这地方距离北大更近,另一方面胡适想让江冬秀来北京,于是租下了这个院子。这院里有九间正房,五间偏房,两间套房,与江冬秀的亲戚江朝宗住宅相隔一条巷子,房租每月二十元。

曾经拜访过胡适的毛泽东1920年7月寄给胡适一张明信片,收件人地址是:北京南池子缎库后胡同,此时的毛泽东不知道胡适已搬至这里了。

胡适原来的想法,是蜜月以后就把江冬秀带到北京。然而事与愿违。由于母亲为他张罗婚事,忙到了生病。虽然在胡适离家之前母亲的病已经痊愈,但在此时把母亲抛下总有些说不过去,再加上北京当时时局不稳,于是胡适把江冬秀留下,只身来到了北京。

后来胡适几番写信向母亲倾诉“我在此亦很寂寞,极想东秀能来。此人之常情”之类的话。并以暑假没时间回家为由向母亲诉苦。终于,母亲同意江冬秀来北京,5月30日,江冬秀便与侄儿思永离家,在江家小住了两日,接着由兄长耘圃带领来到北京,同行者还有江冬秀的堂弟江泽涵。

小别胜新婚的欣喜还没有淡去,胡适就在信中对母亲俏皮地抱怨:“自东秀来后,不曾有一夜在半夜后就寝。东秀说,她奉了母命,不许我宴睡。我要坐迟了,她就像一个蚊虫来缠着我,讨厌得很!”这抱怨中倒有一半是欣喜和得意,而这种喜悦感似乎延续了好几年,在1920年12月17日,阴历十一月初八,是胡适的阳历生日,又刚好是江冬秀的阴历生日。胡适说这是“百年难遇的巧事”,就写了一首《我们的双生日》为纪念:

他干涉我病里看书,

常说,“你又不要命了!”

我也恼他干涉我,

常说,“你闹,我更要病了!”

我们常常这样吵嘴——

每回吵过也就好了。

今天是我们的双生日,

我们订约,今天不许吵了。

我可忍不住要做一首生日诗,

他喊道,“哼,又做什么诗了!”

要不是我抢得快,

这首诗早被他撕了。

这妙趣横生的一幕就发生在钟鼓寺胡同14号,而现在,我们只有在书里,在代代相传的记忆里,才能找到一星半点失去的曾经。我向本地人打听附近的一条胡同,他说没有,这地段,满大街都是写字楼了,哪有什么胡同啊。我不信,一个劲地说:肯定有,我几年前还来过。

可我始终没有找到,青砖灰瓦上,写着偌大的“拆”字,被圈了起来。胡同里繁衍出来的文化因为胡同的消失而无处安放四处流浪。

初冬的胡同里,童年时代就有的“冰糖葫芦”一直薪火相传,幸好这段历史尚未被切割。

北大添个年青人

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学校长是中国现代教育史上一件极具导航意义的重大事件,北京大学正是在他的领导之下,经过一番摧枯拉朽的改革与开创,如凤凰涅槃般浴火重生,成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策源地,更成为中国文化教育现代化的革命性进程中一面最耀眼夺目的战旗。蔡元培为北大聘请的第一个重要人才是陈独秀;陈独秀到北大后向蔡元培力荐胡适。而正是蔡元培、陈独秀和胡适揭开了改造、振兴北大的历史序幕。

蔡元培和陈独秀两人同岁,都是1879年出生,按中国生肖属相为属兔。而后生胡适,是生于1891年12月,刚好少于他俩12岁,也属兔。当时有人戏称:“北大添个年青人,玉兔常伴月照明。”

胡适到北大后,用了一年的时间,写成《中国古代哲学史》讲稿,此课定一年讲完,共讲九十点钟。

按照一般腐儒对中国历史的理解,从伏羲氏开始讲起,讲一年也只能讲到《洪范》。而胡适却以截断众流的魄力,以《诗经》作时代的说明,把商朝以前隔断,从东周讲起,称西周为“诗人时代”。这一举动无疑惊世骇俗,学生们听了“骇得一堂中舌挢而不能下”,有人还说他是“思想造反”。

堂下学生中也不乏有几个颇有文学修养的才俊,渐渐听出些道理来,顾颉刚就找到同宿舍国文系的傅斯年,劝他也去听一听。傅斯年非常喜欢西洋书籍,节衣缩食在日本丸善株式会社邮购书。他听了胡适的课,很受启发,并对同学们说:“这个人书虽然读的不多,但他走的这一条路是对的。你们不要闹。”

胡适的别样教育镇住了北大那一班深有学识的翘楚,蔡元培评价他“心灵手敏”。多少年后,冯友三在《三松堂自序》里也对胡适的哲学课做出了高度的评价:“这对于当时中国哲学史的研究,有扫除障碍、开辟道路的作用。当时我们正陷入毫无边际的经典注疏的大海之中,爬了半年才能望见周公。见了这个手段,觉得面目一新,精神为之一振。”

此时的胡适年仅27岁,风度翩翩,校园内皆称他胡博士。他学贯中西,口才又好,所以又得了个最好的“教书匠”的雅号。

胡适当年在北京大学红楼内外,聚天下英材而讲之。讲台之下,笑声四起,掌声如雷。有时“说瘾”大发,对学生讲起课来,与朋友吹起牛来,天花乱坠,南腔北调,天空海阔,文白齐鸣,白话口语,之乎者也,也全然不顾了。有一次,胡适应邀到某大学讲演,他引用孔子、孟子、孙中山先生的话,在黑板上写:“孔说”、“孟说”、“孙说”、越说越来瘾,最后他发表自己的意见时,竟在黑板上写了“胡说”,引起一场“哄堂听胡说”的大笑话来。

1919年2月,胡适将一年来的讲义整理成《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正式出版。该书以他哥大博士论文为基础,又将他的教学深化实践北大哲学史讲义内容进行充实,缀成一部将中国哲学史分为三个时代(古代、中古、近世)——体现他述学观点(明变、求因、评判)的17万字的举足轻重的学术论著,遂成为中国现代学术史上开山之作,也成为胡适立身之基石。

蔡元培校长早在1918年8月为《中国哲学史大纲》作序,指出该书特点:第一是证明的方法,第二是扼要的手段,第三是平等的眼光,第四是系统的研究,足为后来的学者开无数法门。这是一部用白话文撰写,并使用新式标点符号的论著,出版才两个月就再版,为五四新文化运动增添东风,如虎生翼,所以一出版便立刻风行全国,到1930年,已出第15版。他的中国公学同学熊克武从四川来信说,“购者争先,瞬息即罄”,远离京华、沪上的内地四川,也竟如此热烈。

后来胡适给美国的朋友写信,也对此书极为称道:

中国治哲学史,我是开山的人,这一件事要算是中国一件大幸事。这一部书的功用能使中国哲学史变色。以后无论国内国外研究这一门学科的人都躲不了这一部书的影响。凡不能用这种方法和态度的,我可以断言,休想站得住。

此外,梁启超先生也对这书有专门的评论。1922年3月4日、5日,北大哲学社请梁启超讲演,题为评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讲了两次,每次大约两个小时。第二次胡适出席了,并对梁启超的批评进行答辩。梁启超评胡适讲孔子、庄子最不好,但讲墨子、荀子最好。并称:“这书自有他的立脚点,他的立脚点很站得住。这书处处表现出著作人的个性,他那敏锐的观察力,致密的组织力,大胆的创造力,都是不废江河万古流的”。梁启超认为,孔子与庄子的理想境界都是“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只不过是他们实现这种境界的方法不同罢了。胡适却不同意,说梁启超的这种见解,未免太奇特了,完全是卫道者的话,使他大失所望。其次,梁启超讲庄子的宇宙观是静止的,这点胡适更加不同意。此外还有《老子》一书晚出于战国之末等问题,与胡适的见解也大有出入。

梁启超讲完以后,胡适在台上发言,答辩颇显其才华之非凡。根据当时在场的陈西屏回忆:

任公的讲演,经过了长时间的准备,批评都能把握重点,措词犀利,极不客气,却颇见风趣,引导听众使他们觉得任公所说很有道理。胡先生对第一天的讲词似乎已先看到记录,在短短四十分钟内,他便轻松地将任公主要的论点一一加以批驳,使听众又转而偏向于胡先生。如果用“如醉如狂”来形容当时听众的情绪,似乎不算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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