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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怪诗论质疑

朦胧诗研究资料 作者:李建立


古怪诗论质疑

丁力

近两年来由少数青年作者写出的为数不多的古怪诗,以“很朦胧”以至晦涩到“让人不懂”和“让人读不太懂”著称。在“双百”方针重新得到贯彻、诗人们都在努力创新和不断探索的今天,出现这种古怪诗,本是无足惊讶的。奇怪的是近来有一种古怪诗论,极力支持古怪诗,鼓吹古怪诗风。持这种古怪诗论的,可以以谢冕同志为代表。他在《在新的崛起面前》(今年五月七日《光明日报》)、《凤凰,在烈火中再生》(今年第二期《长江》)两篇文章中,大量地有系统地宣传了这种古怪诗论,我对他的论点很有不同看法。(以下引文未注出处的均系引自上述的两篇文章。)

谢冕同志称颂为“新的崛起”“带来了万象纷呈的新气象、也带来了令人瞠目的‘怪’现象”的诗,究竟有哪些特征呢?按谢冕同志自己的概括,那就是:“有的诗写得很朦胧,有的诗有过多的哀愁(不仅是淡淡的),有的诗有不无偏颇的激愤,有的诗则让人不懂。”

无疑的,古今中外,都把朦胧视为一种艺术风格,即便比较朦胧的诗,只要有诗意,有思想内容,也不失为饶有兴味的篇什。但若“很朦胧”,那就近乎晦涩,而“让人不懂”的诗,就更是有意晦涩了。晦涩是破坏诗的艺术特性,破坏诗的社会功能和艺术效果的。而古怪诗论鼓吹和赞赏晦涩诗风,这只会使缺乏阅历而又热情、有一定才华的青年作者越走越远。这是误人子弟。

新诗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一点应是我们讨论问题的共同出发点。因为就在发表《在新的崛起面前》之前不久,谢冕同志自己也明白说过,诗要“真诚地、热烈地、执着地、无限深情地唱出亿万人民献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心声”,要起到“炸弹和旗帜”的作用。(见《红旗》一九八〇年第五期《谈诗与政治》)诗写得“让人不懂”或“主张应当允许有一部分诗让人读不太懂”,那这种诗怎么起到上述作用呢?

谢冕同志说“读得懂或读不懂,并不是诗的标准”,我以为那种“很朦胧”和“让人不懂”的诗,不能为广大群众所理解、所接受、所欣赏的诗,当然是不好的诗,或根本不是诗。(这当然不是指的一时看不懂,或少数人看不懂的而实际可懂的那些诗。)使人读得懂和读不懂,不但是衡量诗的标准之一,而且是衡量一个诗人是不是愿意为人民歌唱的标准之一。你的诗人民不懂,你不是在群众现有的基础上去提高,而是搞什么自视高深、故弄玄虚的“化群众”的货色,脱离人民群众,怎么能成为人民的诗人呢?何况这种古怪诗,还并不是真正提高了的诗作呢。

古怪诗,“有过多的哀愁(不仅是淡淡的)”,则往往是感伤的;“有不无偏颇的激愤”,则往往是脆弱的。今天的一部分青年中有这种精神状态,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但要补充一句,这种精神状态,即使在十年“文革”中,也不是值得称颂的。请看郭小川、张志民、黄永玉(还有其他诗人)那时的诗,请看人民群众在天安门运动中写的诗,那才是富有战斗性的现实主义和革命乐观主义的诗,他们的诗,有激愤,但不偏颇。激愤到偏颇的地步,就脱离了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脱离了时代的精神,常常出现颓废的诗情。

谢冕同志认为古怪诗“是寻求诗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活的适当方式”。话是说得不错,可惜与实际不符。我们所不满意的古怪诗中几乎没有一首是反映了四个现代化的。而且我也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要“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活”,就必须把诗写得“让人不懂”呢?

谢冕同志说古怪诗“大胆吸收西方现代诗歌的某些表现方式”。本来,借鉴和利用外国诗歌有益的艺术表现方式是必要的,但是古怪诗吸收的是专搞象征法、暗示法、隐喻法、悬想法、串珠法等的东西,以晦涩难懂为其总特征。它把“表现我”的个人内心世界包裹起来,追求多层折射,专门捕捉一瞬间的幻觉,一闪念的想象,一忽儿的感受,一点飘忽渺茫的意念。其结果便是诗的形象模糊不清,意境支离破碎,描写对象任意地失常地变化,思想感情、想象、联想无端跳跃。这种奇诡怪诞到使人无法理解的艺术追求,让人永远把握不着的神秘的或是不着边际的感情,谈不上诗的主题思想(甚至有人还主张诗不要主题思想,或搞什么游移不定的,多中心的主题,即所谓主题的“某种不确定性”),与“无限深情地唱出亿万人民献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心声”不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吗?

尽管谢冕同志声明“我也是不赞成诗不让人懂的”,但他又把“让人不懂”和“读不太懂”的诗奉为“新的崛起”,尊为“在烈火中再生”的“凤凰”。这就使人费解了,不能不使人生疑,所谓“也是不赞成”云云,不过也就是那么说说罢了。

为了鼓励青年诗人探索的积极性,为了新一代诗人的茁壮成长,为了扭转晦涩、古怪的诗风,把它引导到健康发展的道路上来,许多老、中年诗人和诗评家,以及诗歌和文学刊物对青年诗作者的循循诱导是慎之又慎的。近两年来,许多诗歌和文学刊物都经常刊载青年人的诗作,而且多次编发新人新作特辑,发表评论文章,肯定青年诗作者在艺术上大胆创新的成就,鼓励他们的探索。至于对他们诗作中的一些缺点,在《在新的崛起面前》发表之前,只有《社会科学战线》上发了一个远非理论权威作者的普通文章提过,后来,诗人和诗论家公刘发了短文,在充分肯定青年诗作者的优点和才华的前提下,对晦涩的诗风,有所评论,并提出对青年诗作者应予引导。不料谢冕同志就认为这是诗界前辈对青年不“容忍和宽宏”,是“粗暴干涉”,并且以青年诗作者的保护人的口吻,告诫别人“不要急于‘采取行动’”。其实,才不过是一句“应予引导”的话罢了,不知为什么谢冕同志就那样不能“容忍和宽宏”。他还说:“我们的黑屋子,开了几个窗子,刚刚投进了几线明亮的阳光,但立即,又有这样那样的议论想堵上它。”真是够吓人的。且不去考究这些古怪诗是不是几线明亮的阳光,也暂不追问我们的整个诗坛(除去古怪诗)是不是“黑屋子”,即使承认谢冕同志假设的这个前提,难道对古怪诗和古怪诗风提出“应予引导”,就是要“堵窗子”挡住“明亮的阳光”吗?

谢冕同志反对别人干涉。但他指责“某些刊物在稿约中重申提倡具有中国作风气派的”诗歌,批评“一些舆论在谴责诗的欧化和散文化”,甚至还因为两位“属于那些‘不好懂’的流派的诗人”的作品的发表问题,指责刊物编辑部。这不恰恰是他在干涉别人吗?

为了庇护古怪诗,谢冕同志一反自称“一贯的观点”,把自己过去对新诗研究的成果,把革命的诗歌理论,弃置不顾,在新诗的一系列原则问题上,发表了整套的古怪诗论,使我这个一向关心他的朋友也“瞠目而视”了。为了更好地进行诗歌艺术的探索,需要分清是非。故我不揣冒昧,不避“时忌”,提出我的意见如上,作为质疑。以就正于谢冕同志和广大读者们。

1980年9—10月

原载《诗刊》1980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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