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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的人生路:张月姣大法官自传 作者:张月姣 著


前言

2018年12月18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表彰100名改革开放先锋人物,我非常荣幸地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改革先锋称号。与其他为国家改革开放做出杰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一起受奖,我感到莫大的光荣和巨大的鼓励。我深感自己还不够优秀,在经贸战线和国际经济法学界还有很多比我优秀的人物,自己只是普通一员。我能获此殊荣,是党中央对中国国际经贸法律人的支持与鼓励。我将把奖励化为继续前行的动力,为国际经济治理、为国际法治公平和正义奋斗终生。

1978年,我就职于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参与了中国第一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实施条例的制定。当时中国决定对外开放,吸引外国投资,引进先进技术,但是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涉外经济法律基本是空白。当时中国没有公司法、合同法、税法、劳动法、外汇管理法等外商投资需要的法律。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要求我们抓紧涉外经济立法,他还号召我们研究国际法。我们与全国的法律专家广泛深入地研究外国的有关立法,中国历史上的相关立法以及中国国情。我们也邀请联合国与跨国公司的专家来华提供咨询意见。经过反复讨论,我们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平等互利原则,以及税法、劳动法和外汇的规定,都写进了中国第一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让外商来华投资基本有法可依。后来外经贸部又制定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也为一系列涉外经济活动所急需的基本法,包括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对外贸易法等法律的制定提供了契机。

作为外经贸部条约法律司司长,我负责起草了中国的外贸法、反倾销与反补贴条例。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十多年间,我率中国代表团与近50个国家谈判双边保护投资协定(BIT)。1985年起,我参与了中国复关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谈判。1986年至1998年,我参加了中国与美国和欧盟旷日持久的知识产权谈判。我还作为中国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了1991年在日内瓦召开的乌拉圭回合最后一轮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谈判。

我很幸运和感恩,不仅亲历和见证了中国法治迅速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过程,还在中国政府的积极推荐下,加入了数个知名国际机构,并担任高级法律职务。我曾是世界银行(WB)首位中国籍的法律顾问,第一个在亚州开发银行(ADB)担任助理法律总顾问、行政诉讼委员会主席、大湄公区域局副局长、欧洲局局长的中国人,首位西非开发银行的中国董事,首位中国籍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理事、专家,首位中国籍的国际发展法组织(IDLO)理事、专家,首位中国籍的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AB)的主席、法官。我现在又是世界银行行长兼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主席指定的仲裁员,首位用法文、英文办理撤销裁决案的特委会中国籍委员。

我是伴随共和国的发展壮大而学习成长的。国家的富强和国际地位的提高,使中国人不仅生活幸福,而且在国际上也获得认可。国家的开放使很多中国人能够走出国门。我不仅到法国和美国的名校读书、进修,还在多个国际机构担任高官,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争议解决机构担任法官和仲裁员。我深深地感谢祖国的培养和人民的重托。《我的人生路》一书记录了我们这一代人成长的点滴,谨以此书献给我深爱的祖国。

2018年,张月姣被授予“改革先锋·对外开放法制建设的积极实践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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