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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性格作风

最后一个铁帽子王:爱新觉罗·奕劻的是是非非 作者:马平安 著


第二章 性格作风

现时小儿载振,随扈行在当差,年幼无知,务恳推情关垂,随时指教,有所遵循,俾免愆尤,是所切祷。专此,再请时安。

——奕劻

低调谨慎

奕劻的性格特点之一是他在处理政事时所表现出来的低调与谨慎,这与其祖父永璘有一定的相似的地方。

奕劻登上大清国的外交舞台,是从光绪十年(1884年)开始的。

这一年,清政府的人事架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悍辣的慈禧太后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大规模地改组政府,重组军机处,完成了自她垂帘听政以来大清国最高领导层的人事变动。因为这次变动发生在甲申年,史称“甲申易枢”。甲申易枢后,慈禧太后任命奕劻替代奕,全面主持大清国的外交工作,这是奕劻走向大清国政治舞台的开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职能仅次于军机处,是晚清时期清政权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机构。从此,奕劻在光绪朝紧紧附庸慈禧太后,宣统朝又依附隆裕太后,牢牢控制清朝外交权力直至清亡。

奕劻主持总署工作期间,性格“外圆内敛”,做派低调谨慎,多思寡言,勤勉逢迎,这让他官运亨通、仕途获益。

光绪十一年(1885年),清政府设立海军衙门,奕劻受命会同醇亲王奕譞办理海军事务。他在处理海军事务时一直惟奕譞的马首是瞻,同时与实际主持海军工作的李鸿章经常书信往来,礼物相赠,对这位汉人权臣表现出少有的尊重。

光绪二十年(1894年),为应付对日战争,清政府成立督办军务处,奕劻又因为慈禧太后的信任,除担任总署要职外,也侧身其中,在督办军务处时期,他又以低姿态与慈禧信臣荣禄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是中国内外矛盾交织,清政府内政外交极其虚弱的时期。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夏,在外国传教士较多的山东省,义和团运动兴起。

从义和团运动兴起到《辛丑条约》的签订,这段时间是奕劻主持清朝外交为中外瞩目的重要时期,也是奕劻谨慎性格尽显的时期。

义和团处于萌芽阶段,奕劻主张速即剿除。但当他发现慈禧太后政策摇摆不定、心思不可捉摸时,马上将自己的锋芒掩藏了起来。

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1900年1月),清政府颁发上谕:“近来各省盗风日炽,教案叠出,言者多指为会匪,请严拿惩办等因。惟会亦有别,彼不逞之徒,结党联盟,恃众滋事,固属法所难宥。若安分良民,或习技艺以自卫身家,或联村众以互保闾里,是乃守望相助之事。地方官遇事若不加分别,误听谣言,概目为匪,株连滥杀,以致良莠不分,民心惶惑……实办理之不善也……遇有民教词讼,持平办理,不稍偏重。”各国驻华公使对这份上谕十分不满,认为清政府对义和团不仅是宽恕,而且含有鼓舞的意向。十二月二十七日(1月27日),法国公使与美、德、英等国公使会商后,联合照会总理衙门,要求立即在官报上发布措辞严厉的上谕:镇压或取缔义和团。上谕中必须清楚说明:“凡加入其中任何一个结社或窝藏其任何成员者,均为触犯中国法律的刑事犯罪。”光绪二十六年正月二十二日(1900年2月21日),上述四国会同意大利公使再次要求总署答复,并要求与奕劻等大臣会晤。二月初二日(3月2日),英国公使窦纳乐与美国公使康格、德国公使克林德、意大利公使萨尔瓦葛、法国使节唐瑞到总署,要求清政府发布严厉镇压义和团和大刀会的上谕并在官方公报上刊出。面对列强的逼迫,奕劻一方面表现出他与各公使的立场相同的姿态,一方面又表现出应有的耐心,向各国驻华使节做了三点解释:(1)清廷对制止民间结社是认真的;(2)将上谕直送有关巡抚,比登于公报快捷;(3)上谕之所以未提大刀会,是因为大刀会与义和团是一个组织。二月初七日(3月7日),总署以在官报上刊登上谕与惯例不合而拒绝五国要求。五使节见要求未被接受,又于初十日(10日)举行联合会议,竟然建议本国政府采取联合派海军到中国北部水域示威等措施。各国政府从自身长远利益考虑,没有采纳海军示威的建议。可是得知清政府任命毓贤为山西巡抚的消息后,各国使节认为这是对各国的公然挑衅。英、美、德、法四国于三月初七日(4月6日)再次照会总署,要求清政府在两个月之内剿尽义和团,否则将以水陆各军开入山东、直隶,“代为剿平”。与此相配合,英、法、美等国军舰于三月十三日(4月12日)在大沽海面进行了一次示威,向清政府施加压力。俄国公使格尔思在向窦纳乐表示反对示威的同时,又通过章京联芳转告奕劻不要忽视列强的警告:在义和团势力尚未扩大之时,“不要失去时机”,尽快“将他们镇压下去”。清政府对列强的警告未予重视,对义和团仍持暧昧态度,这就给义和团以进一步发展的机会。义和团在直隶各地迅速发展,就连少年儿童也成群练拳,正如《天津政俗沿革记》所记:他们“痛诋洋人,仇杀教民之语日有所闻,习拳者益众”。不久,义和团很快又在京师出现。光绪二十六年三月(1900年4月),义和团在北京发布《最恨和约》等揭帖,并在东单裱褙胡同设立第一个坛口,出现“毁教堂杀教士”之事。正如《崇陵传信录》所载:“京师演拳,始于三月间,不一月,其势渐盛。”

义和团在京津的发展,使得列强各国异常担忧,驻华十一国公使于四月二十三日(5月21日)联合要求清政府严禁义和团。

二十四日(22日),奕劻考虑再三,决定将列强意见据实上奏,但他在奏折中没敢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

面对各国不断的军事恫吓与外交抗议,身为总署大臣的奕劻十分矛盾,无论是站在清政府的立场,还是为不得罪列强各国起见,他都有必要建议清政府赶快采取有力措施,取缔义和团。但他首鼠两端,害怕引火烧身,并不直接表明自己的意见,而是在奏折中转引各驻华公使的要求,曲折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冀望引起慈禧太后的高度重视。

二十七日(5月25日),慈禧太后批准了步军统领等衙门联合发布的《禁拳章程》,称义和拳民为“奸民”,甚至要“邻右同坐”,实行株连。二十八日(26日),俄国公使格尔思和英国公使窦纳乐要求会见奕劻。翌日,奕劻分别会见两人,表示清廷已发出最严厉的训令,将逮捕和惩罚首恶分子,并保证各使馆的安全。这一表示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各国公使的紧张与不满。但是,五月初二日(5月29日),各国违背国际通行惯例及国际法准则,竟然命令停泊于大沽口外的各国军舰派陆战队进入北京。这一决定引起清廷的恐慌,总署遂于初三日(30日)向各国发出照会,拒绝各国军队进京。各国公使对总署的照会置若罔闻,英、俄、美、日、法、意、德、奥八国军队分别进入北京,截至五月十二日(6月8日)进京人数已近千人,名曰“使馆卫队”,实乃八国联军之先遣部队。从此时起,奕劻开始围绕八国联军的进犯展开外交活动。

五月初九日(6月5日),英国公使窦纳乐就英国一名传教士在永清县被杀和一人被抓事件到总署会晤奕劻,奕劻对传教士被害表示“极为遗憾”,窦纳乐感到“满意”。但窦纳乐指出:不镇压义和团将会导致外国干涉。奕劻向窦纳乐竭力表白,他是坚决主张镇压义和团的,但他的立场未得到清廷最高层的认同,他自己“已无力挽救局势”。据窦纳乐说,在御前会议的当天(6月6日),“总理衙门的译员联芳前来看我,他常常作为庆亲王的使者进行活动。我利用这个机会对他谈起觐见的想法,说觐见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庆亲王和总理衙门大臣们对镇压义和拳的愿望”。

在五月初九日(6月5日)的会晤中,窦纳乐记下了当时的情况,充分说明了奕劻的圆滑与谨慎的性格:

庆亲王在和我会晤时,迅速作了例行的遗憾的表示,而在前一天的会晤时是如此明显地没有这个表示的。但是,当他处理镇压义和拳问题的时候,他回答我的责难所用的语气,据我看来,意味着他心中同意我所说的话,而且他曾在高级官员中极力陈述同样的看法,但毫无效果。……庆亲王在谈到义和拳的时候所用的毫无希望和无能为力的语气,给我的印象如此深刻,所以我回到使馆之后,便致电舰队司令,询问他是否能够再调拨七十五名士兵。……我的会晤的另一结果,就是使我确信长期以来我所怀疑的事情:总理衙门即使有庆亲王作为它的发言人,已不再有效地代表中国统治势力;同时我感到,他作为推动中国政府的一个杠杆,正在彻底瓦解。

由此可知,窦纳乐此时的判断是,总理衙门“作为推动中国政府的一个杠杆,正在彻底瓦解”。他开始设法接触清廷最高决策层,即觐见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进行“抗议”。各国驻华公使协商后一致认为:

(一)鉴于慈禧太后及其顾问中更保守的人物对义和团排外运动的同情,京津地区局势会“日益严重”;

(二)如果慈禧太后袒护义和团的态度不转变,在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家武装占领北京的情况下,不仅京城会“发生起事”,还可能引起各省“叛乱”;

(三)决定继续向北京附近增派军队。

从五月十四日(6月10日)开始,各国公使和舰队司令先后接到本国政府授予的全权,可视局势变化不受任何约束地采取措施。于是,列强集结于天津租界的八国联军二千余人开始向北京进军。

同一天,内阁明发上谕:“端郡王载漪,着管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礼部尚书启秀、工部右侍郎溥兴、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那桐,均着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上行走。”载漪、启秀、溥兴、那桐对义和团主抚,这一任命让各国公使感到极度不安。列强加速向北京运送军队。仅十四日(10日)这一天就有三列火车由天津向北京运送2053人,而且军队人数不断增加。对于各国军队入京,清廷极为关注,慈禧太后从确保自己的统治地位出发,坚决反对西摩尔联军进京。故于十五日(11日)令总署大臣许景澄、袁昶到俄、英、法、美各使馆慰问各公使,劝说各公使命令联军停止前进。十六日(12日),总署又多次派大臣与各公使继续交涉,但均不得要领。在这种情况下,五月十七日(6月13日),慈禧太后发布上谕,令正在镇压义和团的聂士成率部扼守天津铁路,以阻止联军强行进京,并着驻扎大沽口的罗荣光“一体戒严,以防不测”。同日,义和团开始“灭尽洋人教民,以兴清朝”。随之攻教堂、毁洋房、杀教民之事屡有发生。五月十九日(6月15日),贝勒载濂在其所呈的奏折中提出:“就大势言之,拳民总宜善抚,不宜遽剿。洋人总宜力拒,不可姑容。剿拳民则失众心,拒洋人则坚众志。人心之所向,即天心之所系,转移之机,即在于此。”这个建议顺了慈禧太后的心思,引起慈禧太后的高度关注。

五月二十日(6月16日),慈禧太后召集御前会议,参加者有领班军机大臣礼亲王世铎、总理衙门大臣庆亲王奕劻、端王载漪等王公大臣及满汉要员71人,会上就对义和团的剿抚及对列强的和战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在会上,感到无能为力而又不敢与慈禧太后想法有异的奕劻不发一言。当天散值后,袁昶找到奕劻、载漪和荣禄,陈述招抚拳会政策之不可行,声称即使洗剿东交民巷,战胜外兵,然开衅十一国,众怒难犯,恐坏全局。载漪听后大怒,而奕劻则神色沮丧,一句话也不说。面对载漪咄咄逼人的气势,圆滑且知道事已不可为的奕劻选择了以谨慎与沉默来应对。

事实上,奕劻当时的处境已经十分困难。慈禧太后以载漪取代奕劻为总理衙门大臣,这个人事变动,明确反映出奕劻与慈禧太后之间往日的信任关系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此时的奕劻,虽未遭到严厉处分,实际上已被慈禧太后冷落,搁置到了一边。即使奕劻如此委曲求全,载漪、刚毅等掌权派还把奕劻看成了阻挠他们“抚团剿洋”的主要障碍之一。英国驻天津领事贾礼士在发给索尔兹伯理的一封信中说:“在北京的主要政治家中间,庆亲王和大学士荣禄似乎已成为对端王或董福祥提督起牵制作用的仅有的人物。”载漪曾有杀奕劻的念头。连对奕劻向来宠信的慈禧太后,都威胁要杀他。当时,荣禄曾劝阻杀徐用仪等人。荣禄说:“祖宗时不轻杀大臣,今诛之太骤,罪不明。臣亦见奕劻,奕劻言不可。”太后曰:“奕劻喜与他人事耶?为我谢奕劻,行将及若矣!”高层如此,普通的义和团成员更是把奕劻当成了汉奸,京师地区出现了有关奕劻的揭帖。就在当天,京师义和团杀死了清军副都统神机营翼长庆恒。李希圣在《庚子国变记》中说:“然拳匪专杀自如,载勋、刚毅不敢问。都统庆恒,一家十三口皆死。”清政府虽多次强调要“统率”、“钤束”义和团,但义和团却并不那么俯首听命。在这种气氛下,奕劻看到义和团揭帖后的心情可想而知。从五月十四日(6月10日)上谕令载漪主管总理衙门事务之后,奕劻的表现更是处处小心,如履薄冰,轻易不置一言。

五月二十一日(6月17日),慈禧召开第二次御前会议。主和派重申第一次会议时的主张:绝不能依靠义和团与外国开战,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此次会议上,光绪皇帝也明确表示不同意用义和团来抵制联军。户部尚书立山还列举若干事实,证明拳民“其术多不效”。主和派以及光绪皇帝的主张激怒了主战派首领载漪等人。载漪听了立山之言,气得火冒三丈,指责其既熟悉敌人,应派去退敌;立山亦反唇相讥:“首言战者载漪也,漪当行。臣不习夷情,且非其职。”这时,慈禧太后出面进行调节,随之与会上诸王、贝勒及崇绮等二十余人支持载漪,表示“非战不可”。慈禧太后最后宣布:“我为江山社稷,不得已而宣战。”在这次重要会议上,庆亲王奕劻与第一次会议时一样,依然不言不语,他担忧向多国宣战,“众怒难犯,恐坏全局”,故“神色沮丧,无语言”。恰在此时,封疆大吏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等请总署转奏电报,电报的内容是坚决反对向列强宣战,袁昶上呈《请亟图补救之法以弥巨患疏》,主张“自剿”义和团,决不能靠“洋兵助剿”。

鉴于朝廷内部与地方实力派集团对宣战有不同意见,慈禧太后又于五月二十二日(6月18日)召开第三次御前会议,仍“筹议和战”问题。会上,主战派占了上风,主张攻打使馆。虽然会后慈禧太后以载漪、奕劻、徐桐、崇绮主兵事,“有请无不从”,惟奕劻遇事“支吾其间,噤不敢言,取充位”而已。敢于同载漪抗争的袁昶、许景澄、徐用仪和联元四人,不久即因反对宣战而先后被诛杀。五月二十三日(6月19日),慈禧太后在仪鸾殿主持第四次御前会议,决定向联军宣战,招抚义和团,攻打使馆区。会后派人到各国使馆送去照会,请各使“于二十四点钟之内,带同护馆弁兵等,妥为约束,速即起行,前赴天津,以免疏虞”。各公使见后深感恐慌,立即到西班牙使馆举行紧急会议,至晚7点才作出三点决定:(1)接受中国政府的照会;(2)限24小时太仓促,请求宽限时间;(3)请求翌日上午9时前往总署拜会庆亲王奕劻及诸大臣,当面陈述各公使意见。上述答复于二十三日(19日)晚送达总署。奕劻以总署名义起草复照,向各公使说明“现团匪塞满街市,止各使勿来署”。该复照翌日上午送出。各公使在二十四日(20日)上午9时尚未见到复照,又齐集西班牙公使馆商议办法,多认为应等待答复。惟德国公使克林德只身前往总署交涉,行至东单牌楼附近时,被枪击中弹身亡。克林德事件虽无法弄清真相,却造成清政府与各国公使的往来中断。同日,慈禧太后单独召集枢臣集议宣战之事。会上荣禄为阻止宣战做了最后的努力,劝说慈禧太后等不要下令攻打各国使馆,以防引起各国联合反抗。慈禧太后拒绝一切不同意见,终于二十五日(21日)发布宣战和招抚上谕,指出:“讵三十年来,恃我国仁厚,一意抚循,彼乃益肆枭张,欺凌我国家,侵占我土地,蹂躏我民人,勒索我财务,朝廷稍加迁就,彼等负其凶横,日甚一日,无所不至,小则欺压平民,大则侮慢神圣。我国赤子仇怨郁结,人人欲得而甘心,此义勇焚毁教堂屠杀教民所由来也。朝廷仍不敢开衅,如前保护者,恐伤吾人民耳。”这是清政府向联军宣战的诏书。

六月十七日(7月13日),八国联军分两路围攻天津,十八日(14日)天津陷落。二十二日(18日),清军停攻使馆,并请各国公使暂避天津。二十六日(22日),八国联军建立“天津都统衙门”,对天津、宁河、静海等地进行军事统治。七月初十日(8月4日),八国联军开始进军北京。十三日(7日),清廷任命李鸿章为议和大臣。二十日(14日)联军总攻北京城。二十一日(15日)凌晨,慈禧太后携光绪帝,由载漪、奕劻、庄亲王载勋、辅国公载澜及刚毅、赵舒翘等十几位王公大臣陪同西逃,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慈禧太后等西逃时,宗室、东阁大学士昆冈留京充当办事大臣。昆冈得知“各公使寻觅庆邸甚急,意在出而议款,甚至至邸宅探寻多次”,故急速奏请“饬令庆邸回京议约,便宜行事,与各国公使浃洽”。

在此后的善后谈判中,奕劻将折冲樽俎之事推给李鸿章,自己则在列强面前始终保持着一个“良好”的形象。由于《辛丑条约》的顺利签订,奕劻不仅得到慈禧太后的再度重用,也进一步赢得了各国驻华公使的好感。

《辛丑条约》签订后,奕劻出任清政府外交部管部大臣,继续与列强各国商量其他善后问题,主要为日、俄侵占东三省等一系列问题。光绪末年与宣统年间,奕劻得益于自己的低调谨慎的性格,在清朝外交事务上继续发挥作用。清亡前夕,清政府与列强驻华公使的一系列交涉,载沣与隆裕太后也一直全权委托奕劻办理。

缺乏安全感

实际上,奕劻虽然有宗室背景,但到他时,家境已经衰败下来。作为一个宗室旁支,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

史载,奕劻幼时,家境并不富裕。《泰晤士报》上说:奕劻“早年甚贫乏,以其为中国绘画山水之能手,兼擅长书法,尝为人教读,且资书画以糊口,借以略增其所入”。

作为皇亲宗室,本享有种种特权。但自嘉庆、道光以来,作为宗室旁支,其生活落魄者大有人在。

一方面,宗室人口在增长,另一方面,国家的财政状况却在明显地不断恶化,发给宗室的养赡银米七折八扣,到了远离权力中心的宗室旁支手中,已经所余无多,经济上捉襟见肘成了一种普遍的现象。

形势不由人。在这种情况下,奕劻自然也难逃贫穷的窘境。

更重要的是,前文已经说过,庆郡王绵慜之后,继嗣者奕彩等人因不检点而连连获罪,为最高统治者所不喜,其家道也就迅速败落下来。

“早年甚贫乏”的客观经历,给奕劻的心理埋上了一道终生挥之不去的阴影。依靠“为人教读”、卖书画,才可勉强谋生的奕劻,在心理上烙上了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印记,这使得他在拥有权力后贪财不厌,巨细必收。这既是奕劻缺乏法制与道德观念约束的一种表现,更是他内心深处始终在寻求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

另一方面,从奕彩开始,绵性、绵悌等人动辄得咎的残酷事实也使得奕劻从他父辈那里深深明白了这样一个深刻的道理,这就是“荣辱忽焉,皆在圣意”。今日还是前程似锦,明日不留神就成为阶下囚。人生无常,命运不可捉摸。这也使得奕劻内心感到极不安全,是形成唯唯诺诺性格的一个重要因素。

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在晚清的亲贵中,奕劻的书画是最有名的。奕劻少年聪颖,学习十分刻苦。他早年学习书法,模仿雍正帝楷书,颇为神似。经过勤习苦练,他的山水画画得很有特色,题款也无不隽雅。让人始料不及的是,这份绝活却成了奕劻进入政治权力中心的敲门砖。

有史料记载说,奕劻早年住在方家园,与慈禧太后的娘家为邻。慈禧太后的弟弟桂祥,生性疏懒,不喜读书写字。为了按惯例问候姐姐慈禧太后的起居安康,他经常让奕劻捉刀代笔。时间一长,慈禧太后渐渐知道了这位颇通笔墨的旁支宗室的奕劻。这为日后慈禧太后在罢黜恭亲王奕后重用奕劻作了铺垫。后来,颇会走门路的奕劻又通过与桂祥结亲,进一步巩固了慈禧太后对他的注意与赏识。

也许,正是因为缺乏安全感,才让年轻时期的奕劻磨练出了才华;正因为极度缺乏安全感,也才让奕劻更加用心钻营,对仕途充满期望,从不放过一个极小的发达及捞取富贵的机会。

开明务实

奕劻长期主持大清国的外交工作,在与各国打交道的过程中,对西方各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优越性有着一定程度的了解,对中国的落后状况亦有深刻的体会,因此,他在从政生涯中并不保守,相反,与当时的一些保守人物如倭仁、载漪相比,倒显得他比较开明务实。

开明务实,应该说是奕劻性格作风中少有的积极性的一面。

同治时期,西风东渐,洋务兴起。

19世纪60至90年代,以奕、曾国藩、李鸿章为代表的清政府中一批官员,以自强、求富为目标,从中央到地方,积极发展近代军事工业与民用工业,建立了近代的海陆军。

但从一开始,洋务事业就遭到顽固派官僚的激烈反对。

例如,监察御史张盛藻认为自强之道不在制造轮船、洋枪,而在气节。有了气节,“以之御灾而灾可平,以之御寇而寇可灭”,关键是要“读孔、孟之书,学尧、舜之道”,“何必令其习为机巧?”大学士倭仁亲自出马上一奏折,表示支持张盛藻的意见,反对设立天文算学馆。大讲“立国之道尚礼义不尚权谋,根本之图在人心不在技艺”。

与上述守旧派官僚不同,奕劻在洋务运动中,观念并不落后。他积极支持李鸿章的富国强兵的事业。洋务运动时期,奕劻在洋务派的推动下,逐渐转变观念,支持发展以自强、求富为目标的近代化事业,在海军、工矿、铁路、航运、电报等建设方面均表现出一定的积极态度。

光绪十一年(1885年),清政府成立了专门负责海军事务的“海军衙门”,使海防事务有了统一管理部门,海防发展达到了一个新阶段。光绪十四年(1888年),清政府又组建了北洋舰队。这个舰队拥有先进舰船28艘,中国有了一支攻击力很强的近代海军舰队。在北洋海军筹建过程中,奕劻是海军衙门重要的负责人之一。就作者看到过的史料,尚没有发现奕劻在海军建设方面对李鸿章有掣肘的情况,相反,从《李鸿章全集》的书信中,倒发现奕劻与李鸿章二人经常书信往来,互相鼓励与支持。

李鸿章对庆亲王奕劻的评价是:“望重亲贤,任隆中外。”

光绪二十七年至宣统三年(1901年至1911年),大清国又开始了第二次洋务运动——清末新政。

在推动晚清改革事业的高层领导人中,如果说恭亲王奕是早期洋务运动的保驾护航人的话,那么,庆亲王奕劻则完全可以视为清末新政的主要保驾护航者。

在清末新政中,庆亲王奕劻与袁世凯联袂,“共达政治进行之目的”。庆亲王奕劻与直隶总督袁世凯一为朝廷枢臣中的领班人物,一为地方督抚的领袖人物。他们二人同心协力,一内一外,在清末新政中起到了别人无法替代的作用。

在清末最后十年,奕劻的不保守与务实,可以概括成以下几个方面:

1.推动五大臣出国考察。袁世凯在直隶的势力扶摇直上之时,清政府却面临着来自两方面的挑战: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多次发动武装起义,企图推翻清政府,建立民国政权;国内立宪派集团随着自己经济势力的壮大也不再甘心像往日那样生活下去,希望通过比较稳健的手段在清政府内部推行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变革,进而从体制外走进体制内,获取渴望已久的权力。他们鉴于袁世凯在新政中的非凡政绩及其在政坛上的地位,在立宪浪潮一开始就迫不及待地吁请袁世凯出山,认为他是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利益的最合适的干将。张謇在光绪三十年(1904年)致袁世凯的一封信中把袁世凯与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重臣伊藤博文等人相提并论,忙不迭地呼唤他出马。张謇是清末资产阶级工商业中最有影响的人物,他和许多民族工商业者一样,希望袁世凯能代理他们推行比较激进的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初,张謇急切地告诉袁世凯:“公但执牛耳一呼,各省殆无不响应者。安上全下,不朽盛业,公独无意乎?及时不图,他日他人构此伟业,公不自惜乎?”既劝且诱。他如此这般费尽口舌,正反映了当时一般工商业者的心态。既想夺权,但又苦于势单力薄,于是只好指望依靠袁世凯这样有进步倾向的政治实力派来实现自己的心愿。此时的袁世凯审时度势,也感到权力转换的时机已经到来,他一方面对工商业者的拥戴表示接受,另一方面“奏请简派权贵,分赴各国,考察政治,以为改政张本”。在袁世凯的建议下,“枢臣懿亲,亦稍稍有持其说者”。庆亲王奕劻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六月起就不断召开军机大臣会议,“商派员考察政治事”、“商遣使考察政治”。在奕劻推动下,清政府接受了派遣大臣出国考察政治的建议,决定派出以载泽为首的五大臣出游考察政治。从此,中国政治制度的近代化,即由纯粹的封建专制政治向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过渡的序幕真正拉开了。

2.创建宪政编查馆。宪政编查馆是清末预备立宪期间在中央设立的一个专门负责宪政改革的政治机构,其前身是考察政治馆。光绪三十三年七月初五日(1907年8月13日),为适应开展预备立宪各项工作,庆亲王奕劻等上《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指出:“预备立宪以来,天下臣民,喁喁望治。现在入手办法,总以研究为主,研究之要,不外编译东西洋各国宪法,以为借镜之资;调查中国各行省政俗,以为更张之渐。凡此两端,皆为至当不易、刻不容缓之事。”宪政编查馆“专办编制法规、统计政要各事项。嗣后遇有关系宪政及各种法规条陈,并请饬交该馆议覆,以归一律”。同日,清政府发布了上谕,同意奕劻的请求,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专办宪政。宪政编查馆的设立,使清朝具备了实施预备立宪的办事机构。七月十六日(8月24日),奕劻奏准宪政编查馆办事章程。宪政编查馆归军机大臣直接领导,性质类似立宪国家责任内阁的法制局。宪政编查馆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职责:一是议覆奉旨交议有关宪政折件及承拟军机大臣交付调查各件;二是调查各国宪法,编订宪法草案;三是考核法律馆所订法典草案,各部院、各省所订各项单行法及行政法规;四是调查各国统计,颁成格式,汇成全国统计表及各国比较统计表。宪政编查馆作为清末预备立宪时期的主要办事机构,下设总务处及编制、统计两局,另有官报局,后增设考核专科。为使宪政编查馆将来编订各种法案有所依据,九月十六日(10月22日),奕劻等又奏请让各省设立调查局,考察、调查本省民情风俗、历史现状,随时汇报编查馆。九月二十日(10月26日),《政治官报》创刊,除军机、外交秘密,凡立法、行政之上谕,官员奏折及咨牍,各项章程等等,均予选登。旨在公开庶政,让官民传观研究,增加透明度。宪政编查馆在庆亲王奕劻的领导下,网罗了一大批留学归国的法政学生和积极主张立宪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提调宝熙、刘若曾,总核王庆平、曹广帧,编制局正副局长吴廷燮、章宗祥,统计局正副局长沈林一、钱承鋕,官报局局长华世奎,总务处总办左孝同;编制局正科员汪荣宝、曹汝霖、恩华,统计局正科员廷鸿、林棨、陈毅。在副科员之中,留学归国的法政学生几乎占了一半。光绪三十四年三月二十日(1908年4月20日),清末主张立宪的代表人物杨度经袁世凯和张之洞推荐,赏加四品京堂候补,在宪政编查馆行走。四月二十四日(5月23日),劳乃宣被授为同样职衔。

宪政编查馆作为清末宪政改革的枢纽机关,在奕劻主持下,在清末预备立宪运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宪政体制在近代中国的发展。在宪政编查馆存在的四年间,起草了《钦定宪法大纲》、《议院法要领》、《选举法要领》、《各省谘议局章程》、《谘议局议员选举章程》、《各省会议厅规则》、《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等;拟定了《九年预备立宪逐年推行筹备事宜》、《修正逐年筹备事宜》,还与会议政务处一同拟定了《内阁官制》、《内阁办事暂行章程》;与民政部一并编订了《户籍法》、《结社集会律》等;编译了大量的宪法类书籍,如《日本宪政略论》、《日本丙午议会》、《日本议院法》、《英国议院答问》、《法国政治要览》、《比利时司法制度》等,这些法律书籍为清末宪政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宪政编查馆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设立了“考核专科”,分两期派人员分赴各省考察筹备宪政情形,为筹备立宪做了许多基础性的工作。

3.设计与争取实行官制改革方案。官制改革是晚清推行预备立宪的首要步骤,清廷命庆亲王亦劻等总司核定官制。在设计清末官制改革方案上,亦劻同样积极,并不保守。

光绪三十二年九月十六日(1906年11月2日),庆亲王奕劻等向慈禧太后递交了《庆亲王奕劻等奏厘定中央各衙门官制缮单进呈折》。该奏折对官制改革进行了周详的设计。在奏折中,奕劻首先指出此次官制改革的目的是清除行政体制的弊端,建立责任内阁,以期提高行政效能。他说:“唯此次改革官制既为预备立宪之基,自以所定官制与宪政相近为要义。按立宪国官制不外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并峙,各有专属,相辅而行,其意美法良,则谕旨所谓廓清积弊,明定责成,两言尽之矣。”根据西方三权分立的宪政原则,奕劻等认为清朝官制存在三个方面的积弊:其一,权限不分,行政官兼有立法权和司法权,司法官兼有立法权。“一则权限之不分。以行政官而兼有立法权,则必有借行政之名义,创为不平之法律,而未协舆情。以行政官而兼有司法权,则必有徇平时之爱憎,变更一定之法律,以意为出入。以司法官而兼有立法权,则必有谋听断之便利,制为严峻之法律,以肆行武健,而法律寖失其本意,举人民之权利生命,遂妨害于无形。此权限不分,责成之不能定者一也。”其二,职任不明,冗员过半。“一则职任之不明。政以分职而理,谋以专任而成,今则一堂而设有六官,是数人共一职也,其半为冗员可知,一人而历官各部,是一人更数职也,其必无专长可见。数人分一任,则筑室道谋,弊在玩时,一人兼数差,则日不暇给,弊在废事。是故贤者累于牵制,不肖者安于推诿。此职任不明,责成之不能定者二也。”其三,名实不符,职责不确定。“一则名实之不副。名为吏部,但司签掣之事,并无铨衡之权。名为户部,但司出纳之事,并无统计之权。名为礼部,但司典礼之事,并无礼教之权。名为兵部,但司绿营兵籍,武职升转之事,并无统御之权。此名实不副,责成之不能定者三也”。

奕劻等在奏折中指出此次官制改革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分权以定限。“立法、行政、司法三者,除立法当属议院,今日尚难实行,拟暂设资政院以为预备外,行政之事则专属之内阁各部大臣。内阁有总理大臣,各部尚书,亦均为内阁政务大臣,故分之为各部,合之皆为政府,而情无隔阂,入则参阁议,出则各治部务,而事可贯通。如是则中央集权之势成,而政策统一之效著。司法之权则专属之法部,以大理院任审判,而法部监督之,均与行政官相对峙,而不为所节制。此三权分立之梗概也。此外有资政院以持公论,有都察院以任纠弹,有审计院以查滥费,亦皆独立不为内阁所节制,而转足监督阁臣。此分权定限之大要也。”二是分职以专任。“分职之法,凡旧有各衙门与行政无关系者,自可无庸议改。今共分为十一部,更定次序,以期切于事情,首外务部,次吏部,次民政部,次度支部,次礼部,次学部,次陆军部,次法部,次农工商部,次邮传部,次理藩部。专任之法,内阁各大臣同负责任,除外务部载在公约,其余均不得兼充繁重差缺,各部尚书只设一人,侍郎只设二人,皆归一律。至新设之丞参,事权不明,尚多窒碍,故特设承政厅,使左右丞任一部总汇之事。设参议厅,使左右参议任一部谋议之事。其郎中、员外郎、主事以下,视事务之繁简,定额缺之多寡,要使责有专归,官无滥设。此分职专任之大要也。”三是正名以核实。“巡警为民政之一端,拟正名为民政部;户部综天下财赋,拟正名为度支部,以财政处、税务处并入;兵部徒拥虚名,拟正名为陆军部,以练兵处、太仆寺并入,而海军部暂隶焉;既设陆军部,则练兵处之军令宜拟正名为军谘府,以握全国军政之要枢;刑部为司法之行政衙门,徒名曰刑,义有未尽,拟正名为法部;商部本兼掌农工,拟正名为农工商部;理藩院拟正名为为理藩部;太常、光禄、鸿胪三寺,同为执礼之官,拟并入礼部;工部所掌,半已分隶他部,而以轮、路、邮电并入,拟改为邮传部。此正名核实之大要也。”奕劻等拟定的官制改革方案得到了清廷最高统治者慈禧太后的首肯。

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二十日(1906年11月6日),慈禧太后宣谕按照奕劻等厘定的新官制进行改革,但否定了奕劻关于设立责任内阁的方案。奕劻等人推动的官制改革,虽未达到设立责任内阁的目的,但对晚清的封建中央集权官僚体制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初步建立了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此次官制改革所取得的成就,主要体现为:第一,取消立法、行政、司法三权混同的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三权分立,在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中,司法权首先独立出来,行政权分立也有一定程度的体现。“在各部以外单独成立了大理院、审计院和资政院。大理院专司司法审判权,它的权力是与纯粹作为行政机关的法部明确地分开。审计院独立于各部之外,因为它负责审计各部的账目。虽然已经决定暂不涉及立法机构的事项,但深切感到有征求民意的必要,因此,在将来召开国会之前,计划把资政院试作立法机关。”第二,废除了各部大臣兼任军机大臣的做法,减少军机大臣的名额,使各部尚书成为专职,可以加强责任心,集中精力办理部务,提高行政效率。各部尚书均充参与政务大臣,责任权限加重,有向责任内阁过渡的意图。第三,各部都建立了单一的领导。在此以前,清朝给各部都任命两位尚书,一般是满、汉各一人。此法是使满人与汉人互相制约,但也趋向于使大臣们不负责任。通过此次官制改革,废除了各部双头领导制度,各部堂官只设尚书一员,侍郎二员,不分满汉,侍郎为尚书的辅佐官,名额有所减少,各部机构设置趋于一致。第四,从行政机构的设置看,增设一些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机构,如农工商部、邮传部等,使中央各部数量达到十一个,扩大了政府功能的范围,适应了社会的需要。将职能重复、相近的机构合并,有利于机构设置的合理化。就部内机构而言,设置承政厅、参议厅和若干职能司,其下再设置若干科,使政府结构更趋合理与科学,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了官僚机构的现代化。

4.在编练新军方面支持袁世凯。庚子以后,清政府极力编练新军,在中央特设练兵处,以庆亲王奕劻为总理,袁世凯为会办。练兵处主要办理全国练兵筹饷事宜。对于袁世凯选将练兵,奕劻基本上做到了言听计从,全力支持,这是清末袁世凯能够顺利练成北洋六镇的重要原因。

客观而论,清末新政之有起色,经济、政治等方面改革在20世纪最初十年能够发展如此迅速者,实与当时主持政府工作的奕劻的开明务实性格与作风有着一定的关系。

世故圆滑

奕劻为人做事特别世故圆滑,在他的从政生涯中,很少带有棱角、显露锋芒。

奕劻虽然主持总署工作,但并不争权好斗。除非涉及重大外交事务,他一般总是放权让地方督抚自行持平办理,自己则坐收无风险之功。在总理衙门大臣任上,凡是重大外交事务,奕劻很少与李鸿章直接发生冲突。在庚子年间重大外交关头,尽管奕劻持有不同意见,他也没有公开与载漪发生直接冲突;而在辛丑年关于东三省条约与俄谈判中,奕劻尽管不同意李鸿章的意见,但也只是在信函中提示正在西安行在的军机大臣荣禄设法补救,他自己并不直接与李鸿章发生冲突。正是这种不带棱角锋芒的性格,让他不仅躲过了数不清的灾祸,也使他藏拙很深,让外人捉摸不透,因而能够左右逢源,多次化解宦海危机。

应该说,奕劻深谙官场避雷针的术道。

避雷针据说是近代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发明的。

富兰克林认为,闪电是一种放电现象。为了证明这一点,他在1752年7月的一个雷雨天,冒着被雷击的危险,将一个系着长长金属导线的风筝放飞进雷雨云中,在金属线末端拴了一串铜钥匙。当雷电发生时,富兰克林用手接近钥匙,钥匙上马上迸出了一串电火花。富兰克林手上还有麻木感。幸亏这次传下来的电流比较弱,富兰克林才没有受伤。经过此次试验,富兰克林认为,如果将一根金属棒安置在建筑物的顶部,并且以金属线连接到地面,那么所有接近建筑物的闪电都会被引导至地面,而不至于损坏建筑物。

避雷针的工作原理是:当天空中飘过积蓄负电荷的雷雨云时,大地上与其相反的正电荷也急剧向云下面的物体中聚集,由于避雷针高于周围物体,且其具有顶尖端部,这时,上面积聚的正电荷与云之间的负电荷就会形成一个电场,电场的强度在这两端逐渐增高,结果使得避雷针与云层中间的空气被击穿,云层中的负电荷沿着电离的空气通道急剧流向避雷针尖与其中的正电荷中和,从而形成了闪电,而电流通道发出的高温使得空气爆炸,就出现了雷声。这样,雷击虽然会发生,但总是击向避雷针,而不是击向要保护的物体。因此,避雷针实际上是引雷针,它将雷电吸引到自己的身上,从而使保护对象避免雷击而保持安全状态。

在我国几千年官场上,避雷针的现象不仅存在,而且代代传承光大,甚至发展成为了一门高深莫测的做官的学问。

战国时,秦孝公去世后,新即位的秦惠文君就很会运用避雷针这个原理,他利用国人长期对商鞅严苛政策的不满,将商鞅作为秦孝公的替罪羊送上秦国的祭坛,轻轻一招就不仅除去了自己集权道路上的最大隐患,而且还得到了秦国本土集团的一致拥护。

西汉初期,丞相萧何深知汉高祖刘邦对自己的忌讳,为了保全自己,他不惜施展阴谋手段,将已经手无寸兵且软禁在长安的韩信作为自己的避雷针,以设计诱杀韩信于未央宫来向刘邦示好,从而缓解了刘邦对他的猜忌,使自己在官场纷争中处于一个安全的位置。

避雷针式的人物,古今中外,所在多有,晚清时期依然如故。

“天子圣明,臣罪当诛”,这是专制皇权的通用模式。嘉庆皇帝一上台就除掉了和珅,在声讨和珅罪行的诏书中,在列举和珅二十条大罪状后,嘉庆皇帝笔锋一转,指责内外诸臣,钳口结舌,不敢及早参劾和珅。实际上,嘉庆皇帝早年朝夕陪侍乾隆皇帝,对和珅之罪早就了然于心,但为什么他就不揭发、不报告呢?这是因为和珅之罪,是乾隆皇帝纵容包庇的结果,现在和珅成了乾隆皇帝的“避雷针”,众位大臣也就当了一回嘉庆皇帝的“避雷针”。

纵观中国历代政坛,无论何朝何代,无论何位君主或是重臣大员,为了躲避宦海中的风险,无不需要有一个自己的避雷针,以便在特殊时刻可以用之来躲避风险,招招占先。

避雷针式的官员不外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主动为上司规避风险;

一种是被动为上司所利用,以规避亟待化解的风险。

前种官员往往在事后能得到上司的补偿;后一种官员则很可能就会前途不测。仔细分析其中的奥妙,关键在于一字之别。一个是替人受过,一个是代人受过。替人受过者往往早就料定先机,主动出击,不怕往自己脸上抹黑;代人受过者就往往处于被动,自己并不愿意充当避雷针,只是被上司抓住辫子被迫受过而已。“替”、“代”之间,受过者的结果往往就会出现天壤之别。

从中国历史上看,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是历代中央集权专制体制中最主要的一对矛盾。从法理上讲,专制之意就是将权力授予一人的一种治国方式,即国家的一切大事由君主一人裁决。但是国家之大,事情之多不是凭专制君主一人的精力来日理万机就能够解决的,于是便有了“助理万机”的丞相的设置。但从一开始,皇帝和宰相在分权的概念上就是模糊的,虽然历代也有权相将皇帝置于傀儡地位的事实,但从总的发展趋势上看,皇权是朝着扩大并膨胀的方向发展,相权则一步步缩小,到明清时,相权被公然视作君权的对立物而从制度上加以消灭。皇权的不断强化虽然维护了皇帝对行政权的独揽,有利于专制统治,但却妨碍了大臣积极性与主动性的发挥,造成国家机器运转的迟缓和行政效力的低下,整个行政系统的活力因而大为下降。

中国历史上的君相权力之争,到明代时终以君权的绝对胜利而告终,其标志就是内阁制度的设立。清沿明制,仍设内阁,而其职权仅为票拟诏旨,而不是如汉唐秉钧执政之宰相。雍正朝后军机处逐渐代替了内阁的枢要地位,然而军机处只供传述缮撰,军国大事丝毫不得赞画于其间,除承旨办事外,并无任何独立职权,君主专制至此达到了极点。

君权的膨胀必然导致相权的萎缩,并直接破坏国家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行。梁启超这样总结说:“始也,欲以一人而夺众人之权,然众权之繁之大,非一人之智与力所能任也,既不能任,则其权将靡散堕落,而终不能以自有。虽然,向者众人所失之权,其不能复得如故也,于是乎不知权之所在。”在专制政体下,集权与无权总是相伴而生。晚清出使德国大臣杨晟在总结“无权”之害时写道:“天下之大,万机之繁,上达下逮,岂能无喉舌之司,筦摄关键之地。于是内阁之制起,而未尝有统摄指挥之能力,狡悍则百官趋附其私,暗弱则小人盗窃其后。即有英才奇俊,优荷宠任,而发一策,建一议,犹虑牵制百出,不得达其目的,竟其事功。而六部之对抗分立,各不相谋,但能自治其本部亦已幸矣,何暇谋及全体,统筹全局,政治之弊,于斯为极。”

在这种情况下,晚清时期的最高决策者,一旦发生决策错误,为了逃避责任,转移民众的注意力,就不能不寻找出一个替罪羊。这个替罪羊就是所谓的官场避雷针。

道光二十至二十二年(1840至1842年)的第一次鸦片战争,因为割地赔款,林则徐、琦善就分别替道光皇帝承担了对英战争以及丧师失地、妥协求和的罪责,遭到逮问、革职、流放。

咸丰六至十年(1856至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耆英又成为咸丰皇帝的避雷针而被处死。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之役,庄亲王载勋、端郡王载漪及刚毅、赵舒翘等替慈禧太后作祸首,或被革,或赐令自尽。

作为身历数朝的元老重臣,奕劻对这一切早已看得清清楚楚,也深谙其中不可言说的道行。除了让别人做他的避雷针外,他也时刻揣摩慈禧太后的心思,想方设法化解老太后对他的防范与打击。光绪晚年,奕劻权倾朝野,违反宗室亲贵不得结交外藩的惯例,与袁世凯结党,与众多地方督抚枝叶交织缠连,权势熏天。奕劻不怕别人,但十分惧怕慈禧太后。他深知慈禧太后对他极不放心,稍不留神就会引来大祸,因而,他干脆将贪墨本性公开化,用贪墨自污来向慈禧表明自己没有权力野心,以让慈禧太后放心。应该看到,奕劻大肆贪墨,除了满足其私欲外,其中也含有政治上自保的成分。这一切均说明,奕劻的性格作风十分复杂,不可简单以平面视角观之。

长袖善舞

奕劻后半生仕途通达,与他长袖善舞有着很大的关系。

甲午战败,北洋海军全军覆灭,“湘淮同悲”,清政府赖以维持统治的国防力量——湘淮军武装力量已如明日黄花。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清政府成立了督办军务处,决心重振清王朝的军事力量。奕劻乘间参与其中,博得了满族亲贵大臣知兵的虚誉。从此,他又与慈禧太后依靠的心腹、主持督办军务处实际工作的荣禄扯上了交情。他坚定地站到后党一边,帮助慈禧太后剪除帝党势力,成为后党安插在中央外交部门的一个重要筹码。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年轻的光绪皇帝决心变法,革新政治。但是,他依靠的却是一帮没有任何政治经验与历练的清流党人。这帮人救国热情可嘉可赞,但却不懂得政治的实际运作套路。康有为一伙向光绪皇帝提出的大变、快变、全变的一揽子工程,不尽符合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尤其是他们竟要“解散”中央政府,企图撇开慈禧太后,试图成立一个以他们为中心的新的变法政府来解决全部问题,直接使一场本该成为复兴契机的充满希望的革新运动演变成了高层之间的权力争夺斗争。维新派幼稚地认为,只要通过光绪皇帝雷霆万钧的手段,杀、撤几个顽固保守阻挠变法的守旧大臣就可解决问题。没有实际政治经验的年轻皇帝采纳了这帮热血沸腾、急于在政治上“跃进”的维新派与朝中清流派的主张,这就与慈禧太后在中央政府内部所安排的“缓进”、“渐行”领导班子的思维模式产生了冲突。最终,这场改革走向了所有人希望的反面,变成了一场刀光剑影、你死我活的血淋淋的内部厮杀。八月初六日(9月21日),慈禧太后从颐和园起驾还宫,囚禁了胆大冒进甚不听话的光绪皇帝,下达了追捕与屠杀维新派的命令。在这场帝后的较量中,老成持重的奕劻站在了实力雄厚的后党的一边,同时也颇得光绪皇帝的信任,充分显示了他高超的应变能力。

戊戌政变后,奕劻与荣禄一道,成为慈禧太后在大清国内政与外交上依靠的两大柱石。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奕劻代表清政府签订了《辛丑条约》。

奕劻在庚子议和中,一方面保留了慈禧太后的最高统治权,同时又极大限度地满足了列强的贪婪要求,列强也因此而成为他在官场上左右逢源的坚强的后盾,一时间身价倍增,权倾朝野。“当时人们议论起王公们的政治本钱时,说某王公有德国后台,某王公有日本后台……都只不过各有一国后台而已,一说到庆王,都认为他的后台谁也不能比,计有八国之多。”不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奕劻又任管部大臣,继续把持着大清国的外交权力。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慈禧太后最信任、最倚重的军机大臣荣禄去世。环顾左右,慈禧太后认为唯有奕劻可以接领政府。于是,奕劻以亲王之尊补缺,成为领班军机大臣,同时兼领外务部。不久,慈禧太后又授命他管理财政处、练兵处等事务,一时集内外军政大权于一身,成了清政府中最有实权的领袖人物。直至宣统三年(1911年)四月出任内阁总理大臣,终清之世,奕劻大权在握,位极人臣。

  1. 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四),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4462页。
  2. 胡滨译:《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3页。
  3. 《格而思致尼古拉也维支伯爵电》(1900年4月5日),张蓉初译:《红档杂志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215页。
  4. 《天津政俗沿革记》,《义和团史料》(下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961页。
  5. [日]佐原笃介、浙西沤隐辑:《拳乱纪闻》,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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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胡滨译:《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6—27页。
  9. 胡滨译:《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85页。
  10. 胡滨译:《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83—85页。
  11. 胡滨译:《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85页。
  12. 胡滨译:《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7页。
  13. 胡滨译:《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7页。
  14. 胡滨译:《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8页。
  15. 林树惠、金家瑞辑:《有关义和团上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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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胡滨译:《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23页。
  20. 戚其章著:《论庚子事变中的和战之争》,《义和团运动与近代中国社会》,四川省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21页。
  21. 李希圣:《庚子国变记》,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2、15页。
  22. 李希圣:《庚子国变记》,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4页。
  23. 袁昶:《乱中日记残稿》,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38页。
  24. 恽毓鼎:《崇陵传信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9页。
  25. 袁昶:《乱中日记残稿》,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37—338页。
  26. 《袁昶奏稿·请亟图补救之法以弥巨患疏》(庚子五月二十二日),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60页。
  27. 袁昶:《乱中日记残稿》,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8页。
  28. 《照会》(1900年6月19日),《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52页。
  29. 转引自关伟:《19世纪末20世纪初奕劻外交活动真相》,《满族研究》2008年第3期,第87页。
  30. 《上谕》(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62—163页。
  31. 陈夔龙:《梦蕉亭杂记》,《义和团史料》(下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688页。
  32. 《庆亲王历史》(译伦敦泰晤士报北京通信),《申报》1911年6月8日,第2张第2版;6月9日,第2张第2版。
  33. 楚双志:《慈禧太后》,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第85页。
  34.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7,第24页。
  35. 《李鸿章全集》(36),信函八,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
  36. [日]佐藤铁治郎:《一个日本记者笔下的袁世凯》,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86页。
  37. 《为抵制美货事致袁直督函》,张孝若编:《张季子九录·政闻录》卷3,中华书局1931年版。
  38. 《立宪纪闻》,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四),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版,第12页。
  39. 《荣庆日记》,西北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84、85页。
  40.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5页。
  41. 《政治官报》,光绪三十三年九月二十日第1号,折奏类,十一。
  42. 参引谭义军等:《奕劻与清末宪政改革》,《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1期。
  43.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63—464页。
  44.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64—465页。
  45. [美]费正清、刘广京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85页。
  46. 参引谭义军等:《奕劻与清末宪政改革》,《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47. 吴嘉勋、李华兴编:《梁启超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1页。
  48. 《出使德国大臣杨晟条陈官制大纲折》,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94页。
  49. 爱新觉罗·溥仪著:《我的前半生》,群众出版社1964年版,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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