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做人
亲爱的弟弟们:
从今天起,我打算每星期都给你们写一封朴实的信。今天第一封,题目是“论做人”。
我想做人不外分两种:一种是做吃人家饭的人,一种是做饭给人家吃的。
有种人,他天生就有那么一副给饭人家吃的气魄;有种人,他有着吃人家一些饭的耐性。能给饭人家吃的人,我们俗话叫“大好老”。爱做“大好老”原是人类的本性,但是我如能安分守己地,做一个小伙计,也够佩服。宇宙间一切原都是相对的;英国有一个大科学家Alfred Russel Wallace(一八三二-一九一三),他曾经说过,没有亮光固然辨不出灰尘,没有灰尘也便无从有亮光。(见华氏著:The Wonderful Century)
最不幸的是这两种现象:有本领给饭人家吃的人不肯给人家饭吃,没有本领给人家饭吃的人却偏想来给饭人家吃。其实,社会如一架大机器,在分工里必须发生连锁的作用,在连锁里又须收到分工的效率。在一个团体之组成上,群众与领袖,是二者缺一不可的。
领袖是一种天才。天才所赋得的权利,使他有对公共服务的义务。有一部分人,他们悭吝他们的天才,唱着高蹈的生活,这在整个社会的幸福上说来,不能不算是一种损失。但是这一种现象,所栽下的结果,却还没有另一种现象所栽下的结果来得扰乱和不可收拾。另一种现象,那就是说,没有本领给饭人家吃的人,却拼命要来给饭人家吃,大家都想做“大好老”,结果大家不让大家做成“大好老”:二十年来中国社会的不安和政治上的紊乱,便都是吃了这一种现象的亏。
再进一步,所谓领袖,也受着时间与空间的控制。在这一种团体里能当领袖,在另一种团体里未必也能当领袖;在这一个地方是领袖,在另一个地方未必还是领袖;这个潮流下的领袖,不一定在另一潮流下仍然是领袖。时代纵然不一定能消灭一个人的“领袖才干”,但它却常常能颠倒一个领袖者的命运。
所以,一个真有为的人,他必定不是一个只能做领袖的人;而且,必须不是一个只能做领袖的人。在朝是一个为民的忠仆,在野即是一个服从法律的人民,这才是我们所应有的态度。
虽然有一部分人在说,二十世纪是集团主义勃兴的时代,而在事实上,英雄主义乃是一切实际政治上不可避免的现象。在任何组织里,我们都需要有中心领袖。但领袖既是一种天才,天才便不一定人人都有。社会不只是单方面的,我们应该向适合于我们的能力的那方面发展,这才合乎社会进化优性的条件。所以我说做人的功夫第一还是在“知己”。要是“知己”的功夫到家了,那你才能知道你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同时,又“能”做些什么。
活泼的孩子们,我想你们亲爱的父亲、母亲或者哥哥,他们一定常常会告诉你们许多关于做人的道理。我不知道我今天这一段短短的话,在你们听来是不是一个新鲜。做人是一件顶难的事,自然有着各色各样不同的奥妙,假如我还想到了什么新鲜的话,我一定立刻来告诉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