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 允许自己虚度时光

理想的下午,我想和你虚度时光 作者:蒙田,尼采,徐志摩 等 著


所谓开心享受,实则与内心喜好有关

罗伯特·林德

和一个居住在城里很久的人一起到乡村散步—也许,尤其是在四月份或五月份的时候—而不对他的无知的领域像大海那般深广感到讶异是不可能的。一个人在乡村散步而不对自己的无知的领域像大海那样深广感到讶异是不可能的。千万人活着,然后死去,一生也不曾知晓山毛榉和榆树之间的区别,他们不知道乌鸦和画眉的啼鸣有何不同。也许,在一座现代化的都市,能够分辨乌鸦和画眉鸣叫声的人是例外。这并非我们没有见过这些鸟儿,而是我们忽略了它们。在我们漫长的一生当中,几乎每天都有鸟与我们为邻,然而我们却视而不见,是因为我们几乎丧失了对自然界的观察能力。这样,我们中的很多人弄不清苍头燕雀是否会唱歌,也不知道布谷鸟羽毛的颜色。我们像孩童一般争论布谷鸟是飞的时候唱歌还是栖息在树枝上的时候唱歌,争论查普曼的诗句是根据他的想象完成的呢,还是出自对大自然的客观描述:

当布谷鸟在橡树的浓荫中歌唱,

春天出行的人们不由心花怒放。

然而,这种无知并不完全可靠。从这种无知我们可以发现另外一种乐趣,这种乐趣出自天然。只要我们足够无知,那么每年春天来临,大自然讲述的故事就会一次又一次划过我们的眼睫,而每个故事都带着清晨的露珠。如若我们生活了半生还从未见过布谷鸟,而只听过它流浪者般的声音,那么当我们看到它从一个树林飞到另一个树林,仿佛犯了什么过错。我们是非常的喜悦;我们对布谷鸟在敢于落到枞树山坡上(那里可能有猛禽潜伏着)之前,像鹰那样在风中抖擞羽毛,长长的尾巴划过空气并抖擞出声响,也特别地喜悦。如果说博物学家在观察鸟类生活中并无乐趣显然极为荒谬,但他的乐趣是平和的,同生平第一次看见布谷鸟的人那种喜悦相比,纯粹是源自理智的,聊胜于无的消遣;而且瞧着吧,世界换了模样,头面一新。

而至于这点,即便是博物学家的幸福也依赖于某种无知,无知给他一大片处女地去开垦。他也许通过书籍已经了解了事物的全部,但当他通过与现实比照,一点一滴地印证了细节之后,他仍然感到自己有一半是无知的。他希望亲眼目睹雌布谷鸟的一种罕见行为—在地上下蛋,然后用嘴把蛋叼回窝里(在这窝里注定要发生荼毒幼鸟的事件)去。他一天又一天地守候着,用望远镜观察着鸟儿的一举一动,目的是证实或证伪。但实际上,就算他发现了这种鸟儿神秘的下蛋过程,世界上仍然有一个巨大的空白领域需要他征服,有一大堆争论不休的问题需要解答,例如布谷鸟的那只蛋的颜色是否同窝里(布谷鸟把它的那只蛋遗弃在这窝里)的其他蛋的颜色完全相同。实际上,迄今为止科学家们没有理由为他们错过的无知而落泪。如果说他们什么都懂,那是因为你我几乎什么都不懂。在他们开掘的每一个广阔领域后面,总是有一笔无知的财富在等待着他们。当然,他们永远也不会比托马斯·布朗爵士了解更多塞壬的故事,她唱给尤利塞斯听的是什么歌曲。

我以布谷鸟为例说明普通人的无知,这并未意味着我是以这类鸟研究的权威身份来发言。理由仅仅是因为我曾在一个非洲鸟极度繁殖的教区里度过了一个春天,我因而认识到,对于它们,或者任何一个我熟识的人,是知道得极罕的。但你我的无知并不只局限于布谷鸟。它涉及所有造物主创造的东西,从太阳和月亮一直到各种花卉的名字。我曾听一位漂亮的夫人问,新月是否总在固定的那个星期几出现。当然,她补充说,她并不了解月亮的规律。因为,如果人们事先并不了解月亮在天空的什么地方、在哪天的哪个时辰出现,那么它的出似乎会给人带来一种意外的快乐。然而,我所知道的是,即使对那些了解月相活动的人来说,新月也经常出人意料地出现在天幕上。我们并不会因为对一年四季的物候足够了解,知道要在三月或四月看报春花,而非十月,而发现一棵早开的报春花时就不那么喜悦。我们也知道苹果树是在结果之前而不是在结果之后开花,但当五月我们到一家果园去度假时,这并不会减弱我们在假日里的喜悦度。

也许,相应的,每到春天重新温习一遍草木花卉的名字都会有一次喜悦。这就像人们重读一本已经几乎遗忘殆尽的书。蒙田曾经说,他的记忆力糟糕透了,以至于每次读一本旧书就好像从来没读过一般。我自己就有一个漏洞百出、断片化的记忆力。就算是读《哈姆雷特》和《匹克威克外传》,我也好像是在读新作家油墨未干的新书。因为在一次阅读和另一次阅读的间隔中,这些书的内容忽然消失在了虚空中。有些时候,这样的记忆力简直令人苦恼极了,特别是需要准确记忆的时候。但这种情况只会发生在当生活(除娱乐之外)另有其目的的时候。就纯粹给人以享受而言,坏的记忆力未见得不及好的记忆力。一个记忆力坏的人可以一生不间断地阅读普鲁塔克的作品和《天方夜谭》。就像一群羊一个接一个地从树篱的缺口越过不可能不在荆棘上留下几撮毛羊一般,很可能,即使在记忆力最坏的脑海中也会留下一鳞半爪,吉光片羽。但是羊本身逃掉了,那些大作家也以同样的方式从一个糟糕透顶的脑海里遗漏掉了,留下来的东西可真够可怜的。

而如果我们能够把知识遗忘的话,那么当一年十二个月一旦消失后,要把这些月份和它们向我们透露的信息一起忘掉一样容易。仅仅在刹那间我告知自己,我熟悉五月就像熟悉乘法表一般,并且我能够通过一场关于五月花卉的考试。今天我能够毫不迟疑地说出:金凤花有五个花瓣(也许是六个?总之上个星期我对答案十分肯定)。但明年我很可能把算术知识忘光,并且需要再次学习以免把金凤花同白屈菜混为一谈。再一次,我将通过一个陌生人的眼睛来观察世界这个花园,春意盎然的田野使我大吃一惊。我将发现自己在问自己,宣称雨燕(那儿黑色的被极度夸张的燕子;然而,可又是蜂鸟的同类)永远不落下来栖息。哪怕是在一个鸟窝上也绝不栖息,而是消失在夜空中,这是科学呢还是无知。我将带着新的讶异了解到唱歌的布谷鸟是雄的而非雌的。我也许要再学习一遍,以免将狗筋曼和野天竺葵混淆,也许要再学习一遍植物学的知识,去重新认识榛皮树。一个外国人曾经问一个当代英国小说家,在英国,最重要的作物是什么。结果他回答说:“黑麦。”像这般无知无识的回答,堪称豪言壮语;但是,即使是完全不识字的人也有着其无知层面。使用电话机的普通人不了解电话的工作原理。他们把电话、火车、铸造排字机、飞机视为理所当然的东西,正像我们的祖先把福音书中的奇迹视作理所当然的东西一般。对这些东西,他们抱持这样的态度:既不怀疑也不理解。我们每个人好像只是生活在一个非常狭窄的知识领域并把这个领域变成了自己的。日常生活以外的知识被大多数人看作是不切实际的东西。然而我们还是经常对我们的无知有所反应,一再地提出疑问。我们不时地唤醒自己。我们喜欢对一切都思考—思考与死相关的命题,思考曾经使亚里士多德感到困惑的问题—“为什么中午到子夜这段时间打喷嚏是好的,但从半夜到中午打喷嚏则不祥”—人类感受过的最大欢乐之一是:迅速逃到无知中去追求智慧。

无知的巨大乐趣,归根结底,是提出问题的乐趣。已经失去了这种乐趣的人或已经用这种乐趣去换取教条的乐趣(这就是回答问题的乐趣)的人,意味着开始僵化。人们羡慕像乔伊特那样爱一问到底的人,他在六十岁之后还能坐下来学习生理学。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在到达他那个年龄以前就已经钝化,丧失了无知感。我们对自己像松鼠那样吭哧吭哧积累起来的一点知识也感到自负,并把不断增长的年龄本身看作是无所不知,年龄并不意味着知识,它什么都不能说明。我们忘记了苏格拉底之所以以智慧闻名于世,并不是因为他无所不知,而是因为他在七十岁的时候依然认为自己还什么都不知道。

和生活融为一体的美好

托马斯·曼

不论是概略或事无巨细的叙述,我认为要将我对人生和世界的哲学概念或信念—或许应该说是我的世界观,或个人情感?—系统地进行表达,都是十分困难的。经由图表和数据间接表达我对世界和人生的态度,似乎我还不适应。我目前的状况,倒有点像浮士德被格列卿(Gretchen)问到他对宗教的态度时那般。

我知道你并非是要考问我,但这种询问方式大略相当。就我个人而言,要说出我对宗教的认知是很难的,但是谈谈哲学则要容易很多。可以肯定地说,我厌倦对精神方面的问题夸夸其谈。我一直讶异的是为何有些人能够轻易地谈论“上帝”—或甚至于写成文章。我始终认为,在宗教的态度上,人应该保持某种程度的谦虚,甚至缺乏信心远比自以为是更为恰当。我们似乎只能以间接的讨论上述问题:利用比喻,即一个伦理的象征,这样可以使概念本身与宗教脱离关系,就像神职人员脱去他的黑袍,而只探究合乎人性的精神领域的问题。

最近我听到一位智慧且博学的朋友讨论religio(信仰)这个拉丁词的来源和历史的一篇论文。这个词的动词形为relegerd或religare,它的非宗教的含义是照料、留意、想起等。它是neglegfre或negligere(疏忽大意)的反义词,指代专注、挂怀和仔细、严谨、小心等态度而言—也就是一切粗疏和马虎大意的相反词。贯穿整个拉丁时代,religio一词都与知觉、良心上的顾虑等相关。在最早的拉丁语典籍中,这个词的用法便已十分肯定,并非与宗教或神相关。

读了他的这篇文章我高兴极了。我告诉自己,如果那样便算是笃信宗教之人,那么每一个艺术家,仅以其艺术家的身份,就可大胆地自认为是一个教徒。因为还有什么会比粗心大意或疏忽更与艺术家的本性相违背呢?除了专注、严谨、观察、深深的凝注—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能够体现艺术家的道德标准和他与生俱来的特质呢?艺术家当然是最谨严的一群人,因为他们的智慧超越于常人,而艺术家以其创造性的才华在人生和心灵之间搭设桥梁,只是此一类型的一种陈述而已—或者我们应这样表达,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怪物?是的,细心的人有着这些特点;他敏锐而彻底地观察着整个宇宙精神的动向和力量,以及真理的趋向,正确但并不虚浮的一切,换句话说,那是上帝的旨意。心智和精神健全的人,必然不会在蒙昧中前行,更不会被蛊惑,而只会坚定地为真理服务。

那么,艺术家和诗人—他不止对自己的作品,对真(科学)、善(宗教),美(艺术)的一切都能融会贯通—可以说是一个虔诚的宗教人士。用歌德的话来说,他的意义是:

思想明灯下行走的人,永远完美而伟大。

再换言之:对我这样的人,有人性才有对宗教的信仰。我并非是说人性来自对人类的神化—事实上这完全没有依据!当一个人的言辞日日与残酷的现实相矛盾时,他在观察了疯狂的人类之后,还敢再说乐观的豪言壮语吗?每天我们都看到人类在犯十诫所禁止的恶事;每天我们都为前途而绝望,我们十分了解为何天使们自创世以来一见到全能的主对他那可疑的手工显出难解的神色时,他们就会露出一副不屑的神态。然而—今天更甚以往—不论我们的疑惑有什么样的依据,我们绝不可对人类心存讥讽和蔑视。虽然人类罪恶昭彰,但切不可忘记他们在艺术的形式、科学、真理的追求、美的创造、正义的概念等方面所显露出的伟大特质。每当我们说出人类或人性这两个词时,我们便触及一个神秘的隐喻,如果我们对这隐喻全无察觉,那么我们便已屈服于精神之死。

精神之死。这几个字听起来充满了宗教意味;而且庄严肃穆。今天我们处在一个非常严酷的时代,人类的所有问题以及我们对它的看法都宛若生死一般重大。对每个人而言,尤其是对有艺术天分的人,这是一个绕不开的命题;从宗教的角度来讲,这就是救赎。我深信:一位作家如果不能面对并且为他人解决来自人生的疑惑,而致向精神的败亡低头,那么他自身也已四面楚歌。毫无疑问,他的创造力先天发育不良,他的作品也必将不能成功,他的才能也将衰竭,直到他不能赋予作品生命力为止。即使在他受责备之前所创造的作品,而且是属于有生命力的作品,最终也将面目模糊。它将在人们视野里呈现崩溃之象。这些便是我的信念;我的脑海里确实有这样的案例。

当我说人类是一个神秘的种群时,我言过其实了吗?人类从哪里来?他来自大自然,来自自然界的动物,在行为上与其他物种并无差异。但是呈现在其自身的,是自然属性的自省。自然创造了他,不仅仅是要他主宰自己。也是在他身上,自然打开人的心胸,承接精神的奥义。他探究、赞赏,并对自己做出判断,就仿佛是这是他自己但同时又是更高的造物。发现自我,便是良知,便能分辨善恶。较人类低一层的自然不具有这种属性。但“他”是“无罪的”。但指向人类,他便有了罪—也就是“所谓堕落”。人类是自然离弃纯洁之后的堕落;这并非下降,乃是上升,也就是说,有良知之情况乃高于无罪之状态。基督徒所说的“原罪”,不止是教会控制人的一种策略。那是作为精神意义上的人对其天性的、犯错的倾向,以及在精神上超越弱点的一种深彻的醒悟。这是对自然的悖逆吗?当然不是。那是对自然最深邃的求索之反应。自然之创造出人类,出于其精神化的呈现目的。

这些概念既合乎基督教的宗教教义,又合乎人类的情性。而且很明显的,如果我们今天特别强调欧洲文化的基督教特质,对我们仍旧有很大益处。对那些缺乏足够的教育而企图“反基督教”的人,我会表达自己的愤怒情绪。我同样深信未来的人类—他们正从各种理论和研究中汲取生命的力量,且为当今优秀人才努力的目标,那必将诞生的,包含全人类的一种新觉醒—在基督信仰的世界里,在基督教的二元论(亦即灵魂和肉体、精神和生命、真理和“尘世”)中,人文主义将拥有持久且强大的生命力。

我深信人类的所有努力,必须都是为了这种新的人类的觉醒而诞生,这才算是良能。当我们这个无望又缺乏英雄的时代过去,所有人类将生活在这一觉醒的庇护与支配之下。我相信我的这些分析和付出。只有当它们与即将来临的诞生相关时,他们才拥有意义和价值。事实上,我一直认为受过洗礼的人,即所谓第三类人一定会出现,在面貌和基本性质上都与以往的人类不同。他以乐观的态度注视人类,但绝不过誉,因为他拥有“古人”所没有的知识和经验。他勇敢地面对人类的暗昧、无知和凶残,这最极端最原始的一面;而对其超越物种的精神价值怀有敬仰之情。这新的人类将具有世界性—他会有艺术家的态度,就是说,他对人类的伟大有明确的认知,他们的价值来自两个领域—自然界和精神界。他会知道在这一事实内,并不存在所谓浪漫的冲突和悲剧的二元论;而是命运和自由选择的完美且有效融合。以此为基础,才有对人类的慈爱,而人类的悲观与乐观也会就此融为一体。

年轻的岁月里,我沉迷于生活和精神、肉欲和超度相对立的奇怪哲学与情怀中。在这宇宙观中艺术焕发出迷人的光彩—虽然迷人,但对人类而言,并不具有实际意义和合理性。简言之,我是瓦格纳的拥趸,但也许是年龄增长的关系,我的爱心和注意力逐渐地集中在另一个人物身上:歌德。他是恶魔和文雅的混血儿,也因此使他成为高贵的人类之子。我并不是草率地将他选择为我崇拜的史诗英雄,他是一位得到天地万物诸神恩宠的人。

约瑟夫的父亲雅各曾对之赐福,满足他关于幸福的愿望。就我而言,这是对我理想的人类最简明扼要的说明。不论在心灵和人格领域内的任何之处,只要我发现把这些理想表现出来,例如黑暗和光明,情感和理智,蒙昧和文明。智慧和愉悦的心灵为之融合—概括地说,即我们所谓人是人性的神秘之体:我将献出诚挚的忠诚,我的心就有其安心之所。让我说得更明白晓畅:我的意思并不是把浪漫变得更黯淡,也不是粉饰野蛮。我只是阐明什么是文明,那便是文化;作为艺术家的人类,艺术乃是引领人类步向崎岖道上的明灯。

对人类的所有爱需留待未来,对艺术之爱亦当如此。艺术就是希望……我并非断言人类未来的希望落在艺术家的肩上;而是说艺术是全人类希望的呈现,是幸福而平衡的人类的影像与模范,我经常绘制着这样的蓝图:一个未来即将到来,那是一切并不由智能控制的艺术,我们将它斥之为魔术,没有头脑不负责任的本能的形体。我们之所以斥责它,就如它在像我们目前所处的无能时代里受到赞美一样。事实上,艺术并非完全是恬静和愉悦。它也并不像大地深处那么幽暗、盲目与怪异,它不仅仅是“生活”。未来的艺术家对其艺术将有更加明晰、更恰当的理解;艺术是天使的魔术,它是生活和精神之间有羽翼、有魔力、有幻影的调和者,因为调和一切的便是精神。

做些无用的小事,取悦自己

叔本华

对认知本身来说,无所谓苦痛。痛苦仅和意志有关,它的情形只不过是意志受到阻碍、抑制,而对此的额外要求就是必须对阻碍和抑制有所认识,这好比光线只有在物体反射光线时才可以照亮空间,声音只有在出现回响、共鸣,触碰到硬物产生空气波,且限定在特定的距离时才会被耳朵听见,也正由于此,在孤寂的山巅发出的呐喊和在辽阔的平原上歌唱,唯有低微的音响效果。同理,意志受到的阻碍和抑制,必定有着恰当的认识力,所谓的感觉痛苦才会成立,不过对认识力本身而言,痛苦仍是陌生的。

因此,感受到身体痛苦的前提,就是神经及其与脑髓的连接。所以假如切断了手脚连接脑髓的神经,抑或由于实施了哥罗芬麻醉,导致脑髓丧失了本身的功能,那么即便手脚受到损伤,我们也是感知不到的。所以,如果濒死的人意识消失,随之出现的身体的抽搐就被看作没有苦痛。而感知“精神”的痛苦要以认知为条件,就不需赘言了,很容易就可以看出精神的痛苦是随着认知程度的提高而不断增加的。因此,我们可以用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来形容二者的关系:意志就像琴弦,对意志的阻碍或抑制就是琴弦的颤动,认知就是琴上的共鸣板,痛苦就是因此产生的声响。

如此看来,无论意志遭受什么样的抑制,植物和无机体都不会有痛感。与之相比,无论是什么动物,即使是纤毛虫,都会有痛感,因为认知是动物的共性,不管这一认知有多不完美。伴随动物等级的提高,由认知而感受到的痛感也不断增强。所以最低等的动物只会感受到最微弱的痛苦,比如身体差点儿被撕断的昆虫,只靠着肠子的一丝粘连还能够狼吞虎咽地进食。就算是最高等的动物,由于缺乏思想与概念,它们所感知的痛苦也不能与人的痛苦同日而语。它们只在否定了意志的可能性以后,对痛苦的感知力才能达到最高程度。假如不存在否定意志的可能性,这一感受就变成了毫无意义的痛苦折磨。

年轻时,我们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憧憬,就像在剧院里等着大幕开启的孩子,迫切而兴奋地期待即将上演的好剧。对现实即将发生的事情毫无所知,其实是一种福气,在对真相了如指掌的人看来,这些孩子有时就像一群无辜的少年犯—没有被判死刑,反而被判要活下去,只是对这个判决所含有的意义,他们并不清楚。即使如此,人们也都想长寿,也都要达到这样的境界:“从此以后每况愈下,直至最糟糕的一天到来。”

倘若我们能竭尽全力地设想一下,太阳在运转的过程中照耀到的一切匮乏、痛苦以及磨难的总和,我们就必须得承认:假如像月球那样,太阳没有在地球上创造出生命,而地球表面依然处在晶体的状态下,情况也许会更好一些。我们也能够把生活看作是在极乐的安宁与虚无中加进的一小段骚动的插曲—即使毫无意义。不管怎样,即使是那些看起来生活得挺幸福的人,活得越久,越会清醒地认识到:总体而言,生活就是幻灭,不,准确地说就是一场骗局;或者更确切地说:生活具有某种错综复杂的气质。当两个年轻时的挚友,分别了大半生,晚年再度重逢时,二位老人间相互激起的就是“对自己一辈子彻底的幻灭与失望”感,因为只要看见对方,就会唤起自己对过去生活的记忆。在那活力四射的昨日,在他们眼里,生活散发着多彩的光芒;生活对我们的许诺如此丰富,只是真正履行的又没有几个—在昔日知己久别重逢的时候,这种感觉显然占据了上风,他们甚至不必用语言来描述,而相互心有灵犀,在心灵感应的基础上畅言怀旧。

如果谁经历了几代人的世事沧桑,就会产生一种好似旁观者的心境:这位观众已遍览市井戏台上全部的魔术杂耍,假如他一直坐在观众席上,接下来的节目不过是同样表演的循环往复。这些节目只为一场表演而设,所以在清楚了内容以后,不再有新奇感,重复的表演只会让人乏味。

假如考虑到宇宙浩繁复杂的布置安排:茫茫宇宙中,数不尽的发着光的、燃烧着的恒星,除了用自己的光热照耀别的星球以外,再没有其他事情可做;而被它们照亮的星球就是不幸与苦难上演的舞台。身处其中,即使遇到天大的好运,我们能获得的也只有无聊,就从我们所熟悉的物种来看,如此判断并不过分—倘若把这一切都考虑进去,那必定会让人发疯。

因此没有绝对值得我们羡慕的人,不过值得我们同情的人却数之不尽。

生活就像一件必须要完成定额的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的“安息”确实是最准确的表述。

在这个世界上,人类是被折磨者,同样也是折磨别人的魔鬼—这里就是地狱。

允许自己虚度时光

叔本华

并不像人们所说的,这个世界上事物的特征只是缺少完美,其实是颠倒和扭曲。不论是人的智力、道德,还是自然物理方面,一切都体现了这一点。

面对诸多恶行,常常会有这样的借口传入我们耳中:“对于人类来说,这样的行径其实是自然的。”但这样的借口没有一点说服力;我们对此的回答应该是:“正因为这样的行为非常恶劣,因此它是自然的;正因为它是自然的,因此它非常恶劣。”假如能准确理解这个思想的含意,那就表明已对原罪学说有所认识了。

我们在评判某个人时,必须要坚持这样的观点:此人存在的基础是“原罪”—某种罪恶、荒谬与颠倒,原本就是一些无胜于有的东西,所以一个人注定要死亡。此人的劣根性必定也是通过这样一个典型现实反映的:没有人能经得起真正的审视和检查。我们还要对人这样一类生物抱有什么样的期待呢?所以从这一点出发,我们能更加宽容地评判他人;即使是潜伏在人身上的魔鬼突然苏醒发威,我们也不会过于吃惊;我们也会尤为珍视在他人身上看到的优点,不管这是源自其智力还是别的什么因素。我们对他人的处境也会更加关注,并会认识到:从本质上讲,生活就是一种感到匮乏、不断需求与经常处于悲惨之中的条件状态,不论是谁,都得为自己的生存努力奋斗,所以就不会总是一副笑脸迎人的样子。

假如人真的像乐观的宗教与哲学所描述的样子,也就是说人是上帝的作品,甚或就是上帝的化身,并且不论从什么意义上讲,人这一类生物都是他应该成为的样子,那么,在我们与一个人初次见面、加深了解进而相互交往以后,我们所获得的印象与这种说法会是多么截然不同啊!

“原谅就是一切。”(《辛白林》,第5幕第5景)我们要用宽容的态度来对待人们的缺点、愚蠢和恶劣的行径,因为我们眼前看到的只是人类的共同缺陷。而我们之所以会对这缺陷这样愤怒,只因此刻我们自己还没有显现这些罢了。

也就是说,它们并未现于表面,而是藏在深处。如果有机会,就会马上现身,这好比我们从他人那里获得的经验,即使某种弱点在某个人身上会更加清晰,但不能否认的是,由于人具有个体差异性,在一个人身上的全部恶劣因子要比在另一个人身上的劣根性的总和还要多。

生存的虚无感到处都有,显露无遗:生存的整个形态;空间与时间的无限,相形之下个体在空间与时间上的有限;现时的匆匆易逝,却是现实此时仅有的存在形式;所有事物间相互依存又相对的关系;一切都处在不断变化之中,没有任何驻留、固定的存在;无限的渴望伴随着永远无法得到的满足;一切付出的努力都受到阻碍,生命的进程就是这样,直到阻碍被克服为止……时间和它所包含的所有事物所具有的无常、易逝的本质,只是一种形式罢了,像这样的努力与拼夺的虚无本质就以此向生存意志显现而出,而后者作为自在之物,是永恒存在的。由于时间的缘故,所有的一切都在我们的手中立刻化为虚无,其真正价值也全部消逝了。

以往曾存在过的,现在已不再,就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但当前存在着的一切,在下一刻就成了过去的存在。所以与最重要和最有意义的过去相比,确实性就是最不重要和最没意义的现时所具有的根本优势。因此,现在与过去的关系,就相当于有与无的关系。

人们非常惊讶于这样的发现:在经过许多个千万年以后,自己忽然存在了!之后经过不长的一段时间,自己又会回归到漫长时间的非存在。这里面总有一些不妥—我们的心这样说。想到这样一些事情,即使是悟性很低的粗人,也可以隐隐触碰到时间的观念。若想真正步入形而上学的殿堂,就一定要清楚作为观念存在的空间与时间,这为我们理解其他同自然秩序完全不同的事物秩序奠定了基础。康德的伟大就在这里。

我们生命里的一切只在某一刻才属于现在时的“be”,当这一刻过去以后它会永远变成过去时的“used to be”。每当夜幕降临,就表明我们又少了一天。眼见我们原本很少的时间渐渐消失不见,这的确会让我们变得疯狂,所幸我们的内在深处还隐隐意识到:永不枯竭的源泉属于我们,生命时间可以借着这一源泉获得无限的更新。

基于前述这些思考,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理论:人生最大的智慧,就是享受当前的时刻并使它成为生命里永恒的目标,因为只有当前的这一刻才是唯一且真实的,其余的一切只是我们的想法和思绪罢了;不过我们一样也可以把这类做法看作最大的愚蠢,因为在随后的时刻发生的,会像上一刻那般梦一样消失得踪影全无,不复存在,这类东西永不值得用心地奋力争取。

唯有不断消失的现时才是我们生存的基点,此外没有其他。实质上,我们的生存形式就是连续不断的运动,那种朝思暮想的安宁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人类的生存就像一个跑下山坡的人,若想停下脚步就肯定会摔倒,唯有接着奔跑才能找到平衡以便稳住身体;或者好比在手指上掌握平衡的木杆;再不就像行星,假如停止向前运行,就会撞到太阳。所以生存的根本特征就是运动不止。

在这样一个没有固定性的世界里,保持不变的状态是没法实现的,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化与循环着。人人都在匆匆前行与奔驰,好比不断前行、做出很多动作以保证身体平衡的走钢丝的人—这样的世界,幸福无从谈起。

在一个柏拉图所说的“只有持续永恒的形成、发展,永无既成存在”的地方,幸福没有安身之处。没有人是幸福的,而每个人一辈子都在争取一种臆想的、却很少获得的幸福。假如真能得到这样的幸福,那他尝到的只有失望、幻灭的滋味。一般来说,在人们终于到达港湾时,搭乘的船只早已千疮百孔,风帆、桅杆更是踪影全无。但鉴于生活仅由稍纵即逝的现时所构成,现时的生活立刻就会完结,所以,一个人究竟曾经是幸福还是不幸,就不太重要了。

我只愿留住秋天的美好

林语堂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地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

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地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

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

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

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了。

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

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

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热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

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

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

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地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

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

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

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爱一切美好的事物

席慕容

上一封信里,我谈到居住环境对儿童的影响,有些朋友说,在一个大城市里,无法多与大自然接触,是一种必然的现象。可是,也有些朋友认为,我们可以想办法改善这一种现象,例如,较远的我们可以力行家庭计划,切实地去减轻人口的压力,较近的,我们可以多增加一些社区公园,让孩子们有在户外活动的场地和机会。

事在人为,只要有深谋远虑的政府,有肯合作肯维持的有公德心的市民,我们的居住环境应该可以逐步地改善。只要我们肯去做,而且做得得法。

我为什么要加上最后的这一句呢?那是因为我有一些感触,很深的感触。我们不是没有社区公园,可是,公园里有太多的铁栏杆、太多的水泥,除了地上铺满水泥以外,还用水泥做出各式各样的东西:水泥的亭子、水泥的柱子、水泥的假山、水泥的竹子,真正是“巧夺天工”!

然而,它毕竟不是“天工”。

公园设立的目的,既然是为了要让住在水泥房子里的人能有个休憩的处所,有个接近大自然的地方,那么,就应该有草地,有树,有真的石头,有真的竹子,哪怕只有小小的一点面积,可是,就应该是真的,自然的。

我不相信会有人对我这句话提出异议,可是,奇怪的是,所有的社区公园都在朝“巧夺天工”那条路上去走。同时,在全省各地只要有人发现了一个风景区,马上会有人在那个风景区里做规划和建设的安排,发展那个地方的观光事业就是充实那个地方的水泥设备:开路,装栏杆,在最漂亮的关口上盖一座红红绿绿的亭子,做了很多水泥凳子。不管是澄清湖也好,石门水库也好,好像观光局长身兼水泥厂厂长,恨不得把所有的名山胜水都糊上一层水泥。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中国人不是一向很讲究情趣的吗?不是一向自命为清雅的民族吗?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的呢?

我想,这个问题谈到最后,仍然要回到我们年轻的母亲身上来了,幼儿的美的教育,是我们一定要重视的一个环节。这一代有很多事情我们已改不了了,但是,无论如何,对我们的下一代,我们一定要多给他们一些美的熏陶,而这些美丽的事物从何处能得来呢?

还是原来的老答案:“大块假我以文章。”从自然的环境里,我们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美的宝库,只要你肯用心去汲取。

假如不能常常出去看景,我们就想点办法在家里种几盆小花。假如公寓房子不能养猫狗,我们就想办法养只鸟,或者养几条鱼。天气好的假日,尽量多带孩子出去走一走,不用去很出名的风景区,因为一定人挤人,就好像挑个春天上阳明山一样,是存心跟自己过不去。所以,最好找个不出名的小山去爬一爬,或者找个不出名的海滩去走一走。别人都去白沙湾的时候,我们一定不去,这样,才能够好好地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日,不会搞得人仰马翻,而什么都没看到、也没享受到。

孩子们的心,是最敏感的一颗心,请给他们足够的飞翔的自由与空间。在旅游的途中,除了给他们果汁、汽水、干粮以外,请随时随地培养他们观察大自然的兴趣与习惯。常看《国语日报》上的儿童作品,有些孩子们写的游记是一套公式:坐车去自的地,到了目的地吃东西、玩游戏、然后坐车回家。当然,对孩子来说,换了个地方去游戏和吃东西已是很快乐很满意的事了,可是,我很担心,这里面会出来很多未来的水泥厂厂长,假如他将来不负责观光事业或社区公园的建设也就罢了,否则的话,二,三十年后,我们的风景区将剩不下多少自然的风景了。

就像淡水海边那一片孤独的水笔仔一样,大自然是一种不可以随意糟蹋的珍宝。我们要让我们的孩子认清楚这一个事实,让他们知道:所有美丽的事物都该用全心全意去维护与爱惜。

一日一日的春光美

冰心

去年冬末,我给一位远方的朋友写信,曾说:“我要尽量地吞咽今年北平的春天。”

今年北平的春天来的特别地晚,而且在还不知春在哪里的时候,抬头忽见黄尘中绿叶成荫,柳絮乱飞,才晓得在厚厚的尘沙黄幕之后,春还未曾露面,已悄悄地远引了。

天下事都是如此—

去年冬天是特别地冷,也显得特别地长。每天夜里,灯下孤坐,听着扑窗怒号的朔风,小楼震动,觉得身上心里,都没有一丝暖气,一冬来,一切的快乐,活泼,力量,生命,似乎都冻得蜷伏在每一个细胞的深处。我无聊地慰安自己说,“等着罢,冬天来了,春天还能很远么?”

然而这狂风,大雪,冬天的行列,排得意外地长,似乎没有完尽的时候。有一天看见湖上冰软了,我的心顿然欢喜,说,“春天来了!”当天夜里,北风又卷起漫天匝地的黄沙,愤怒地扑着我的窗户,把我心中的春意,又吹得四散。有一天看见柳梢嫩黄了,那天的下午,又不住地下着不成雪的冷雨,黄昏时节,严冬的衣服,又披上了身。有一天看见院里的桃花开了,这天刚刚过午,从东南的天边,顷刻布满了惨暗的黄云,跟着干枝风动,这刚放蕊的春英,又都埋罩在漠漠的黄尘里……

九十天看看过尽—我不信了春天!

几位朋友说,“到大觉寺看杏花去罢。”虽然我的心中,始终未曾得到春的消息,却也跟着大家去了。到了管家岭,扑面的风尘里,几百棵杏树枝头,一望已尽是残花败蕊;转到大工,向阳的山谷之中,还有几株盛开的红杏,然而盛开中气力已尽,不是那满树浓红,花蕊相间的情态了。

我想,“春去了就去了罢!”归途中心里倒也坦然,这坦然中是三分悼惜,七分憎嫌,总之,我不信了春天。

四月三十日的下午,有位朋友约我到挂甲屯吴家花园去看海棠,“且喜天气晴明”—现在回想起来,那天是九十春光中唯一的春天—海棠花又是我所深爱的,就欣然地答应了。

东坡恨海棠无香,我却以为若是香得不妙,宁可无香。我的院里栽了几棵丁香和珍珠梅,夏天还有玉簪,秋天还有菊花,栽后都很后悔。因为这些花香,都使我头痛,不能折来养在屋里。所以有香的花中,我只爱兰花、桂花、香豆花和玫瑰,无香的花中,海棠要算我最喜欢的了。

海棠是浅浅的红,红得“乐而不淫”,淡淡的白,白得“哀而不伤”,又有满树的绿叶掩映着,粗纤适中,像一个天真,健美,欢悦的少女,同是造物者最得意的作品。

斜阳里,我正对着那几树繁花坐下。

春在眼前了!

这四棵海棠在怀馨堂前,北边的那两棵较大,高出堂檐约五六尺。花后是响晴蔚蓝的天,淡淡的半圆的月,遥俯树梢。这四棵树上,有千千万万玲珑娇艳的花朵,乱哄哄的在繁枝上挤着开……

看见过幼稚园放学没有?从小小的门里,挤着的跳出涌出使人眼花缭乱的一大群的快乐,活泼,力量,和生命;这一大群跳着涌着的分散在极大的周围,在生的季候里做成了永远的春天!

那在海棠枝上卖力的春,使我当时有同样的感觉。

春来对于春的憎嫌,这时都消失了,喜悦的仰首,眼前是烂漫的春,骄奢的春,光艳的春,—似乎春在九十日来无数的徘徊瞻顾,百就千拦,只为的是今日在此树枝头,快意恣情地一放!

看得恰到好处,便辞谢了主人回来。这春天吞咽得口有余香!过了三四天,又有友人来约同去,我却回绝了。今年到处寻春,总是太晚,我知道那时若去,已是“落红万点愁如海”,春来萧索如斯、大不必去惹那如海的愁绪。

虽然九十天中,只有一日的春光,而对于春天,似乎已得了报复,不再怨恨憎嫌了。只是满意之余,还觉得有些遗憾,如同小孩子打架后相寻,大家忍不住回嗔作喜,却又不肯即时言归于好,只背着脸,低着头,撅着嘴说,“早知道你又来哄我找我,当初又何必把我冰在那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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