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比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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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身体特征与心理特征相结合的观点出发,以力比多为基础,将人分为性欲型、自恋型和强迫型等三种,并认为混合型远多于纯粹型。而性欲——自恋型也许可视为最普遍的一种。这一分类有助于在正常与病理的沟壑之间搭起一座桥梁。
观察表明,人类个体可以通过几乎无法计数的方式达到对人性一般特性的认识。如果按照逻辑的顺序对人类众多的特性进行分类,首先必须确定分类的依据及观点。就此而言,身体特征毫无疑问地绝不逊于心理特征,最富价值的分类应该表现出身体特征与心理特征的有机结合。
然而,令人怀疑的是,我们现在是否能发现符合这一标准的类型——无疑我们以后能够做到,因为现在我们缺少依据。如果我们仅限于确定纯心理学的类型,力比多的情形应优先充当分类基础。当然,这种分类不应只建立于我们对力比多知识的掌握或假设,而应立足于现实的经验。现实的经验将澄清我们观察的混乱,并帮助我们达到对力比多的真正掌握。必须承认,这些力比多类型不应局限于身体的范畴,如果考虑到其他特征的话,我们可能会确立一套完整的心理类型,但是所有这些类型都不要顺应于临床现象。恰恰相反,它们必须包含根据我们实践判断属于正常范畴的一切变体情况。然而当它们发展到极端时,可能会接近临床现象,由此有助于在正常与病理的沟壑之间搭起一座桥梁。
既然力比多充满于整个心理器官,我们便可以区分三种主要的力比多类型。要对这三种类型给予命名远非易事,按照深蕴心理学(depth-psychology)的观点,我将它们分别称为性欲型(erotic)、自恋型(narcissistic)和强迫型(obsessional)。[313]
性欲型特征很明显。属于这种类型的人其主要兴趣——力比多的大部分——在于爱,对他们来讲爱比被爱更重要。他们最怕失去爱,因此对他们所爱的人有特殊依恋。即便是从纯粹的类型上看,这种人也是极为普遍的。该类型与其他类型融合,并表现出不同程度的进攻性,因而产生变体。从社会及文化的角度看,这一类型代表了本我(id)的基本本能需要,而其他心理因素就变成次要的了。
第二种类型,我称之为强迫型——一个初看起来很奇怪的名称。这种类型以其超我(super-ego)的主导性为主要特征(超我在强大的压力之下从自我(ego)中分化出来)。该类型的人害怕失去良心(conscience)而不是害怕失去爱。他们对内在的东西具有更大的依赖性,他们发展成了高度自我依恋的人。从社会的角度看,他们是文明的真正而又卓越的“保守器”。[314]
第三种类型,名正言顺地被称为自恋型,实在是贬义甚多的一个名称。在自我与超我之间没有紧张关系(的确,就这一类型的力度而言,很难对超我做出假设),并且没有性需要的优势。该类人的主要兴趣在于自我保护,他们具有独立性并不易受威胁,其自我中充满了大量的进攻性,并随时准备付诸行动;在性生活中对爱的偏好明显大于被爱。他们给人的印象是富有“个性”(personalities),尤其能帮助他人并充当领袖,为文化的发展提供新的刺激或摧毁已有的事态。
这些纯类型很难逃脱从力比多理论推论出的怀疑。但当我们转向混合型(mixed types)时(事实上观察到的混合型要比纯类型多得多),我们感到我们有坚实的经验基础。这些新类型——性欲强迫型、性欲自恋型和自恋强迫型——事实上似乎是对我们通过分析所了解的个体心理结构的最佳分类。如果研究这些混合型,我们就会发现我们长期以来就熟悉了的特征。在性欲一强迫型中,本能生活的优势因超我的影响而受到限制;对眼前人们的物品和对父母、老师及榜样的遗留品的依恋达到了极致水平。性欲一自恋型也许可视为最普遍的一种,它将对立面联合在一起,从而使之互相调和。与其他两种类型相比,这类人的自恋中攻击性及其行为占据了主导地位。最后,从文化的角度看,自恋强迫型是最有价值的一种变体,它既有独立于外部世界的能力,又能满足良心的需要而从事各种充满活力的活动,并加强了自我对超我的抵抗。
也许当有人问到这里为什么没有提及另一种混合型——性欲—强迫—自恋型时,人们可能以为他在开玩笑,但给予这种玩笑的回答则是严肃的。尽管从理论上讲这种混合型是可能的,但它已不能作为一种类型而存在,它也许是一种极端的形态——理想的和谐体。因此我们意识到,类型现象完全源自现实,按照心理的经济性原则(economy),在利用力比多的三种主要方式中,一种或者两种受到青睐,其他的类型必然做出牺牲。
另一个问题同样可能会提出,即这些力比多类型与病理学(pathology)的关系中,是否存在某些类型具有导致神经症(neurosis)的特殊倾向?如果是这样,哪种类型将导致哪种类型的神经症呢?回答是,力比多类型的确定并未增加对神经症起因的新的理解。经验表明,任何一种类型均可以不患任何神经症而存在。以一种心理机能的主导性为依据所形成的纯类型,似乎在表现纯特征(pure characterological)方面具有优越性,而在考虑神经症的致病原因时,我们期望混合型能够提供更为有利的依据。但我认为,在未对这些类型做出仔细而认真的检验之前,还是不要妄下断言。
也许引证这样的材料是容易的,即性欲型易患癔症(hysteria),而强迫型易患强迫性神经症(obsessional neurosis),但我们同样认为这种引论是不确定的。自恋型的人受到源于外部世界的挫折后,仍会患精神病(psychosis),尽管他们富有独立性,他们也会表现出犯罪所具有的重要的先决条件。
一个并不令人陌生的事实是,我们尚不能确切地知道神经症的病因学先决条件。致病的原因无疑是挫折和内部冲突:三个主要心理因素之间的冲突;作为两性人特征结果的力比多的冲突;性欲及攻击性本能之间的冲突。神经症心理学,应该努力去发现使得本来正常的心理生活过程成为病症的致病原因。
【注释】
[1] 在《论生殖器崇拜期》的论文中(1923e),弗洛伊德本人对这种情形及非连续性做了较详细的论述。
[2] 精神神经症(psychoneuroses),现代临床上已不用此诊断名称,一律改用神经症(neurosis),有些学者将神经症又译为神经官能症、心理症。——中译者
[3] 他对于诱惑理论的放弃首次公布在一个较短的章节及本文的脚注中。以后不久,在《性欲在神经症病因中的地位》(1906a)论文的第二章中用更长的篇幅说明了这一点。在《精神分析运动史》(1914d)及《自传研究》(1925d)中他描述了自己对这一事件的反应。
[4] [1920年之后的版本不再有该序言。]
[5] [在以后的各版中都不再做这种区分。]
[6] [这一脚注仅仅在1915年出现过]在1910年,即在第二版出版之后,由布里尔(A.Brill)翻译的英文版在纽约出版。在1911年,由奥希波(N.Ossipow)翻译的俄文版在莫斯科出版。[在弗洛伊德生前,亦有匈牙利文(1915)、意大利文(1921)、西班牙文(1922)、法文(1923)、葡萄牙文(1924)、捷克文(1926)及日文(1931)版出版。]
[7] 本文中的内容选自下列学者的名著:克拉夫特·埃宾(Krafft-Ebing)、莫尔(Moll)、莫比斯(Moebius)、霭理士(Ellis)、施伦克诺辛(Schrenck-Notzing)、洛温费尔德(Läwenfeld)、尤伦伯格(Eulenburg)、布洛赫(Bloch)和赫希菲尔德(Hirschfeld),特别是赫希菲尔德主编的《性过渡阶段年鉴》(Jahrbuch far sexuelle Zwischenstufen)。既然从这些学者的作品中可以找到该主题的所有资料,故我在此就不详细引述了。关于性变态者的精神分析学研究资料则取自萨德格(Sadger)及我个人的发现。
[8] [1910年增注]不幸的是德语中最合适的词汇“Lust”是歧义的,指需要及满足的经验;不像英语中的“lust”,要么指欲望,要么指快乐。
[9] 这毫无疑问引自柏拉图对话录中阿里斯多芬所陈述的理论。在《超越快乐原则》(1920g)第六章的结尾再次提到了这一问题。
[10] 要知道对性变态者估计的困难及尝试,可参照希尔思弗德的著作(1904)。
[11] 一个人反抗性变态冲动的程度或许决定于暗示及精神分析的可能性。
[12] 许多学者坚持认为,性变态者自述的性变态倾向出现的时间并不可信,因为在记忆中他们或许压抑了对异性的感情。精神分析通过对性变态的分析已证实了这一点。它发现,性变态者用记忆中的一些决定性变化填补了童年遗忘。[在1905年第一版中,这后一句话是:“要决定这一点,必须通过对性变态者的精神分析学调查才能实现。”]
[13] 莫比斯(1900)认为,我们在对退化做出诊断时应当十分谨慎,因为它毫无实践价值:“如果我们对退化的广泛领域做些考察,因为它已在上面略显威力,那么我们将清楚地看到,对退化做出诊断价值甚微。”
[14] 必须允许“同性恋者”的发言,他们认为历史上的一些著名人物是性变态者,甚至是完全性变态者。
[15] 关于性变态的病理学研究已为人类学研究所取代。这一转变当归功于布洛赫,他强调在古代文明中就出现过性变态。
[16] 关于生理性阴阳人的最近描述,可见特劳菲(Taruffi,1903)的著作及纽盖堡(Neugebauer)在《性过渡阶段年鉴》一书各卷中的许多论文。
[17] 好像格雷(Gley)才是第一个用双性理论解释性变态的人(据6卷本的《性过渡阶段年鉴》的文献目录)。早在1884年1月,他就在《哲学周刊》上发表了题为《性本能畸变》的论文。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大部分主张用双性理论解释性变态的作者,也用它来解释正常人,作为一种逻辑结果,他们认为性变态是发展受挫所致。薛瓦利埃(Chevalier,1893)就表达了这种思想。埃宾(Krafft-Ebing,1895,第10页)认为,有许多观察“至少证明第二中枢是存在的”(即异性中枢)。阿尔都因(Arduin,1900)认为,“每个人身上都有男性因素和女性因素(见希尔思弗德,1899),但根据他是男性还是女性,一种因素得到了更好的发展。于是性别特征才可区分。”赫尔曼(Herman,1903)证明,“每个女人身上都有男性因素及特征,男人身上则有女性因素与特征。弗利斯(1906)曾主张双性观念(性的双面性),这是他首创的,但从专业领域看,双性的假设应归功于威因格尔(Weininger)。他是一位哲学家,英年早逝,这一观点成为论精神错乱的一书的基础(1903)。以上所述足以表明弗利斯的主张是毫无根据的。
[18] [弗洛伊德关于双性理论的认识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弗利斯,但他忘却了这一事实,在《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学》第七章中,他曾举过这方面的例子(1901b)。但他认为,弗利斯的观点不能解释压抑,见“孩子挨打”(1919e)第六部分中间的讨论。详情见克利斯(Kris)《弗利斯通信集》引言的第四部分(弗洛伊德,1950a)。]
[19] [最后一句是于1915年加上的——1910年增注]的确,精神分析尚不能对性变态的起源做出充分的解释,但它已发现了性变态的心理机制,并对有关问题的明朗化作出了贡献。在所有我们检查过的性变态者身上,我们发现这一事实,即在他们的童年早期,经历了一段围着某一女性(通常是母亲)的强烈而短暂的时期。此后,他们将自己认同于这一女性,并把自己当做性爱对象。也就是说,他们起始于自恋基础,追寻像自己一样的年轻男人,他们像这样的男人就像母亲爱他们一样。此外,我们常常发现,性变态者并非对女性的魅力无动于衷,只不过将女性唤起的兴奋转移到了男性身上。于是他们终其一生不断重复着性变态引发的机制,他们追寻男人的冲动原来是由不断逃离女人的结果所决定的。[在这一点上,1910年版的脚注中写到:“必须记住,只有一种性变态类型适于精神分析——总体上这种人的性活动受到阻碍,其残留物便是性变态,性变态问题极为复杂,包括性活动及其发展的各种类型。关于性变态概念上的严格分类须以性对象的性特征或倒错的主体为基准。]精神分析的研究非常反对将同性恋者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从正常人中分化出来,通过对较为隐蔽的性兴奋的研究发现,所有的人都可将同性作为性对象,事实上在潜意识中做过这种选择。的确,力比多对同性的附着,对正常心理生活所起的作用并不小,当然,作为致病原因,它比附着于异性更为明显。恰恰相反,精神分析认为,不分性别的对象选择——既可选男性也可选女性——像在童年期、原始社会及早期历史阶段那样,倒是更原始的基础,由此产生了对某一方向的限制,正常与倒错便有了区分性发展。因此,从精神分析的角度看,男人仅仅对女人产生性兴趣也是一个需要进一步阐释的问题,这种吸引性远非化学原理即可释然。一个人的性态度直到青春期后才能确定,并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我们对此并非全然了解,有些是身体方面的,有些则是偶然的。毫无疑问,有时候个别因素会起更大的作用,并影响到发展的结果。然而,一般而言,因素的多重性会在繁多的性态度中反映出来。在性变态者中,常常发现远古的身体特征及原始的心理机制占了优势。他们最基本的特征表现为自恋式对象选择及肌欲快感性的持续。若以身体的特殊性为准,将性变态的最极端类型分离出来,我们不会获得任何新知。对这些类型明了而充足的解释可通过对转移型体质及性态度正常的人的研究实现,尽管这样做力度不够。结果的区别看似是质的,而分析表明,差异仅仅是量的。在对影响对象选择的偶发因素的研究中,我们发现,挫折(早期干扰、恐吓、性活动)需要重视。我们的观察表明,父母双方的相伴起着重要作用。童年期若见不到强健的父亲,常会导致性变态。最后,我们坚持认为,性对象的倒错概念应与性特征的含混做出明确区分,就两者的关系而言,相当程度的分离性是显而易见的[1915年版增补]。关于性变态,费伦茨(1914)提出了许多有趣的观点,他抗议道,既然性变态者的症状相同,而许多引发条件都相距甚远,且在肌体及心理方面重要性有别,那么,全部统在“同性恋”的名义之下便不妥了——他所提供的更好名称为同性淫(homoerotism)。他坚持认为,至少应对两种类型做出区别:“主体同性淫”(subject-homoemtism),这类人自觉为女性,并表现为女性风格;“对象同性淫”(object-homoerotism),他们是纯粹的男人,只不过用男人代替了女人作为性爱对象。他把前者视为真正的“性中间型”(sexual intermeliates)(按赫希菲尔德的词义),而并不情愿地将后者视为“强迫性神经症”。在他看来,只有“对象同性淫者”才会反抗自己的性变态倾向,或者受到心理学的影响。我们承认这两种类型的存在,需要补充的是,在许多人身上都可发现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主体同性淫”和部分的“对象同性淫”[1920年增补]。在过去的几年中,最著名的生物学家斯坦因奇(Steinach)所做的工作为同性淫及性征的结构学因素研究注入了生机。通过对不同的哺乳动物施行实验性阉割及移植异性的性腺,可使它们的性别得到改变。移植的结果或多或少改变了身体性征及心理性态度(包括主体同性淫和对象同性淫)。结果表明,性的决定力量并非来自组成性细胞的性腺,而是来自性腺的间质组织(interstiral tissue)(青春期腺puberty-gland)。这种移植改变了一个男人,他因结核病而失去了睾丸。在他的性生活中,他像个女性,作为被动的同性恋者,表现出明显的女性性征(如头发、胡须、乳房及臀部)。当将另一病人的睾丸移植给他之后,他的行为便具有了男性特征,并按正常方式将力比多指向女性,与此同时,他身体上的女性特征也消失了(李普什舒兹,1919,第356~357页)。如果认为这些有趣的实验为性变态理论提供了新基础是毫无道理的,若认为它们为医治同性恋提供了普遍的手段不免失之轻率。弗利斯已正确地指出,这些实验性发现并没有推翻关于高等动物双性特征的一般理论。相反,在我看来,类似的进一步研究将支持双性理论的假设。
[20] [1910年增注]古人与我们在性生活方面的最明显区别无疑在于,古人更强调性本能本身,而我们更重视性对象。古人对本能推崇备至,甚至对低级的性对象也大加赞赏,然而,我们却蔑视本能活动,只有在对象之美被接受时才放本能一码。
[21] 说到这种联系,我不禁想起了被催眠者对催眠者的盲目臣服。一般认为,催眠的本质在于通过对被催眠者性本能的受虐成分施加影响,而使被催眠者的力比多潜意识固着于催眠者,这不得不使我表示怀疑(1910年追加)。[费伦茨(1909)将这种暗示特征纳入“恋亲情结”(parental complex),弗洛伊德对被催眠者与催眠者的关系直到很久之后才做了讨论,见《群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1921c)第八章。]
[22] [1920年之前的各版中,这一段的结束句为:“这些极端的解剖学上的各种扩展显然代表着一种求变的需要,豪赫(Hoche)将此描述为‘渴求刺激’。”脚注的前两句为1915年版所加,在此之前,句子为:“进一步的思考使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布洛赫已经确定了渴求刺激因素的理论重要性。”整个脚注及上文的这一段是1920年出现的]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在对象选择的每一机制中都有性的高估。以后,我们将对身体其他部位的性的重要性做更直接的阐释。豪赫和布洛赫用“渴求刺激”解释性器之外身体其他部位性兴趣的扩展,然而,我并不认为它有这样的重要性。力比多的流向渠道一开始就像通讯管道一样相互联系,我们必须考虑到它们的并行现象。
[23] [1920年增注]在典型条件下,女性从不对男性高估,但她们却总是对自己的孩子高估。
[24] [1915年增注]这种弱点代表的是肌体性条件。精神分析发现,这种现象也可能是早期性活动受阻(如恐惧)造成的,它使得个体脱离正常的性目的,并激励他寻找替代。
[25] 摘自《浮士德》第一部,第七场。德语为: Schaff’mir ein Halstuch von ihrer Brust,Ein Strumpfband meiner Liebeslust!
[26] [1920年增注]深层的精神分析研究对比纳的观点做出了公正的批评。所有的该类观察均发现,第一次接触崇拜物时,已激起了性兴趣,而不存在什么相伴条件。此外,所有这些“早期”性印象都是在五六岁之后,精神分析对如此晚的时间会产生病态性因素表示怀疑。正确的解释应当是,在对崇拜物出现的初次回忆之外隐藏着对性发展的某些遗忘,“崇拜物”像“掩蔽性记忆”(screen-memory)一样代表了这一片断,是这一片断的残迹与积淀。至于婴儿的早期发展如何变成了恋物癖及导致了对崇拜物的不同选择,恐怕还是体质因素决定的。
[27] [1910年增注]鞋或拖鞋常常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征。
[28] [1910年增注]精神分析已为我们对恋物癖的理解扫清了一个障碍。说到对崇拜物的选择,它已表明了嗅觉中嗜粪快乐的重要性(由于压抑本已消失)。脚与头发均具有强烈气味,只有当嗅觉变得不愉快并被放弃之后,它们才会变成崇拜物。然而,对于恋脚的变态者而言,只有肮脏难闻的脚才成为性对象。在关于儿童的性理论中,还可找到恋脚的其他解释:脚代表了女人的“阳具”,因孩子发现女人没有阴茎[1915年增注]。许多恋脚的例子表明,窥视本能试图让人从隐蔽处寻找目标(即性器);但由于禁止或压抑,不得不半途停止。由于这一原因,脚或鞋才变成崇拜物,女性的性器被想象成与男人的相同(儿童期望这样)。[在弗洛伊德写给弗利斯的两封信中(1897年1月11日和11月14日)(弗洛伊德,1950a,信55和75),弗洛伊德提到了压抑嗅觉快乐的重要性。在“鼠人”的讨论中,他又回到了这一主题(1909d),并在《文明及其缺憾》第四章的两个长的脚注中对此进行了更详细的讨论(1930a)。关于恋物癖,弗洛伊德专门写过论文(1927e),在他去世后出版的《防御自我分裂》(1940e)及《精神分析导论》第八讲的结尾处也提到了这一问题(1940a)。]
[29] [这一句话是在1915年加上的。]
[30] [这似乎是弗洛伊德首次公开使用“升华”一词,尽管早在1897年5月2日给弗利斯的信中就出现了(1950a,信61),在关于“杜拉”的病例中也出现过,虽然清样的时间为1901年,但出版时间比这一篇为晚。下文还将对这一概念进行讨论。1915年补加]在我看来,“美”无疑具有性兴奋的根源,它的本义即“性刺激”。[德语中,Reiz既可以作为“刺激”的专用语,又可以作为“魅力”、“吸引力”的日常用语。]这与下列事实有关,我们从未将产生最强烈性兴奋的性器本身视为真正的“美”。
[31] [在1924年之前的各版中,这句话是“对一个例子的分析”。]
[32] [1920年增注]通过分析,这些性变态及其他变态表现出了令人惊奇的多种动机与成因。比如,裸露的冲动也与阉割情结有关:这样可持续地证实自己(男人)性器的完整性,同时也使他在发现女人没有阴茎时体验到一种婴儿式满足。
[33] [在1905和1910年的版本中,文中的这两句话是:“至少受虐狂的根源之一可以同样被确定。它源自性对象选择的必要心理结果,即性的高估。”从1915年的版本之后,取消了这两句,并插入了上两段。]
[34] [1924年增注]基于心理器官结构与作用于它的本能分类假设,我关于受虐狂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已有所改变。我起初将受虐狂分为“原发型”(primary)和“快感型”(erotogenic),后又分为“女性型”(feminine)和“道德型”(moral);凡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实现施虐而不得不转向自身的称为“继发型”(secondary),它是添加在“原发型”之上的(见弗洛伊德,1924c)。
[35] [这一小节在1905年的首版中就有,以上的两节及下一节是在1915年加上的。]
[36] “同类相食欲望”又称“食人肉欲”,有两层特殊含义:一是在精神病学中指有的精神病患者想食人肉;二是精神分析学中指性变态者的口施虐欲。——中译者
[37] [1915年增注]我关于性发展前生殖器阶段的观点证实了这一理论。
[38] [1924年增注]上面提到的研究使我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观点,基于本能的根源,将施虐狂与受虐狂作为对立的方面去看,并将它们从性变态的保留分类中提取出来。
[39] 对这一论断不必多言,在此我愿引用霭理士(1913,第119页)的一段话:“关于施虐狂与受虐狂的历史性研究,包括埃宾的(Cocin Scott和Fere早已指出过),总是表明在同一个体身上存在着两种现象的迹象。”
[40] [1915年增注]见我后面关于“矛盾症”(ambivalence)的讨论。
[41] [最后一句话并未出现在1905年和1910年的版本中。在1915年的版本中追加了这样的话:“一种按精神分析理论推断的主动与被动的对立。”到了1924年,这段话便为本文所取代。]
[42] inversion一词原为“倒错”之意,如“绝对性变态”(absolute inversion)。但在精神分析学中弗洛伊德则专指毫无异性性欲的“同性恋”。——中译者
[43] [德语为:“vom Himmel durch die Welt zur Holle”引自歌德《浮士德》的序曲,在1897年1月3日写给弗利斯的信中(弗洛伊德,1950a,信54),弗洛伊德建议将这一引言作为《性活动》中一章的题词,写该信时,弗洛伊德已开始将注意力转向性变态。最早提到此事时是在1896年1月1日写给弗利斯的信中(清样K)。]
[44] [1915年增注]另一方面,这些阻碍性发展的力量,如厌恶、羞怯和道德,又必须视为人类心理发展史上性本能受外力压抑的积淀。在个体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已观察到,在适当的时候,只要受到教养及外力的影响,它们就会即刻表现出来。
[45] [1920年增注]关于性变态的起源,我需补充说明。有理由假设,就像恋物癖一样,在性变态固着之前曾有过正常性发展的短暂阶段。精神分析对某些病例的研究已表明,性变态是俄狄浦斯情结的残余,当它被压抑之后,个体性本能中最强盛的部分便再度出现了。
[46] [在1905年版本中是“10年”,每一版都有变化,包括1920年版。]
[47] [1920年增注]这倒不是什么证据,而只是充实。或许重新表述为:神经症症状一方面源于力比多的本能要求,另一方面源于自我对力比多本能的反应。
[48] 布洛伊尔(对第一个病例分析的第二段,布洛伊尔和弗洛伊德,1895年)在用精神宣泄法治疗第一个病人时写道:“性因素在她身上停滞不前令人惊异。”
[49] [在另一篇《神经症发作类型》(1912c)的论文中,弗洛伊德对这一主题进行了更好的加工。]
[50] [在1897年1月24日写给弗利斯的信中,弗洛伊德用这些明确的术语表达了这一观点(弗洛伊德,1850a,信57)。但在1896年12月6日及1897年1月11日的信中也涉及(信52和55)。在“杜拉”的病例中亦可见到。性变态者意识清晰的幻想(在有利的条件下可转化为外显的行为)、偏执狂的幻想性恐惧(仇视别人的投射)及癔症的潜意识幻想(精神分析发现隐藏于症状背后)甚至在细节上都是吻合的。]
[51] 精神神经症常伴有明显的性变态,此时,同性恋的情感趋向完全压制。公正地讲,是柏林的弗利斯首先使我注意到了精神神经症者普遍的性变态趋向,尽管我曾对这些个案做过分析。这一事实虽尚未引起广泛注意,但对任何同性恋理论都具有决定性影响。
[52] [这是“组元本能”第一次出现于弗洛伊德的公开著作中,虽然这一概念已在前面出现过。]
[53] [在1920年版之前,提到了三种这样的特殊事实:第一种(后已舍去)表现为:“在神经症的潜意识思想链中尚未发现任何对应于恋物癖的趋向。”这为理解这种已很清楚的性变态的心理特殊性增加了新知。]
[54] [这似乎是“快感区”的初次公诸于世。在1896年12月6日写给弗利斯的信中,弗洛伊德已使用了它(弗洛伊德,1950a,信52)。在“杜拉”的病例中也出现过(1905e)[1901年],它似乎对应于常用的“癔症引发区”(hystero genic zone)。]
[55] [从这里到该段的结束写于1915年,在前两段中(1905和1910),该处写道:“通过区分组元本能(即本能本身是非性的,并具有动力冲动性),可将它有别于接受刺激的器官(如皮肤、口腔黏膜或感受器)。这类器官可描述为“快感区”——其兴奋可使本能带有性特征。改写的时间为弗洛伊德写《本能及其变化》(1915c)之时,此时,整个主题都做了深刻的检验。]
[56] [1924年增注]性本能理论是精神分析中最重要、但最不完整的理论,在此后的《超越快乐原则》(1920g)和《自我与本我》(1923b)中我对此做了更详尽的阐述。
[57] [1915年增注]仅仅通过对特定神经症的研究,现在就证明这些假设是不容易的。但另一方面,若对它们只字未提,便不可能为本能提供任何依据。
[58] [该句补加于1920年。]
[59] 在此我们想起了莫尔(Moll)的性本能分析,他将本能分为“触摸异性欲”(contrectation)和“性器肿胀度下降”(detumescence)两种。前者代表皮肤接触的需要。[莫尔(1898)认为,后者旨在通过痉挛使性器的紧张得以放松,前者则是与他人接触的冲动。他相信,后者在个体发展中来得更迟。在1905年和1919年版中,曾有这样的句子:“Strohmayer通过观察正确地做出结论,强迫性自我谴责源自压抑的施虐冲动。”]
[60] [1915年增注]在对童年期的作用辨明之前,不可能正确估计出遗传的作用。
[61] 我曾认为,这句话说得未免太大胆,为准确起见,我又重新查遍了文献,结果是,我仍认为这一结论无须更改。关于童年期性活动生理及心理方面的科学检验才刚刚开始。有位叫贝尔(Bell)的学者写道:“我不知道有哪位科学家对青少年的情绪问题做过仔细的分析。”只是在探讨退化现象及作为退化的标志时,才留意青春期前身体的性表现。在我所谈过的描写青春期发展的心理学著作中,根本没有一章是描写儿童的性生活的,诸如普莱尔(Preyer,1882)、鲍德温(Baldwin,1893)、普雷兹(Perez,1886)、斯图吕贝尔(Strümpell,1899)、格罗斯(Groos,1904)、海勒(Heller,1904)、苏里(Sully,1895)及他人的著名著作均是如此。通过对创刊于1896年的期刊Die Kinderfehler的检查,对这一领域的现状更可获得更清晰的印象。然而,他们却认为,童年期的爱并不需要去发现,普雷兹(1886,第272页)强调了它的存在;格罗斯(1899,第326页)将其作为普遍现象:“有些孩子很早就有性冲动,并执意要与异性接触”;贝尔(1902,第330页)发现的“性爱”的最早例子是在3岁时。此处可再参照霭理士(1913,附录B)的作品[1910年增注]。自从霍尔(Hall,1904)详尽无遗的作品问世之后,关于幼儿性活动文献缺乏的这种判断便不妥了。莫尔的近作却并未改变原状。另外,可参见布洛伊尔的作品[1915年增注]。自此之后,海尔姆尔(Hellmull,1913)对被忽视的性因素做了充分的探讨。
[62] 在《掩蔽性记忆》(1899a)中,我试图解决与童年期早期记忆的有关问题。亦可参见《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学》(1901b)第四章。
[63] [1915年增注]若不能将这两个过程同时考虑,那就无法理解压抑的机制。这种情况类似于旅游者攀登Giza大金字塔,必须一边推一边拉才能成功[参见弗洛伊德《压抑》(1915d)一文]。
[64] 见《癔症的病因》的第一部分的最后一段(1896c)。
[65] 我们可以利用第二种材料,因为神经症者的童年生活与正常人的童年生活并无本质上的差异[1915年增注]。只不过在有关现象的强度和清晰度方面有所不同。
[66] 我所相信的幼儿性功能的发展历程,在解剖学上可找到类似的现象。拜耶(Baywe,1902)发现,新生儿的内性器官(如子宫)总是比年龄大的孩子还要大。只不过我们找不到解释这一退化现象的确切观点。哈尔班(Halban)认为生殖器的其他方面也是如此。哈尔班认为,退化中止于出生后的数周之内[1920年增注]。坚持用性腺解释性的权威们,在解剖学研究的影响之下,也承认了幼儿性活动及性的潜伏期。我曾引用过李普什舒兹(Lipschfitz)书中的说法(1919,第168页):“更公正地讲,完成于青春期的性征的成熟,是更早期发展历程的加速——在我看来,这一过程始于胎儿期。”“从总结的角度称之为青春期的阶段,或许该称为青春期的第二个主要阶段,它始于第二个十年的中间……童年期,即从出生到第二个主要阶段,可视为青春期的间歇阶段。”费伦茨(1920)在一篇评论中(关于李普什舒兹的书评)注意到了解剖学发现与心理学研究的吻合性。这种吻合的事实仅仅在于,性器发展的“第一次高峰”出现在胎儿早期,而婴儿性生活的明显表现却是在3岁到4岁时。当然,无须期望解剖学上的发展与心理上的发展具有同步性。这种研究主要以人类的性腺为对象,既然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动物不存在潜伏期,那么,知道下列现象将是十分有趣的:高等动物是否也存在着性发展的两次高峰。
[67] “性潜伏期”也是借用霭理士的术语。
[68] [1915年增注]在我现在所讨论的情形中,性本能力量的升华是按反向形成的途径进行的。但一般而言,升华与反向形成泾渭分明的两个过程。升华可按其他和更简单的机制形成。[关于升华的更进一步讨论可参见弗洛伊德《论自恋》(1914c)的第三部分及《自我与本我》的第三、四、五章(1923b)]。
[69] 在英语中,几乎没有德语“lutschen”、“ludeln”及“wonnesaugen”的对应词。康拉德在Struwwelpeter一书中使用的是“lutscher”;但从上下文来看,“suck-a-thumbs”及“thumbsucking”似乎比本文要窄。
[70] 由此可见,即使在这么早的时候,当然也终其一生,性的满足都是最好的安眠药。许多神经性失眠皆由于性满足的缺乏使然。众所周知,一些无耻的保姆会通过抓摸孩子的生殖器使其从哭叫中入睡。
[71] [这一段补于1915年,在1905和1910年的版本中,此处仅有这样的内容:“没有一个观察者会对这些活动的性本质表示怀疑。然而,成人关于儿童性行为的最好理论也令我们陷入困境。比如,莫尔(1898)将本能分为性器肿胀度下降(detumescence)和触摸异性欲(contrectation)两种。前者对此不适用,后者也难以辨别,因为在莫尔看来,后者比前者出现的晚,并指向他人。在1910年版中,如下的脚注是为去掉的这一段的第一句话做注的,“只有莫尔例外”。]
[72] [1920年增注]1919年,葛兰特(Galant)医生以《吸吮者》为题发表了一篇文章,叙述一个已长大的女孩从未放弃婴儿的性活动,并将吮吸所获得的满足等同了性满足,尤其在得到爱人的亲吻时:“并不是每个吻者都是吸吮型的(Lutscherli)——不,不,绝对不是!当你吮吸时,遍及全身的那种可爱体验实难描述,你好像离开了尘世。你绝对满足,快乐得不再欲求。这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你只求安静——永无干扰的静谧。可爱之处,难于言表;既无痛苦,也无哀怨。啊!你已置身另一世界。”
[73] [1920年增注]的确,霭理士是从另外的意义上使用“自体性欲”的,它指来自内部而非外部的一种兴奋。在精神分析看来,最基本的不是兴奋的来源,而是与对象的关系。[在1920年之前的各版中,这一脚注均为:然而。霭理士已经毁掉了他所创立的这一术语的本意,因为他将所有的癔症及手淫表现均归入“自体性欲”之列。]
[74] [这句话加于1915年。见弗洛伊德《论自恋》论文的第二部分(1914c)。]
[75] [只有在第一版中,“许多”是用“全部”替代的。]
[76] [这句话于1915年插入。在这之前的各版中,“两个”特征代替了“三个”。]
[77] [1915年增注]经过更进一步的思考和观察后,我认为身体的各个部位及所有的内脏器官均有快感的性质。可参见《论自恋》。[仅在1910年版中,在此的脚注是:“阿德勒(1907)曾讨论过与快感区假设有关的生物学问题。”]
[78] [1920年增注]在生物学的讨论中很难避免目的论的思考方式,虽然我们意识到,在任何特定情况下都难免犯错误。
[79] [一种特定的性欲望如何在“满足的经验”之上才能建立,仅仅是弗洛伊德愿望机制一般理论的特殊运用。这一理论在《释梦》第七章的C部分做了解释(1900a,标准版,第5卷,第565页)。这一理论在此之前已勾勒出来。见他去世后出版的《科学心理学设计》(1950a,附录,第一部分,[16])。两处所举的例子都是胸前的婴儿。在《否定》一文中,对这一主题的全部与弗洛伊德关于“现实性检验”的关系进行了讨论(1925h)。]
[80] 虽然关于手淫的文献极为丰硕,但就大部分而言,在主要问题上仍令人茫然,如罗赫利莱(Rohleler,1899)的作品[1915年增注]。再见维也纳精神分析学会关于该主题讨论的报告,狄斯库逊(Diskussionen,1912)。[尤其是弗洛伊德本人对该问题的观点(1912f)。]
[81] [1910年增注]参见我的论文《性格与肛欲》(1908b)[1920年补加]。及参见《关于在肛欲中所证明的本能转变》(1917c)。
[82] [这一段加于1915年,其内容已扩展为上一脚注中所提到的论文(1917c)。]
[83] [1920年增注]安德烈斯·萨洛姆(Lou Andreas-Salomé,1916)的一篇论文,使我们对肛原性欲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文中表明,儿童所遇到的第一次禁止——禁止从肛门活动及其产物中获得快感——对孩子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这是婴儿第一次意识到环境对其本能冲动的敌视性,学会将自己与环境分开,并第一次开始“压抑”快乐。此后,凡与“肛门”有关的便成了可恶的象征,难于被生活接受。人们总是坚持将肛门和性器过程清晰分开,这与它们解剖学、功能上的类似及关系是矛盾的。性器一直与泄殖腔为邻,事实上(引用安德烈斯·萨洛姆的话),“在女人中,它是由泄殖腔租借来的。”
[84] [在1905年和1910年的版本中,这句话的后半部分为:“大自然使幼儿早期的自慰活动为这一快感区的性活动奠定了基础,无人例外,要忽视这一点是困难的。”在维也纳精神分析学会1912年关于该问题的讨论中,支持幼儿自慰普遍性的目的论观点受到了赖特勒(R.Reitler)的猛烈抨击。在该讨论中,弗洛伊德承认他所用的语句是不恰当的,并试图在以后改换。本文的句子便是从1915年开始变化的]。
[85] [1915年增注]成年后仍有异常的自慰技巧,这表明它虽被克服,但影响犹在。
[86] [这一段加于1915年]在那一版中同时加了下一段的标题及“通常在四岁之前”。此外,在这一段的第一句话中,用“很快”代替了1905年和1910年版中的“潜伏期确定”。最后,在前两版中,后一段均以这样的话开始“在童年期(还无法确定为生理年龄),早期的幼儿性兴奋复苏……”。1915年所做的所有改变无非是想对幼儿性活动的第一和第二阶段做出更明确的区分,并在第二阶段加了更明确的时间“大约在4岁左右”。
[87] [1915年增注]正像布洛伊尔(Bleuler,1913)最近所确认的,神经症者的罪疚感总是与某些自慰活动的记忆有关联(通常在青春期的自慰),但这仍需更精致的分析解释[1920年加]。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因素应当是手淫代表了婴儿性活动的整个操作代理,故能将罪恶感附着其上。
[88] [关于该问题的详细讨论可见弗洛伊德论性活动在神经症形成中作用的第二篇论文(1906a)]霭理士(1913,附录B)出版了许多人的自传性叙述,他们的成年生活主要是正常的,他们讲述了童年期的第一次性冲动及其条件;但这些报道却忽视了这样的事实,即漏掉了作者性生活的史前阶段。因为它已被遗忘,只有通过精神分析对神经症者的研究才能将其弥补。这些论述不只具有单方面的价值,同样的叙述使我做出了病因学的假设,这已在文中提到了。
[89] 组元本能,又译局部本能,指由局部冲动所引起的行为,如吸吮、抓取、咬嚼等。弗洛伊德认为,在儿童性本能发展过程中,口欲、肛欲为第一阶段性欲力部分,在性成熟期综合起来,形成以性器为主导的正常人性欲。以往那些性本能部分,成了成熟性本能的组成部分,并持续保留其性快感区作用。这些组成部分叫“组元本能”或“局部本能”(partial instinct)。——中译者
[90] [在本版中“性”的原文为genital,在1905年和1910年版中,使用的是“sexual”。]
[91] [在第一版中(1905),这句话为:“相反……的加入直到以后才出现,当……”到1910年,增加了“也许”。到1915年“加入”被“明显表现”所代替。到1920年,在“以后”之前加了“稍”。在《释梦》第五章第四节,弗洛伊德对裸露问题进行了更详细的讨论(标准版,第4卷,第224页)。]
[92] [最后两句出现于1915年的版本。在1905年和1915年版中,此处写道:也许可以这样设想,残酷的冲动源于性活动之外的本能,但由于解剖学(相互交叉)上的接近,或许在早期就与性活动联手。]然而,经验表明,性的发展与窥视、残酷本能的发展相互影响,从而使这两组本能的独立发展受到了限制。
[93] [1910年增注]当1905年我首次出版本书论及幼儿的性活动时,大部分结果均以精神分析对成人的研究为依据。在当时,不可能对孩子进行充分的直接观察:故只能从中得到少许的印迹及一些有价值的证据。此后,我有机会对童年期的神经症者进行研究,从而直接认识了幼儿的性心理(psycho-sexuality)。令人欣喜的是,直接观察完全印证了精神分析的结论——同时也有力地证明了这一方法的可信性。此外,《对一个5岁男孩的恐怖症的分析》(1909b)还教给了我们许多精神分析尚未发现的新知识,比如,性象征——以与性无关的对象和关系代替性对象与关系——甚至在牙牙学语的初期就存在了。同时我还意识到了本书中关于该问题的另一缺憾,即为了清晰起见,将自体性欲与对象爱作为两个阶段性概念加以区分,好像它们分别出现在不同的时间。但以上的分析及贝尔的发现表明,儿童在3~5岁之间就能清楚地选择对象,且伴有强烈的情感。[只是在1910年一版中,该脚注继续道:“文中尚未提到的童年性生活的另一方面包括儿童的性研究,引导儿童行为的性理论(我关于该问题的论文,1908c),这些理论对未来神经症的重要作用、幼儿探究的结果及其与幼儿智力发展的关系。”]
[94] [在以后的作品中,弗洛伊德(1925j)更正了这种说法,女孩并非如此,男孩也并非总是如此。]
[95] [1920年增注]我们也可以说女人同样具有阉割情结问题。男孩和女孩起初都认为,女人像男人一样也有阳具,只因阉割而不复存在。男人一旦确信女人没有阳具时,常令他们对女人产生永久性的歧视。
[96] [1924年增注]在童年后期,儿童的性理论已极为丰富,本文仅举了少许几例。
[97] [整个部分也是在1915年才出现的。性生活的“前性器组织”概念似乎是在弗洛伊德的论文《强迫性神经症的倾向》(1913i)中首次出现,但此时只讨论了肌欲攻击组织(sadisticanal)。将口欲组织当此看待似乎本文是第一次。]
[98] [1920年增注]关于成人神经症中这一阶段的残迹,可参见阿伯拉罕(Abraham,1916)的作品。在作者的另一篇文章中(1924),对口欲攻击阶段与肛欲攻击阶段做了区分,它们对对象的态度当然也是不同的。
[99] [1924年增注]阿伯拉罕在其1924年作品中指出,肛门由萌芽期的胚孔发展而来,这似乎是心理性发展的原型。
[100] 矛盾症(ambivalence),又称“矛盾心态”,指对同一对象同时存在相互矛盾的两种态度,包括矛盾情感、矛盾思维、矛盾意向等。——中译者
[101] [1924年增注]在稍后的时间(1923),我对这一历程做了修正,增加了前性器组织之后的第三阶段,虽然这一阶段亦可称为“性”期,有性对象并对之有相当程度的性冲动,但在最根本的方面,与性成熟的最终组织仍有区别。因为在这一阶段只知道一种性器,即男性性器。故我称之为“阳具崇拜阶段”(phallic)(弗洛伊德1923e)。据阿伯拉罕(1924)的观点,它具有生物学的原型,即男女性器尚未分化的胚胎形态。
[102] [在1915年版中,此处是“3岁”,1920年改为“2岁”。]
[103] 有些人记得,当被旋转时,流动的空气作用于其性器会产生即刻的性快感。[在《释梦》中,专门讨论了这一问题,在第五章的一个脚注中还专门引用了一个例子(标准版,第4卷,第272页)。]
[104] [后两个字,即“or chemistry”于1924年加上。]
[105] [原文为“Was sich liebt das neckt sich”,意即“相爱者的争吵是有口皆碑的”。]
[106] [1910年增注]关于“神经性步行失能”(或步瘫症)(neurotic abasia)与“广场恐怖症”(agoraphobia)的分析,消除了运动中性快乐实质的所有疑团。我们知道,为转移青年人的性欲,现代教育极力加强竞赛活动。更正确的说法应当是,这些青年人用运动快乐代替了性的享受——迫使性活动回到“自体性欲”的成分之中。
[107] [1924年增注]我在此指的是“受虐色情狂”(erotogenic masochism)。
[108] [弗洛伊德对该问题的早期研究可参见他的《性欲在神经症病因中的地位》(1898a)首篇论文的中部及《有终结的分析与无终结的分析》(1937c)第三部分一个脚注。]
[109] [1920年增注]这种思考的必然结果是,我们必须承认每个人都有口欲、肛欲及尿道欲等,与此对应的心理情结的存在不能作为判断正常或是否神经症的标准。正常与异常的区分仅仅在于,性本能构成要素及其在发展过程中的强弱有所不同。
[110] [1915年增注]本文中我所以将问题图式化(schematic),无非是强调差异性,前已述及,幼儿的性活动由于出现了对象选择及生殖器崇拜阶段,已开始接近最终的性组织形式。
[111] [这句话于1920年才加上。]
[112] [1924年增注]在《受虐狂的节制问题》(1924c)一文的第一部分,我试图解决这一问题。
[113] 见1905年出版的《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第四章结尾处)。由诙谐而产生的前期快感,可通过移走内在抑制获得更大的快感。[在论创作的论文中(1908e),弗洛伊德认为审美快感也有同样的机制。]
[114] 颇具启发性的事实是,德语“Lust”一词,正如上面所描述的那样,指准备期性兴奋,即包含满足因素,也产生性紧张。“Lust”有两种含义,一般用来描述性紧张感(Ich habe Lust=我喜欢,我觉着必须)及满足感。
[115] [这一假设早被弗洛伊德讨论过。参见《焦虑性神经症》(1895b)的第三部分。]
[116] [这句话加于1920年。]
[117] [在1920年之前的版本中,该处是:“性腺并不生成性活动,对阉割后的男人的观察证明了早先摘除性腺的情形,即性腺的消除不会消失性特征。”同样,下一句第二部分为“然而问题不在于性腺的实际缺失,而在于抑制……”]
[118] 见李普什舒兹(Lipschütz)的作品(1919)。
[119] “双性”(bisexuality),指动物和人是雌雄同体,即在躯体和心理上同时存在着两性的成分。——中译者
[120] [就这一点而言,整个这一段是从1920年才这样写的。在第一版(1905)及随后的两版中,此处写道:“真情是我们对性兴奋的实质一无所知,尤其是对与性有关的器官仍不清楚(性腺的重要性被高估的现象已经发现)。在我们惊奇地发现了甲状腺在性活动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后,我们有理由认为自己对性活动的基本因素仍是无知的。任何人若要用有限的假设填补这一知识的空缺,或许会把在甲状腺中发现的动力性物质作为起点,并沿着该思路深入下去。也许可以这样设想,作为快感区适宜刺激的结果,或作为伴随性兴奋的其他情形,通常被有机体播撒的一些物质开始分解。分解的结果作为一种特殊刺激作用于生育器官或与此有关的脊髓中枢(我们已熟知毒物进入人体的现象,特定的器官会出现类似的毒性变化)。性兴奋如何由快感区的刺激引起了纯粹的毒性刺激与生理刺激在性过程中会起什么作用?诸如此类的问题即使在假设的层面上,也非我们目前的知识所能解释。我要补充的是,我并不认为这一假设如何重要,如果它的基本本质保持不变,即对性化学的强调,那么,我随时会放弃这一假设而代之以更好的。”值得注意的是,在性激素被发现之后,弗洛伊德对这一假设仅做了极小的改变。他不仅在1905年,而且早在1896年他就看到了这一点。参见他1896年3月1日和4月2日写给弗利斯的信(1950a,信42、44)。他对化学因素重要性的更进一步强调可见他《性欲在神经症病因中的地位》的第二篇论文,几乎与《性学三论》同时出版(1906a)。]
[121] [除最后一节外,本部分写于1915年。主要依据弗洛伊德《论自恋》(1914c)的论文。]
[122] [说到力比多对“对象”的专注或撤离等问题,在此处及别处均无解释的必要。弗洛伊德指的是对象的心理表征(Vorstellangen),而不是外部世界中的对象。]
[123] [1924年增注]既然移情性神经症之外的神经症已在很大程度上可接受精神分析,那么,这种早期的局限性也就不那么明显了。
[124] [1924年增注]参见前一脚注。
[125] [1915年增注]参见《论自恋》(1914c)。[1920年增注]“自恋”并非由纳科(Naecke)所创,在那篇论文中我有失误,它由弗利斯所创。[霭理士本人此后对此有更详细的讨论,并认为这种荣誉应当分享。]
[126] [这一段于1920年加入。]
[127] [在1924年之前的各版中,从“力比多”到这句话的结尾,印刷时均有空格。1919年加的脚注]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是重要的,对一般人含混不清的“男性”、“女性”概念,在科学中也是最易混淆的概念之一。“男性”和“女性”的含义至少有三种用法:有时指“主动”和“被动”;有时指生物学含义;有时指社会学含义。第一种含义最为基本,也常为精神分析所用。比如,当我们在本文中说“力比多”具有“男性”特征时,指的是,这种本能总是主动的,即使在目的为被动时也是如此。男女两性的生物学含义极易确定,因为精子(spermatozoa)与卵子(ova)及其功能决定了两性性别。主动性与有关现象(更强壮的肌肉、侵略性及更强烈的力比多)通常与生物学的男性特征有关。但又未必总如此,比如在有些动物中,这些特征却属于雌性。社会学的含义则由对男、女个体的观察所得。观察表明,无论从心理学或生物学的意义上看,纯粹的男性或女性是根本不存在的。相反,每一个体都是两性特征的混合体,并兼有主动性与被动性,不管这些特征与其生物学特征是否相吻合[在《文明及其缺憾》(1930a)第四章结尾的一个脚注中,弗洛伊德又讨论了这一问题]。
[128] [只是在1905年版中才说“通过弗利斯我熟悉了……”]
[129] [关于女性性活动的发展过程,弗洛伊德在以后的四种条件下进行了更专门的探讨:关于女性同性恋的个案研究(1920a);关于性的解剖学区别结果的讨论(1925j);关于女性的性活动(1931b);《精神分析新论》(1933a)第33讲。]
[130] [1915年增注]精神分析表明,对对象的发现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如在本文所介绍的,是基于对幼儿早期原型的依附。第二种为自恋的,旨在在人群中重新找到自我。第二种方法极易导致疾病的产生,但这与该文无关[弗洛伊德在《论自恋》一文的第二部分深化了这一问题(1914c)。写于1905年的这一段,与1915年和1920年关于该问题的评述并不协调]。
[131] 凡认为这种观点具有“渎圣”的人,可参见霭理士(1913,第18页)关于孩子与母亲关系的观点,几乎与我的观点完全相同。
[132] 我对于幼儿焦虑起源的解释得益于一个3岁男孩,因有一次我听到他在黑屋里喊道:“姑姑,请与我说话!因为黑,我害怕!”他的姑姑回答道:“那管什么用?你又看不见我。”“没关系,”孩子答道,“如果有人说话,就不黑了。”由此可见,他怕的不是黑,而是见不到所爱的人,一旦他看到她,他也就不害怕了[1920年增注]。精神分析研究最重要的成果之一便是发现了神经性焦虑源自力比多,即这是力比多的转移之物,两者的关系犹如醋与酒的关系。在《精神分析导论》第25讲中,我又讨论了这一问题,尽管如此,仍不能说已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弗洛伊德关于焦虑的最新观点可参见《抑制、症状与焦虑》(1926d)和《精神分析新论》第32讲(1933a)。]
[133] [也许由于疏忽,从1924年之后,这一小标题就被取消了。]
[134] [1915年增注]参见前文儿童的对象选择与“情潮”的关系。
[135] [1915年增注]乱伦的屏障作为人类的历史成就之一,像其他的道德禁忌一样,对许多人而言是生物遗传的产物(见《图腾与禁忌》1912~1913);然而,精神分析的研究却表明,在成长的过程中,个体为抵抗乱伦的诱惑曾进行过强烈的抗争,且这一屏障常在幻想甚至现实上被侵犯。[虽然这是首次公开讨论这一问题,但关于“乱伦的恐惧”已在1897年5月31日的信中讨论过(原件N,1950a),即在俄狄浦斯情结被揭示之前的几个月。弗洛伊德当时就认为乱伦是“反社会的”。]
[136] [1920年增注]青春期的幻想是童年被遗弃的婴儿式性探索的起点。无疑在潜伏期前就出现过。它们或许全部,或者在很大程度上是潜意识的,因此很难确定其准确的时间。它们对许多症状的形成至关重要,由于它确实构成了症状的初期阶段,所以便以症状形式使压抑的力比多获得满足。同样,它们还是被意识为梦的夜间幻想的原型。梦不过是青春期幻想的重现,它通常受到前一天有关刺激的影响,或与这些刺激有某些关系(白天的残余)[见《释梦》第七章第一节,标准版,第4卷,492页]。青春期的某些性幻想极为明显,与其他幻想截然不同,且在很大程度上与个人的经验无关。如在少年的幻想中听到了父母性交的声音,受到他所爱的人的引诱,或受到阉割的威胁(见“原始幻想”的讨论,《精神分析导论》,第23讲)。他还会幻想到在子宫及其经验,幻想到所谓的《家族倚奇》,他对父母的态度已与童年期有所差异。这种幻想与神话间的密切关系在兰克(Otto Rank,1909)的作品中已有所展示。[同时参见弗洛伊德本人关于《家族倚奇》的论文(1909c)及《对“鼠人”的分析》(G篇)中第一部分的一个较长的脚注(1909d)。]我们已经认为,俄狄浦斯情结是神经症的核心情结,构成了神经症的基本内容。它代表了幼儿性活动的高峰,通过其后效应对成人的性活动具有决定性作用。每一个来到尘世的新人都面临着战胜俄狄浦斯情结的重任,谁若不能战胜它,便注定要成为神经症者。随着精神分析研究的进展,俄狄浦斯情结的重要性会日趋明朗。对它的认识便构成了精神分析与其他观点的区别。[1924年增注]在另一篇文章中(1914),兰克将孩子对母亲的依恋追溯至胎儿期,从而表明俄狄浦斯情结具有生物学基础。与上所言不同的是,他认为反对乱伦的屏障源于生育时焦虑所造成的创伤效应。[参见《抑制、症状与焦虑》第十章,1926d。]
[137] 参见《释梦》中我关于俄狄浦斯神话命运的不可避免性[第五章第四节(B),标准版,第4卷,260页]
[138] [1920年增注]参见我的论文《男人对象选择的一个特殊类型》(1910h)。
[139] [1915年增注]人类的性爱生活充满了无数特性,恋爱过程又具有冲动性特征,若不能将这些追溯到童年期,并视为童年期生活的持续性影响,那是很难做出解释的。
[140] [1924年增注]读者可注意费伦茨的作品《一种生殖器理论的尝试》,虽然不乏幻想色彩,但极有兴趣,因为高等动物的性生活被追溯到生物进化的过程之中了。
[141] [这句话的后半部分及其后的两句写于1915年。在1905年和1910年两版中,此处写为:“对女孩而言,若在青春期受到压抑,竞争的冲动便部分地决定了她们不爱同性。”]
[142] [1915年增注]这不仅适于神经症的“负面”变成倾向,而且也适于所谓的“正面”性变态。只不过后者并非只源于幼儿倾向的固着还是其他性流(sexual current)被阻后的“退行”结果。有鉴于此,正面的性变态亦可接受精神分析的治疗。
[143] [最后的7个词于1915年加入。然而当时说的是“3~5岁”,两岁于1920年被替换了。]
[144] [破折号之中的话加于1915年。]
[145] [“并未汇聚起来,起初……”于1920年加上。]
[146] [这句话及下面的两节于1920年加上。]
[147] [最后一句话于1924年加上。]
[148] [固着点与神经类型的关系,即“神经症的选择”问题,在这些文章中并未探讨,尽管弗洛伊德早有这方面的思想。参见1896年5月30日、1899年12月9日写给弗利斯的信(1950a,信46、125)。在与该文同期的另一篇论文中,涉及了这一问题(1906a),在此后论《强迫性神经症的倾向》(1913i)中对此做了更深入的探讨。]
[149] [在给弗利斯的信中(1897年1月11日)(1950a,信55),弗洛伊德详细地给出了这种家族谱。]
[150] [1915年增注]人们经常发现,在这种情况下青春期正常的性倾向先行活动;但由于内在的弱点,第一个出现的障碍就会使其更辙改道,经退化而被倒错的固着所替代。
[151] [1920年增注]有些人的性格特征甚至可追溯到与某些快感成分的联系,如固执、节俭、秩序源于肛欲,而野心由强烈的尿道快感素质决定。
[152] 作为人类本质的敏锐观察者,左拉(E.Zola)在其《生之欢乐》中描述了一个欢快无私的女孩,可以不计任何报答为其所爱的人牺牲一切:金钱与希望。这个女孩的童年期充满了感情的渴望,当她发现由于别的女孩的原因而受冷落时,开始变得残酷起来。
[153] [这二节的后半部分及整个下一节于1915年加上。]
[154] [在1915年版中,所用的术语为“aetiological series”,到1920年被“complemental series”所替代。后者在第一次似乎出现于《精神分析导论》第22讲中(1916~1917)。然而,在此后不久出现时,又没有继续更正。]
[155] [在《对“小汉斯”的分析》第三章第三节的开始,弗洛伊德对此有所评论(1909b)。后面的一节是1915年加的。]
[156] 早期性活动在身体方面的强烈表现也可能增强顽固性。
[157] [霭理士,1903,见附录8,弗洛伊德在《性学三论》(1905d)第二版的脚注中讨论了这些问题,标准版,第7卷,第190~191页。]
[158] [这一趣事出现于《释梦》(1900a),第一版,标准版,第四卷,第251页。]
[159] [参见前面的脚注(标准版,第9卷,第135页)。]
[160] [“生活的危急”对于心理发展的作用在《释梦》第七章第三节有所论及。标准版,第5卷,第565页。在1895年的《科学心理学设计》(1950a)中也涉及过(第一部分,第一节)。]
[161] [在此之后不久,比如在《对“小汉斯”的分析》(1909d,标准版,第10卷,208页)中弗洛伊德将此等同于俄狄浦斯情结(1910h,标准版,第11卷,第171页),此处是第一次出现,故用义也更广。]
[162] [这种歪曲的知觉,或如弗洛伊德以后所说的“否定”(denial)或“否认”(disavowal),直到很久之后才成为讨论重要理论问题的基础,尤其在关于《拜物教》(1927e)的论文及《精神分析纲要》(1940a)第八章中。]
[163] [几乎与《对“小汉斯”的分析》中的说法相同。标准版,第10卷,第11页。]
[164] [最初公开出版时的术语即为现在的这一个,而不是出现在《对“小汉斯”的分析》中的那一个,因为脚注是错的,标准版,第10卷,第8页。“阉割威胁”的观点是在《释梦》的一句话中出现的。标准版,第5卷,第619页。]
[165] 指阴蒂。——中译者
[166] [见《性学三论》,标准版,第7卷,第220~221页。关于这方面的更早说法出现在给弗利斯的信中(1950a)。]
[167] [见《对一个5岁男孩的恐怖症的分析》(1909b),标准版,第10卷,第133~134页。]
[168] [最后一句引自弗洛伊德的《达·芬奇的童年回忆》(1910c)的脚注。标准版,第11卷,第79页。]
[169] [同样的论述在《对“小汉斯”的分析》中也有,标准版,第10卷,第93页。只是到后来,尤其在“狼人”的分析中,弗洛伊德才在肛欲期性欲和女性态度间建立了一种密切关系。]
[170] [布雷顿(Restif de la Bretonne)在其自传《尼古拉斯先生》(1794)中讲了一个他4岁时的故事,他的印象证实了他对性交的施虐狂误解。弗洛伊德对这一问题在10余年后进行了更深刻的讨论,见《对“狼人”的分析》,标准版,第17卷,第48页。]
[171] 这些游戏对于神经症者与“医生”和“父母”的游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72] 某些原始部落的风俗,丈夫在妻子分娩时也模仿分娩而卧床并行禁食等仪式。——中译者
[173] 普瑞斯特:《月光夜晚》,《新女性文学》。
[174] [弗洛伊德在以后《男人对象选择的一个特殊类型》(1910h,标准版,第11卷,第170页)论文中重复了这一趣闻,并对此进行了更深刻的讨论。]
[175] 参见我关于神经症理论的短篇论文集(1906,标准版,第3卷)。
[176] 20世纪初精神医学尚不发展,器质性神经疾患与心因性精神疾患未有明确划分,故弗洛伊德常用nervous disorder神经(质)疾病以表示心理疾病。目前所谓的神经症(neuroses),当时弗洛伊德认为包括两种:一种是因神经系统化学中毒所致的神经衰弱;一种是因心理因素所致的精神神经症(psychoneuroses)或称神经精神病(neuropsychosis),包括癔症等。当然,今天已不采纳神经衰弱系由神经系统中毒所产生的“神经疾病”的病因说,统统归之为神经症,属于心理疾病的范畴。——中译者
[177] [原文为英文。本节的要点,包括“神圣”(“sacred”)(“heilig”)可在弗洛伊德1897年5月31日写给弗利斯(Fliess)的信中查到(弗洛伊德,1950a,手稿N),该词在《摩西与一神教》(1939a)第三章第二节(D)中再予以讨论。]
[178] [此处“缺失”的德语词为“Versagung”。后来弗洛伊德在更宽泛的意义上使用它,以描述神经症的主要致病因素。就此而言可等同于英语的挫折(frustration)。参见《神经症发作类型》一文的编者序(1912c),标准版,第12卷,第229页。]
[179] [见《性学三论》(1905d),标准版,第7卷,第197页。]
[180] 弗洛伊德专指对异性毫无性欲的同性恋者。——中译者
[181] [弗洛伊德对该问题的看法首先见于《性学三论》(1950a),标准版,第7卷,第165页。但从这一段的脚注上看,这一想法早在许多年以前就在给弗利斯的信中提到过。]
[182] 克劳斯(Karl Kraus,1874~1936),奥地利记者和诗人,以好斗与刻薄著称。[弗洛伊德在《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1950c)中引用了他的轶闻趣事(第二章第二节),并在《对“鼠人”的分析》中重新引用,1909d,标准版,第10卷,第227页。]
[183] 埃伦费尔(Christian yon Ehrenfets,1859~1932),布拉格的哲学教授,对婚姻制度进行了勇敢的批评。[弗洛伊德对此十分赞赏。见弗洛伊德《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1905c)第三章第三节。]
[184] 德语为“Dirne”,此处及本文的其他地方,很难用“妓女”一词作为合适的译词,因为英语词汇更强调关系的金钱方面,用“Harlot”似乎更贴切,只可惜它在今天看来过于古老,甚至有《圣经》色彩。
[185] [1924年之前的各版中,“shaped”一词全为“deformed”,意为“变形”。]
[186] [弗洛伊德在《达·芬奇的童年回忆》(1905c)文章中也涉及到了这一点(1910c)。]
[187] [在《释梦》(1900a)中,弗洛伊德已提到了这一事实(标准版,第4卷,第318页)。在《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1905c)第六章中做了更精心的描述。]
[188] [见弗洛伊德《儿童性理论》(1908c)论文的最后一节。]
[189] [这好像是弗洛伊德第一次公开使用该术语,当然,对这一概念他早已熟悉(见标准版,第4卷,第263页),他曾经说过“核心情结”(nuclear complex),比如上一脚注中所指的论文中及《精神分析五讲》(1910a)中。]
[190] 见弗洛伊德《关于兰克英雄出生的神话》(1909c)。弗洛伊德用此语指婴儿对父母与其关系变幻多端的幻想性想象。如想象自己是被遗弃的孩子,这样的幻想与俄狄浦斯情结有密切的关系。对这种幻想故事,弗洛伊德称为家庭罗曼史。——中译者
[191] 恋亲情结(parental complex),指子女对异性父母的性恋,包括俄狄浦斯情结。——中译者
[192] [这是弗洛伊德对生育与焦虑关系的初次扩展性阐述。在为《释梦》(1900a)第六章(五)所加的脚注中(1909),他已涉及到了该问题(标准版,第5卷,第400~401页),在1909年11月17日召开的维也纳精神分析学会的会议上也提到了它(见琼斯,1955,第494页)。在《精神分析导论》(1916~1917)第25讲的开始对此进行了更深的探讨。然而,关于该问题的最长讨论见于《抑制、症状与焦虑》(1926d),尤其在第二、八、十一章的A(b)部分,此处他已大大改变了原来的观点。在精神分析研究的初期,弗洛伊德并未将焦虑的症状与分娩经验相联系,而是与性交的伴随物相联系,见关于焦虑性神经症第一篇论文第三节的倒数第二段(1895b)及写给弗利斯(Fliess)的清样(E)接近结尾处的一节(1950a)。]
[193] [见《释梦》第二章中的第一节(1900a)(标准版,第4卷,第98页)及1914年追加的一个脚注。]
[194] [在1911年为《释梦》第六章(E)所追加的一节中,弗洛伊德提到了拯救方面的梦(标准版,第5卷,第403页),在《梦与心灵感应》(1922a)的论文中,弗洛伊德分析了女人的拯救之梦(标准版,第18卷,第212页)。]
[195] [在此文之后多年所写的一篇论文中(1920a),弗洛伊德对发生在一个同性恋女孩身上的相同类型的对象选择做出了解释。]
[196] [德语为“Libidinos”,在这里用了“Libidinons”,以区别于技术性词汇“libidinal”。]
[197] [相对于“false connection”,这好像是有点区别的比喻。前者在《癔症研究》(1895d)中有过描述(标准版,第2卷,第67页)。]
[198] [斯特纳(Steiner,1907)、斯泰克尔(Stekel,1908)及费伦茨(Ferenczi,1908)。弗洛伊德为斯泰克尔的书写过序言(弗洛伊德,1908f)以后,为斯特纳的书也写过(弗洛伊德,1913e)。]
[199] 斯泰克尔(1908,第191页)。
[200] [在此后关于《论自恋》(1914c)的论文中,弗洛伊德对对象选择的“依恋性”做了更充分的讨论。]
[201] 《创世说》第2卷,第24页。
[202] [在1924年以前的版本中,此处所用的是一个不常见词汇“Unbewusstsein”,即“unconsciousness”。]
[203] [这一术语借自荣格的词汇联想实验,弗洛伊德在《对“鼠人”的分析》(1909d)中也使用过,标准版,第10卷,第210页。]
[204] 压抑回归(return of the repressed),指被压抑的东西并未被完全消灭,而经过妥协机制后,以一种经过歪曲或伪装的形式再现出来。可见于神经症症状与梦中。——中译者
[205] 同时我宁肯承认,女人的性冷淡是一个可从其他角度予以研究的复杂问题。该问题在《处女的禁忌》中有更深刻的探讨。
[206] [德语为“Reizhunger”。霍克(Hoche)与布洛赫(Bloch),好像用过这个术语。见弗洛伊德《性学三论》(1905d),标准版,第7卷,第151页。]
[207] 见《文明及其缺憾》(1930a)第六章的两个很长的脚注。
[208] 在《有终结的分析和无终结的分析》(1937c)最后一篇论文结尾处,有一个脚注专门提到了这一点。
[209] 见克罗莱(Crawley,1902)、普洛斯与巴特尔斯(Ploss and Bartels,1891)、弗雷泽(Frazer,1911)及霭理士(1913)的作品。
[210] [这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
[211] 在许多的婚礼中,毫无疑问会有丈夫外的他人,如他的助手或同伴(传统的男傧相),被允许与新娘有完全的性接触。
[212] [见《图腾与禁忌》(1912~1913),标准版,第13卷,第141~144页。]
[213] [在《群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1921c)第六章及《文明及其缺憾》(1930a)第五章中,弗洛伊德又讨论了这一问题。]
[214] 普里阿普斯(priapus)系希腊男性生殖之神,医学中则指“持久勃起”。——中译者
[215] 阴茎嫉羡(penis envy),弗洛伊德用语,指性心理发展过程中,多于3~5岁阳具欲期,女孩由于发现缺乏阴茎而对男孩产生嫉妒心理。——中译者
[216] [见弗洛伊德《精神分析运动史》(1914d)第五部分。]
[217] 维也纳喜剧家(1839~1889)。
[218] 施尼茨勒(Arthur Schmitzler,1931~1962)是奥地利剧作家和小说家。他所作的杰出短篇小说《莱森波男爵的命运》,虽然所描述的情景不同,但也值得引述。一个爱上了女演员的男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丧生。为使这个女演员保持新的贞操,他诅咒第一个占有她的男人将不得好死。在一段时间里,该女子在这一禁忌下未敢再涉爱河。后来她爱上了莱森波,他已追求了她许久,并决定将第一个晚上献给他。这一诅咒果真应验,当他知道隐藏在这不期而遇的桃花运之后的动机时,便一命归天了。
[219] belladonna,一种有毒植物,其根和叶含阿托品。——中译者
[220] 赫贝尔(Feriedrish Hebbel,1813~1863)是德国诗人和剧作家。——中译者
[221] 《伪圣经》(Apocrypha)。当公元初基督教处于非法状态时,其经书也只有偷偷传抄。到2~3世纪《新约全书》编集问世后,许多传抄的经文视为不可靠,且被罗马教廷否定,这些以后不断出现的伪经,统称为《伪圣经》。——中译者
[222] [弗洛伊德在1920年为《性学三论》(1905d,标准版,第7卷,第218页)加的脚注中说到,本文所说的自恋为纳克所用是错误的,他应将其归功于霭理士。但霭理士在1928年写的短篇论文中更正了弗洛伊德的结论,认为这种优先权应为他和纳克共享。因为在1898年他用“似自恋”(narcissus-like)描述一种心理态度,而纳克于1899年用“自恋”(narcismus)描述性变态。弗洛伊德所用的德语词为“Narzissmus”。弗洛伊德在《施莱伯的分析》(1911c)一文第三部分的开始,考虑到声音的和谐性,用“Narzissmus”替代了更正确的“Narzissismus”。]
[223] 兰克(Otto Rank,1911c)。
[224] 见《移情动力学》(1912b)的脚注。
[225] 与此有关的讨论可参见我在“Senatsprasident Schreber”第三部分中的“世界的末日”(1911c),还可见“阿伯拉罕”(1908)及下文。
[226] [在《图腾与禁忌》(1912~1913)的第三篇论文中专门探讨了这一问题。标准版,第13卷,第83页。]
[227] 参见《费伦茨》(1913a)。
[228] [弗洛伊德不止一次使用过这种相似的类比。比如,《精神分析导论》(1916~1917),第26讲报告及关于《精神分析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困难》(1917a)一文中均有,标准版,第17卷,第139页。此后,他更正了此处的观点。]
[229] [这是弗洛伊德第一次做出的区分。]
[230] 这种“世界末日”的观念有两种机制:一是整个的力比多贯注全部指向所爱对象;一是全部指向自我。
[231] 见《性学三论》(1905d)第二部分,标准版,第7卷,第181~183页。
[232] [在《本能及其变化》(1915c)的开篇中,弗洛伊德扩展了这一思想。]
[233] [在《超越快乐原则》(1920g)第六章中,弗洛伊德对魏斯曼(Weismann)“种质”理论的心理学意义做了更大篇幅的探讨。标准版,第18卷,第45页。]
[234] [在1924年版之前用的是“首选”(Ersterwahhe),以后用的是“首次提到”(ersterwahnte),意思反而不明确,也许是印误。]
[235] [这句话源于让内:“La fonction du reel”。见弗洛伊德(1911b)作品的开篇句。]
[236] [原文用的就是英语。]
[237] [所有的德文版都为“Seiten”,即页码,这是对“Zeilen”的印误。]
[238] Einzig in der engen hähleDes Backenzahnes weilt die Seele.Balduin Böhlamm,第八章。
[239] [在关于一个偏执狂病人的分析中,接近第二部分结尾处的脚注中第一次出现过这种说法(1911c)。在维也纳精神分析大会(1912f)关于手淫讨论的闭幕词中,弗洛伊德又做了简短而更复杂的评述。在《精神分析导论》(1916~1917)第14讲报告中他又涉及了这一主题。在更早的时候,弗洛伊德已涉及过疑病与其他“真性”神经症的关系问题,见《焦虑性神经症》(1895b)论文第一部分的第二个问题。]
[240] 《性学三论》(1905d),标准版,第7卷,第183页。
[241] 见《神经症发作类型》开篇页(1912c)。
[242] [对整个问题更充分的讨论可见《本能及其变化》(1915c)第119页(指标准版,第14卷页码,下同。——中译者)之后。最后一句中关于“数量”的使用可参见弗洛伊德写于1895年的《科学心理学设计》(1950a)第一部分[1]。]
[243] [关于这一问题的更精确探讨同样见《本能及其变化》(1915c)第134页下面。]
[244] [德语为:Krankheit ist wöhl der letzte Grund Des ganzer Schäpferdrangs gewesen;Erschaffend konnte ich genesen,Ersehaffend wurde ich gesund.见Neue Gedichte,“Schenfungslieder”,第七部分。]
[245] 偏执狂(paranoia),又译“妄想狂”,弗洛伊德当时使用此词时较宽泛,不符合临床精神病学的严格规定,如将带有病理妄想的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症也称为偏执狂。——中译者
[246] [德语为“Anlehnungstypus”,意为“依靠型”(leaning-on type)。英语中使用的“依恋型”(anaclitic type)是“enclitic”的同义语,从语法上讲,“enclitic”是小品词,不能用在句子的首位,必须附着于或依靠于一个更重要的词,比如拉丁语的“enim”或希腊语的“δε”。这好像是“Anlehnungstypus”的第一次公开出现。关于儿童最初的性对象建立在营养本能之上的观念,可在第1版的《性学三论》(1905d)中找到,标准版,第7卷,第222页。但关于“依恋型”的两次或三次更复杂的陈述直到1915年版才加上去。这一概念清楚地出现于弗洛伊德《爱情心理学》(1912d)第二篇论文的一开始。标准版,第11卷,第180~181页。“angelehnte”(附着)以相似的含义出现在关于《施莱伯的分析》(1911c)的第三部分开头。但隐含的假设当时并未提出。必须明确的是,这里的“附着”指的是性本能对自我本能的附着,而不是儿童对母亲的依附。]
[247] [关于爱的讨论在弗洛伊德《群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1921c)第八章中可再次看到。]
[248] [弗洛伊德在此后的一系列论文中发展了他关于女性性活动的观点:《一个女性同性恋者的心理发生》(1920a);《两性解剖差异所带来的心理后果》(1925j);《女性性欲》(1931b)及《精神分析新论》(1933a)第23讲。]
[249] [弗洛伊德已在《达·芬奇的童年回忆》(1910c)的第三部分提到过这一点。]
[250] [原文为英文,这也许引自爱德华安时期(Edwardian age)著名的皇家学院故事。当时授权两个伦敦警察,在拥挤的人群中护送一个托儿所的女孩乘坐童车越过大街。“自我陛下”(His Majesty the Ego)出现于弗洛伊德关于《作家与白日梦》(1908e)的论文中。]
[251] [在回答魏斯(Edoard Weiss,他非常友好地引起了我们对该问题的注意)问题的信中(1926.9.30),弗洛伊德写道:“你对我论自恋中问题的发问,即是否阉割情结对神经症的发生不起任何作用,令我十分尴尬。我已记不起当时我怎么想的。的确在今天看来,我无法说出哪一种神经症会与这一情结无关,而且我无论如何不会在今天写出曾经写过的话。不过,既然我们对整个问题知之甚少,我还是不愿以任何方式给出结论。”对阿德勒“男人抗议”观的进一步批评可见《精神分析运动史 》第54页之上。]
[252] [有关评论可见《压抑》(1915d)的论文。第150页。]
[253] [关于该句话的评论在《群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1921)第十一章的脚注中可以找到,标准版,第18卷,第131页。]
[254] [在1924年之前的版本中,这句话为“……是唯一的替代……”]
[255] [在《群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1921c)第八章中,弗洛伊德重新探讨了理想化问题。标准版,第18卷,第112页。]
[256] [在《自我与本我》(1923b)第三章的开始,弗洛伊德讨论了升华及性对象力比多转化为自恋力比多的可能联系。]
[257] [正是依据这一器官与自我理想的结合,弗洛伊德此后才提出了“超我”(superego)。见《群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1921c)第十一章和《自我与本我》(1923b)第二章。]
[258] 对此我将建议增加一些观点,这种观察器的发展与增强也许包含记忆(主观的)的相应形成及时间因素。而时间因素对潜意识过程无用。[关于这两点可参见《论潜意识》第187~189页。]
[259] [西尔伯勒(1909~1911)。在1914年所写的《释梦》中弗洛伊德对该现象进行了更多的探讨(标准版,第5卷,第503~506页)。]
[260] [弗洛伊德在此处下一句的开始及后面均使用了他自创的“Zensor”,以替代几乎普遍使用的“Zensur”。参见《释梦》中的脚注,页码同上。在《精神分析导论》(1916~1917)第26讲结尾处,弗洛伊德对这两者的区别做了明确的说明:“我们知道,作为自我稽查的自我观察器是良心,正是良心在夜晚执行了梦稽查的任务。”]
[261] 在此我无法确定,自我中其他的稽查器是否有区别,这种区别是否构成了意识与自我意识哲学分界的基础。
[262] [在《群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1921c)第八章中,弗洛伊德扩展了这一主题(标准版,第18卷,第113页)。]
[263] [德语为“Darstelh”。在第1版中为“herstellt”,“establishes”。]
[264] [同性恋对群众结构的重要性首先出现在《图腾与禁忌》(1912~1913),标准版,第13卷,第144页。此后在《群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1921c)中再次提到。标准版,第18卷,第124和141页。]
[265] 此处的德语词及关于“Schreber”分析中所引用的均是“Reprgsentant”这是一个主要用于法律或官方的特别正规的词汇。在此后的引文及所有以后的引文中,弗洛伊德用了“Reprasentanz”,这是一个更抽象的形式,英语的对应词应为“representance”,可惜这不存在;如果不是太含糊,也可译为“representation”。(与“representation”对应的德语词为“Vertretung”,在弗洛伊德为《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写的文章中用过(1926f)。在许多场合,弗洛伊德都用“Triebreprfisentanz”意为“一种本能表征”,但又经常缩写为“本能表征”(instinctual representative)。
[266] 德语为“Triebregungen”。
[267] 见弗洛伊德《焦虑性神经症》(1895b)论文第二节的结尾。
[268] 见《论自恋》编者导言的结尾,关于“现实检验”的讨论可见《心理学对梦理论的一个补遗》编者序。
[269] 比如,在《性学三论》(标准版,第7卷,第181~182页)中关于自我保护的明确表述是在1915年追加的。
[270] 在弗洛伊德写给波那帕特(P.M.Bonaparte)的两封信中(1937年5月27日和6月17日,见琼斯所著的《弗洛伊德传记》,第3卷的附录第34和35(1957),对破坏本能及其升华的可能性做了论述。
[271] [在《论自恋》(1914c)中也有类似的思想。]
[272] 当然,可以假定这些内部过程是饥渴需要的生物基础。
[273] [关于原始生物体行为及基本的“恒定性原则”的设想,在弗洛伊德的一些早期著作中作过类似的论述,如《释梦》(1900a)第七章第三和五部分(标准版,第5卷,第565和598页)。不过更早的时候他是用神经学的术语表述的,见写于1895年而逝世后出版的《科学心理学设计》(1950a)第一编部分[1]。更为简要的论述可见弗洛伊德与布洛伊尔《绪言》中的讲座(1893b)及《癔症发作理论》法语论文倒数第二节(1893c)。在《超越快乐原则》(1920g)第一和第四章中他又论述了该问题(标准版第18卷,第1和26页),在《受虐狂的节制问题》(1924c)中再次考虑了这一问题(第121页的脚注)。]
[274] [很快就会看到,这里涉及到两个原则,一个是“恒定性原则”。在《超越快乐原则》(1920g)第一章中(标准版,第18卷,第9页),弗洛伊德写道:“心理器官努力使兴奋量保持在尽量低的水平或至少使其保持恒定。”关于这一原则,弗洛伊德在该部著作中使用了“涅槃原则”(Nirvana principle)。第二个原则为“快乐原则”,见这一节的开始,在《超越快乐原则》中也有重述:“心理事件的过程是受快乐原则自动调节的……这一过程所选取的方向是,其终极结果要么伴随着无法回避的不愉快,要么伴随着愉快的产生。”弗洛伊德似乎一开始假定,这两个原则相互紧密联系,甚至是统一的。因此,在《科学心理学设计》中(见标准版,1950a,第一部分第八节),他写道:“既然我们确实认识到,心理生活的趋向是避免不愉快,那么我们就可将这一趋向确定为基本的惯性趋向(比如回避兴奋)。”同样的观点还可在《释梦》(1900a)第七章(五)中找到(标准版,第5卷,第598页)。然而,在本文的这一节中,弗洛伊德似乎又对这两个原则间关系的彻底性表示了怀疑。这种怀疑持续到了《超越快乐原则》(标准版,第18卷,第8页、第63页),并在《受虐狂的节制问题》(1924c)中进行了更深刻的讨论。弗洛伊德争辩道,既然存在着愉快的紧张增强状态(如性兴奋),那么这两个原则就不可能是统一的。他进而建议(在以上所指的《超越快乐原则》的两节中已说过),一种状态的愉快或不愉快性质,也许与兴奋量变化的“时间性”(或节奏)有关。他做出结论,在任何情况下,这两个原则都不应视为等同的:快乐原则是涅槃原则的变异。涅槃原则属于“死的本能”,当其变异为快乐原则时,是受“生的本能”(Life instinct)或力比多影响的结果。]
[275] [弗洛伊德在1915年为自己《性学三论》(1905d),第三篇,第二节所加的脚注中探讨了本能的主动本质(标准版,第7卷,第219页)。在《对“小汉斯”的分析》中(第三篇第二节),弗洛伊德对阿德勒误解本能的“压力”特点做出了批评(1909b),标准版,第10卷,第140~141页。]
[276] 在《对“小汉斯”的分析》(1909b)中,弗洛伊德举了两个例子。标准版,第10卷,第106、127页。
[277] [在《性学三论》(1905d)首版中,弗洛伊德已公布了这一假设(标准版,第7卷,第216页)。不过,有此想法至少已有10年,比如可见弗洛伊德写给弗利斯的信原件(1950a)(约写于1895年)。]
[278] [“器官快感”(快乐附着某一特定的身体器官)好像为弗洛伊德在此首用。在《精神分析导论》(1916~1917)第21讲中的开始部分,弗洛伊德对这一术语进行了更深刻的探讨。当然,其隐含的观点还要早很多,比如可见《性学三论》(1905d)第三篇的开头一段,标准版,第7卷,第207页。]
[279] [见《论自恋》,第87页。]
[280] [虽然这些章节的一般意义是清楚的,但在使用“主体”(subject)时仍有一些混乱,作为一条规则,“主体”与“对象”分别指本能(或心理的其他状态)的根源,及本能所指向的人或事。然而,在这里,“主体”似乎指在关系中起主动作用的人——代理人。在这个意义上,“主体”更明确的用法在下文中还有。]
[281] [见上一脚注。]
[282] [1924年增注]在涉及本能生活的最新作品《受虐狂的节制问题》(1924c)中我表达了一种相反的观点。
[283] 这是希腊语动词的暗喻。
[284] [见《性学三论》(1905d)第二篇结尾处的一节。标准版,第7卷,第203~204页。]
[285] [尚不知此处指哪一节,也许指遗失了的关于升华的论文中的一部分。事实上,在《目前对战争与死亡的看法》(1915b)中确实讨论了这一问题。但这却不是弗洛伊德的本意,因为这出现在不同的作品中。在1915年为《性学三论》(1905d)加的脚注中(写该文的这一年),弗洛伊德坚持认为,升华与反向形成是不同的过程(标准版,第7卷,第178页),在德语中,“同情”用的是“Mitleid”,本意为“同时遭受”、“怜悯”。关于这种感情的起源问题在《对“狼人”的分析》(1918b)中亦可见到,标准版,第17卷,第88页,它写于1914年,仅在本文之前的几个月。]
[286] [仅在第一版中用了“jeder”意为“每一个”,后用“jener”意为“这一个”。]
[287] [布洛伊勒(1910b,1911,第43页和第305页)的术语“矛盾”,似乎并未被他用做此意。他将矛盾(症)分为三种:(1)情绪的,如爱与恨之间的摆动;(2)意愿的,如无法决定一个行为;(3)理智的,如对矛盾观点的相信。弗洛伊德一般是在第一种意义上使用该术语的,比如,在《移情动力学》(1912b)结尾处第一次出现及在本文中的使用(第133页和第139页)。在本文的这一节中将它用于主动性与被动性,这是他仅有的几次之一。在《对“狼人”的分析》(1918b)的第三部分他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它的。标准版,第17卷,第26页。]
[288] [见《图腾与禁忌》(1912~1913),标准版,第1~3卷,第66页。]
[289] [在1924年之前的德语版中,这句话是“爱与恨之间的转化”。]
[290] [参阅《强迫性神经症的倾向》(1913i)。]
[291] [弗洛伊德似乎是首次使用该术语。]
[292] [见前面。在《对心理活动的两个原则的系统论述》(1911b)一文中,弗洛伊德已引介了“现实自我”与“快乐自我”。]
[293] [见前面的脚注。]
[294] [参阅《强迫性神经症的倾向》(1913i)。]
[295] [弗洛伊德以《死的本能》的假设为基础,对爱与恨的关系作了更进一步的探讨,见《自我与本我》(1923b)第四章。]
[296] [关于疼痛及其消除的生物方法的讨论可见《超越快乐原则》(1920g)第四章。标准版,第18卷,第30页。该问题在《科学心理学设计》(1950a[1895])第一部分(6)也出现过。]
[297] [在《科学心理学设计》(1950a[1895],第一部分[1]中用的是“特殊行为”(specific action)。]
[298] [德语为“Nachdrangen”。弗洛伊德在《施莱伯的分析》及《论潜意识》两文中均使用了这一术语。但在20多年后《有终结的分析和无终结的分析》(1937c),第三部分,他使用了“Nachverdrangung”,即后压抑(after-repression)。]
[299] [以上两段分析的压抑两阶段理论在弗洛伊德4年前出版的《施莱伯的分析》中第3部分就出现过。(虽然形式上有区别)。在写给费伦茨的信中也出现过(1910.12.6),见琼斯(1955b,第499页);也可见标准版,第5卷,第547页和第7卷,第175~176页。]
[300] [此处所讨论的问题在《论潜意识》第六部分中有更长的论述。]
[301] [在1924年的德文版中,该句的后半部分写为“Welches sichden ihm versagten Zugang vom Bewusstsein endlich erkämpft hat”最初翻译为“which has finallywrested from consciousness the right of way previously denied it”从1924年以后的德文版起,“vom”更正为“zum”,于是上文的意思便有所改变。]
[302] [见弗洛伊德《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1950c)一书的第二章。]
[303] [同上]
[304] [见《释梦》第七章,1900a,标准版,第5卷,第567~568页。]
[305] [德语为“Vorstellung”。]
[306] 这一适于压抑过程的明喻,也可用前已提及的压抑的特征作说明:我需要增加的是,为了拒绝这位客人的进入,我必须在门口设立一个永久的卫士,否则,这位客人会破门而入。[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五讲》(1950a)的第二个演讲中对此做了精彩描述。]
[307] [弗洛伊德关于最后一点的修正了的观点可在《抑制、症状与焦虑》中找到,尤其在第四章的结尾和第十一章的第一节,1926d。]
[308] [“回归压抑”(return of the repressed)是弗洛伊德较早使用的概念之一,曾出现在《再论防御性神经精神病》第二部分(1896b)及1896年1月1日送给弗利斯的论文清样中(1950a,清样K)。]
[309] [弗洛伊德在《论潜意识》一文的第四部分专门探讨了这一问题。]
[310] 这当然是《对“狼人”的分析》的一种参考(1918b)。虽然该病例在本文出版后的三年才印行,但在这之前已基本完成。
[311] [弗洛伊德已在《癔症研究》中引用过,1895d,标准版,第2卷,第135页。]
[312] 见《对“鼠人”的分析》第二部分C。标准版,第10卷,第241页。
[313] [弗洛伊德在其《文明及其缺憾》的第二章中(第83页)探讨了这种分类。]
[314] 《一个幻觉的未来》,1927,第二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