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署介居主,著名书法家、诗人、美术评论家、编辑出版家,首批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长年从事美术出版工作,同时撰写评论。四十岁以後投入诗词、书法创作。历任人民美术出版社编辑、副总编、编审、编审委员会主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代主席、主席。现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文史馆馆员、中国文联荣誉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华诗词学会名誉会长、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院院长、中国美术出版总社顾问,并兼任多种社会职务。 书法精行草,善隶楷,老年致力於书法髙研人才培养,制定并贯彻“十六字方针”(宏扬原创,尊重个性,书内书外,艺道并进)。提出“中国书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古典诗词创作发表逾千首。专注美术、书法理论和实践研究,撰写评论文章百餘篇。 李建春,字向聃,号缶皮,三修斋,问梅亭,书画家、诗人、美术评论家,兼修诗书画印,集研古、书论、创作、讲学于一体,扎根传统,潜心学问,一九六零年出生于山西长治。北京市机关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国家画院沈鹏创研班成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诗词学会会员、中国楹联学会会员、中国作家协会书画院艺委会委员、清华美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客座教授。中华诗词学会成立三十周年暨首届“沈鹏诗书画奖”大赛评委、获奖作品集特邀编审。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李建春书法论文集》、中国书店出版《邓石如篆书千字文技法》、荣宝斋出版《荣宝斋书谱古代部分毛公鼎》等专著。书法作品先后在“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全国首届篆书作品展”“全国首届手卷展”等全国大赛中获奖入展。“2011中国书法十大年度人物”、2015年获得北京市总工会联合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文化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文联等六部门授于的“北京市职工艺术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