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
爷爷有一口结实的好牙!八十九岁的人了,所有的牙还齐心协力地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丝毫没有摇动的迹象。正月初三的中午,住在村头的大姑妈送来了一盘炸得黄澄澄的春卷,捂在被窝里的爷爷用他的好牙把春卷嚼得咯吱作响。爷爷的儿女们都觉得很欣慰:在我们那一块,有我爷爷这般好牙的人比不上我爷爷高寿;和我爷爷一般长寿的老人呢,根本没有我爷爷那样的好牙!
大姑妈拔高音量问:“父,春卷好不好吃?”爷爷咂咂嘴,温和地笑笑:“好吃!”家里人更欣慰了:虽然爷爷这段时间精神并不好,但能品得出食物的香气就证明老人的思维清晰,味蕾还管用,活到九十开外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其实,他们没想到的是爷爷这辈子说得最多的就是一个“好”字。仅仅隔了二十天,轻言细语地和大女儿说着“好吃”的爷爷在一个清冷而平常的下午溘然长逝了。
作为一个远嫁他乡的长孙女,除了一年一次回娘家探望,我与爷爷为数不多的交流基本上是在电话里。早几年,他的耳朵稍微好一些,我和他说家长里短,他能在电话的另一头应答自如。慢慢地,他的听力不行了,我在电话的这一头扯着喉咙喊,他嘟嘟囔囔地应着,文不对题。再后来,养父养母各自配备了手机,家中的座机便注销掉了。固话线消失了,爷爷的声音再没有机会从我的手机里响起,有关于他的讯息千篇一律地被精简到我与养父母联系的最后两句话里。一句是我问的“爷爷最近怎么样?”一句是养父母答的“他挺好的”。仅此而已!
爷爷走得很安详很体面,除了纠缠他多年的哮喘症,他的身体并无其他的毛病。临终前,姑姑们卸掉他床上的帐子,为他换上早已准备好的寿衣,他飘飘忽忽地配合着,意识还是清晰的。四姑姑附在他耳边问:“父,你难不难受?”爷爷迷蒙着眼睛轻轻地说:“我不难受。”比起那些被伤病苦痛折磨到最终离世的人,爷爷有此善终,是他的福报,也让一直陪伴在他身边的一干儿女甚觉安心。
我养父曾不止一次在饭桌上讲过爷爷幼时被人用圈圈定住的旧事:爷爷上私塾那会儿,读书写字极好,私塾的常先生非常欣赏他,总是把他挂在嘴边上表扬,这引起村上几个和爷爷同在一个私塾读书的孩子的嫉妒。于是,某一个清晨,几个调皮小子联合起来在半路上拦住了赶去私塾的爷爷,其中一个领头的孩子用脚尖在地面上随意画了个脸盆大的圆圈,命令爷爷双脚并拢站进去,不到他们返回绝不准走出来。孩子们的本意是小小地耀武扬威一下,不想我爷爷竟乖乖地照做了,呆呆地在圈里站了半天。因为这件事,爷爷一下“出了名”。也因为这件事,私塾的常先生勃然大怒:他最中意的门生怎么能由着人欺负?!虽然捉弄爷爷的熊孩子们被常先生挨个儿用戒尺狠狠地打了一通屁股以示惩戒,可爷爷“老实墩”的一顶大帽子从此是妥妥地坐实了。
仅上过私塾的爷爷打得一手的好算盘,是我们那一块少有的能人,先后做过村里、大队里、乡里粮站上的会计,脚踏实地地工作了好多年,从无私心。我的脑海里至今还存放着一些爷爷和粮站的零碎片段:骑着28吋永久牌自行车的爷爷带着我一起去公社,粮站的仓库里堆积着如山的稻谷,爷爷穿着白的确良衬衣端坐在简陋的办公桌前一丝不苟地写账。不管是推着平板车前来卖粮的农民,还是和爷爷一起工作的同事,见了爷爷总要客客气气地打声招呼“丛会计”。
在我想来,粮站应该是爷爷一生中最忙碌最满意的地方,对一个谦卑忠厚的人而言,自身的才华得到了外界最大的认可和尊重,该是多么幸福和骄傲!不晓得为什么,粮站的工作爷爷做了没几年就不做了。我那时还小,对大人们的人情世故一窍不通,倒是我的养父言谈之间提及粮站时总要忍不住嘀咕一下,说爷爷胆小没用,别人在粮站上做事都尽可能地往腰间捞些好处,只有我爷爷,谨小慎微地做人做事,什么也没图。
一桩旧事,我养父翻来覆去地数落了一遍又一遍,爷爷一不解释,二不争辩,“嘿嘿”笑几声了事。忙完了一天的农活,照样抽出晚上的工夫为我养父对账算账。养父是我们乡里唯一的电工,每隔一个阶段,就要挨家挨户地抄电表、开发票、统计电费。附近几个村子合起来有几百户人家,养父粗心且是个酒糊涂,早上背着个包出门,晚上踉踉跄跄地归家是常态,要他耐着心做好自己的分内事简直是要了他的老命。可想而知,他的账目做得有多乱,有多糟!爷爷看不下去了,主动为儿子收拾起烂摊子来。我儿时很多个迷迷糊糊的夜晚,耳朵里总是跳跃着噼噼啪啪的脆响,偶尔,我努力地撑开眼皮,看到披着一件老棉袄的爷爷在灯光下全神贯注地拨弄着算盘。
爷爷天生是适合与数字打交道,并乐在其中的。他不爱说话,也很少说话,似乎他一生中应该讲的话全被那些稀里哗啦作响的算盘珠子抢走了,所以,他才变成了一个特别特别安静的人。他的安静中隐藏着一种自然而然的敦和,让小孩子不由自主地亲近。我尤其黏他,他去粮站做事,我要跟着他,一半是依赖他,一半是馋粮站食堂里炸的油馓子。他去高岗下的胡桑地里干活,我要跟着他,他从来不嫌我碍事,一边采桑叶,一边摘紫红的桑葚喂我。下雨天,他坐在堂屋里织渔网,我搬一张小板凳挨着他,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手中的木梭在渐渐成形的渔网上跳舞。爷爷有一双多么灵巧的手啊!那一双手整理出了无数张千头万绪的账单,打点过一个十来号人口的大家庭中横七竖八的事务,还为童年的我变出了各种粗朴有趣的玩意儿。我在他身边生活的十二年里,每年的元宵节他都要为我扎一只大大的兔子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曾经别出心裁地设计了一只奇形怪状的铁皮筒子用来孵小鸡,幸运成活的鸡仔壮大了奶奶的鸡群,不慎被烤熟了的鸡蛋便成了我的美味。至于那些死在蛋壳中的倒霉鬼叫冤鸡,奶奶重油厚酱把它们红烧后留着给爷爷下酒。
爷爷好酒。酒是代销点里最便宜的散装酒,下酒菜更是平常,要么是一碗炒熟的干黄豆,要么是一碗半干半湿的炒大豆。八仙桌靠墙的一边是他的固定位子。我捧起饭碗的时候爷爷开始喝酒,他的酒喝得四平八稳,每抿一口酒眉头都要微微地拧一下,看上去酒极其热辣的样子。他没有一天是不喝酒的,一日两餐,中午和晚上各一杯。酒是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他好了一辈子的酒,却从未因酒失态。和他相比,我养父的逢酒必醉、每醉必狂,简直就是一出不断重复的灾难剧。养父贪酒,贪得我养母咬牙切齿,两个人共同生活的几十年中不知道为那无辜的液体吵闹了多少场。爷爷好酒,好得我奶奶爱屋及乌。可以这么说,奶奶在世时,爷爷喝的所有的酒全是奶奶亲自为他买来的。爷爷和奶奶——这两个包裹了我整个童年的最亲的亲人,胼手胝足含辛茹苦地养大了一儿六女,不红脸不吵架,把清贫的日子过得踏实和美。奶奶做事急咋咋的,风一阵雨一阵。爷爷是好好菩萨,和谁都笑眯眯的,没有一点出格的地方。爷爷唯一一次发脾气是为了奶奶——奶奶和养母闹小矛盾,拉拉扯扯中,一坛子大酱翻倒了,奶奶右手食指卡在门框上受伤了。平日里,两个女人之间的关系紧张,爷爷是绝对不参与的,打打马虎眼,难得糊涂,清官难断家务事嘛!奶奶的手指肿了,爷爷很气愤,一反常态地板起了脸据理力争,扎扎实实地教育了我养父养母一场。所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这八个字用来形容深藏大家长气概的爷爷,真的是再适合不过了。
除了做工务农,爷爷极少出门。在我的记忆里,爷爷基本不走亲戚,甚至连我六个姑姑的家都不怎么去。不是他古怪,而是他骨子里的拘谨约束了他的脚步,他心甘情愿地出门为的只有一桩事——看戏。戏是我们南通的僮子戏,一年要做十来场,有几场是农闲时节村子里的人凑份子钱请来的戏班子,有几场是人家祭祀或招魂不可缺少的节目。唱来唱去不过是《陈英卖水》《白马驮尸》《李兆廷》《秦香莲》《花子街》《珍珠塔》之类的曲目,爷爷却不嫌重复的戏文没新意,场场不落地去看。
唱戏的地方搭个简易的大台子,中午开场,唱到前半夜结束。戏子们穿着红红绿绿的戏服,在锣鼓铜钹中唱得婉转哀怨,戏台下的人一个个仰着脖子看得兴高采烈。倘是唱戏的日子我正好不读书,爷爷便带上我。我才看不懂戏呢,我惦记的是戏场边上那些卖糖果瓜子小玩意儿的货郎摊子。
爷爷去看戏穿得毕恭毕敬,平日里压在箱子底下的蓝色中山装和鸭舌帽被隆重地请了出来。爷爷秃顶,不戴帽子不肯出门。走进戏场,爷爷如往常一样的腼腆,侧着身子小心翼翼地加入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生怕挤到谁似的。他看戏像个听话的小学生在上课,双手交握放在膝盖上,头微微地昂着,似乎充斥在戏场上的一切嘈杂与他毫无关联,能够进入他眼睛里耳朵里的只有僮子戏里的痴男怨女。看到动情处,他从中山装右侧的口袋里掏出叠得方方正正的手绢擦擦眼角:他是个真正懂戏、爱戏的人。
家里后来添置了一只双卡的录音机和几盘僮子戏的磁带,他很满意,一有空就打开录音机,夹着一支烟,支楞着耳朵坐好久也不动弹。那只录音机质量过硬经年不坏,坐在它面前的人先是爷爷和奶奶两个人。奶奶不识字,听不出僮子戏的精彩,她陪着爷爷,要么让爷爷边听边讲解,要么在锣鼓的掩护中小鸡啄米似的打着瞌睡。奶奶一去世,衰老宛如夜晚一样徐徐地降临到爷爷头上,世界渐渐看不上他了。我那会儿已经高中毕业,在县城里开了一家小小的缝纫店,没有什么事情基本不回养父家,即使匆匆忙忙地回去一趟,对着爷爷,敷衍多过和悦。他不主动与人沟通,这是他一生的短板。晚年的他愈发像个不存在的人,家里的人只在吃饭点上才想起他还存在着:“去叫爷爷来吃饭。”我跑到他的房间里,他一动不动地黏在小椅子上,指间的烟早已熄灭,他固执地保持着这个姿势,仿佛坐在那里已经多年。我叫他:“爷爷,吃饭了!”他扭过头看看我,小眼睛里若隐若现的亮光:“我领第回来了。”他总是在我的乳名前加一个“我”,一直是这样。而我,在二十七岁那年用远嫁他乡的方式彻底地把他搁置在我的生活之外。
他越来越苍老,越来越静默,死神用惊人的耐心一点一点地逼视着他,又仁慈地不让他染上什么大病。他单单是肺不好,哮喘在春天有力地发作着,像是在他的喉咙里安装了一只怪异的哨子,他带着这只时响时息的哨子在七十多岁通向八十多岁的一条路上蹒跚前行了十多年。家族里所有的人都劝他不要抽烟了,所有的人来探望他时又都不自觉地买了香烟。上了年纪的人了,抽烟不好。可他这么老了,再不好,还能抽上几年呢?不如随他喜欢吧!他逐步溃散的精力,哪里还能守得住自己的城池:眼睛昏花了,耳朵听不清了,走路风摆杨柳般一摇一晃。生命和岁月赐予他的,末了,又一丝一毫地往回收。他躺着来到这个世上,又躺着往另一个世界回转。最后,他的白天和黑夜没有了什么区别——一整天一整夜地耗在他睡了六十多年的雕花木床上。
我从浙江回去,和他说几句话,顺手把两条香烟塞到他的枕头底下。他欣喜而准确地叫我的名字:“我领第回来了。”忽而黯然:“怎么嫁那么远?”我骗他:“远什么呀!乘三四个钟头的车就到家了,你把身体养好,我一有空马上来看你。”他无声笑笑,不戳穿我。他老归老,并不糊涂,子孙们的空头支票照收不误。
他八十七岁后换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启动了一个被动做客的局面,六个姑姑轮流把他带回她们的家中。因为长期处于静态,他的食量变得很小,最后半年,他自动放弃了最爱的白酒,换成了温和的黄酒。那年夏天我回江苏,他住在离家十多里的二姑妈家,我和小弟去看他,他的眼睛已经完全看不见了,半靠在床上,我拉着他的手问他:“你可知道我是谁?”他恬静地一笑:“我领第。”我细致地帮他洗脸洗手剪指甲,他的脸上堆满了皱纹,褐色的老年斑泛滥在他瘦削的脸颊上,他手上的皮松松垮垮地挂着,干枯衰老,一拉一大把,像极了被风干了的蛇蜕,他右手的中指呈九十度角僵硬着。我记得他这根手指是多年前的一个秋天他磨镰刀时割破的,流了很多的血,好了以后便再也不能伸直了。我翻来覆去地查看他伤残的手指,怎么也找不到疤痕,它究竟伤在哪里呢?
我们几个人围着爷爷,尽量地稳住自己的目光,看着他,以这个动作别扭地表达着孝敬。二姑妈用爱怜的口吻和我讲着他:“父听话着呢,父乖着呢,一点不烦人。这么大年纪了,别的没要求,单单爱听个僮子戏。”“听话、乖、不烦人”是姑姑们一致的评语,我一直认为这几个词是用来形容婴儿的,她们不约而同地送给了一个八十九岁的老人。
2016年初春的一个下午,很乖很听话的丛其海老先生去了另外一个地方,他平和地活着,平和地消逝。被带去火葬场的老人怀里揣着我奶奶生前穿过的一件淡蓝色旧衬衣。这是他很早前就吩咐大姑妈为他做的一件事,他说过,衬衣是信物,到了那边儿,奶奶看到了他带来的信物一准儿会明白。他又能和奶奶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