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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世说新语》是一部审美之作

《世说新语》美学研究 作者:董晔 著


初看起来,确定《世说新语》的文体似乎不成问题,因为古今学人大多将其视作“小说”。如《隋书·经籍志》最早把此书划入“子部小说家类”,后来《唐书·艺文志》、《通志》、《宋史·艺文志》、《直斋书录解题》、《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等皆同此举。所以,《世说新语》在中国古代被目为“小说”,大致是没有异议的。而在现代学术史上,鲁迅最早将《世说新语》定为“志人小说”,其后的多数研究者及各类文学史著述都赞成这一做法,虽然也有人称其为“清言小说”或“轶事小说”等,但大家在“小说”的看法上基本一致。可问题是,古代的“小说”与现代的“小说”毕竟不同,而人们共同地将《世说新语》定位为“小说”就很容易在观念上产生混淆。并且,历代史家从未放弃对这一文本作史学上的开发与勘探,这就需要我们从多个侧面仔细考辨它的文本性质。

第一节 《世说新语》文体考辨

鲁迅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一文中首创“志人小说”的概念,赋予《世说新语》现代小说的身份,并确立了其在中国小说史上的重要地位,但他也指出“六朝时之志怪与志人底文章,都很简短,而且当作记事实;及到唐时,则为有意识的作小说,这在小说史上可算是一大进步”,其中提到的两点十分关键:一是“记事实”,一是“有意识”。长期以来,学界针对《世说新语》文体问题展开的各种探讨和争论,主要就是围绕着这两个大的方面进行的。

一、内容上是否“记事实”

一般认为,《世说新语》所记内容大多人有其人、事有所本,它非常重视历史的真实性问题,而后人也往往从历史真实的角度考察它,所以唐修《晋书》大量采用《世说新语》绝非偶然,它本身具备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当代史学家周一良认为:“《世说新语》是魏晋南北朝史的一部重要资料,也是研究这一时期思想史必不可少的资料。”台湾学者梅家玲也指出:“就《世说》而言,其所记述者,皆为当代时空之真人真事,不少记载,亦且并见于同时期的史书,故在取材上,它与史料大量重叠。”据有学者统计,《世说新语》共有四百余事被采入《晋书》,超过全书内容的三分之一,足可谓研究魏晋历史的第一手材料。

周祖谟在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前言》中也称《世说新语》“确实是很好的历史资料”,“其书又得梁刘孝标为之注,于人物事迹,记述更加详备”。余嘉锡甚至考证出《世说新语》在所记个别事上,比范晔的《后汉书》更为可靠。但与此同时,历代史家对《世说新语》的“记事实”亦多有非议,如梁代刘孝标为之作注时,即纠正了此书一些不实的条目,唐初刘知幾在《史通》卷十七《杂说中》称:“近者,宋临川王义庆著《世说新语》,上叙两汉、三国及晋中朝、江左事。刘峻注释,摘其瑕疵,伪迹昭然,理难文饰。”而余嘉锡更是“寻检史籍,考核异同”,指出了《世说新语》中很多不合史实、事乖情理的地方。的确,根据历史学家们的考证,《晋书》援引《世说新语》以讹传讹处不乏其例。

当然,上述有关《世说新语》是否完全“记事实”的看法,都是从“历史”的角度考量的。实际上,此书所记内容是否符合历史真实,并不能够充分说明其文本属性。换句话说,我们不能因为《世说新语》具有写真人真事的实录性特点,就断定它不是“小说”,并将之与传统意义上的历史著述相类。比如有学者认为“《世说新语》所记内容属于历史事实,……也没有完整曲折的故事情节”,“从社会效果上看,……为唐人修《晋书》大量采用。这些都说明,《世说新语》……是一部生动纪实的史料集”。显然,这些论断都是基于现代“小说”的观念得出,忽视了古今“小说”的不同含义,所以很容易将历史价值与历史书当成一回事。实际上,传统的史传叙事亦不可能完全还原真实的历史人物和事件,而以当时史料为基础进行创作的《世说新语》在客观上就只能离历史真实愈远。所以,一方面我们完全理解刘孝标、刘知幾和余嘉锡等从“正史”角度出发对《世说新语》所做的批评,因为史书自然要求史实的确凿可靠,而不能以不实的记录作为依据;另一方面,我们却也没必要竭力考证《世说新语》是否完全“记事实”,因为它毕竟不是纯粹的史书,所以不能以历史著述的标准进行衡量。

一般来说,判定一个文本是否是史书,除观其是否尽量“记事实”外,还要观其创作动机、内容选择和叙述手法等。拿《史记》来说,作者司马迁明言其创作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报任少卿书》);所以在内容上必然选择与社会治乱、王朝兴衰密切相关的、对后世具有重大鉴戒价值的人物和事件;其叙述手法亦有较为固定的模式:先简叙传主的姓字、里籍和家世,有的还要叙及其父、祖的突出事迹;再叙述传主一生的重要仕履、事功,此为主体部分;最后作出总体评价,通常叫做“论赞”。我们仅从“内容选择”方面反观《世说新语》,就足以见出其与史书的巨大区别。虽然这部书中不乏帝王将相、公卿达官,但也有不少人物明显超出了史传资格的范围,而且,即便有些大人物有资格入史立传,但书中主要记述的也不是他们在军政方面的事功,而是其生活情趣或待人接物的表现。这种记述对象和视角的转移,意味着记述目的和功用的变异。有学者认为:“《世说》是一本极有文学价值的史料笔记,正如‘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原是史书一样。《世说》所记的都是真人真事,没有一项符合小说应该具备的条件。”从以上分析可知,这样的比较是以现代小说作为衡量标准,所以在结论方面很难站得住脚。

笔者认为,不管《世说新语》具有多么重要的史料价值,它毕竟不是“历史”;正如无论《史记》具有多么重要的文学价值,它也始终不是“小说”一样。美国学者厄尔·迈纳指出:“东亚观念是:事实优先……文学能感动我们的东西必须是实际上存在的东西”,“作者是在直接面对读者说话,好像根本不存在抒情主人公,不存在故事的叙述者一样”,或者干脆认为“不存在叙述者”。此说在中国古典诗学中当为正统,所谓“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毛诗大序》)。诗言志,志在言之先,亦如史记事,事在记之先。所谓“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锺嵘《诗品序》),即先有物感,后有心动,最后才是“形于言”,这大概就是一个“诗人”的概念。但同样的情况在小说中就显不足,因为历史叙述中所不容许的东西,在小说创作中则完全可能成为惯例。

钱锺书在《管锥编》中论述“史有诗心、文心”即史家有非实证的想象时,曾以《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介之推与母偕逃前的私下场面和宣公二年麑自杀前的慨叹为例,指出它们只能出自史家的想象,因为彼时不可能有“珥笔者鬼瞰狐听于旁”。但是这种“生无旁证,死无对证”之言,非但没有违背小说之本性,反而还可衍成长篇。《世说新语》中既有真人真事,也有附会之说,表明刘义庆等人作此书的目的绝不是存人存史,即事情本身的真实与否并非极重要。只是包括裴启、刘义庆等在内的那个时代的文人,尚不能完全摆脱“史”的观念,仍习惯借名人名家附会出来,即便是写真人真事,他们也还要辅以揣摩和虚构以成文,因此就不免徘徊于真实与虚构之间了。所以,如果说“伪”历史的作者假设了一个异己的叙述者,那么小说的叙述者则创造出一个非现实的世界而无须任何实证。

鲁迅在《六朝小说和唐代传奇文有怎样的区别》中指出:“六朝人的小说是没有记载神仙或鬼怪的,所写的几乎都是人事;文笔是简洁的;材料是笑柄、谈资;但好象很排斥虚构,例如《世说新语》说裴启《语林》记谢安语不实,谢安一说,这书则大降声价云云就是。”实际上,《世说新语》所记的内容并非完全可靠的历史事实,虽然它载录了《语林》的遭遇,似乎会以此为戒、严格执行“记事实”的原则,但事实上却对《语林》的内容多所采编。而大量采用《世说新语》内容的《晋书》多为后世史家所诟病,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书中确有不少虚构和杜撰之处。王国维认为:“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互相限制,故不能有完全之美。然其写之于文学中也,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故虽写实家亦理想家也。”虽然我们不能确定《世说新语》的作者有无“写实家”之意图,但其在编撰过程中进入艺术创作的模式、结果变成了“理想家”,却是不争的事实。

进一步说,人们通常把“虚构性”当作现代小说的主要特征之一,认为考察古代的叙事作品是否小说,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看该作品是虚构还是写实的。按照这个标准,《世说新语》肯定不属于现代意义上的“小说”,因为它具有明显的“记事实”特点。可问题是,即使古代的叙事作品具有“虚构性”,也未必能够当作现代小说来读。比如先秦诸子中的寓言故事,差不多全是出于虚构,但它们的目的却仅仅是为了说理。因此,小说的“虚构性”离不开创作上的“有意识”。而且,对于古代小说来讲,“虚构性”并不是最重要的,关于这点,我们在后面论述中国古代小说的特点和史官文化的传统时还会提到。

二、创作上是否“有意识”

关于《世说新语》是否具备自觉的创作意识,古今论者亦多有争议。如明代胡应麟指出:“凡变异之谈,盛于六朝,然多是传录舛讹,未必尽幻设语,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少室山房笔丛》卷二十)鲁迅对此解释说:“其云‘作意’,云‘幻设’者,则即意识之创造矣。”可见,二者都认为《世说新语》在创作上并非“有意识”:前者从古代小说发展的角度,认为六朝小说创作不如唐人传奇那般成熟;后者则站在现代小说的立场上,指出唐代以前的作家无论漫录史实还是搜奇记逸,都还只是秉承实录的态度去做。

然而,也有的学者认为《世说新语》是“有意识”为小说,“使得小说文体样式具备了现实性的审美品格,发展了残丛小语的原初形态,形成由人物形象、情节结构、主体情感所构合的小说形态,对于中国小说具有滥觞和原初意义”。不可否认,《世说新语》中的个别条目,显然是在“有意识”地进行创作,甚至初具现代“小说”的基本要素,如《假谲》第10则记:

诸葛令女,庾氏妇,既寡,誓云“不复重出”。此女性甚正强,无有登车理。恢既许江思玄婚,乃移家近之。初,诳女云:“宜徙于是。”家人一时去,独留女在后。比其觉,已不复得出。江郎莫来,女哭詈弥甚,积日渐歇。江虨暝入宿,恒在对床上。后观其意转帖,虨乃诈厌,良久不悟,声气转急。女乃呼婢云:“唤江郎觉!”江于是跃来就之曰:“我自是天下男子,厌,何预卿事而见唤耶?既尔相关,不得不与人语。”女默然而惭,情义遂笃。

可以说,本则故事无论在人物形象的描绘、情节结构的安排还是主体情感的表现等方面,均不亚于后世成熟期的古代小说,《世说新语》中与此类似的条目还有《自新》篇“周处自新”、《假谲》篇“温峤娶妇”、《惑溺》篇“韩寿偷香”等。因此,我们不能因为《世说新语》具有明显的“实录”性质,就否定它在创作上的“有意识”,更不能以此为理由断定它不是“小说”。实际上,“有意识”的说法本身相当含糊,就《世说新语》而言,它的作者在搜集、整理前人的遗闻轶事时,必然会对材料进行适当的取舍剪裁和润色加工,这里面就存在一个选择视角或标准的问题,因此也就自然离不开进行“有意识”的创造。

当然,胡应麟、鲁迅等人的看法主要是就六朝小说仍很大程度上依附于“史”、尚不能自由地展开艺术虚构而言的。在《世说新语》所处的古代小说的发展阶段上,过分的“崇实”难免会给后人留下并非“有意识”创作的印象,但这也恰恰是古代小说的特点之一。中国古代目录学家大多将《世说新语》当成“小说”,源自他们对“小说”及这一文本的理解。“小说”一语,在我国出现得较早,其含义带有民族特色的演变轨迹,它最早见于《庄子》。但当时还只代表先秦诸子对异己学说的一种鄙薄,如“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庄子·外物》)。到了两汉时期,“小说”始才具备文体的概念,如《汉书·艺文志》载: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

这里的“小说”主要是指古代的文言小说,它们由史传文学脱胎而来,带有较为明显的杂史烙印。由于《世说新语》主要根据有关旧闻和史籍编纂而成,它篇幅短小,或叙奇闻轶事,或记只言片语,与东汉人所谓的“小说”大致相符,所以《隋书·经籍志》等将其划入了“子部小说家类”。刘师培指出:“小说家言,体近于史。”意思是说古代小说在体裁上常接近并划归于“史”,因为有些作者在创作时,颇有史家“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他们常以类似史家的笔法来记述历史人物及其事迹。可见,《世说新语》在创作上与“史”的相近,既是“有意识”为之,又是“无意识”地遵循了中国古代的“史官文化”传统。

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上,历史叙事长期处于中坚地位。从《春秋》作为断代编年史被尊为“经”,到清代学者章学诚称“六经皆史”,虽然史学的重要性比经学略逊,但“史贵于文”的传统是一以贯之的。正统的史传作品向有“国史”之称,一直居于庙堂之高,而小说则历来被目作“小道”,在“九流十家”中位居末流,小说的作者更是被蔑为“稗官”。进一步说,以古代目录学家为代表的小说观念,深受史传的影响而具有“征实”品质,导致“史部”与“说部”的长期混淆,小说附庸于史传的现象并不罕见,如《山海经》自《隋书·经籍志》以来,一直被列为史部地理类之首,直到《四库全书》才被划入“子部小说家类”。

其实,在代表“主流话语”的古代目录学家那里,小说从来就不是一种可以自由想象和书写的文学艺术样式。就历史与小说的关系而言,其最大的区别并不是它们内容的虚实程度,而是体现在形制等方面,如前者属鸿篇巨制,而后者则是“尺寸短篇”。由于传统史官文化崇“实”观念的深入人心和儒家文化对“不经”言辞的鄙薄,古代小说特别是文言小说长期以来被“实”所考问,也正是在对“实”这一标准的不断认同而又背离的过程中,它们才逐渐走向了独立和“有意识”。当然,《世说新语》这种“记事实”的品格,除了与史官文化在中国古代的统治地位密切相关,也是由魏晋时代崇真务实的社会风气所决定的。

魏晋时代,个体意识的觉醒唤起了对美的追求,人们更加重视文艺的能动作用。《世说新语》已不单纯是为了记述“人间言动”,而是分门别类地“为赏心而作”,所谓“为远实用而近娱乐矣”。但是,当时人们还不敢公开承认自己作品的虚构和想象,因为《语林》的遭遇敲响了警钟。如《轻诋》第24则记:

庾道季诧谢公曰:“裴郎云:‘谢安谓裴郎乃可不恶,何得为复饮酒?’裴郎又云:‘谢安目支道林,如九方皋之相马,略其玄黄,取其俊逸。’”谢公云:“都无此二语,裴自为此辞耳!”庾意甚不以为好,因陈东亭《经酒垆下赋》。读毕,都不下赏裁,直云:“君乃复作裴氏学!”于此《语林》遂废。今时有者,皆是先写,无复谢语。

传统儒家历来反对不经言论,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开始成为封建社会的主宰,虽然魏晋玄学对两汉经学形成一定的冲击,但当时崇真务实的文化风气依然占据主流,人们尚不敢落下“复作裴氏学”的话柄。因此越荒诞不经的志怪作品,反而越是采用“记”、“传”、“志”之类的书名,如葛洪的《西京杂记》、曹丕的《列异传》和张华的《博物志》等。鲁迅对此解释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或许志怪作者们本就相信鬼神是实有的,如干宝称他编撰《搜神记》乃为“发明神道之不诬”,但他们对史传的攀附却更多地是为了显示作品的重要性,进而提高其在社会上的地位。

而像《世说新语》和同时期沈约《俗说》、殷芸《小说》等以“说”为名的类似作品,反倒显出一种刻意与史传划清界限的文体自觉,而这种自觉毋宁说是“有意为小说”。当然,其中不难发现从写真人真事的史传文学到精心塑造人物形象的唐人传奇之间的过渡痕迹。实际上,不管后人以什么眼光审视《世说新语》,有一点似乎是可以肯定的,即编撰者的初衷并非向世人提供一个史传的“补遗”文本,而是恰恰相反,“从其编纂体例、艺术风格和审美旨趣等方面看,尽管《世说》大多取材于野史杂传,给人以“史余”的印象,但其对史传传统的扬弃过程一直如影随形的进行着”。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后面还会具体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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