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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马列主义法学战线的新兵

甘为法学献春秋:许崇德传 作者:朱松岭 著


第四章 马列主义法学战线的新兵

1.苏式教育体制和苏联专家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号召全国向苏联学习。这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就法学来看,1949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当时的情况是旧法已被废除,而新法尚待确立,形势决定了向苏联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成了当务之急。我国在新法学的人才培育方面,采取了走出去和请进来两条腿走路的方法。所谓走出去就是向苏联派遣留学生。像王叔文、王家福、吴大英、吴建璠、江平、魏敏、肖蔚云等就是留苏归来的法学家;所谓请进来就是由苏共派专家来中国人民大学上课。两种办法相比,无论从耗资的数量或者受益者人数的多寡来说,请进来当然要比走出去的办法收效更大。综观法学界众所熟悉的学者有孙国华、高铭暄、马克昌、何华辉、叶孝信、黎国智、齐乃宽、王作富,而张光博、张晋藩、许崇德等更多的人,都是在国内作为人民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成长起来的。

当时人民大学的研究生学制是两年,第一年的课程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联共(布)党史、哲学和中共党史等公共理论课。除中共党史由何干之、胡华执教外,其他都由苏联专家上大课。第二年的课程则是分开教研室,由各门专业课的苏联专家负责讲授。无论是公共理论课还是专业课,全部照搬莫斯科大学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教研室”由苏联的教研组传来,对中国人来说是新事物。在苏联,教研组不是行政机构,而是相同专业的教师所组成的学术组织,由学科带头人担任组长,从事备课、讨论教案及解决学科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等。然而苏联的体制传到中国来之后,发生了变化。首先在名称上,由苏联的教研组改成了教研室,组长改成了室主任并授予行政级别;其次,该组织的性质和职能也起了变化,与其说它是学术组织,还不如称之谓“基层行政机构”更贴切。

许崇德所在的教研室的名称叫做国家法教研室。这“国家法”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从未有过的。其实在苏联以及欧洲的一些大陆法国家,传统上历来把研究宪法的学科称为国家法。所以,它们的国家法相当于我国的宪法或者宪法学。只是因为当时由苏联人来帮助中国办学,所以连名词也都苏化了。但这些名词方面、形式方面的不协调,丝毫也无损于师生同苏联专家之间的友好感情。

当时人民大学的教学分两个层次:一个是本科生教学,一个是研究生教学。各个教研室的组成人员除了教学行政人员以外,大都是本校编制的中国籍教员。而本专业的研究生也属教研室的组成人员。苏联专家不教本科学生,只在教研室培养研究生。在苏联专家讲课的时候,中国籍的本校教员亦一起听课。他们今天听了苏联专家的课,明天就给本科生照本宣科。而苏联专家则不直接面对本科学生,不承担培养本科生的任务。

苏联专家为人谦和,工作负责,热诚敬业,以无私无怨的表现赢得了普遍的爱戴。遗憾的是时不多久,斯大林逝世,赫鲁晓夫上台,在中国工作的苏联专家一个早晨全部无声无息地回国去了。留下的是永不磨灭的记忆与无尽的远念。

2004年秋,时间已过了51年,许崇德随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的“中国资深专家访问团”来到了莫斯科大学(简称“莫大”)座谈。俄方出面接待的是莫大的两位副校长和一位教务长。他们的年龄看上去40出点头。在座谈会上,许崇德发言介绍了1950—1953年苏联专家帮助中国人民大学办学的简况,并深表谢意。许崇德提供了当年来华工作的几位苏联专家的名字,希望了解到他们的近况,若有可能的话,希望协助见见面,致以问候。希望他们喜见昔日栽培的幼苗今已茁壮成长而感到安慰。

莫大的主人经过一番交头接耳后,由一位副校长颇有礼貌地回答说:莫斯科大学没有中方所提名的专家,在别的地方也没有听说过他们。对于中方讲述的上世纪50年代初派人去北京帮助办学的事情,他们一无所知。他们感谢中国代表团提供了关于这方面的历史讯息,使他们增长了知识……

主人的一席话完全出乎许崇德意料。许崇德此次登门正是为了寻访昔日的导师而来,可是愿望竟完全落空。看来相隔年头太久,中国人重视的历史一页俄国人却不当一回事竟被淡忘了。而且莫大的现领导年龄看来都不大,50年代初也许还没有出生呢,要求他们熟知生前之事,这未免脱离实际。

许崇德失望地返回中国大使馆。他站在楼道的窗户前久久地远望那莫大的屋尖,轻轻地叹息:“唉!列宁山的红星高又亮,涅瓦河的流水清又长,世事多变啊迷茫。只有当年导师的形象,还留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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