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 对晚清企业家的个案分析

从大历史看企业家 作者:苏小和 著


第一章 思想型企业家郑观应

郑观应开始了

郑观应,本名官应,字正翔,号陶斋,别号杞忧生。1842年出生于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雍陌乡。郑想把自己的名字中的“官”改成“观”,可能他理想中愿意把自己当作一个超脱于官场纠缠之外的独立观察者,为此他甚至竭尽一生,写下了一个时代最醒目的忧国忧民之作——《盛世危言》,但可悲的是,直到他晚年,别人与他的通信里,还将他称为郑官应,这也似乎隐喻了他一生难逃官僚体制裹挟的人生悲剧。

郑观应的家乡香山,位于紧邻广州的沿海地区,正处在所谓“广州制度”的中心地带,对外贸易氛围浓厚,各种商业活动活跃,号称“买办之乡”。早在16世纪,葡萄牙的航海者到达广州沿岸寻求贸易,之后荷兰、英国、西班牙等地的商人纷至沓来,此情此景,终于促使晚清于1684年废除海禁制度,指定澳门、漳州、宁波(后移定海)、江南云台山四处对外贸易口岸。而在1757年,朝廷又关闭福建、浙江、江南三口岸,限定广州一口通商。自这个时候开始,以广州为中心的沿海商圈形成,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具有规模效应的对外贸易商业活动,其发展速度惊人,郑观念出生时,这种对外贸易制度已经初具自由经济雏形,即使广州制度时期(1757—1842),作为官方指定的行商也“没有垄断广州的中国对外贸易”。更有意思的是,正是看上去狭隘但是却具有特别意义的广州自由经济制度,为郑观应的企业家生涯提供了生长的土壤。

按照中国传统的“学而优则仕”的人生价值谱系,郑观应成为大商人的概率并不大。郑观应之父郑文瑞乃是一介乡村绅士,治家严谨,乐善好施,拥有非常传统的社会责任感,在他的带领下,郑观应一生也体现出强烈的入世、救国之志。郑文瑞自幼读书,但并未考取功名,于是在家族传统下,转而经商,后又成为一名塾师,从事乡间教育工作。自然,其对郑观应的教育也甚为严格。郑在《训子侄》中道:“少年读书时,自问立志欲学何等人?如志在修、齐、治、平,扬名显亲,期学第一等人,务须勤俭坚忍、吃苦耐劳、百折不回。”这样的幼年教育,自然把郑观应引导到了经世济民的道路上。

郑观应五岁起,入其父开设的秀峰家塾中读书,所学以儒家经典为主,幼时也习八股,但据其老友何卓勋说他“幼读书,有大志,以八股贴括无关于世,不悄咿唔作村学究状”,想来郑观应虽接受传统儒家教育,但其思想并未被八股之气所禁锢,这可能又与他的生长环境有关,幼时曾随家人南洋游历,似乎很早就接触了当时西方的新鲜思想,开扩了眼界,他自称“余世居于澳门”,一生常常往来于当时在葡萄牙统治下的澳门。澳门成为他化险为夷的避难所之一,日后他混迹官场后,几次都利用澳门的法律,摆脱了来自朝廷的政治迫害。

不过这些经历依然不足以让郑观应放弃正统的官场之路,重要的人生转折出现在郑十六岁时。那一年,他童子试未中,不得已,只能奉父之命到上海开始学习从商。开头是想进入英文书馆学习,不过也许是英文底子太差,或者是人际关系不够,总之他没有如愿,因此只能去投奔他的叔父郑廷江(秀山)。郑廷江时任新德洋行买办,在上海有不错的商业人脉,自然能够将郑观应带入商场。之后的事业作证,年少的郑观应随着郑秀山做杂役、学习英语,为他的买办生涯开始积累能力和经验。这才是作为一名优秀企业家的郑观应商业生涯的真正开始。

不过有些细节需要展开。比如绝大多数年轻人在科举之路上并不是浅尝辄止,而是屡败屡战,甚至耗尽毕生精力,因此有所谓“范进中举”“老死翰林”之说。郑观应显然不属于大多数,第一次乡试未中,他就果断放弃了科举之路,转而从商。这既是一个小概率的人生转型,也是不被绝大多数人看好的人生决定。问题的内在原因,依然与当时的对外贸易气氛有关,也与其家族的趣味有关。的确,郑观应生逢晚清被动展开的市场经济时代,他生活的广州、香港和澳门,市场的信息已经如火如荼,已经有太多的年轻人通过商业博取了显赫的社会地位,知名的买办如徐珏亭、曾寄圃和徐润,在珠三角一带可谓名声卓著,且他们都和郑家有亲戚关系。事实上,也正是在曾寄圃和徐润的帮助下,十七岁的郑观应得以进入宝顺洋行做杂务工,并在十八岁时正式获得了买办身份。

时代的势头,家族的趣味,科举之路的失败,亲戚朋友的引导,的确让郑观应别无选择地走上了商场,这是所谓客观的原因,不过郑观应本人的秉性,似乎更值得陈述。

让很多人惊讶的是,郑观应一辈子热爱英文,他是一个用英文思考和工作的晚清企业家,这对于一个从小就学习八股文写作,思维方式过早被格式化的中国人而言,之间的跨度究竟有多大,相信只有郑观应冷暖自知。进入宝顺洋行之后,郑就以买办的身份,一边经营着丝绸业务,一边在傅兰雅英语夜班苦读英语。一直到暮年,他都非常重视英文学习,曾如是告诫后生:“凡诸弟来沪学习,我无不嘱其先入英文学堂,盖今日时势,非晓英文,业精一艺,不足以多获薪水。”

如果说建立了英文的思维方式是郑观应的第一个显著特征,那么,试图做一名独立的企业家,则是他毕生追求的目标。起初做买办的时候,郑曾经开设江西、福建揽载行,尝试独自经商。郑当时的职位是宝顺洋行轮船公司的经理兼管栈房事,同时,还与著名买办唐廷枢(景星)一起投资了华洋合办的第一个轮船公司——公正轮船公司。这似乎是当时买办们的普遍行为,除了本职的业务以外,还可以作为独立商人,以本人的名义经商致富,但真正做得风生水起的,却只有郑观应等少数几个人。

现在看来,可能正是身兼二职让郑观应拥有了更多商业感受。宝顺洋行的遭遇让郑的“商战”思想得以成形。的确,宝顺洋行的兴起缘于那个大航海时代的冒险精神,每当有可能开辟的新航线出现时,宝顺洋行总是冲在最先。然而这样激进的经营理念有利有弊,在与美国旗昌公司的激烈竞争中,最终败下阵来,他们过于冒进的经营方式使得资本周转不灵,投资过热、产能过剩,最终导致了公司的毁灭。这无疑是一桩极为具有典型意义的商业案例,郑观应以年轻的资历,经历了这场公司大变局,对他毕生的企业理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郑观应的企业家生涯,折射出几个有意思的经济学现象:

远道而来的西方企业家们,秉承着亚当·斯密自由经济的理念,似乎把中国的市场当成了一个实验室,他们完全不同于中国传统的经营方式,一开始就没有把买办阶层与西方商人之间的关系定位成一种完全的人身依附关系,合作的职业经理人才是他们想建构的方向。事实上,西方商人很快就意识到,在中国,有能力操持公司的买办是如此缺乏,以至于外商不得不承认买办作为独立的商人的地位,而不是一种雇用关系。双方的合作是平等的,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是一种人力资源层面的自由交换。这是郑观应的幸运,在等级森严的中国传统官本位体制里,他通过买办商人的路径发现了一种独立的人生状态,以至于当他以买办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他发现,即使面对中国传统的官僚体系,他似乎也无须再借助官府的门路,而是理所当然地从事企业经营。由此,郑观应和他同时代的买办阶层作为对外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群体,在经济贸易意义的层面上,开始成为中国经济史和企业史上第一批有独立倾向的企业家。

不过,对这种独立倾向的企业家地位,几乎所有的中国商人都抱有一种叶公好龙式的心态,郑观应也是如此。按照一般性的商业逻辑,郑应该按照国际化的商业文明秩序,在中国争取更多的产业自由和竞争自由,促使企业家精神成长。但事实显然不是如此,似乎所有的中国企业家,都愿意用自己的企业资源来换取朝廷的钦定与恩宠。这才是真正的中国式商业逻辑!由此,郑观应虽然身处一个全球格局的自由贸易时代,虽然各种商业冒险活动足以让人们热血沸腾,但郑观应接下来的经营理念却基本上属于稳健谨慎,不动声色,并想尽一切办法和官僚利益进行互动。1869年,郑观应与卓子和(国卿)承办和生祥茶栈,同时任公正轮船董事,兼营荣泰驳船公司,茶业与船运这两项业务都是在宝顺洋行时所熟知的,此时的郑观应,剔除了过于激进的商业冒险,开始运用更多的中国式商业理念,官商结合,觥筹交错,驾轻就熟。中国传统士大夫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生轨迹,开始在郑观应身上出现。的确,一方面,他开始集中思考社会问题和强国策略,他的《盛世危言》几乎影响了一个时代的国民;另一方面,他则和大多数买办一样,试图进入朝廷官僚系统。1869年是他的入官之年,郑在皖营报捐员外郎,成为一个有虚职的朝廷命官。

这就是郑观应,他所有的企业家活动都在这样的时代背景里展开,他看上去一半是买办,一半是儒商;一半是生意,一半是官场;一半是商人,一半是思想家。他似乎成了那个时代最有钱的思想家,也似乎成了那个时代最有思想的企业家。

从买办到民族企业家

作为一名本土的民族企业家,郑观应的起点应该是上海机器织布局,此前他是名满上海滩的买办,从机器织布局开始,郑开始了他的企业家人生。

这样的评价并不是空穴来风,从现代企业的基本要素来看,机器织布局的确从一开始就具备了现代公司制度的征象。比如从开始的股本构成上,并没有官方的介入,可以说是从民间集资而成。这就意味着,在一个具有巨大惯性的官商结合传统社会里,在一个企业产权一直与朝廷利益纠缠不清的国家中,至少在公司章程的层面,在企业产权的层面,上海机器织布局是一家难得一见的产权清晰的企业。也就是说,它从一开始就只属于市场,只属于股东,只属于郑观应和他的合伙人。

当然,这样新鲜的公司故事,发生在官本位意识几乎就是整个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晚清,如果它完全不受制于朝廷的管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实上朝廷官僚一方面允许郑观应和他的合伙人们沿着市场和民间的角度组建公司,但另一方面却又试图对其进行严格控制。在李鸿章看来,设立上海机器织布局是一项开创性的事业,事关中外利益,“未经皇上恩准,不有官委经理,则尽责无权,尽心无保障”。这是李鸿章对郑观应禀文的一次批示,基本可以反映出当时官方对于机器织布局力图控制的理由。言下之意就是,没有朝廷和官僚介入,则企业不能有保障,因此,李鸿章告诉郑观应,公司开展起来后,一定要“随时具报”。当然,需要详细说明的是,成立上海机器织布局并非郑观应首先倡议,事实上,早在1876年,李鸿章就命湘绅魏生到上海集商股筹设机器织布局,但未能成功。两年后,彭汝琮借着郑观应的名义向李鸿章揽办上海机器织布局,这样的举措,一方面让李鸿章再次决心组建公司,另一方面也让他看到了郑观应的价值。的确,当其时,郑观应在晚清商界已经是声名远播,李鸿章多次听闻他“实心好善,公正笃诚”,如今看见了彭的动议,便派人送给郑观应消息,委派他出任襄办助理,帮助彭汝琮。郑观应是何等精明之人,知道彭冒他之名,办事并不牢靠,便委婉地致信李鸿章,要拒绝这一份委任。郑观应在信函里言辞十分谨慎,且巧妙。他说,“……弟自忖才力绵薄,硁硁自守,不敢欺世盗名……”同时他也间接指出了彭氏办事的随意,“弟做事必依规矩,度德量力……今弟未曾与札内所禀诸君会商,又未闻执事一语,忽膺重任,惶悚不胜,诚恐误公,有负雅望,特将北洋大臣委札璧还,即乞察收,别举贤能,并求禀请北洋大臣注销,以免歧误”

郑观应以为这样委婉的推托可以成立,不过彭汝琮却没有看懂他的意思,在李鸿章面前,坚持要请出郑观应,李鸿章于是再次派人游说郑观应。事情到这一步,郑就不好再次拒绝了,加上他本来就对李鸿章非常敬重,曾经撰文说“伏念疏贱如官应,从未晋谒,而遭逢恩睐,优异逾恒,苟可稍答涓埃,曷敢自甘暴弃”,言辞之间,似乎李鸿章对他有知遇之恩,是他的事业靠山。这样的心态,促使郑观应终于勉强接受了彭汝琮助理的差事,并安安静静经营了一年。

好在形势总是比人强,一年后,由于种种原因,彭汝琮主导下的揽办上海机器织布局的事宜并没有成功,李鸿章对此有些不悦,郑观应也就此和彭这个人分道扬镳。

不过,这一年对于郑观应来说,并非完全荒废,他就此开始分析彭汝琮失败的原因,写下信函,送达李鸿章的手上。郑的观点主要是:

第一是招股的本金落实不利。“乃彭道所称集股五十万两明明刊布章程,初禀奉批诘问,复称确有把确,有盈无绌,而自始至终未见实际”,以至于“难取信于人”,导致招股开展不利。

第二是彭对商业程序完全不管不顾。在购置机器时,彭未等与郑观应商量,便匆匆订下大笔合同,郑还在与洋人技师研究采购之法时,便被通知前去签字,甚至连律师都未曾顾问。郑给彭去信,言明利害,但被告知此交易实已成交,购买的数量大大超过郑的预计,因而导致织布局一开始就堆积了五万银两的巨额债务,之后被债主连连催索,公司从此无法正常经营。

第三是不了解市场。主要是公司在买地的问题上,没有经过慎重比较、议价考量,在不正确的时间和不正确的地点贸然成交,为公司积累了大麻烦。

第四,则是造厂之时,郑观应力主量力而行,“究宜小试,不必壮观”,但这样的建议没有被采纳,工程预算浩大,局中资金不足,使得已入股的股东叫苦连天,后悔不迭,公司再也不可能再行招股融资了。

从郑观应对李鸿章陈明的事实看,他为机器织布局可谓情有独钟,想在这个新公司一展身手,可惜他手上并无实权,受制于彭汝琮,而彭刚好又是一个胡乱草率之辈,这让郑观应疲惫不堪,不仅才华得不到展示,而且在资金上也为织布局“所垫已万余金,私债挪移者尚不在内”

如此困顿的局面,使得郑观应心灰意冷,不得不向李鸿章再次申请,辞去襄办之职。好在李鸿章看得清楚,他在给郑观应的批示中,表示自己早知彭汝琮这个人“人素荒诞……本大臣甚不相信”,在接下来对于此事的调查中,也发现他“作事虚伪,专意骗人,毫无实际,其心术品行,至穷老而不改,可鄙已极也”

话虽说得如此决断,但李鸿章并没有就此把织布局全部交给郑观应,而是在一年之后,委派戴恒和龚寿图前去接办上海机器织布局,毕竟郑观应乃买办出身,并非官僚,这使得李鸿章对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持观望、审视的态度。好在郑观应的商业才华有目共睹,李鸿章在否定彭汝琮之后,并没有对原有的班子一锅端,而是继续对郑观应十分信任和器重,再次札委他为会办,在札文中,李鸿章说郑“公正廉明,稳练精细,众望允孚”,并要新来的总办戴恒和龚寿图二人,要对郑观应真正做到人尽其才。这样的决定,第一是表明李鸿章没有将彭汝琮揽办机器织布局失败的原因归结到郑观应头上;第二是对于郑的能力和诚信十分肯定,大有没有郑观应,此事不可为的心态;第三,从历史上看,正是李鸿章继续让郑观应在机器织布局发展的决定,真正保证了郑能够为中国近代工业的发展施展他的才华和能力,使得郑观应成为中国企业史上无法绕开的重要人物之一。

面对李鸿章的再次招纳,郑观应当然高兴,他开始继续和戴恒、龚寿图合作。内心的矛盾和纠结肯定是有的,在私人信函里,他说:“唯大局攸关,中外仰望,倘有所知,若蒙知交下问,又不敢缄默,以期千虑一得之效耳。”“不量而入,固非郑重公事之道,若坚执辞委,力阻成议,亦非所以仰体宪意,曲全友情。此时进止甚难,日夕彷徨,不能自释。”好在戴恒、龚寿图二人入主机器织布局后,形势远远好于之前的彭汝琮,公司很快就拥有了二十万股本,公司章程很清晰,每个人的名号均详列章程之中,龚、戴各认五万,官应四万,其他还有几位股东,共集二十万。这样的局面,可以说让郑观应对织布局的前景信心大增,他在日记里写道“外间声望颇觉璧垒一新也”

所谓好风凭借力,郑观应开始传播他的声音。

他说,中国织布业相比洋商,优势有三:第一,棉花价格比海外便宜;第二,中国人工费用比国外便宜;第三,在中国的生产可以紧随市场需求,且有运费优势。这显然是在寻找一种比较优势,找到了中国纺织业的材料成本、人力成本和交易费用方面的长处。一年之后,他又提出机器织布局的经营要点,一是改进棉花品种,二是聘请洋匠。郑所思考的,的确是一个产业的现实,中国原产地棉花的确不及外国棉花丝长、性软,中国自己拥有的纺织技术工人,的确不如外国工人技术精湛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人对纺织工业的认识都非常肤浅,大多数人认为纺织,仅仅属于小作坊式的“女红”,如今由大公司介入,有“与民争利”之嫌。对此,郑观应回应道:“纺织本属女红,恐夺小民之利。不知洋布进口之后,其利早已暗夺。本局专织洋布,所分者外洋之利,而非小民之利。”李鸿章也附和道“织局乃专夺洋人之利,与华民纺织之生计渺不相涉,其好为异论者,苟稍识时务,即知其谬”

在郑观应的观念里,抵御洋布的入侵,挽回国家的利权是第一要务,创办机器织布局,可以说是发展民族工业,与外商“商战”补缺日益增大的贸易逆差,从而积蓄国家之实力。“查外国入口洋布价值每岁约共三千万两,漏卮日大,窃抱杞忧。”“洋布入口日多,亟应仿照西法,用机器纺织,以塞漏卮。”同时,他还认为织布局的创办有利于当地的就业,“且厂局既开,需用男女工作数百人,于近地小民生计不无少禆,事理灼然,无足疑者”

这是一名刚刚介入近代工业的企业家在竞争展开之前对自身的理性认识,既有针对市场的分析,也有针对中外竞争的考量,既有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布局,也有对国家财富积累的努力。的确,郑观应初次介入上海机器织布局,遭遇的是失败,是曲折,甚至是打击。官僚作风,尤其是官商结合的方法,让他一开始就陷入了人际纠纷中,不过很快他就开始适应,尤其是他的商业诚信品质和商业技术,更是让李鸿章欣赏。因此,他的思维方式由过去的独立买办转型为一名官商结合制度背景下的企业家,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事实上,这正是郑的集体无意识,是他从小在父辈的熏陶下已经形成的中国企业家风度:心怀天下,切近市场。可以说,郑观应一辈子的企业家生涯,都是这个主题,也可以说,中国企业家在进入近代之后,迅速找到了自己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这个问题上,郑观应的确是最醒目的代表。

1881年5月,李鸿章终于意识到上海机器织布局非郑观应莫属,他正式委任郑观应为机器织布局总办,在札文中,李对郑观应称许有加:“查郑道观应才识并优,条理精密,久为中外商民所信服,若责成专精经理,当可渐收实效。”

由此,郑观应终于开始以全面负责织布局业务的总裁身份,正式打造这家中国近代工业史上最为重要的企业。由此,一名独立经营的买办正式转型为官商结合的民族企业家。由此,中国近代本土企业家的发生和发展,正式从郑观应开始。

郑观应的困境

如果按照市场自由交换的原则,郑观应关于上海机器织布局的经营思路,事实上存在着巨大的误区。

在终于被李鸿章钦点为总办之后,郑观应向李鸿章提出了两项建议:第一是迅速订立织布机器合同,“机器织借法外洋……转瞬洋匠一到,商量布置订立合同。稍有罅漏,即滋弊误。”他显然看到了外商的巨大竞争力,也就是说,郑观应一开始就把自己最大的竞争对手锁定为外国公司,而不是本土的同业竞争。这样的战略定位,一方面源于郑过去多年的买办经验,他知道外国公司的实力,更知道中国企业的差距,另一方面,正是这样的定位,导致郑观应忽略甚至拒绝研究中国本土市场,天真地以为,只要朝廷重视,国内市场就可以一蹴而就。或者说,关于国内市场,郑的主要精力就是协调好官商关系,力求取得朝廷和官僚的高度重视。

正是由于这样的战略思维,郑观应直接向李鸿章申请上海机器织布局的独造权及免口税。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郑观应力图取得朝廷的政策倾斜。“卑局数年来苦心巨资,不致徒为他人争衡,即利效未敢预期”,因此,他认为,只有取得朝廷的政策支持,通过行业垄断和税收减免的政策。这是典型的对于官商结合的路径依赖,事实的确如此。郑观应多年来其实一直认为,只有官商结合的发展模式,才能让公司做大,让国家富强。这是当时整个晚清的主流价值观,从李鸿章到郑观应,从官场到民间,几乎所有具有发展意识和改良意识的新兴阶层,都具有这样的思想,而且在当时,这几乎就是最先进的思想。

沿着这样的思维方式,郑观应针对当时高额的厘金税收政策,提出了第二项建议:为机器织布局减税的优惠政策。“请准免厘捐并酌减税项也。查洋布进口例完正税,分运内地则完子口税,本无厘捐,谅可邀免。唯一时未能织质细价高之布,行销殊难。可否仰乞宪恩俯念创造之艰,筹垫之累,准照洋货已进口之例完纳子口税。”出于对民族企业的支持,朝廷很快批准了郑观应的请求,而且其政策支持甚至超过了郑的想象。“其出品在上海零星销售,不负任何税厘,是即比洋货少负5%的进口税;销入内地时,抵完一正税,又比洋货少负2.5%的子口税。”这还仅仅是针对洋货而言,相对于土布,它的厘税优势远超于7.5%,可以说,在公司成本和价格方面,上海机器织布局无论是应对外商的竞争,还是和本土同业竞争,都处在绝对的优势状态。

郑观应此时此地的言论与行为,就是日后被经济史界反复讨论过的“专利权”。

郑在禀报中说“倘织成行销不能分外洋来布之利,而先亏公司附股之资,不惟后举更难,且重为西人所笑……乞宪恩格外体恤,敢据实敬阵之。一请准、限以防外人争利也。职道等奉饬筹议之初,曾经禀请上海一隅只准他人附股,不准另设,仰蒙仰允。惟洋人如欲仿造,尚未有阻止之说……应请宪恩酌给十五年或十年之限,饬行通商各口无论华人、洋人,均不得于限内另自纺织”

很明显,这样的专利权,事实上就是在一个市场之内寻求一种政府政策层面的绝对垄断,对于这样做的理由,郑说:“查泰西通例,凡新创一业为本国所未有者,例得畀以若干年限,许以专利之权。又如在外国学得制造秘法,其后归国仿行,亦合始创独造之例。兹虽购用机器,似类创法,然华花质粗纱短,不耐机梭,中外久苦其难,今试验改造,实已几费心力,前此并未有成事之人,则卑局固已合创造之例。”

许多年以后,人们能看见一个时代的精英如郑观应,如何误读了“专利”这样的名词。他所陈述的其实是一种基于政府权力的行业管制。在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看来,政府介入行业管制的情形并不是没有,但取决于一些基本的前提,比如一个行业的投资额巨大,投资回报周期漫长,而且在市场上几乎难有除政府之外的其他投资者愿意在这个行业投资。尤其是对国防或公共利益有重要影响的行业,涉及国家机密,等等,政府的确能够介入并强势管制。但作为一家织布公司,上海机器织布局显然不符合这些原则。

即使仅仅就专利本身的含义而言,晚清时代的中国,在制度设计上没有专利保护这样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不存在发明专利的经济市场现象,当时的织布技术普遍都是从西方引入,只要有资金便可以通过洋行、外国商人等途径购买机器,同时聘请外国技术人员,引入生产技术。这一切都发生在民间,朝廷从一开始就没有介入。只是当郑观应入主上海机器织布局并看到竞争的市场形势之后,才动用政府权力,希望通过垄断的排他性非市场竞争行为,来谋取公司的利益

有意思的是,几乎任何反市场的垄断行为,在短期之内,都是有效的。可以说,郑观应提出的专利权,对于机器织布局的初期经营极为有利,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而最大的效果,是确保了郑观应本人对这家公司的投资拥有了相当可观的投资回报。所以有人认为,郑观应之所以这么做,事实上是出于他本人的私人利益考虑。事实可能就是这样,郑观应在机器织布局拥有五万股本,而在其后的一轮人事调整后,他的总办的大权落入他手。数据显示,无论这家新兴的近代企业命运如何,至少郑观应自己没有赔本,而且收益不错。而另一种观点认为,郑所处的时代,的确是一个奉行官商结合为正统企业方式的时代,长期以来,郑观应就是一个有着浓厚民族主义情结的商人,如此,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朝廷的政策支持,寄托在构建一种反市场的垄断行为基础上,就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也是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的次优选择。但许多年后,我们必须指出,郑观应提出的专利经营,对于中国纺织业的兴起和发展起到了严重的阻碍作用。郑观应不懂得竞争的边际效益,在他的表述里,仿佛对外商战就是一种零和的博弈,不是我方得利就是彼方得利,其实在一个自由的市场环境中,只有竞争才能确保市场所有元素的效益最大化。郑观应虽然从事外国买办多年,依然无法透彻地理解这一点。可能是他的一己之利益影响了他长远的视野,也可能是一个时代的民族主义情结,让他无法理解市场的包容性。总之,作为新兴的纺织公司,上海机器织布局获得的是朝廷的大面积倾斜,阻挠的却是国内纺织市场和纺织企业的大面积兴起,因为有郑观应的呼吁,整个晚清时代,几乎没有人再有可能介入纺织产业。

毫无疑问,这样的态势,既不可能促使晚清形成新兴的工业产业,也不可能促使上海机器织布局有大的发展。没有竞争,市场就不可能形成。在这个问题上,英国人就比晚清人有见地。英国的工业革命始于棉纺织业,棉纺织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现代公司制度的确立、多元企业制度的竞争,构成了英国工业革命最丰富的市场风景。而晚清人靠政府权力的垄断,表面上好像堆砌了机器织布局这样一道公司风景,市场却因此窄化,中国的纺织业因此付出了无法大面积起步发展的沉重代价。据统计,直到1895年甲午战争结束时,中国只不过只有7家机器纺织工厂,全国的纱锭仅17万枚,布机只得1800台,整个中国的棉纺织业水平极为低劣,当《马关条约》签订,允许外商在华开厂时,中国的棉纺织业仍是处于“幼稚期”,郑观应呼吁并建立的所谓十年专利,不仅没有培养出卓越的公司,而且大面积抑制了产业的形成。一直到1900年,晚清朝廷真正认识到这种蹩脚的“专利权”经营方式的弊端,放开整个行业的准入,这个行业才开始真正发展,仅仅在这一年,中国纺织业的规模,就猛增到了34万余枚,是过去20年的2倍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郑观应主导的上海机器织布局在官商结合方法论下的种种困境。

首先是企业的投入产出时间极为漫长。如果从李鸿章第一次命魏纶到上海筹办未果算起,直到14年后的1890年,上海机器织布局才正式开始生产。这十几年间,由于专利权的存在,全国范围内棉纺织行业的工业化过程,普遍停滞,静默,所有人都僵化地等待上海机器织布局这一个难产的企业的诞生。

其次是由于竞争被大面积限制,尤其是本土的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被限制,使得中国的纺织行业长期依赖国外的人才和技术,这直接导致了企业生产和经营的高成本。1881年,郑观应花大价钱聘请美国人丹科(A.D.Danforth),他是一名不错的纺织技师。这是郑一贯的思路,他认为筹办机器织布局的第一要务就是聘请洋匠,解决技术和专业人才问题。然而,由于中国棉花材质有别于美国棉花,所以购买机器非常麻烦,郑观应只能让丹科“带华花前赴英、美各厂,躬身自试织,酌定机器”。这样的出外考察的时间跨度必然长久,而且风险巨大,既影响公司的生产节奏,更影响其他人的信心。

此情此景,郑观应很担心,“局务利钝系此一人。职道反复筹思,不得不任此仔肩以坚众志,而私心未尝不惴惴”。这样的心思当然有道理,从实践的角度看,由于中国技术人员欠缺,要购买洋机器必要聘请洋匠人,而这工作一旦展开之后,有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矛盾产生了,那就是当洋匠丹科到达以后,本着用人不疑的原则,郑观应不得不把重任委托给他,而西方人的观念向来很实际,面对自己实际能获得的报酬,一定会开展一系列的谈判博弈过程。郑观应很快就面临这样的困境,“该工师初到颇有疑难思退之意,缘伊本在美国织厂附有股本,闻中国创始需材,乃舍彼就此,冀成名业。今年美布来华更多,获利亦厚,该工师到此尚有友人函招回美,合开织厂”。显然,对于已有了一定成熟市场观念的丹科来说,股权投资所能带来的收益,比起纯粹的劳动聘用关系,更有吸引力。如此,郑观应不得不花很大一番力气来说服丹科留下,并且付出了巨额的薪酬代价。

第三,是一个国家的制度没有给企业家提供一种确定性的市场环境,以至于像郑观应这样的企业家,只能陷入各种非市场的环境里,负担过重,疲于奔命,这严重抑制了企业家的经营能力。在上海机器织布局,郑可以说是一地鸡毛,他要为自己的股权投资做考量,没有谁愿意把自己的资金打水漂;要对赏识他的李鸿章负责,事实上郑观应对李鸿章的敬仰几乎到了膜拜的程度,能够得到李鸿章的赏识,是郑一生的荣耀;要通过做大做强机器织布局来实现他的振兴民族工业乃至强国的理想。这样繁复的理想,指向的目标都不尽相同,因此,郑做起事情来,可以说是矛盾重重,莫衷一是,大有一种首尾不顾的困窘。

1883年的败局

某种意义上,郑观应可以说是生不逢时。当他总办的上海机器织布局好不容易起步,1883年漫卷整个亚洲的金融危机来了。

对于一家新兴的企业而言,金融危机带来的打击,是具体而致命的,资金链完全断裂,市场也全面萎缩,尤其是前者,可以让任何一家企业倒闭。机器织布局的家底在短短几个月内就被彻底耗空,不得已,郑观应先后两次致电盛宣怀,讨论引入洋资以解救织布局的事宜。不过这样的行动似乎没有任何效果,到1887年,整个机器织布局筹办工作再一次陷入困境,面临着重订章程、重组局务等一系列问题。事实上,这个时候,郑观应已经从机器织布局总办的位置退出,不过他依然思考着这家公司的命运,所以在他给盛宣怀的信中,又再次提出了让洋匠丹科入股的请求:“惟布局之事,丹科自任添股举办,虽与奏案不符,当烦筹酌。然烟台缫线织绸亦属华洋合办,似可援例通融,顾全大局。惟傅相前全仗便中进言,以底于成。借免中外贻诮,则感大德更无涯矣。”

这个时候的郑观应,真是诸事缠身,一地鸡毛。机器织布局从“股本认足,地、机已购,亦可望成”,到面临破产危机,这是他完全没有想到的。这还只是公司层面,在私人事务方面,郑本人也陷入了一场尴尬的债务危机,这对他多年以来积累起来的商人美誉,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打击。而就在此时,中法战事燃起,郑是一个以国家社稷为念的人,这个时候又打算放下他所有的事业,投入中法战事的前线去,依靠他熟通洋务的能力为国防出力,这是他梦寐以求的报国之举。

郑观应显然给自己加上了太多的人生负担,其实,仅仅是金融危机,他就完全无力应对。

在中国近代史上,1883年的金融危机,对于刚刚试图进入近代化进程的中国人而言,其打击无疑是空前的,更是迷茫的。近代中国的新兴经济和企业,第一次感受到金融业对社会,对市场,对各种具体的商业生活带来的巨大支配性影响。纯粹本土的企业家几乎完全没有招架之力,即使是较为熟悉西方企业和市场模式的企业家,如徐润、唐景星、郑观应等,都没能幸免于难,他们大多损失惨重,而比他们更加传统、保守的商人如胡雪岩,更是在这一场危机之后灰飞烟灭,功名利禄全部化为泡影。

1882年的冬天,上海的地价已经频创新高,投机、炒作风气横行。1883年开春,从武汉开始的钱庄倒闭潮,蔓延到了上海。中法在越南问题上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战争一触即发。各种因素纠缠在,导致一场猛烈的金融危机终于在1883年的年底爆发,企业资金链断裂,股市崩溃,先是物价猛涨,接着是物价狂跌。郑观应的机器织布局遭遇重创,原本一百两的股票一路跌到七十两。大势如此,郑观应无计可施,因此两次禀示李鸿章,要辞总办的职务。机器织布局的债务的确让郑头疼,在实收股本原本就远少于名义股本的情况下,由于投资潮时的风险控制不利,二十三万股本全部转化为无法催还的欠款,或无人问津的各种股票。更加糟糕的是,被郑观应委以重任、派往美国采购机器的丹科办事不力,所订机器大大超过郑观应的预算:“当时与丹科说明局款止集股银四十万……今据丹科自作主张,通共约需银六十万……”这一系列问题的产生,虽然有金融危机的客观因素,但作为总办的郑观应难辞其咎,有无颜见李鸿章之感。凑巧的是,中法战争于1883年12月爆发,可以说郑观应是借此金蝉脱壳,也可以说郑观应是再也无力为继,总之郑观应赶上这个时刻,立即提出了请辞织布局总办职务,立赴前线的请求。外人对此看得清楚,有人指出,郑观应与当时前线最高军指挥中枢彭玉麟及其亲信王之春间交往的时间,早在1883年之前,就已经过从甚密,如果有心加盟,郑观应该早就加入了军队里,现在赶上中法战争爆发之时,郑观念强烈要求赴前线帮助执行彭玉麟的“合纵抗法”战略,的确有借此机会摆脱机器织布局的亏欠债务问题的动机。

不过这样的动机并不重要。因为即使郑观应一走了之、身赴粤前线之后,机器织布局的债务问题也一直会纠缠着他。事实上这样狼狈的生活,一直持续到1891年,郑方才摆脱。这与李鸿章有关。在各种困境之下,郑观应多次致函盛宣怀,请求他禀请李鸿章,对机器织布局拨公款支援,这使得李很快已经意识到机器织布局债务问题的严重性,所以谕令郑观应,在沪清理,不许赴粤。无奈之下,郑观应只能托请天津道黄花农向李鸿章求请,让盛宣怀来上海接替机器织布局事务,以便他脱身赴粤。这一年的3月,郑终于得以成行,他甚至等不及盛宣怀来沪当面交接,就留下一封交接函,匆匆离去。

有意思的是,郑观应这一走,甚至害惨了他的结拜兄弟经元善。郑去广东之后,经元善奉命前去处理机器织布局事务。经元善与郑观应的私人关系向来友好,他在处理亏欠问题时左右为难,龚寿图毫不客气地把矛头直指郑观应,指责他“擅挪公款,受押股票,利则归己,害则归公”,把经元善搞得十分难堪,不得不致函要求盛宣怀请郑观应回沪。从经元善之后的回忆看,郑观应在机器织布局的问题,至少负有挪用资金的责任:“杏公署津关禀北洋檄委弟同沪道邵筱帅清理前账,因欲顾全陶斋(郑观应),被龚仲人诬控……弟无端受此不白之冤,因仍欲解陶斋……当时陶翁正在香港为越石父,我若辩清,陶斋更无地自容,岂非落井下石。”而郑观应当时面对盛宣怀的申诉,几乎也默认了这样的指责。“布局之事,弟之办理不善固无可辞,然龚仲翁(寿图)只知诿过罗织……”只是从机器织布局继续推进这一点上来说,请求“顾全大局”。不过,对于龚寿图的指控,郑观应其实是一直没有接受的。1892年,郑观应再次致函盛宣怀,谈及机器织布局“专利经营”事宜,他依然没有从整体上反思,反而放大他与龚寿图的私人恩怨,“惜布局不照原议章程,大失利源。盖原议不准别商另立纺纱公司……仲翁改章,如肯入股则另设也。如果原议……非但可填布局之亏,并可借此获利”。

1887年,机器织布局的资金问题终于有了眉目,这是龚氏兄弟的功劳,与郑观应无关,筹办工作得以继续进行。但经此一役,机器织布局的起步被大大延后,直到1890年才开工生产。郑观应的投机亏空、外部金融环境的恶化崩溃,加之错误授权的“专利经营”,使得工业发展中最重要环节的棉纺织业在中国长期停滞。郑观应在其中所应承担的责任显然重大,他的逃避阻碍了自己所做的企业强国梦。作为一个新式商人,郑观应骨子里的传统观念直接影响到了他的选择,他并不惧怕为了国家民族赴前线献身,但却惧怕自己行商时的道德瑕疵被公之于众,使自己颜面扫地。他虽然自己呼唤商业文明,但却没有尊重契约精神,以一个企业家应有的责任感去承担商业的后果。

如前所述,1883年的郑观应,不仅饱受上海机器织布局的债务之苦,他自己的私人生意也遇到了大官司。这一年的11月,郑彻底离开太古轮船公司,卸掉买办身份,按照惯例,他保荐了杨桂轩为买办之职,接替他的职位。这在当时是一个惯例。几乎每一个买办都必须有人“作保”。他们的担保人可以全部或部分地替他们作保,为此担保人也能从他所担保的买办那里取得报酬。郑观应为此立下保单“立太古轮船公司保杨桂轩兄当买办之职……倘杨桂轩有亏空等事情,理应归保人赔偿者,除秋坪克自认担保赔偿三千两之外,余归郑陶斋赔偿”。关于报酬,杨桂轩“立约许每岁溢利提十分之二酬谢”。不管是交友不慎,或是贪图小利,总之郑观应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第二年,杨桂轩就因“私调公款与人合开茶栈及调款回家建造房屋,致亏空太古洋公款十万有奇”,而他自然无力赔偿,债务自然就部分落到了保人郑观应的头上。

1885年春天,郑观应抵达香港,太古洋行立即向香港当局提出控告,于是郑观应依法被拘留在了香港。这是他事前完全没有想到的。监狱里的郑整日心急如焚,多次发信函寻求帮助,包括向盛宣怀诉苦。向谢家福、李秋亭商议向各路好友筹款,来帮助自己摆脱困局。最终在好友的建议下,他采取“报穷”也就是宣布破产的方式,来摆脱这笔债务。到5月下旬,此事终于得以了结,“郑观应以太古各司事欠项及败房、栈房家具,太古具各揽载行生意折抵外,尚赔银5000两”

在损失了部分钱财之后,郑观应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不过,这对于一个志存高远的企业家而言,差点让他丢失了所有的商业信心。连同机器织布局的债务危机,郑可以说是身心疲惫,在家书里,郑如此说道:“致所当差事及闽督左中堂拟委署厦门道之谕,彭宫保与粤督所保军功劳绩,机会全失,致数十年来名利尽丧也。”

因此,在处理完与太古洋行的纠纷之后,郑观应本可以回到上海,参与到招商局并机器织布局、南北洋电报局的诸多事务之中,而且,南北洋大臣及江苏抚臣椷牍屡屡催他回到上海。但他似乎仍然心有余悸,选择隐居在广东,直到1892年才重回上海继续从商生涯。这样的隐居长达7年。在这7年孤独的时间里,郑观应开始耽于思考,拼命写作他的巨著《盛世危言》,并游走于各种道观,向道家学说寻求心理安慰。这是中国所谓士大夫惯有的人生模式,当“修、齐、治、平”的人生理想破灭之时,就不得不向道家思想寻求解脱。

电报局的兴衰

郑观应是一个精力极为旺盛的人,1881年年初,朝廷架设津沪电话线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郑在上海积极参与一些早期的准备工作之中。5月,盛宣怀直接管理这个工程的北端,而郑观应则被李鸿章委任为上海电报分局总办办,成为南路一端的主要负责者。这在他的整个企业家生涯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事业,此前,他已经被委任为机器织布局的总办,同时还身为外商太古轮船公司的总买办。可谓三大要职于一身,是晚清真正家喻户晓的企业家明星。

对于朝廷设立电报局,郑观应一直情有独钟。在给李鸿章的禀文中,郑说:“自天津循运河,越长江,沿途设线,于邮传、军务、商务、民生大有裨益。”(这算是郑观应力图说服朝廷,启动电报局建设的陈情书。)事实上,早在1876年,他在成稿的《易言》中,就有一篇《论电报》,详述了电报的重要性:“今泰西各邦皆设电报,无论隔山阻海,顷刻通音,诚启古今未有之奇,泄造化莫名之秘。诚以两国构衅,赖电报以传递军机,则有者多胜,而无者多败……虽明知创始维艰,而大局攸关,实受其利……若中国毅然举行,推广其用,更与商民传信,酌费照收,则一二年间必能填还创设款项。嗣后所入源源不绝,利赖无穷,诚益国便民之要务也。夫轮船、枪炮等物,中国用之有年,损益犹为参半,至电报则有益无损。何何不举而试之哉!”

从这里,人们能看出郑一直站在国家振兴的层面思考商业问题的基本思路。事实上电报局的确也是按照郑观应的构想构建而成。这家具有现代技术要素的新兴商业公司,从一开始就具有浓厚的政府色彩。这既是李鸿章和郑观应等人的设计,同时,朝廷之所以决定启动电报局的工作,而且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显然针对的是电报局在是军事方面的通信用途。和上海机器织布局不同,正是由于电报局的军事用途,这家新公司竟然是“军饷内垫办”,也就是说,不仅仅是普通的官僚背景,甚至是一种军方背景。也正是这一点,这家公司在创业之初,并没有按照上海机器织布局的思路,大面积向民间招商,全部资本都来自军饷。由此,公司的业务展开,也是先从具有军事战略意义的项目开始。先行创设的津沪线,是货真价实的纵向海防工程。但事实上,如果从市场的角度,或者说从公司盈利的角度,长江线的建设应该更为急迫,更为实际,因为这会直接拉动整个长江流域的航运经济。这正是郑观应的意思,他在相关的报告里如此说道:“为海防计,固宜先设津沪线;为商务计,亟宜添设江线。”一家本来具有市场经济意义的新企业,就这样从一开始就完全走上了官商结合的道路。

朝廷的全面介入,开始看上去总是规模宏大,且激动人心,不过,由于市场的因素被遮蔽,因此很快就会发展乏力。到11月中旬,津沪电线架设完成后,电报局就开始面临巨大的资金缺陷压力,军方的资金并不是不尽的涌泉,相反,无论是朝廷的行政开始,还是军方的军事开支,都颇有江郎才尽之感。如此局面下,郑观应开始游说朝廷命官,主张电报局走招商承办之路,“津沪电线告成,入不敷出,拟招商承办推广。江、浙、闽、广各省将来电线日多,风气日开,获利必厚。”这听上去似乎比较具有操作性,但显然还是依赖于朝廷的行政支持。也就是说,郑观应的电报局建设思路,到这个时候,依然是一项“政府工程”。

需要反复陈明的一个事实是,郑观应的企业家生涯,的确一直都是围绕国家富强的思路进行,他的人生目的,是报效国家,而不是单纯地将一家近代化企业做大做强。这几乎是一种集体共识,其他的商人多半都持同样的价值观。如此,当郑观应开始有限度地向民间招商,他是有信心的。一方面,这的确是一个很清晰的企业,涉及一个时代最新的技术,盈利空间巨大,另一方面,朝廷足够重视,这在中国商人看来,才是千载难逢的赚钱机会。郑观应本来在商界就有不错的口碑,因此,电报局的招商融资进展得很顺利。

1882年,郑观应与他的朋友经元善一起,开始筹谋长江电线的建设项目,在提交给李鸿章的禀文中,郑直接指出,架设长江电线的目的,就是为了有利于华商与洋商的面对面竞争:“自洋人设立电报以来,华商日困,市情朝暮反复,洋商操纵自如,此在西学算家谓之速力敌平力,虽间因有电之处彼此同速,仍归平力;而无电之处,利钝终判天渊。”郑观应的这种分析,从大局看,显然是合理的。他长期处于经商的第一线,十分了解信息对于商业活动的重要性,而作为信息手段的新兴电报技术,在他看来就有着非凡的商业意义,尤其是国家建设意义。

郑的言辞虽然时刻把国家的富强时刻挂在嘴边,但他毕竟是晚清极有商业经验的大买办,知道公司应该怎么办。或者可以这样说,郑观应谋求的,是一方面获取朝廷的全面支持,公司名正言顺,另一方面,他又希望引进一些商业的秩序,一些市场的竞争。1882年年中,他与盛宣怀联合起来,向李鸿章呈交禀文,提议之前已经建成的津沪电线,划归商办管理。郑提出商办的理由有三条:第一,官费垫入的资金已经超过二十万两,接下来继续由官方补充资本,可能性不大,公司因此经营成本巨大,已经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如果资金窘困,很可能对于接下去电报局的运营产生巨大影响。第二,他对于长期的电报局盈利非常看好,向民间招商融资,并不困难,“虽目下所收电费入不敷出,将来风气日开,线路日多,获利必日厚”。第三,他继续坚持他的专利权思路,“愚见中国电报乃独市生意,招股不难”,也就是说,借助这种垄断的优势,电报局没有不赚钱的道理。

许多年以后,人们回过头再来审视郑观应的这封著名的呈文,惊讶地发现,事实上郑观应对官督商办的企业制度,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忧虑的。“及官督商办是商受其利,官操其权等语,似皆有流弊……未曾深思远虑耳”。在他看来,这种制度只是一种权宜之计,是对公司经营的一种短时保障,有着先天的不稳定性。尤其是当官僚集团打算利用公权力侵占商人利益的时候,郑观应发现,朝廷上下,完全没有一部法律保护商人和企业家的利益,“中国尚无商律,亦无宪法,专制之下,各股东无如之何!华商相信洋商,不信官督商办之局,职此故也”。这些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所以他把商人的希望寄托在李鸿章的身上。事实的确如此,虽然官商结合在整个经济史上,是一种对市场经济的破坏,但在晚清末年,在朝廷几乎完全不理解商业精神的背景下,正是李鸿章采用了官督商办的模式,才真正调动了一个时代的商业精英投入中国的近代化工业之中。郑观应的前瞻性在于,他知道“李傅相不能永在北洋”,如果上层官僚体系中略有变动,而经营企业的实权又掌握在官僚手上,那么,所有真正的商人的利益,就无从保障。

这是郑观应对于官督商办模式非常深刻的思考,用今天的企业语境陈述,他当年的行为几乎具有企业制度改革的全部构想。将官督商办改制为真正意义上的商办,将国有企业改制为真正的私人企业,这样的构想在整个近代中国的经济史上都是具有前瞻性的,郑观应无疑具有开风气之先的地位。

整体上看,郑观应的企业经营,一直都仰赖于李鸿章、左宗棠和张之洞等官僚的支持。这是一种制度意义上的不独立,如此,虽然郑本人对官商结合的企业模式有所反思,但官僚们并不看好,或者李鸿章等人即使懂得这样的常识,在庞大的晚清体制面前也无能为力。事实就是这样,郑的《致总办津沪电线盛观察论招商办电报书》虽然构想前卫,但最终显然不能实现。郑知道其中的难处,很快,他就平抑了自己的这种基于企业制度意义的观点,在给李鸿章、左宗棠等官僚的禀文中,改口称“官督商办,是使商受其利,而官操其权,实为颠扑不破之道”。这样的话,再一次证明,晚清时代的企业家如郑观应,纵然有再多的见识,在强大的体制和官僚权力面前,只能放弃常识,选择一种妥协、软弱的经营方式。

也就是说,郑观应这样的企业家,即使再聪明、再能干,也仅仅是李鸿章这种官僚手上的工具。1882年3月,李鸿章让郑观应的精力集中在招商局,而将上海电报局总办的位置委派给了经元善。这意味着,至少在经营权的层面,电报局已经不再属于郑观应,而这个企业的产权,从一开始,就只属于李鸿章,属于朝廷。这是一个完全不符合企业制度的格局,可是郑观应对电报局却又情有独钟,因而只好借助和经元善的私人关系,在背后继续经营电报局的业务。

有意思的是,这样的局面,反而让郑观应的心事释放了一些。他禀陈李鸿章和左宗棠,倡议在汉口等处设立电线。他的最大的理由是“电报原为洋务、军务而设,但必先利商务方可行远而持久”。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郑观应这次不再强化朝廷的参与和国家的强大,而是把市场和商业提到了首先的位置。这显然是一个不错的进步,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他甚至联合沪上绅商各界人士如经元善、谢家福、严作等人,再次联名向左宗棠提议,希望启动长江电线项目。

左宗棠当然和李鸿章是一种思维方式,他答复郑观应说,“实则贸易获利与否,亦不系乎电线,至军国大计或得或失,尤与侦报迟速无关”。显然,左宗棠的兴趣不在贸易与市场效益,而在于军事用途。他甚至以自己为例,否认电报产业的通信价值和市场效益价值:“本爵阁督大臣预闻兵事三十年,师行十五省,不知电线为何物,而亦未尝失机。”需要说明的是,左如此看不起电报局,并不是他顽固守旧,不开化,而是一种政治权谋层面的推脱,他有着自己的考虑,在湘淮两派的竞争中,他想让自己的亲信胡雪岩负责操办长江电报,而郑观应等人提出的方案,却是由天津电报局管理,这显然不是左的地盘。不过左宗棠话虽然这么说,但其中的商业利益,他是看得十分明白,因此也含糊对郑观应说:“事关数省,必须询谋佥同。”这是给郑观应留下了空间,此时的郑观应,直接参与洋务实业,已有数年,对官场潜规则,可以说也是烂熟于心,他很快明白了其中的玄机,于是开展了一系列政治活动,其中包括对于王之春、盛康(盛宣怀的父亲)的游说疏通。

如此斡旋之后,左宗棠终于批准了架设长江电线的请求,并于1883年正式委任郑观应襄办长江电线事宜。也就是说,虽然朝廷将天津电报局正式命名为“中国电报局”,并让盛宣怀出任总办,这只能说明盛宣怀的势力主要集中在中国北部,而南方各地,尤其是长江沿线电报业务,从此就掌握在郑观应的手上。

在郑观应的企业家个人史方面,电报局的企业格局的形成,是他最为醒目的人生成就之一,也是他从一名买办转型为一名本土企业家的标志性事件之一。在接下来的企业经营中,郑全身心地筹谋一种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官商关系,这使得他一方面留恋买办时期的市场经验,一方面又渴望深度介入官商互动的隐形规则。这是一种矛盾的格局,一种冲突心态。更重要的是,他过去的经验与资历,在一个主要由官僚主导的游戏里,渐渐变得无足轻重,他开始变成一名官僚的附庸,而且是官僚资本家盛宣怀的附庸。

正如郑观应分析的那样,成形的电报局的确效益可观。自1882年开办起,到1895年的不到十五年的时间里,电报费的收入上升几近二十倍,而每年股息分配也大都在7%左右,个别年份甚至到达30%以上。如此高额盈利的背后逻辑,也如郑观应所分析的,乃是得益于“专利经营”之权,即电报局的垄断地位,和与这个业务有关的独特的军事属性。

虽然如此,关于电报局的最终结局,却值得反复分析。到1908年,李鸿章已经去世多年,袁世凯接管了李的北洋势力。一场关于电报局掌控权之争的大戏,在袁世凯和盛宣怀之间展开。众所周知,晚清最后几年,袁世凯的权势如日中天,朝廷的邮传部政务处会议明显听命于袁世凯,很快决定将电报局收归官办,去掉盛宣怀和郑观应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商办属性。此情此景,郑观应表示坚决反对,他在给盛宣怀的函中说:“今政府不念当年办事者煞费苦心……竟视为北洋公产,准直督任用私人,更添顾问等员,虚糜局费,用非所长,有心世道者无不太息。”这是郑观应内心真正的价值观,所以他预测,朝廷如果收回电报局,“亦应饬其商董会议查照泰西律法。若出于强迫手段,令内外商民集股兴办农工路矿者寒心,殊非朝廷体恤商艰、振兴商务之意”。可惜的是,这个时候的郑观应,他的观点已经不能影响世人。事实上,电报局从一开始就是官办体制,中间的商办参与,算是他的一种企业改制,但这样的举措,在一个强大的官僚体制面前,不过是隔靴搔痒。所谓予取予夺,话语权和决定权,一直都在官僚手上。当袁世凯的权势蔓延,当他开始觊觎电报局的丰厚利益,电报局的体制被朝廷阻挠,彻底收回官办,就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了。

有意思的是,朝廷把电报局改制为官办体制的事务,交给了盛宣怀和郑观应。盛、郑二人,既是电报局的创始人,也是督办人,也就是说,既是股东,也是职业经理人,如今竟然被政府指定为电报收赎归官的经办人。二人内心的无奈感在这个时候可以说是无以复加,不过也只能放弃观念之争,从“商办”和“官办”的争论,转为了电报局的收购价格谈判。1908年的6月至7月间,郑观应和盛宣怀频繁书函往来,二人最初开出的底价,是200元一股,但邮传部给出的价格却是170元,这比当时市场的股价是290元低出了120元,所谓权力大于一切,盛宣化是懂得这个道理的,因此他带头以175元的价格,带头先缴出了自己的900股。于是,郑观应也只好尾随之,暂时不再就他的股价收买价发言。只是两年以后,有人再次提起这一场股权国有化,他忽然又心生不满,说“电报局因办有成效,政府不准公同估值,即自行定价收为国有,市论哗然也”

电报局的兴衰,的确是中国近代工业史上不可多得的企业案例。如同所有的国有企业一样,一开始全部由政府投资,拒绝或者放弃了民间资金的介入,但在发展到一个阶段之后,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改制,将官办属性改制为商办也就是民办的属性,由此在以官商结合为主要方法论的晚清,出现了一家具有私人企业征象的股份制企业。需要说明的是,朝廷之所以能够接受郑观应等人的商办建议,乃是因为“七局月费共需银五六千两,而月报费仅数百元,由是官为之惧”。也就是说,官僚们基于他们短期利益的考虑,看不到电报局的长久盈利能力,于是同意引入民间商业资本,摆脱企业经营的困境。但这么做的更大价值,如果站在企业发展的角度,事实上是促使官僚放弃了部分干涉企业的权力,或者是企业放弃了部分对官僚权力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部分政府和企业的市场分工。但遗憾的是,当电报局有序发展,并成为优质资产之后,不受任何约束的官僚与民争利的本质暴露出来,他们以政府公权力的名义,无情地以低廉的价格将企业收归国有,一代略有迹象的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终于被官僚利益和政府权力扼杀在摇篮之中。

这才是中国人的权力惯性,是中国人对市场和企业的又一次无知。无奈之下,郑观应也只能一次次感叹,“专制之下,尚未立宪,有强权无公理”

初入轮船招商局

郑观应加盟轮船招商局之前,这家新兴的公司刚刚经历过一场整顿风波。这是官督商办制度背景下最常见的现象。李鸿章虽然握有实际控制权,但在朝廷各方势力的逼迫下,在各种利益纠葛中,他选择了暂时牺牲盛宣怀,将他作为牺牲品清理出局。此时的轮船招商局,实际负责人唐廷枢因事滞留天津,久不主事;而徐润则因为丧父,要回家守制,不可能管理公司事务。因此,李鸿章可谓求贤若渴。郑观应当时在太古出任买办,已有八年之久,是晚清企业界顶尖人才,而且,郑本身在轮船招商局就拥有股份,所以,李鸿章找到郑观应,让他来负责招商局的日常事务,就是一种顺理成章的选择。

不过,郑观应从太古轮船公司转到轮船招商局,有些麻烦。原因在于,轮船招商局和太古轮船公司属于典型的同业竞争,这和之前郑兼任的电报局、机器织布局情况完全不同。郑观应是知道这个道理的,事实上太古公司也有意挽留如郑观应。郑在对唐廷枢的书信中说,:“(太古)公司总理冷士恐弟等有异志,嘱对总司栈云:如在公司勤守二十年外告老回家者,当酌给薪水以酬其劳。”显然,郑要放弃太古的大好职业,意味着放弃在太古优厚的福利。郑观应毕竟是一介商人,此时他的事业风生水起,投资广泛,大量资本在握,可谓前途无量。而轮船招商局当时的情况,在与太古和怡年的竞争中,一直处于下风,未来经营的不确定性十分明显。郑观应曾这样描述:“因怡和、太古与本局营业竞争,大减水脚,互争揽载数之久,股价日跌,每股只沽三十余两。”可见郑的忧虑非常强烈。力邀他入局的唐廷枢、徐润当然也看出了郑观应的心思,赶紧去函说,保证轮船招局商的待遇不包括分红“大旨每年连薪水可包六千金之数”

事实上,郑观应的忧虑远远不止薪水。作为同样竞争的对手,他对轮船招商局的关注并非一年两年,或者说,因为官督商办的体制,轮船招商局和他所任职的太古差别之大,他是深深知道的。其间所发生的一系列政治层面的动荡,郑观应也是看在眼里。他在给郑藻如的函中,直言表达了自己的顾虑:“所虑官督商办之局,权操在上,不若太古知我之真,有合同可待,无意外之虑。窃闻宦海变幻无常,万一傅相不在北洋,而后任听信谗言,视创办者如鹰犬……”这样的思考,是一个已经获得独立性的企业家必须考量的。在太古,公司经营以最大利益为导向,公司与人事之间的联系依靠契约精神,这种现代性的企业制度背景为职业经理人提供了非常良好的环境。而官督商办企业由于主导权在官僚,因此企业充满了猜疑、暗斗和各种各样的隐形规则,这对于一名单纯的企业家而言可能是致命的。

不过这样的忧虑,显然不能阻止郑观应最终离开太古,选择到轮船招商局就职。所以我们只能说,郑观应的理想并不在于发家致富,安静度日,他是一个真正的抱有“实业救国”理想的士大夫,个人的利禄对他来说只是“最低纲领”,他的“最高纲领”还是要报效国家。这种情结从一开始就伴随郑观应,直到他人生的终点。1880年,在已经出版的《易言》里,郑观应就展现了他的商战思想:“今长江二千数百里有奇,洋船往来,实获厚利,喧宾夺主,殊抱杞忧。”在《船政》一文中,他对招商局的意义作出正面的评价:“往年中国特设轮船招商局,夺洋人之所恃,收中国之利权,洵为良策。”这是很有意思的现象,虽然郑观应常年在外商门下发展自己的事业,但他的一套救国理论体系里,却认为外商在中国发展,是与中国人争夺利益,而绝不是一种国际贸易制度背景下的利益共享,也不是一种更大范围的市场进步。因此,他看好轮船招商局的建立,认为这才是为了真正夺回中国人的利权。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民族主义层面的商业思想,这种思想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从一开始就具有一种道德优势,而这种传统的道德优势,刚好与传统的腹地意识整合在一起,从而构成了一种国家的发展方法,一种企业和企业家的发展方法。1882年2月,郑观应与太古轮船公司为期五年的合同到期,他选择不再续约,转而接受了李鸿章的轮船招商局帮办的委札,正式加入这个与他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官督商办企业中去。

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郑观应出任招商局帮办不久,就向李鸿章上书,直陈招商局十六条利弊。其实主要针对的都是招商局内部管理问题,比如要明晰企业内各人事的职务权限、防止船员走私,借采购、借理之名浪费公司资金等,他还提出要各分局的总办和总局经理互相调换,防止“日久则弊生”。在郑观应看来,虽然管理问题很多,但是根源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官僚作风在企业内部的滋生。显然,他是在用太古的管理经验来分析招商局,“当时开局之初,动色相戒,勿蹈官派陋习。及今观之,其所谓勿蹈者皆其所不便也。至其所便者,则相与安之矣”。也就是说,郑观应认为,正是中国官僚风气里的人情世故,相互隐秘、利益输送等种种弊端,使得公司积重难返。由此他呼唤,要向外商学习,“洋人所以能事无不举者,以立法必行、毫无假借也”

郑观应对轮船招商局的整顿,远远不止于观念。最让他获得上下肯定的,是三家齐价合同谈判,在1883年年初取得成果,三家再次签订了为期六年的合同,而招商局的股票也因比从每股40两很快涨回160两。虽然在谈判中,“决策人物乃是唐廷枢,郑观应是唐廷枢的副手或顾问”,但显然没有郑观应的新思想和新方法的加盟,这样的谈判,结果可能大异其趣。郑显然当然对此次谈判的结果十分满意,所以在给李鸿章的禀文中,他自信地说,“本局得占多数,彼毋需跌价,是以局股大涨也”

这的确是郑观应最拿手的业绩,轮船招商局的气象逐渐上升,并给各大外商轮船公司构成了巨大的冲击,这让李鸿章喜出望外。不久,李就委任郑观应出任为轮船招商局总办。当这样的消息传来,郑观应甚至是惶恐的,他权衡之后,以另一块业务也就是电报局的事务太多,精力不够为由,两次辞掉了李鸿章的委任。不过这么做的结果,是李鸿章越发认定郑才是不可多得、能够力挽狂澜的大好人才。当第三次委任书抵达郑观应的案头,他终于答应就任招商局总办了。

可惜的是,这是在1883年,金融危机和中法战争的全面爆发,郑观应的大好势头被迫终止,一方面是资金链断裂,一方面是战事燃起,更有意思的是郑观应在上海机器织布局的经营也遇到了大麻烦,这使得他不得终止了轮船招商局的工作,去到广东战争前线。而他再一次进入轮船招商局,已是10年之后的1892年了。

二入轮船招商局

10年中,轮船招商局一直处在半死不活的状态。不过变化是有的,最醒目的变化是,盛宣怀重新以督办的身份入主招商局,并真正掌握了实权。这是1890年前后,招商局内外交困,市场的层面不得不再一次与太古、怡和这样的外商重新订立齐价合同,而且直接面对一轮无序的降价竞争。这样的局面让招商局的业绩大幅受挫。

但这样的局面,却对郑观应有利。多年以来,他与盛宣怀的私人关系不错,而盛向来看得起郑的商业才华,这使得郑观应重入招商局成为接下来理所当然的事情。

必须说明,在此次重新出山之前,郑观应已经蛰伏多年,可谓寄情思想,不闻江湖。这是一种迫不得已。1883年金融危机爆发时,太古轮船的保人案和机器织布局的账务问题对他的信誉和形象造成了严重打击,他原本积累的财富也在此过程中损失殆尽,唯一没有断裂的是他在这个传统社会里积累起来的人脉关系,这其中就包括他和盛宣怀的私交。自赈灾以相识,到电报局开始的第一次合作,郑、盛的交往没有因为郑的经商行为的终止而中断。相反,在郑观应最落魄的时候,盛宣怀给了郑观应最急需的帮助。郑观应的才能以及实干的精神深得盛宣怀的赏识,而郑观应同样将实业救国的希望寄托在了盛宣怀的身上。

在人生的轨迹上,郑观应这样的积累是有价值的。当盛宣怀在轮船招商局站稳了脚跟,他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启用郑观应。

当然,郑观应试图再次回到轮船招商局是有阻力的。首先,他原先的老东家太古轮船公司方面进行了干涉。郑观应在给盛宣怀的函中说:“(晏尔吉)今忽闻弟又入局,渠更朝夕不安,是以百船谣啄,以冀商局不用,借此恐吓使弟不前。”晏尔吉在太古与郑观应共事十年,对郑观应的能力了如指掌,他曾对郑说:“方今深知船务利弊者,唯我两人而已,其余皆不足惧也。”可见从竞争对手的角度来说,太古公司对郑观应是很忌惮的。太古公司的手段几乎是残酷的,陈年的旧账又一次地被翻了出来,“太古甚忌弟(郑观应)入局,曾结党谣啄,志图倾陷,拟请领事面禀傅相,谓弟欠其保人之款未清,以冀阴止,遂乃私衷”。对此,郑观应有些气愤。他借陈辉廷之口说:“闻有卓某吞骗尔太古银数万,无力偿还,亦不追究,何以陶斋(郑观应)有大功于尔,竟如此苛刻。愚想此西例固不能再追,中例亦更无再问之理矣。”郑这么说的时候,明显是告诉盛宣怀,他这次能否加盟轮船招商局,已经具有中西冲突的原则性意义。这似乎是一种意识形态方面的宣战,类似于当年郑观应自己精心撰写的商战。很明显,他的这种言说得到了朝廷官僚的认可。所以,当郑观应除了面对太古洋商的阻挠,还面对来自于轮船招商局内部的猜忌的时候,他很快就站在了一个道德的高地,“……札委帮办之时,而中外忌者群起谣啄,极力排挤,谓官应如再入招商局,各司事当即告退,三公司之和约亦必不成等。危词以耸听闻。”

在这些纠缠中,郑观应是有决心的,聪明的。如果说1882年郑观应放弃太古的职业经理人身份,加入轮船招商局,是他放弃独立商人身份的第一步,那么此次重入招商局,事实上是彻底成为官商的重要步骤。这是郑观应对朝廷官僚体制的大幅度靠拢,是他一个人生活里的一次醒目的国进民退。某种意义上,从郑观应再次进入招商局开始,晚清企业史关于官商的概念,就不再仅仅指盛宣怀或李鸿章那种拥有实权的官僚对商业的介入,而是郑观应这样的职业企业家从此成官商的代言人。也就是说,郑观应从此不再是独立的买办企业家,而是盛宣怀的御用经理人。

如何看待郑观应的人生转型,人们可以说,这是他向来的梦想,一个心中装满了企业救国理念的人,必然认同政府权力。这是从一个人的宏大叙事到一个国家的宏大叙事的逻辑传承。另一方面,人们也能看到,郑观应这么做,事实上有着浓厚的感恩意识。“弟此来以报知己,当廉洁自知,脚踏实地。至于是非得失,均不计也。”可以看到,郑再入招商局,之所以能克服诸多阻碍,起决定性因素的,毫无疑问是盛宣怀:“幸我公识力坚定,不为诡计摇夺,彼亦无可奈保。”盛宣怀是一名真正的官僚,他的很多决策,考虑更多的并非仅仅是企业经营,而是要在官僚体系内部去找到政治上的平衡。这种来自于官场的所谓平衡手段,正是郑观应的弱项。因此,在这个维度上,我们可以认为,郑观应之所以愿意走上官商之路,更多的是一种对制度的妥协。的确,在过去的一段时期内,郑观应与盛宣怀并非一团和气,他们有着很多不同的意见和交锋,郑并非一个唯唯诺诺,只能溜须拍马没有实干能力的人,相反,他抱负极强、心怀天下,且知书达理,是真正的儒商,但处于这种官督商办的制度之内,对于盛宣怀,郑观应深知,自己无须继续争辩,妥协是企业家的天性,这个时候的郑观应,心态大抵就是如此。

需要反复说明的一个现象,是郑观应多年以来对李鸿章和盛宣怀等官僚的仰慕。作为一名企业家,郑观应一生都非常佩服李鸿章、盛宣怀的胸怀和眼界,除开早期太古洋行的买办生涯,他一生所从事的经商活动几乎都围绕着二人展开。早期,郑观应推脱洋务企业委以他的职务,毅然决然地加盟到李鸿章的门下,就是希望自己的价值能被李鸿章重视。在李鸿章第一次欲邀郑观应加入轮船招商局时,郑观应深知动用感情攻势,上表朝廷,将一年多前郑观应及其父亲在赈灾中的贡献表明出来,证明自己一直是忧国忧民之人。这在传统的社会结构里,的确是极大的荣耀,郑家父子的事迹“载入《广东省志》并《香山县志》,借示表彰而资激劝”。但问题在于,郑观应回到传统的文化语境里,得到了相应的人生机会,但丢掉的却是一名商人的独立空间。《剑清中国晚清史》在论及这种现象时,认为中国的旧体制未能对于新时代的商业模式做出反应,像郑观应这样本已颇具独立性的商人买办,他们的反应同样是迟缓的,甚至是倒退的。在不经意间,郑观应这样具有自由市场精神和国际贸易视野的企业家,很快就落入了传统的仕途模式中。当郑观应和盛宣怀建立起了一种牢固的依附关系之后,郑作为一个企业家的价值基本上丧失了,比如在管理上,他要左右逢源,比如在创新上,他失去了动力和空间。而把理想寄托在盛宣怀的官本位资源上之后,郑观应很快又发现,盛的官位其实不够,在深渊一般的朝廷官僚体系里,盛宣怀其实也难成大业:“可惜我公(盛宣怀)不得商务大臣,又非督抚,事多掣肘。”

由此,郑观应的企业家转型之路,在这里变得非常清晰,1883年之前,他是独立的、自由的、契约的、国际化的,1890年之后,郑观应的经营之路,除了依靠他丰富的商业经验和商业能力等一些纯粹的工具理性之外,更多的是依靠他儒家式的道德品格,他终于变成了一名道德的工具,伦理的旗帜,国家的口号和时代的负担,他不再是一名职业的企业家了。

必须承认,郑是一个有能力的商人,他再次操持轮船招商局,首先就在与太古洋行、怡和洋行的商业谈判中,基本占了上风。1893年,三家轮船公司重新签订了一份齐价合同,相比较前一年所签订的那份早早夭折的合同,有了一定的改善,招商局上上下下对此比较满意,郑观应自己的评价也是谦虚与得意俱在:“今蒙福萌,各同事胥安,公私顺适,三公司之约已定,和衷共济,幸慰廑注。”

无论如何,在签订齐价合同以后,轮船招商局渡过了危机,而郑观应也站稳了脚跟。接下来,他开始整顿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这同样是郑观应的强项,此前他曾经向李鸿章提出了整顿招商局的十四条意见。而现在,他在实际操作的层面,提出了一些新的企业经营战略性方向,比如添设小轮船,要与客商联结招徕生意等。同时,郑观应还发现各分局货物的分拣效率低下,使得轮船的周转缓慢,于是提出建议,让上下货提速以获利。郑观应知道,招商局为一家跨省的大企业,其规模甚大、人员构成复杂,各分局的情况各有不同,所以开始筹划沿江而上的视察之旅,试图了解更宽阔的市场信息。郑于3月30日乘“江裕”轮出发,一边行走,一边写作,竟然有《长江日记》成型。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晚清商业田野调查文献,郑观应发现了很多中国船挂洋旗的现象,“以我国之商,贩我国之货,装我国之船,一挂彼旗,便同洋船洋货运入内地,直抵重庆,并半税亦概行蠲免,直是以我之矛刺我之盾!”这当然是因为厘税过多的缘故,郑观应发出感叹:“唯有痛减厘捐、严革扦手勒索留难等弊,必使较之挂旗货船所应纳洋税章程尤为省便,则商货自不挂洋旗而愿报捐厘矣。”这是郑观应的聪明所在,他看到整个长江流域,除了三家大轮船公司以外,所有私人船运的艰难,正是这种困境,逼着他们宁愿接受外国公司的洋旗,也不愿意以中国商人的身份在长江内航行交纳厘捐。对此,郑观应甚至是痛心的,他深知地方性厘金,是为了填补巨大的地方政府财政亏空,但随着商人的变通,大量的利益却被逼着流到了外商的手中。

郑观应是灵巧的。1894年中日战争爆发前夕,他向盛宣怀提出,在战争期间,把招商局轮船全部换上洋旗,以利于正常的营业。“商船换旗一事,亟宜未雨绸缪,且非大商兼素有体面者不能承此重任。”这显然有些技术难度的,因为招商局和怡和洋行、太古洋行本来就是竞争对手,“太古私心太重……怡和又不肯另立密约。”也就是说,郑观应必须另找合作伙伴。其间有人提出,不如招商局干脆停驶比较稳妥,以避开战争。好在盛宣怀站在主张换旗的郑观应一边,他说“此次中倭战事,不能如法事之速了,局事必须分别预定章程,方不致大吃亏”。在这中间,事实上郑观应还想到了去香港注册的方法,可惜没有成功。最终,还是由郑经手,将招商局的20艘轮船“明卖暗托”给了德国信义洋行、礼和洋行代理。在此次换旗行为中,郑观应承担了非常重大的责任,之所以换旗能够成功,很大程度上依靠他的个人信誉,依靠他和在轮航业长久以来的苦心经营的关系。许多年以后,人们认识到郑观应的举措是有道理的,在《马关条约》签订、甲午战争结束后不久,郑观应又经手将“明卖暗托”的轮船全部收回,再次对轮船招商局渡过危机、正常收益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在郑观应的操持下,轮船招商局的气象不错。虽然经营环境和企业管理上的缺陷不少,虽然中日战争使得招商局不得不换旗以延续经营,但是公司业绩不错,信心也不错。1895年4月,郑观应主动向盛宣怀要求认购一百股轮船招商局的股票。这是能够证明公司景气走高的最好证据。

甲午海战之后,郑观应敏锐的商业头脑再一次爆发。他听闻《马关条约》即将新开肇庆、梧州通商新口岸,立即致函盛宣怀,要求“早派妥人周历各外探测水道及察看地势局面情形,以便购地造屋,其地自以近洋关为贵”。这种商业的契机,似乎只有郑观应才能把握。因为招商局的经营需求,要广置分局,购买土地,所以郑观应一直非常关注土地价格的变化,他与盛宣怀通信讨论在上海买地事宜,并商讨如何获取利益:“价既如此之廉,鄙见我公(盛宣怀)与本局似宜速买数百亩,将来吴淞铁路终要行也。至彼时,其价必然大涨,顷多买以备将来与督办铁路者共之。”郑本人也参与到购地之中,“至本局所购码头地百亩,连观应附买之地十五亩,两共一百十五亩,已嘱禄生兄分别入账矣。”

汉阳铁厂之败

郑观应的企业家生涯中,汉阳铁厂也是最为重要的经历之一。

有两个前提需要陈述:第一,汉阳铁厂本是张之洞一手操办,属于典型的官办企业,成立的动机乃是为军火工厂提供铁料。这样的体制显然完全忽略了市场的元素,从生产到经营都是长官计划。其结果是,经营不久就陷入困境,不仅筹建时拨付的官款全部耗尽,还面临着无底洞式的持续投入。郑观应是了解这样的危险的,他说:“汉阳铁局已用国银四百余万,鄂督张香帅又奏拨七十万,仍恐不敷。”

官员出面操办企业,不仅成功系数几乎为零,而且会影响到官场前途。此时的张之洞就是如此。他的处境十分尴尬,一方面资金短缺,一方面缺乏人才。这个时候他想到了盛宣怀和郑观应。

这就是需要陈述的第二点,郑观应离开招商局,去到汉阳铁厂,仍然身处盛宣怀的麾下。也就是说,他一直都是盛宣怀的职业经理人。事实上,盛宣怀对于汉阳铁厂一直抱有极大兴趣。当然,他看中这家负债累累的企业,不是一堆无法实现盈利的不良资产,而是与它直接相关的晚清铁路产业。此前,郑观应曾经和他探讨过汉阳铁厂的问题,1893年巡游长江之时,在给盛宣怀的信函里,他就大胆判断,汉阳铁厂“势要招商承办”

1896年的3月,张之洞约见盛宣怀,5月就将铁厂交给他打理。同年9月,张之洞奏请朝廷,设立铁路总公司,保盛宣怀任督办。朝廷很快恩准,事情来得比想象的还要顺利,事情就这么成了。

在晚清企业史的层面,不能小看这一次的公司变更。盛宣怀从张之洞手上接管汉阳铁厂,在企业制度的层面意味着摆脱了官办体制,并开启了官督商办的时代。大致的格局是,铁厂为商人所有,“嗣后需用厂本,无论多少,悉为商办”,对于之前已经投入的官本,“概由商局承认,陆续分年抽还。”对于如何偿还这笔巨大的债务,盛宣怀也拿到了大好政策,“俟铁路公司向汉阳铁厂订购钢轨之日起,即按厂中每出生铁1吨,抽银1两,即将官本数百万抽足。”

企业的制度框架形成,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招揽人才。普天之下,还能有谁比郑观应更合适去呢!所以盛宣怀立即告诉郑观应,不日之内,就去接手汉阳铁厂。

有意思的是,此时的郑观应似乎不太情愿。理由有三:

首先,从个人利益角度,郑显然不愿意放弃招商局的职位,毕竟轮船运输行业才他最得心应手。此时的招商局,在郑的打理之下,态势不错,他的收益也甚为可观。从经元善的一封信内,可以得见郑观应在轮船招商局的优厚待遇,“铁甚苦,轮花红外岁入稳有九千金,岂可使其舍甘就苦。”

其次,从企业经营角度,郑对汉阳铁厂的经营改善,并没有信心。在《盛世危言》里,他写过《论丙申年汉阳厂归商办情形》,直言汉阳铁厂的经营不利乃有选址失当的硬伤。“焦炭购自开平,铁矿远在大冶,运费既多,成本遂重也。”

再次,是复杂的人事倾轧,让郑观应头疼。汉阳铁厂本为官办,公司内部官僚成堆,和他对企业管理的理解相去甚远。这不是郑的想象,而是事实。他曾对盛宣怀诉苦:“观应性情刚直,凡董司有过,无不直言……铁厂诸厂诸董多属本地候补人员,将为朝廷伟器。自愧商务出身,才疏德薄,焉能为群贤所推重?”他说自己“罔识忌讳……直言汉阳铁厂之失:“一地位失宜;二未得佳煤,辄先开炉厂;三误用白乃富,以公济私;四不能量器,使有一人而兼数事者。闻香帅(张之洞)颇恶所言,不喜闻过……恐将来或加以不测之祸,用泄其忿。”

也就是说,在他的著作里,他批评汉阳铁厂的观点实在很过分,如今竟然要去管理这样的企业,于情于理,都无法自圆其说。不过,话虽这么说,但盛宣怀反复坚持,唯有郑观应方能胜任,以郑对盛的仰慕,也只好应承下来。如此,郑观应提出,保留招商局职务,然后去汉阳。

盛宣怀答应了。

郑观应的经营才干十分了得,刚到汉阳铁厂,他就禀告张之洞,提出改善汉阳铁厂的三大核心要点。第一是弥补选址不当导致的运费成本过高问题,解决方法是勘查新矿。第二是解决铁厂产品销路问题,建议以后兴办铁路要订立章程,指定购买汉阳铁厂所产的铁轨。第三是老生常谈的人才问题,为了节约用工成本,郑观应建议应培养本土人才,渐渐取代洋匠。之后,郑观应进一步观察汉阳铁厂的经营状况,提出了四十八条整顿措施,其主要内容是对外主要是采购问题,精打细算,节约成本;对内则是力去官派人员,提高运营效率。

常言道,重要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解决问题。在官本位体制下,郑观应权限不足,这大大消解了他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从销路上,郑观应直言铁厂不佳的原因之一,乃是官员的寻租,“……如北洋前买外洋钢铁,价不廉于鄂,钢不胜于鄂,其时某局员必曰洋钢之胜、洋价之廉,大吏信之。又如开平之煤胜于倭东,贵州之铁埒于泰西,而当年承办者必不欲购,必吹毛求疵,其故何哉?盖购于洋行则用钱浮冒,一切皆可隐密;购于华官则恐一旦漏洩,有碍局员左右辈之自私自利,是以大吏必为所蒙耳……”郑有什么能力敢在官员头上动土?他的确看到了问题症结,但似乎无能为力。

内部人员的管理问题,也极为艰难。郑对员工的要求,非常严格。他曾经批评萍乡煤矿许复初办事不力,说“今阅阁下先后来书,只说萍乡煤矿甚多,采之不尽,未详其每负出若干吨,计有多少好煤矿,各家所开煤矿几何,成本几何。惟说现有大焦炉四座,小炉六十座,每月可出焦炭六百吨,尚有炉二十座,约九月后完工可加三百吨;现在生煤二千余吨,其炼成焦炭每吨需银若干,各家煤炭市价情形如保,语焉不详。总以渌口湘潭过载之事为广泰福反复辩论,实未知本题要义所在。是不应为而为,应为而不为也”。显然,许复初是一个办事粗糙,缺乏细节管理的人,不过这都是日积月累的习惯,不会因为郑观应的一次毫不客气的批评就能解决。

如此局面下,纵然郑观应倾心倾力,但也是积重难返,短期内要使汉阳铁厂的产品在市场上拥有质量和价格上的竞争力,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那么剩下的思路,当然就是寻求政府利益,切入规划内的官方主导铁路采购业务,通过官商结合的思路,通过关系打点,让汉阳铁厂成为一家朝廷钦定的政府采购对象。

这样的思路,当然是盛宣怀的计划。事实上郑观应早就知道,曾提醒盛必须重视获得承筑铁路权的重要性,“本厂钢轨成本较外洋为昂者,因时缺焦炭,价又甚昂,人手不熟之故。若非自己承办铁路,钢轨恐难销售。想公早已洞识无待鄙渎矣。”他还说,“惟铁路不归我公接办,铁厂事宜即退手。”意思是,如果不拿到铁路政府采购的订单,汉阳铁厂就不要参与其中了。

问题的本质在于,一方面郑观应努力引入近代企业和市场竞争的管理方法,一方面却又认同切入朝廷的采购计划。这在方法论上是矛盾的,随之而来的结果,就是郑观应的手脚被捆住了。

身在汉阳铁厂,郑观应的核心问题是焦炭。正如他对盛宣怀所言,“本厂需煤矿如人生之需五谷。”盛宣怀也认为,“煤焦为第一要义,必须速筹妥善之法。”经过权衡,他们最终的决定是放弃开平煤矿,新开萍乡煤矿,以缓解焦炭需求。为有效采用萍乡煤矿,郑观应可谓绞尽脑汁,比如拟在萍乡附近的上栗自行设局买煤炼焦。建议盛宣怀在萍乡收买煤矿自炼。但这样的举措效果并不好。不得已,郑只能采购洋炭,但所亏甚巨,“如照此时要用英国、开平焦炭,半年之间已赔去商本三四十万,不知何时能收得回来。”

焦炭之事解决不了,这影响到了卢汉铁路的订单,“焦炭为难……卢汉铁路果订五年内成功,大约要购洋轨以补不足。况时事孔亟,尤宜速成。……观应不寐,颇为杞忧。”眼看问题如此纠结,汉阳铁厂久久不能盈利,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又不断冒现,这让郑观应焦头烂额。无奈之下,他只好再出新招,主张兴办银行,“银行为百业总枢,借以维持铁厂、铁路大局,万不可迟。”郑的想法,是吸引洋人投资“准西人入股争三分之一,华董事四人,西董事二人,以西人为副理,华人为总理,所有用人、理财之权悉归总理”

事实上,郑观应在汉阳铁厂不过一年有余,但各方压力的夹击,却让他心力憔悴,因此不断提出辞呈,理由是身体不适、毁谤事件、《盛世危言》得罪过张之洞等。“观应在厂八阅月,忍辱负重,委曲求全,其中苦况,非躬亲目函者不知。”最终,郑观应在1897年7月正式卸下了沉重的汉阳铁厂总办职位,远离了官僚人事冲突的中心点。

不会在幽深的人事关系里左右腾挪,是郑观应一生最大的弱项。可以肯定地说,正是不断出现的人事纷争、钩心斗角让他败北。汉阳铁厂一年多的经历,是其顶点。此前,在轮船招商局、电报局或机器织布局,郑观应要么是直接参与了创建,要么在人事变动十分有利于他时才介入,而汉阳铁厂则不同,之前的官办使得厂内的官僚人事结构非常稳固,虽然有总办之职,虽然公司体制从官办改为官督商办,但这并不意味着张之洞完全放弃了对于汉阳铁厂的控制。也就是说,当盛宣怀和张之洞之间的冲突足够大,能够被当作牺牲品的,必然就只能是郑观应。

不过,这种局促的人生处境,却是郑观应的理性选择。从彻底离开太古轮船公司,放弃自己职业买办经理的身份,他就从一名纯粹的、独立的商人演变为官方资本或者官督商办资本的代言人,给他毕生的企业家生活带来了造成了巨大的困惑。在市场和官方的夹缝中,郑观应的一生举步维艰,处处遭遇麻烦,几乎让他大好的商业才华丧失殆尽。

需要提到著名的《苏报》事件。1897年3月15日“张某”在《苏报》发表一篇名为《总办得人》的文章,不指名地攻击郑观应历年经商中的弊事。此事惹怒了郑观应,他随后邀请多位商人,包话盛宣怀、经元善、徐润等在内的晚清大佬联合署名,然后以他人的口吻为自己写了《不平则鸣公启》的文章,在《苏报》上发表,为自己辩护。

郑观应是爱惜羽毛的人,加上他本来文笔就老到有力,现在撰文出击,尚在情理之中。不过盛宣怀认为郑有些小题大做,影响了他整体的考虑,这让郑有些不高兴。现在整个商界都在关注,郑观应自己感觉到,已经影响到了他的前途。郑是写过《盛世危言》的人,社会声望不仅在于商业经营,还在于深刻的思想。格致书院王韬之曾请郑观应去讲座,并为学员命题。安徽巡抚邓华熙、山西巡抚胡聘之都对他十分钦慕,不时请教,胡聘之还正式请调他赴晋任职,这都是巨大的学界资本和官场资本。现在这一切,似乎有些摇摇欲坠了。

所以郑观应在发表了辩护文章之后,仍然不满足,想要诉诸法律来讨回公道。

事情闹到这一步,盛宣怀却坐不住了。假如郑观应真打官司,就要从汉阳返沪,这不仅对于汉阳铁厂的工作有着极大的影响,甚至可能影响到轮船局的工作。所以他就劝郑观应,说:“鄙意狂吠不值计较,莫如包以大度,久之自然销声钳口,公拟挺身理论,迂矣。”希望郑观应能“一笑置之”

这算是郑观应与盛宣怀发生分歧的重要节点之一。此时的郑观应,不再对盛宣怀百依百顺了。本来,二人的合作在于有着共同的利益点,盛借着郑观应的才干来获得督办的业绩,以图谋仕途上平稳发展,同时兼得私人利益,而郑借着盛的撑腰,获得稳固的总办职位,得以施展经营拳脚。如今冲突十分明显,盛要求郑观应节制,显然是看中他旗下的实业,而郑观应则认为此事如不处理,会严重影响到他自己来之不易的经营口碑和思想口碑。

于是,郑观应给盛宣怀回函,表明了要诉诸法律的决心。“《苏报》如此狂妄,各友畏之如虎。今官应被谤之事皆诬,自问权操必胜。……乞准日内由局船返沪……一面具禀家人报告地方官,一面延律师赴日本领事控告。无论年期久暂、费用多寡,总期冤洗而后已。”

郑观应的决心如此巨大,盛宣怀也拿他没办法,双方只好妥协。郑观应以“与其负屈将来,不若洁身早退耳”作为威胁,向盛宣怀提出了“拟升(招商局)会办……今冬改派电报粤局差事”的要求。盛宣怀只得答应,这样,郑观应也答应不回沪起诉,继续在汉阳铁厂“力疾从公”,将厂务整顿好。这么做的结果是,盛宣怀将他从招商局帮办升任为会办,并且委任他为铁路公司和电报局总董。

商业上的前途似乎被保住了,但社会舆论方面的损失,郑观应却无力回天。《苏报》毁谤案,对郑观应后来的企业家职业生涯,甚至包括他潜在的仕途理想都产生了很大影响。从此之后,郑观应在官商两界受到共同排挤,各种妒忌纷至沓来,让他真正感受到了人生如梦,心灰意冷。他觉得自己“不合时宜,处处认真,处处招怨”。这样的表述,有些颓唐,有些落寞,不过这正是他企业家身份和经国理想错位之后必然的结果。

有思想的郑观应

从汉阳铁厂辞职,郑观应只能再次回到轮船招商局。

事实上郑观应很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1896年,当郑观应离开轮船招商局,接受张之洞和盛宣怀总办汉阳铁厂的委札,他就为自己准备好了后路。

明显的局面当然是,招商局的大好形势,让郑观应割舍不下。他一方面渴望能有操持汉阳铁厂的机会,一方面又两次致函盛宣怀,要求保留招商局的职位,理由是“招商局差使如何?将必南北洋内外有人谋夺,非独于弟不利,且负公望,殊于大局有碍”。的确,郑观应在1892年初入招商局之时,言明合同期满后就离任,不过,李鸿章和盛宣怀的极力挽留,让郑观应得以留任,等到再次合同期满时,又遇到中日战争爆发,郑建议公司换旗事宜,郑观应陈述自己,在这个“多事之秋”“不敢禀辞”。这种种曲折的经历,一方面呈现了郑的大好商业才华,一方面也证明,他对轮船招商局的确有了割舍不下的感情。

因此,从这个时候开始,郑观应在招商局的职务,从帮办升任为“会同办理”,实际执行会办职权。这是1897年7月,郑观应开始在汉阳和上海两头奔忙。可能是稍微有些局外身份的原因,郑观应在管理上的热点,转移到了对于轮船招商局内的人事倾轧,可是这种人事上的纠纷,并不在他的职权范围之内,因此他就不断通过向盛宣怀写信来表明自己对公司的不满:“窃思轮船事务利弊甚多,非有熟悉者不能知其利弊,然则有熟悉者知其利弊,振刷精神,力为整顿,无如事权不一,而结党营私之辈内则动辄掣肘,外则散布谣言,不谓为擅权,即訾为多事,务求败乃公事而后已。今招商局积弊已深,督办知之已熟,惟官督所委各员多是仕途出身,易为所期。很等闻官应复任,则约众声言办事人欲全行罢职,欲借此挟制。承密示先行巡视分局,自觉和平,何尚畏其刚直?复任后仍不避嫌怨,整顿、修船、投标、船上推工、江船客票银水等事,约共岁有十万两。同事颇嫌多事,而反对者百般恐吓,或声言饱以老拳,或暗以炸弹相对,曾贿报馆记者捏词毁谤,望官应长驻汉阳不回上海而后快。而司马之心人皆知之。既志在剔锄奸,维持大局,以副委任,尚有大弊数端,因其根深蒂固,自度德力,恨难即除。盖扣贼要赃,恐言出不行,更为营私妒忌者谣惑所伤,只得待时而动耳。”

这段郑氏的书信,被很多学者当成研究中国近代公司文化的大好材料,从这里能够看到,郑观应在招商局内想要整顿人事,剔除冗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这才是中国式公司一开始就遇到的大麻烦。原因在于,官督商办体制之下,许多官僚在局内已培养起根深蒂固、错综复杂的利益团体,郑观应仅仅作为一个经营上的管理人员,并无多大实权,他能做的,也只能是查明漏弊,把问题交到盛宣怀的手上,以求帮助解决。某种意义上,对人事问题的纠缠,必然要牵扯到对于招商局或者是对公司环境问题的思考。这是郑观应多年来的思考习惯,他对盛宣怀说:“我国地大物博,何反不如日本?一言以蔽之曰:政治不良而已。”所谓政治不良,在他看来具体表现为:

税收不合理——“盖各国进口货税重,出口货税轻,我国反是。”

人才缺失——“又外国船驾驶人无论船主、大副、管轮机器局,皆用本国人;中国至今商船仍用外国人。”

国民对于国货的选择——“日本客货无论水脚高低,皆由本国船装运;而华商惟视水脚之低,不论本国、外国也。”

这种种不利于商业发展的因素,郑观应像一名思想家一样,基本归结到了国民性:“种种失败皆由于执政诸大臣不知爱国,各怀私利,置开源节流之法于不讲;而我国民又只勇于私斗而怯于公战,亦不知爱国同心协力,以御外侮。”

如此环境下的郑观应,有一种浓厚的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受。外部的“政治不良”,他无力改变,内部的官僚倾轧,他也力不从心,由此,他只能把矛头对准招商局里的外国雇员。总船主蔚霞成为他发力的对象,在给盛宣怀的信里,他认为“蔚霞是机器司出身,不晓驾驶诸法,不知各船主优劣,用为总船主,不独各船主不服,亦为各国人所笑。”这是批评蔚霞的不专业,使得轮船招商局在船只的购买、修理之上屡屡吃亏,所以他称“年来商局同人鲜不情投意合,有不合者惟蔚霞与徇私作弊之人而已”。这样的攻击,可谓凶猛,足以毁掉他人的前程。事实上,郑观应与蔚霞的矛盾从甲午之前已有激化之势,之后相互斗争多年,显然,盛宣怀知道这样的历史,因此并没有坚定地站在郑观应这边。多年之后,人们看到蔚霞还是始终把持着招商局内的船务业务,郑观应扳不倒他,因为这是盛宣怀的地盘。

这个时候的郑观应,沮丧的心情可谓溢于言表。他开始在思想的层面左右开弓。他埋怨官僚们过于干涉企业的经营,但却又在经营方式上依赖官僚;他痛恨税收不利于华商,但却又在关键时刻选择了挂上洋人的旗帜;他痛心国人的民族主义情结不够,不像日本人那样不顾成本地支持本国企业,却又用垄断的方式挤占私人企业的经营空间。郑观应真是一个矛盾的,左右冲突的商人,许多年后,我们可以认定,虽然他很早就接触到了亚当·斯密信徒的自由市场理念,虽然他跟随外国人很早就学会了市场的竞争,但这一切都停留在技术的层面,而没有内化成他的价值观。他一生的企业理念,市场理念,事实上都锁定在一个特殊的时代相对比较狭窄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对抗的氛围之下。至少在市场和企业的意义上,郑观应虽然才华横溢,但他显然不是一个具有创新精神的,能够宽阔的配置市场资源的企业家,甚至可以得出结论,他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终其一生,他不过是一名聪明的生意人。

如此局面之下,郑观应对招商局的影响开始迅速减弱,这个时候已是庚子之变,李鸿章仙逝,袁世凯接管北洋,而盛宣怀又于1902年父亡守制,这使得袁世凯全面接管了轮船招商局,作为众所周知的盛宣怀亲信,郑观应很快就被告知,离开招商局。

袁世凯是一个大权在握、做事决断的人,似乎没有珍惜郑观应任何的商业才华。这让郑观应几乎绝望。不过所谓山不转水转,1909年1月,清廷忽然下令罢免袁世凯的军机大臣、外务部尚书职。这给了盛宣怀夺回招商局控制权的绝佳机会,盛宣怀的意图很清晰,依靠郑观应在招商局内的影响力,夺回招商局。这样的想法和郑观应不谋而合,作为企业家,郑深知北洋势力借国有化将轮船招商局收为己有的危险,因此不断向盛宣怀言明支持他的“商办”立场,痛斥袁世凯“署北洋大臣以来,党同伐异……翻云覆雨,不顾交谊。”某种意义上,一场国有化和商办化之间的企业权利争夺战正在上演!袁世凯的亲信徐世昌被授为邮传部尚书之后,轮船招商局国有化的威胁步步进逼,郑观应在书信里痛陈:“昔年招商局只有会办二人,今北洋大臣札委坐办、会办、副办共计八人,另挂名司事。凡有重大事件均由北京大臣主持,毋须股东会议,而客货水脚短报,私弊颇多,督办不问。年结虽亏仍须报效银十四万两,尚得谓之保商乎?”可见,对于北洋带给招商局的祸乱与资产鲸吞,郑观应非常不满,他认为:“轮船局虽曾蒙南、北洋大臣款维持,早已清还,且历来报效甚巨,局本商股,安得借此据为官局,任所欲为?”这样尖锐的言辞,令盛宣怀十分满意,他随后致函郑观应,委托他依靠他在粤商内的影响力,广为联络股东,并去北京注册呈请轮船招商局划归商办,阻止公司的全面官有化。郑观应办事颇为得力,不久以后,就赢得股东的热烈响应。1909年8月,招商局商股持验票折桂号者已得股份全额的十成之六,8月15日,轮船轮商局在上海举行第一次股东大会。盛宣怀被推举为董事会主席,郑观应当选董事,这标志着轮船招商局正式摆脱了北洋当局的直接控制。之后,年近七十的郑观应奉着招商局重托,北上北京为公司注册。为了对当局施加影响,郑观应还特意在《大公报》上刊登了有关招商局注册的信息,希望通过媒体的力量,造成轮船招商局商办制度的事实。

有趣的是,这个时候的郑观应,似乎仍然对强大的官僚体制认识不足。他第一次去到北京办理注册之事,没有完成,第二年的6月,再赴北京,方才办妥。但是代价是巨大的,虽然名义上轮船招商局注册为商办,但实际上权力还是被邮传部拿走。不得已,郑观应只能再次周旋,修书朝廷,要求邮传部将管理权放回董事会。

这当然是官商结合制度背景下企业产权制度的不确定性,是一种必然存在的结果。历史给郑观应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他曾经拟订了仿照泰西有限公司的商办章程,曾经试图努力推动招商局彻底的商办。在经营方面,他还拟订过《创办欧洲及南洋邮船公司招股章程》,试图开辟新业务往来美洲、澳洲世界各地,但他始终不能真正离开这个无所不在的官僚体制,因此,最后被这个官僚体制吞噬,就是一种顺理成章的事实。

就在这种不确定性的局面之下,辛亥革命爆发,盛宣怀流亡日本。轮船招商局就要走到她的生意的尽头。当郑观应从长江之旅归来之时,一切已是物是人非。朝廷陨落,山河依旧,郑观应似乎对清帝国的覆灭保持着平常心,“君民共一心,何虑强邻取。”这是他此时的心态。不过他对于企业的发展,却有些担忧。等他回到轮船招商局,开始为其操心时,他发现时局已经不能支持任何意义上的实业救国雄心了。招商局生意清淡,股价大跌,人事流失严重,郑观应不愿意看到轮船局沉沦下去,于是组织了股东维持会,试图再努力一次,不过1912年的股东大会,袁世凯旗下的杨士绮却盖过郑观应的风头,重入招商局当选董事,这使得招商局的形势变得异常复杂。一方面,远在日本的盛宣怀意欲东山再起,遥控指挥郑观应收拾局面,另一方面,盛宣怀与袁世凯的关系又产生了微妙的变化,他们已不是之前专制体系内互相争权夺利的官僚,似乎成了一个新局面之下某种程度的合作者。所以盛宣怀接下来的措施,几乎控制了郑观应的思想。盛不愿意袁世凯将轮船招商局收为国有,所以让郑观应在轮船招商局积极活动,并以自己的股权作为后盾,支持郑观应在招商局内上位。等到盛宣怀从日本回沪,更是在1913年将郑观应再次推上了董事之位。由此,郑观应彻底变成了盛宣怀的一个傀儡,不再是当年意气风发的独立商人。他以老迈的身躯,在招商局内出任虚职,过着闲适的生活,甚至将生活的重心放到道教的修炼之上,直到1921年,他身体已经苍老,静悄悄地死去。

  1. 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人民出版社,2003年6月第2版 第二卷,第33页。
  2. 郝延平:《中国近代商业革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12月版,第18页。
  3. 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9月第一版,下册,第211页。
  4. 何阆樵:《香山郑陶斋观察六十自寿作序》。
  5. 夏东元编:《郑观应年谱长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版,上册,第14页。
  6. 夏东元编:《续澳门猪仔论》,转引自《郑观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9月第1版,上册,第8页。
  7. 《中华民国三年香山郑慎余堂待鹤老人嘱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1483页。
  8. 宝顺洋行,又名颠地洋行(ent & Co),是十九世纪中叶在华最主要的英资洋行之一,是英资怡和洋行和美资旗昌洋行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营业务是鸦片、生丝和茶叶。最有名的买办是徐润(1861—1868)。
  9. 《中华民国三年香山郑慎余堂待鹤老人嘱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1483页。
  10. 夏东元编:《郑观应年谱长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版,上册,第21页。
  11. 同上书,第26页。
  12. 郝延平:《十九世纪的中国买办——东西间桥梁》,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15页。
  13. 郝延平:《十九世纪的中国买办——东西间桥梁》,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19页。
  14.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100页。
  15. 《北洋通商大臣李傅相批示》,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39页。
  16. 《北洋通商大臣李傅相批示》,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39页。
  17. 《致彭器之观察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40页。
  18. 《禀辞北洋通商大臣李傅相札委会办上海机器织布局事宜》,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27页。
  19. 以上数处皆引自《禀辞北洋通商大臣李傅相札委会办上海机器织布局事宜》,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26页。
  20. 《北洋通商大臣李傅相批示》,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29页。
  21. 《北洋通商大臣李委总办上海机器织布局札文》,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30页。
  22.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六年五月初七日)。
  23. 《上驻英公使郭筠仙侍郎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36页。
  24. 同上。
  25. 《创办上海机器织布局招商集股章程总叙》,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24页。
  26. 《致容纯圃星使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40页。
  27. 《创办上海机器织布局招商集股章程总叙》,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24页。
  28. 《北洋通商大臣李傅相批示》,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39页。
  29. 《致容纯圃星使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40页。
  30. 《上驻英公使郭筠仙侍郎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36页。
  31. 《创办上海机器织布局招商集股章程总叙》,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24页。
  32. 《北洋通商大臣李委总办上海机器织布局札文》,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30页。
  33. 《禀北洋通商大臣李傅相订立织布机器合同》,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38页。
  34. 《禀北洋通商大臣李傅相为织布局请给独造权限并免纳子口税事》,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35页。
  35. 同上。
  36. 严中平著:《中国棉纺织史稿》,科学出版社,1955年9月版,第103页。
  37. 《禀北洋通商大臣李傅相为织布局请给独造权限并免纳子口税事》,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535页。
  38. 同上。
  39. 赵善轩:《郑观应专利经营建议及上海机器织布局的实践》,石家庄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40. 陈伟宁:《从上海机器织布局到华盛纺织总厂——以盛宣怀为中心的个案研究》。
  41. 严中平著:《中国棉纺织史稿》,科学出版社,1955年9月版,第368页。
  42. 同上书,第104页。
  43. 《禀北洋通商大臣李傅相为电报、织布两局现在办理情形》,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1022页。
  44. 同上。
  45. 同上。
  46. 《致盛宣怀谈织布局与洋人合办函》(光绪十年四月十一日)、《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47. 严中平著:《中国棉纺织史稿》,科学出版社,1955年9月版,第104页。
  48.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十三年五月初三日)。
  49. 《复云南大理府邓小赤夫子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1117页。
  50. 易惠莉著:《郑观应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第320页。
  51. 同上书,第328页。
  52.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十一年二月初五日)。
  53.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年二月二十七日)。
  54. 夏东元:《郑观应年谱长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版,第166页。
  55. 《致黄花农观察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797页。
  56. 《郑观应留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年二月十三日)。
  57. 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中华书局,1962年版 第1辑下册,第1057页。
  58. 《经元善致××函》,光绪二十三年冬《盛档》。
  59.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60.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61. 郝延平:《十九世纪的中国买办——东西间桥梁》,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90页。
  62. 《致广肇公所董事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618页。
  63. 同上。
  64.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十一年二月二十日)。
  65. 《郑观应致李秋亭函》(光绪十一年正月)、《谢家福致李秋亭函》(光绪十一年二月十三日)。
  66. 夏东元:《郑观应年谱长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版,第195页。
  67. 《致广肇公所董事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618页。
  68. 夏东元:《郑观应年谱长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版,第109页。
  69. 《禀谢北洋通商大臣李傅相札委总办上海电报分局》(光绪七年五月初八日)。
  70. 《易言》,是郑观应著作《盛世危言》的重要章节之一,也是他很早成型的文章之一,后收录在《盛世危言》中。
  71. 《详定大略章程二十条》,转引自《盛档》。
  72. 《禀李傅相左中堂请招商集股设立汉口等处电线》,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1006页。
  73. 《复云南大理府邓小赤夫子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1117页。
  74. 《委办上海电报办局三品衔候选道郑观应、四品顶戴候选主事经元善禀李鸿章》(光绪七年十二月)。
  75. 《致总办津沪电线盛观察论招商办电报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1003页。
  76. 同上。
  77. 《禀李傅相左中堂招商集股设立汉口等处电线》,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1006页。
  78. 《左宗棠批》(光绪八年三月十四日)。
  79. 《两广总督张树声批》(光绪八年五月初八日)。
  80. 夏东元:《郑观应年谱长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版,第129页。
  81. 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9月版,第248页。
  82.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十四日)。
  83. 夏东元:《郑观应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20页。
  84. 夏东元:《郑观应年谱长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版,第676页。
  85. 《复陈可良、唐君翘卿、谭君幹臣论商务书》,宣统二年。
  86. 《致伍秩庸星使论创办中国电报原委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1026页。
  87.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十九日)。
  88. 《致招商总办唐景星观察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780页。
  89. 《辛酉年春致轮船招商局董事会书》。
  90. 《唐廷枢、徐润致郑观应函》(光绪七年八月廿二日)。
  91. 《复津海关道郑玉轩观察书》,光绪辛巳年。
  92. 《致津海关道郑玉轩观察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782页。
  93. 夏东元:《郑观应年谱长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版,第150页。
  94. 易惠莉著:《郑观应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第272页。
  95. 《禀北洋通商大臣李傅相为招商局与怡和、太古订立合同》,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446页。
  96.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97.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八年十月初九日)。
  98. 同上。
  99. 同上。
  100. 《致招商局督办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825页。
  101.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八年十月初九日)。
  102. 《致招商局督办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825页。
  103. 《李文忠公奏广东香山县郑氏一门好善》(光绪七年八月初四日奏)。
  104.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105. 《致招商盛督办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825页。
  106. 《长江日记》(光绪十八年三月十四日)。
  107. 《致盛宣怀谈招商局船换旗函》(光绪二十年六月二十日)。
  108. 同上。
  109. 《盛宣怀致严潆、唐德熙、陈猷函》(光绪二十年七月初五日)。
  110.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一年八月初一)。
  111.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廿六日)。
  112. 同上。
  113.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廿六日)。
  114.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初六日)。
  115. 《致招商局盛督办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818页。
  116. 《致招商局盛督办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818页。
  117. 《查明炼铁厂用款咨部立案折》,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卷47,奏议。
  118. 《经元善致××函》(光绪二十三年初冬)。
  119.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上海)。
  120. 《禀两湖督宪张香帅为汉阳铁厂事 禀北京大臣照会盛督办同》,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1036页。
  121. 《郑观应禀孙尚书家鼐稿》(光绪二十二年七月十二日)。
  122. 《致许复初谈尽职奉公书》(光绪二十二年七月廿八日)。
  123.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二年九月初一)。
  124.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二年九月十一日)。
  125. 《致督办汉阳铁厂盛京卿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997页。
  126.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127.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二年九月初十日)。
  128.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129. 《盛宣怀致郑观应函》(光绪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130.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二年十月三十日)。
  131.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二年十月廿一日)。
  132. 《致督办湖北铁厂盛京卿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1068页。
  133.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134. 《盛宣怀致郑观应函》(光绪二十三年二月廿九日)。
  135.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十七日)。
  136. 《郑观应致盛宣传函》(光绪二十三年三月三十日)。
  137.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十七日)。
  138.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二年四月中旬)。
  139.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140. 《致招商局盛督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859页。
  141. 《上邮传部尚书盛宫保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626页。
  142. 《致招商局盛督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859页。
  143. 《郑观应致盛宣怀条陈》(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初三日上海)。
  144. 《郑观应致盛宣怀函》(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145. 《致盛杏荪宫保书》,转引自《郑观应集》下册,第871页。
  146. 《施绍曾郑观应等董事呈请招商局商办事》(宣统二年八月十一日)。
  147. 《蜀路闹事感作》(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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