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讲 读《莺莺传》,话“爱恨”

小说与人生境界十讲 作者:李桂奎 著


第一讲 读《莺莺传》,话“爱恨”

【话题探讨】

1.《莺莺传》是元稹旧情难忘的“忏悔录”吗?请结合元稹人生经历予以分析。

2.张生与莺莺之间是否存在过“真爱”?二者爱情悲剧的根源和实质应该是什么?

3.人们普遍认为,“爱”不需要理由。难道“抛弃”就需要理由吗?你认为,张生在“抛弃”莺莺后所讲的那一大套“忍情”托词是厚颜无耻,还是言不由衷?

4.张生和莺莺对他们爱情的“曾经拥有”各自抱着怎样的态度?莺莺对张生的“始乱终弃”有没有“爱之深,恨之切”的意味?

5.“有情人终成眷属”是“瞒和骗”文学的样板吗?“西厢”故事的流变是基于中国人爱慕“团圆”的心理吗?你所期待的“西厢”故事的结局是“始乱终弃”,还是“终成眷属”?

6.对张生而言,他能否做到“宦婚两不误”?为保证“爱情事业双丰收”,当今年轻人应该从张生身上吸取些什么?

家喻户晓的“西厢”故事,源自唐代才子元稹的传奇小说《莺莺传》(又名《会真记》)。这部文采飞扬的小说原本讲述的是发生在张生和崔莺莺之间的一场“始乱终弃”的故事。根据小说末尾的交代,其创作缘起大约是,贞元二十年(804)九月的一天,元稹约请老朋友李绅、李公佐在长安城靖安里的家中聚会,便将这个发生在普救寺里的故事说给他们听。听罢,李绅惊奇之余,创作了一首《莺莺歌》。元稹随之乘兴写下了这篇最初题名为《传奇》的小说。宋人编辑《太平广记》时,将此收录,改名为《莺莺传》。因传中有《会真诗》,人们也称之为《会真记》。也许,元稹“多情而薄幸”,在津津乐道自己艳遇的同时,或多或少地忏悔了自己的负心;也许,由于人们乐于从小说中推演元稹“多情而薄幸”的人生本真,因而自宋代以来,不断有人认为其中的男主角张生就是作者元稹的化身。今天,我们未必再去纠缠张生与元稹是何关系问题,借此去索解《莺莺传》所编织的饶有兴味的“爱恨”密码乃是根本。

一、从元稹其人的“女人缘”说起

按照“才子风流”规则,作为“西厢”故事的原始创造者,洛阳才子元稹秉性风流浪漫,富有“女人缘”。

细说起来,元稹(779—831),字微之,少小丧父,聪明过人,其母郑氏亲授诗书,自幼才华横溢。十五岁以明两经擢第,二十一岁初仕河中府。二十五岁与白居易同科及第,并结成情投意合的挚友,后世把他们并称为“元白”。二十八岁列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第一名。元和初年,应制策又名列第一。元稹不仅仕途春风得意,而且生性风流倜傥,艳遇不断。

唐德宗贞元十八年(802),当二十四岁的元稹还只是一个并不起眼的秘书省校书郎的时候,就得到太子少保韦夏卿年方二十小女儿韦丛的垂青,并结为夫妻。元稹虽然婚娶了大家闺秀,但老岳父不久就过世了,他仕宦生涯中的岳父路线走得并不顺。这时的元稹虽然升任为监察御史,但说起来依然还只是个小官僚,小夫妻过着用野菜当饭菜、用古槐树叶当柴烧的贫贱生活。而十分贤惠的韦丛见丈夫找钱为自己添衣服,便甘愿卖掉自己的金钗来为自己心爱的丈夫换酒,尤其是任劳任怨地在短短几年中便为自己的才子丈夫生了五个儿女。尽管小两口生活过得比较拮据,但感情上却算得上温馨甜蜜。然而,造化弄人,元和四年(809),年仅二十七岁的韦丛一朝染疾,不幸辞世,五个孩子也相继夭折。此时,元稹也开始了宦海沉浮,他先是升任监察御史,继而又因直言抨击宦官权贵,被贬到江陵。官场的失意与爱妻驾鹤西去的惨痛可想而知。于是,他写下了许多悼亡诗,至今流传的还有三十多首。最著名的当数《离思》,这首小诗写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这一千古绝唱,用世间至大至美的“沧海”“巫山”等形象作衬托,表明妻子韦丛在自己心头已达到无可替代、至高无上的地位。诗中所散发出的无限眷念之情,不言而喻。另一首《遣悲怀》写道:“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淋漓尽致地写出了引起诗人哀思的几件日常生活琐事。人已仙逝,而遗物犹存、物是人非。为免于睹物思人,只好将爱妻穿过的衣裳施舍出去;将爱妻做过的针线活原封不动地保存起来,不忍打开。相忆何深!相思何切!再说,每当看到爱妻身边的婢仆,也容易触发哀思,并对婢仆也平添一种哀怜的感情。除了白天事事触景伤情,夜晚梦魂也往往要飞越冥界相寻自己的爱妻。含辛茹苦的爱妻离开人世了,生活在富贵中的丈夫不忘旧日恩爱,除了“营奠复营斋”以外,只能在梦里送钱给爱妻。末两句从“诚知此恨人人有”的人之常情,说到“贫贱夫妻百事哀”的个人之感,突出了自己与韦丛之间同甘苦共患难的悲哀和辛酸。这首诗作于韦丛去世后的第三年,尽管就在这年,元稹在江陵府任上纳了妾,一定程度上稀释了与往昔韦丛的那份浓情,但溢于言表的仍然是他对韦丛的真挚感情。由此可见,元稹终究还是算得上一个“一往情深”的多情人。

按照世俗之见,元稹多情,也不免薄幸,他做过这样几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在韦丛尚健在的时候,他曾和著名女诗人薛涛发生过一段时间的缠绵。据考证,这段缠绵发生于元稹三十一岁去蜀中出差的途中,他与时年四十二岁的薛涛得以相会。薛涛是见过世面的风尘女子,特别喜欢元稹这样的诗句:“风花日将老,佳期犹渺渺。不结同心人,空结同心草。”四十初度的薛涛充分感受了字里行间所洋溢着的浪漫,薛涛日日与元稹相伴在锦江畔,仿佛回到了青春年华。后来,元稹离开蜀中,两人还表达了勿相忘的意愿。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韦丛去世不久,元稹一方面在吟诗哀悼亡妻,另一方面却在江陵纳了一个小妾。那位小妾是元稹好友李景俭的表妹安仙嫔。她给元稹生了一个孩子,不料三年后又病逝。历经早年丧父、中年两度丧妻又丧子的风霜之后,元稹离开江陵,出任通州司马,得到名相权德舆的关照。在权府,他又与涪州刺史裴郧的女儿裴淑一见钟情,不久便结为伉俪。后来,身为越州刺史的元稹遇见了江南歌手刘采春,刘的美貌与歌喉,再次激发起他的浪漫之情,他竟然疯狂地爱上了这位江南美妇,并不惜以给刘采春丈夫一笔钱为代价,将刘采春纳为小妾。他们一起生活了七年后,元稹似乎又犯了喜新厌旧的老毛病,将刘采春冷落在一边。刘采春郁郁寡欢,以跳河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由这些风流韵事,元稹给人留下的印象是,深情而又不专一,多情而又不免薄幸。当然,在“一夫多妻制”社会里,元稹如此富有“女人缘”,倒也无可过多非议。

元稹受到后人非议较多的还是他游移不定的政治品格。在仕途屡遭打击后,他变得圆滑世故,转而与宦官妥协,逢迎宦官崔潭峻,并在他的援引和帮助下,元稹从祠部郎中、中书舍人一直做到宰相;后又受另一宦官排挤,贬为同州刺史。从早期反宦官到后来与宦官同流合污,反倒为士人所不齿。在爱情生活上,元稹既有刻骨铭心的初恋,也有融洽美满的夫妻伉俪,更有红颜知己的陪伴。在文学上,元稹与王建、张籍等人一道共同参与老朋友白居易倡导的“新乐府”诗歌革新,并与他联手开创了“次韵相酬”的先例。他的诗歌无论长短都赢得好评,长者有《连昌宫词》,堪与白居易的《长恨歌》媲美,故而“人不嫌其长”;短者有五言小诗《行宫》:“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善于运用生活细节写宫女平生遭际,语短意长,故而“人不嫌其短”。作为曾经拥有过那么多风花雪月的一代才子,元稹除了吟诗,还创作了传奇小说《莺莺传》。总之,身为才子,元稹总是能解得风情,懂得浪漫。于是,除了他的诗,他的小说《莺莺传》也足以凭着才情并茂、缠绵悱恻而沁人肺腑。

二、先看张生所谓的“真好色”

《莺莺传》一开始赋予张生以谦谦君子形象,写他性情温和、风容秀美、信守礼法。何以见得?小说通过写他曾经参加了一场朋友发起的“游宴”活动来证明:在这种文人交往的活动中,常会穿插种种色情表演。别人都纷纷吵闹起哄,大出风头,纵情取乐,唯独张生特立独行,非常安分守己,保持稳重,不为所动。即使年龄已经拖延到了二十三,但还从来没有真正碰过女色。如此洁身自好,如此坚守的德性,非一般人可及。终于有个与他很接近的人纳闷极了,便探问他为何如此坚守。不料,他竟然用著名的“登徒子好色”这一典故提出了自己独特的“好色”观:像登徒子那样一见女人就动心的行为是浅薄而并非真好色,他张生本人反倒是“真好色”,只遗憾没有遇上可意的。此话怎讲呢?他进一步解释说:“大凡出众的美女,我未尝不留心,凭这可以知道我不是没有感情的人。”言下之意是,我张生既非“登徒子”式的轻薄好色之徒,也非“柳下惠”式的坐怀不乱之士,只是他有他自己追求的非凡俗之人可及的高标准、严要求罢了。

过了不久,天缘作合的时机终于来了。一天,张生到蒲州游览,寄居在蒲州东面十多里处的普救寺。碰巧有个将要回长安的崔家寡妇也暂住在这个寺庙中。说起来,这崔家寡妇姓郑,与张生的母亲同姓。论起亲戚,张生当称呼她“姨母”。这一年,蒲州一带治安很混乱,连军人也趁火打劫。崔家财产奴仆很多,不免担心遭遇不测。正当无依无靠时,她们遇到了好心人张生。说来也很巧,张生跟蒲州当地的将领还早有交情,就托他们求官吏保护崔家,因而崔家没遭到洗劫。过了十几天,观察使杜确奉皇帝之命前来主持军务,军风得到整肃,社会得以安定。郑姨母为答谢张生的救助恩德,决定摆一场酒席款待一下他。在堂屋正中举行的酒宴上,郑姨母招呼她的儿女出来拜见张生,希望他们以“仁兄”之礼对待张生。先是年少而貌美的儿子欢郎出来拜过,继而郑姨母又呼唤女儿莺莺出来拜见。可这女孩子推说有病,迟迟不肯露面。郑姨母一面抱怨女儿不通情理,怪罪她不该怠慢救命恩人,一面向张生解释、道歉。经过千呼万唤,又过了好久,莺莺终于出场了。只见她穿着平素,不假修饰,环形发髻垂于眉旁,面貌丰润,两腮绯红,光彩焕发,艳丽夺人。张生顿时被这女孩子光彩射人的美艳给倾倒了,他情不自禁地急忙跟她见礼。然而,莺莺只是冷漠地坐到了郑姨母身旁,并不拿正眼看他,而且还带着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身体也好像支持不住似的。张生兴奋地问姑娘的年龄,郑姨母答话说:“是而今皇上甲子那年七月生的,到贞元庚辰年,已十七岁。”张生不断地找话开导引逗莺莺,但她并不打理,更不接茬儿。直到宴会结束,莺莺似乎仍然没有动半点声色。由此可见,张生与莺莺初见面,并没有出现“两情相悦”,有的只是张生“剃头挑子一头热”。

接下去,着迷的张生渴望主动前来寻访莺莺,试图当面向她表达爱慕,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正当痛苦无奈时,他遇到了莺莺的丫环红娘,于是急不可待地多次向她叩头作揖,希望她能够向莺莺小姐转达这份爱慕。红娘见张生像着了魔一般,反而被吓跑了。第二天,待红娘再来,张生羞愧地向她道歉,不再提及求她帮忙的事。红娘反倒主动提出建议,说张生可以凭着自己对崔家救助之恩向他们家求婚。张生心事重重地说:“我从小就不很随和,尤其跟女性在一起,也不曾正眼看过。当年不肯做的事,如今到底还是做不来。昨天在宴会上,我几乎控制不住自己。这几天来,我六神无主,食不甘味。恐怕过不了早晚,就会因相思而死。如果通过媒人去提亲,又要‘纳采’,又要‘问名’,手续烦琐得很,少说也得三四个月,到那时恐怕我这条活鱼早变成了在鱼肆的干鱼了。你说我该怎么办呢?”眼见张生如此可怜,红娘心有不忍。她深知莺莺向来矜持,不会轻易接受别人的说辞,于是,她又给张生出了这样一个主意:“小姐平时很爱好文学,常常思考推敲文法。你不妨尝试作一些情诗来打动她。”张生觉得这个办法好,又是自己的特长,马上作了两首诗交给红娘。当天晚上,红娘便送来莺莺题在彩纸上的一首诗,题目是《明月三五夜》,内容是:“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读了如此清辞丽句,张生自鸣得意地感到明白了其中的含义。第二天晚上,他通过攀援崔莺莺住房东面的一棵杏花树翻墙过去。到了西厢房一看,小姐的房门果然半开着。红娘对张生的突如其来颇为惊怪,而张生却辩解说这是莺莺小姐的授意。红娘只好把莺莺请出来。这时,莺莺穿戴整齐,表情严肃,非但没有和颜悦色,反而来了一场疾风暴雨的数落:“你救了我们全家,母亲已经设宴答谢了恩德。你为何还要叫不懂事的丫环送来些淫乱放荡的诗词?开始保护别人免受兵乱,这是‘义’;最终乘人之危要挟别人,这是‘以乱易乱’。今天约你来,无非是想告诫你要用‘礼’约束自己,不要陷入淫乱的泥潭。”说完,随即离去。张生被搞得一头雾水,不知如何是好,只得悻悻地翻墙回去,陷入绝望之中。至此,莺莺还是似乎没有“动情”,更谈不上“爱”,还是张生“剃头挑子一头热”。

再接下来,故事突然出现转机。莺莺不期而来,不仅“自荐枕席”,而且“以身相许”。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连几个晚上,张生都靠近窗户睡觉。忽一日,有人将他从睡梦中唤醒。原来是红娘抱着被子、枕头来了,并放在张生的床上即时离去。面对这番“自荐枕席”,张生恍然若梦。不久,红娘扶着崔莺莺来了。这时,崔莺莺显得非常妖美娇艳,羞涩和顺,与前几天的端庄严容判若两人,只是力气仍然好像支持不了肢体。那晚恰逢十八日,一轮皎洁明月斜挂在天上,静静的月光洒在床上。张生喜不自禁,飘飘然忘乎所以,简直疑心是神仙下凡。过了一会儿,寺院钟响,天快亮了。红娘催促莺莺赶紧离去,而莺莺却在娇滴滴地哭泣,那婉转动人的声音令人如醉如痴。红娘扶莺莺离去后,张生仍然在怀疑这是否是一场桃花梦。直到天亮,他看到化妆品的痕迹还留在臂上,香气还留在衣服上,床褥上的泪痕还在晶莹发亮,才相信莺莺的确来过他这里。就这样,他们双双陷入爱河、坠入情网。以后十几天,莺莺音信全无。如饥似渴的张生作《会真诗》三十韵以抒心意。还没作完,碰巧红娘前来,他就让她带给莺莺。从此,深受感动的莺莺每晚偷偷地前来,早上悄悄地离去,如此共同安寝“西厢”几乎一个月。不久,张生将要去长安,先把情况告诉莺莺。莺莺虽然言语上没有什么痛苦,但不免流露出忧愁埋怨的情绪。在张生将要走的第二天晚上,她没有亲自前来送别。第二天,张生带着眷恋向西去了京都长安。过了几个月,张生又找了个机会回到蒲州,跟莺莺聚会了一段时间。他发现,莺莺不仅字写得好,而且文章也写得不错。张生再三向她索要亲笔字和文章,但始终没能如愿。对张生赠送的挑逗性的诗词,崔莺莺也并不怎么认真看。事实上,这时的莺莺心事重重:文艺水平极高而又貌似不懂;言谈敏捷雄辩而又很少应酬;对张生情意深厚而又不好意思表达;忧愁隐微深邃,而又常若无知无识;喜怒波动甚多,而又不形于外表。一天夜晚,张生听见莺莺弹奏的琴音很伤感,就请求她再弹奏一遍,而她始终没再重弹。张生终究猜不透莺莺的心事。不久,张生赴考在即,临行,莺莺态度恭敬,柔情似水地对他说:“自古始乱终弃,似乎是常见的事,我不敢怨恨。如果你能继续与我相好,并最终娶了我,那是你的恩惠。就连山盟海誓,终究也有到头的时候。你不必对这次离别如此伤感!纵然你伤感,我也无法宽慰你。你常希望听我弹琴,我从前因为害羞没有满足你。现在你将离去,且让我献给你一曲。”说着说着,莺莺顺手操起琴弦开始弹奏《霓裳羽衣曲序》,可是还没弹几声,就变得又怨又乱,令人猝不忍听。莺莺停止演奏,扔下琴弦,泪流满面地急步回到母亲住处,再也没有回来。第二天早上,张生按计划出发了。小说至此,张生与莺莺之间的鱼水之欢得到全方位的展现。只是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制度下,这种“鱼水之欢”被说成一场不合礼法的男女“淫乱”。他们的感情有时肆无忌惮,有时又不得不遮遮掩掩。

接下去,作者重点写了热恋男女的两地“情书”:第二年,张生没有顺利考中,便决定滞留于长安,与莺莺的感情交流只好靠鸿雁传书。在一封信中,张生劝慰莺莺要把事情看开些。崔莺莺的回信非常缠绵,倾诉了这样一番:“捧读来信,知道你对我感情很深。你的真情使我悲喜交集。难得你又送我一盒花胜、五寸口脂。你意在让我美化头发、润泽唇齿。我虽然甘愿承受这份恩惠,但打扮起来又给谁看呢?睹物思人,这些东西反倒更助增了我的悲伤叹息。你既然决意去参加考试,并看准了自己的进身之阶,那就安心待在长安吧!只可怜,怪僻浅陋的我被丢弃在这里。是我命该如此,还能说什么呢?从去年秋天以来,我常常精神恍惚,失魂落魄。即使在喧闹的场合,也只能强颜欢笑。每当夜晚独处,就不免涕泣。甚至在睡梦中,也常感叹呜咽。念及离愁别恨,真觉得我们相处的日子太短促,而情感又非常人堪匹。我们的秘密幽会尚未结束,好梦却突然中断。被子里的温暖虽然犹在,但你我的缠绵是一场虚幻。仿佛昨天才分别,可转眼已过一年。未知长安行乐地何物牵动了你的思绪,使你想起微贱的我。我的思念无边无际,即使低下卑微的头,也无法向远方的你致意。至于山盟海誓,我从未改变。我们从前以表亲名分接触,时而一同宴饮相处。是婢女的引诱,使你我诚心走到一处。男女的春心不能控制,你时而借听琴吸引我的注意。等到与你同居,情浓意挚。我曾天真地认为终身有托,谁知成婚却是无期。而今我已蒙羞,不能磊落为人妻。死而有憾,怎不叹息!假如仁义的你体贴我的苦衷,委屈成全婚事,那么我即使死去,也会称心如意。假如随心的你不顾往昔,弃小就大,视婚前同居为丑行,把盟约当作要挟,那么我身死心不灭。凭虚御风,我的灵魂会追随你而去。我生死以之的心迹,全然表达在此。面对信纸,我涕泣不已。只望你千万珍重,千万珍重。此有玉环一枚,是我幼时所戴,寄去权作纪念。‘玉’象征坚固润泽,‘环’有始终不断的寓意;再加头发一缕,文竹茶碾子一枚。这几样爱物并不名贵,但愿你真诚如‘玉’,我志向如‘环’。泪痕落到竹子上,愁情如丝缠绕。借物表达情意,永结同好。心近身远,相会无期。也许,内心的忧郁两地如一。请你千万爱惜自己,不要老是对我牵系。”莺莺的“情书”情真意挚,沁人肺腑。张生接到来信,散发给好朋友们看,因而当时很多人知道这件事。张生的好友杨巨源好写诗填词,他就根据这件事作了一首《崔娘》绝句诗:“清润潘郎玉不如,中庭蕙草雪销初。风流才子多春思,肠断萧娘一纸书。”对张生与莺莺之间的爱情感怀不已。河南的元稹很受感动,便接着当年张生未完的《会真诗》补作了三十韵,运用华艳笔墨将这场爱情进行了全面粉饰。

三、再看斩断情缘的“忍情”这把剑

张生的朋友凡是听到这件感人肺腑之事的,没有不惊异的。本来一场缠绵悱恻的爱情正在兴头上,如火如荼,却不期陡然转冷,中途生出“变故”。当事人张生的念头突然中断了。本来好好的爱情进行曲,怎么会如此戛然而止?

面对好友元稹的追问,张生讲了这样一个道理:“大凡天生美女,不祸害她自己,也一定会祸害别人。”接着,张生夸大其词地说出了像莺莺莺这样的绝代美女所具有的杀伤力:“假使她遇到富贵的人,凭借她的宠爱,定然会兴风作浪,如同蛟龙,威力不可小觑,我难以预测她会达到何种地步!”随之,张生又补充说:“以前殷朝的纣王,周代的周幽王,都一度坐拥百万强大之国;然而只因宠爱一个女子就导致身死国灭,至今被天下耻笑。我的德行水平难以抵挡住妖孽般的美女诱惑,只好至此打住。”他的这一番说辞,有理有据,是自知之明,还是故弄玄虚?耐人寻味的是,在这个关节上,张生用了“忍情”二字,表明自己的这一决断并非是变心,而是不得已。这种过于理性的态度令人怀疑张生是否真正爱过莺莺,也有很多人怀疑甚至指责他的人品出了问题。就这样,张生以“女性祸水”为托词,结束了与莺莺之间的这一场热恋。无论如何,这件“始乱终弃”之事还是具有很大的冲击波和震撼力,以至于当时在场的人都为此感叹不已,嘘唏不止。

一年多时间转瞬即逝。期间,崔莺莺已经嫁给了别人,张生也另有所娶。他们各自算是找到了应有的位置。虽然张生显得有些太绝情,但他毕竟不能“忘情”。一次,他恰好途经崔莺莺的住处,就通过她的丈夫转告莺莺,希望以“表兄”身份再见上一面。可是,崔莺莺却拒不相见。面对旧情人的不愿相见,张生自然很受打击,他既“怨恨”又“思念”,公然把内心的波动表露出来。莺莺听说了,暗地里写了一首诗托人送给他:“自从消瘦减容光,万转千回懒下床。不为旁人羞不起,为郎憔悴却羞郎。”她是在明确告知张生,过去那场伤害是非常惨痛的,她曾为心爱的他憔悴过,也曾为负心的他羞愧过,何必再见!莺莺最终还是不愿见张生。又过了几天,张生将要离去,莺莺又写了一首诗相赠:“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字面的意思是,既然我被抛弃,还有什么好说的。只希望你把你当年对待我的热情,留给你现在的所爱吧!是好言相劝,还是委婉讽刺?不得而知。从此以后,两人彻底断绝了音信。由此可见,面对张生的薄情寡义,莺莺既没有寻死觅活,没有藕断丝连,没有任何拉拉扯扯,也没有乞求他的施舍,而是毅然决然地与他断绝来往。懒得去恨,这是莺莺的超脱和处理问题的高明。

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然而,作者意犹未尽,又不厌其烦地将当时的社会舆论搬弄出来,从而庄严地正告人们:对张生不能善始善终,而选择“始乱终弃”,当时很多人非但没有指责,反倒多持赞许态度,说他是一个善于弥补过失的人。身为张生朋友的小说作者元稹不仅大致认同这一看法,而且还常在朋友聚会时提起这件事,鼓吹这个意思,无非是为了告诫人们要么索性不去拈花惹草,要么不慎一朝做了这样的事,就要注意避免执迷不悟,及时奋力自拔。这番言辞是在为张生开脱罪责,还是在告诉后人这是本然的当时风气?同样给人留下了悬想的余地。

到底应该怎样看待张生?显然,后人并不甘愿按照小说作者给出的思路。基于同情弱者心理,人们大多骂张生厚颜无耻,指责他不负责任的态度,以至于他在遭到千夫所指后,体无完肤。由于“自叙传”之说的缘故,就连才子元稹也受到联想性的株连,其道德水平也备受质疑。甚至有人认为,元稹没有忠骨只有佞气,没有正色只有谀容,君子鄙之,史臣讥之,万世之下,永远被后人瞧不起。

四、《莺莺传》能否视为元稹的“忏悔录”?

关于《莺莺传》这篇小说的主角张生是何许人,历来说法不一。自宋代以来,人们往往按照学者王铚提供的思路,认同“自叙传”说。当年,王铚通过比对元稹的生活年限和活动区域,将《莺莺传》里的主角张生认定为元稹本人,将崔莺莺的原型认定为唐永年县尉崔鹏之女。这种说法愈演愈烈。后来不断有人根据元稹生平及其诗作,指称“始乱终弃”的张生就是为情不专的元稹本人。到了二十世纪,除了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坚信:“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里说:“《莺莺传》为微之自叙之作,其所谓张生即微之之化名,此固无可疑。”在进一步考证张生就是元稹的基础上,陈先生推测莺莺本是一个名叫曹九九的“酒家胡”的小女。卞孝萱《元稹年谱》则认为,似与其母系远亲崔姓之少女名“双文”者的可能性为大。基于“自叙传”这一说法,在考察元稹创作这篇小说的动机时,许多人认为《莺莺传》是元稹自我情感生活的“忏悔录”。继而,又有许多人根据这一份“忏悔录”,来挖掘并数落元稹道德及人格上的缺陷,乃至于达到鲁迅所谓的“遂堕恶趣”的地步。

如果发生在张生身上的“始乱终弃”这件事是作者元稹托名张生的现身说法,那么,元稹是恬不知耻,还是心存良知?这便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在某些人看来,元稹就像《莺莺传》里的张生一样。在普救寺与莺莺相遇,一个风流倜傥,一个花容月貌,郎才女貌,两人坠入爱河,陷入情网。从相互爱慕到如胶似漆,秘居于西厢。但好景不长,元稹要赴京赶考,两人只好依依惜别。在以后的日子里,当旧日相恋的情景重现时,元稹都会触景伤情,充满难掩的失落感。十年后,元稹在《嘉陵驿》中写道:“墙外花枝压短墙,月明还照半张床;无人会得此时意,一夜独眠西畔廊。”四十一岁时,深情的诗人还带着无穷的怀思、无限的怅惘,写了有名的《春晓》一诗:“半是天明半未明,睡闻花气醉闻莺。娃儿撼起钟声动,二十年前晓寺情。”可见,元稹把这份感情一直珍藏心中,并不断在心里痛悼忏悔。也许是由于他过于率真坦白,公开了自己的恋爱史,并表露出自己真实的思想;也许由于他对自己的做法还有几分忏悔。如果仅仅因为如此,后人将元稹钉上道德的耻辱柱,使之承担千古骂名,似有不公。况且,正像《霍小玉传》中的李益忘恩负义地抛弃霍小玉,《莺莺传》中的张生果断地抛弃了莺莺,这其中有“不得已而为之”的社会因素。正如陈寅恪先生指出的:“盖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可见,无论是李益,还是张生,他们的行为本身并没有超出当时社会的道德规范。在《莺莺传》中,莺莺的母亲并没有像后来《西厢记》中的老夫人那样蛮不讲理,横加阻隔。那么,撕破爱情的罪魁祸首又是什么呢?对于出身寒门的学子来说,最大的梦想就是“求取功名,娶五姓女”。既然好男儿志在四方、胸怀天下,那么张生的离去无可非议。况且,“始乱终弃”也自古有之,并非是什么新鲜事。如此说来,即使张生是元稹的化身,元稹也不应该背上十恶不赦的骂名。

在另一些人看来,正如张生的行为遭受非议,元稹的行为毕竟也并非那么体面。说起来,张生把自己的“始乱终弃”行为归罪于一个弱女子,用“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这样一套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掩饰自己的“用情不专”,这应该是张生的不厚道处。陈寅恪先生对元稹的道德评价非常苛刻:“微之所以弃双文(即莺莺)而娶成之(韦丛字),及乐天(白居易字)、公垂(李绅字)诸人之所以不以其事为非,正当时社会舆论道德之所容许”,“但微之因当时社会一部分尚沿袭北朝以来重门第婚姻之旧风,故亦利用之,而乐于去旧就新,名实兼得。然则微之乘此社会不同之道德标准及习俗并存杂用之时,自私自利。综其一生行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岂其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意思是说,元稹出卖气节,换个高官来做,尚可原谅;可恨的是,他玷污了纯洁的爱情,把婚姻也当作向上攀附的阶梯,着实可恶!甚至有人拿诗人王维来做比较,说王维在其妻死后终生未娶,而元稹非但续弦纳妾,而且还有许多外遇,非薄幸而何?就连他那深切的悼亡诗,也饱受“假惺惺”质疑。如此说来,元稹就是一个“伪君子”,自然免不了遭唾挨骂。

当然,《莺莺传》毕竟是一篇传奇小说,作者虽然会将自己的生活经历融入其中,但绝对不能把它与作者的人生对号入座,更不宜等同观之。否则,“以文证史”阐释的结论显得很生硬。

五、崔张“爱恨”背后的“性别”寓意

用现在的眼光看,《莺莺传》中的崔张故事发生的社会毕竟是男权社会,拥有话语权的男性公民们最惯于辩护自己。他们非但不提倡、赞美自由恋情,反而将这种恋情定性为“淫乱”。他们不仅不会去为一个受伤害的女性鸣冤叫屈,反而把她视为祸害男性的“尤物”。对待这些“尤物”,他们固有的态度是,首先选择“远离”,以保持清白。一朝不慎沾惹上,就选择“抛弃”,以弥补过失。

说起来,不论传统的中国社会或现今的时代,男女两性从来就没有平等可言,二者的从属关系一时间还难以改变。在文化价值上,“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从”的概念,赋予了男性上位的权力正当性。“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等学说构筑了男女、主从、上下的性别关系想象。男性利用礼法、教育、婚姻等各种社会控制手段,独占优势,将女性定格为“相夫教子”角色,为女性的成就确定了相对固定的方向:必须依附于男性,服务于男性。《莺莺传》不时地流露出这种思想。总体而言,崔张爱情充满了理性,张生是“好色而不淫”,莺莺是“哀伤而不怨恨”。在中国传统父权中心的压抑下,传统女性也自觉将身体托付给男性,因而莺莺曾有这样的言论:“兄之恩,活我家厚矣,是以慈母以弱子幼女见托。”莺莺对张生的抛弃所持的态度是:“进修之道,固在便安,但恨僻陋之人,永以遐弃。”“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其实,聪明的莺莺对这种结局既有预料也有宽容,因而也算看得开:你对我始乱终弃,我不会去怨恨,你对我从一而终,那是你有良心。只自哀叹自己“僻陋”,未指责张生的无情,实归因于性别角色定位,哀而不怨。

在男权社会建构的伦理体系中,女主角莺莺承受着巨大压力,内心充满矛盾。她举止的矜持及语言的欲言又止证明了这一点。《明月三五夜》说:“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对此,中国台湾学者黄暄认为,“待”与“迎”所表现对异性身体的向往,莺莺因感情而突破身体关系的限制,暂时充当了一回自我行为的主体。传统社会向来都会预设女性必须对男性的挑逗与勾引予以拒绝,莺莺也曾试图这样去做。然而这一拒绝却并不彻底。正如元稹《续会真诗》提到的:“戏调初微拒,柔情已暗通。”在男性霸权话语中,女性的拒绝成了男性理所当然的侵犯借口,女性身体自主意识与男性欲望永远是一对矛盾。元稹的续张生《会真诗》道:“低鬟蝉影动,回步玉尘蒙。转面流花雪,登床抱绮丛。鸳鸯交颈舞,翡翠合欢笼。眉黛羞偏聚,唇朱暖更融。气清兰蕊馥,肤润玉肌丰。无力慵移腕,多娇爱敛躬。汗流珠点点,发乱绿葱葱。”在黄暄看来,这首诗将女子置于被观看、当玩物的客体地位上。透过对女性身体以及女子柔弱与迷乱的描述,我们不难捕捉到男性于性行为的主体地位。

张生与莺莺的爱情给人留下了扼腕之叹,美中不足,但其“好结好散”的态度却值得后人借鉴,尤其是他们彼此较少怨恨。他们的爱情已经超越了爱情本身,是另一种刻骨铭心,避免了“爱之深,恨之切”。张生对莺莺的“始乱终弃”似乎也多多少少地包含着“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的爱情哲学。相爱的两个人当然想今世乃至来世生生世世都能够长相厮守,但是并不是每一对相爱的人都能长相厮守,因为种种原因,两个人不能在一起,这个时候这份爱在心里虽然已经不可能长久了,但是付出过的真情会永记心间。也为了这份爱,祝福自己的爱人能够过得幸福!因此,莺莺对张生之爱宽宏大度,并不狭隘。

面对莺莺的诱惑,金榜未题名的张生选择了“逃离”。张生的主观动机是“忍情”,而客观上造成对莺莺的“抛弃”。这也许与当今女性主义者们所谓的“恐女症”有某些干系。

陈继儒《小窗幽记》有言:“情最难久,故多情人必至寡情。”既然人的热恋温度不可能保持恒久,那么,到了“意尽情疏”之时,要维系婚姻爱情持久,就只能靠道德责任保驾护航。

六、“始乱终弃”何以化作“终成眷属”?

一个近乎完美的女人和一场令人艳羡的浪漫之爱竟然是分离结局,这令许多善良的读者气闷。于是,人们就来对这个故事进行集体改编,不惜打破现实人生之本真来还莺莺一个公道,以表达“佳人合配才子”的强烈愿望。在这种世俗愿望的驱动下,从金代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到元代王实甫创作的杂剧《西厢记》,直到清代的《何必西厢》,崔莺莺和张生的爱情故事,经过数百年的演绎,成为中国戏曲史上的杰作,成了以“大团圆”告终的经典戏剧。尤其是王实甫咏唱的“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基调,为人喜闻乐见,因而被定格为才子佳人爱情戏经典。然而,对于这场改编,历来褒贬不一。

有的人认为,王实甫等人的改编是文学史的进步。元稹《莺莺传》中,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见并不在故事开头。张生先是“游于蒲”,寓居于普救寺。碰巧崔氏孀妇也途经此地。张生在前,崔氏在后,崔氏正好是张生的姨母。然后才是军人动乱,张生请其在军中的朋友帮忙保全了崔氏家产。崔氏设宴致谢。在宴会上,崔氏命儿子欢郎和女儿莺莺出来拜见表兄。第一次拜见时,张生似乎并没有在意,莺莺托病离去,又被崔母唤回。第二次见面时,莺莺虽然“常服容,不加新饰,垂鬟接黛,双脸销红而已”,但在张生的眼里却“颜色艳异,光辉动人”,一向“内秉坚孤”,“未尝近女色”的张生一下子被吸引了,以至于后来“行忘止,食忘饱”,终日想念,难以释怀。而在《西厢记》中,张生与莺莺的相遇被优先安排,场景亦选择在杨柳依依、春光烂漫的庭院,呈现出一种浪漫优雅的诗意情调,使得这出爱情剧一开场就旖旎缠绵,明朗细腻。这样的相遇,似乎出于偶然巧合,恰显示出戏剧性效果;又由于将“白马解围”等推动情节的动力性因素置后,使“相遇”如奇峰特立,更加纯净而引人注目,传统“遇仙”母题更加显赫地呈现出来。如此看来,《西厢记》“惊艳”一节,具有回应和重现文学原型的意义。与作为底本的《莺莺传》相比,剧作者将“遇”置于开篇,剔除掉过多的干扰因素,尽量展示两人在不经意间的相遇,正是将“原型”情节导向纯粹境界。据此,有人断言,这是王实甫对文学史的贡献。

同时,王实甫等人的改编又屡遭质疑,乃至被鲁迅先生指责为“瞒和骗”的文艺。这些持贬低态度的学者多以近现代观念为参考,认为它削弱了原作应有的悲剧色彩。如何满子在《中国爱情小说中的两性关系》中指出:“至于据《莺莺传》改编的《西厢记》,可说愈改愈坏,悲剧化为团圆,应受谴责的男主角被粉饰得一点薄幸的卑劣品质也看不出,成了一个仅仅存有躯壳的才子佳人故事,较之唐人小说,趣味低下得不可以道里计。”

无论如何,《莺莺传》的原创意义从未被低估过。可以说,元稹笔下的张生与莺莺之恋是高雅文化的产物,它充满了浪漫的诗意,寄寓了无数“情爱”密码。两位主角从恋爱到分手的每一幕都很扣人心弦。小说的迷人处还在于崔莺莺那份感情的微妙,她先是告诫张生不要“以乱易乱”,接下来又“自荐枕席”;张生要去长安,她并没有提出长相厮守的要求,只是叹息“始乱终弃,愚不敢恨”。当然,“不敢恨”并非“不恨”,只能忍气吞声,索性不去理会罢了。因而她最终拒绝见到与自己曾经相爱的人……凡此种种复杂心绪,非但一般人很难以理解,就连“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才子元稹也难以尽情和盘托出。于是,这个凄婉的故事为后人留下了许多悬想的空间,得以常说常新。由于其“终成眷属”是一道世俗愿景,故而一再受到后人不厌其烦的改编和传唱。

【参考文献】

1.陈寅恪:《读〈莺莺传〉》,见《元白诗笺证稿》,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

2.王达津:《论〈会真记〉》,载《社会科学战线》,1984(4)。

3.王颖:《〈莺莺传〉的审美特征及其文化成因》,载《苏州大学学报》,2005(1)。

【原著选读】

莺莺传

贞元中,有张生者,性温茂,美风容,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或朋从游宴,扰杂其间,他人皆汹汹拳拳,若将不及,张生容顺而已,终不能乱。以是年二十三未尝近女色。知者诘之。谢而言曰:“登徒子非好色者,是有凶行。余真好色者,而适不我值。何以言之?大凡物之尤者,未尝不留连于心,是知其非忘情者也。”诘者识之。

无几何,张生游于蒲。蒲之东十余里,有僧舍曰“普救寺”,张生寓焉。适有崔氏孀妇,将归长安,路出于蒲,亦止兹寺。崔氏妇,郑女也。张出于郑,绪其亲,乃异派之从母。是岁,浑薨于蒲。有中人丁文雅,不善于军,军人因丧而扰,大掠蒲人。崔氏之家,财产甚厚,多奴仆,旅寓惶骇,不知所托。先是,张与蒲将之党有善,请吏护之,遂不及于难。十余日,廉使杜确将天子命以总戎节,令于军,军由是戢。

郑厚张之德甚,因饰馔以命张,中堂宴之。复谓张曰:“姨之孤嫠未亡,提携幼稚。不幸属师徒大溃,实不保其身。弱子幼女,犹君之生。岂可比常恩哉!今俾以仁兄礼奉见,冀所以报恩也。”命其子,曰欢郎,可十余岁,容甚温美。次命女:“出拜尔兄,尔兄活尔。”久之,辞疾。郑怒曰:“张兄保尔之命。不然,尔且掳矣。能复远嫌乎?”久之,乃至。常服容,不加新饰,垂鬟接黛,双脸销红而已。颜色艳异,光辉动人。张惊,为之礼。因坐郑旁,以郑之抑而见也,凝睇怨绝,若不胜其体者。问其年纪。郑曰:“今天子甲子岁之七月,终今贞元庚辰,生年十七矣。”张生稍以词导之,不对。终席而罢。

张自是惑之,愿致其情,无由得也。崔之婢曰红娘。生私为之礼者数四,乘间遂道其衷。婢果惊沮,腆然而奔。张生悔之。翼日,婢复至。张生乃羞而谢之,不复云所求矣。婢因谓张曰:“郎之言,所不敢言,亦不敢泄。然而崔之姻族,君所详也,何不因其德而求娶焉?”张曰:“余始自孩提,性不苟合。或时纨绮闲居,曾莫流盼。不为当年,终有所蔽。昨日一席间,几不自持。数日来行忘止,食忘饱,恐不能逾旦暮,若因媒氏而娶,纳采问名,则三数月间,索我干枯鱼之肆矣。尔其谓我何?”婢曰:“崔之贞慎自保,虽所尊不可以非语犯之。下人之谋,固难入矣。然而善属文,往往沉吟章句,怨慕者久之。君试为喻情诗以乱之。不然,则无由也。”张大喜,立缀《春词》二首以授之。是夕,红娘复至,持彩笺以授张,曰:“崔所命也。”题其篇曰《明月三五夜》。其词曰:“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张亦微喻其旨。

是夕,岁二月旬有四日矣。崔之东有杏花一树,攀援可逾。既望之夕,张因梯其树而逾焉。达于西厢,则户半开矣。红娘寝于床。生因惊之。红娘骇曰:“郎何以至?”张因绐之曰:“崔氏之笺召我也。尔为我告之。”无几,红娘复来,连曰:“至矣,至矣!”张生且喜且骇,必谓获济。及崔至,则端服严容,大数张曰:“兄之恩,活我之家,厚矣。是以慈母以弱子幼女见托。奈何因不令之婢,致淫逸之词。始以护人之乱为义,而终掠乱以求之。是以乱易乱,其去几何?诚欲寝其词,则保人之奸,不义;明之于母,则背人之惠,不祥。将寄于婢仆,又惧不得发其真诚。是用托短章,愿自陈启。犹惧兄之见难,是用鄙靡之词,以求其必至。非礼之动,能不愧心。特愿以礼自持,无及于乱!”言毕,翻然而逝。张自失者久之,复逾而出,于是绝望。数夕,张生临轩独寝,忽有人觉之。惊骇而起,则红娘敛衾携枕而至,抚张曰:“至矣,至矣!睡何为哉!”并枕重衾而去。张生拭目危坐久之,犹疑梦寐。然而修谨以俟。俄而红娘捧崔氏而至。至,则娇羞融冶,力不能运支体,曩时端庄,不复同矣。是夕,旬有八日也。斜月晶莹,幽辉半床。张生飘飘然,且疑神仙之徒,不谓从人间至矣。有顷,寺钟鸣,天将晓。红娘促去。崔氏娇啼宛转,红娘又捧之而去,终夕无一言。张生辨色而兴,自疑曰:“岂其梦耶?”及明,睹妆在臂,香在衣,泪光荧荧然,犹莹于茵席而已。是后十余日,杳不复知。张生赋《会真诗》三十韵,未毕,而红娘适至,因授之,以贻崔氏。自是复容之。朝隐而出,暮隐而入,同安于曩所谓西厢者,几一月矣。张生常诘郑氏之情。则曰:“我不可奈何矣。”因欲就成之。无何,张生将之长安,先以情谕之。崔氏宛无难词,然而愁怨之容动人矣。将行之再夕,不可复见。而张生遂西下。

数月,复游于蒲,会于崔氏者又累月。崔氏甚工刀札,善属文。求索再三,终不可见。往往张生自以文挑,亦不甚睹览。大略崔之出人者,艺必穷极,而貌若不知;言则敏辩,而寡于酬对。待张之意甚厚,然未尝以词继之。时愁幽艳邃,恒若不识,喜愠之容,亦罕形见。异时独夜操琴,愁弄凄恻。张窃听之。求之,则终不复鼓矣。以是愈惑之。张生俄以文调及期,又当西去。当去之夕,不复自言其情,愁叹于崔氏之侧。崔已阴知将诀矣,恭貌怡声,徐谓张曰:“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殁身之誓,其有终矣。又何必深感于此行?然而君既不怿,无以奉宁。君常谓我善鼓琴,向时羞颜,所不能及。今且往矣,既君此诚。”因命拂琴,鼓《霓裳羽衣序》,不数声,哀音怨乱,不复知其是曲也。左右皆欷。崔亦遽止之,投琴,泣下流连,趋归郑所,遂不复至。明旦而张行。

明年,文战不胜,张遂止于京。因贻书于崔,以广其意。崔氏缄报之词,粗载于此,曰:“捧览来问,抚爱过深。儿女之情,悲喜交集,兼惠花胜一合,口脂五寸,致耀首膏唇之饰。虽荷殊恩,谁复为容?睹物增怀,但积悲叹耳。伏承便于京中就业,进修之道,固在便安。但恨僻陋之人,永以遐弃。命也如此,知复何言!自去秋已来,常忽忽如有所失。于喧哗之下,或勉为语笑,闲宵自处,无不泪零。乃至梦寐之间,亦多感咽,离忧之思,绸缪缱绻,暂若寻常。幽会未终,惊魂已断。虽半衾如暖,而思之甚遥。一昨拜辞,倏逾旧岁。长安行乐之地,触绪牵情。何幸不忘幽微,眷念无。鄙薄之志,无以奉酬。至于终始之盟,则固不忒。鄙昔中表相因,或同宴处。婢仆见诱,遂致私诚。儿女之心,不能自固。君子有援琴之挑,鄙人无投梭之拒。及荐寝席,义盛意深。愚陋之情,永谓终托。岂期既见君子,不能定情。致有自献之羞,不复明侍巾帻。没身永恨,含叹何言!倘仁人用心,俯遂幽眇,虽死之日,犹生之年。如或达士略情,舍小从大,以先配为丑行,以要盟为可欺。则当骨化形销,丹诚不泯,因风委露,犹托清尘。存没之诚,言尽于此。临纸鸣咽,情不能申。千万珍重,珍重千万!玉环一枚,是儿婴年所弄,寄充君子下体所佩。玉取其坚润不渝,环以其终始不绝。兼乱丝一绚,文竹茶碾子一枚。此数物不足见珍。意者欲君子如玉之真,弊志如环不解。泪痕在竹,愁绪萦丝。因物达情,永以为好耳。心迩身遐,拜会无期。幽愤所钟,千里神合。千万珍重!春风多厉,强饭为嘉。慎言自保,无以鄙为深念。”

张生发其书于所知,由是时人多闻之。所善杨巨源好属词,因为赋《崔娘诗》一绝云:“清润潘郎玉不如,中庭蕙草雪销初。风流才子多春思,肠断萧娘一纸书。”河南元稹亦续生《会真诗》三十韵,诗曰:

微月透帘栊,萤光度碧空。遥天初缥缈,低树渐葱茏。龙吹过庭竹,鸾歌拂井桐。罗绡垂薄雾,环响轻风。绛节随金母,云心捧玉童。更深人悄悄,晨会雨。珠莹光文履,花明隐绣龙。瑶钗行彩凤,罗帔掩丹虹。言自瑶华浦,将朝碧玉宫。因游洛城北,偶向宋家东。戏调初微拒,柔情已暗通。低鬟蝉影动,回步玉尘蒙。转面流花雪,登床抱绮丛。鸳鸯交颈舞,翡翠合欢笼。眉黛羞偏聚,唇朱暖更融。气清兰蕊馥,肤润玉肌丰。无力慵移腕,多娇爱敛躬。汗流珠点点,发乱绿葱葱。方喜千年会,俄闻五夜穷。留连时有恨,缱绻意难终。慢脸含愁态,芳词誓素衷。赠环明运合,留结表心同。啼粉流宵镜,残灯远暗虫。华光犹苒苒,旭日渐。乘骛还归洛,吹萧亦上嵩。衣香犹染麝,枕腻尚残红。幂幂临塘草,飘飘思渚蓬。素琴鸣怨鹤,清汉望归鸿。海阔诚难渡,天高不易冲。行云无处所,箫史在楼中。

张之友闻之者莫不耸异之,然而张志亦绝矣。稹特与张厚,因征其词。张曰:“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于时坐者皆为深叹。

后岁余,崔已委身于人,张亦有所娶。适经所居,乃因其夫言于崔,求以外兄见。夫语之,而崔终不为出。张怨念之诚,动于颜色。崔知之,潜赋一章,词曰:“自从消瘦减容光,万转千回懒下床。不为旁人羞不起,为郎憔悴却羞郎。”竟不之见。后数日,张生将行,又赋一章以谢绝云:“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自是绝不复知矣。时人多许张为善补过者。予尝于朋会之中,往往及此意者,夫使知者不为,为之者不惑。贞元岁九月,执事李公垂宿于予靖安里第,语及于是。公垂卓然称异,遂为《莺莺歌》以传之。崔氏小名莺莺,公垂以命篇。

(鲁迅:《唐宋传奇集》,卷四,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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