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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夏济安致夏志清 1955年6月15日

夏志清夏济安书信集 (卷三: 1955~1959) 作者:王洞 主编 季进 编


286.夏济安致夏志清 
1955年6月15日


志清弟:

今天很高兴收到你的信。Carol和树仁均在念中,见面相近,很是高兴。见面期近,这封信本来是可以不写了,但趁我印象还新鲜的时候,再写一封,否则两天之后,所讲的话同现在所想说的可能又不同了。

你把我这次Elkhart之行,总括成为delightful adventure,很为确当。明天就要走了,我现在心境总算轻松愉快,此行可算delightful。所以如此者,Ruth待人的确很温柔大方,而我也能不枉此行使命—建立一个友谊关系,要求定得低,就容易满足。假如我拼命追求,或她态度冷淡,两者有其一,我此行可能就失败了。

今天下午四点半她到YMCA来找我,我在lobby等她(刚刚读完你的信,心里很轻松)。她今天下午一色大红打扮(她在Bloomington从未穿过如此鲜艳之衣服),衣服料子可能是cotton,但袖子较短,总算断在肘的上面(她通常的服装是袖子断在腕口的),胸口一只泰国银圆别针(可能是泰国小姐送她的),上面雕的是泰国dancer, very pagan(异教徒的)。今天她总算不是以虔诚的姿态出现了。

我们在她车子里讨论过她的文章。(在汽车里“做世界”,我尚无此经验。)我指出她十余处rhetoric和style上的毛病。她当然took it graciously,但我想她心里总不大快活。因为她为了这本书已经烦了四年,现在出版期近,已经写好的部分怕去动它了,我这么一讲,害得她又要增添工作,我心也为之不安。但是我现在的目的不仅是想please her,我仍想建立我的superiority,而且as an Oriental,我的英文功力也该让她认识一下。因此我就残酷地指出她英文上的毛病。但是我说我是admire她的作品的,反正我的小说也交给了她,她[一]看便知道我的东西里错误更多,多到该打手心的程度。她很着急,她说:“这种错误,请你千万不要对人讲,否则更没有人来买了。”我说:“我对谁去讲呢?我只会替你说好话的。”她现在只有80名定户,我说我算第81名好了。书出版后她会寄给你,全书定价(共两百页)将在五元到十元之间,届时请你代付书款为荷。(我们在纽海文的五彩照片及树仁的照片,我都给她看了。)

在车子里我送了她三个台湾别针。文章看完,她就驾车到某医院去接那位在中国传过教的(在四川待过四年)“柯佩文”(Christine Weaver)小姐,那位小姐已很老,但人极沉默寡言而retiring。我总以为她要坐到前座,三个人挤在一起,但她乖乖地坐在后座。

吃晚饭的地方,我颇费斟酌,因为cafeteria太不隆重,人太挤,也不便久坐;downtown那些餐馆都是卖酒的,绅士淑女荟萃之区,她恐怕也不愿意在那种地方抛头露面(注意:Mennonite很注意舆论,很检点小节的)。那家中国餐馆,东西实在太恶劣。我反正一向贪懒,遇事不作主张,索性由Ruth决定。她早已胸有成竹,车子开到一个地方叫做Jefferson's Dining Room,那是一座家庭式的洋房,环境幽静,吃客很少(除了我们好像没有别人),似乎也不卖酒,只有两个老太婆服侍我们,那个地方真是很理想。Ruth点了Roast Beef,柯小姐点了shrimp,我点了T-Bone Steak。我今天胃口大好,一块厚实无比的steak之外,还有冰激凌和pie(pecan pie)、grape-fruit juice等等,好久没有吃这么多东西了,连小账一共吃了七元钱。付账[的]时候,柯小姐还说要她来付呢,真是学了中国脾气了。我因为心情愉快,这点钱也不在乎了。她有句口头禅,叫做“oh dear!”,以前从来没有听见她说过,今天她用了近十次之多。

我的态度很好。入座之前,先对Ruth说:“Etiquette(餐桌礼仪)如有不周之处,要请多指教。”她说:“Etiquette很简单,就是common sense。”我说:“common sense—that's what I'm most in need of.”她一笑。

她开始tease我。我问她要Morton, Illinois的地址(Morton人口才三千余,她的圈子愈来愈小了,但她七月五日将返Elkhart)。她说不给了。我对柯小姐说:“She is afraid of I'll be chasing her all over the earth.”忠厚的柯小姐就同我讨论我回国的行程,我列举一串地名,她听说有“东京”,就说要把东京他们教会的地址抄给我。我对Ruth说道:“你瞧,人家给人抄地址多么generous!”柯小姐写地址时,我对Ruth whisper说道:“她写后,就该你写了。”她只是笑,不置可否。等到柯小姐写完,我一声不响,就把那张纸连笔在Ruth面前一放,自顾自同柯小姐说话,Ruth看了我一下,就把Morton[的]地址写下。她写好后,我说:“这一下你上当了,下星期我将在Morton出现。”她那时不好意思,只好说:“很欢迎你来visit。”我说:“我只怕在美国不能多停留了。”(她跟我提起过纽约有一出歌剧Plain&Fancy[11]是描写Amish教友小姑娘进大城市闹笑话的情形,我说我如有机会当去看后报告给她听。)

她今天很活泼,几乎“骨头轻”。恐怕柯小姐是她的好朋友,至少她是不必怕惧她的。我不是说过(以前一封信中)她的手势很多吗,今天她就做了很多手势。驾车去餐馆路上,恰逢五六点钟汽车jam,员警手忙脚乱地指挥,Ruth居然车子停下,也学起员警的手势来了。进餐时,我们讨论中国毛笔写字之困难,她扮了鬼脸,手在空中挥舞,算是在学毛笔写字。老太婆waitress搬餐具,一不小心,掉在地上,“倾灵光浪”。我对Ruth说:“That reminds me of Rogers Center.”她大乐,向柯小姐解释道:“Rogers Center每顿吃饭,总有东西掉在地上的,于是大家就笑,就鼓掌。”说时,她真鼓起掌来了。餐后兜风,她看见某家人家门前一个小孩戴了印第安人的大羽毛帽子,她又大乐,指道:“看呀,看呀!他恐怕还要学印第安人的叫呢!”说时,她自己的手在嘴角上拍几下,学印第安人叫,当然没有叫出声来。她哪里像老处女呢?简直是sweet 17了。

我在Bloomington所拍最后一卷照片和芝加哥所拍一卷照片,都在Elkhart冲出,今天带给她看。她看得很有兴趣,老太婆把小菜搬上来,她说:“我顶好一面吃,一面看,可是要做good girl,只好吃东西时不看东西了。”

吃完晚饭约七点半,她驾车送我们回去。想不到三四分钟就到了YMCA,我说:“我这样就下去吗?不行,不行。我今天要做naughty boy,决不下车,宁可开得远一点,再步行回来。”结果她就驾车兜风,在Greenleaf Boulevard、Beardsley Ave(那两〔俩〕地方我从未走过),四周看了一下。那两条马路,都是富人所居,有新式立体式洋房,也有mansions,树木很多,环境非常之好。她对于每幢洋房似乎都有很大的兴趣,尤其对玫瑰花。还有一幢for sale的,她更停留了一两分钟。兜了恐怕不到一个钟头,回到N.Main Street,[她]说道:“你说要步行回去,现在可要drop你了。”我就乖乖地下车,我说明天早晨还要去say good bye,她说这样就算了吧。

我虽然半途被“放生”,心里一点也不气。因为今天我和她都在开玩笑的mood,我只有欣赏她的sense of humor。(再则,N.Main Street离开YMCA的确不远,步行也很pleasant的。)

我明天早晨是否去辞行,现尚未定。可能不去(时间很充裕,Greyhound中午才开),因为留点缺陷似乎可以给她一个更深的印象。明天早晨如去看她,我既不能再拿出这种潇洒的态度,临时恐怕“做工”又恶劣,又不会emotional,左右不是。不如不去,让她空等一下也好。或者打个电话给她,或者连电话也不打,就此不告而别。让她猜不透我的心思。

你的战略,我并未全部采用。主要的realization:在此短期内,绝不可能win her heart,索性使关系尽量地愉快,至少今天的evening,她是非常快乐,值得使她追念的了。今天有chaperone陪伴,她的inner check反见放松。她今天几乎是inordinately gay,其变化之大几乎相当于Garbo laughs [12](用你的比喻),但她在Rogers Center也常笑的。

这一次停留,替她照的照片不多(前几天太冷太阴,后几天太匆忙),但她已嫌多了,她说:“横照竖照做啥?不是已够了吗?”我说我拿她的照片真要去卖钱的,卖来了钱可以明年defray印第安那大学的expenses,照片就是替the loveliest girl of the world照的。她听见大笑。我正式赞美她的美,就今天这么一次。

爱情也未正式表示,就得“哭出胡拉”;我想不表示也等于已经表示过了。她吃了我的晚饭,都没有道谢。但是那天Goshen的中饭,她是道谢的。吃时未谢,我上车时她才谢。我当然不在乎她谢不谢,她不谢,似乎更显得两人的关系已超过“客气”以上。

去接柯小姐前,我在车子中说:我很希望能替她续写“Yoder氏家谱”,但她已经写怕了。Yoder氏家谱考是她母亲的遗命(她对母亲的attachment似乎胜过对父亲的),Yoder氏人比Ruth氏更多,她很怕再弄。我既然表示想代她完成她母亲的遗志,这不是已够表示的了?我又说:我又希望能够到法国Montbéliard等处走走,在她祖宗旧地亲自考察一下。其实叫我来写早期Mennonite的历史,一定非常精彩,四年时间必可完成一部巨著。可是我要做的事情太多,未必有余暇及此吧。(我不告而别,她读我的小说可以更用心。)

我又问她:“Roth氏和Rothschild氏有什么关系?”她也不知道。我说:“怎么Rothschild成了犹太人呢?”她说:“即使我是犹太种,也不在乎,我是主张对各种族一视同仁的。”我说:“That is very heartwarming to me.”她在Bloomington体重增加了十磅,但她向[来]不吃牛奶。

Delightful adventure就此告一段落。以后如想起什么有趣的事,当面再谈。

我心目中有一个美女的印象,这是我的dream, Joan Leslie符合这个条件,Ruth无疑也符合的。谢谢你对她美丽姿容的夸奖。这两天来往较熟,反而不大觉得她的美了。不过她的美在Bloomington已深入我心,她为人之好,无疑也远在中国一般女子之上。

香港入境证应该赶紧办,应该在Chicago办最为妥当,现在只有到纽约去办了。又邓教授和Work的话,他们都是自动讲的,我的tact相当好,并不曾替你瞎热心瞎出主意。别的面谈,到纽约时当有电话给你,在纽约不多停。专颂

近安

济安 顿首

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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