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圣约翰大学
圣约翰大学,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教会大学。林语堂于1912年考入圣约翰大学,首先进入的是神学院,他之所以选神学院,其目的就是将来预备献身为基督教服务。然而,在一年多的学习生活中,他无法接受种种凡庸琐屑而又荒谬的教义说法,如耶稣是童女所生和他的肉身升天等说法。他发现,连那些传教士都不大相信,然而要入教,就要相信。圣大校长卜舫济(Francis Lister Hawks Pott)博士亲自告诉他,肉体复活是不可能的,要紧是灵体复活。基督教说,人生来就是罪恶的。耶稣替我们赎罪,我们才可以进天堂,不信教,便要进地狱。地狱、罪恶、罪源、赎罪等等理论,林语堂很难接受,他认为,一切神学都是在“欺骗”,对他的智力是一种侮辱,他本来希望当牧师,可是,现在他对神学已经没有了兴趣,所以终止了神学院的学习。
尽管对神学没有兴趣,但林语堂没有浪费时间,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他对英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在圣大的第一个英文老师,是个外国人,她的中文名字叫李寿山。这位老师与寻源书院的毕太太一样,不仅长得美丽可爱,而且温柔多情,真实诚恳,给林语堂留下了非常美好的印象。
林语堂除了跟老师学好口语,另一方面依靠的就是一本《袖珍牛津英文字典》。这本字典不仅将英文字的定义列举出来,也将一个字在句子里的用法举例。无论是一个字,或者是一个语段,林语堂一定要弄清楚才肯放过。对中文意思相近而英文意思不同的单词,林语堂也注意体会其细微的差异,如他为了搞清楚中文的“笑”和“哭”在英文里的意思,林语堂整理出很多单词:如大笑、假笑、微笑、痴笑、苦笑等;如大哭、假哭、饮泣、哀泣等。同时,他又将这些单词还原到具体的英文句子中深入理解。这种学习方法既系统,又方便,还便于记忆,更能有效地使用。至于英语的发音,他认为只要弄清楚一个字的重音在哪个音节,说起英语来便不成问题了。林语堂认为,每个英文单词也像人一样,都是有个性、气质和味道的。掌握了它,内心就有这种感觉:一个字词就是一个滑溜溜的物体,尽管有时在手里握不住,像一条扑跳跃动的鱼,但它逃不出心灵之海。后来林语堂回忆说:“这部字典最大的好处是容纳英语的精髓。我就如此学会了英文的许多精选词汇。”
由于拼命用功和有一套独特有效的学习方法,所以在神学院一年半的时间里,林语堂的英文水平突飞猛进地提高,林语堂被选进了《Echo》(《回声》)杂志编辑部做编辑,林语堂说:“我愈来愈热心,我爱上了英文如鱼得水。”
在圣大读书,与在寻源书院读书感觉完全不同。圣大给林语堂留下了不少美好印象。林语堂认为圣大校长卜舫济博士就是一位可爱的人,他为人正派、举止大方,工作认真负责,他还娶了一位温文尔雅的中国闺秀做太太。最使林语堂感动的是,卜舫济博士无论干什么事总是有始有终、有条不紊。他严格治校又严于律己。当然,人无完人,卜校长就是太刻板,缺乏自由快乐的精神。所以他管理的学校,给学生的自由太少,或者说过于让学生遵守纪律而无自由,并且过于重视英文而轻视中文。中文不及格照样予以毕业,甚至聘请的中文老师水平低下,竟在课堂上告诉学生,从中国可以坐汽车直达美国,出现这样的常识错误和笑话。因此,林语堂对学校的许多清规戒律非常反感,有时简直深恶痛绝。遇到这样的中文老师,林语堂只好在下面“自学”,好歹老师也从不关心学生是否认真听讲,也不关心学生在下面做什么。这样,林语堂就利用不喜欢听的课和课余时间,偷偷地看杂书,如张伯伦的《十九世纪的基础》、赫克尔的《宇宙之谜》、华尔德的《社会学》、斯宾塞的《伦理学》和韦司特墨的《婚姻论》,涉猎范围远远超过了他所学的专业,从而广泛地接触了西方资产阶级的世界观、社会观、人生观,使他对西方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圣大图书馆只有五千册藏书,其中三分之一是神学书,林语堂几乎把这些书都读过了。这对于勤奋好学的林语堂来说太不过瘾。林语堂后来总结了在圣大的读书经验:第一、读书可以寻找自己感兴趣的内容,自己不喜欢的完全可以抛置一边。第二、读书读到精妙之处可以停下来,尽心尽力地咀嚼。第三、读书是一种乐趣,在读书过程中可寻找自己喜爱的作者或书中人物进行灵魂的对话。第四、读书可以开阔眼界、认识世界和人生。林语堂对读书有时达到迷恋的程度。
圣大毕竟是一所教会大学,学校一刀地割断了中国学生和本国文化的联系,甚至不准学生看中国的戏剧,以致林语堂在二十岁之前知道古犹太国约书亚将军吹倒耶利哥城,知道耶和华命令太阳停住以使约书亚杀完迦南人等圣经故事,却不知道孟姜女哭长城的民间传说,也不知道后羿射日、嫦娥奔月、女娲补天等中国的神话故事。这一切都是这个文化“断层”所造成的后果。当然,所谓断层也不是绝对的。因为早年父亲已经对林语堂兄弟们灌输过儒家文化。在圣大,林语堂学习了外语、地理、算术、地质、体育等科学知识。他像进了知识的海洋,对数学和几何学、物理学、地理学均产生了浓厚的趣味,特别是英文水平的提高,使他毫不犹豫地注册了人文科的语言学作为专门学科,学好英文以便迎接未来世界的挑战。
林语堂从来没有为考试而填鸭死记。圣约翰大学坐落在苏州河畔,那时的苏州河没有受到环境污染,所以河中鱼虾自由地生活其间。每当考试临近,林语堂根本没把考试放在心上,而是提着钓鱼竿来到苏州河边垂钓,小鲫鱼呀、小鳗鱼呀,一个个被他收进了鱼筐。其他同学都忙于背书迎考得高分,所以来钓鱼的人很少,这样,林语堂就会满载而归,大获全胜。林语堂向来对课堂学习不太认真,他认为,凡做什么事都不愿居第一,其实,他只要稍微努力些就会拿到第一名的成绩,而他偏偏用垂钓这一乐事把第一名让给那个为分数而死记硬背的“傻小子”而感到毫不可惜。
在大学二年级结业典礼上,他荣获三种奖章,同时又代表讲演队登台领取优胜的银杯。在同一典礼上一人四次登台领奖,创造了圣约翰大学的领奖纪录,轰动全校。
林语堂不仅学习好,而且还是多项体育运动的出色选手。他学打网球,参加足球校队,还是圣大划船队的队长。他从夏威夷留学生根耐斯那里学会了打棒球的技术,是一名精于投上弯球和下坠球的垒球手。最为出色的是,他创造了学校一英里赛跑的记录,还参加了1915年5月15日至22日在上海举办的第二届远东运动会,本次运动会,中国队囊括了足球、排球、游泳、田径四项冠军,荣获总分第一。
林语堂在教会学校度过了自己的青少年时代,尤其是圣约翰大学给林语堂留下了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