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清华学校里的年轻教师
1916年,林语堂以第二名成绩从圣约翰大学毕业,由校友和同乡周辨明的推荐,应清华学校(清华大学的前身)校长周诒春之聘,任英文教员。清华大学的前身是清华学堂,始建于1911年,是由美国退还的部分庚子赔款建立起来的留美预备学校,1912年,清华学堂更名为清华学校,最初是一所中等学校。1925年设立大学部,开始招收四年制大学生,同年开办研究院(国学门),1928年,国民政府改名为清华大学,并于1929年设立研究院。学校坐落在北京近郊前清端亲王的花园里。清朝康熙年间称熙春园。雍正、乾隆、咸丰先后居住于此,咸丰年间熙春园改为清华园。学校的图书馆、大礼堂、体育馆、游泳池在当时国内堪称一流。林语堂任职时,那座规模宏大的图书馆正在建设中。当时清华学校的学制分为中等科和高等科,共八年,前五六年基本为中学程度的科目,后二三年才安排大学的有关课程。学生毕业后,按成绩高低和志愿分别插入美国的各个大学。所以考上了清华学校,就意味着到美国留学的希望基本实现了。美国政府的本意是在中国知识分子当中培养一批“追随美国的精神领袖”,而学校偏偏又建在了被英法联军洗劫过的清华园和迎春园。学生整天面对着被焚毁的断壁残垣,民族耻辱感时时涌上心头。
由于在圣约翰大学把英文基础打得很牢固,因此,林语堂是一个称职的英文教员。不仅如此,他也是一位洁身自好的青年。他不饮酒,也不近女色,每当星期天,有的同事去“八大胡同”嫖妓,而林语堂却在校内主持一个圣经班的功课,被同事称之为“清教徒”。
林语堂由于自小进的是教会学校,虽然从父亲那里知道一点四书五经的知识,但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基本贫乏。他为自己的中文知识如此贫乏而感到羞耻。他在晚年回忆说:“我曾经说过,因为我上教会学校,把国文忽略了。结果是中文弄得仅仅半通。圣约翰大学的毕业生大都如此。我一毕业,就到北平清华大学去。我当时就那样投身到中国的文化中心北平,您想象我的窘态吧。不仅我的学问差,还有我的基督教教育性质的影响呢。……我身为大学毕业生,还算是中国的知识分子,实在惭愧。……为了洗雪耻辱,我开始认真在中文上下功夫。”
林语堂要“洗雪耻辱”,要“开始认真在中文上下功夫”,他选择了语言学作为研究方向。他首先从《红楼梦》下手,他觉得《红楼梦》中的语言太美了,所以对《红楼梦》产生了兴趣。他还博览群书,经常到琉璃厂去选购一些国学书籍,如王国维的《人间词话》等。琉璃厂、隆福寺的书肆,大多是南方人开设的,这些人多为进京会试名落京师,又不会经商其他,对于书籍却是内行,便搜求古籍出卖,给读书人开辟了一个市场。林语堂经常逛这些书铺,在与这些书铺老板的接触中也获得了各种文化知识,如版本学,目录学,尤其是语言学方面的《四库集录》、《说文·玉篇》、《广韵》、《韵府群玉》、《佩文韵府》、《骈字类编》等等,只要他认为有价值,又加上便宜,就大量购买。在清华任教的几年里,他把国学基础重新补好,为以后从事语言学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且撰写了《论汉字索引制及西洋文学》、《汉字索引制说明》、《分类成语辞书编纂法》等论文,分别发表于《新青年》和《清华季刊》上。
林语堂在清华学校的三年里,正是胡适和陈独秀揭起“文学革命”大旗的时候。1916年8月21日,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胡适,受著名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老师的影响,决定从文字上进行试验改革,变文言为白话,他在与留美学生梅光迪、胡先骕、吴宓、任鸿隽、杨杏佛、陈衡哲等人反复讨论未果的情况下,写信给《新青年》主编、时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的陈独秀,提出“文学革命”需从“八事”入手,即:“一曰不用典;二曰不用陈套语;三曰不讲对仗(文当废骈,诗当废律);四曰不避俗字俗语(不嫌以白话作诗词);五曰须讲求文法之结构;六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七曰不模仿古人;八曰须言之有物。”这引起陈独秀的注意。陈独秀不仅支持和声援了胡适,而且立即向蔡元培推荐了胡适来北大。
胡适还没有来得及博士论文的答辩,学位证书还未拿到,就匆匆回国,走马上任。北京文化界满怀着期待,热烈欢迎这位首举“文学革命”义旗的风云人物。林语堂以清华学校一个普通英文教员的身份参加了欢迎,虽然没有引起胡适的特别注意,但对林语堂来说,胡适那“登高一呼,应者云集”的形象刻在了他的脑中:胡适引用了荷兰神学家Erasmus的话说:“现在我们已经回来了。一切要大不同了。”的确如他所预言的,1917年成了中国新文学史的开端年。从此,中国文学掀开了新的一页。
当林语堂的有关语言文字论文发表后,引起了胡适的重视,从此,两人开始了交往,并建立了私人的友谊。没有想到,与胡适的私谊对林语堂后来的留学生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1916年,有一次,林语堂在中央公园还见到了大名鼎鼎的辜鸿铭。林语堂在清华学校任教后,曾耳闻目睹过许多有关辜鸿铭的奇闻轶事。辜鸿铭(1856-1928),名汤生,祖籍福建同安,出生于南洋英属马来西亚槟榔屿,曾在英国、德国、法国学习十四年,精通英、德、法、拉丁、希腊和马来西亚等语种,福建方言和北京话也成了他的主要语言,能够熟练地运用九种语言,一生获得过十三个博士学位。孙中山曾说:“中国精通英文的,只有三个半。其一辜鸿铭,其二伍朝枢,其三陈友仁。”还有半个他不肯说,有人猜说可能是王宠惠。辜鸿铭著有《读易堂文集》等,译有《痴汉骑马歌》,以向外国人介绍中国文化为己任,用英文撰写宣传儒家思想的著作:《春秋大义》(德文版定名为《中国的精神与战争的出路》),并把《论语》、《中庸》、《易经》、《道德经》等儒家经典翻译成外文,在西方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德国有个学者台里乌斯,大力宣扬辜鸿铭的思想;丹麦文学批评家勃兰兑斯在1917年专门写了《辜鸿铭》,对辜鸿铭颇为推崇。在西方人的眼里,辜鸿铭成了东方文明的代言人,他同印度的泰戈尔、日本的冈仓一起被奉为东方圣哲。然而,在国人的眼里,辜鸿铭纯属一大怪人。辜鸿铭的怪名声,多半由于他天生的狂态,他酷嗜小脚、娶妾、逛妓院、穿长袍马褂,头上一顶平顶红结黑缎瓜皮小帽,用红丝线夹在头发里编成的细细的色彩斑斓的长辫子,还有他的骂人骂世。张勋复辟委任他为外务部官员,陈独秀、胡适、蔡元培等纷纷点他的名,指为东西文化论战的靶子,复辟论的代表。辜鸿铭生性怪僻,如他穷困时,愈是援助他的人愈挨他的骂,他任气忤物,往往开罪于人。他为人刚愎自用,与众不同,是一个天生的标新立异者:众人所承认的,他反对;众人所喜欢的,他则不喜欢;众人崇拜的,他蔑视。林语堂以自己的标准来看待辜鸿铭的性格,对其怪癖偏好不以为非,林语堂欣赏的就是这种有个性、充分自由的知识分子。
林语堂对辜鸿铭的透视,看到的是幽默和诙谐。林语堂非常欣赏辜鸿铭为纳妾制度辩护时的一个比喻:辜鸿铭解妾字为立女,妾者靠手也,所以妾者,供男人倦时作靠手也。辜氏把男人比作茶壶,把女人比作茶杯,他说:“汝曾见一个茶壶配四个茶杯,但世上岂有一个茶杯配四个茶壶者乎?”林语堂认为辜鸿铭的幽默起源于倔强的个性和愤世嫉俗的见解。其实,林语堂也是一位有倔强个性的人。林语堂一方面反对辜鸿铭的政治立场,另一方面赏识辜鸿铭的为信仰而献身殉葬的精神。林语堂对辜鸿铭的幽默诙谐风格,隽妙机智的辩才和出类拔萃的外文写作水平及用外文直接向外国人介绍中国文化等诸方面都有着继承性,但又有着不同于辜氏全面肯定中国文化、不遗余力地证明传统文化具有永久的合理性的扬弃,在向西方世界传播中国文化的过程中,林语堂与辜鸿铭有着本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