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志怪、志人
“志怪”一词首见于《庄子·逍遥游》,意思是记录怪异的故事。魏晋南北朝时,孔约、曹毗、祖台之等皆以“志怪”作为其小说书名。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和明朝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以“志怪小说”作为小说分类的概念,用来指涉记载鬼、神、仙、怪、异之类小说作品。在唐前古小说中,志怪小说是一个大宗,在数量上首屈一指。
志怪小说的源头可追溯到《汲冢书》与《山海经》。前者从史书中取材,以记载带有宗教色彩的迷信故事为主;后者在记录山川风物之余,亦包含不少神仙、鬼怪、奇异之物事,可视为志怪小说之先驱。而到了魏晋时期,佛教、道教的盛行,清谈之风的兴起,以及史传文学的发达,促使志怪小说进入创作的黄金时代,诞生了至少上百篇的作品。
根据志怪小说的内容与形态,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模仿《山海经》的作品,如假托西汉东方朔的《神异经》,假托东汉郭宪的《汉武洞冥记》,西晋张华的《博物志》,大致记载山川风物、珍奇异兽、奇花异木等内容,可视为地理博物类志怪小说。第二类是从杂记体小说演变而来的作品,如东晋干宝的《搜神记》、假托陶渊明的《搜神后记》、南朝宋刘义庆的《幽明录》,多叙神仙鬼怪、佛法报应以及修道成仙等怪奇之事。第三类是从杂传体小说发展而来的作品,如东晋王嘉的《拾遗记》、东晋葛洪的《神仙传》,或写传说中的异闻,或为神仙作传,虽所述之人或神仙,史上或有其人、其名,但所记之事大抵虚妄。三类作品中,以《搜神记》艺术价值最高,是志怪小说的代表作。志怪小说大多篇幅简短,语言雅洁,虽故事性较弱,不少作品还表现了宗教迷信的思想,但亦有不容忽视的价值。志怪小说的作者虽无意于作小说,其目的往往是证明神道之不诬,但其小说中保存下来的民间故事,以及一些优美感人的神话传说,客观上拓宽了匍匐于史传征实观念下的古代小说的想象空间,为后来兼备志怪与传奇的《聊斋志异》,以及《西游记》等神魔小说提供了无尽的资源。宋人曾慥说它“可以资治体,助名教,供谈笑,广见闻”(《类说序》),明人施显卿称其“遇变而考稽,则可以为徵验之蓍龟;无事而玩阅,则可以为闲谈之鼓吹”(《古今奇闻类纪·序》),表明志怪小说还有政治、教化、娱乐等多方面的价值。
志人小说相对晚出,它是指记述士人言行、逸事琐闻为主的作品。志人小说的兴起,与魏晋时品藻人物与崇尚清谈的社会风气密切相关。东晋裴启的《语林》,开志人小说之先河,记录了从西汉到东晋知名士人的言语应对及趣闻逸事,如杜预之嗜好《左传》,戴叔鸾为母学驴鸣,嵇中散耻与魑魅争光,夏侯玄于霹雳正中所立之树时而颜色不改,汉晋士人之谈吐、器量、性格、风度如在目前,把读者从神怪空间拉回到现实世界,居然一纸风行,广为流传。其后东晋郭澄之的《郭子》、南朝宋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梁朝沈约的《俗说》等相继问世。现存志人小说八种,以《世说新语》为代表。
《世说新语》主要记载了从东汉至晋宋三百年间名士的逸闻与清谈,具有“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瑰奇”(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的特点。记言如张季鹰“人生贵得适意”;谢道韫之“未若柳絮因风起”;张翰之“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及时一杯酒”;王戎之“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孔文举应对陈韪“小时了了,大未必佳”之“想君小时,必当了了”,这些隽永的言语,近似当今之格言警句,大多包含一定的人生哲理,名士之性情、智慧与风骨,见于言外。记行如管宁割席、阮光禄焚车、王济之“家有名士”,王子猷雪夜访戴,钟会之拜访嵇康,名士之超尘绝俗、高风亮节、任性狂放、潇洒风流,状于目前。除此之外,《世说新语》中记载了不少汉魏间的重大事件,诸如曹操专权、司马氏擅权、八王之乱、永嘉丧乱、淝水之战、桓玄篡晋等,一定程度上勾勒了一幅粗具轮廓的历史画卷,可以补正史之不足。
《世说新语》语言简洁隽永,给后世留下曹操捉刀、望梅止渴、新亭对泣、口若悬河、一往情深、鹤立鸡群、吴牛喘月、空洞无物、一木难支等成语,在汉语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其对人物风度神韵的描写,为唐传奇在人物描写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而其在表现技巧、艺术风格等方面意蕴隽永、含蓄雅洁的美学品位,对后来的文言小说有更深层的影响。
统观志怪小说与志人小说,我们会发现它们皆具有“丛残小语”的特征,篇幅短小,故事仅粗具梗概,缺乏曲折离奇的情节;虽有人物性格的刻画,但还不能充分展开,因而人物性格不够立体、丰满;加上它们往往按照传闻直录,未能突破史传征实的观念,不能有意识地虚构小说,故只是初具小说规模,还不是成熟的小说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