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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忠清與愛國:明代政治場域下的楚辭學

明代后期《楚辞》接受研究论集(精) 作者:陈炜舜


第二章 忠清與愛國:明代政治場域下的楚辭學

一、引言

David Hawkes論及郭沫若、聞一多抗戰期間對屈原的研究時指出:現代這些“改造”古代詩人的嘗試有時序錯置之嫌。屈原作爲偉大愛國者的想法,來自《史記》列傳的誤解。透過自戕而非在别國干禄,屈原所展示的忠誠,並非我們所習見的諜報人員面對外敵寧死不屈那般:那種意味著國族主義的忠誠在屈原時代是聞所未聞的。毋寧説,他是在昭示一種騎士性、貴族性的個人忠誠,子産對這種忠誠應該很理解,但在紀元前四世紀徹底“解放”的世界中,卻已顯得非常舊式。(1)就楚辭學史而觀之,屈原作爲愛國者或忠臣的形象是在王逸、朱熹等人不斷詮釋的過程中日益顯著的。朱熹認爲:“竊嘗論之,原之爲人,其志行雖或過於中庸而不可以爲法,然皆出於忠君愛國之誠心。”且謂其“忠而過、過於忠”,(2)雖是站在儒家立場有所褒貶,但他認爲屈原可取之處在於忠,而忠的内涵不僅是忠君,還包括愛國,庶無疑問。這種論調在明代得到進一步闡發。

明中葉以後,《楚辭》新著逐漸出現,與政治場域發生不少互動,值得注意。不過,要追溯這種互動關係,必須追溯到明代前期。錢穆在《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中指出,現代中國大體是由明開始的。洪武十三年(1380),宰相胡惟庸造反失敗,明太祖從此廢止宰相,不再設立,並説以後他的子孫也永遠不准重立宰相。這一大改變使中國傳統政治走向專制,政府從此由一個皇帝來獨裁。爲强化專制統治,明朝建立之初便將程朱理學欽定爲獨尊。科舉考試專用儒家經典中的文句命題,且只准用程朱道學的釋經觀點代聖人立言,不許有個人見解,知識份子的思想受到嚴重桎梏。明代中葉以後,君主每多倦勤,朝政紊亂,黨争日熾。隨著陽明心學的興起,程朱道學遭到反撥。王陽明將“良知”作爲哲學體系的最高範疇,從而取代了“天理”最高的本體地位,打破了“天理”主宰一切的格局,人的主體意識因之得到高度的肯定和充分的弘揚。(3)而萬曆初年的張居正的新政,使全國經濟空前繁榮,促成晚明文化事業的興盛。

明代洪武到弘治一百四十餘年,皇權膨脹,道學獨尊,《楚辭》研究也是沉寂的。由於屈原思想與儒家有同有異,《楚辭》受到了道學家和臺閣官員的抨擊。故此,明代前期幾乎没有新的楚辭學專著面世,朱熹《楚辭集注》大抵是唯一流行的《楚辭》本子。成化間,何喬新重刊朱注作序,認爲《楚辭》作爲辭賦之祖,導致後世文人捨質逐華、爲文害道。只有經朱熹删注,《楚辭》方才大義昭然,讀者可以放心閲讀了。(4)弘治年間,出現了明代第一種楚辭學新著——桑悦的《楚辭評》。桑悦仕途偃蹇,故注《騷》以澆壘塊。正德中,王逸的《楚辭章句》得以重梓面世,當時臺閣大老、文壇耆宿王鏊爲之作序。這標志著明代楚辭學走出朱注獨尊的時代,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自此以後,楚辭學每有新著問世,形式上或爲注疏,或爲評點,或爲詩話,或爲繪本,不一而足。值得注意的是,楚辭能引發後世讀者共鳴,除因屈原的高潔品行,還由於不少作品是仕途不遂時發憤抒情而爲。因此,縱然屈原之“顯暴君惡”在明代前期頗受非議,但其忠君愛國之思在明代後期卻往往被黨争中的清流人士置以爲像。可以説,終明一代,人們對《楚辭》的評論與研究皆與政治環境關係密切。有見及此,本章擬以明代政治場域爲背景,考察明人《楚辭》研究的特色。

二、明代前期政治場域下的楚辭學

明代前期的文壇,大抵爲臺閣作家所領導。可以説,臺閣體就是程朱道學在文學上的呈現。對於屈騷,臺閣諸臣大都信奉朱熹的説法,認爲屈原並非儒者,其人可取之處只在於“忠”與“清”的品格情操;至於《楚辭》文本的訓詁、詞章卻鮮有談及者。他們從義理方面來觀照屈騷,其認知形成了當時的權威意見。蘇俄學者謝列布理亞柯夫(E.A.Serebryakov)以《天問》爲例,認爲這篇作品“滲透著懷疑精神”,而屈原所播下的懷疑種子“在中國文藝復興與啓蒙運動時期引發了尖鋭的思想衝突”。(5)與《天問》相比,《離騷》、《九章》對於人事、政教的懷疑精神更爲顯著,因此被後儒批評爲露才揚己、顯露君惡。但是,隨著屈騷的經典化,後世身處儒學大環境中的喜愛者必須將之與儒家思想加以彌合。對屈原用“忠”、“清”二字來評價,最具代表性。這般評價可以追溯至漢代,如司馬遷(146?—86?B.C.)云:“屈平正道直行,竭忠盡智以事其君。”又云:“其志絜,故其稱物芳。其行廉,故死而不容自疏。濯淖汙泥之中,蟬蜕於濁穢,以浮游塵埃之外,不獲世之滋垢,皭然泥而不滓者也。”(6)分别點出其忠與清。唐玄宗天寶年間,詔立古忠臣義士祠宇,而長沙郡立楚三閭大夫屈原廟。徽宗大觀中,祕書監何志同言:“諸州祠廟多有封爵未正之處,如屈原廟,在歸州者封清烈公,在潭州者封忠潔侯。……如此之類,皆未有祀典,致前後差誤。宜加稽考,取一高爵爲定,悉改正之。”(7)宋代諡屈原曰“忠”、“清”,當歸本於司馬遷。元仁宗延祐五年(1318)七月,“加封楚三閭大夫屈原爲忠節清烈公”,(8)當自“忠潔”、“清烈”二號而來。司馬遷、王茂元以“忠”、“清”二字評價屈原,實源自《論語•公冶長》:

子張問曰:“令尹子文三仕爲令尹,無喜色;三已之,無愠色。舊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矣。”曰:“仁矣乎?”曰:“未知,焉得仁?”“崔子弑齊君,陳文子有馬十乘,棄而違之。至於他邦,則曰:‘猶吾大夫崔子也。’違之。之一邦,則又曰:‘猶吾大夫崔子也。’違之。何如?”子曰:“清矣。”曰:“仁矣乎?”曰:“未知,焉得仁?”

邢昺疏云:“此章明仁之難成也。”(9)可見唐代而還,官方站在儒家的角度,對於屈原的評價有所保留,追封則有增無減。前代以“忠”、“清”二字評價屈原,明人應當是有印象的。閣臣夏原吉《謁三閭祠》云:“忍使清心蒙濁垢,寧將忠骨葬江魚。”(10)將“忠骨”與“清心”相對,當非無意之舉。兼以朱熹“忠而過、過於忠”的論斷,對明代影響深遠,因此若要正面肯定屈原,“忠”字自須用力著墨。

如宋濂《樗散雜言序》稱:“夫《詩》一變而爲《楚騷》,雖其爲體有不同,至於緣情託物,以憂戀懇惻之意而寓尊君親上之情,猶夫《詩》也。”(11)認爲《楚辭》作品繼承了温柔敦厚的詩教,體現出屈原的忠君愛國之情。此後,楊士奇也同樣强調了屈原之忠。他爲家藏《楚辭》作題跋曰:“《楚辭》出於忠臣愛君、憂國惻怛之誠,故先正以爲《三百篇》之續。”(12)《武昌十景圖詩序》謂武昌南浦實爲《九歌•河伯》中南浦之所在,又云:“睹南浦則思屈原之忠藎。”(13)周敘《弔屈三閭賈長沙詞序》則道:“自古有志之士,忠君愛國,不遇以死者多矣。未有若楚三閭大夫屈原、漢長沙太守賈誼之死之有深足悲者。”(14)所論大抵不外於此。

至於“清”,可以説與屈原的“忠”是一體兩面。《論語•子路》記載孔子之言曰:“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爲也。”邢疏:“狂者進取於善道,知進而不知退;狷者守節無爲,應進而退也。二者俱不得中,而性恆一。”(15)因此班固(32—92)批評屈原乃“狂狷景行之士”,(16)正是本於《論語》的準則。所謂“狂”,係指屈原“過於忠”、過於進取;而所謂“狷”,則是指屈原“舉世皆濁我獨清”。正因屈原忠而遭貶,只好遠逝自疏、飲露衣荷,以明一己之清白。楊士奇即有詩道:“折蘭閒詠《離騷》賦。”(17)王直則論云:“夫善之在人而日彰,猶菊之芳香襲人而遠聞也。故屈原之賦以‘飲木蘭之墜露,飡秋菊之落英’自比焉。原豈慕仙道之人哉!蓋以忠信樂善者而不見知於人,故言其自修者如此。”(18)王直認爲,屈原的行徑與儒家“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的理念是一致的。既然不能見知於人,不如潔身自修。與王直同時的陳敬宗也在《種蘭記》中以屈原自勵:“紉其花而佩之,則悲屈原之孤忠。……予雖傷……屈原之放逐,然亦足勵吾自守,不爲窮困而改節也。”(19)

其次,前引邢昺疏《論語•公冶長》,謂“子張問”一章乃是“明仁之難成”,可知在儒家看來,“忠”與“清”只是仁之一端。屈原雖然達到了“忠清”的境界,但去仁尚有一段差距。這段差距的出現,源自班固、顔之推等人對屈原“露才揚己”、“顯暴君惡”的批評,而由朱熹總結爲“忠而過、過於忠”。易重廉解釋朱熹此語道:“‘過於忠’是‘過於中庸’的具體内容之一。儒家以‘不偏’、‘不易’爲中庸。‘過於忠’而膽敢怨君,‘過於忠’而不忍去國。這就是‘過於中庸’。”(20)因此,臺閣諸臣對屈原的批評,皆是由此展開。如方孝孺《畸亭記》認爲,自古以來,只有聖人不會被形勢所拘囿,自聖人以下多不免爲勢所屈。而屈原就是爲勢所屈、不爲當時所知的代表。(21)周敘則進一步指出,儒者無論窮通,一定會固守中庸之道:“爲士者當法孔孟,爲人君者當法堯舜而已矣。否焉,其不失中道耶!嘗誦屈賈文,悲其志,惜未達孔孟之道者。”(22)何喬新更以朱熹與屈原的遭貶相比對,對屈原的“爲勢所屈”、“未達孔孟之道”作出了批評:

朱子以豪傑之才、聖賢之學,當宋中葉,阨於權奸,迄不得施,不啻屈子之在楚也。而當時士大夫希世媚進者,從而沮之排之,目爲僞學,視子蘭上官之徒,殆有甚焉。然朱子方且與二三門弟子講道武夷,容與乎溪雲山月之間,所以自處者,蓋非屈子所能及。(23)

屈原、朱熹,一爲詩人,一爲道學家,兩人甚難相提並論。但何喬新引用朱熹的故事襯托屈原不善處窮,卻可讓我們了解當時的學術情況。由於道學獨大,一切學術思想都需經過道學的審視,以斷其高下利弊。如此單一的角度、偏狹的視野,自然會造成學術研究風氣的低落,明代前期楚辭學的不振,也可以想見了。直到吴中文士在英宗以後漸次進入臺閣,這種情況才開始改變。如吴寬《跋文信公墨蹟》云:

文信公之死,偉矣!其流離之際,亦惟其能以詩發之,故信公之有詩如屈原之有《騷》,皆善明其死者也。(24)

吴氏將屈原與文天祥並提,以爲屈原的赴水而死與文天祥的從容就義情況相似,都具備了以死明志的偉大情操。與片面强調屈原之“忠”“清”而將其投水自盡斥爲狂狷之行的臺閣前輩相比,吴寬之論多少流露出一些不同於官方好尚的吴中文化意涵。

臺閣諸臣的忠清論,無疑會影響學者對《楚辭》詞章的看法。如楊士奇每每站在文學史的角度討論《楚辭》的文學性。《題東里詩集序》云:

《國風》、《雅》、《頌》,詩之源也。下此爲《楚辭》,爲漢、魏、晉,爲盛唐,如李、杜及高、岑、孟、韋諸家,皆詩正派,可以泝流而探源焉。(25)

然而在臺閣諸臣眼中,《楚辭》始終是衰世之音,屈原則狂狷之士。楊士奇之所以將《楚辭》視爲詩歌的正派,並非純然出於文學的考量,而是與道德教化關係甚大。所謂“言之無文,行而不遠”,《楚辭》華實兼備,有文采而多少仍保留了些和平微婉之詩教,不至於像漢賦一般耽於辭章,無益於義理。筆者曾就此而論道:楊士奇等人認爲在詩歌史中,《楚辭》只是發展的一環;創作涵泳之際,《楚辭》也僅爲衆多參考對象之一。因此,若要得“古意”,《詩三百》比《楚辭》更重要;若要作古詩,漢魏五言比《楚辭》更便於模仿。屈騷本身已經在義理上受到道學家的批評,而楊士奇等人之論更忽略了《楚辭》在文學上的重要性。由於臺閣諸臣對屈騷的偏見,明代前期對《楚辭詞章》之重視,更多的顯現在吴中士人之間。

三、明代後期政治場域下的楚辭學

明代萬曆、天啓年間,朝政敗壞、閹宦肆虐,引起清流群起抵制,史稱東林黨争。萬曆三十二年(1604),顧憲成、高攀龍等清流領袖鑒於心學氾濫,在無錫重開宋代的東林書院,以程朱爲宗,講學授徒。東林講學者不過數人,但因他們以學問名節相砥礪,不斷對於時局作出尖鋭而深刻的批評,因此在當時的政壇達到了一呼百應之效。(26)晚明清初,朝野的東林中人對學風和時政的影響深遠。東林中人詞章造詣頗深,主張可謂博採衆長,既承襲了宋濂的文道合一論又主張“質文相當”,既注重師古説者的“法”又反對剽竊,既反對師心説者的膚濫卻又提倡妙悟。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萬曆後期政局的原因,《楚辭》直接影響到東林中人的創作風格。如葉向高認爲,《楚辭》這種“亂世之音”在萬曆後期也屬多見:

一時骨鯁諸臣,偶有違忤,投荒遠徙,接跡于春明,甚且淹頓至老,尚不得收。主非楚懷,世非天寶,而流離放逐,跡若同之,于是被厄者或不能無憤悶無聊之情,其形之聲詩亦或有鬱而不暢。(27)

以此推論,骨鯁的東林諸臣在詩歌風格上是近宗杜甫,遠紹屈原的。東林學派以程朱爲宗,自然要爲朱熹注《騷》找一條具説服力的理由,進而論證屈原的思想行爲合乎儒學。非僅如此,屈原的精神其實對高攀龍有著深遠的影響。天啓六年(1626),閹黨勢熾,高攀龍赴水而死,其《遺表》云:“北向叩頭,從屈平之遺則;君恩未報,願結來生。”(28)高攀龍爲東林首領之一,他的《遺表》反映了東林中人爲人、爲文的整體趨向。進而言之,東林中人對於《楚辭》每有著述,如葉向高《楚辭序》、丁元薦《刻離騷經序》、趙南星《離騷經訂注》、劉永澄《離騷經纂注》、何喬遠《釋騷》等。萬曆、天啓間的楚辭學者多爲東林中人,這絶對不是一個偶然的現象。一如丁元薦所言:“世有屈子忠也者,不必其遇;有屈子遇也者,不必其忠。”(29)在當時,東林中人往往注《離騷》明志。如趙南星《離騷經訂注》係遭貶爲民後抑鬱不平而作,劉永澄《離騷經纂注》也是爲了表示對高踞要津、尸位素餐者的鄙視。本節綜論趙南星、何喬遠、劉永澄三家《離騷》注,以見明代萬曆後期至天啓間的楚辭學特色。

(一)趙南星

趙南星(1550—1627),字夢白,號儕鶴,高邑人。萬曆二年(1574)進士。歷任汝寧推官、户部主事、吏部考功、文選員外郎、考功郎中。二十一年(1593)大計京官,因故遭斥爲民。里居名益高,與鄒元標、顧憲成,海内擬之“三君”。光宗立,任右通政,進太常卿,歷工部右侍郎、左都御史。天啓時,忤魏忠賢,戍代州,卒於戍所。贈太子太保,諡忠毅。編著有《學庸正説》、《毛詩類鈔》、《增定二十一史韻》、《兩漢書選》、《羅近溪先生語録鈔》、《笑贊》、《上醫本草》、《離騷經訂注》、《嘉祐集選》、《味檗齋文集》、《趙忠毅公詩文全集》、《正心會選文》、《正心會房稿》、《開心集》、《時尚集》、《芳茹園樂府》等。

趙南星認爲研究《離騷》者必須了解屈原的生平背景,知人論世。因此閲讀時,必須與《屈原列傳》對看,“反覆抽繹”。由於歷史久遠,文獻散亡,有關屈原生平的可靠材料,首推《屈原列傳》。就現存楚辭學專著來看,將《屈原列傳》與《楚辭》作品合編爲一書,以萬曆二十八年(1600)刊印的陳深《批點本楚辭》爲最早。《離騷經訂注》遵循如此編排,除了方便學子查閲外,趙南星還認爲屈原的才情之高、遭遇之苦,非一般迂曲之人可以想像,而古今能體察屈原心態並爲之作傳的,唯有司馬遷一人。如果不研讀《屈原列傳》,不可能對屈原有全面理解。(30)此外,趙南星對於屈原的處境與當時的國際形勢也有頗爲透闢的分析。在《後跋》中,趙南星從秦的策略、楚的内政兩方面探論了楚國必然衰亡的原因:認爲楚懷王本身愚貪,加上群臣爲求自身的富貴,不惜出賣楚國的利益以媚秦。屈原身處這樣的環境,要扭轉局面,無疑是螳臂當車。趙南星明白屈原思想行爲非儒家可以規範,認爲屈原投江、魯仲連蹈海,其意一也。(31)關於《離騷》“三次求女”的情節,趙南星的解讀也别出一轍。他認爲屈原的動機是“患鄭袖之蠱,亦托爲遠遊,求古聖帝之妃,以配懷王”,(32)其説甚新。《離騷經訂注》的正文是在《楚辭章句》的基礎上删節補訂而成。《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論曰:“核其所釋,雖曰‘訂注’,寔於王氏之説鮮所更易。”(33)作爲講授之作,趙南星不標新立異是可以理解的。持《楚辭章句》與《離騷經訂注》二書對讀,可以將趙南星删節補訂的特色歸納爲三點:删節撮寫、注音釋字和闡發文義。

(二)何喬遠

何喬遠(1558—1632),字稚孝,號匪莪,晉江人。萬曆十四年(1586)進士。除刑部主事,歷禮部儀制郎中。坐累謫廣西布政使經歷,以事歸。里居二十餘年,中外交薦,不起。何喬遠與東林學派過從甚密,曾爲鄒元標的首善書院題上梁文,當時的東林黨領袖、首輔葉向高也甚與何氏相得。光宗立,召爲光禄少卿,移太僕。天啓初,堅拒魏忠賢之聘,終不附閹。二年(1622),進左通政,旋進光禄卿、通政使。五疏引疾,以户部右侍郎致仕。崇禎二年(1629)起南京工部右侍郎。給事中盧兆龍劾其衰庸,自引去。卒年七十五。

何喬遠浮沉於晚明政壇,對於屈原的事蹟不無切膚之痛。他的《離騷》注文隱含了對朝政的一些批評。如他認爲“三次求女”實爲求賢臣、求同道之意,但在解釋時也涉及“紅顔禍水”之説:

古之昏主讒夫昌,而皆繇於女謁盛,妲己亡商,褒姒亡周。賢明之君,則有永巷之妃,雞鳴之女,太姒佐文,邑姜佐武。楚懷外欺張儀,内悦鄭袖,屈原不得於君,而尚望其君夫人託言於高邱,要求兩美之一合。(34)

此論驟看只是老調,但結合史實,萬曆後期的國本之争中,神宗寵愛鄭貴妃,施及福王,欲三王並封,何喬遠力争不可。故這番言論,可能影射鄭貴妃,並以神宗無賢妃爲憾。立身方面,何喬遠非常注重内省。如“不撫壯而棄穢兮,何不改乎此度”,朱熹云:“言君何不及此年德壯盛之時,棄去惡行,改此惑誤之度。”何喬遠解作:

吾不撫此壯年,棄厥穢行,何能不改吾平日之所行之非乎?(35)

竟將“棄穢”歸諸屈原自己。“余既不難夫離别兮,傷靈脩之數化”,王逸云:“傷念君信用讒言,志數變易,無常操也。”何喬遠解作:

吾自怨自艾,吾以靈脩爲善,而自好其恍洋漭瀁,無所底止,而實不涉世解事,不能察夫人心非我心也。(36)

這些詩句本皆指責懷王之語,而何喬遠悉目爲屈原自道、躬自内省之意。從楚辭學的角度看來,僅可聊備一説,難免斷章取義之譏。然這種注《騷》明志、强古人以就我的義理闡發方式,於東林中人非徒僅見。何喬遠鄉居講學,與東林遥相呼應。他於省身功夫蓋甚注重,如此注《騷》可以理解。

《釋騷》理解《離騷》文義,每能探其幽秘;其最引人注目處,是在分段析層、字解句析基礎上,結合前後文以透發大義、並得詞章之趣。如《離騷》一篇中數次提及帝舜及與之相關的人物、事物,但這些都没有得到前賢的注意。何喬遠則能將之串聯在一起,不僅令全篇的文脈更爲明顯,也使主旨更清晰地呈現出來。篇首“彼堯舜之耿介兮”數句,何喬遠釋曰:

吾監堯舜桀紂興亡之跡,以此脩身,即欲以此自靖自獻於吾君。(37)

可謂開宗明義。至篇末西極之行,有“奏九歌以舞《韶》兮”一句。何氏乃曰:

皇路緬邈,賢君難遇,吾將歷昆崙、至西極、行流沙、遵赤水、轉不周、指西海,吾不忘奏歌舞《詔》而見虞舜也。(38)

《韶》固舜樂,然何氏以前的解者甚少將之與前文帝舜的字面放在一起考慮。此又何喬遠細心之處。然而,何喬遠在因文析理之際,時或因好爲新説,求之過深,有失熨貼。如“曰黄昏以爲期兮”一句,解作:“黄昏相期,繇闇而將趨於明也。”甚爲迂曲,反不如朱熹舊注謂黄昏爲古人迎親之期,平實可信。

(三)劉永澄

劉永澄(1576—1612),字静之,號練江,揚州寶應人。八歲讀《正氣歌》、《衣帶贊》,即立文公神位,朝夕拜之。年十九,與文震孟同舉於鄉,結爲莫逆。登萬曆辛丑(1601)進士第,授順天儒學教授,北方稱爲淮南夫子。遷國子學正。與劉宗周、顧憲成、高攀龍等友善。滿考將遷,以省親歸,杜門讀書。壬子(1612),起職方主事,未上而卒,年三十七,私諡貞修先生。天啓中祀鄉賢。

《離騷經纂注》特色之一是藉解《騷》來表白心志,或借題發揮,寄寓時世之慨。如“長太息以掩涕兮”一章,劉氏注云:

既曰修姱,又曰羈鞿,喻己不敢自適也,即攬木根、貫薜荔之意,氣節之士,憚於繩束,自治不嚴,何以能治人乎?(39)

所謂其身不正,雖令不行。劉永澄律己甚嚴,以致顯宦李三才都有所忌憚,從這裏可以得到印證。不過,劉永澄在書中更表達了自己欲爲世所用的殷切之情。次者,萬曆之世,君昏臣亂,故劉永澄往往喜在注文中借題發揮。如《離騷》中屈原懸圃之遊,劉氏解曰:

余謂君門遠於萬里,難於上天,安知原非假以喻楚乎?(40)

明神宗荒政,二十餘年不上朝,劉氏此語,大有絃外之音。無可否認的是,由於劉氏注重義理,偶或導致注文發揮太過,以致本末倒置。如“苟余情其信姱以練要兮,長顑頷亦何傷”兩句,劉氏注云:“蓋飲餐可薄,姱節必不可疏;顑頷可忘,束脩必不可懈。如是始爲法前脩,如是始可依彭咸,如是始可舉世非之而不加阻。不然寬於自治,厚於尤人,非君子矣。故曰聖賢無討便宜的學問。”(41)屈原此語,實因仕途受挫而發。而劉永澄以“飲餐可薄”等同於“嚴於自治”,如此議論就與《離騷》原文有所扞格了。

四、明末政治場域下的楚辭學

明末清初是一個天翻地覆的時代。萬曆末年黨争熾烈,天啓年間又有魏忠賢擅權,對清流人士大肆迫害。這時的東林中人與邪惡勢力作出了慘烈的鬥争,“天下君子以清議歸於東林”。(42)思宗繼位後,即雷厲風行地整肅了閹黨;然黨争、民變、外患日甚一日。李自成最終於崇禎十七年(1644)攻陷北京,思宗殉國。未幾清軍入關,順治一朝征伐不絶,先後消滅了沿海一代的福王、唐王、桂王幾個南明政權。由於南方士人的頑强抵禦,以致清軍在征伐中製造了揚州十日、嘉定三屠等慘案。加以滿洲貴族種種民族壓迫的政策,引起了廣大士民的極力反抗。如黄宗羲、顧炎武、王夫之、方以智、傅山、屈大均等學者,皆遁跡山林,一方面以遺民自居,一方面秘密與反清力量互通聲氣,以圖重建朱明社稷。直至聖祖登基,清廷統治地位方日益穩固。

明末的《楚辭》研究,與政治息息相關。如復社中堅陳子龍,在楚辭學上有引人矚目之處。陳氏爲友人譚貞默《莊騷二學》作序,將莊、屈二子進行了比較研究。他認爲世人以莊、屈立身處世爲截然相反,但二者間實存在著許多相同之處:一、莊子欲反天下於赫胥驪連之世,屈子思謁虞帝而從彭咸,二人皆在爲當時的社會思索著出路,非忘情於人世者。二、莊、屈由於各自的遭遇,一超然退隱,一赴淵而死。然究其性格,皆才高而善怨者。三、由於性格使然,故二人所著之書,用心恢奇,逞辭荒怪,其宕逸變幻,亦有相類。四、後人讀莊、屈之書,端倪莫測,於是視爲文人任誕、好爲恣放。實際上,《莊子》所用名稱方産最爲爾雅,而《騷經》所載神異詭見之物,皆依於職方山海之典。五、莊、屈之書在細節上都近於爾雅,可見其整體之著書立言,更不會流於聊自恣放、不復條理。(43)儘管如此,陳子龍又論道:

古人之書,非苟而就,後之讀者,類未能推見至隱也。然則譚子之獨有取於二子者,何居?夫譚子既不得志於時矣,屈子之言曰:“安能以身之皎皎,而受物之汶汶?”莊生之言曰:“寧遊戲污瀆之中,以快吾志焉。”譚子將安處乎?《易》曰:“困而不失其所亨。”又曰:“尚口乃窮。”此君子之中道也。又奚取乎二子哉?(44)

揭出譚氏著爲此書,實是爲了抒發其不得志於時的胸懷。但陳子龍又徵引《周易》的説法,以爲莊、屈皆不善處窮者,有失於儒家中庸之道。作爲一個儒者,應該順時而動,而非以怨懟、冷漠的態度去面對現實。陳子龍這番論述,反映出明末尚未謀得功名的芸芸士子的感遇之情。

明末通過注騷來表達仕途上的憤懣之情者,以黄文焕最爲知名。黄文焕(1598—1667),字維章,號坤五,晚號觙庵、憖齋,福建永福人。天啓五年(1625)進士。崇禎間召試,擢翰林院編修。十三年(1640),黄道周上疏彈劾楊嗣昌,奏對失旨,思宗令下詔獄,株連及焕。事雪未幾,值甲申鼎革,於是僑寓金陵,與黄虞稷、方以智等每有過從,爲遺民終老。(45)黄文焕坐黄道周黨下獄,於獄中品箋《楚辭》。其《凡例》云:“余所冀王明之用汲,悲充位之胥讒,自抒其無韻之騷,非但注屈而已。”(46)故其書額曰“聽直”,即取自《惜誦》篇“命咎繇使聽直”之語。四庫館臣論此書道:“大抵借抒牢騷,不必盡屈原之本意。其詞氣傲睨恣肆,亦不出明末佻薄之習也。”(47)其言雖略爲苛刻,卻也道出了事實:黄文焕作此書,其意正在爲黄道周和自己鳴冤。據《自序》所言,黄文焕在獄中幾度輟筆,實因得到方以智的勉勵才得以完成全書。(48)十六年(1643),品箋事畢,計八卷。既梓之後,發覺書中每篇之總品尚有未補者。甲申變起,未遑援筆。至順治十四年(1657),方成《合論》十九聽。故黄氏云:“箋品所未殫者,得《合論》而益詳也。亦可去全《騷》而單行。大意既得,貫串交通。讀《合論》不待讀箋品,併不待讀《騷》矣。”(49)黄氏本人又在《凡例》中介紹了本書的旨趣:

余所紬繹,概屬屈子深旨,與其作法之所在,從來埋没未抉,特爲創拈焉。凡複字複句,或以後翻前,或以後應前,旨法所關,尤倍致意。其餘字義訓詁,每多從略,業有王朱舊注,人人易考,不欲以襲混創也。(50)

紬繹深旨,即是對於義理的闡發。研究作法,也就是透過文本的分析對屈子的生平事蹟進行考證;詞章的分析,主要是出於考證的需要。至於訓詁方面,則非其所重。

黄文焕因黨争而下獄,特殊的經歷使他對《楚辭》有了深刻的共鳴,並引屈原爲千古知己。因此,在《楚辭聽直》一書中,他駁斥了朱熹的言論,認爲屈原的行徑是合乎儒家原則的。他繼承葉向高之説,以爲:“夫臣之於忠,只有不及耳,安得過哉?”(51)他又推求屈原之心,論其沉淵道:

原於懷王之時作《離騷》,即云“願依彭咸之遺則”、“將從彭咸之所居”,矢志於投水以死久矣,顧未嘗死也。懷王爲秦所留,宜死未嘗死也。懷王喪歸,宜死又未嘗死也。原固知後世之人必將詆之爲忿懟,故以未遽死,屢次自明……原固知後人必將詆之爲狷狹,故又亟自明,以遵堯舜之大路,斥小人之窘步……原知後之人必將詆之爲“忠而過”,故又屢自明……夫以原之自明如此,卒受世之共詆如彼,世固謂原之可以不死,而未知原之不可不死也。原不死即不忠,别無可以不死之途,容其中立也。(52)

然後列舉《離騷》“屈心而抑志”、“和調度以自娱”、《遠遊》“長嚮風而舒情”、“内欣欣而自美,聊媮娱以淫樂”等句證明屈子“未遽死”,列舉《遠遊》“悲時俗之迫阨”、《思美人》“廣遂前畫”、《橘頌》“廓其無求”等句證明屈原非狷狹之徒,又舉《離騷》“耿吾既得此中正”、“依前聖以節中”等句證明屈原之“中正”。其論激切昂揚,“不必盡屈原之本意”,但始終能探得屈原思想之一些層面。論及屈原的學問宗尚,黄文焕曰:“每見宋儒‘道學’二字,爲宋代直接孔孟,特登之私壇。凡於孔孟後,不許一人謂堪知學,故於原必靳之耳。”(53)又説“余所駁朱以尊屈者,固奉朱以尊屈”。(54)因此在《楚辭合論•聽學》中,黄文焕博引《楚辭》中的内證,以申明自己的觀點。他認爲先秦諸子駁雜不醇,輕視仁義,詆毀先王;而屈子之言卻必稱仁義,必道先王。二者之間不可同日而語。

黄文焕身處内憂外患交迫的明末,其後又經歷了明清易代,因此在注《騷》時非常著重忠奸之辨。對於屈原的忠誠,《聽直》一書極度推崇。黄文焕箋《離騷》第一段(“帝高陽之苗裔兮”至“字余曰靈均”),就認爲屈原自降生之後,出於家世、學養、乃至對自身的期望的原因,注定要鞠躬盡瘁,死而後已。(55)這種認知在《聽直合論》中有進一步的闡發:

千古忠臣,當推屈子爲第一。蓋凡死直諫者君死之,死封疆者敵死之,均非自死。至國破君亡,而一瞑以殉社稷,屬之自死矣,然皆出於一時烈氣,勢必不容偷生,未有如屈子之於故君既逝,新主復立,曠然十年外,竟終投水者。忠不首屈,又將誰首哉!(56)

《聽直合論》作於順治年間。明朝的覆亡,予黄文焕很大的震撼。所謂時窮節乃見,在此期間,士人對新朝、舊主的依違態度,非平日可觀察得到。黄文焕因此對於“忠臣”有了進一步的體會。他認爲,屈子死時,業已流放在外十幾年,死與不死是取決於自己,而非君上、仇敵。然而屈子卻始終選擇了投水,而且這種選擇是經過深思熟慮,非“一時烈氣”可比。這樣方能居古今忠臣之首。

黄文焕在標揚屈子的忠烈之外,更著力於批判小人得志,昏君亡國,又爲忠臣的命運深爲不平。《惜誦》“設張辟以娱君兮,願側身而無所”句下,黄氏品曰:“曰設曰張,又曰辟,預開禍阱以待愚忠之自墜,君子自賈罪而小人乃若不與焉。殺之爲有名,陷之爲無跡。”(57)認爲兩句説盡了千古小人暗害君子之巧。又《離騷》“惟黨人之偷樂兮”至“傷靈修之數化”一段,黄文焕發揮道:

茫茫大地,舉眼皆靡騁之憂。黨人乃欲偷取須臾,以爲堂處之樂也。嗚呼,彼人是哉!……甚哉黨人之以他路誤君也!使君而不自誤,猶可及救。乃君之疑信,竟爾反常也。我之忍苦呼天,祇有獨知也。堯舜之路,坦坦在前,從彼黨人,幽險是即,始未嘗不遵,而中以改也。始未嘗不信余,而卒以遁也。一迷尚有醒時,一蹶尚有起時。迷而醒,醒而後迷,蹶而起,起而復蹶,末如之何矣。天下事永不可爲矣。此不揆余情之可嘆,而數化之尤可傷也。甚哉君之以改路自誤也!(58)

對於黨人的苟且偷安、構陷傾軋,黄氏固然深感憤怒。但國事敗壞的原因,歸根究柢,還是在於君主昏庸信讒,屢屢改易常操,自毀長城。正如易重廉所云,在《九章》的評注中,黄氏把批評的鋒芒一直指向楚王,然亦借屈子之忠,罵當世之奸,痛楚王之昏,斥當朝之庸。(59)因此他説《抽思》寫“衰朝庸主之性情難定”,《哀郢》則“顯咎黨人”、“隱咎君心”。再如《惜往日》“君含怒以待臣,不清澂其然否”下,黄文焕更謂:“曰‘蔽晦君’,曰‘被謗幽隱’,曰‘惜壅君之不昭’,貞臣以蒙罪,宵人所以得志,統此墮暗之一病……千古直臣受冤,昏君亡國,根因盡此二語中。”(60)由此不僅可見黄文焕對屈子的讚揚,更能體會到他夫子自道之意。

總體看來,黄文焕的品箋、合論固然闡發了不少《楚辭》的幽隱,但始終失之片面。他推崇屈子的方法,是“欲祀原於孔廡”,(61)完全將屈子裝扮爲儒者,與王逸相比依然是五十步笑百步。許學夷云:“屈原之忠,忠而過,乃千古定論。今但以其辭之工也,而謂其無偏無過,欲强躋之於大聖中和之域,後世其孰信之?此不足以揚原,適足以累己耳。”(62)雖同樣站在儒家的角度,但所論卻比黄文焕更接近事實。然黄文焕注《騷》既然存在著强烈的“自澆壘塊”之動機,《聽直》一書在“解屈”與“自道”兩方面産生不協調,自然是無可避免的。

五、清初明遺民的楚辭學

卜正民(Timothy Brook)指出:“清初有不少學者卻認爲,晚明並不算什麼好的時代,如果没有晚明的那個環境,明朝還可以存在。所以,明朝滅亡以後,他們很後悔。他們領教了滿族人的高壓統治之後,更覺得自己做錯了,要是自己能够做得好一些,明朝也許就不會滅亡。”(63)而孫立指出明清易代後,江南及黄河以北有若干帶異端色彩的遺民思想家,面對突如其來的變故,他們有的拒清不仕,堅持遺民操守,有的遁入禪門,有的衣著黄冠,以遺民兼思想家的身分,潛伏在山林僻地,專心地從事於哲學、傳統學術,甚至是醫藥、數算、星曆等科學領域的工作。這些被稱爲“畸儒”、“禪師”、“異端”的思想家,與當時的文人圈包括詩人保持著密切的接觸,其中既有遺民詩人,也有降清官員。他們之間的詩文唱和,是遺民文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由於兼有遺民、異端思想家的雙重身分,也使他們的文學活動具有不尋常的意義。(64)以楚辭學觀之,如果説明末的陳子龍對於《離騷》之“怨”仍然存有微辭,那麼遺民學者的態度則更爲包容。傅山在《霜紅龕集•雜著》中通過“知人論世”的主張,對於《離騷》之“怨”作出了全面的肯定:

庾開府字字真、字字怨,説者乃曰:“詩要從容爾雅。”夫《小弁》、屈原,何時何地也?而概責之以從容爾雅,可謂全無心肝矣。(65)

《詩•小雅•小弁》與《離騷》向爲人所並稱。《漢書•馮奉世傳》云:“讒邪交亂,貞良被害,自古而然。故伯奇放流,孟子宫刑,申生雉經,屈原赴湘,《小弁》之詩作,《離騷》之辭興。”(66)尹吉甫之子伯奇遭放而作《小弁》,屈原受讒而作《離騷》。庾信詩賦,同樣是飽經戰亂流離後的作品。完全不考慮作者的時代背景,迂腐地以“從容爾雅”爲準繩來衡量他們的作品,傅山憤而斥之爲“全無心肝”。傅山經歷了明末清初的散亂的全過程,對於《楚辭》内容的體會自然比陳子龍更爲深刻。再觀姜埰其人,崇禎朝時本爲兵科左給事中,(67)“以抨擊柄臣忤旨廷杖繫詔獄”,後“謫戍宣州”。(68)思宗殉國之時,姜埰仍在戍中,故終生以戍人自居。錢澄之《敬亭集序》云:“吾嘗讀《離騷》,而傷屈原之見信於懷王,一旦被讒得罪,無由自明,而懷王昏惑,至死卒不知原之誣,毋怪乎原之沉冤抑塞,以從彭咸之所居也。以烈皇帝之聖明,恩威不測,當先生奉譴之日,天下已早卜賜環之期。何意宗社覆亡,鼎湖龍去,而令先生竟以戍終也?”(69)把姜埰比爲屈原,更隱然對思宗不辨皂白、貶抑忠臣的行爲抱有微言。此外,錢澄之對文燈巖詩作的論述,又可得見清初遺民對《楚辭》的另一種看法:

陳大樽氏稱其惻隱温厚,源於二《雅》,而廣引曲喻,有屈平之遺風。此言先生甲申以前作也。當是時,先生以外吏目擊國家多故,不能有所發攄,又時有憂讒畏譏之思。故託之篇章,以寄其憤懣。大樽比諸《離騷》,良不誣也。迨甲申以後,時事已非,其情概有三閭大夫之所不及、而《離騷》之所不能哀者矣。而先生之詩,顧一出於柔澹平雅,其題亦不過遊覽閒適、與諸故人賓友贈答唱和之作,蓋取法於靖節也。夫靖節豈必以《詠荆軻》、《讀山海經》數首爲有所寄託乎?即其《飲酒》、詠懷、《擬古》諸雜詩,皆甚不能忘情,而欲以是忘其情者也?先生亦猶是也,先生之詩,不爲《騷》而深於《騷》,非得學問之深而性情之至者,烏足以與於斯?(70)

從這些資料中,我們可以看到在甲申鼎革之時,《楚辭》在當時的士人的心理、行爲乃至學術上産生過多麼顯著的影響。下文中,我們依次考察李陳玉、錢澄之、王夫之三人的《楚辭》注。

(一)李陳玉《楚詞箋注》

李陳玉(1598—1660),字石守,號謙菴,又號謙道人、梅先生,江西吉陽人。都御史李邦華之侄。崇禎八年(1635)進士。《吉安府志》云:李陳玉得第後受嘉善知縣,縣劇難理,逾年稱治。清漕弊,建鶴湖書院,擢禮部主事,召對德政殿,有儒林循吏之稱。除浙江道御史,所論列皆當時急務,以憂歸,卒祀鄉賢。(71)李氏弟子魏學渠《楚詞箋注後序》謂李氏拜侍御史後,“直言正色,傾動一時”。適其叔父李邦華爲都御史,陳玉以迴避例歸里。(72)知《吉安府志》“以憂歸”一語不確。魏序又云甲申之變後,李陳玉棄家入山,往來楚粤間,(73)窮愁著書以終。

《楚詞箋注》一書作於明亡之後。據李陳玉《自敘》,其於癸巳(順治十年,1653)途經雲陽,門人執《楚辭》爲問,因取而觀之,深感以往注家“塗污極矣”,於是遂立心注《騷》。(74)三十日而事畢。(75)其門人魏學渠云:“甲申三月之變,先生慷慨棄家入山,往來楚粤間,行吟澤畔,憔悴躑躅,猶屈子之志也。衡雲湘雨,往往作爲詩歌,以鳴其意。有《離騷箋注》數卷,其詞非前人所能道。然而涉憂患,寓哀感,猶屈子之志也。”(76)又謂:“先生之志,屈子之志也。其所爲箋注者,惻愴悲思,結撰變化,猶夫《離騷》之辭,托于美人香草山鬼漁父,縹緲怳忽,而情深以正也。”(77)可知李陳玉此書,實寄寓了故國黍離之悲。

李陳玉親身經歷了明末清初的大變亂,所以在申訴屈子之意時,也寄寓著作者的家國之痛和壯年入仕、終生未能一展抱負的身世之感。他的身世遭遇與屈子有相似之處,體驗固然有獨到的地方,且《箋注》中也時有自澆壘塊之語。由於將屈原以儒者視之,所以李陳玉對《楚辭》是非常推崇的:“(《離騷》)每讀一過,可以立身,可以事君,可以解憂,可以忘年。”(78)可謂褒揚備至。《離騷》全篇的大意,李陳玉在小敘中總結道:“只爲好修二字,與人異趣,爲人所忌。”(79)又云:“從先哲彭咸於江潭者,亦只結果此兩字公案而已,故千古忠臣悲痛,未有如《離騷》者也。”(80)“好修”爲屈原一生本領,許多學者業已言及;而李陳玉又扣緊“與人異趣,爲人所忌”進行發揮,以爲“離”字有三解,即“隔離”、“别離”、“與時乖離”之義:

蓋君臣之交,原自同心,而讒人間之,遂使疏遠,相望而不相見,是謂隔離,此《離騷》中有“何離心可同”之語。一去而永不相見,孤臣無賜環之日,主上無宣室之望,是謂别離,此《離騷》中有“余既不難夫離别”之語。若夫君子小人,枘鑿不相入,薰蕕不同器,是謂乖離,此《離騷》中有“判獨離而不服”之語。就《騷》解《騷》,方知作者當日命篇本意。而從來解者,皆妄添之名目也。(81)

相對於王逸舊注“離,别也”一語,李陳玉無疑解釋得更爲全面、透徹。本於這種認識,李氏在探求《楚辭》之微言大義時往往能通其窾曲。如《離騷》“朝搴阰之木蘭兮,夕攬洲之宿莽”兩句,李陳玉釋云:“朝搴夕攬,朝夕爲國家進賢鋤奸也。舊注併以宿莽爲香物,蓋始於郭璞之誤。郭以卷心草爲宿莽,故有贊曰:‘卷葹之草,拔心不死。屈平嘉之,諷詠以比。取類雖邇,興有遠旨。’不知卷葹即後女嬃所云‘薋菉葹以盈室’三惡草也。”(82)不僅引内證證明宿莽爲惡草,更闡發了“進賢鋤奸”之義,可備一説。又如解“悔相道之不察兮”至“豈余心之可懲”一段:“言妒釁既深,便有抽身引退之思,然猶徘徊躊躕不忍去,尚冀覺悟,不然退亦自樂矣。”(83)將屈子那種進退兩難的心情描劃得非常細緻。再看李陳玉解釋《天問》的創作動機道:“天道多不可解,善未必蒙福,惡未必獲罪,忠未必見賞,邪未必見誅。冥漠主宰,政有難詰,故著《天問》以自解。此屈子思君之至,所以發憤爲此也。不曰問天,曰天問者,問天則常人之怨尤,天問則上帝之前有此一段疑情,憑人猜揣。柳子厚《天對》失其旨矣。”(84)認爲《天問》的出現,是因爲屈子對於天道的往還産生了懷疑的態度。這比王逸、朱熹等純粹以“舒洩憤懣愁思”的説法更爲深刻。

(二)錢澄之《屈詁》

錢澄之(1612—1693),字飲光,號田間,原名秉鐙,桐城人。少以名節自勵,以抗詆閹黨聞名。清兵入關,赴南京依福王。阮大鋮既柄用,刊章捕治黨人,澄之先避吴中,又亡命走浙、閩,入粤。黄道周薦諸唐王,授吉安府推官,改延平府。桂王時,擢禮部主事,特試,授翰林院庶吉士,兼誥敕撰文。指陳皆切時弊。吴三桂破桂林,一度削髮爲僧,法名西頑。後歸鄉結廬先人墓旁,課耕以終。

錢氏《莊屈合詁自序》云,著《易》、《詩》成後,思所以翊二經者,而得莊周、屈子,乃復著《莊屈合詁》,以轉相發明。四庫館臣論云:“屈原之賦固足繼《風》、《雅》之蹤,至於以老莊解《易》則晉人附會之失。澄之經學篤實,斷不沿其謬種。蓋澄之丁明末造,發憤著書,發《離騷》寓其幽憂,而以《莊子》寓其解脱,不欲明言,託於翼經焉耳。”(85)所言甚韙。《屈詁》能在字裏行間寄寓幽憂,一方面固因錢澄之的遭遇類近屈原、隔代相感,另一方面則是由於錢澄之注《騷》務歸本於屈原,故未貽“借抒牢騷,不必盡屈原本意”之譏。進而言之,錢澄之的發揮能盡量做到“屈子大義”與個人“身世之感”的重合、協調,因此有一舉兩得之效。

《屈詁》對於《楚辭》的義理,主要是就德性、黨争和國運數端進行闡發的。錢氏認爲屈子個性嫉惡如仇,非鄉愿可比,故其詁《離騷》“雜申椒與菌桂兮”云:“椒桂性芳而烈,比亢直之士,非如蕙芷,一味芳馥可親。雜字著眼,惟雜而後可以得純粹也。”(86)對待同道中人固當“芳馥可親”,而對於奸險小人就應不逢迎,不妥協,採取抗直而烈的態度。這樣才能稱作“純粹”。錢氏更認爲,屈子這種亢直的德性是先天自有的。《離騷》云:“余固知謇謇之爲患兮,忍而不能捨也。”又云:“寧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爲此態也。”錢澄之結合兩句而論道:“上言忍而不能舍,此言不忍爲此態,一忍一不忍,其忠直有不期然而然者。”(87)冒著生命的危險犯言直諫,卻始終不堪從俗工巧,二者其實是同一件事的兩面。由於屈子有著善善惡惡的本色,其忠直自是不期而然了。《天問》中提到的令尹子文,錢澄之以爲是屈子的自況。“吾知堵敖以不長,何試上自予,忠名彌彰”數句,錢氏結合史實,指出“堵敖”即楚成王兄杜敖,繼而發揮道:

楚文王死,子元爲亂,伏誅。子文爲令尹,相堵敖,盡毀其家,以紓楚國之難。敖立五年,謀殺成王,成王弑之而自立。子文知堵敖之不長久矣,而竭忠盡瘁。臣子之分,固應爾也。(88)

“何試上自予,忠名彌彰”二句,詁云:

子文盡忠直諫,皆試上而自予耳!試者,知君不見聽而試言之,以成己忠直之名。然至今亦以忠名彌彰耶!原以子文自況也。(89)

由此益可見錢澄之對於“忠直”的認知。錢氏又認爲,屈子的思想行事皆本於先王之道,一旦不合於俗,就會以另一種形式呈現。《涉江》“余幼好此奇服兮”至“冠切雲之崔嵬”四句,錢氏詁云:“服奇志淫。原所服,先王之法服也,非時俗之所尚,故轉以爲奇服;原亦自居于奇矣。”(90)所謂“自居于奇”,實際上變相肯定了屈子之狂狷是承自儒學的。屈子遠逝自疏,正體現了這種狂狷心理。錢氏肯定了這一點,故其詁《涉江》“哀吾生之無樂兮”至“固將愁苦而終窮”四句道:“志在瑶圃、昆侖,而忽幽獨自處于此。將終於此矣,能無哀乎?然其心忠不肯變也,故自甘于終窮。”(91)政治理想不能實現,當然是可哀的事,但只有“自居于奇”,才可保存自己德性的清白。

《離騷》云堯舜耿介、桀紂昌披,錢澄之詁云:“遵道則迂,由徑則捷。耿介,言不爲捷徑所惑;昌披,言不由道路以行。得路者,安坐而至;窘步者,覆轍以亡。從古以來,明明有此二種。”(92)王逸云:“耿,光也。介,大也。”“昌披,衣不帶之貌。”(93)錢氏則不膠著於訓詁,以引申義解釋二詞,使讀者一覽便得,而不嫌於穿鑿。對於小人們的醜態,錢澄之體察甚深。《離騷》“衆皆競進以貪婪兮,各興心而嫉妒”四句,錢氏詁云:“競進貪婪,則當時用人,非賄不行。求索者,求疵而索瘢也;求索乃所以爲貪婪之術也。内恕量人,不信世有進賢爲國之事,有一于此,群起而嫉妒之矣。此衆芳之不獲進用以至今也。”(94)《惜誦》“猶有曩之態也”,詁云:“指忠直爲作態,酷似小人口吻。”(95)指出小人之“求索”不止聚斂納賄,更在於對賢人求疵索瘢、惡意污衊;他們自私自利,從不把國家放在心上,更推己及人,以爲天下公而忘私並不存在,所謂忠直只是要名作態而已。因此千古以來,忠直之人往往都抑鬱失意,沉淪下僚。更難得的是,錢澄之推求小人結黨營私的情況,能將原因歸於君主本身:“惟君不能信賢,故小人得以植黨,如上官、子蘭、靳尚、鄭袖輩,内外一氣,以成朋比,是也。”(96)所謂亂自上作,如果不是因爲君主的狐疑猶豫、昏憒苟且,小人們是難以朋比爲奸的。

(三)王夫之《楚辭通釋》

王夫之(1619—1692),字而農,衡陽人。崇禎十五年(1642)舉人。張獻忠陷衡州,夫之匿南岳。桂王時,大學士瞿式耜薦之,授行人。時國勢阽危,諸臣仍日相水火。夫之説嚴起恆救金堡等,又三劾王化澄,化澄欲殺之。聞母病,間道歸。明亡,益自韜晦。歸衡陽之石船山,晨夕杜門,學者稱船山先生,著書三百二十卷。康熙十八年,吴三桂僭號於衡州,有以勸進表相屬者,夫之遂逃入深山,作《祓禊賦》以示意。三桂平,大吏聞而嘉之,囑郡守餽粟帛,請見,以疾辭。未幾卒,自題墓碣曰“明遺臣王某之墓”。

王夫之身處明清易代之際,先遭南明黨争之禍,後避清廷於楚山湘水之間,心念故國,窮愁著書。張仕可《楚辭通釋序》謂王氏於屈原“曠世同情,深山嗣響”,於是“更爲《通釋》,用達微言”。(97)王氏《九昭序》亦自云“生於屈子之鄉,而遘閔戢志,有過於屈者”。(98)可知其注《騷》主要是爲了寄託亡國之思、哀憤之情。美國學者施奈德以爲,王夫之“不能同意朱子認爲屈子之忠不免仍有瑕疵的意見,他説,屈原的忠誠與獻身精神,是根深蒂固的,並且置生死於度外。王氏把它的同情編織於他所模仿的騷體詩《九昭》中,而應用他對《天問》之類的評注以概括他的理論,認爲夷狄在華夏的政權,有如無道之人,其統治不合法,也不能長久”。(99)

《楚辭通釋》一書的焦點在於微言大義。由於王夫之本身的遭遇,使他對《楚辭》有著獨到的體會和見解。與錢澄之一樣,王夫之在闡發屈原義理與寄寓個人哀憤二者間取得了較好的平衡;但和錢氏相比,王氏的評論之語則數量更夥,其中有就論篇章者,有就論屈子者,有因楚國之背景而申引者,性質上也更爲多元化。王夫之感慨自己生不逢時,竄跡山野,更認識到晚明以來國君昏庸,是家國覆亡的主要原因。他在注《騷》時,因屈原之不遇,談到了東周許多不能用賢之主:

使魯侯以高宗之師傅説者師孔子,則孔子豈徒爲傅説?齊王以桓公之任管仲者任孟子,則孟子豈徒爲管仲?即懷王以秦之待范雎、燕之待樂毅者待原,原亦不徒爲雎、毅而已。然則當世豈無君臣相信之美,而己獨受謡諑之傷,君獨怙悔遁之禍?哀憤忘生,雖欲返初服,以怡情芰荷,何能自戢乎?忠貞之士,處無可如何之世,置心澹定,以隱伏自處,而一念忽從中起,思古悲今,孤憤不能自已,固非柴桑獨酌,王官三休可知,類若此夫。(100)

殷高宗、齊桓公、秦昭王、燕昭王禮賢下士,於是國運興隆,魯哀公、齊宣王知孔孟之聖而不用,故而朝綱陵替。然而懷王視諸君更等而下之,故屈原唯有遁身山林而已。君主無能,又直接導致黨争熾烈,忠賢遭害。王氏注“余既滋蘭之九畹兮”至“哀衆芳之蕪穢”一段云:

己既不得於君,讒人指爲朋黨,驅逐皆盡,使衆芳萎廢。在己之萎絶何傷?而群賢坐絀,此周公《鴟鴞》取子之悲,所不能已。李杜戮而黨錮興,趙朱斥而道學禁,蓋古今之通恨也。(101)

周公蒙三監之謗,李膺、杜密受十常侍之害,趙汝愚、朱子遭韓侂胄之貶。小人結黨以殘害忠良,自古皆然。再者,王夫之目睹清初的民族壓迫政策,自是義憤填膺,然其注《騷》之時,清廷業已平定全國,大局底定,故王氏只有委曲地表露出自己的不忿:

秦人積怨於天下,如秋霖之害良稼。誅其君、吊其民,息天下之禍,如滌陰翳而睹青天,訖於西極而後已。(102)

正如李中華、朱炳祥所言,設想奪武關、臨渭水、誅滅秦君、掃蕩天下的願望,只能是王夫之反抗清廷統治的幻想而已。(103)這些評論,都是因楚國的背景而伸引者。再者,《楚辭》中不少的章節,王夫之和先賢一樣,認爲有深一層的意思,但解法卻有所不同。

再如《天問》一篇,王夫之指出“篇内言雖旁薄,而要歸之旨,則以有道而興,無道則喪,黷武忌諫,耽樂淫色,疑賢信姦,爲廢興存亡之本,原諫楚王之心,於此而至”。(104)《天問》之中,天地萬物之變化、古今史實之羅列,固已能起到諷諫之作用;而王夫之更以爲問題之排列、設問之方式都有深意存焉。如“女歧無合,夫焉取九子。伯强何處,惠氣安在”四句,王注云:

此問氣化之變也……陰淫而生,或淫而害。知其所藏之處,與陽和所施之功,則賢姦治亂之故可徵矣。(105)

女歧爲陰,伯强爲癘。王夫之就他們的身份、特性進行分析,認爲屈原這樣提問,是因賢姦治亂而發。再如“日安不到,燭龍何照。羲和之未揚,若華何光”四句,注云:

天地之間,必無長夜之理。日所不至,尚或照之,見明可以察幽。人心其容終昧乎!(106)

歷來認爲這四句只是就自然、神話發問,而王夫之則將白晝黑夜的幽明之理提升到人心的層面,帶出邪不能勝正的道理。這些闡發雖不無求之過深的嫌疑,但始終條貫通暢,非牽强附會可比。然而,由於王夫之始終將儒家的學説奉爲至高無上的典範,因此一些解釋就不免紆曲。如“禹之力獻功”至“而快朝飽”八句,明顯是對禹的行爲所有譏諷,而王夫之的注解則全然不同:“此言禹力能平水土而獻功,四方皆其所降省,豈不能擇美而娶?乃道娶嵞山氏,惟恤繼嗣之不立,而無擇於色。夫人悦色之情,同於甘食,雖賢者亦豈異於人哉!乃但快朝飽,不求甘旨。則禹之循理而遏欲,所以興也。若懷王徒以色故而寵鄭袖,縱嗜欲而無饜足之心,抑又何哉!”(107)由於禹是儒者念茲在茲的先王,因此王夫之竟將其貪圖一時之快的行徑詮釋爲“循理而遏欲”了。

六、結語

歷來每一種文體在發展的過程中,皆會承載不同的主題、體現不同的風格,因此也有不同的代表作家。然而,《楚辭》似乎是一個例外。《楚辭》的代表作家,屈原可謂首屈一指。而屈作忠君愛國、幽憂孤憤的主題,激越悵惘、靈動浪漫的風格,可説奠定了這種文體的基調。其後宋玉、賈誼、東方朔、王褒、劉向等人的作品,縱然不可一概視爲模擬,而在主題與風格上,幾乎未能脱離屈原之町畦。究其緣由,乃因作爲“亡國之音”的《楚辭》發展至大一統的西漢,已經難以呼應時代與政治的需要。因此,縱然《楚辭》有“怨而不怒、哀而不傷”的特徵,卻始終不適合用來鼓吹休明、藻飾承平。而作爲《楚辭》流亞的賦,恰好代《楚辭》承擔了這項工作。無論辭、賦分爲兩種文體抑或合而觀之,漢賦的大行其道,也就意味著《楚辭》的式微。故此,《楚辭》與屈原的關係,更加緊密地扣合在一起。回觀明代前期,政治相對清明,加上君主專制、道學盛行,則《楚辭》遭到忽略,乃至頗受責難,是並不令人意外的。然而,明代中葉以降,政治局面江河日下,《楚辭》逐漸爲世人所重視。不論在朝者還是在野者,一旦仕途不遂,往往就會通過對《楚辭》的閲讀、援引乃至注解來紓解對自身以及國計民生的焦慮感。如萬曆天啓之際,東林黨争熾烈,竟有趙南星、何喬遠、劉永澄三位清流官員透過注《騷》以自見。而崇禎末年,黄文焕在獄中著《楚辭聽直》,與趙、何、劉三人的心態可謂一脈相承。明亡以後,不少官員如黄文焕、李陳玉因不願降清而成爲遺民,一些士人如錢澄之、王夫之或先效力於南明政權,在這些政權覆滅後同樣歸隱山林,且不謀而合地注解《楚辭》以明志。與亡國前的官員相比,這些遺民對於明清易代逐漸有了深刻的反思,呈現在《楚辭》注解中,除仍以發掘文中大義爲務,也更注重考據,而非徒視《楚辭》爲一己之注腳。可以説,明遺民的楚辭學著作,爲清代楚辭學的興盛奠下了堅實的基礎。


(1) Hawkes,David:“In fact these modern attempts to‘reclaim’an ancient poet for our own time are,I believe,anachronisms.The idea of Qu Yuan as a great patriot rests on a misunderstanding of the biography.By preferring self-immolation to the pursuit of a career in some other state Qu Yuan was not displaying the sort of loyalty we should associate with the intelligence officer who chooses to blow his brains out rather than defect to a foreign power:loyalty of that kind implies an idea of nationalism totally unheard of in Qu Yuan’s day.Rather,he was demonstrating the chivalrous,aristocratic kind of personal loyalty which Zi Chan would very well have understood but which in the thoroughly‘liberated’world of the fourth century B.C.was remarkably old-fashioned.”See The Songs of the SouthAn Ancient Chinese Anthology of Poems by Qu Yuan and Other Poets(London:Penguin Group,2011),p.64.

(2) [宋]朱熹:《楚辭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頁2。

(3) 宋克夫:《宋明理學與明代文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3),頁139。

(4) [明]何喬新《楚辭序》:“孔子之删《詩》,朱子之定《騷》,其意一也。詩之爲言,可以感發善心,懲創逸志,其有裨於風化也大矣。《騷》之爲辭,皆出於忠愛之誠心,而所謂‘善不由外來、名不可以虚作’者,又皆聖賢之格言。使放臣屏子,呻吟詠嘆於寂寞之濱,則所以自處者,必有其道矣。而所天者幸而聽之,寧不淒然興感,而迪其倫紀之常哉!此聖賢删定之大意也。讀此書者因其辭以求其義,得其義而反諸身焉,庶幾乎朱子之意,而不流於雕蟲篆刻之末矣。”(見《椒邱文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1983],頁138—139。)

(5) (蘇)謝列布理亞柯夫(E.A.Serebryakov):《屈原與楚辭》,載氏著,李明濱、張冰編選:《中國古典詩詞論:謝列布理亞柯夫漢學論集》(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頁84。

(6) 《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97),頁2482。

(7) 見[清]楊承禧等纂,[清]張仲炘等修:《湖北通志》(上海:商務印書館據清宣統三年[1911]修、1921年增刊本影印,1934),頁2561—2562。

(8) 《元史》(北京:中華書局,1997),頁585。

(9) [魏]何晏注,[宋]邢昺疏:《論語正義》(臺北:藝文印書館影印清嘉慶二十年[1815]阮元南昌府學刊本,1985),頁45。

(10) [明]夏原吉:《謁三閭祠》,《忠靖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1983)卷四,頁2b—3a。

(11) [明]宋濂:《樗散雜言序》,《宋文憲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1983)卷九,頁56b。

(12) [明]楊士奇:《楚辭二集》,《東里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1983)續集卷十七,頁11a。

(13) [明]楊士奇:《武昌十景圖詩序》,同前注,文集卷三,頁16a。

(14) [明]周敘:《弔屈三閭賈長沙詞序》,《石溪周先生文集》(臺南:莊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據蘇州市圖書館藏清萬曆二十三年[1595]周承超等刻本,1997),頁588。

(15) [魏]何晏注,[宋]邢昺疏:《論語正義》,頁118。

(16) [漢]王逸章句,[宋]洪興祖補注:《楚辭補注》(北京:中華書局,2002),頁49。

(17) [明]楊士奇:《送尤文度赴貴州參議兼寄武昌故舊》,《東里集》詩集卷二,頁25a。

(18) [明]王直:《菊莊記》,《抑菴文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1983)後集卷三,頁23b。

(19) [明]陳敬宗:《種蘭記》,《澹然先生文集》(臺南:莊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據浙江圖書館藏清鈔本影印,1997年),頁338。

(20) 易重廉:《中國楚辭學史》(長沙:湖南出版社,1990),頁310。

(21) [明]方孝孺:《畸亭記》,《遜志齋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1983)卷十五,頁8a—10a。

(22) [明]周敘:《弔屈三閭賈長沙詞序》,《石溪周先生文集》,頁588。

(23) [明]何喬新:《楚辭序》,《椒邱文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1983)卷九,頁4b—5a。

(24) [明]吴寬:《跋文信公墨蹟》,《家藏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1983)卷五十二,頁13b。

(25) [明]楊士奇:《題東里詩集序》,《東里集》續集卷十五,頁24b。

(26) [明]黄宗羲:《明儒學案》(北京:中華書局,1986),頁1375。

(27) [明]葉向高:《何匪莪先生詩選序》,《蒼霞草全集•蒼霞續草》(揚州: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據明天啓刊本影印,1994年),頁435。

(28) [明]高攀龍:《遺表》,見[明]黄煜:《碧血録》,收入中國歷史研究社編:《東林始末》(上海:上海書店據神州國光社1951年排印本影印,1982),頁128。

(29) [明]丁元薦:《刻離騷經序》,《尊拙堂文集》(臺南:莊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據北京圖書館藏清順治十七年[1660]丁世濬刻本影印,1997),頁703—704。

(30) [明]趙南星:《離騷經訂注自序》,《離騷經訂注》(明萬曆刊本),頁1a—2a。

(31) [明]趙南星:《離騷經訂注後跋》,同前注,頁48a—48b。

(32) [明]趙南星:《離騷經訂注自序》,同前注,頁48b—49a。

(33) 中國科學院圖書館整理:《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稿本)》(濟南:齊魯書社,1996),册19,頁487。

(34) [明]何喬遠:《釋騷》(清咸豐間楊浚冠悔堂鈔本),頁9a。

(35) 同前注,頁2a。

(36) 同前注,頁5a。

(37) [明]何喬遠:《釋騷》,頁2b。

(38) 同前注,頁13a。

(39) [明]劉永澄:《離騷經訂注》(明萬曆刊本),頁13a—13b。

(40) 同前注,頁25b。

(41) 同前注,頁11b—12a。

(42) [明]黄宗羲:《明儒學案》,頁1377。

(43) 同前注。

(44) [明]黄宗羲:《明儒學案》,頁1377。

(45) 見任道斌:《方以智年譜》(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3),頁190。

(46) [明]黄文焕:《楚辭聽直》(明崇禎十六年[1643]初刊清順治十四年[1657]補刻本),凡例,頁4a。

(47) [清]永瑢主編:《四庫全書總目》(北京:中華書局,1965),頁1269。

(48) 見[明]黄文焕《自序》:密之新第,尊人仁植公先余在獄。因入省,偶過余室,見片楮塗竄,紛若蟻屯。竭目力睨之,大叫得未曾睹。且云,生平受業於師,同鑽研久,顧綮未暇披,乃於茲地逢謋委哉。嗣遞入輒遞過,問新箋若何?逢余輟筆,諄諄囑曰:“此千古大事,願勿休。”以是得底於成。(見《楚辭聽直》,自序,頁3a。)

(49) 同前注,合論序,頁2b—3a。

(50) 同前注,凡例,頁4a。

(51) [明]黄文焕:《楚辭聽直》,合論,頁5b。

(52) 同前注,合論,頁5b—7a。

(53) 同前注,合論,頁9b。

(54) 同前注,合論,頁12b。

(55) [明]黄文焕《楚辭聽直》(卷一,頁1b至2a):祇言盡忠,尚有可諉。曰事是君者非獨我也,縱不得志,何至求死?迨溯所自出,明爲宗臣,休戚存亡,誼弗獲避,此不得不竭忠之前因也。數月日而自矜命名,又於本名本字之外,别創美稱焉。既已許身鄭重,何得偷生苟簡?顧名思義,當生之日,便是盡瘁之辰。使爲臣不忠,辱其名矣,辱其考矣。此又不得不竭忠之前因也。遠以亢宗,近以慰考。忠也,即所以爲孝也。忠孝兩失,而欲靦顔以立於人間,可乎哉?此原所以未死而嘗矢死也。

(56) 同前注,合論,頁5a—5b。

(57) [明]黄文焕:《楚辭聽直》,卷七,頁8b—9a。

(58) 同前注,卷一,頁7b—8b。

(59) 易重廉:《中國楚辭學史》,頁445—446。

(60) [明]黄文焕:《楚辭聽直》卷七,頁62b。

(61) 同前注,合論,頁12a。

(62) [明]許學夷:《詩源辨體》(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1),頁34。

(63) (加)卜正民、周武:《明代中國:一個迷人和易變的世界——卜正民教授訪談録》,《歷史教學問題》,2015年第3期,頁38。

(64) 孫立:《明末清初詩論研究》(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頁128。

(65) [明]傅山:《霜紅龕集•雜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據清宣統三年[1911]丁氏刻本影印,1995),頁693。

(66) 《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97),頁3308。

(67) 見《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97),頁6665。

(68) [明]黄周星:《敬亭集序》,[明]姜埰:《敬亭集》(臺南:莊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據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清康熙刻本影印,1997),頁543。

(69) [明]錢澄之:《敬亭集序》,《田間文集》(合肥:黄山書社,1998),頁241—242。

(70) [明]錢澄之:《文燈巖詩集序》,同前注,頁257。

(71) 見[清]劉繹纂,[清]定祥修:《吉安府志》(臺北:成文出版社據清光緒元年[1875]刊本影印,1975),頁976。

(72) [清]魏學渠:《楚詞箋注後序》,[明]李陳玉:《楚詞箋注》(復旦大學圖書館藏清康熙十一年[1672]刊本),頁2a—2b。

(73) 同前注,魏序,頁2b。

(74) 同前注,自敘,頁3a—3b。

(75) 同前注,自敘,頁5a。

(76) [清]魏學渠:《楚詞箋注後序》,[明]李陳玉:《楚詞箋注》,頁2b。

(77) 同前注,魏序,頁2b—3a。

(78) 同前注,卷一,頁3a。

(79) 同前注,卷一,頁2a。

(80) 同前注,卷一,頁3a。

(81) [明]李陳玉:《楚詞箋注》,卷一,頁1b—2a。

(82) 同前注,卷一,頁6a。

(83) 同前注,卷一,頁16a。

(84) [明]李陳玉:《楚詞箋注》,卷二,頁1a。

(85) [清]永瑢主編:《四庫全書總目》,頁1139。

(86) [明]錢澄之:《莊屈合詁•屈詁》,頁146。

(87) 同前注,頁154。

(88) 同前注,頁254。

(89) [明]錢澄之:《莊屈合詁•屈詁》,頁255。

(90) 同前注,頁265。

(91) 同前注,頁267。

(92) 同前注,頁146—147。

(93) [漢]王逸章句,[宋]洪興祖補注:《楚辭補注》,頁8。

(94) [明]錢澄之:《莊屈合詁•屈詁》,頁150。

(95) 同前注,頁262。

(96) 同前注,頁147。

(97) [清]張仕可:《楚辭通釋序》,[明]王夫之:《楚辭通釋》(香港:中華書局,1960),頁4。

(98) [明]王夫之:《九昭序》,同前注,頁174。

(99) (美)施耐德著,張嘯虎、蔡靖泉譯:《楚國狂人屈原與中國政治神話》(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1990),頁82。

(100) [明]王夫之:《楚辭通釋》,頁10。

(101) 同前注,頁5—6。

(102) 同前注,頁182—183。

(103) 李中華、朱炳祥:《楚辭學史》,頁191。

(104) [明]王夫之:《楚辭通釋》,頁46。

(105) 同前注,頁49。

(106) 同前注,頁51。

(107) [明]王夫之:《楚辭通釋》,頁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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