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早在20世纪40年代,父亲就开始了诗歌翻译的历程。他未曾读过英文专业,对英语的兴趣源自他对英语诗歌的热衷。按他的说法:“还没有学语法,就先学背英语诗歌。”那个时期,背诵、研读英语诗歌给他带来无尽的乐趣。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人进入上海英法租界,很多英美侨民被抓,他们家中的藏书流入旧书市场,父亲便常常去旧书市场“淘”原版书,英语诗歌作品成为他淘书的一大目标。惠特曼、莎士比亚、斯蒂文森的诗集便是他在旧书摊或旧书店中所获。
1940年,父亲完成了他人生中第一首英语诗歌的翻译,那是英国诗人斯蒂文森的《安魂诗》,他用了五言和七言的旧体诗形式进行翻译。虽然这首译作当时并未发表,但他此时的翻译却带给他信心,开启了他诗歌翻译的道路。1941年,父亲在上海的《中美日报》副刊《集纳》上发表了第一首译诗:美国诗人爱伦·坡的《安娜贝儿·俪》。1946年,他开始给上海的《文汇报》副刊《笔会》和《大公报》副刊《星期文艺》等报刊投稿,
发表了他翻译的莎士比亚、彭斯、雪莱、惠特曼、里尔克、波德莱尔、普希金等多位诗人的作品。1948年11月,父亲在家人和友人的资助下自费出版了他的首部英诗汉译诗集——美国诗人惠特曼的《鼓声》。惠特曼是美国19世纪的大诗人,开创了美国的诗歌传统。《鼓声》中收入的52首诗作均为惠特曼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创作的诗篇。他在诗作中歌赞了林肯和他领导的北方军的胜利。这些诗作充满激昂而自由的格调,有一种豪放、洒脱的气质。那时的父亲风华正茂,极富朝气,一心向往自由和民主,惠特曼的正义与热情是与他当时的精神气质相呼应的。而出版惠特曼的《鼓声》,则是考虑到当时国内政治形势的需要。他原本打算出版自己的诗集,但这些诗篇中的所谓“小资情调”被朋友们认为不合当时的革命形势,于是他改变主意,出版了《鼓声》。他用惠特曼诗中所歌咏的北方喻指延安和西柏坡,南方喻指国民党南京政府。其中的政治寓意是隐晦的,但感情十分真诚。
惠特曼首创英语自由体诗,不讲究用韵,但并非没有节奏,且它的语言往往如汹涌的波涛,滚滚向前。父亲的翻译主要采用直译的方式,力求在诗句的气韵和节奏上体现原诗的风貌,语言自由洒脱、奔涌流泻。请看下面的诗句:
我们是两朵云,在上午也在下午,高高地追逐着;
我们是互相混合着的海洋——我们是那些快活的波浪中的两个,相互在身上滚转而过,又相互濡湿;
我们是大气,透明的,能容受的,可透过的,不可透过的;
我们是雪、雨、寒冷、黑暗——我们是地母的各种产物和感召;
我们周游而又周游,最后我们回到家里——我们两个;
我们已经离开了一切,除了自由,一切,除了我们自己的喜悦。
这是《我们两个——我们被愚弄了多久》一诗中最后的诗行。诗人歌咏了与世界、自然和万物合为一体的自我,有一种清新、洒脱、自由的精神。不受格律限制的自由诗的形式与诗中表达的内容是相融合的。译诗保留了原诗的句子和语势,语句时而简洁短促,令人感到轻松活泼;时而冗长松散,带有悠然自在之气。
1943年底,父亲从上海旧书店“古今书店”的年轻店主,后来成为他挚友的麦杆手中,获得了一本他非常喜爱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的英文原版书,这使得他后来翻译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愿望得以实现。这本由夏洛蒂·斯托普斯编注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制作精美而小巧,注释详尽,由伦敦德拉莫尔出版社于1904年出版。父亲得到此书如获至宝。20世纪40年代中期,他开始翻译这本《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父亲说:“一开始翻译,就为这些十四行诗的艺术所征服。”但莎士比亚生活的年代是在16世纪末、17世纪初,那时的英语与现代英语仍有很多不同,翻译起来有不少语言上的困难。父亲找来其他注释本进行查阅比对,如克雷格编的牛津版《莎士比亚全集》一卷本(1926)。他还曾经写信求教于当时复旦大学的葛传槼教授,并得到他的指点。1948年《鼓声》出版时,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已经被翻译出了大部分。随着当时政治形势的发展,这部诗集的翻译工作停了下来。解放后,西方的作家作品被认为是资产阶级的文艺,不宜出版。直到1950年3月,父亲在一次登门向胡风先生约稿时被胡风先生问及现在正在做什么,父亲答曰,在翻译莎士比亚十四行诗,胡风先生说莎士比亚的诗是影响人类灵魂的,对今天和明天的读者都有用。胡风先生的话对父亲是巨大的鼓励,促使他译完了余下的全部诗稿。当年11月,中国第一部完整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由上海文化工作社出版。书中在每首十四行诗之后附有较详尽的译解,受到冯至先生的称赞。该译本在“文革”前多次再版。1964年,这个译本经全面修订之后给了上海文艺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前身),但未及出版,“文革”便开始了。“文革”期间,该译本以手抄本的形式在民间流传,很多人能够将其中的诗篇背诵出来。改革开放之后,上海译文出版社找到了这本莎翁十四行诗修订稿的原稿,经父亲再一次修订之后于1981年出版。此后,屠译《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又不断再版,形式也更加多样,有英汉对照版、插图版、线装版、手迹版等,累计印数达50余万册,成为名副其实的经典常销书,在读者中产生了广泛影响。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与惠特曼的诗风完全不同,那是一种类似中国古典格律诗的英语格律体诗歌,共十四行,有严格的韵式和韵律。
父亲的翻译采用了卞之琳先生提出的“以顿代步,韵式依原诗”“亦步亦趋”的原则。这里的“顿”指的是以汉语的二字组或三字组构成的汉语的自然节奏,“步”指的是英语诗歌中的“音步”。早在20世纪20年代,闻一多先生在探讨汉语新诗时提出了汉语节奏上的“音尺”概念,后来孙大雨先生又提出了“音组”。卞之琳先生将他们的概念发展了,提出用汉语的“顿”来代替英语诗歌中的“音步”,即“以顿代步”。他还提出了在翻译中要依原诗的韵式进行等行翻译,形成了完整的英语格律诗翻译原则。父亲对此非常认同,他曾与卞先生探讨“以顿代步”的翻译方法,并在其诗歌翻译中不遗余力地进行实践。请看十四行诗第18首的前两行:
ShallI∕compare∕theeto∕asu∕mmer’sday?Thouart∕morelove∕lyand∕moretem∕perate.
译文为:
我能否∕把你∕比作∕夏季的∕一天?你可是∕更加∕可爱∕更加∕温婉。
英语十四行诗中一行有五个音步,这里用斜杠画出,每个音步中包含一轻一重两个音节,译文每行也分为五顿,准确地传达出原诗的节奏和韵律。在韵式方面,译诗也严格按照原诗ababcdcdefefgg的韵式进行翻译,以求全面表现原诗在形式上的风貌。这样的翻译在一些人看来或许过于苛求,会导致为了形式而削弱诗的神韵。而父亲的翻译能够较为灵活地运用汉语,在形式上做到与原诗契合的同时,亦十分注重译文的通顺和意思的明晰,在选词上也尽量在意境上贴合原诗的神韵。在父亲看来,译诗要达到与原诗在精神上的契合必须做到形神兼备,尽量做到在形式和内容上与原作统一。这样的翻译原则为国内不少成功的译家所采纳,比如杨德豫先生、黄杲炘先生等。卞之琳先生在他的文章中认为,父亲的翻译和杨德豫先生、飞白先生的翻译标志着“译诗艺术的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