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皇十七事》
(一)引言
《明皇十七事》,一名《次柳氏旧闻》,唐李德裕撰,明嘉靖中顾元庆校刻四十家《文房小说》之一也。顾氏所刻书中,多唐宋人说部(如《杨太真外传》《梅妃传》《赵飞燕外传》《高力士外传》等),其据宋版重刊者,则于卷末注明。例如,《古今注》(四十种之一)下卷八叶后半有“长洲顾氏家藏宋本校行”十字是也。
《文房小说》,雕刻固精,惟传世极稀。清乾嘉时书富如吴县黄荛圃(丕烈),亦未见全帙。其跋《开元天宝遗事》(亦四十种之一)云:“顾氏文房小说本,……在(明)汲古阁毛氏时已珍之。……安得尽有顾刻之四十种耶?以明刻而罕秘如是,宜毛氏之珍藏于前,而余亦宝爱于后也。”今商务印书馆有影印本。吾人破费储券数十元,可以尽获古人所力求而不得之秘宝矣。
余家藏之《明皇十七事》,钞本也,非独文字与顾本间有出入,即全书条数亦与之不合。余家藏本有王芑孙(铁夫)手跋,又有黄荛圃手跋并校字。兹将本书之行格、藏印等,一一开列如后:
(二)行格与藏印
余家所藏《明皇十七事》,系青芝山堂(其姓氏见下面王跋)乌丝栏钞本,每半叶十行,每行二十四宇,左右双栏。有“惕甫借观”“惕甫经眼”“王铁夫阅过”“竹泉珍秘图籍”“谀闻斋”“沤波舫”“小绿天经藏”等印记。卷首有王芑孙及黄丕烈手跋,又有黄氏校字三叶半有馀,约一百四五十则。今举十馀例,以见黄氏校勘之精焉:
“惕甫借观”印
“小绿天经藏”印
(三)校字举例
以下各例,任意所举者也。“抄本”指黄校黄跋本,“顾本”指文房小说本(见右图)。黄氏云:
《明皇十七事》,一名“次柳氏旧闻”,见顾氏文房小说。今据顾氏本,校此青芝山堂本。
举例如下:
(一)抄本一叶二行“李德裕编次”——顾本一叶二行无“次”字。
(二)抄本一叶四行“试为言之”——顾本作“试为我言之”。
(三)抄本二叶十行“因告其详”——顾本二叶十三行无“因”字。
(四)抄本三叶二行“人君之度”——顾本三叶九行作“人君之大度”。
(五)抄本三叶二、三行“信任”——顾本三叶十行作“任人”。
(六)抄本四叶十七行“顷之视其齿”——顾本五叶十六行作“顷之取镜视其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