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秦两汉“小说”涵义的生成
概括而言,现当代学者对先秦“小说”的解释可以分为两派:一是指琐碎、浅薄的议论;二是指故事、民间传说等。前者以鲁迅为代表,他认为《庄子》中“小说”之名,“乃谓琐屑之言,非道术所在,与后来所谓小说者固不同”[1]。鲁迅的论断影响巨大,此后有关古小说的论著多祖述该说。侯忠义云:“从内容来说,‘小说’即‘小道’;从形式来说,系‘琐言碎语’,即琐屑、浅薄的言辞。”杨义以为:“‘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意思是粉饰琐碎浅陋的道理去求取高大的名声,离开明达远大的境地就很远了。这里的‘小说’和作为文学样式的小说,不是一回事。”[2]此派主要着眼于古小说议论的功能,所以说它与后来的小说名同实非。关于后者,毕桂发、陆林、徐克谦、杜贵晨等学者较早论及[3]。毕桂发说:“庄子所谓小说具体指的就是寓言这种故事性文体,而不是只言片语的琐屑言论。”陆林认为,《庄子》“小说”之“说”,“是指故事性的叙事文体”。徐克谦指出:“先秦的‘小说’或者‘说’,乃是一种说故事的文体。”杜贵晨以为,先秦“小说”一词在“小”的前提下,乃指故事的、寓意的、愉悦的谈说。此派偏重于古小说叙事的功能,并试图与后世文学性的小说沟通起来。其中,杜贵晨的说法还巧妙地把叙事性与论说结合了起来。这些新论都是富有启发意义的,近几年一些学者讨论先秦的“说体”,盖沿承此派而成。
对先秦之“小说”无论采取哪种说法,都离不开对“小说”一词本身的解读和对其语境的考察。为论述方便,先录《庄子·外物》有关原文:
任公子为大钩巨缁,五十犗以为饵,蹲乎会稽,投竿东海,旦旦而钓,期年不得鱼。已而大鱼食之,牵巨钩,錎没而下,鹜扬而奋鬐,白波若山,海水震荡,声侔鬼神,惮赫千里。任公子得若鱼,离而腊之,自制河以东,苍梧已北,莫不厌若鱼者。已而后世辁才讽说之徒,皆惊而相告也。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是以未尝闻任氏之风俗,其不可与经于世亦远矣。[4]
许多论者对这段话的理解存在着两点不同程度的偏差或误解。唐人成玄英疏“后世辁才讽说之徒,皆惊而相告”云:“末代季叶,才智轻浮,讽诵词说,不敦玄道,闻得大鱼,惊而相语。”又疏“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云:“夫修饰小行,矜持言说,以求高名令(问)[闻]者,必不能大通于至道。”[5]这是将“小说”拆解为不能通于大道的“小道”、“言说”。从文字本身看,成疏似无问题,但结合当时语境看,成疏不无问题。
其一,“小说”不仅指小道理,也指故事。从《外物》篇上下文意看,所谓“辁才讽说”、“饰小说”云云,正是就任公子东海钓大鱼的寓言故事而生发的,即“说”的内容是大鱼、小鱼。从《外物》篇产生时代讲,该篇出自庄子后学之手,其写成时代大约在战国后期,大致与《韩非子》著述年代相当[6]。而产生于战国后期的《荀子》、《韩非子》都更加自觉地运用了以譬喻说理的方法。《荀子·非相》说:“谈说之术:……分别以喻之,譬称以明之。”[7]韩非子《说林》上下两篇、内外《储说》六篇,都汇集了大量的历史、名人逸事、民间传说、志怪和寓言等各类故事,并且明确将这些备用作譬喻的故事命名为“说”。因此,笔者认为《外物》篇所谓的“讽说”、“小说”,都含有志怪、寓言等类型的譬喻故事在其中,而附着于这些譬喻故事的议论则是极为肤浅的[8]。用大量的譬喻故事来论理,正是整部《庄子》“说”的特色,《逍遥游》篇明确说鲲鹏故事是志怪者“齐谐”之言,而《说剑》篇堪称是说故事的代表。“说”之“小”,不过是庄子后学对其他学术派别的一种贬称,一种学术价值判断。此与《荀子·正名》所谓“小家珍说”的用法一致(珍,怪的意思)。
其二,“县令”不是指“高名令闻”,而是实指县官。南宋初马永卿已立“县官”新说。其《懒真子》卷三驳成玄英疏云:
盖“揭竿累”以譬“饰小说”也,“守鲵鲋”以譬“干县令”也。彼成玄英肤浅,不知庄子之时已有县令,故为是说。《史记·庄子列传》:庄子“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史记·年表》秦孝公十二年:“并诸小乡聚为大县,县一令”。是年乃梁惠王之二十二年也。且周尝往来于楚魏之间,所谓监河侯,乃西河上一县令也,时但以侯称之耳。……且监河侯云:“我得邑金”,是以知为县令也。[9]
又南宋末褚伯秀撰《南华真经义海纂微》卷八七引林疑独注亦主此说:“鲵鲋,鱼之小。县令,官之卑。皆非远大之所也。”[10]此说可从。在战国中期以前的古籍中,如《左传》、《国语》等,很难见到“县令”、“令”的称呼。而在战国晚期的古籍中,如《韩非子》、《战国策》等,则大量出现了“县令”一词。而且,战国时期的县令(特别是一般的小县)是地位不高的小官[11]。所以,晚出的《外物》篇有用鲵鲋小鱼来比喻县令卑官的说法,意谓修饰浅薄道理、讽说惊怪故事的人,只能求得县令之类的小官,成不了大气候。此为《汉志》“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的说法提供了张本。
《庄子·外物》所谓“小说”作为学术价值的判断,以及其中所隐含的“说”的文体意义,是两汉具有文体意义之小说观形成的重要出发点。刘向、桓谭、班固(或刘歆)、张衡和徐干等所谓“小说”的要义有四:一是议论,二是故事,三是“不入流”,四是娱乐。
西汉末刘向的小说论是隐含的,并没有直接表述(直接的表述也可能失传了)。刘向序整理本《说苑》云:
所校中书《说苑杂事》及臣向书、民间书,诬校雠。其事类众多,章句相溷,或上下谬乱,难分别次序。除去与《新序》复重者,其余者浅薄,不中义理,别集以为《百家》。后(复)令以类相从,一一条别篇目,更以造新事十万言以上,凡二十篇七百八十四章,号曰《新苑》,皆可观。[12]
检《汉志·诸子略》,“可观”的《新序》、《说苑》被列入儒家,而《百家》则被打入小说家。由于班固的《诸子略》主要是依据刘向之子刘歆的《七略》而来,所以将《百家》称为小说的依据应当是“浅薄,不中义理”、不“可观”。从今存《新序》、《说苑》的体例看,其用故事进行议论的方式与《百家》应当是一样的,只是《百家》的义理“浅薄”些。据此,则刘向是把那些既说故事而又“浅薄,不中义理”的言说当做“小说”的。从既说故事而又说理这两大特点看,刘向心目中的小说与《庄子·外物》篇所谓“小说”,二者之间的渊源关系可谓一脉相承!
比较明确揭示“小说”文体特征的,恰恰是与刘向时代相接的桓谭。《新论》佚文曰:
若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13]
谭见刘向《新序》、陆贾《新语》,乃为《新论》。庄周寓言,乃云“尧问孔子”;《淮南子》云“共工争帝地维绝”,亦皆为妄作,故世人多云短书不可用。然论天间莫明于圣人,庄周等虽虚诞,故当采其善,何云尽弃邪?[14]
“丛残小语”也称“丛残小论”(《新论·正经》),虽包含古代的格言、警句、善言嘉语等,但主要是各种故事(如庄周寓言、淮南子神话);“譬论”是指用譬喻故事来议论;“短书”是指“妄作”、“虚诞”、近于小道的著述(如《庄子》、《淮南子》),并不仅仅是指形制长度为六寸、八寸的简书。王充《论衡·书虚》亦曰:“言聂政刺杀韩王,短书小传,竟虚不可信也。”又其《谢短》曰:“汉事未载于经,名为尺藉短书,比于小道,其能知,非儒者之贵也。”[15]如此看来,桓谭的“短书”论,明确地指出了古小说的文体特征:内容上是丛残小语,表达方式上是用故事来说理,而且好妄作、虚诞,“学术”品格上有可观、可采之辞,但只限于修身齐家而未臻于治国。此论与庄子后学之“小说”应有直接联系,因为其中“妄作”、“虚诞”说即缘于《庄子》而发;与刘向的小说观相比,在表达方式上指出了虚构问题,在“学术”品格上明确了“可观”的地位。鲁迅说桓谭所谓小说“始若与后之小说近似”[16],正是着眼于虚构、寓言异记、不本经传而言。
《汉志·诸子略》来源于刘歆《七略》,其“小说家”小序曰: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17]
此中谓小说“可观”、“可采”,与桓谭的意见基本一致。其新意有二:小说家出于稗官,小说作者是“闾里小知者”;小说的内容为“街谈巷语”。前者容稍后讨论,这里先说后者。从语源考察,“街谈巷语”主要来自民间和士人两个阶层,其指向也有民间传闻琐事与关乎朝廷政事两种分别。民间传闻琐事之例书载众多,此胪列数条:
世俗言曰:“飨大高者而彘为上牲,葬死人者裘不可以藏,相戏以刃者太祖其肘,枕户橉而卧者鬼神蹠其首。”此皆不著于法令,而圣人之所不口传也。(《淮南子·泛论训》)[18]
余小时闻闾巷言,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斗,问其故。一儿曰:“我以日始出时近,日中时远。”一儿以日初出远,日中时近。……(《新论》)[19]
俗说:鸡鸣将旦,为人起居;门亦昏闭晨开,扞难守固;礼贵报功,故门户用鸡也。(《风俗通义》卷八)[20]
关乎朝廷政事者,书载也不少,尤以《荀子》、《论衡》和《风俗通义》为多,此摘录几条:
世俗之为说者曰:“桀、纣有天下,汤、武篡而夺之。”……世俗之为说者曰:“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墨黥;慅婴;共,艾毕;菲,对屦;杀,赭衣而不纯。治古如是。”(《荀子·正论》)[21]桓公朝诸侯之时,或南面坐,妇人立于后也。世俗传云,则曰负妇人于背矣。此则夔一足、宋丁公凿井得一人之语也。(《论衡·书虚》)[22]
燕太子丹仰叹,天为雨粟,乌白头,马生角,厨中木象生肉足,井上株木跳度渎。俗说:燕太子丹为质于秦,始皇执欲杀之,言能致此瑞者,可得生活;丹有神灵,天为感应,于是遣使归国……原其所以有兹语者,丹实好士,无所爱吝也,故闾阎小论饰成之耳。(《风俗通义》卷二)[23]
(孝成帝)常见中垒校尉刘向,以世俗多传道:孝文皇帝,小生于军,及长大有识,不知父所在,日祭于代东门外;高帝数梦见一儿祭己,使使至代求之,果得文帝,立为代王。……治天下,致升平,断狱三百人,粟升一钱。(《风俗通义》卷二)[24]
这些街谈巷议者不一定都是平头百姓,往往也出自一些士人,甚至是朝廷官员,而且此风由来已久。《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所谓“子产不毁乡校”、《国语·周语》所记“邵公谏弭谤”,都是国人议论朝廷的著名故事。至若秦汉以来,中央集权日盛,而士民议政之情亦愈炽!《史记·秦始皇本纪》录李斯上书曰:“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25]张衡《西京赋》写道:“若其五县游丽辩论之士,街谈巷议,弹射臧否,剖析毫厘,擘肌分理。所好生毛羽,所恶成创痏。”[26]《意林》说:“桓灵之际,阉寺专命于上,布衣横议于下;干禄者殚货以奉贵,要名者倾身以事势;位成乎私门,名定乎横巷。由是户异议,人殊论;论无常检,事无定价;长爱恶,兴朋党。”[27]这里所谓入朝出巷者、游说辩论之士、横议之布衣,都不是普通百姓。
据上述可以认为,无论高贵、低贱,无论政事、风俗,凡是在朝廷、君王以外谈论事物,并在一定时期、地区流行的言论,都应当是班固所谓“街谈巷语”的所指。此与桓谭所谓“丛残小语”的内涵似乎不尽一致。有论者将班氏所说看做民间性的,又有学者说“是指与朝政得失相关的庶人言论,非指一般的闲言碎语”[28]。从上引史料所透露的情况来看,这两种说法恐怕都有道理,但都有失偏颇。
班固为何要强调“街谈巷语”是“道听途说者”制造的?一查语源,其用意就十分明白了。《论语·阳货》:“子曰:‘道听而途说,德之弃也。’”《正义》曰:“言闻之于道路,则于道路传而说之,必多谬妄,为有德者所弃也。”[29]显然,班固是借孔子的话来贬低“街谈巷语”的社会价值,与他借子夏的话斥“小说”为“小道”的用意是一致的[30],唯其如此,才能达到将小说家赶出“可观”九流之外的最终目的。个中班固儒家一统的思想立场昭然若揭!当然,这与刘向父子崇经尊儒的影响也不无关系。
班固既贬低“街谈巷语”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为何又称之“可采”?这个问题还得从语源说起。“刍荛”是采薪者,语出《诗经·大雅·板》:“先民有言:‘询于刍荛。’”郑笺:“古之贤者有言,有疑事当与薪采者谋之。”[31]“狂夫”出自古老的格言,《史记·淮阴侯列传》:“(广武君)曰:臣闻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故曰‘狂夫之言,圣人择焉’。”[32]又《说苑·丛谈》:“狂夫之言,圣人择焉。”《汉书·爰盎晁错传》:“传曰‘狂夫之言,而明主择焉’。”顾此,则班固所谓“刍荛狂夫之议”,是特指“街谈巷语”中与朝政得失相关的言论,而非一般的民间传闻琐事。换言之,班固其实认为大部分的“街谈巷语”是没有什么政治价值的,“如或一言可采”的只是其中如“刍荛狂夫之议”的部分。《汉书》改“圣人择焉”为“明主择焉”,虽两字之差,却也流露出班固的经学立场,他是从战国以前天子或君王广泛采言的听政制度角度而言的(详后再论)。此点又与桓谭的“可采”说有所区别。
从以上讨论看来,《汉志》“小说家序”并没有给出“小说”文体特征的全面界定,班固只是对小说的内容、品格及其作者有所说明,他的小说文体观其实还是隐含在所列的十五家小说作品和“其语浅薄,似依托也”、“古史官记事也”等注语中,但《汉志》强调小说内容出自“街谈巷语”的意义在于:小说既是讲故事的,又是讲议论的。
真正为“小说”之内容、功能和性质注入新意的当推东汉后期的张衡。其《西京赋》曰:
匪唯玩好,乃有秘书。小说九百,本自虞初。从容之求,寔俟寔储。
三国吴人薛综注:“小说,医巫厌祝之术,凡有九百四十三篇。言九百,举大数也……持此秘术,储以自随,待上所求问,皆常具也。”李善注曰:“《汉书》曰:《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初,河南人也。武帝时,以方士侍郎,乘马,衣黄衣,号黄车使者。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应劭曰:其说以《周书》为本。”[33]参考注释,可知此中新意有三:一是首倡小说的娱乐性,将小说与上林苑中珍草异木、奇禽怪兽、高馆长亭、翠羽华盖、豹车猎狗等“玩好”等量齐观,乃是愉心悦意的玩意;二是揭示小说的方士化,将小说看做是记载医、巫、厌、祝等方术的秘传之书;三是揭橥小说的俳优性,将小说进入宫廷、优侍天子的情形概括了出来。
关于第一点,汉末徐干传承了此说。其《中论·务本篇》说:
人君之大患也,莫大于详于小事而略于大道,……夫详于小事而察于近物者,谓耳听乎丝竹歌谣之和,目视乎琱琢采色之章,口给乎辩慧切对之辞,心通乎短言小说之文,手习乎射御书数之巧,体骛乎俯仰折旋之容。凡此者,观之足以尽人之心,学之足以动人之志,且先王之末教也,非有小才小智则亦不能为也。[34]
这里将小说与音乐、绘画、演讲、书法等艺术相提并论,无疑是进一步明确了小说足以“尽人之心”、“动人之志”的娱乐特征。有论者以为是徐干首倡娱乐说,是没有细读出张赋“玩好”的意蕴。
关于第二点,《西京赋》“寔俟寔储”下文紧接曰“于是蚩尤秉钺,奋鬣被般。禁御不若,以知神奸。螭魅魍魉,莫能逢旃”云云,即是夸张这种医巫厌祝秘术可以使御林军知神奸,而螭魅魍魉莫能逢挡的神勇。李善注尤能揭明这层含义,曰:“《左氏传》曰:王孙满谓楚子曰:昔夏铸鼎象物,使人知神奸。故人入川泽,不逢不若,螭魅魍魉,莫能逢旃。”[35]如此,这里所谓小说的法力,不正如后世道教徒画的进山符箓?故王瑶认为:“张衡所言小说本自虞初的说法,也就是说小说本自方士。证以汉志所列各家的名字和班固的注语,知汉人所谓小说家者,即指的是方士之言。”[36]仅就志怪小说而言,“小说本自方士”说不失为卓识之论。
至于第三点,小说作为帝王随从“从容之求,寔俟寔储”的“秘书”,其内容不仅包括三国薛综所谓“医巫厌祝之术”的方士故事,而且也应包含汉末应劭所谓“其说以《周书》为本”的历史故事,以及朝廷俳优的滑稽故事。这些以“秘书”侍奉帝王者,身份正类似俳优。《史记·滑稽列传》曰:“褚先生曰:臣幸得以经术为郎,而好读外家传语。窃不逊让,复作故事滑稽之语六章,编之于左。可以览观扬意,以示后世好事者读之,以游心骇耳。”[37]其中记有汉武帝时倡优郭舍人、侍郎东方朔等人应武帝召问的滑稽之语。王齐洲以为唐宋人所引来历不明的《周书》,很可能就是《虞初周说》的佚文,而其内容多为具有传奇性和故事性的短篇[38]。其说很有道理,不过还可以加上滑稽性的故事,如《太平御览》卷四五六载录不明来历之《周书》,或许是其佚文:
魏襄王欲为中天之台,诫曰:“敢谏者死。”绾乃负操捶而入曰:“臣闻大王将为中天之台,愿加一力焉。”王曰:“何也?”对曰:“臣闻天地相去万五千里,今王因而半之,当高七千五百里,基址当广八千里。尽王之地,不足以为。大王必欲为之,先起兵以伐诸侯,及四夷尽有,地乃足矣。然以林木之积,人徒之众,仓廪之输,当给其外,乃可以作。”襄王嘿然,无以应之,乃罢。[39]
如此,至三国时出现“俳优小说”《笑林》就毫不奇怪了[40]。
综上,先秦两汉时期“小说”的涵义,经历了由小说文体之名而至小说之实的发展过程。战国晚期出现的“小说”并不是一个常见、固定的词,其中心涵义的“说”,可以指议论、学说,也可以指言说、故事,是一种可以称为“说体”的文体。两汉之际,“小说”一词固定了下来,并逐步具有了文学性的文体意义。其中,刘向的小说观隐含着“小说”的故事性,体现出自战国晚期以来子书故事化的趋向;桓谭的“短书”论明确了“小说”以譬喻、虚诞论理的言说方式,同时也明确了“小说”的可观、可采价值,是论缘于《庄子》“小说”而来;班固的“小说家序”则沿承刘向的“浅薄、不中义理”说,将“小说”的内容进而贬斥为“街谈巷语”;张衡的“秘书”说隐括了“小说”方士化、娱乐性、俳优化的内容、性质和特征,为“小说”注入了新的涵义。
[1] 鲁迅:《鲁迅全集》第九卷《中国小说史略》,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151页。
[2] 侯忠义:《中国文言小说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2页;杨义:《中国古典小说史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10页。
[3] 毕桂发:《略论先秦两汉时期的小说理论》,《许昌学院学报》1986年第2期;陆林:《试论先秦小说观念》,《安徽大学学报》1996年第6期;徐克谦:《论先秦“小说”》,《社会科学研究》1998年第5期;杜贵晨:《先秦“小说”释义》,《泰安师专学报》2000年第2期。
[4] [清]郭庆藩撰,王孝鱼点校:《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93年,第925页。
[5] 《庄子集释》,第926、927页。
[6] 参见张恒寿:《庄子新探》,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年。
[7] [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年,第86页。王念孙曰:“分别”当在下句,“譬称”当在上句。今本多作“譬称以喻之,分别以明之”。
[8] 陈洪:《古小说史三考》,《中国古代小说研究》(第二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
[9] [宋]马永卿:《懒真子》,明万历商濬刻稗海本,第31页。
[10] [宋]褚伯秀:《南华真经义海纂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1] 详细引证,参见陈洪《古小说史三考》一文。
[12] 邓骏捷校补:《七略别录佚文 七略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47页。也有学者认为这里的“百家”不是书名,只是百家之说的总称。然《汉志》中列有《百家》一书,其佚文也可证上述意见。
[13] [南朝梁]萧统撰,[唐]李善注:《文选》卷三一江淹《李都尉(从军)陵》李注引,中华书局,1981年,第444页。
[14] [清]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卷一三,中华书局,1985年,第537页。
[15] [汉]王充撰,黄晖校释:《论衡校释》,中华书局,1990年,第199、557-558页。
[16] 《中国小说史略》,第151页。
[17] [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第1745页。
[18] 刘文典撰,冯逸、乔华点校:《淮南鸿烈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第459页。
[19]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549页。朱谦之校辑:《新辑本桓谭新论》,中华书局,2009年,第28页。
[20] [汉]应劭撰,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1年,第374页。
[21] 《荀子集解》,第322-327页。
[22] 《论衡校释》,第195页。
[23] 《风俗通义校注》,第90-92页。
[24] 《风俗通义校注》,第93-94页。
[25] [汉]司马迁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史记》,中华书局,1983年,第255页。
[26] 《文选》,第43页。
[27]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1094页。
[28] 王齐洲、伍光辉:《“稗官”新诠》,《南京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叶岗《中国小说发生期现象的理论总结》说:“《诸子略·小说序》为我们构筑了小说发生的民间空间和民间状貌,确立了小说内容源自民间的性质。”(《文艺研究》2006年第10期)
[29] [魏]何晏注,[宋]邢昺疏:《论语注疏》,《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第2525页。
[30] 《论语注疏·子张》篇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正义》曰:“小道谓异端之说,百家语也。虽曰小道,亦必有小理可观览者焉,然致远经久,则恐泥难不通,是以君子不学也。”(第2531页)
[31] [汉]毛亨传,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卷一七,《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第281页。
[32] 《史记》,第2618页。
[33] 《文选》,第45页。
[34] [魏]徐干撰,孙启治解诂:《中论解诂》,中华书局,2014年,第288页。
[35] 《文选》,第45页。
[36] 王瑶:《中古文学史论集·小说与方术》,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85页。
[37] 《史记》,第3203页。
[38] 王齐洲:《〈汉书·艺文志〉著录之〈虞初周说〉探佚》,《南开学报》2005年第3期。
[39] [宋]李昉等:《太平御览》,中华书局影印,1960年,第2096页。
[40] 详见陈洪、孟稚:《论汉魏六朝俳优小说》,《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