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伊丽莎白女王与埃塞克斯伯爵:一部悲剧的历史 作者:[英] 利顿·斯特莱切 著


第一章

英国的宗教改革不仅仅关乎宗教,同时还涉及社会。就在中世纪的精神信仰崩塌的时候,一场彻底而影响深远的革命在世俗王权的统治下爆发了。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骑士和教会神职人员逐渐没落,风光不再,转而被新的阶级取代,他们既非骑士阶级也非宗教人员,但实力雄厚且蓬勃生长,并且把政府的权力和利益通通纳入囊中。这个横空出世的贵族阶级原来是由老练且狡诈的亨利八世所建立起来的,最终却压倒了产生这一阶级的力量。国王统而不治,并无实权。事实上拉塞尔、卡文迪许以及塞西尔三大家族牢固地统治着英格兰,世代相传。很难想象没有这三大家族,英格兰会是怎样一番景象。直到今天,他们依然举足轻重。

政权在伊丽莎白统治期间迅速地完成更替,一五六九年的北方伯爵叛乱是为挽救面临灭亡的旧社会制度所做的最后挣扎。不幸的是,叛乱失败了,来自霍华德家族的懦弱的诺福克公爵被推上断头台,最后也没能够与思慕已久的苏格兰玛丽女王成婚。新的社会制度最终确立。但是,古代的封建制度仍有残余,在伊丽莎白统治期间,封建主义的余星再一次被点燃,而主要的人物就是埃塞克斯伯爵德福鲁。封建主义重生的火苗是辉煌的,光芒中映照出古老的骑士风度和那个时代为人敬仰的勇敢,但只有精神而没有燃料支撑。火焰迅速地燃烧,摇曳在风中,随之猛然被扑灭。埃塞克斯的一生中,问题频出,混乱不堪,深陷忧虑的深渊,决策糟糕透顶,这个被摒弃的世界中形形色色的痛苦挣扎在埃塞克斯伯爵所经历的个人灾难中依稀可辨。

德福鲁的父亲,曾经被伊丽莎白授予埃塞克斯伯爵爵位,这显赫的家世是从中世纪英格兰所有名门望族传下来的。亨廷登伯爵,赛特伯爵以及费勒贵族中的博恩家族,鲍彻里弗斯家族和金雀花家族都与他有血缘关系。其中一位女性祖先埃莉诺·德·博恩是玛丽的姐妹,也是亨利四世的妻子;另外一位女先人安妮·伍德维尔是伊丽莎白的姐妹,同时也是爱德华四世的妻子。由于格洛斯特公爵伍德斯托克·托马斯的关系,他的家族能够追溯到爱德华三世。这位第一代伯爵心怀梦想,品德高尚却很不幸。他内心把自己定位成一位十字军战士,梦想启程去征服爱尔兰。然而,王宫里的阴谋诡计,女王的吝啬以及科恩一族的野蛮残暴对于他来说是重重的阻碍。他什么也没做成,就失去了一切,心碎而终。他的儿子罗伯特出生于一五六七年,他去世的时候,儿子只有九岁,这个小男孩发现自己承继了显赫的姓氏,但同时也是英格兰最贫穷的伯爵。故事还远不止于此。这种复杂的背景决定了这个小男孩的命运,而在他出生的时候这种背景所产生的影响就已经存在了:他的母亲是一位新贵族的代表,就如同他的父亲拥护旧贵族一般拥护新贵族。莱蒂斯·克诺里的奶奶跟安妮·博林是亲姐妹,因此伊丽莎白女王是埃塞克斯的表姑奶奶。但是,当第一代伯爵去世两年之后,莱蒂斯成了莱斯特伯爵——罗伯特·达德利的妻子,从此之后,他们之间形成了更为重要的关系。由此导致的女王陛下的愤怒以及背后的流言蜚语就如同过往云烟一般无足轻重。重要的是,埃塞克斯是莱斯特的继子,是女王的挚爱,那个从她就职的那刻起就统治着王国的女人的挚爱。所有的一切都已足够满足他的雄心壮志。万事都已俱备,显赫的出身,高贵的家族和稳固的宫廷影响力甚至加上贫穷,都足以助他成就一番大事业。

这位年轻的伯爵是在伯利勋爵的监护下长大的。十岁的时候,他被送往剑桥的三一学院学习。一五八一年,在他十四岁的时候,他在那里获得了文学硕士学位。他的青少年时代是在偏远的西部乡村中度过的——彭布鲁克郡[1]中的兰菲,或者更多的时候是待在斯塔福德郡的查理庄园,那里的房子很古老,横梁雕刻着纹饰,顶部设有雉堞[2],窗户上装饰着德福鲁家族和费勒家族时期的徽章和纹章,所有的一切都伫立在宽广的猎场中,弥漫着浪漫气息。而猎场中的赤鹿、小鹿、獾和野猪则在尽情地漫游。这位少年喜欢打猎以及人类的其他各项运动。但是他也喜欢阅读。他写得一手准确的拉丁文和漂亮的英文。如果不是一个生机勃勃的贵族,那么他也许会成为一名学者。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双重的性格似乎也在他身体状况中显现出来。他奔跑着,血液在血管中朝气蓬勃地流动着,人们都称他是最有活力的人。然而,好景不长,突然间健康慢慢离他远去,这个苍白的男孩得在他的卧室里躺上很久,手里捧着一本维吉尔[3]的诗歌集,神情之间一种难以言喻的悲伤席卷而来。

在他十八岁的时候,莱斯特派遣了一支军队去尼德兰[4],并钦点他为骑兵将军。这个职位与其说责任重大,不如说只是为了装点门面。埃塞克斯完美地完成了任务。在战地后方,在欢庆的骑士比武大赛中,他备战时所表现出的高贵的勇气和力量让所有在后方的人员都对他寄予厚望,当真正的对决来临之时,这种期望愈加一览无遗。当聚特芬[5]遭受敌人的猛烈进攻时,他表现得最勇敢,之后便被莱斯特封为骑士。

比菲利普·西德尼更幸运,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埃塞克斯毫发无损地回到了英格兰。紧接着便在王宫中开始了辛勤的工作。女王从小就认识他而且对他欣赏有加。他的继父年事已高。在这宫殿之中,一位白发苍苍,一位年富力强,这种局面对政局而言都各有不利。这位老练的朝臣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扶持这位年轻人不仅能够稳固自己的地位,同时还能够制衡影响力日益壮大的沃尔特·雷利[6]。但是即使是这样,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们并没有机会提拔埃塞克斯。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个帅气迷人的年轻人,性格直率,却又带着些许男孩子气,不管是言辞还是外貌都惹人怜爱,身材修长,双手纤美,头发是漂亮的赤褐色,弯腰的时候姿势优雅,这一切都让伊丽莎白为之神魂颠倒。这颗迅速升起的新星,突然之间在苍穹之间独自闪耀。伊丽莎白女王和埃塞克斯伯爵之间你侬我侬,形影不离。那时,女王五十三岁,而他还不到二十岁,年龄上并不契合。然而,当时在一五八七年五月,一切都发展得很顺利。他们促膝长谈,拄杖远行,骑马穿过伦敦周围的公园和森林。尤其是夜晚的时候他们之间交谈甚欢,然后听着音乐,直到白厅[7]空无一人,他们还在继续玩牌。一夜又一夜,他们就这样彻夜地打牌玩游戏。以至于当时流言四起:“女王夜不归宿,直到清晨鸟儿歌唱”。就这样他们度过了一五八七年的五月和六月。

多么希望时间能够静止,哪怕那么一小会儿也好,让那些美好幸福的日子在那个暧昧的夏天继续生长。那个男孩,激动满怀地踩着黎明的尾巴回到家,女王则在黑暗中面带微笑地凝视着他离去的身影……然而,凡人终究没有能力让时间凝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么发展要么终止。当两个人达到了一定的亲密程度之后,他们之间相互作用的推动力也会越来越强烈,继而不可避免地达到高潮。而高潮必将上升到最高点,只有在那个时候,乐章预定的舒缓部分才会彰显出来。


【注释】

[1] 彭布鲁克郡:英国威尔士西南部的旧郡,今戴费德郡的一部分。

[2] 雉堞:古代城墙的内侧叫宇墙或是女墙,而外侧则叫垛墙或雉堞(狕犺ì犱犻é),是古代城墙的重要组成部分。

[3] 维吉尔:(公元前70年—前19年)古罗马伟大的史诗诗人。幼年受到良好教育,后因体弱多病,专心写作。田园抒情诗《牧歌》十首是他早期的重要作品;第二部重要作品是他在公元前29年发表的四卷《农事诗》;晚年著有史诗《埃涅阿斯纪》十二卷,语言严谨,画面动人,情节严肃、哀婉,富有戏剧性,为后世著作之楷模。

[4] 尼德兰:(The Netherlands, 荷: Nederland)指莱茵河、马斯河、斯海尔德河下游及北海沿岸一带地势低洼的地区,相当于今天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东北部的一部分。中世纪初期,尼德兰是法兰克人王国的一部分,法兰克人王国分裂后,它分属于德意志皇帝和法兰西国王。

[5] 聚特芬:荷兰东部格尔德兰省上的一座古老的小镇。

[6] 沃尔特·雷利:(Walter Raleigh,约1552年—1618年10月29日)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一位多产的学者。他是政客、军人,同时是一位诗人、科学爱好者,还是一位探险家。他作为私掠船的船长度过了早期的职业生涯。在听到有关黄金国(El Dorado)的传说后,他便于1595年率领一支探险队前往新大陆寻找黄金,后来发现了今南美洲圭亚那地区。

[7] 白厅:(White Hall)英国伦敦市内的一条街。它连接议会大厦和唐宁街。在这条街及其附近有国防部、外交部、内政部、海军部等一些英国政府机关。因此人们用白厅作为英国行政部门的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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