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紫阁山北村
此诗作于元和年间,时作者任左拾遗、翰林学士。诗中揭露了由宦官掌管的神策军抢掠民间的罪恶。作者在《与元九书》中曾说:“闻《宿紫阁村》诗,则握军要者切齿矣。”编入讽谕诗。紫阁山,终南山的支峰。在今陕西户县东南。
晨游紫阁峰,暮宿山下村。
村老见予喜,为予开一樽。
举杯未及饮,暴卒来入门。
紫衣挟刀斧[1],草草十馀人[2]。
夺我席上酒,掣我盘中飧[3]。
主人退后立,敛手反如宾[4]。
中庭有奇树,种来三十春。
主人惜不得,持斧断其根。
口称采造家[5],身属神策军[6]。
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7]。
[1]紫衣:唐代下层胥吏服粗紫。《太平广记》卷一六《张老》:“门有紫衣人吏。”
[2]草草:杂乱,喧闹。
[3]飧(sūn):晚餐,又指熟食。
[4]敛手:叉手,拱手,极为恭敬的表示。
[5]采造家:采造之人。采造,采伐营造,特用于唐代宫廷。《太平广记》卷八四《会昌狂士》:“会昌、开成中,含元殿换一柱,敕右军采造,选其材合尺度者。”《册府元龟》卷六一帝王部立制度:“唐文宗大和元年五月癸酉,左神策军奏当军请铸‘南山采造印’一面。”
[6]神策军:据《旧唐书·职官志》等记载,神策军原为驻扎陕州的地方军,代宗时由宦官鱼朝恩专统。广德元年,吐蕃犯京师,神策军以迎扈有功,成为皇帝禁卫军。此后恒以宦官为帅。贞元中,特置神策军护军中尉,以宦官为之,时号两军中尉。贞元以后,中尉之权,倾于天下,皇帝废立,皆出其可否。
[7]中尉:元和初年任左军护军中尉的是宦官吐突承璀。王承宗叛,诏以吐突承璀为行营招讨处置使,统兵征讨。谏官李鄘等谏止,白居易也参与谏议,有《论承璀职名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