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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遇见偷

阅世趣言 作者:沙叶新


秀才遇见偷

1971年9月6日,我送父亲和外甥去火车站,他们准备乘当晚开出的306次车回南京。七时许,我们来到在“文化大革命”中陷入一片混乱的北站,我叫父亲带好外甥,我去购买月台票。

当时的月台票售票处设在宝山路东边的一间小房子里,只有两个售票窗口,可买票的人很多。售票窗口前人头攒动,挤成一团。后边的人踮起脚,伸长臂膀,越过别人的头顶,将手塞进小窗口里,声嘶力竭地叫嚷着:“买票,买票!”我一介书生,向来循规蹈矩,只得老老实实地站在众人后边,耐心地排着队。面对眼前的这片混乱,我想起了最高指示:“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但何时才能大治呢?我苦笑着。

好不容易快要排到我了。此时,我看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小青年,站在两个售票窗口中间,手上捏着一枚五分硬币,面向排队的人群,左顾右盼,好像是在找人帮他代买一张月台票。突然,我看见他的手朝我前边的一位妇女的上衣袋里伸去,用两个手指捏住了口袋里的小钱包。我吓了一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在干什么?这不分明是在偷东西吗?对呀,拿人财物而不使人知之,谓之偷。我终于很快判断出这一行为的性质:偷!可我长这么大还从未看过偷东西,这次竟然亲眼目睹了偷的全过程,真还有点紧张,甚至惊心动魄。等我迅速地回过神来,便急步上前,一把抓住小偷的手,大吼一声:“你干什么?!”小偷还故作镇静:“干吗,干吗,我没干什么!”我义正词严地说:“拿人财物而不使人知之,谓之偷!派出所去!”

半路上,小偷哀求我:“爷叔,爷叔,帮帮忙,放我一马!”我说:“见义不为,无勇也!走!”我心想,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抓到小偷,这是一次难得的人生经验,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一次壮举,怎么可能轻易放掉你?哼,笑话!

途中,碰到一民警,我将小偷交给了他。民警说:“又是你呀!”小偷说:“这次我没偷。”“别谦虚了!”民警便将小偷带走了。

这次抓小偷是十七年以前的事了,想想我当时虽然书生气十足,还是挺勇敢的。

没料到1988年5月8日我又遇上了小偷。5月8日是星期天,上午我去愚园路方艾同志家取书,之后又去长宁电影院隔壁的新华书店转了转。10时45分左右,我到1324弄里的厕所小解,突然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年拎着一大袋沉甸甸的东西急匆匆地从我面前跑过,然后转入左边的一条更小的弄堂里。紧接着奔过来一个青年农民,大呼:“抓住他!抓住他!”厕所前有四个“阿污兮兮”的青年,故意给青年农民指错方向,说:“往前跑了!”结果青年农民当然没抓到逃走的人,哭丧着脸回来了。原来这个青年农民是在弄堂里卖豌豆的,有四袋豌豆放在厕所旁边,其中一袋给刚才那个青年偷跑了。

我正巧看见了眼前发生的这一切,但我一声未响,毫无表示地站在那里。不一会儿,我便走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总觉得我刚才做错了一件事,心里很不平静。错在哪里,又说不清楚。是因为我没帮助抓小偷?可我当时并不知道逃跑的人是偷儿。是因为我没将小偷逃跑的方向告诉那个青年农民?可告诉他又有何用?太晚了,小偷早已不知去向。尽管我为自己开脱、解释,可我还是不满意自己,总感到这样眼睁睁地放走一个小偷,于心不甘。

我虽然已经走了很长的一段路了,可还是毅然决然地回转身来,再走到刚才的那条弄堂里,并且沿着小偷逃跑的方向转进左边的那条小弄堂。我发现原来这是一条死弄堂,很短,只有几户人家。一户人家的后门口站着一个五十来岁的妇女和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年,他们警惕地问我:“干什么?找谁?”我望了望那个青年,大吃一惊,连忙掉头就走。我感觉站在后门口的青年太像刚才那个偷豌豆的人了。可我又不敢太肯定,就怕万一认错。

上午11时半我来到长宁分局,在刑侦科报了案。张同志记录了我的陈述,庄科长表扬了我对社会治安的关心。

我走出长宁分局的大门,心里仍不平静,因为我感觉到自己没有以前那么勇敢了!

198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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