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背后的环境痕迹
文化是客观存在的。不论是物质的文化还是作为文化载体的人总是在地球表面上占据着一定的空间范围,并具有明显的分布差异。它与环境之间必然存在着某种相关关系。
为了弄清文化在空间上的变化原因,就需要有专门研究这种相互关系的学科,它在文化人类学中称文化生态学。因为其涉及环境,亦与地理学有着紧密联系。
文化生态学是研究文化与其自然环境的关系的学问。这里指的自然环境正是地理学家所理解的气候、地形、水文、植被、野生动物、土壤等方面。
由于文化生态学既涉及到文化载体的人,又关系到环境,故成为两者结合点。正如巴罗斯认为地理学可以称之为人类生态学一样,也有人提议文化生态学也就是地理学。当然,这种见解并未为大家所接受,但是研究人(即作为文化载体的人)地关系则是文化生态学与地理学(或文化地理学)共同的领域。
20世纪早期以前,英语国家的地理学中流行环境决定论的观点。他们相信,自然环境,特别是气候和地形这两个因素,对文化特征的形或有着重要作用;而人在其中只是被动地接受,环境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例如,他们认为山区的人的文化受崎岖的地形影响,思想比较简单、落后、保守,同时酷爱自由;沙漠里的游牧民族信仰单一神,但却处在几个专制者的统治下;温带气候条件有利于培养人的创造发明、勤奋刻苦、民主意识等思想品质;多港湾的海岸地区,其居民则善于航海与捕鱼。
在环境与人或文化的关系中,虽然我们不能否认环境的作用与影响,但这只是许多可能影响因素中的一个因素,其对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影响大小与程序应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唯一的决定性的因素。
从20世纪30年代环境决定论衰落以后,可能论取而代之。可能论者并不否认环境的影响,因为环境确实对许多文化产生影响。可是,他们认为,在人与环境的关系中,起重要作用的是人,而不是环境。自然环境的作用只在于提供机会和限制,人则为满足其需要而做出某种选择。总之各地的文化与经济特征都是在环境所提供的可能范围内,人是根据其文化传统做决策的产物。
大多数可能论者认为,一种文化的技术水平越高,其选择的机会就越多,而自然环境的影响与限制就越小。在人地关系中,可能论与环境决定论不同,它强调的重点在于人。因此,人是主动的,他可以选择做出决策;而环境是被动的,只是单纯地提供各种可能性。
每一个人在头脑中总是对周围环境有一种印象。在同一文化集团中,由于价值观念、审美标准和生活方式的相同,人们对共同居住地区及周围的环境产生的印象大体相同。文化地理学家把这种思想印象称之为环境感知。
环境感知论者认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对外界环境的感受是不一样的。他如果对某些环境因素比较偏好,则容易接受;如果对某些环境因素比较厌恶,则会进行抵制;如果对某些环境因素无知或无所谓,则可能视而不见,毫无印象。因此,人由于文化特点不同对外界环境各因素感受就不同,留下的印象不同,其对外界环境反映与行为决策就不可能相同。
当然,这种作用与相互关系是反复进行、不断变化的。例如,从美国东部沿海湿润地区迁到美国中西部半干旱的草原地区的农民,总是低估干旱与多变的气候给农作物带来的灾难性后果,这是因为多年来在潮湿气候下生活与耕作经历所形成的思想上的习惯性经验已与当地情况不相适应。只是在根据老经验做出的决策一再碰壁之后,他们才开始逐渐改变旧的感知,形成新的符合实际的感知。
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的生产和社会活动给自然界带来巨大变化,以致今天地球表面已难以找到完全不受人类活动影响的完全自然的景观。这样,就使一些学者产生了人类通过高级与发达的科学技术就可以控制自然、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等思想。
今天,不论是大型工程带来的生态平衡的破坏,还是环境污染造成的世界性影响,已使人们开始认识到,在人地关系中,环境并不只是提供各种可能,也不是被动地接受被利用,它会对人对环境的有关决策做出不同的反应。如果破坏了人类赖以生活和生存的环境,就要受到大自然的惩罚。
这种改造论的思想并不完全产生于现代科学技术发达的时代。在犹太-基督教的《圣经》中,就把自然当做是神赐给人的,把人对自然的利用与改造看作是对神信仰虔诚的善行。这种思想不是把人看作是自然的一部分,而是脱离自然,甚至与自然相对立。
除以上四类主要人地关系外,还有适应论、和谐论等。从这里可以看出,人地关系是双向的,绝不是单向的。环境影响人而人改造环境;环境不是仅提供被选择的机遇,被动地毫无反应,人也不是简单地选择利用环境与单纯依靠技术力量改造环境。
人与环境是通过文化这个介质完成其双向的相互关系,这中间既有物质的关系也有非物质的关系,既有现实的空间的联系,也有历史的经验积累与传统的思想习惯。
过去的地理学虽然有研究人地关系的传统,但在环境决定论受到批判后未能继续重视这一研究,直到环境与生态问题日益严重以后,人地关系才重新引起地理学的重视。对此问题十分重视的文化地理学得到较快发展,看来也不是个偶然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