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莲 心
安
有的字,仿佛前世结下的缘,茫茫词海里只是多看了一眼,从此就在心里扎了根,赶不走,挥不去。
“安”便是。
起初,喜欢它简单而纯粹,只在行笔快意之间。起笔轻轻一顿,不偏不倚,仿若在女子眉心点了一颗瓜子大小的美人痣;撇点好似袅袅女子,蔷薇花前半蹲,身体微微前倾,微闭双眼,散发着迷人的芬芳,一颦、一笑、一回眸,淡雅风情;一撇最是知心领会,不慌不忙,行至半路,悠悠然收住脚步;而最后一横,既像一把碧玉簪,穿过束起的发髻,又像琴上一丝弦,轻拨,慢捻,了然曲中意,山自山,水自水,时光轻轻催,心有自在一味,不等,不追。
后来,写得多了,看得久了,“安”已不再是一个独立的字符,而像一位温情脉脉的女子,含着笑,从笔尖,从纸上走下来,端庄秀丽的身姿,独处时的静气,以及与另一半组合成词时流淌的那份淡然和暖意,不可言说的美妙尽在会意之间。点在一撇上,一横在中央,虽然不言不语,似水流年间,冷暖已悄然更换。
也因此笃信,浩如烟海的单体字里,最有温度的当是“安”字,不论独字成句,还是加上前缀后缀,有如春风拂面,或似冬夜炉火,温着熟悉的、陌生的心灵。故而,与人信里往来,长短不论,最后送上的祝语或问候,“安”必是不变的抵达。时序更替,唯“安”永恒:春安、夏安、秋安、冬安……赠予客套千言,莫若一句“愿安”。身泊红尘,喧扰纷纷,最难求的,是安。心安,哪里都是故乡;心无处安放,到哪都是流浪。
看似简单的寥寥几笔,有多少人倾其一生,也难以写得圆满?
生性孤傲的张爱玲遇到风流成性的胡兰成后,低到尘埃里喜欢。薄薄的一纸婚约上,张爱玲签下前半句“胡兰成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字短情长,朴素直白的话语里道出才华横溢的女子内心对真爱的向往和渴求。而胡兰成续写的后半句“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沿袭他一贯的清丽文采。毋庸置疑,彼时的胡兰成,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苗,毫不掩饰对张爱玲满腔的爱恋,全身心沉浸在潮水般的柔情蜜意里。落笔的瞬间,足以相信他的心只属于张爱玲一人。
美好的爱情故事从来都是一样的开头。他和她,相见恨晚,耳鬓厮磨,日夜相守,才分别,又念起。卸下冷傲的张爱玲在胡兰成面前,俨然贤淑幸福的小女人,为他端上茶盏,一声“兰成”,柔情的唤,待他喝完,便笑盈盈地端走。胡兰成呢,俯身阳台上,看着夜幕下的大上海闪烁的霓虹灯,以及天际的一道红光,他醉眼迷离。乱世之下,有容身之地,有佳人相伴,他沉沉地醉在温柔乡里。
谁料世事无常,时局有变,上海难留,胡兰成只身离开。这一走,从此是天涯。婚约还在,爱意还在,只是分为多杯羹的博爱。张爱玲不再是他的唯一,“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像库存的过期食品廉价批发给每一个与他共知的女人。张爱玲饮下泪水,决然转身,远走异国他乡,历经生活磨难,孤独终老。为爱低眉的女子,情路几多坎坷,一生飘零似浮萍。愿得一人心,守得一份小小的安宁终究是梦一场。心无所安,她的世界里从此荒无人烟。
对的时间遇上错的人,注定是场悲剧。同病相怜的,还有那个名字里含有“安”的女人——朱安,鲁迅的原配。
犹记那年留洋日本前,渡口相送时他说的话:“你名朱安,家有一女,即是安。”为了让他安心,让家安宁,那一刻起,朱安心甘情愿,把自己当成周家的人。每当夜深人静,她才小心铺开自己的女儿梦,轻轻地擦拭,憧憬着他来娶她的幸福时刻。一等整五载,满怀期待等来的结果,却是一枚堪比黄连的苦果。洞房花烛夜,彼此默然。一沉默,就是一辈子。在他眼里,朱安是母亲的太太,是母亲送给他的一个礼物,他只负责赡养,至于爱情,他不知。而她,经年的忍让和牺牲换来的,不是鲁迅的半缕感动和一抷柔情,而是长达几十年的冷落。心无依无靠,无处安放,就像横在野渡口的那叶小舟,风雨中独自飘摇。拼尽所有气力慢慢往上爬的蜗牛,终究没能爬上墙顶,一颗心悬在空中,无尽苍凉。
世间红尘客,愿能一世安妥,谁不渴求?
曾经有人问我:写作初衷是什么?安放是唯一的理由。夜深千帐灯,且做不眠人。一段曲,一杯茶,一段文,一浮生。隐退回内心,帮那些寒冷的文字垒一个窝,帮那些流浪的文字寻一个家,帮那些孤独的文字找一个伴。然后转过身来,和尘世握手言欢,遇见更好的自己。周国平说,老天给了每个人一条命,一颗心,把命照看好,把心安顿好,人生即是圆满。照看生命不难,安顿灵魂不易,所以有人深夜买醉,有人独自流泪。隐于烟火寻常处,我能想到最温暖的事就是:说话时,有人微笑聆听;委屈时,有人敞开胸怀;临睡前,有人道声晚安。
敲字至此,夜雨初歇,寂静安宁,小子过来,轻轻一声“晚安”,顿然暖意融融。愿能闻得这世间最温暖的两个字,从青丝,到白头。
小
在众多的单音节词中,我偏爱这个字。单从字形上看,像极了身材曼妙的女子行走在风中,两侧裙摆轻舞飞扬。读起来更像那戏台上女子婉转的唱腔,别有韵味。若是在其后附加些后缀也甚是玲珑好听,小巧、小美、小爱、小欢喜、小确幸、小家碧玉……
然而,最令我痴迷的还是她的叠词:小小。无论是单独成词,还是后缀一些长短句,都是那么的精巧美妙,都能将静泊在记忆里的那些事、那些人,一一打捞上岸。
夏日的黄昏,赶着一群鹅鸭在草地上撒欢,是年少的我最沉醉的事。晚霞映红西天,仰卧青草间,醉看蓝天彩云,恨不能剪下云霞一角,团成胭脂,涂抹在自己的脸颊,让自己粉面含娇,楚楚动人。轻声哼着从收音机里学来的曲,那歌词从喉咙里轻悠流出,宛若出水清荷般澄澈:“小小的一片云啊,慢慢地走过来,请你歇歇脚呀,暂时停下来……”在欢快的歌声中徜徉,彩虹似的梦慢慢地浮起,渴望自己也变成一朵云,小小的、巧巧的,随风自由自在地漫游空中,不识愁苦,不历苦痛,不闻悲忧。
当少年时光像一张泛黄的纸张,在记忆里日渐模糊时,我已然长大,如一株植物般默默地长大。小学里同桌了四年的男孩自中学毕业一别,再未相见。如今的他工作生活在异国他乡,隔了山,隔了水,隔了光阴的岸;落了风,落了雨,落了岁月的尘。是否还能记起当年小小的我们一起跳过水坑,绕过小村,搬小小的板凳去看电影的情景?是否还能记起小小的巴掌在我肩头一拍“嗨,老师找你”,然后羞涩地一溜烟跑远的情景?曾经模样小小的他,没有守着小小的约定,没有成为故事里的人,却是和童年一起,经岁月的手剪下,贴于记忆的书页,是为断章,无关雪月与风花。
读完《心美,一切皆美》,林清玄“菩提十书”自编精华篇系列之一,才发觉“小小”在他笔下绽放着别样的幽美诗意,且意蕴悠长。在题为《小小》的段落里,他写道:“小小,其实是很好的,饮杯小茶,哼首小曲,散个小步,看看小星小月,淋些小风小雨,活在小楼里,种些小花小草;活在小溪边,欣赏小鱼小虾。也或许,和小小时候的小小情人在小小的巷子里,小小的擦肩而过,小小的对看一眼,各自牵着自己的小孩。小小的欢喜里有小小的忧伤,小小的别离中有小小的缠绵。人生的大起大落,大是大非,真的是小小的网所织成的。”
读后怔怔地,说不出话来。在纷乱的世事面前,人心浮躁,林清玄将佛理修养化为美好心情,为我们点燃一盏心灯。将生活里细小而繁多的美好连串成珠,放在手心里静静地赏,纵使伤心处,也能含泪微笑。什么时候,我也能修炼成这样呢?
不由得想起那个名唤小小的苏姓女子,娇小玲珑,才情过人。痴痴等待的情郎终究未归,一病相思再未起,埋骨于西泠桥头。美人的传奇到此为止,叹息留给后来人。
细细想来,生活本已不堪,何苦一再叹息?初冬的午后,坐在阳光的对面,捧一本小书,冲一杯小茶,磕着小粒瓜子,想着小小的心事,不失为小欢喜一桩。
莲 心
花开半夏又黄昏,临窗而立,贾鹏芳的二胡曲《睡莲》低低地循环播放。音乐如水般轻柔,缓缓流淌在心田。喜欢这样的时候,一杯茶,一首曲,一个人,一本书,做无用之事,遣浮生一段。目光轻盈地迈出,越过篱笆上葳蕤的蔷薇,转角处悄然止步,该是怎样欢喜的遇见呵!邻居院子里的一池睡莲欲绽还休,静静地卧在水面上。偶尔,碧绿的圆盘上,有几滴晶莹的水珠揉着惺忪的睡眼醒来,一翻身,滚落池里,你看它们,多么小心,多么害羞,轻手轻脚,生怕发出的一点点声响,惊扰了莲心。
“不喜春中花语处,独守孤寂云水间。”说的正是眼前的莲。素来低调、洁净的莲,它的身段是低的,心也是低的,低到尘埃里,低到生命的最后,即便在水中央写尽华丽一生,也是洗尽铅华的恬淡安然。心不染尘埃,质本洁来还洁去。静于一隅,看着绚烂夏花纷纷涌上夏天的舞台,争相怒放,莲且从容,最美好的灵魂留给最懂得的人,是为值得。
最懂她的,千年以前的宋人周敦颐是也。周敦颐的后半生,莲是他唯一的知己。寻莲,种莲,爱莲,写莲。半生痴绝处,寻莲到庐山。五十五岁时,他利用业余时间寻访庐山一带的名寺古迹。造访东林寺时,正值夏末,寺内池塘里莲花盛开,清香悠远,他诗兴大发,即兴赋诗一首:“佛爱我亦爱,清香蝶不偷。一般轻意味,不上美人头。”彼时的莲花生于池内,也悄然在周敦颐的心里发了芽。回去后,他让人新挖了一口池塘,全部种植荷花,取名“爱莲池”。每每闲暇之余,或独自一人,或邀好友会于池畔赏花品茶。身居官场的周敦颐,不媚俗,不贪慕,不追名,不逐利,心性向佛。以病辞官后,重回庐山,在莲花峰下,建了濂溪书院。书院四周无其他花草,莲塘相连,遍种莲花。不仅如此,他还在书院内建了一座“爱莲堂”,堂前凿有一池,里面种满莲花,取名“莲池”。千古名篇《爱莲说》便是写于此地、此时。尤以其中的“余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流芳千秋。都说文如其人,眼里看莲,心里种莲,笔下写莲的周敦颐,爱莲如此,他看中的,恰是莲的这份清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对官场的污浊避而远之。不难看出,周公之意不在莲,他以莲自喻,表明自己不慕名利、洁身自好的品性,更是以莲示警,世间君子呵,当表里如一、行为端正、公正不阿,时时把莲种在心间啊!心似莲花开,何处不清风,何必染尘埃!
一直以来,庐山之行未成行,与周公莲池里的莲花无缘相见。无论见或不见,它们都静静地开在我的梦里。细细想来,天下莲花品性大同,以一颗清丽明亮之心去亲近,何必千山万水?
去年夏天,应约驱车前往小城之东的鼓山寺,看望须弥山驻寺写作的诗人张。烈日当空,酷暑难敌,在他和随行摄影师的盛情相邀之下,我们一同前往寺旁的一处小四合院。推开虚掩的大门,一股幽静清凉之意瞬间扑面而来,恍若置身世外桃源。葱茏的竹林棵棵枝干挺拔,竹叶翠绿,亭亭如盖,荷池里的莲花在竹林浓荫的庇佑之下悠然自在。半蹲在荷池前,荷叶的清香、荷花的淡香,沁入寸寸肌肤。那一刻,我仿若池里一尾红鱼,游动在绿的叶、粉的花之间,尺水兴波,摇曳生姿。钢筋水泥的丛林外,有这样一处风景,耳清目明,心泊尘外,禅意悠悠。
四合院的主人李老,如果不是听他亲口说,我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八十岁的老人,身着一袭白衫,清瘦风骨,腰杆笔直。茶水一杯杯续,日色一点点沉,渐渐地,他和鼓山寺的前世今生我听出了大概。如今香火袅绕、梵音不绝的鼓山寺,几十年前曾是荒凉之地。当年的李老风华正茂,他带领村民们开荒、填土、平整,在山腰建起鼓山寺的第一座庙宇。提起这些往事,李老说得轻描淡写,恍惚间,我觉得坐在面前的李老,像极了佛前那朵微笑的莲花。佛祖一步一莲花,一花一世界,拈花而笑,用莲做普度众生的舟,向着彼岸远渡,既渡人,又渡己。或许,佛是我们最后的归宿。而这,不恰恰是莲的心性吗?!
应友约请,在他们须弥山驻寺写作即将结束之际,我诚邀小城里知名的琴箫老师,聚于寺内方丈堂前的空地,举办了一场名曰“一念花开”的雅集。暮色四合,檐下莲花灯渐次亮起,古琴幽远,洞箫低沉,诗人们用各自的声音把一行行诗句擦得雪亮,亮光映红了门前莲池里荷花的脸,挂在天边的半轮新月嘴角轻轻上扬,就连树上的小鸟也舒展了眉头,叫声里少了聒噪,多了一份禅意。是的,一念悄然,花开而成,是安放,是抵达。
多年以前,我喜欢的莲既不在周公笔下,也不在鼓山寺里,而在窗外。
窗外的,不是杜甫笔下的西岭千秋雪,而是我家对面的半亩荷塘。这荷塘,犹记当年初见时。站在六楼窗前,远远地看荷,满池的荷叶挤挤挨挨,翠绿青碧,莲叶何田田,微风一吹,水面清远,似女子婀娜的身姿,风情万种。莫非这荷、这花、这莲蓬,是从《苏幕遮》里偷跑出来的吗?你看,夏日的清晨,屋内香气弥漫,阳光投射在碧绿的圆盘上,诗人周邦彦看着荷叶上留存的昨夜的雨珠,在朝阳下逐渐风干;片片荷叶宛如身着绿衣的少女,踮起脚尖,随风起舞,粉红的荷花摇曳生姿。听着窗外鸟雀的欢呼雀跃,他不由得睹莲生情,以香消之,寂静可知。
我的案前没有沉香,有的只是一读再读的《爱莲说》,和早市里买来的半篮莲蓬。莲蓬如小伞,一身碧绿,细指剥开,饱满的莲子翠碧如玉,去绿皮,白嫩的莲子肉甜润可口,最后与舌尖抵死缠绵的是莲心,两片纤细的绿芽。莲的心,我懂,藏到最深处,坐看云起时。
小心取出莲心,阳台上风干,藏于密封的瓶中。如果有一天,生活的洪流里疼痛难耐时,泡上一杯莲子茶吧,小轩窗,鬓微霜,把生活的滋味慢慢品尝。
有 味
开始把自己还给自己,是在爱上它们以后……
——题记
一
此去多年,对自己做得最潦草的一件事便是吃。遇冷吃冷,遇热吃热,荤菜不喜,素菜不爱,最先败下阵来的,是本就脆弱的胃。营养不良,体虚人瘦更在意料之中。直到有一天,发现孩子和我一样,面对满桌佳肴满脸愁容,我这才慌了神,好一个“挑食惊醒梦中人”,饮食起居,营养搭配容不得我再敷衍了事。入世,入心,从做菜开始。
不知不觉中,我的口味也发生了变化。喜欢上了多年不喜欢的蔬菜。最先重归于好的,是大白菜。虽说和它算是老相识,打小时候起就不陌生。可是再好吃的东西,若餐餐相见,怕也会乏了味,烦了心。更何况是一成不变的做法。
与之一别,不觉中年。
直到读了《诗经》里的“凌冬不凋,四时见长,有松之操”,我才恍然,身在田间地头的大白菜,竟也藏着一颗出尘之心,长得那么清白,站得那么清新。青似翡翠,白如美玉,有松一般的风骨和品格,难怪古人把大白菜叫作“菘”,在“松”上加个草字头,可能觉得它们心性相近、性情相似吧。不求沃土良田,不论春夏秋冬,不分东西南北,不问男女老幼,只“家常菜”三字的身份,便拉近了与芸芸众生的心,平凡得让人不舍得离弃,朴素得令人妥帖安然。
于是再去菜市,我径直奔它而去。不必多买,只两三棵足矣。至于做法,除了询问身边擅长做菜的同事或朋友,还从网上下载菜谱。有时是本色清炒,只撒点盐,辅以几片红椒,红、白、绿三色相间,好一盘春色满园;有时为了迎合孩子口味,严寒的冬日里,在白菜里加上香菇、火腿、基围虾、肉圆等,一锅炖百味,暖身,亦暖心;也有时,挑几片完整的白菜叶,将调好的肉馅包裹其间,形如晶莹剔透的枕头,可蒸,可炸,可红烧。民间有“白菜可做百样菜”之说,真不为过,凉拌、热炒、做汤、做馅,宜荤,宜素,怎么做都好吃,怎么做都能吃出白菜的包容之心。
和我一样爱上大白菜的还有北宋著名文学家、美食家苏东坡,他说:“白菘类羔豚,冒土出熊蟠。”你瞧,他认为大白菜的味道不逊于羊羔、熊掌。自古至今,这可是对大白菜至高的褒奖啊!时至今日,有的地方还保留着一道菜叫“东坡白菘”,想必,这即是寻常百姓对东坡先生的纪念,也是对平民白菜的深深致意吧。白菜从来就不是大雅之堂的常客,更多的时候,它位卑价低,作家汪曾祺一语道破:“蔬菜的命运,也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兴盛和衰微。”那又如何呢?我等寻常女子在和它相依相守的日子里,学会了沉默,懂得了取舍,摒弃喧嚣和浮华,回归平淡的本真。在时间的河流里,在红尘最深处,我愿意就这样,和大白菜相濡以沫,守住它给予的那份优雅的孤独。
二
对芫荽的狂热喜欢,是我万万没料到的。
年少之时,见不得它的样子,闻不得它的气味,每每遇见,总皱起眉头,捂着鼻子,远远地躲开。若是家里来了客人,花生米拌莴笋丝算是待客的上等菜,再撒上切得细碎的芫荽,红花生、青莴笋、绿芫荽,再淋上熟香油,满屋飘香,喜欢的人见了这盘秀色,别说吃,单是看,就要咽口水,食欲大增。彼时的我不以为然,有一千个嫌弃它的理由。因此成家后,芫荽一直缺席我家的餐桌。
是从哪天起,我接纳了它,并且喜欢得一发不可收呢?无从寻起。只知道再见她,那一簇簇、一根根的翠绿鲜嫩,莫名地触及心里的某个地方。觉得她不再是一株植物,而更像蔬菜中的一位小女人,温婉、贤淑、有情感、有温度。她的纤细和清脆如小家碧玉,拥有一颗淡雅的素心。所以,我的笔下,芫荽都是以“她”言之。渐渐地,对芫荽的了解也越来越多。芫荽俗称香菜,性温味甘、健胃消食、发汗透疹、利尿通便、祛风解毒。《本草纲目》有曰:“胡荽辛温香窜,内通心脾,外达四肢。”
再去菜市,我心有所念,少不得东张西望,像是从人群中殷殷寻找,寻找那分别太久的恋人的身影。菜贩卖的多半是人工培植的芫荽,大棵,叶茂,香味虽也浓郁,可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运气好时,在菜市不起眼的角落,遇见挎着竹篮的农妇,蓝里静静躺着的新鲜芫荽,像是闺中的新娘,羞涩地等待有情郎的迎娶。我的欢喜自是不言而喻,哦,苦苦寻而不得的,原来就是这种久别重逢的小时候的味道。
说起来,芫荽在蔬菜中也算是个异类,和水果中的柠檬一样。她不能独立成菜,一生都是在做别人的配角,收着,敛着,成全别人的美好,丰盈自己的生命。也因此,芫荽的做法不是很多,小炒、凉拌生吃,或者涮火锅。味觉上,她的口感鲜嫩滑爽,足以齿颊留香,不愧是绝佳的提味蔬菜。再看那一簇簇青翠欲滴、纯粹地道的葱绿,卧在缤纷的佳肴上,更是视觉上的享受,清新眼眸,熨暖于心。
想必,那些和我一样的人们,从最初的排斥到如今的喜爱,其间或许也经历了一些事情,催生感悟,净化心灵,或者淡泊心志。而今,我能想到的最温暖的事是:一人锄荷在前,一人提篮在后,山坳下、土坡上,辟一畦菜地,撒芫荽种子于春泥里,浇水施肥,悄然中,爱,破土而出。
三
对于苋菜的感情,自小到大,一直处于爱和不爱之间。食之,不喜;不食,不惜。直到前些日子,读到周作人《苋菜梗》开头那句:“近日从乡下处分得腌苋菜梗来吃,对于苋菜仿佛有一种旧雨之感。”好一个“旧雨”,像小池里投入的一颗小石子,撩动我心。别人是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而我却是,因为一个词,爱上一个菜。原来这世间,所有的爱或不爱,都是有理由的。
苋菜的做法没有太多的花哨,基本是清炒。油温起,放入事先拍好的蒜瓣,闻到蒜香味后,把苋菜一股脑倒入锅内,翻炒,加盐,须臾间,苋菜像怀春少女遇见心仪的人,娇羞地软化了身子。
小时候经常听大人说:“汉菜不要油,全靠三把揉。”他们口中的“汉菜”便是苋菜。我也照着这方法使劲搓揉,炒出来的苋菜汁像极了胭脂。我用小时候最地道的吃法,将苋菜汁倒在自己和孩子的饭里,一番搅拌后,白米饭被浸染得颗颗珠圆,粒粒红润。吃到兴起,苋菜的红汁残留在唇边,孩子毫不自知,笑起来,嘴角便开出快乐的花朵。笑声中,我又想起了年少时那段乡居生活。回不去的旧光阴呵,做不完的故园梦,就让我把这段时光轻轻剪下,贴在中年的墙上,每念起,味悠长。
四
说来惭愧,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茼蒿于我,是熟悉的陌生人,只闻其名,未见其形,略知一二,也是书上所闻。
识得茼蒿真面目,是在很早之前的一次饭桌上。青花盘子里的那道菜慢慢转到我面前,色泽清丽,碧如翡翠,好不养眼。再看邻座吃得津津有味,忍不住问起它的名姓。“它叫茼蒿啊!”哦,这就是书里遇见的茼蒿吗?这般小巧玲珑,身材纤细,青绿诱人。终究抵不过诱惑,试着夹起一根,小心翼翼地送入口中,呀,怪怪的清气和淡淡的清苦连忙吓退了我的筷子,也吓跑了我的好奇心。
再相逢,多年以后。暮色四合,下班绕至菜市,看到农人菜篮里的茼蒿,第一次觉得它们清新可人,面目可亲。卖菜大妈一边给我找零,一边热心地教我做法。清炒最寻常,热油下锅,除了盐,什么都不放,几次翻炒后,加上几片红椒,即可出锅,入盘。好一幅“白银盘里一青山”,还是原来的微微清苦,还是原来的淡淡药味,只是换了心情,舌尖上一段旅行后,味蕾和香味纠结在一起,作抵死的缠绵。至于凉拌,著名作家兼美食家汪曾祺的“堆宝塔”是为一绝,我偶尔为之。将挤去菜汁的茼蒿调好料,堆得形如宝塔,将麻油顺着塔尖慢慢往下淋,四周再撒几根红辣椒丝、几粒花生米,这番色美味香,真是妙不可言。
乡间有“茼蒿它是鬼,炒出来全是水”一说,还真是,一篮子茼蒿下锅一炒,盛起来也就一小盘,不过刚刚好,够我一人吃。吃着,吃着,恍然间有了茫茫绿野、岁月静好之感。“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小小的茼蒿里包容着李白的不屑;“小园五亩剪茼蒿,便觉人迹间可逃。”小小的茼蒿里安放着陆游的狂放之心。而这小小的茼蒿里啊,居住着另一个我,从来没有长大,却从来没有停止过成长。
五
初识荠菜,在小学课本里。
女作家张洁在《挖荠菜》里深情地回忆她对荠菜的特殊感情。对于彼时年岁幼小、不知生活愁苦的我来说,是断然不能体会她蒙受的羞恼和冤屈。旧岁去远,文字已逐渐模糊,而其笔下的荠菜犹如一粒种子,植于记忆的泥土中。
直到那年,带着孩子去乡下婆婆家,才第一次与荠菜亲密接触。三月未央,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一场春雨一场暖,唤醒了乡村的土地。土地活泛起来,经历了寒冬的油菜麦苗抖擞精神,蓬勃而出。婆婆家门前不出百步远,便是成片的麦田和油菜田。无来由的,挖荠菜的念头冒出来,提议刚落,孩子们欢呼雀跃,分头找铲子、拎篮子。
温润的春雨刚过,地里散发着淡淡的泥土气息和麦苗的清淡香气。说来惭愧,除了相遇在文字的路上,我从没见过荠菜长在地里的模样。小姑挖来一棵鲜嫩的荠菜,教我们现场辨认。不等她说完,孩子们撒了欢地寻找去了,“时绕麦田求野荠”。拨开油菜叶,挑起绿麦苗,嫩绿的荠菜紧贴着地面,像乖巧的婴儿伏在母亲的胸怀。羽状的叶子像一把把伞,翠盈盈的,染绿了早春的心情。孩子们的眼里,一棵荠菜就是一支欢快的歌谣吧?想起古剧《寒窑记》里唱到,寒窑里的王宝钏带着儿女,靠挖草根食荠菜度日,苦苦等候丈夫薛平贵归来,一等十八载。彼时的荠菜,不仅是救命菜,更是朴素如荠的爱情执着与坚守的见证。日薄西山,我们满载而归,挖荠菜的乐趣得到极大的满足,篮子随手往厨房里一扔,鲜嫩的荠菜落得弃儿的命运。
我真正喜欢上吃荠菜,是最近的事。去小姑家做客,热腾腾的荠菜饺子刚端上桌,甘美清淡的味道进入味蕾,独有的清香萦绕于唇齿间,山野的天然和清明回味无穷。荠菜的吃法多样,做羹汤最有名的,当数苏东坡用荠菜、米、萝卜熬制的“东坡羹”,至今它的清香美味仍然不绝于世。吃荠菜,最本色的做法是清炒,热油下锅,除了一小撮食盐,什么都不放,让味蕾和清香抵死地缠绵。凉拌荠菜更是本色,开水里一焯,荠菜顿时像女子碰见心仪人般柔软了身姿,挤干汁,切成段,撒上细盐、白糖,浇些麻油、陈醋,若是手巧者塑成宝塔形状,既有味,又有型。而我最爱做的是荠菜饺子。下班后,绕到菜市场,看到农妇们挎着的篮子里水灵灵的荠菜,大有相见恨晚之意,直到憨厚的卖主笑着说“别买太多,还能吃上一阵子呢”,才住了手。洗净,剁碎,和上鸡蛋、肉末,做馅,葱、姜、末、蘑菇丁,加入油盐酱醋各种调料,顺一个方向搅拌。温玉般体贴的饺皮用手指轻轻一捏,那形,那态,玲珑可爱。投入开水里,翻滚沸腾,捞起,冷却,饱满的馅透过晶莹剔透的皮,令人唇齿生津。咬一口,荠菜的天然清香将饺子的滋味来一个绝美的收梢。
像暗恋的女子,从资料里查看荠菜的前世今生:早在春秋时期,我们的先祖就有品尝荠菜美味的经历。《诗经》里有“谁谓荼苦,其甘如荠”的记载。郑板桥如是说:“三春荠菜饶有味,九熟樱桃最有名。”辛弃疾则在词中写道:“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而在民间,荠菜不只是一道鲜蔬,还是一味良药。“三月三,荠菜赛灵丹。”可见荠菜的源远流长。
荠菜与我,相遇少年时,相看两不知的无心错过,而今懂得它的滋味,人生已过半。有人说荠菜是诗经里一道自然朴素的野味,而我则更喜欢荠菜的另一个名字——枕头草,透着凡尘日子的通俗和质朴。平淡的生活,没有热烈的繁华,没有生动的表达,一味荠菜入口,是味蕾的轻盈升华,味于舌尖,本真恬淡的情味呼之欲出。
柠檬心
水果中,柠檬是个异数。
既不像苹果、香蕉、梨子、葡萄那般去皮后完整食用,给人带来大嚼特嚼的痛快酣畅,又不能带给人们舌尖上甘之若饴的满足之感,始终只能作为配角存在我们的生活里。好在有人喜,有人爱,它的世界里人来人往。
又是一年秋风起,天微凉,柠檬也渐黄。青里泛黄的三个柠檬挂在门前绿化地的柠檬树上,和我家小院一栏之隔。那里原来是小区的一块公共绿化地,从去年初春起,青青绿草被爱花的邻居渐渐铲除,取而代之的,是她栽在土里的各色花朵,四季有花开,赏心悦目。盆栽也是主打歌,巴掌大的地方被大大小小的盆塞得密密麻麻。见缝插“盆”的都是楼上人家,盆里栽的多半是平民蔬菜,大蒜、西红柿、辣椒……因而,当挂着青果的柠檬树被主人挪至此处后,一下子抢了所有的风头。它的主人是四楼一位孙姓大姐,年过五旬,穿着宽松随意,她除了做做家务、打打麻将外,剩余时间就是打理这棵树。每天傍晚时分,我踩着薄暮而归,总见她蹲在树前浇水、松土,或者修剪枝叶。在她的悉心照料下,柠檬树开枝散叶,开花结果。春去秋来,一盏盏青黄灯笼挂在秋天的屋檐下,一阵风吹过,传来它们和绿叶的窃窃私语。
柠檬为媒,慢慢地,我们熟悉起来。得知我也喜欢,热心的孙姐前后两次,从枝繁叶茂的柠檬树上为我剪来几根带叶枝干,耐心地教我栽树要领。某月某日某时,我猛然想起院子里的它们,一路小跑过去,可怜的嫩枝早已晒蔫,萎成两截枯枝。孙姐问起,我自是羞愧难当。于是,第三次插枝,孙姐亲手栽种,冒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揽下所有的活——下雨天,她把花盆搬至粗壮的梅树下躲雨,天放晴,再搬出来晒太阳。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在孙姐的精心呵护下,柠檬枝安然度过炎热的盛夏,挺直了腰杆,卷曲的枝叶也一天天舒展。那一刻,我藏在心底许久的梦悄悄冒出新芽来:在深秋的午后,沐浴着阳光的融融暖意,摘下一颗柠檬,切成片,投入玻璃杯中,细品之间,流年悄然转换,烟月已把人事改,回眸处,曲终,人不散。
果未结,梦未成之前,柠檬还须去超市购买。五颜六色的水果摊前,最喜欢的,是斜躺在货架上的柠檬。一个袋子里装上两个,黄亮,圆润,饱满,表皮光洁,只见它们头挨着头,肩并着肩,活脱脱一对亲热的小情侣。拿起一个,凑到鼻尖,有薄薄的冰凉,淡淡的香气。离开时,总不忘捎回几个。一直觉得,柠檬是有灵性的,像是为夏天而生的小精灵。越是酷暑难敌,它越发清凉;越是潮热难耐,它越发爽利。俨然成了盛夏酷暑的红颜知己。当然,也是我的亲密朋友。我和柠檬相处的方式很简单,很纯粹。晨起,在温热的白水里泡几片柠檬,淡淡的酸,温温的热,瞬间,神清气爽,沁人心脾。一杯柠檬水的工夫,一则小故事也恰好读完。视力不好的马路,像他所饲养的犀牛一样“靠嗅觉生存”,敏锐的嗅觉很快捕捉到她,一个喜欢嚼着柠檬味口香糖的女孩明明,朝夕相处中,他爱上了她。在他心里,女孩就像柠檬一样干净、清透、温暖。他追随这股柠檬香气,把这份爱养在心底。
似乎,素来低调而善良的柠檬,它的存在便是为了成全,成全另一种美好。故事里,生活中,莫不如此。菜肴里滴上几点柠檬汁,冷饮杯上插一圈柠檬雕花,洗脸时加上几滴柠檬水,洗衣皂粉里加入少许柠檬精华……闲来胡乱地想,如果有一天,看似可有可无的柠檬,永远从餐桌上消失了,杯子里,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想必,怀念的远不止我一个。曾经的拥有怎么能说忘就忘?
原来,柠檬如生活里的一些人啊,不经意相遇,不刻意相处,不显山不露水。待到秋将尽,方才惊觉,我们已从彼此的世界里路过,相伴岁月长。
美人醉
别去,归来,风轻,月白。
月白如霜,微微亮,又微微泛着凉,一如当年的模样。突然地感慨,曾经的月光,多像青春的某一节篇章,淡淡的光,披着浅浅的伤。当时年少春衫薄,看取莲花净,心不染尘埃,不谙情事,悲喜不言,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做过的事、路过的人,或是太过用力,或是用力不足,留下的,是雨淋不湿、风吹不散的遗憾。偶有三五好友相聚,酒不沾,话少言,安静地坐着,微笑地听着,俨然一个不咸不淡的看官。流年误,空虚度,苍白了素时锦年。
终究是俗世里的人,逃不开烟火的熏染。告别单身后,临时租住在沿河的一户人家。和我们一前一后租住进来的,是另一对年轻夫妇。她身材小巧,长相甜美;他中等个子,皮肤黝黑。他们将房东家的小卖部盘下来,以此谋生,又谋爱。每次看到小两口,不是手牵着手出门去,就是在店里头抵着头小声说话,幸福像花一样绽放在脸庞。
如果不是那个夜晚,我愿意一直相信,相信他们爱得天长地久。“嘤嘤”的哭泣声从楼下传来,打破夜的宁静,先是听到东西摔落地上的声响,一会儿,防盗门“哐当”一声被重重关上,他头也不回,决然离去,留下她独自流泪到天亮。第二天中午,双眼红肿的她坐在桌前,一瓶白酒已经喝得底朝天,屋子里弥漫着浓烈的酒味。看到我进屋的瞬间,她的眼泪像决堤的海。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试图拉着我的手,可还没站稳,就一屁股跌坐在凳子上。扶着她瘦弱的身子,听着她沙哑地哭诉,那一刻,我的心痛得无法呼吸。于茫茫人海之中,有缘相遇,历经风雨,执手相牵,永远曾经是多么滚烫的诺言。如果真爱,怎么会忍心伤害?爱时当欢,不爱就不爱了,无论江山腾给谁,转身后,一别两宽,各自晴天。结束,或许是最好的开始。
多领悟,就有多疼痛。那一年,生活失意,诉与谁都是惊扰,一个人默默承受。为了排遣,为了取暖,第一次喝起了酒。地冻天寒,银白的月光透过窗户照进出租屋。半瓶白酒,就着清冷的月光,对影成三人。三杯下肚,头晕,目眩,整个人飘飘然。不管了,不顾了,一杯杯斟满,一杯杯饮尽,辣得连连咳嗽,呛得眼泪“吧嗒吧嗒”地滴入杯中。现在想来,这些忧伤的过往,无不是通向内心不可或缺的营养。
曾经以为,很多的河过不去、很多的山越不过,到最后,都过去了,柳暗花明又一村。这世间,最无情的是时光,最有义的也是时光。在时光的洪流里,我们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成长。转角处,遇见了更好的自己。懂得了适时沉默和隐藏,也渐渐明白如何放下和接纳。所以,当时间的文火,不紧不慢地熬制,多少前尘事,一一过滤抖落,沉入记忆的河床,最后端上来的,是人至中年的沧桑,和百转千回后的回味悠长,再也不惊慌,也不再无端地黯然惆怅。
也越发明白,人生最值得珍惜的莫过于刚刚好。不早不晚的相遇,刚刚好;不远不近的相望,刚刚好;不离不弃的相守,刚刚好。因而,三五好友再相聚,不客套,不强装,择一处路边摊,围坐桌前,菜品荤素不嫌,举杯落盏之间,风轻云淡,快乐翩跹,绯红的桃花飞上小酒微醺的容颜。我所喜欢的,正是这种微醺,薄醉,不浓不淡,刚刚好。回家的路上,脚步轻软,同行者二三,笑语欢声惊醒了路边的合欢树。
偶有一醉,是在多年以前,醉得天昏地暗,醉得肝肠寸断,醉得像雪小禅写得那般……哪一杯都要干掉,一点儿不斯文,一点儿也不小资……喝至兴起,她唱戏,所有会的都全派上了用场,拿了围巾当水袖,一边甩着一边唱:这才是人生难预料,不想团圆在今朝……
我不会唱戏,只会听戏,一遍遍听梅兰芳的《贵妃醉酒》:“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玉兔又早东升……这景色撩人欲醉,不觉来到百花亭。”听罢,感慨万千。美人杨玉环,豆蔻年华入皇宫,集三千宠爱于一身,陪君醉笑三千场,醉卧怀里不醒来。怎知,等闲却变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百花亭边,唐玄宗有约不来,杨贵妃满腔的期盼化作缕缕幽怨,酒入愁肠,三杯即醉。醉便醉了,从此再无三郎的爱怜。自古红颜多薄命,生命的最后,她接过那盛满琼浆玉液的夜光杯,一饮而尽,宛若一片秋叶,飘落历史的河流,美人与江山从此是传说……
曲终,人不寐。枕边书随手翻起,不禁笑了,一代才女李清照的生活里,竟也是少不得喝酒!她的诸多词里,时常有酒的身影,“昨夜风骤雨疏,浓睡不消残酒”“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沉水卧时烧,香消酒未消”“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惜别伤离方寸乱,忘了临行,酒盏深和浅”……好文字能下酒,字字句句拨人心弦。李清照的这些好诗词又何尝不是在酒里煮出来的?该是怎样凄冷的夜晚?抑或是怎样的思念?良人不再,心无归处,酒是唯一的安放。
已是夜深,不远处的桌上是两瓶红酒,乃好友年前相赠。她说:“知道你喜欢喝点红酒,尝一尝,心情会不一样。”细心的她总是出其不意地带给我感动和温暖。那就小资一回,轻轻地斟上一杯,眼角湿润润的,这样的夜,酒是最贴心的陪伴,有情调,又寂寞。喝到脸微微红,有淡淡的晕,这该是女子最美的时刻吧。
慢慢品,细细尝,把一段记忆循环播放,然后一饮而尽,重新上路。无论尘世如何喧嚣不安,我依然保持着最初的温度,把悲欢离合细细缝补,让补丁处开出心花一朵朵。最美的人生,原来是:不辜负。
粥里岁月
晨起一碗粥,是中年的味蕾最素淡温润的一味暖。轻啜慢品,入口绵甜,直逼出心底的道道寒气,整个上午时光都浸在绵绵的粥香里,神清,气闲。
粥的这番美好,却是多年以前的我不曾有过的体会。
幼时,生活在乡下,家境贫寒,三餐里常以粥果腹。冬晨,鸡叫五更,妈妈执一盏微弱的煤油灯,轻手轻脚地走向锅台……待我们姐弟四人醒来,妈妈早已为我们盛好粥。端着能照出人影的白米粥,我们四人眼睛齐刷刷地瞥向锅里,趁妈妈不备,举起锅铲,捞起沉淀于锅底或悬浮于锅间白生生的饭粒,而后是嘴角残留着米粒,心满意足地离去。等到红薯上市,寡淡的餐桌上多了几分喜气,山芋干、山芋块轮番登场,起初,绵甜软糯的粥食之有味,甘之若饴。再好吃的东西,若是餐餐相见,怕也会乏了味,烦了心。及至后来,求学在外,怎奈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十七八的青春绽放梦想的花朵,却也饱尝了生活的艰苦。三年如一日,早餐是一成不变的馒头和稀饭,往往喝得底朝天,才看到沉在瓷缸底的零星白米粒。彼时的粥,是温暖的外衣下裹着的单薄的知足。三年里,最先败下阵来的,是本就脆弱的胃。冷暖无常,隐痛渐起,胃病自此落下了根。暗地里起誓,今生与粥,不复相见。
和粥握手言欢,是在多年以后。家有小儿渐长成,饮食起居、营养搭配由不得自己再敷衍了事。入世,入心,从煮粥开始。
起初,煮粥毫无章法可言。将买来的红枣、红豆、黑米、薏仁一股脑投入锅中。大火小火过后,盛入碗内的粥,不是稠得勺打锅,就是稀得浪打浪。看着睡眼惺忪的儿子端坐桌前,眉头紧皱,勉强喝上几口,我自是羞愧得无地自容。
粥如人生,越简单,越有味,人间有味是清欢。悟得真谛后再煮,删繁就简,剔去繁多佐料的融汇,放几颗花生米,或是一把薏米,或是切片的山药,或是几粒莲子,或是纯粹的白米。原料在前夜备好,水量一次加足。先是大火煮沸,待水开米翻时,拧至小火,慢慢熬。在静等慢候的时间,手执一卷,悠扬的轻音乐缓缓流淌,隔着透明的玻璃盖,看着莹白的米粒在翻滚的米汤里渐渐舒展,思绪也翩然,米与水,相互依偎,相互成全,相互懂得。文火中慢慢敞开的心扉,是包容,是忍让,是通达。
相比而言,我更喜欢熬粥这一说法。单一个熬字,便浓缩和还原了生活的真实,隐藏着中年的静气和隐忍。报上说,白露过后,多吃粥有滋阴润燥之效。因而,睡前,爱将原料淘洗干净,加适量的水,放进电饭煲,定好时间。次日醒来,香喷喷的粥浓情出锅,配以早点,一碗入肚,暖身,暖心。
自家熬的粥断然比不上粥店的味道,因而,偶有晚上想吃粥,省却动手之力,携子直奔楼下的粥公粥婆,品种多,卖相好。儿子最爱吃皮蛋瘦肉粥,热气腾腾的一大钵端上来,绿莹莹的芫荽切碎撒在粥上,甚是好看。俗话说,宁可人等粥,不可粥等人。粥要热吃,方得其味。宋人张文潜更是一语道出粥的养生之益:“粥极柔腻,与脏腑相得,最为饮食之良,大抵养性命,求安乐,亦无深远难知之事,正在寝室之间耳。”
爱到深处终无言,年华翻手成诗篇。在时间的河流里,在最深的红尘里,我愿意与粥相濡以沫,温暖这渐行渐深的中年。
素朴的心
少年时,着素衣,素容颜,心的江湖风生水起,梦想的洪流漫过青春的草地;至中年,着鲜衣,淡红装,江湖依旧在,只是,素色做底,波澜不起。世间女子,多半如此。
而将一颗心至素至简到底的,杨绛先生是也。
我最早知道的杨绛是著名作家钱钟书的夫人。钱钟书渊博的学识和光芒四射的智慧,盖住了温柔敦厚的才女杨绛,她就像爱人身旁一株木棉,作为伴生树的形象和他紧紧地站在一起。殊不知,她亦才华横溢,是著名的学者、作家、翻译家,是二十世纪知识分子风华年代的亲历者。如今,她在这世界上,已经度过了整整一百年,以超然脱俗、素淡质朴的心性描写生命的传奇。
我喜欢她的文字,平淡干净、朴实无华、行云流水般,仿佛是明澈清凉的泉水缓缓流入心底,冲洗了蒙在心上的污垢;或像和她老人家面对面坐在藤制的竹椅上,端一杯热茶,聆听她温和而睿智的人生感悟。先生的文字里没有尘世的喧嚣和浮躁,唯有风清云淡的悠闲从容,宁静的清醒与超然,安妥的灵魂真正回归了精神的故乡。
百度里寻到她的老照片,优雅沉静的气质宛若一株遗世独立的雪莲。在世如莲,清心素净,不污不垢,淡看浮华,正是她生活的真实写照。她和相濡以沫的爱人曾遭受苦难,随后女婿含冤自杀,胞妹意外死亡,还没从丧女的悲痛中走出来,相伴六十多载的丈夫又离她而去,只留下时年八十七岁高龄的杨绛孑然一身。人世间的悲怆苦难,她无一幸免。两个至亲离去的打击几乎致命,但她终究挺了过来,也因此对生老病死有了透彻的领悟,把外界的一切牵累搁置身外,潜心做学问,给自己构筑了一方安宁、美好、丰盈的内心世界。
先生为人低调,生活异常简朴,她的住所没有任何装修,水泥地面,老式的柜子、桌子,没有书房,却每间屋子里都有书柜、书桌。已是期颐之年的先生,笔耕不辍,闭门不出,埋头整理钱钟书的手稿和书信,拒绝一切纷扰和光鲜诱人的名利。她在《一百岁感言》里说道:“我今年一百岁,已经走到了人生的边缘,我无法确知自己还能走多远,寿命是不由自主的,但我很清楚我快‘回家’了。”一百岁的先生不确定自己回家的路还要走多远,但是她去留不惊,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平静如水地度过每一天。
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身在尘世间,心泊红尘外。不虚荣,不功利,这份超然淡泊的禅悟,似露,如雨,滋润着迷失的凡心。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欲望面前,得失之间,是拿是放,杨绛先生给了我们绝好的答案。不妨将生活做成一道减法题,抛却个中纷扰,隐退自己的内心世界,让这颗素心在俗世的土壤里开出惊世的花朵来。
原版小资
所谓小资,百度里的解释,夸张点说,足有半亩长。简而言之,就是指向往西方思想生活,追求内心体验、物质和精神享受的年轻人。看看身边的女友,有的正行走在通往小资的路上;有的小资进行时;还有的历经风雨,升级为资深小资。
槿无疑属于后者。
和同龄人相比,槿显得年轻好几岁,十几年如一日的短发是她独有的标志。她的衣着不流行,多半是旧时衣物,却在高挑身材的映衬下,穿出别样的韵味来。办公室里,最悠闲自得的人非她莫属,喝着咖啡,听着小曲,赏着绿意盈盈的吊兰,还不时和邻座分享她与孩子的趣事,或郊外游玩时的所见所闻。伶牙俐齿、能言善辩且智慧风趣,常常逗得大家忍俊不禁。有她的地方,处处充满欢声笑语。
我对她敬意变深,是在听了她的故事以后。作为生活这部剧的女主角,她的命运着实坎坷。丈夫因病早早离世,丢下她和幼小的孩子相依为命。难以想象年轻的她是靠着怎样顽强的意志和超人的毅力独自把孩子抚养长大,她那用痛苦酿成的泪水就像蓄了水的云,只有黑夜知道。痛过,哭过,而今,一切云淡风轻。在她的悉心照料下,孩子健康快乐地长大,眼下高考在即,她更是一门心思扑在孩子身上,每天开车接送,风雨无阻,以及变着法子做可口的美食。多年来,还一直坚持照顾年老体迈的公婆,洗刷缝补,嘘寒问暖。心浮尘事外,她的孤寂在雅致的小资情趣里活色生香。
同是天下小资人,玲是个例外。为妻为母十载,双方父母对她仍旧实行三包政策:洗衣做饭全包,孩子接送全包,三餐费用全包。乃至参加儿子的家长会,听到别人夸奖年轻漂亮时,也会笑成一朵花。工作不忙,闲心生出不少,不是昨天驱车去上海看偶像的演唱会,就是今天在微博上大晒情人节礼物,要不就是明天拿下心仪许久的仿路易威登。很多次在大街上看到她和同行手挽着手谈笑风生,隔着马路望去,她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甜,很美。所以,你绝对无法相信,那个在亲友聚餐的饭桌上,从来都是板着冰冷的脸,对谁都不理不睬的人会是笑靥如花的她。那次亲眼见证,使我对她仅存的好感瞬间坍塌,邻居车辆无意占道,挡住她回家的路,她怒气冲冲地追上前去,拦下邻居,先是用手机一顿狂拍,扬言放到网上去,继而分贝“嗖嗖嗖”飙升,被激怒的邻居随手一推,她“咚”的一声跌坐在地,顿时,哭声、骂声、嘶喊声、双手捶打地面声、双脚跺地声……
雪小禅笔下有这样一个女小资:吃冰淇淋一定要哈根达斯,看戏要看歌剧,张口闭口都是英语,夹杂着各种单词,逛街只进专卖店,旅游只去欧洲,谈男友非海归不嫁,嫌弃手上戴着大黄金戒指的妈妈没文化。就是这个小口小口吃着法国生鱼片和鱼子酱的小资,趁人不备时,夜半偷吃红烧排骨,自此落了个盗版小资的美名。
闲暇之余,喜欢码字。朋友们读过后,齐刷刷地给我贴上小资的标签。自古小资多才华,张爱玲、李清照、陆小曼……才情过人,美貌并存。想我一介大龄文学青年,才学平平,貌不惊人,惭愧之后,还是很没出息地暗喜一番。有时候,失去,即是得到。若能集真实、善良、温柔、仁爱、包容于一身,如此,方为原版小资也。
心美,一切才美。
有间小屋
一
笔记本里收藏了这样一幅画:绿荫浓密的森林深处,有间小屋,白墙壁,小木门,双层屋顶,底层是厚厚的干草,外层是深棕色的竹条格子状覆盖其上。门前的小池塘里漂浮着碧绿的睡莲,一条石板路铺在水面上,蜿蜒曲折,伸向小屋门前。环绕整座小屋的,是苍翠欲滴的宽叶芭蕉,那颜色,轻轻一挤,就能挤出清凉的绿汁来,一点一点,从画里流出来,将心濡湿。多么清新脱俗的世外桃源,美得令人窒息。
画是好友送的,附上的文字尤为感动:“送给简单纯净的你,知道你喜欢。”原来,这世间的懂得,和时间无关,和距离无关,和名利无关,纯粹得犹如冬夜围炉里的根根柴火,只是轻轻一撩拨,温暖的焰火直逼心底的道道忧伤。岁月清了清嗓子,在烟火生活里重新噼里啪啦地响作一片。
二
终究是世间的人,心不染尘,身惹烟火,虽是喜欢,只能远远地赏。太绝美,太遥远的人或物,多半会伤得肝肠寸断。素色光阴里,还是守着身边的小小惊喜方为妥帖安然。
客厅墙壁上挂着一幅画。说是画,其实是十字绣,是一个心灵手巧的亲戚相赠。深秋的森林深处,落英缤纷,地面像铺了一层五彩的地毯。一座玲珑精致的小木屋坐落在池塘边,烟囱里正冒着袅袅炊烟。墙壁的两头各生长着一棵粗壮的树木。圆形的小池塘像是森林那只明亮的眼睛,四周深深浅浅的芦苇,恰似小池塘浓密的睫毛。紧邻着池塘的,是一座弯弯的小桥,好一幅天净沙。沐浴着夕阳的余晖,整个画面温暖而质朴。画前伫立,禁不住浮想联翩:何时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小屋?
那天,和孩子各骑一车沿着环城河并肩慢行。车至半途,孩子惊喜地喊道:“妈妈,看,那边有间小屋!”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可不是,草木葳蕤的环城河公园里多了间崭新的古色古香的小木屋,静静地立在蜿蜒曲折的石板路一侧,简朴而不失新颖。经不起好奇心驱使,我们两人支上自行车的车架,绕着小屋前后左右地看,里面空无一物,外面也没有任何解释性的文字。碧绿的草地环绕四周,像是给这座小小的木屋戴上了一串绿色的项链。一条水泥修建的小路曲折有致,由远及近,经过小屋的门前,又晃晃悠悠地伸向远方,一路向西,像微醺的红颜,莫非,路的那头有等待它的故人?
不得而知。只是,谁的心里不曾住过一个故人?谁的记忆里不曾有过一间小屋?
忆起那年,正值盛夏酷暑,结伴去万佛湖游玩。岛上绿树成荫,凉爽的风拂面而来。流连在人间仙境,全然忘却外面世界的烦忧和浮华。一座座别致的度假小木屋散落有致,有着异域风情的格调,在青山绿水掩映下,分外醒目。只是隐隐觉得,和一百多年前瓦尔登湖畔的那间小木屋相比,这里的小木屋似乎缺少点什么。
三
一八四五年三月,春暖花开。二十八岁的梭罗带着一柄借来的斧头,一头扎进瓦尔登湖的寂静森林里,自己动手,造了一间木屋,开始了他两年零两个月的湖畔生活。和他不离不弃的,是自然界的万物生灵。他和鱼絮语,穿林听风,聆听鸟的欢唱,泛舟吹笛,湖边垂钓。每年他花六个星期的时间用于劳作,以供日常生活所需,余下的四十六周专注于阅读、写作和思考,为世人留下了独一无二的心灵鸡汤《瓦尔登湖》。
一个人,一支笔,一片湖,一间屋,年轻的梭罗用孤独的智慧和从容的淡然来抵达内心的省察,从而完成了自我的升华。他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独者的幸福。他的小木屋,也定格在阅读者的脑海,寂寞的温暖。
无独有偶,十九世纪的巴黎乡下,也有间小木屋,住着的是福楼拜,他和爱人分隔两地,以信传讯。他在这间小屋里拼命工作,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不穿外衣,不出寂静的书房半步。毋庸置疑,他们穷得一贫如洗,然而,他们又是最富有的,精神明亮,思想清澈。与自然融为一体,是抵达生命最简单、最简朴、最简洁的方式。
四
十九世纪英国女作家伍尔芙说:“女人要有自己的房子。”是的,纷扰红尘里的女子,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渴望拥有属于自己的小屋,当作心灵的栖息地,哪怕只有巴掌大小。如美国人谢弗那样,小的可能没有别人家的衣帽间大,但是喜爱之至。疲惫的时候,在小屋里休养生息;受伤的时候,在小屋里舔舐伤口;幸福的时候,在小屋里细细回味。
我向往的,是小屋的冬夜,屋外雪花纷飞,白茫茫一片。屋内围着火炉一边说着话,一边烹雪煮茶,用炉火和语言守住温暖,抵抗严寒。若是有友发短信过来:“天寒,多穿衣。”抿嘴,暖心一笑。
初 见
窗外,连日的雨滴滴答答,露台上几只麻雀叽叽喳喳,拌嘴,还是聊天?不得而知。细雨破门而入,推开栀子花半掩的心事,洁白的身姿随风翩然。一夜风吹雨打,细弱的枣花落满地,心生隐隐的不舍和怜惜。
手上的《西厢记》已是半天没翻页,依然停留在张生和崔莺莺偶遇的章节。普救寺里,闲来转悠的张生步步流连,啧啧赞叹着眼前的雄伟建筑,突然眼睛一亮,一位千娇百媚的小姐走进他的视线,就在一瞬间,他快要无法呼吸了。
颠不剌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的庞儿罕曾见。则着人眼花撩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在半天。
回去厢房后,茶不思,饭不想,为伊消得人憔悴。爱情里从来不怕相遇得早或晚,怕只怕一见钟情的人擦肩而过,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再没了音信。相思归无处,再相见,已形如陌路。所幸,为爱痴狂,一念执着的张生有热心的红娘从中撮合,千里姻缘一线牵,有情人终不怨。
不过初相见,如此用情深,正如王菲歌里所唱的那样:“只是在人群里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红楼梦》第三回里的宝黛初见,也恰恰应了歌词的意境。当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的贾宝玉进屋时,林黛玉一见,吃了一大惊,心下想道:好生奇怪,倒像在哪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贾宝玉的感觉何尝不是,他对林黛玉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看着面善,心里就像是旧相识。无独有偶,风景旖旎的西湖边,断桥下,白素贞看到许仙的第一眼也是,她觉得眼前“这个公子很像我的旧识”;而貌美灵慧的秋香见到风流才俊唐伯虎的第一句也是:“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吧?你看起来好面善。”
读罢,不难发现,文学作品里那些伟大浪漫且传世不朽,令我等凡尘女子渴慕向往的爱情故事,有那么多,那么多缘于第一次的见面。这次初见,犹如含蕾的花苞遇春风,只消轻轻一吹,呼啦啦,矜持和羞涩落了地,满满的浓情爱意全都鼓胀开来,绽放出爱的花朵。冯唐说:“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及你。”是啊,这世间,一定会有一个人,相逢于茫茫人海之中,在初相遇的一瞬间,看似不经意的惊鸿一瞥,仿佛一枚小石子投入心海,泛起层层涟漪,从此,心心念念都是她,都是她啊!
有时候,人与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的人。《圣经》里如是说。这话用在文坛伉俪钱钟书和杨绛的爱情里,再恰当不过。书香门第出身的杨绛清逸温婉,知书达理。时逢时局动荡,学校闹学潮,学业受阻,无奈之下,毅然北上,借读清华大学。正是这无奈之举,冥冥中注定了她和钱钟书的“一面之缘”,圆了心仪的清华梦不说,还邂逅了相伴一生的灵魂伴侣,是她最大的快乐和幸福。
三月阳春,杨柳青青,风和日丽,幽香袭人。杨绛在清华大学古月堂门口,第一次见到大名鼎鼎的清华才子钱钟书。只见他身穿青布大褂,脚穿毛底布鞋,戴着一副老式眼镜,目光炯炯有神,谈吐机智幽默,浑身散发出儒雅气质,“蔚蓝而深秀”。在钱钟书眼里,个头不高的杨绛也是自有一番神韵。面容白皙清秀,身材窈窕,性格温婉和蔼,聪明又大方,“颉眼容光忆见初,蔷薇新瓣浸醍醐”的清新脱俗气质深深吸引着他。两人一见钟情,怦然心动。钱钟书急切地澄清坊间传他订婚的谣言,杨绛呢,也趁机解释她有男友的不实传闻。共同的爱好和追求让两颗年轻的心紧紧地靠在一起了。爱的种子落了地,一段旷世情缘就此徐徐萌发。苦难的岁月里,他们风雨与共,相携相依,谱写了爱的诗篇里最朴实最动人的篇章。不要说什么天长地久,不要说什么海誓山盟,长情是最好的告白。只一见,便是一辈子,世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
美好的童话故事多半有一个美丽的开始。比如梁思成和林徽因,他们浪漫圆满的爱情也得益于初次相会。当十七岁的梁思成见到十四岁的林徽因第一眼时,就被她的灵秀之气和奕奕神采吸引。而最令他心动的是,林徽因起身告辞时轻快地将裙子一甩便翩然转身而去的潇洒举动。这一见,点燃了少年梁思成爱的火苗。在不知建筑学为何物的情况下,他选择学习建筑学,原因只有一个,林徽因想学。盲目吗?一点儿不,这恰恰是爱的信任和尊重。正是这包容,信任和疼爱,坚定了林徽因的决心,愿意与之携手共老。爱的路上,她是他唯一的风景,一朝相遇,目光再未离开过。
世间女子,谁的心里不曾生长过这样的梦?渴望一次浪漫邂逅,渴望初见的怦然心动,渴望执子之手,相守终老。爱到浓时,说不尽小情话,做不尽浪漫事,面对面还是忍不住想念。不过刚分别,思念便波涛般汹涌而至。没有音信的日子里,心里空荡荡,不住地念,胡乱地想。可是,纳兰性德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世间变幻,沧海桑田,再见怎如初相见?“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心不在,留不留都是痛。那就打马至悬崖,痛快地哭出声来,然后挥动手中的皮鞭,前尘往事纷纷坠落深渊。再转身,各天涯。
感性的麻雀
进入三九天,寒气像一把闪着冷光的剑,肆意地挥斩,天地之间一片森寒,弥漫着萧瑟的肃杀之气。怕冷的我像岸边孱弱的小草,被一把卷进冰冷的寒流里,欲挣不能。厚实的棉衣俨然是舞台上的道具,华而不实,温不热这一浪高过一浪的刺骨清寒。索性蛰伏在冬的腹地,做一只冬眠的虫子,不装扮,不写字,不出行,关上门,端起杯,临窗而立,那些沁入肺腑的小欢喜像纷飞的黄叶,落在烟火人生里,安稳,妥帖。葫芦丝在手,一曲终了,亦风,亦雨,亦晴空。阅读于我,是执手相望的温暖,影响和塑造之力已微乎其微。很多时候,它们像一阵风,轻拂蒙在心灵一隅的浮尘,清心,明目;更多时候,它们是一支红烛,暮色中晕染开来的光亮将中年的江湖映照得充实而寂寥。
一场灵慧的雪不早一步,也不晚一步,于旧年的末梢翩然而至,拧亮了新春。雪在窗外,人在屋内,行人踩在积雪上的吱吱声,敲击在心房,是悦耳的欢快的音符。意随雪飞,踏雪心切,一番精心梳洗,推门而出,一路西行。
下了桥,绕到环城河水景公园之一的主题公园,精美的园林化设计,修整一新的景观带,恍若置身于梦里江南水乡。蜿蜒的河道如少妇曼妙的身段,缓缓的水流绸缎缠绕在小城的腰间,平静的水面倒映着两岸参差的树木,偶有调皮的鱼跃出水面,惊碎了远处高楼的倒影。对岸屋顶上的积雪,像《诗经》里的一幕幕,在时间的洪流里日渐消融,然而,熠熠闪烁的光芒永不褪色,常念常新。
踏上依水而建的栈道,倚栏望去,有小桥流水人家,有枯藤老树,却不见昏鸦,倒是靴子踩在木板上发出的声响,惊起寒雀一片,“哗啦啦”从树缝间扑棱棱四散飞去。想起苏轼在《南乡子·寒雀满疏篱》里写道:“寒雀满疏篱,争抱寒柯看玉蕤。忽见客来花下坐,惊飞。踏散芳英落酒卮。”冰雪中熬了一冬的寒雀,梅开见喜,喧嚣梅枝,将春的信息奔走相告,完全沉浸在梅花缀树、葳蕤如玉的喜悦之中,直到客来花下,坐定酌酒,它们才觉而惊飞。斯情斯景,令人唏嘘。到底是世间的人,比起寒雀的率性果敢,我们少了勇气,短了志气。隐居在生活的泥淖里,默然无语,纵然委屈的泪在眼眶里打转,身边人,手中事,却是丢不下,弃不得。
早些年,教过屠格涅夫的《麻雀》。一只幼雀再遭受猎狗侵犯的生死关头,老麻雀像石头般落下来,尖叫着逼近,吓得猎狗步步后退。弱小的鸟用最直接、最朴素的方式为我们诠释了母爱的伟大,无私的付出是爱最好的注脚。雀犹如此,人呢?曾经在母亲羽翼下被百般疼爱呵护的我们,长大后,接过爱与责任的接力棒。爱的轮回,从此生生不息,世代相传。这般至纯至真,敢爱敢为的麻雀,怎叫人不多爱三分?
真正触及内心深处的,是春秋时节的麻雀。无论是轻风微醺的早晨,暮色四合的黄昏,还是细雨霏霏的初春,落叶萧萧的晚秋,漫步在小城的任意一条街上道,车声和人声一一过滤,抢先入耳的,便是麻雀如潮般的合唱声。循着声音找去,粗壮葱茏的香樟树上藏着密密麻麻的小黑点。稚子偶有调皮,捡起石子扔向树,扑棱棱,群雀瞬间四处飞散。待到归时打树下经过,欢快的歌声早已响成一片。
“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也飞不高……”我想,歌声里苦苦追问的,一定不是我眼前的这些麻雀:它们活在低处,随心,率性,知足,乐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它们穿上感性的针线,把凡尘日子里的点点欢喜缝进理性日子的空白或残缺处。
从明天起,也把自己活成一只感性的麻雀,不为拥有,只为珍惜。
穿行在夜色中的猫
习惯性地醒来,在早晨四点钟。
望向窗外,依然是黑乎乎的一片。回笼觉已是不易,索性坐起,开灯,枕边书伸手即得,漫无目的地闲翻。突然,一阵叫声像细长的绣花针,划破黎明前的宁静。一声长,一声短,一声起,一声落,交错有致。声音尖细而凄婉,给本就凛冽的冬夜更添几许冷意,下意识地裹紧被子。这声音我很熟悉,很多个夜晚从屋后的露台上传来。不用猜,一定是原来的两只猫。对于它们的关系,我也曾八卦过,做出种种猜测,母子?夫妻?闺密?可终究没有答案。
它们出没的时间总在我半梦半醒时分,所以一直以来,我是只闻其声,无缘见其貌。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它们相处得很融洽。每一次都是结伴而来,说着热乎乎的情话,聊些细碎的家长里短,或是一言不合就拌嘴,离开时,依然成双成对,没有谁小心眼,冷落了对方,也没有谁因为负气,拂袖而去。单从这点,我心生羡慕。很多时候,人不如猫,人缺少草木一般的心性。
不过,与它们的伙伴在夜间不期而遇倒是常有的事。无论是朗月星空,潇潇冷雨,还是雪花纷飞,夜晚十点将至时走向停车地,准备去接读高中的孩子下自习,远远地,就能看见一个毛茸茸、灰溜溜的小家伙缩着脑袋,睁着亮晶晶的眼睛,蹲在车轮边,或者惬意地躺在车底下。一开始,当我慢慢靠近时,它的眼睛里掠过一丝恐惧和怯意,在我打开车门的瞬间,它“唰”地窜出来,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如此这般几次后,它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不再急切地想要逃跑,而是先用眼神试探一番,见我没有伤害它的意思,便不慌不忙地钻出来,停下脚步看着我,黄宝石般的眼睛水润灵动,像落入凡间的星星,令人怦然心动。我对它微笑,轻轻地和它打招呼,它不再躲开我友善的目光,与我短暂对视后,悠然地走了。我是多么希望它用柔情的眼睛多看我一眼,或者应上一声,可是,它没有,留给我的,是那渐行渐远的背影。
目送弱小的身影一点一点地消失在夜色中,我才发动车子。彼时的街道冷冷清清,偶尔有几辆车呼啸而过,昏黄的路灯睡意渐浓。摇下车窗,晚风吹动我的长发,丝丝缕缕飘至额前。音乐电台播放的经典老歌,在车厢里低低地回荡,每一首都曾在我的世界里路过,从青春,到中年,直至终老。而每每行至半路时,总能看到一个黑乎乎的小身子从车前方一闪而过,从马路一边快速钻入另一边的绿化带里。好奇心促使我减慢车速,目光顺着它们的方向快速瞄一眼,草丛里另一只猫热情地迎上来,只见它俩一前一后,你一言,我一语,慢慢地离开,走向灯火阑珊处。我想,远处,或者不远处,有它们温暖的家,和亲爱的家人在静候它们归去。它们永远不会知道,暗夜里有一个人,一双眼,一颗心为之停留,为之追随,为之欣然。每一个生命都是一段传奇,每一段传奇背后都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我们能做的,是心存善意,予以尊重和敬畏。
赶紧收回目光,整理好思绪,踩下油门,驶向学校。家长们也陆陆续续地从四面八方赶来,潮水般涌向校门口。有骑电动车的,他们全副武装,戴着头盔、围巾、口罩,反穿着衣,从头裹到脚;骑三轮车的前面有挡风玻璃,帽子依然压得很低,口罩戴得严严实实,紧缩着脖子。来得较早的,多半是开车的家长。门前巴掌地,停车艰难,早早到来,好占领一小块停车之地。一支烟的工夫,停放的三轮车、电动车、小轿车就占去了大半个路面。对于我这个新手来说,早早前往,趁着人少车稀,在宽阔的路面上寻得立车之地,才能踏实安然。
得闲时捡起时间的碎片,打量夜色中的家长。恍惚间,觉得我和他们一样,不知不觉中也成了猫,夜色中穿行,风雨为伴,星月带路,取爱为柴,责任为火,为孩子撑起一方温暖的天空,用似水的柔情和如山的深情无声地诉说,诉说藏在心底最真的心愿。而怀揣梦想的孩子们呢,又何尝不是夜色中穿行的猫?他们挥洒着辛勤的汗水,用蓬勃的朝气和执着的信念谱写青春精彩的诗篇。是的,以梦为马,谁都有可能成为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
唯愿世间多痴人
世间的痴,有千种万般,花痴、书痴、戏痴、棋痴、石痴……无论痴迷哪一种,都是心甘情愿、不可自拔地沉醉与迷恋。纵然饱尝世间冷暖,依旧一念执着,爱到无悔,无怨。
——题记
无爱不成痴。
一千六百年前,四十七岁的陶渊明放弃彭泽令的官职不做,返回柴桑,隐居乡下。不料家里遭遇火灾,避身的老房子一夜间烧了个精光。迫不得已,他迁到一个叫南村的地方。破草房低矮狭小,只能勉强挤进一桌、一床、一几,生活潦倒不堪。即便如此,他痴心不改,欣然提笔,落笔成诗,写下《移居二首》。以自在之笔写下自得之乐,痴迷其间,全然忘却生活中的痛感。
一部《红楼梦》,为众多者追随喜欢,引无数红迷钻研,甚至是文学青年不可或缺的精神盛宴。可是,谁能想象得出,为了它,曹公当年落魄到何种境地。
生性狂放的曹雪芹,自诩“梦阮”,瞧不上碌碌红尘的营生,辞去公职,携家小流落西山。怎奈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住破庙,卖字画,生活凄苦不堪,最穷困潦倒时,举家食粥酒常赊。没有钱买纸,就把旧年的皇历拆开,订成本子,字就写在皇历的背面。破夹袄里藏着笔墨纸张,与人交谈中,会突然停下来,掏出怀中的宝贝奋笔疾书,或者一头冲到住处,埋头便写。他把心,把血,把自己的每一根毛发都付与了他的书。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倘若没有曹公的这份执着,没有这份世俗人眼中的疯癫,《红楼梦》只怕是永远的梦,中国的文学史上又怎会有如此华丽厚重的一页?
斯人已逝,斯情可叹。而今,我们所能做的,唯有仰起头,以四十五度的姿势,恭敬地遥望他们雕塑般的身影,在历史的风烟里永远定格。
静心寻去,原来身边不乏这样的痴心人。年初,参加三友堂的箫琴雅集,得以一遇。雅集发起者王老师系梅庵派弟子,痴爱古琴,潜心苦练,自费拜师学艺,琴艺精湛。学成归来,开设古琴馆。自此,小城多了一道独特的风景。古琴有古意,素来是小众的喜好,若非有缘人,难附风雅意。喧嚣红尘里,因这份纯粹的爱与痴,才开出雅集这朵淡泊出尘、清逸素洁的花来。
小裴,王老师的小师弟,一个青春逼人的年轻后生,独坐一隅,几乎感受不到他的存在。然而,他身上散发出的静气,是那般妥帖安然。若要抚得好琴,须有一颗静气之心。小裴果然。雅集的古琴曲目,他一首不落,或独自轻抚,或与他人箫琴合奏。似天籁之音,又如深情诉说,缕缕禅意萦绕于怀。古琴抒情怀,更成小裴美。和女友相识,古琴为媒。不恋花前月下,独爱面对面,各执一琴,他抚琴来她应和,片片痴心付丝弦。痴琴?痴情?是的,爱到深处,必是此般入了迷,痴了心。
古琴涤荡尘心,而箫曲则是禅意无尽。雅集中,唯一吹箫的是李老师。他娴熟精湛的技艺,放眼小城,无人能及。独奏,或合奏,无不令听者如痴如醉。看似简单的细长竹管和几个圆圆的音孔,在他娴熟的吹奏中意蕴悠长,千回百转,倏忽间直抵内心深处。一曲曲,一声声,说不尽的苍茫意,诉不完的悲与喜。提及当年的学箫,怎一个“痴”字了得?无师无派,潜心自学。爱箫成痴的他手不离箫,口不离曲。早在多年以前,住的是独门独院,做饭的空闲、拖地的间隙,他都要抓起箫管,吹上片刻。四季轮回,不变的是每个夜晚,夏虫啾啾,或是霜色清寒,李老师临窗独坐,浅吹低吟,一任箫音飞窗外。
痴是一种美好的品质。痴人与世无争,心境澄明,活得简单。他们眼中有景,心中有爱。以一颗慧明之心,在红尘一隅,开辟出一方素净之地,专注于事,爱己所爱,还生活以最初的本真。
唯愿世间多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