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里失了故乡
三毛很少在她的文章里追忆她来到台湾之前的童年时光,关于故乡的回忆更是寥寥。彼时,她还是那么小的孩子,记不住故乡的种种也可以理解,更何况,在未懂事之前,她已失了故乡。
三毛祖籍河南,但陈氏一宗早在四百多年前就离井背乡,一路漂泊来到了浙江舟山安居,所以三毛才会在文章里写自己是浙江人。三毛出生于重庆,因此重庆也算得上是三毛的半个故乡。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九龙坡一隅给三毛一家带来了安稳的生活。
三毛的父亲陈嗣庆和母亲缪进兰都是知识分子。缪进兰在十九岁时遇见了陈嗣庆,二人不经意的一个对视,就把对方的模样互相刻在了心里,日日思念夜夜盼望,并不约而同地在心底发誓,非此人不嫁,非此人不娶。
就这样,一年后,缪进兰放弃了进入上海沪江大学新闻系继续深造的机会,毅然嫁给了陈嗣庆,当起了陈家夫人。这样的一个决定,想来,三毛的母亲后来是没有半点后悔的。因为她嫁给了一个沉稳宽厚的男人,这个男人会赚钱养家,懂得为人处世的道理,对自己温柔相待,对孩子们也是极尽父爱,这些都让缪进兰感到满足。
天长地久的相守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有幸拥有的,这种普通的幸福,胜过大喜大悲。三毛在后来总算懂得:
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地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一刹那间的喜悦,那么我们即使不死,也在天堂了。
三毛没有她母亲那样的好福气。那样平凡的幸福,于她而言,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当然,之后那些噩梦般的经历都是童年的三毛不曾预料过的事情。在她童年的期待里,未来要像五彩糖纸带给她的惊喜一样,不然的话,她会失望。
五彩糖纸是三毛小时候玩过的好东西。她那时候总是用写完的练习簿去附近的商店换糖吃,吃完糖后再将糖果的包装纸展开,平贴在玻璃窗上,或是压在书页里,不久便得到一张平平整整的糖纸。这让三毛非常开心,所以她的练习簿总是写得比别人快,那时,她的快乐也比别人多。
三毛原名陈平,其实她本不叫陈平,而是陈懋平。
“懋”是陈家家谱上属于三毛那一代的排行,“平”是因为她出生那年烽火连天,她的父亲期望这个世界再没有战争,于是在她的名字中寄予了“和平”的愿望。
但是“懋”字实在不好写,三毛当时那么小,一定为自己名字中这个烦琐的字而苦恼。可是,她从来不是那种喜欢怨天尤人的女孩,总是有自己的主张。盘算了很久,三毛决定把这个讨厌的“懋”字从自己的名字中去除,她固执地将“陈懋平”写成“陈平”。父亲陈嗣庆十分了解自己女儿的个性,对她的做法采取了默许的态度。不仅如此,父亲在给三毛的两个弟弟取名字时,干脆都去除了“懋”字。
可见,三毛从小就是一个比较随性的人,或者说,她是一个有些任性的小姑娘,但是绝对讨人喜欢。她经常恶作剧地将自己“陈”字的左边部首写到右边,不为什么,只是觉得好玩,觉得这样看着才舒服。
在重庆,三毛一家是和她大伯一家同住在一起的。
父亲陈嗣庆和大伯陈汉清兄弟情深,两家人同居一室,虽然不太宽敞,但也其乐融融。甚至,三毛从小就唤大伯母为“妈妈”,而称自己的母亲为“姆妈”,可见他们两家是如何亲近了。
因为战乱的缘故,在重庆没待多久,陈氏兄弟便决定举家迁往南京。
如果说,三毛对重庆的记忆是缥缈无依的,那么对南京,这个曾给了她一段悠闲而舒适的童年生活的古城,她便总算是有了一些属于自己的童年记忆。从重庆搬到南京,陈氏一大家人居住在“鼓楼头条巷四号”的一幢大房子里。彼时,大伯父的几个孩子已经上学,有的念中山大学,有的念金陵中学,连比三毛大三岁的姐姐陈田心也进了学校,独独只有三毛,因为还不到上幼稚园的年级,便只能跟着一位名叫兰瑛的女佣在家里玩耍。兰瑛本是逃荒而来,还带着一个小男孩,三毛一家收留了她,也收留了那个叫马蹄子的男孩。
白天哥哥姐姐们去上学,三毛被兰瑛带到后院玩,这样便无可避免地要和马蹄子打交道。三毛对马蹄子并无好感,更不喜欢和他在一块玩,这也并非毫无来由,她曾在文章中写到:
我本来是个爱玩的孩子,可是对这个一碰就哭的马蹄子实在不投缘,他又长了个癞痢头,我的母亲不知用什么白粉给他擦着治,看上去更是好讨厌,所以,只要兰瑛一不看好我,我就从马蹄子旁边逃开去,把什么玩具都让给他,他还哭。
这也许就叫童年,我们的记忆里总会有那么一个或者几个不太喜欢的儿时伙伴,但是仔细想想,没有他们的存在,童年或许就不叫童年了吧。因为,回忆童年的乐趣就在于,总有几个死敌让我们如今想起来都会恨得牙痒痒,然而还是会忍不住面带笑意地回想自己和他们曾一起经历的一切,然后才发现,所有厌恶都已云淡风轻,只留下满怀的思念,不禁感慨地问一句:“嘿!你,你们,现在还好吗?”
不知道三毛对马蹄子究竟怀着怎样的心情,但是,当她提笔写下这段与他相关的文字时,我想,她是怀念的,怀念的不只是那个时空里的人,还有那流逝了的过去。
在南京的大宅子里,除了三毛伯父及父亲的书房之外,在二楼还有一间专门供孩子们读书的小图书馆。伯父和父亲都是读书人,知道孩子除了玩乐,还应有更高的娱乐追求。
在这间有着大窗的小图书馆里,在窗外梧桐树的陪伴下,三毛读了许多书籍,甚至比她的哥哥姐姐们读得还多。三毛最开始走进这间图书馆,是为了避开马蹄子,但后来,阅读慢慢就变成了她的个人乐趣,旁人无法体会,也无人能与她分享。
三毛生平看的第一本书是没有字的,时隔多年,她仍能清楚地记得它的名字——《三毛流浪记》。那一年,三毛刚好三岁。
后来,她又看了《三毛从军记》。这两本书的作者都是张乐平。
三毛小小的年纪,便能看到书里面的深意。后来的她,也忍不住地感慨:小小的自己,竟也有那份好奇和关心。
缘分就是这么奇妙的东西,后来,“三毛”便成了陈平的笔名。
三毛的父亲曾在文章里这样回忆三毛:
老二就像夹心饼干,父母看见的总是上下那两块,夹在中间的其实可口,但是不容易受注意,所以常常会蹦出来捣蛋,以求关爱。
三毛生在一个多子的家庭里,她在家中排行老二,上有姐姐,下有弟弟,因此总是会感到一种被忽视的委屈。
虽然父母都很疼爱三毛,但是这种心理障碍一直都在,所以三毛一直都很喜欢被人称作“三小姐”。三小姐,三小姐,多好的称呼!
三小姐自小便与众不同,似乎和她对文学的痴迷有着很大的关系。
三四岁的年纪,当别人家的孩子只钟情于玩泥巴、过家家的时候,三毛却将家里的童话书翻了个遍,如《木偶奇遇记》《格林兄弟童话》《安徒生童话集》《爱的教育》《苦儿寻母记》《爱丽丝漫游仙境》等。
读书让小小的三毛比同龄的孩子早慧,同时也帮她打发掉了许多无聊孤寂的光阴。
在南京度过了几年悠闲的童年时光,有一天,三毛还在假山堆上看桑树上的野蚕。这时,父亲回到家中,突然拿了一大沓金圆券给她玩。三毛只知道这是可以换马头牌冰棒的东西,不禁吓了一跳,一看姐姐的手上也有一大沓,于是两个孩子都高兴得不得了。而另一边,家中的老仆人却在一旁偷偷抹眼泪。
三毛不知,父亲马上要带着全家去台湾逃难了。那一年,三毛五岁。
关于逃难的经历,三毛能记住的不多,只有母亲在中兴轮上吐得很厉害的画面依然停留在她的脑海里。她记得,母亲好似要死了一般地躺着,她想帮母亲快快好起来,可是母亲却仍然不停地在呕吐。
三毛心里害怕极了,虽然还不太懂事,可她仍然害怕失去母亲,那个时候的她,已经明白了母亲对于她的意义。
从重庆到南京,从南京到台湾,故乡的记忆,于三毛而言,就像在天空上飘扬的风筝,总是一次又一次被生生地扯断了线,没了联系,失去了踪影。
独一无二的陈平
在成为三毛以前,三毛是以“陈平”的身份而存在和被认知的,彼时的陈平不仅是个颇有主见的姑娘,而且是个名副其实的“书女”。
三毛虽然年纪小,但是迁居台湾后,母亲缪进兰还是说动了老师,将她和姐姐一起送进了国民学校读书。那时候的三毛已经会写很多字了。
三毛刚进小学时,拼拼注音、念念国语日报,然后就可以读故事书了,在她的童年里没有不识字的记忆。
在三毛看来,初小的国语课本实在很简单,新书一发,她就欢天喜地地跑回家让母亲给她包好书皮,第一天大声朗读一遍,第二天就觉得不再新鲜了。
年少无忌的三毛竟然还跑去跟老师说,编书的人编得不深,简直就是把小孩子当傻瓜。为此,她还被老师骂了一顿。
既然在书本上找不到新鲜感,三毛就把兴趣放到了杂志上。
《学友》和《东方少年》这两本杂志在那时给了三毛最大的快乐,三毛通过看杂志读完了王尔德的童话,也知道了很多外国作家,但对他们的了解并不多。因为《学友》和《东方少年》是一个月才出一次,三毛觉得实在不够看,就开始去翻二堂哥的书堆。
三毛没有失望,在二堂哥的书堆里,她看到了许多以前没有听过的作家,鲁迅、巴金、老舍、周作人、郁达夫、冰心,等等。那时候的三毛还小,并不知道这些写作大家,但是却被他们的文章深深吸引着。
记得三毛曾在自己的文章里提到,鲁迅的《风筝》让她很感动,文中的内容她一直都记得。三毛看了那么多书,却独独那么清楚地记得鲁迅的文章给她带来的感触,在那么小的年纪便有了异于同龄孩子的领悟,着实要叫人另眼相看。
三毛的童年是和书本紧密联系着的,她的童年回忆大都是自己读书的日常。很少有孩子像她那般,沉浸在她自己的图书王国中,编织着只属于她自己的童话。
三毛一家当时住的地方叫朱厝仑,后来有了公共汽车,通车的第一天,全家人在大伯父的带领下去坐了一次,还拍了一张照片留念。
公车的开通在无形中偿了一个孩子的夙愿,就好像万事万物里都藏着一个机缘,而三毛就是那个被机缘宠坏了的孩子。
公车开通不久,建国北路就渐渐热闹起来,行行业业都在此开了市,这其中便有一家几乎影响了三毛一生的商店——建国书店。
建国书店开业后,三毛便成了那里的常客。
然而一家人刚迁至台湾,所有的金饰都被拿取兑换了金圆券,大人还没有开始工作,两房八个孩子都要穿衣、吃饭、念书,有的还生了病,家里的经济条件实在是很困难,于是,三毛在读书上遇到了阻碍。
那时的三毛毕竟还年幼,她只知道自己需要看书,却没有察觉到父母的为难。一向很听话的三毛,忽然间就成了个最不讲理的孩子,她开始无休无止地缠住母亲要钱。母亲有时被她闹得无可奈何,便给她一些钱,她便立马跑去书店借书;有时候母亲不在房内,三毛便去翻她的针线盒、旧皮包、外套口袋,只要翻出一毛钱来,就立刻拿去换书。
小孩子不是都会欢欢喜喜地拿着父母给的钱去买玩具和好吃的吗?不,三毛偏不,因为她爱书!那些做过的蠢事和糊涂事,也都是因为书,只是因为书而已。
建国书店实在是个好书店,老板也着实是个好老板,他渐渐和经常来借书的三毛熟悉了,就给三毛和她的姐姐推荐一些他觉得不错的书。比如,由赵唐理先生翻译的,萝拉·英格斯所写的一套故事书——《大森林的小屋》《梅溪河岸》《草原小屋》《农场少年》《在银湖岸》《快乐的金色年代》。这一系列的故事简直让这个爱书若狂的姑娘看疯了。
看完了儿童书,三毛又开始向其他书籍发起进攻,《红花侠》《三剑客》《基督山伯爵》《堂·吉诃德》《飘》《简爱》《琥珀》《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雷绮表姐》等经典作品,让她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或悲或喜,或哭或笑,或痴或狂。
三毛看长篇的记忆要追溯到她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第一本看的是《风萧萧》,后来便是《红楼梦》。
在读《红楼梦》以前,三毛看书很有些生吞活剥的意味,不管懂不懂文字里深藏的韵味,只要有故事可看,她就能继续看下去。有时候看到喜欢的文章,读完后心中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只是那时候的三毛还并不知道,那就是感动。
然而,《红楼梦》不同。
三毛第一次看《红楼梦》就被深深地震撼了。她在《红楼梦》里第一次找到了阅读给她带来的心灵激荡和灵魂洗涤。她曾在文章里记录了那个动人的时刻:
当我初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着茫茫的大雪,贾政写家书,正想到宝玉,突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披猩猩大红氅、光着头、赤着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身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着宝玉高歌而去——
“我所居兮,青梗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当我看完这一段时,我抬起头来,愣愣地望着前方同学的背,我呆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心里的滋味,已不是流泪和感动所能形容,我痴痴地坐着、痴痴地听着,好似老师在很远的地方叫着我的名字,可是我竟没有回答她。
老师居然也没有骂我,上来摸摸我的前额,问我:“是不是不舒服?”
我默默地摇摇头,看着她,恍惚地对她笑了一笑。那一刹那间,我顿然领悟,什么叫做“境界”,我终于懂了。
文学的美,终其一生,将是我追求的目标了。
《红楼梦》对三毛的意义,就像老师对刚入学的新生一般,是启蒙的引导,是她踏入文学领域的第一步阶梯。
彼时,三毛还没想到,没想到此后的自己将会在未来的某个阶段像极了林黛玉,却又在另一个人生的转折里,对王熙凤赞叹不已。
哪一本书里没有自己的影子,哪一个故事里会没有对应的心情呢?有的,都有的,三毛就是在这些书里看到了自己的未来,找到了自己的坐标。
又过了一年,三毛小学毕业了,许多同学都在最后的大合唱里流下了舍不得的眼泪。但在三毛这里,没有惋惜,只有等不及的自由。
老师将升学的志愿单一一发下来,三毛却冷淡地拒绝了。她的人生规划里没有继续上学这一项。老师以为是她胆怯,瞪大眼睛,责怪她的气馁。
而三毛哪里是没有信心,她只是不要这一套罢了。
三毛要的是自由飞翔,可是没有人关心她的理想,她在这一刻才察觉到自己的人生是被绑架了的,无法自主的,像被精心喂养的小鸟,除了继续待在笼中,别无选择。
那一天晚上,父亲一笔一画,在空白的志愿单上慎重地替三毛填下了未来。而三毛,却在仰躺在被窝里,任由泪水塞满了两只耳朵。
做小孩子,有时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要怎么过自己的一生,大人自然地问都不问你一声。
后来,三毛在自己的文章里,如是说。
我不相信别的孩子在三毛那样的年纪也能有这样的感悟,我偏执地以为,只有她可以,只有她才能够。不因为任何别的理由,只是坚信,那么多书页抚摸过她稚嫩的指尖,必然也会留下“润物细无声”的痕迹,赋予三毛这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惊人的天分,也给了她一颗比常人敏感得多的赤子之心。
在等待升学的漫长暑假里,三毛不让自己去想任何关于放榜的事情。她得到了一本《大戏考》,厚厚的书页,泛黄的质感,让三毛把它捧在手心里,欣喜若狂。
当时的三毛,对任何事都不上心,独独对那些被大人称之为“闲书”的宝贝珍爱有加。
十一岁的三毛,在她的世界里,除了自己,就是书,她是一个跟生活脱了节的小孩,没有什么童年的伙伴,也没有和其他小孩子共同的兴趣。
对三毛而言,这并非什么遗憾,反倒是一种成全。一心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她也确实忙得没有时间去玩。我想,多年后的三毛,一定会回过头来,感谢那个曾经如此特立独行的自己。
没有少年的陈平,就不会有后来的三毛。
怎么考取省中的,三毛也不清楚,反正就是考上了。
进了中学,所学的科目也增多了,因为要照顾成绩,三毛便把沉溺在“闲书”里的那颗心稍稍地往回拉了拉。她渴求新的知识,就像她爱那些逐次展开的小说情节一样,可是中学老师总有本事将一门三毛憧憬万分的科目讲得毫无生意,死气沉沉。
她渴望知道那些知识背后的动人故事,然而她的那些老师们,却从来没有讲过那些故事。
学不好那些课程,三毛有她的理由。
一个孩子的申辩,我们要相信,那是朴素的,也是真实的。
好不容易熬到暑假,三毛丢下书包,又开始往租书的地方跑。
因为搬家的缘故,建国书店毕竟是隔得远了,但在离家不远的长春路上,三毛总能从那些参差不齐的书店里寻到自己想要的书。
爱书如命,嗜书成痴,多年的阅读经历,逐渐让年少的三毛对满橱的书籍有了自己的眼力。
也是在那个夏天,父亲搬出一只大樟木箱,想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晒晒,在一大堆旧衣服下面,三毛发现了尘封多年的宝藏,那是父母都早已忘了的书籍。
三毛像发现了宝贝似的将它们一一拾出来,竟是一套又一套的中国通俗小说。
《水浒传》《儒林外史》《今古奇观》等,每一本都是古典文学的精粹。彼时的三毛虽然年纪尚小,但算起读书的阅历来,也是有些年月了。她盯着这些用白棉线装订着的、泛黄的、优美细腻的薄竹纸,看出了神,那是她第一次感觉到一本书的外在形式美。
平时,三毛总觉得书不够看,于是看完自己身边能看的书就跑去书店租借。然而,在发现了父亲箱底那一大堆小说之后,三毛的内心开始挣扎。
因为早在暑假一开始,三毛为了保证有足够的书看,又害怕书店里那些俄国作家的小说被别人借走,于是便倾尽了所有的零花钱,将《复活》《罪与罚》《死魂灵》《战争与和平》《卡拉马佐夫兄弟》《猎人日记》《安娜·卡列尼娜》这些大部头的书都留在了手边。
如此多的“俄国”小说再加上那些才发现的中国小说,让一向喜欢“多多益善”的三毛为难了,毕竟她的暑假只有那么短。看着那么多的好书一下子摆在自己的面前,三毛心里特别着急,着急要把它们一一读完。
我那一个夏天,做了一只将头埋在书里的鸵鸟。如果问我当时快不快乐,我也说不出来,我根本已失去了自己,与书本融成一体了,哪里还知道个人的冷暖。
即使变成一只与世隔绝的鸵鸟,三毛还是没能在一个暑假之内将所有的书都看完。
初二那年,三毛连上学、放学路上搭乘公交的空闲时间也不放过,她站在司机后边的栏杆旁,阅读了很多自己喜爱的书籍。后来,在大伯父的书架上,三毛又找到了《孽海花》《六祖坛经》《阅微草堂笔记》《人间词话》,将这些看完后,又去租芥川龙之介的短篇来看。
三毛后来自己总结,有书便是好看。
她把读书看成是世界上最好玩的事,那时的她,还从来没想过将来有一天,自己的梦想会跟读书这件事靠得这么近。以后要如何谋生,于她而言,还是一件远得很的事,就像她自己后来在文章里所说的那般:
我从来没有妄想在书本里求功名,以至于看起书来,更是如鱼得水,“游于艺”是最高的境界,在那儿,我的确得到了想象不出的愉快时光,至于顿悟和启示,那都是混在念书的欢乐里一起来的,没有丝毫强求。
然而,她日后的那一番领悟和不凡,却早已向世人证明,那些堆起来的书籍造就了一个怎样的三毛。
时光荏苒,流年翩跹,有些梦想,有些执念,早就在花开花落间埋下了伏笔,留下了悬念。
年少往事成追忆
有没有一段时光,停留在回忆隧道的深处,当我们回头看时,满是留恋,甚至能清晰记得那时的一点一滴?
我想是有的吧,这样的回忆,每个人总该有一些的。
无论是温暖甜蜜,或是沉郁悲凉,它们总是属于我们的。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回忆仿佛就是这样的心情,一点点怅惘,一点点伤感,还有一点点眷恋。
三毛一直说自己画不好素描,事实也的确如此。
然而,她对于美术的热情,却没有因此有丝毫的减退。
三毛一生热爱美术,要说起渊源,还要追溯到她的小学时期。
那时候,每到九月中旬,便会有南部的军队北上,来到台北参加十月十日的阅兵典礼。军人太多,一时没有足够的地方安顿,于是便会借用一部分小学教室来作为他们的临时居所。小孩子对什么事都感到新奇,这些官兵的来临,一下子让他们平静的校园生活变得热闹起来。
那时三毛也常常夹在一群好奇的孩子中间,在下课时围在老兵的身边,看他们逗小孩儿,听他们讲枪林弹雨、血肉横飞的战争故事,偶尔也会惊呆地看到他们在操场大树上绑一条哀鸣的土狗进行活剥。
那时候,三毛很喜欢玩单杠,每天早晨一到学校,就去抢有限的几根单杠玩。她的胆子很大,常常倒吊在单杠上大幅度地晃,直到流出鼻血才肯下来,然后用脚擦擦沙土地,很有成就感地将血迹涂掉。
那天早上,三毛仍然是倒挂在单杠上直到鼻子流血。
她跳下来擦鼻血时,被一个偶然经过的军官看见了,清晨的校园很安静,士兵们都蹲在角落里低头吃早餐。那个军官看见三毛正用袖子擦脸上残留的血迹,就劝告三毛不要再这样倒挂了,并将三毛带到大礼堂后面的一个房间,让她用毛巾擦一下脸。擦完脸后,三毛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因为她看见了一副素描画,有报纸那么大,挂在对面的三夹板墙上。
画有光影,是一张小女孩的脸,焕发着一种如同天使般说不出的美。
看到那幅画,三毛整个人都呆住了,就像她自己在文章里写的那样:
我盯住那张画,吃了一惊,内心就如初见杀狗时所生出的那种激荡,澎湃出一片汪洋大海。杀活狗和一张静态画是如此不同,可是没有别样的形容可以取代了。
那是一场惊吓,比狗的哀鸣还要吓人,是一声轻微低沉的西藏长号角由远处云端中飘过来,飘进了孩子的心。那一霎间,透过一张画,看见了什么叫美的真谛。
那样专注痴迷的三毛没有吓到自己,却把那个好心的军官给吓到了。
从军官的房间里走出来以后,三毛便像着迷了一般,完全被那幅画吸住了心神。
那天以后,三毛每天上课都巴望着下课的摇铃声,铃声一响,她便冲出教室向操场对面的礼堂跑去。军官的房间在礼堂的后面,三毛自然是不敢擅自进去,然而窗户是开着的。透过窗户,就可以看到那幅画,看着看着,面对那张在画上微微笑着的童颜,三毛竟觉得仿佛从心里生出了一种缠绵和情爱。
三毛偶尔也会拉着同学去看,那么多人都围在军官的窗户外面看过那幅画,他们也觉得那幅画的确好看,然而,却没有一个人像三毛那般,用全部的身心和灵魂来欣赏那幅画。
到最后,其他的同学过了好奇劲,一个一个走开,只有三毛,一天要跑上七八次去和那张神秘的人脸约会。
那样一种从孩子的心里生出来的热爱,我相信,就是最真的了。
三毛后来没有如愿以偿地成为一名画家,然而对艺术敏锐的鉴赏力却让她成了一个更打动人心的作家,这不能不说是她在人生道路上的另一种收获。
三毛一生都在看《红楼梦》,她的很多文章都提到过《红楼梦》,要知道,在三毛第一次看《红楼梦》时,她就为宝玉和父亲的最后一别而感动落泪。
就在同一年,为了画中的一个小女孩,三毛再一次落泪了。那是一个美好的黄昏,三毛站在窗口,看着在夕阳明灭的光影里微笑着的女孩的脸,带着一种安静的心情,戚戚然地落下了眼泪。
那一年,三毛十一岁半。
《红楼梦》算是三毛文学道路上真正的启蒙,读过《红楼梦》以后,她才明白那些内心纠缠不清、五味杂陈的情愫就是感动。
无独有偶,那个画中的女孩,也同样让对画画有着偏执爱好的三毛第一次产生了这样的感动,如痴如狂,如梦如幻。
后来,军官随部队一起回南方,那幅画也被卷起,一起带走了。
三毛并没有为此难过,因为那副让她产生了对美的最初认知的画,已经深入她的心灵,渗进她的骨髓,永远也不会被忘记了。
三毛在自己的文章里一再表示,因为自己的眼高手低,使她的艺术家美梦一再破灭,但正是这份挫败感才让她诉诸文字,以寻求发泄和安慰,从而写出了“秋天的落叶如同舞倦了的蝴蝶”这样的句子。
也因为这样的句子,在作文簿上她总能得个满堂红彩,还有老师“有写作潜能,当好自为之”的鼓励话语。然而,这些都不能让三毛满足,三毛自己曾这样说:
实在热爱的仍是画,只因不能表达内心的感受于万一,才被逼去写作文的。这件事,爱画的心事,使得我虽然没有再热心去上美术课,却注意起画册来。
三毛看的第一本画册是从她的二堂哥懋良那里得来的,一大册西班牙画家毕加索的画作,里面收录的都是毕加索生平最得意的作品。
展开画册,第一次看见毕加索的画,三毛便呆住了。她这么感慨:
看见毕加索的画,惊为天人。嗳!就是这样的,就是我想看的一种生命,在他的桃红时期、蓝调时期、立体画、变调画,甚而后期的陶艺里看出了一个又一个我心深处的生命之力和美。
就是这种欣赏,让年少的三毛在心里生出了一个愿望:将来长大了,她要去做毕加索的另外一个女人。
愿望越强烈,等待就显得越漫长。
三毛在这样的等待里分外焦急,她怕他不能等,也担心自己长不大。
三毛这一生,由画册移情到画家身上,只专情地对待过毕加索。
她喜欢长相英俊的男子,而毕加索恰恰就是那样一个迷人的男子。
他爱女人,这点更令三毛欣赏。
毕加索画中的女人都是美到极致的,个个深刻,那是因为毕加索看穿了她们的骨肉,才有的那种表达。
那时候,三毛觉得,自己的美,是只有艺术家才懂得的那一种美,又或许是,只有毕加索才能画出的某种神韵的美。
那时候的三毛,古灵精怪,鲜眉亮眼,美得那么特别。
三毛说,因为急着长大,让她失落了今生无法再重新拾回的少女时代,虽说那是十分可惜的事,但倒也没有真的后悔过。
可事实上,三毛哪里曾失掉过她的少女时代呢?
想想她少年时代的往事,至今仍让人觉得那个叫陈平的小姑娘似乎还存在着一般。她仿佛就在世间的某一个角落,欢喜着她的欢喜,悲伤着她的悲伤。
相信每个孩子的童年都是五颜六色的,调皮的故事自然也不会少。在三毛的往事里,除了读书和画画,那个偷妈妈五块钱的胆小鬼,我想,也是让人记忆深刻的。
小孩子总是容易缺钱,他们有太多想要的东西,却没有可供他们随意支配的金钱来满足这些奢望。于是,总有一些孩子会忍不住去翻父母的口袋或皮包,甚至会抓起父母无意间放在桌上的零钱掉头就跑。
如果父母没有考虑过给孩子一点零花钱,孩子就容易在背地里动心思使坏。
三毛也使过坏,那是在她小学三年级的时候。
三毛此前从来没有过零花钱,就连过年时亲戚们给的压岁钱,也只是在枕头下放一夜,第二天便乖乖地交还给了父母。
在三毛的家里,所有的孩子都如此,只有她的大弟偏不。
他总是在过年的那三天里跟邻居的孩子去打扑克牌赌博,赌赢了下半年便总有钱花,赌输了似乎也没有什么损失,不用面临责罚,因为父母从不去追究那笔压岁钱的去向。
于是,大弟小小的年纪,便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自己的钱,这让作为姐姐的三毛总是欣羡不已。
终于有一天,三毛走进母亲的房间,看见五斗柜上放着的五块钱,心动了。
当时的五块钱在三毛的眼里不只是钱而已,它可以等于许许多多的彩色橡皮筋,许许多多《红楼梦》里小姐丫鬟们的画片,还有许许多多可以贴满一扇大玻璃窗的糖纸。小孩子的心思总是那么简单,快乐来得也更为容易。
对着那张红红的五块钱纸币,三毛心跳加速、呼吸紧张,但等她从母亲房里跑出来的时候,那五块钱已经乖乖地躺在她的口袋里了。
但三毛却没有得到任何臆想中的满足和快乐,她揣着那五块钱,不敢回房间,不敢去买想要的东西,也不敢跟任何人讲话,只是一个人静静地蹲在院子里玩泥巴。
吃饭的时候,三毛听见母亲嘟囔着钱不见了,心里更加紧张,做贼心虚的她脸唰的一下就红了。到了晚上,三毛也不敢睡觉,因为睡觉前母亲会帮她脱衣服,而钱就放在她长裤的口袋里。三毛苦恼着不睡觉,浑身开始发烫,母亲以为三毛是身体不舒服,急着要带她去看医生,但三毛心里知道不是这样的。
偷了东西以后的那种烦恼,在小孩子这里似乎最是煎熬。最终,三毛还是将钱偷偷地放回了母亲的房间,那一刻,所有的顾虑和不安都伴随着长长舒出的那口气烟消云散。
三毛在回忆里单独写了偷钱的故事。我想,于她而言,不管这件事意味着什么,都是忘不掉的回忆。但通过此事,我们却可以看到三毛彼时的纯真和善良。
三毛上小学时,总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又冷淡倔强。
有一天上学的时候,三毛一个人走在路上,她明明没有穿红衣服,却被一只从半路窜出来的疯水牛给追进了学校。三毛好不容易逃进了教室,那只疯牛还在操场上翻蹄子踢土。老师和同学都很惊慌,小学的朝会也因此取消了。
偏偏不巧的是,那天轮到三毛值日,她需要拎着空水壶去学校厨房的大灶上装开水,然后提回教室供同学们饮用。去厨房就意味着要经过操场,经过操场就意味着要遇到疯牛,和三毛一起值日的另一个同学甚至为此吓得哭了起来。
三毛不想被记名,就一个人拎着空水壶走出教室,她不敢看牛,只是低着头一路拼命地往通向厨房的长廊跑去。然而,回来的路上,三毛提着灌满开水的壶根本无法快跑,看着远处的牛,又想到风纪股长看不到她的人要记名字交给老师算账,就蹲在走廊边哭了起来。
这时,还在学校驻军的士兵们清晨出操回来了,看见操场上疯疯癫癫的水牛,根本不当一回事,数百个人轻轻松松地就让威风凛凛的疯牛落荒而逃了。
三毛看见牛被赶跑了,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然后提起身边的大水壶踉踉跄跄地往教室走去。然而就在这时,三毛听到了除自己轻轻的脚步声外的另一种声音,是“咻咻咻”的喘息声,她清晰地听到这种声音在自己的身后响起,然后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三毛以为是疯牛回来了,顿时人一慌,腿也软了,她丢了水壶,往地上一蹲,双手将头抱了起来等着最坏的结果来临。
三毛蹲在那儿,“咻咻咻”的声音还在响,接着她感觉被人轻轻地碰了一下,慢慢抬起头才发现原来不是疯牛,而是一位身穿草绿色军装、双眼突出的士兵。他是个炊事兵,也是个可怜的哑巴,由于没有念过书,自我介绍时把“炊”写成了“吹”,于是三毛后来一直都叫他“吹兵”。
“吹兵”第一次看见三毛,就如救世主一样将她从惊吓惶恐的处境中解救了出来,他拎起了那个被三毛丢在一旁的热水壶,并将瘦小的她一路安全护送到了教室。
分别的时候,“吹兵”想要握手,三毛就同他握手,他高兴地上下摇晃着手臂,似乎要将三毛整个人摇得跳起来。就这样,三毛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结交了这位令她终生难忘的好友。
三毛只要一有空就教“吹兵”识字,而在三毛值日的时候,“吹兵”就会帮她提水。
每天早晨到校,三毛都要跑去跟“吹兵”打个招呼,放学回家也是如此。
日子一天天过去,三毛的出现,似乎成了“吹兵”单调生活里的日常和必须,他真诚地对待着小小的三毛,把她看成是自己的女儿,也把她当作是最好的朋友,他把自己所有的关心和宠溺都集中在了三毛的身上。
早晨一看见三毛进校门,“吹兵”就赶紧跑过去抢过她的书包自己背起来,然后一直将三毛送到教室门口,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吹兵”没有钱,但他总是会想方设法地给三毛送礼物,他非常用心地制作了一个绿色芭蕉叶的垫板送给三毛,三毛将它铺在课桌上作点缀。
三毛会将在美劳课上得来的一颗话梅作为礼物送给“吹兵”,放学后还经常找“吹兵”一起玩跷跷板。后来有一天,“吹兵”神秘兮兮地唤三毛过去,将握紧的拳头一打开,三毛看见他掌心里面躺着一枚金戒指。三毛当时那么小,还是第一次看见金子,吓得立即失了主张,只把双手背在身后,死命地摇着头不肯接受。“吹兵”看三毛这个样子,就蹲下来在地上比画着解释,说不久要分别了,他想把这个戒指留给她作纪念。
后来三毛还是跑掉了,但她永远不会忘记自己跑开后,“吹兵”在她身后独自一人落寞的样子。
老师注意到三毛和“吹兵”的关系,以为“吹兵”对三毛有不轨的意图,就将三毛叫到办公室去教育,并警告她以后不准和“吹兵”来往。
三毛当时年纪小,禁不住老师的威吓,也只得点头同意。之后看到“吹兵”,三毛果然躲得远远的,连招呼也不打了。“吹兵”很不解,总是躲在教室外面等三毛,有时还会站在窗户外面眼巴巴地望着三毛,但三毛都假装看不见。
有一天三毛去厨房提水,又碰到了“吹兵”,“吹兵”还是照样接过水壶替她拎着,三毛没有拒绝,只是默默地走在他身边。快到教室的时候,“吹兵”蹲下来用手指在地上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三毛知道他要问什么,只是急着在地上回:“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
“吹兵”不懂,三毛也不知怎么回答,只是拼命摇头说:“不是我。”
最后,三毛跑掉了,只剩下“吹兵”一个人站在那里,就像上一次那样,只有淡淡的光晕衬着他落寞孤单的影子。
后来,部队要走了,学生们在教室内跟着风琴唱歌欢送他们。
“淡淡的三月天,杜鹃花开在山坡上,杜鹃花开在小溪旁……”三毛唱着歌,眼光却一直溜出窗外拼命地找人,她知道,“吹兵”也在即将离开的队伍之中。
三毛没有在操场上的人群中找到“吹兵”的身影,却突然在教室门口看到了他。三毛觉得又惊又喜,这一次,她不顾老师的反对,抢先一步跑到了教室的外面,“吹兵”也跟着跑了过来。
三毛看到“吹兵”手里捧了一个大纸包,他递过来,她也就收下了。
他将她的双手紧紧握住,咿咿呀呀地跟她说着话,她听不清,可是三毛知道“吹兵”是在跟她道别。她所有的情绪都在那一刻哽在了喉咙里,呆呆地站在那儿,看着“吹兵”在面前端端立正、认认真真地给她敬了一个举手礼,三毛来不及说任何话,来不及做任何动作,“吹兵”就转身走掉了。
“吹兵”走了,快步地走了。走的时候好像有那么重的悲伤压在肩上,低着头大步大步地走。
他给三毛的那一大包牛肉干,连同写着他的通信地址的纸包上都被老师没收了。
之后三毛经过操场的时候,看见一只土狗正在吃从纸包里掉出来的牛肉干,而站在一旁的老师脸上挂着平静又慈祥的笑容。
这一段往事,三毛一直无法忘怀,也无法释然。
她觉得自己辜负了“吹兵”的疼爱,也在不经意间伤害了那么善良的他。
她在自己的文章里提到这段往事的时候说:
那是今生第一次负人的开始,而这件伤人的事情,积压在内心一生,每每想起,总是难以释然,深责自己当时的懦弱,而且悲不自禁。
那么善良的“吹兵”,那么善良的三毛,很多人都羡慕不来这样的缘分,而他们竟能在这茫茫人海中相遇相识,成为彼此曾有过的最真心的陪伴,如父女,也如知己,应该也是值得了,满足了。
为什么还要感到负罪,觉得亏欠呢?
三毛,她一直做得那么好。
相信多年后回忆起来,“吹兵”仍然记得的应该是她那天真的粲然一笑,是她教他识字时认真的模样,而不是她无从选择时被迫表现出来的疏离和冷淡。
他无法说话,可是我相信,他能读懂她的悲伤和无奈,正如她懂得他对她的疼爱一般。
那时的三毛年纪尚小,却过早地懂得了人生百态,长成了那么重情重义的一个女子,在风土里飞扬,在尘世里自顾自地美丽着。
懵懂情事也美丽
三毛在小学六年级时有七个十分要好的同学。因为好到不知怎么表明心迹,七个小女生就跑到校园的一棵树下去结拜,手指互相勾了七下,又报了各自的生辰,义结金兰的仪式就这么完成了。
结拜只是一种形式,但在三毛她们看来却是神圣非常的,从此,七个姐妹之间的感情也变得更加深刻了。
为了上学能够一起走,她们特意绕路,一家一家地去喊人,直到把那个人喊出来为止。中午吃饭时也不再遮遮掩掩,而是大方地将饭盒打开,交换各家妈妈做的菜。那时课业较重,午饭只有十五到二十分钟的时间,甚至聊天、讲闲话都必须快速地抢着讲,但那段时光却让三毛觉得无比快乐。
许多年少时的往事,回忆起来总是在神采飞扬的同时又不禁要深深地感慨。在三毛那么多忘不了的往事里,一定少不了那场七姐妹集体赴会的故事。
三毛上小学的时候,学校实行男女分班制。班级的分界俨然构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将男生和女生分隔在两个不同的国度里,男生有男生的城池,女生有女生的疆域。
然而,看似井水不犯河水的两个群体,却在有意无意间形成了藕断丝连的某种联系,伴随着一种微妙的刺激,令人欢喜。
虽然很少在一起相处,但是对于女生班的每个女生,男生们都是心中有数的。同样,对于男生班的每一个男生,女生们也会在心里默默比较。
那时候,大多数的女生都已情窦初开,她们心中都有一个暗自喜欢的男生,但却总是找不到机会和理由靠近。
单相思不好成全,但集体的相思却总有人帮着排遣。
三毛所在的姐妹团可谓是人才济济,其中有一个胆大的姐妹竟独自跑进男生堆里去跟他们搭讪,还悄悄地跟他们约好了见面的地点。
约会的时间是在第二天男生故意过来找茬的间隙中确定的。在双方看似蛮狠的对骂中,男生扔粉笔头时连带着一个小布袋一起扔过来,女生一边假装回骂一边捡起布袋,打开袋子,里面藏着一张小纸条,写着:就在今天,池塘约会。
三毛硬着头皮答应跟着姐妹们去约会,一下课,几个人就背起书包朝学校附近的那个小池塘狂奔而去。但她们跑到那里后却发现小池塘静悄悄的,除了四周茂盛的含羞草外,一个男生的影子也没有。但后来,等了很久,那些男生也没有如约赶来,只剩下三毛和她的姐妹们对着夕阳半山的晚景兀自感伤。
失约事件后,七个姐妹都感觉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但是她们并没有跑去质问男生们为什么没赴约,也不再装腔作势地去骂人。
毕业期限的迫近,让一切都消沉下来,显得静悄悄的。
也许是离别在即,让人开始想要珍惜。
毕业典礼来临,隔壁班的男生又开始给她们传话,约她们星期日去“第一剧场”看电影。虽然曾经被莫名其妙地折煞骄傲,但那些自尊在离别前却无法再逞强,更何况,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女生是没有骄傲可言的。
这一次,三毛一定要去。
毕业前的心愿,也许只有这一个,最能贴近她彼时的心境吧。
七个姐妹中,只有一个缺席,其余的都如期赴约。
周日那天,六个女生,一律白衣黑裙,穿着学校的制服,在电影院附近的电线杆下和那群男生见了面。男生们见了女生,表现得都很腼腆,不再趾高气扬,双方默默地互看一眼,然后由男生在前面带路,女生则极有默契地在后面跟着。
进了电影院,男生坐一排,女生坐一排。虽然没坐在一起,但三毛的心还是拼命地乱跳,电影里的情节一点也没记住。
散场后,女生走在前边,决定去圆环吃一碗仙草冰,男生没有参与,而是站在一根电线杆下远远地等着。女生吃完东西后,与男生坐同一辆电车回来,却分坐在前后两个车厢,双方没有说话,只是远远地望着。下车了以后,彼此也没有说再见,只是又互相看了一眼,各自在人群中搜寻着自己心仪的那个人,想要用眼神道一声别。
这一别,或许就是永不再见。
那一场拼了命也要去的约会,就在男生和男生喊再见、女生跟女生挥手告别的黄昏里,淡淡地过去了。
三毛懂得,其他人也懂得,那些男生和男生的再见、女生和女生的挥手,实则就是男生和女生的再见、他和她的道别而已。
那时候,三毛喜欢一个叫“匪兵甲”的人,她是在学校排演话剧的时候与他相遇的,但他们从始至终都没有交谈过一句话。
爱文学的人,总是比别人多情,天生的触感也总是比一般人细腻。三毛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子,在未亭亭玉立之前就已开了心智,动了情思,偷偷地将一个少年的身影刻在了心里。
那个少年当然不叫匪兵甲,之所以这么称呼他,是因为三毛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他们的相遇,是一个偶然,就像许多爱情发生的那样,是意料之外的缘分。
三毛就读的小学,每一个学期开始,必然要举行一场校际的同乐会,由全校各班级选出同学来参与歌舞、话剧和双簧等形式众多的节目演出。
那时的三毛并不出众,长相平平,在人群中似乎是个可有可无的影子。而她的姐姐则不同,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当班长,功课好,人缘好,模样好,一向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那一年的同乐会,默默无闻的三毛没有被分到任何角色,而出众的姐姐则被老师选出来排练话剧《吴凤传》,女扮男装饰演主角吴凤。
看到姐姐能够扮演吴凤这样重要的剧中人物,三毛在心里羡慕得要命,其实她也很喜欢演戏,只是没有人叫她去演。怀着这样渴慕的心情,三毛每天中午吃完午餐,就跑到学校的大礼堂去看彩排,看姐姐饰演的吴凤在舞台上是如何舍生取义的。
当时,除了《吴凤传》之外,学校同时也在排演另一出话剧——《牛伯伯打游击》。三毛每次看完《吴凤传》,就又接着看《牛伯伯打游击》的排演,虽然彩排的时候剧情不是很连贯,但她依然看得高兴。
看了几天,指导老师突然觉得戏中的牛伯伯打土匪打得太容易了,剧情没有高潮和激战,于是就临时改编了剧本。因为要增加两个匪兵人物,三毛就被老师临时叫上来扮演匪兵乙,而匪兵甲就是后来她喜欢上的那个男孩。
三毛在后来回忆起这段往事的时候,那个匪兵甲的容貌已经不再清晰了,只记得他顶着一个凸凸凹凹的大光头,显然是仔仔细细被剃头刀刮得光亮的头颅。布幔后面的他,总是有一圈淡青色的微光在顶上时隐时现。
匪兵甲和匪兵乙的任务是蹲在黑色布幔后的一条长板凳上躲着,当牛伯伯东张西望地经过布幔而来的时候,他们便各自拿着一支扫把柄充当长枪跳出来,一齐大喊一声:“站住,哪里去?”
扮演匪兵,三毛觉得很难堪,本不是十分情愿,但与匪兵甲一起排演的分秒,却是她心甘情愿沉溺的时光,伴随着神秘又朦胧的喜悦。
在这一刻,三毛希望时间慢一点,再慢一点,直到她能在他的目光里看见自己的影子。
那个时候,学校对男女生的交往管控得非常严格,甚至禁止男生和女生讲话。如果哪个男生对女生稍微友爱一些,或者只是简单地笑一笑,第二天上学的途中,就会在墙上看到被人举报的言辞,类似于“某年某班某某人爱女生,不要脸”的幼稚鬼话。
或许是囿于这样的环境,三毛和匪兵甲在整个排演的过程中始终没有说过话,哪怕一句。
他们只是每天一起蹲着,从一默数到十七,等牛伯伯的步子正好踩到跟前,他们便一起拉开大黑布叫喊着蹦出去。
就是这点微妙的默契,让三毛喜欢上了他,朦朦胧胧,又不知不觉。
同乐会很快过去了,一切又照常如往。
只有三毛知道不一样了,至少她自己已经不一样了,少女的心事是沉迷的梦境。
梦醒了,三毛却还在梦里。
演完了那出戏,隔壁班的男生就开始传播流言蜚语,一下课就成群结队地跑到三毛她们班的教室门前来胡闹,取笑匪兵乙爱上了牛伯伯。
上学途中也能看到有人在墙上写了乱七八糟的标语,说牛伯伯和匪兵乙正在恋爱。被人误解,让三毛觉得很难过,更让她伤心的是,这种难过竟然是跟匪兵甲不相关的。
考试成绩不合格,老师喝问缘由,三毛讲不上来,挨了打。她撩起裙角偷偷地擦眼泪,竹鞭子打腿明明不怎么痛,但三毛却很想因此伤心一番,为匪兵甲,也为她自己。
只有在学校朝会的时候,三毛才能趁机在人群中不动声色地望一眼那个匪兵甲。
他的头比别人光亮,也比别人大,三毛总是能够轻而易举地找到他。
日子在指尖悄悄地划过,朝会的时候,那样云淡风轻的一眼,看似是三毛的不经意,但只有她自己知道那淡淡的一掠里包含着怎样的情绪。
国旗在歌声里冉冉升起的时候,匪兵甲也总是转过头漠漠然地看她一眼。三毛一直固执地相信,那双眼神里的冷淡,是另有信息的。
有一次,三毛中午吃完饭,坐在教室的窗口看同学。
忽然,她看见匪兵甲和牛伯伯正在操场上打架,匪兵甲被压在泥巴地上,牛伯伯则骑在他身上打他。
三毛清楚地记得,那是雨后初晴的一个春日,明媚的光影晃动着,牛伯伯挖了一块湿泥巴啪的一下就糊到了匪兵甲的鼻子和嘴巴上,而匪兵甲却无力抵抗。
看着这一幕,三毛心里难过得要死,指甲深深地抠在窗框上,都快把木头刮下来了。
经过这件事,三毛第一次肯定了自己的感情。
因为这份感情,三毛变得虔诚,向所有的信徒那样,在那段长长的暗恋时光里,每夜都在黑暗中哀求神灵,希望有一日长大能够做那人的妻子。哀哀地求,坚定地求,并表示绝对不后悔。
少女的心思总是这么纯明、直接和热烈。
天长地久的期许,只为一场没有结果的暗恋。希望越是渺茫,憧憬就越是强烈,对爱情的期待尤其如此。
小学毕业的时候,三毛以为她和匪兵甲的爱情也会有个结果。
毕业典礼结束后,三毛在回家的路上拼命地狂跑,甩掉了想要同行的女生,一口气跑到每天要走的田埂上去。但当三毛站在田埂上喘着气张望的时候,发现除了阳光下一闪一闪的水波之外,并没有预想中在那儿等待她的那个人。
三毛还记得,与匪兵甲第一次真正有信息的目光对接就是在这里开始的。
那是一个放学后的傍晚,三毛沿着田埂小路走在回家的路上,迎面来了一群男生,是她的死敌。双方在狭窄的泥巴道上僵持不下,男生中有人开始嬉皮笑脸地拿牛伯伯和匪兵乙打趣。
三毛气不过,冲上去就跟站在前面的男生开打,一大群男生随后拥上来,三毛在错乱的人群中看到了匪兵甲的脸,还有他的眼神,一双几乎是受着极大苦痛而又惊惶的眼神。
眼神对接的一瞬间,三毛的心,就尖锐而甜蜜地痛了起来。
随后,她主动停止了和男生的厮打,捡起掉到水田里的书包,从那群男生边上默默低下头侧身而过,在男生一阵“不要脸,不要脸”起哄的喊叫声中跑开了。
三毛的退让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匪兵甲。那样的一个眼神让她相信他是懂她的,就像她那么固执地要赴那场田埂之约一样,她愿意相信,他也是爱着她的。
但那只是三毛的希望而已,至少,匪兵甲最后没有来。
后来,三毛上了初中,国旗依然按时升起,而在夜间,三毛仍要祈祷后才能安然入睡,就连哀求都是和以前一模一样的,每天每夜,反反复复,但有时说着说着竟会忘了词,这时她的心里就会泛起一阵悲哀。
悲哀的不是思念,而是自己的渐渐淡忘。就像三毛自己所说的:
刻骨的思念,即使再回头,也看不见什么了。
只是在后来翻毕业纪念册时,在泛黄的相簿里还是不由自主地找到了匪兵甲,那时的他、那样的目光仍会让她不由得一惊。
所谓的忘记其实也并没有那么彻底,毕竟每一场暗恋都有一个回不来的青春。
那么青涩而遥远的爱恋,在三毛这里,说起来都是绵长而温暖的回忆。她记得,也将一辈子记得。
她曾说,读书和恋爱是她人生中的两件大事,那么多的书本堆起来的传奇,那么真的爱情叠起来的回忆,都是她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沉寂的校外时光
她原本不该走进这一段时光暗流里的,那时的三毛,还只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她年少,自尊,有自己的骄傲,然而小小的她却没有能力去保护自己不受那些伤害。她选择沉默,连逃避都是另一种方式的自我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