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里失了故乡
三毛很少在她的文章里追忆她来到台湾之前的童年时光,关于故乡的回忆更是寥寥。彼时,她还是那么小的孩子,记不住故乡的种种也可以理解,更何况,在未懂事之前,她已失了故乡。
三毛祖籍河南,但陈氏一宗早在四百多年前就离井背乡,一路漂泊来到了浙江舟山安居,所以三毛才会在文章里写自己是浙江人。三毛出生于重庆,因此重庆也算得上是三毛的半个故乡。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九龙坡一隅给三毛一家带来了安稳的生活。
三毛的父亲陈嗣庆和母亲缪进兰都是知识分子。缪进兰在十九岁时遇见了陈嗣庆,二人不经意的一个对视,就把对方的模样互相刻在了心里,日日思念夜夜盼望,并不约而同地在心底发誓,非此人不嫁,非此人不娶。
就这样,一年后,缪进兰放弃了进入上海沪江大学新闻系继续深造的机会,毅然嫁给了陈嗣庆,当起了陈家夫人。这样的一个决定,想来,三毛的母亲后来是没有半点后悔的。因为她嫁给了一个沉稳宽厚的男人,这个男人会赚钱养家,懂得为人处世的道理,对自己温柔相待,对孩子们也是极尽父爱,这些都让缪进兰感到满足。
天长地久的相守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有幸拥有的,这种普通的幸福,胜过大喜大悲。三毛在后来总算懂得:
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地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一刹那间的喜悦,那么我们即使不死,也在天堂了。
三毛没有她母亲那样的好福气。那样平凡的幸福,于她而言,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当然,之后那些噩梦般的经历都是童年的三毛不曾预料过的事情。在她童年的期待里,未来要像五彩糖纸带给她的惊喜一样,不然的话,她会失望。
五彩糖纸是三毛小时候玩过的好东西。她那时候总是用写完的练习簿去附近的商店换糖吃,吃完糖后再将糖果的包装纸展开,平贴在玻璃窗上,或是压在书页里,不久便得到一张平平整整的糖纸。这让三毛非常开心,所以她的练习簿总是写得比别人快,那时,她的快乐也比别人多。
三毛原名陈平,其实她本不叫陈平,而是陈懋平。
“懋”是陈家家谱上属于三毛那一代的排行,“平”是因为她出生那年烽火连天,她的父亲期望这个世界再没有战争,于是在她的名字中寄予了“和平”的愿望。
但是“懋”字实在不好写,三毛当时那么小,一定为自己名字中这个烦琐的字而苦恼。可是,她从来不是那种喜欢怨天尤人的女孩,总是有自己的主张。盘算了很久,三毛决定把这个讨厌的“懋”字从自己的名字中去除,她固执地将“陈懋平”写成“陈平”。父亲陈嗣庆十分了解自己女儿的个性,对她的做法采取了默许的态度。不仅如此,父亲在给三毛的两个弟弟取名字时,干脆都去除了“懋”字。
可见,三毛从小就是一个比较随性的人,或者说,她是一个有些任性的小姑娘,但是绝对讨人喜欢。她经常恶作剧地将自己“陈”字的左边部首写到右边,不为什么,只是觉得好玩,觉得这样看着才舒服。
在重庆,三毛一家是和她大伯一家同住在一起的。
父亲陈嗣庆和大伯陈汉清兄弟情深,两家人同居一室,虽然不太宽敞,但也其乐融融。甚至,三毛从小就唤大伯母为“妈妈”,而称自己的母亲为“姆妈”,可见他们两家是如何亲近了。
因为战乱的缘故,在重庆没待多久,陈氏兄弟便决定举家迁往南京。
如果说,三毛对重庆的记忆是缥缈无依的,那么对南京,这个曾给了她一段悠闲而舒适的童年生活的古城,她便总算是有了一些属于自己的童年记忆。从重庆搬到南京,陈氏一大家人居住在“鼓楼头条巷四号”的一幢大房子里。彼时,大伯父的几个孩子已经上学,有的念中山大学,有的念金陵中学,连比三毛大三岁的姐姐陈田心也进了学校,独独只有三毛,因为还不到上幼稚园的年级,便只能跟着一位名叫兰瑛的女佣在家里玩耍。兰瑛本是逃荒而来,还带着一个小男孩,三毛一家收留了她,也收留了那个叫马蹄子的男孩。
白天哥哥姐姐们去上学,三毛被兰瑛带到后院玩,这样便无可避免地要和马蹄子打交道。三毛对马蹄子并无好感,更不喜欢和他在一块玩,这也并非毫无来由,她曾在文章中写到:
我本来是个爱玩的孩子,可是对这个一碰就哭的马蹄子实在不投缘,他又长了个癞痢头,我的母亲不知用什么白粉给他擦着治,看上去更是好讨厌,所以,只要兰瑛一不看好我,我就从马蹄子旁边逃开去,把什么玩具都让给他,他还哭。
这也许就叫童年,我们的记忆里总会有那么一个或者几个不太喜欢的儿时伙伴,但是仔细想想,没有他们的存在,童年或许就不叫童年了吧。因为,回忆童年的乐趣就在于,总有几个死敌让我们如今想起来都会恨得牙痒痒,然而还是会忍不住面带笑意地回想自己和他们曾一起经历的一切,然后才发现,所有厌恶都已云淡风轻,只留下满怀的思念,不禁感慨地问一句:“嘿!你,你们,现在还好吗?”
不知道三毛对马蹄子究竟怀着怎样的心情,但是,当她提笔写下这段与他相关的文字时,我想,她是怀念的,怀念的不只是那个时空里的人,还有那流逝了的过去。
在南京的大宅子里,除了三毛伯父及父亲的书房之外,在二楼还有一间专门供孩子们读书的小图书馆。伯父和父亲都是读书人,知道孩子除了玩乐,还应有更高的娱乐追求。
在这间有着大窗的小图书馆里,在窗外梧桐树的陪伴下,三毛读了许多书籍,甚至比她的哥哥姐姐们读得还多。三毛最开始走进这间图书馆,是为了避开马蹄子,但后来,阅读慢慢就变成了她的个人乐趣,旁人无法体会,也无人能与她分享。
三毛生平看的第一本书是没有字的,时隔多年,她仍能清楚地记得它的名字——《三毛流浪记》。那一年,三毛刚好三岁。
后来,她又看了《三毛从军记》。这两本书的作者都是张乐平。
三毛小小的年纪,便能看到书里面的深意。后来的她,也忍不住地感慨:小小的自己,竟也有那份好奇和关心。
缘分就是这么奇妙的东西,后来,“三毛”便成了陈平的笔名。
三毛的父亲曾在文章里这样回忆三毛:
老二就像夹心饼干,父母看见的总是上下那两块,夹在中间的其实可口,但是不容易受注意,所以常常会蹦出来捣蛋,以求关爱。
三毛生在一个多子的家庭里,她在家中排行老二,上有姐姐,下有弟弟,因此总是会感到一种被忽视的委屈。
虽然父母都很疼爱三毛,但是这种心理障碍一直都在,所以三毛一直都很喜欢被人称作“三小姐”。三小姐,三小姐,多好的称呼!
三小姐自小便与众不同,似乎和她对文学的痴迷有着很大的关系。
三四岁的年纪,当别人家的孩子只钟情于玩泥巴、过家家的时候,三毛却将家里的童话书翻了个遍,如《木偶奇遇记》《格林兄弟童话》《安徒生童话集》《爱的教育》《苦儿寻母记》《爱丽丝漫游仙境》等。
读书让小小的三毛比同龄的孩子早慧,同时也帮她打发掉了许多无聊孤寂的光阴。
在南京度过了几年悠闲的童年时光,有一天,三毛还在假山堆上看桑树上的野蚕。这时,父亲回到家中,突然拿了一大沓金圆券给她玩。三毛只知道这是可以换马头牌冰棒的东西,不禁吓了一跳,一看姐姐的手上也有一大沓,于是两个孩子都高兴得不得了。而另一边,家中的老仆人却在一旁偷偷抹眼泪。
三毛不知,父亲马上要带着全家去台湾逃难了。那一年,三毛五岁。
关于逃难的经历,三毛能记住的不多,只有母亲在中兴轮上吐得很厉害的画面依然停留在她的脑海里。她记得,母亲好似要死了一般地躺着,她想帮母亲快快好起来,可是母亲却仍然不停地在呕吐。
三毛心里害怕极了,虽然还不太懂事,可她仍然害怕失去母亲,那个时候的她,已经明白了母亲对于她的意义。
从重庆到南京,从南京到台湾,故乡的记忆,于三毛而言,就像在天空上飘扬的风筝,总是一次又一次被生生地扯断了线,没了联系,失去了踪影。
独一无二的陈平
在成为三毛以前,三毛是以“陈平”的身份而存在和被认知的,彼时的陈平不仅是个颇有主见的姑娘,而且是个名副其实的“书女”。
三毛虽然年纪小,但是迁居台湾后,母亲缪进兰还是说动了老师,将她和姐姐一起送进了国民学校读书。那时候的三毛已经会写很多字了。
三毛刚进小学时,拼拼注音、念念国语日报,然后就可以读故事书了,在她的童年里没有不识字的记忆。
在三毛看来,初小的国语课本实在很简单,新书一发,她就欢天喜地地跑回家让母亲给她包好书皮,第一天大声朗读一遍,第二天就觉得不再新鲜了。
年少无忌的三毛竟然还跑去跟老师说,编书的人编得不深,简直就是把小孩子当傻瓜。为此,她还被老师骂了一顿。
既然在书本上找不到新鲜感,三毛就把兴趣放到了杂志上。
《学友》和《东方少年》这两本杂志在那时给了三毛最大的快乐,三毛通过看杂志读完了王尔德的童话,也知道了很多外国作家,但对他们的了解并不多。因为《学友》和《东方少年》是一个月才出一次,三毛觉得实在不够看,就开始去翻二堂哥的书堆。
三毛没有失望,在二堂哥的书堆里,她看到了许多以前没有听过的作家,鲁迅、巴金、老舍、周作人、郁达夫、冰心,等等。那时候的三毛还小,并不知道这些写作大家,但是却被他们的文章深深吸引着。
记得三毛曾在自己的文章里提到,鲁迅的《风筝》让她很感动,文中的内容她一直都记得。三毛看了那么多书,却独独那么清楚地记得鲁迅的文章给她带来的感触,在那么小的年纪便有了异于同龄孩子的领悟,着实要叫人另眼相看。
三毛的童年是和书本紧密联系着的,她的童年回忆大都是自己读书的日常。很少有孩子像她那般,沉浸在她自己的图书王国中,编织着只属于她自己的童话。
三毛一家当时住的地方叫朱厝仑,后来有了公共汽车,通车的第一天,全家人在大伯父的带领下去坐了一次,还拍了一张照片留念。
公车的开通在无形中偿了一个孩子的夙愿,就好像万事万物里都藏着一个机缘,而三毛就是那个被机缘宠坏了的孩子。
公车开通不久,建国北路就渐渐热闹起来,行行业业都在此开了市,这其中便有一家几乎影响了三毛一生的商店——建国书店。
建国书店开业后,三毛便成了那里的常客。
然而一家人刚迁至台湾,所有的金饰都被拿取兑换了金圆券,大人还没有开始工作,两房八个孩子都要穿衣、吃饭、念书,有的还生了病,家里的经济条件实在是很困难,于是,三毛在读书上遇到了阻碍。
那时的三毛毕竟还年幼,她只知道自己需要看书,却没有察觉到父母的为难。一向很听话的三毛,忽然间就成了个最不讲理的孩子,她开始无休无止地缠住母亲要钱。母亲有时被她闹得无可奈何,便给她一些钱,她便立马跑去书店借书;有时候母亲不在房内,三毛便去翻她的针线盒、旧皮包、外套口袋,只要翻出一毛钱来,就立刻拿去换书。
小孩子不是都会欢欢喜喜地拿着父母给的钱去买玩具和好吃的吗?不,三毛偏不,因为她爱书!那些做过的蠢事和糊涂事,也都是因为书,只是因为书而已。
建国书店实在是个好书店,老板也着实是个好老板,他渐渐和经常来借书的三毛熟悉了,就给三毛和她的姐姐推荐一些他觉得不错的书。比如,由赵唐理先生翻译的,萝拉·英格斯所写的一套故事书——《大森林的小屋》《梅溪河岸》《草原小屋》《农场少年》《在银湖岸》《快乐的金色年代》。这一系列的故事简直让这个爱书若狂的姑娘看疯了。
看完了儿童书,三毛又开始向其他书籍发起进攻,《红花侠》《三剑客》《基督山伯爵》《堂·吉诃德》《飘》《简爱》《琥珀》《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雷绮表姐》等经典作品,让她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或悲或喜,或哭或笑,或痴或狂。
三毛看长篇的记忆要追溯到她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第一本看的是《风萧萧》,后来便是《红楼梦》。
在读《红楼梦》以前,三毛看书很有些生吞活剥的意味,不管懂不懂文字里深藏的韵味,只要有故事可看,她就能继续看下去。有时候看到喜欢的文章,读完后心中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只是那时候的三毛还并不知道,那就是感动。
然而,《红楼梦》不同。
三毛第一次看《红楼梦》就被深深地震撼了。她在《红楼梦》里第一次找到了阅读给她带来的心灵激荡和灵魂洗涤。她曾在文章里记录了那个动人的时刻:
当我初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着茫茫的大雪,贾政写家书,正想到宝玉,突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披猩猩大红氅、光着头、赤着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身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着宝玉高歌而去——
“我所居兮,青梗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当我看完这一段时,我抬起头来,愣愣地望着前方同学的背,我呆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心里的滋味,已不是流泪和感动所能形容,我痴痴地坐着、痴痴地听着,好似老师在很远的地方叫着我的名字,可是我竟没有回答她。
老师居然也没有骂我,上来摸摸我的前额,问我:“是不是不舒服?”
我默默地摇摇头,看着她,恍惚地对她笑了一笑。那一刹那间,我顿然领悟,什么叫做“境界”,我终于懂了。
文学的美,终其一生,将是我追求的目标了。
《红楼梦》对三毛的意义,就像老师对刚入学的新生一般,是启蒙的引导,是她踏入文学领域的第一步阶梯。
彼时,三毛还没想到,没想到此后的自己将会在未来的某个阶段像极了林黛玉,却又在另一个人生的转折里,对王熙凤赞叹不已。
哪一本书里没有自己的影子,哪一个故事里会没有对应的心情呢?有的,都有的,三毛就是在这些书里看到了自己的未来,找到了自己的坐标。
又过了一年,三毛小学毕业了,许多同学都在最后的大合唱里流下了舍不得的眼泪。但在三毛这里,没有惋惜,只有等不及的自由。
老师将升学的志愿单一一发下来,三毛却冷淡地拒绝了。她的人生规划里没有继续上学这一项。老师以为是她胆怯,瞪大眼睛,责怪她的气馁。
而三毛哪里是没有信心,她只是不要这一套罢了。
三毛要的是自由飞翔,可是没有人关心她的理想,她在这一刻才察觉到自己的人生是被绑架了的,无法自主的,像被精心喂养的小鸟,除了继续待在笼中,别无选择。
那一天晚上,父亲一笔一画,在空白的志愿单上慎重地替三毛填下了未来。而三毛,却在仰躺在被窝里,任由泪水塞满了两只耳朵。
做小孩子,有时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要怎么过自己的一生,大人自然地问都不问你一声。
后来,三毛在自己的文章里,如是说。
我不相信别的孩子在三毛那样的年纪也能有这样的感悟,我偏执地以为,只有她可以,只有她才能够。不因为任何别的理由,只是坚信,那么多书页抚摸过她稚嫩的指尖,必然也会留下“润物细无声”的痕迹,赋予三毛这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惊人的天分,也给了她一颗比常人敏感得多的赤子之心。
在等待升学的漫长暑假里,三毛不让自己去想任何关于放榜的事情。她得到了一本《大戏考》,厚厚的书页,泛黄的质感,让三毛把它捧在手心里,欣喜若狂。
当时的三毛,对任何事都不上心,独独对那些被大人称之为“闲书”的宝贝珍爱有加。
十一岁的三毛,在她的世界里,除了自己,就是书,她是一个跟生活脱了节的小孩,没有什么童年的伙伴,也没有和其他小孩子共同的兴趣。
对三毛而言,这并非什么遗憾,反倒是一种成全。一心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她也确实忙得没有时间去玩。我想,多年后的三毛,一定会回过头来,感谢那个曾经如此特立独行的自己。
没有少年的陈平,就不会有后来的三毛。
怎么考取省中的,三毛也不清楚,反正就是考上了。
进了中学,所学的科目也增多了,因为要照顾成绩,三毛便把沉溺在“闲书”里的那颗心稍稍地往回拉了拉。她渴求新的知识,就像她爱那些逐次展开的小说情节一样,可是中学老师总有本事将一门三毛憧憬万分的科目讲得毫无生意,死气沉沉。
她渴望知道那些知识背后的动人故事,然而她的那些老师们,却从来没有讲过那些故事。
学不好那些课程,三毛有她的理由。
一个孩子的申辩,我们要相信,那是朴素的,也是真实的。
好不容易熬到暑假,三毛丢下书包,又开始往租书的地方跑。
因为搬家的缘故,建国书店毕竟是隔得远了,但在离家不远的长春路上,三毛总能从那些参差不齐的书店里寻到自己想要的书。
爱书如命,嗜书成痴,多年的阅读经历,逐渐让年少的三毛对满橱的书籍有了自己的眼力。
也是在那个夏天,父亲搬出一只大樟木箱,想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晒晒,在一大堆旧衣服下面,三毛发现了尘封多年的宝藏,那是父母都早已忘了的书籍。
三毛像发现了宝贝似的将它们一一拾出来,竟是一套又一套的中国通俗小说。
《水浒传》《儒林外史》《今古奇观》等,每一本都是古典文学的精粹。彼时的三毛虽然年纪尚小,但算起读书的阅历来,也是有些年月了。她盯着这些用白棉线装订着的、泛黄的、优美细腻的薄竹纸,看出了神,那是她第一次感觉到一本书的外在形式美。
平时,三毛总觉得书不够看,于是看完自己身边能看的书就跑去书店租借。然而,在发现了父亲箱底那一大堆小说之后,三毛的内心开始挣扎。
因为早在暑假一开始,三毛为了保证有足够的书看,又害怕书店里那些俄国作家的小说被别人借走,于是便倾尽了所有的零花钱,将《复活》《罪与罚》《死魂灵》《战争与和平》《卡拉马佐夫兄弟》《猎人日记》《安娜·卡列尼娜》这些大部头的书都留在了手边。
如此多的“俄国”小说再加上那些才发现的中国小说,让一向喜欢“多多益善”的三毛为难了,毕竟她的暑假只有那么短。看着那么多的好书一下子摆在自己的面前,三毛心里特别着急,着急要把它们一一读完。
我那一个夏天,做了一只将头埋在书里的鸵鸟。如果问我当时快不快乐,我也说不出来,我根本已失去了自己,与书本融成一体了,哪里还知道个人的冷暖。
即使变成一只与世隔绝的鸵鸟,三毛还是没能在一个暑假之内将所有的书都看完。
初二那年,三毛连上学、放学路上搭乘公交的空闲时间也不放过,她站在司机后边的栏杆旁,阅读了很多自己喜爱的书籍。后来,在大伯父的书架上,三毛又找到了《孽海花》《六祖坛经》《阅微草堂笔记》《人间词话》,将这些看完后,又去租芥川龙之介的短篇来看。
三毛后来自己总结,有书便是好看。
她把读书看成是世界上最好玩的事,那时的她,还从来没想过将来有一天,自己的梦想会跟读书这件事靠得这么近。以后要如何谋生,于她而言,还是一件远得很的事,就像她自己后来在文章里所说的那般:
我从来没有妄想在书本里求功名,以至于看起书来,更是如鱼得水,“游于艺”是最高的境界,在那儿,我的确得到了想象不出的愉快时光,至于顿悟和启示,那都是混在念书的欢乐里一起来的,没有丝毫强求。
然而,她日后的那一番领悟和不凡,却早已向世人证明,那些堆起来的书籍造就了一个怎样的三毛。
时光荏苒,流年翩跹,有些梦想,有些执念,早就在花开花落间埋下了伏笔,留下了悬念。
年少往事成追忆
有没有一段时光,停留在回忆隧道的深处,当我们回头看时,满是留恋,甚至能清晰记得那时的一点一滴?
我想是有的吧,这样的回忆,每个人总该有一些的。
无论是温暖甜蜜,或是沉郁悲凉,它们总是属于我们的。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回忆仿佛就是这样的心情,一点点怅惘,一点点伤感,还有一点点眷恋。
三毛一直说自己画不好素描,事实也的确如此。
然而,她对于美术的热情,却没有因此有丝毫的减退。
三毛一生热爱美术,要说起渊源,还要追溯到她的小学时期。
那时候,每到九月中旬,便会有南部的军队北上,来到台北参加十月十日的阅兵典礼。军人太多,一时没有足够的地方安顿,于是便会借用一部分小学教室来作为他们的临时居所。小孩子对什么事都感到新奇,这些官兵的来临,一下子让他们平静的校园生活变得热闹起来。
那时三毛也常常夹在一群好奇的孩子中间,在下课时围在老兵的身边,看他们逗小孩儿,听他们讲枪林弹雨、血肉横飞的战争故事,偶尔也会惊呆地看到他们在操场大树上绑一条哀鸣的土狗进行活剥。
那时候,三毛很喜欢玩单杠,每天早晨一到学校,就去抢有限的几根单杠玩。她的胆子很大,常常倒吊在单杠上大幅度地晃,直到流出鼻血才肯下来,然后用脚擦擦沙土地,很有成就感地将血迹涂掉。
那天早上,三毛仍然是倒挂在单杠上直到鼻子流血。
她跳下来擦鼻血时,被一个偶然经过的军官看见了,清晨的校园很安静,士兵们都蹲在角落里低头吃早餐。那个军官看见三毛正用袖子擦脸上残留的血迹,就劝告三毛不要再这样倒挂了,并将三毛带到大礼堂后面的一个房间,让她用毛巾擦一下脸。擦完脸后,三毛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因为她看见了一副素描画,有报纸那么大,挂在对面的三夹板墙上。
画有光影,是一张小女孩的脸,焕发着一种如同天使般说不出的美。
看到那幅画,三毛整个人都呆住了,就像她自己在文章里写的那样:
我盯住那张画,吃了一惊,内心就如初见杀狗时所生出的那种激荡,澎湃出一片汪洋大海。杀活狗和一张静态画是如此不同,可是没有别样的形容可以取代了。
那是一场惊吓,比狗的哀鸣还要吓人,是一声轻微低沉的西藏长号角由远处云端中飘过来,飘进了孩子的心。那一霎间,透过一张画,看见了什么叫美的真谛。
那样专注痴迷的三毛没有吓到自己,却把那个好心的军官给吓到了。
从军官的房间里走出来以后,三毛便像着迷了一般,完全被那幅画吸住了心神。
那天以后,三毛每天上课都巴望着下课的摇铃声,铃声一响,她便冲出教室向操场对面的礼堂跑去。军官的房间在礼堂的后面,三毛自然是不敢擅自进去,然而窗户是开着的。透过窗户,就可以看到那幅画,看着看着,面对那张在画上微微笑着的童颜,三毛竟觉得仿佛从心里生出了一种缠绵和情爱。
三毛偶尔也会拉着同学去看,那么多人都围在军官的窗户外面看过那幅画,他们也觉得那幅画的确好看,然而,却没有一个人像三毛那般,用全部的身心和灵魂来欣赏那幅画。
到最后,其他的同学过了好奇劲,一个一个走开,只有三毛,一天要跑上七八次去和那张神秘的人脸约会。
那样一种从孩子的心里生出来的热爱,我相信,就是最真的了。
三毛后来没有如愿以偿地成为一名画家,然而对艺术敏锐的鉴赏力却让她成了一个更打动人心的作家,这不能不说是她在人生道路上的另一种收获。
三毛一生都在看《红楼梦》,她的很多文章都提到过《红楼梦》,要知道,在三毛第一次看《红楼梦》时,她就为宝玉和父亲的最后一别而感动落泪。
就在同一年,为了画中的一个小女孩,三毛再一次落泪了。那是一个美好的黄昏,三毛站在窗口,看着在夕阳明灭的光影里微笑着的女孩的脸,带着一种安静的心情,戚戚然地落下了眼泪。
那一年,三毛十一岁半。
《红楼梦》算是三毛文学道路上真正的启蒙,读过《红楼梦》以后,她才明白那些内心纠缠不清、五味杂陈的情愫就是感动。
无独有偶,那个画中的女孩,也同样让对画画有着偏执爱好的三毛第一次产生了这样的感动,如痴如狂,如梦如幻。
后来,军官随部队一起回南方,那幅画也被卷起,一起带走了。
三毛并没有为此难过,因为那副让她产生了对美的最初认知的画,已经深入她的心灵,渗进她的骨髓,永远也不会被忘记了。
三毛在自己的文章里一再表示,因为自己的眼高手低,使她的艺术家美梦一再破灭,但正是这份挫败感才让她诉诸文字,以寻求发泄和安慰,从而写出了“秋天的落叶如同舞倦了的蝴蝶”这样的句子。
也因为这样的句子,在作文簿上她总能得个满堂红彩,还有老师“有写作潜能,当好自为之”的鼓励话语。然而,这些都不能让三毛满足,三毛自己曾这样说:
实在热爱的仍是画,只因不能表达内心的感受于万一,才被逼去写作文的。这件事,爱画的心事,使得我虽然没有再热心去上美术课,却注意起画册来。
三毛看的第一本画册是从她的二堂哥懋良那里得来的,一大册西班牙画家毕加索的画作,里面收录的都是毕加索生平最得意的作品。
展开画册,第一次看见毕加索的画,三毛便呆住了。她这么感慨:
看见毕加索的画,惊为天人。嗳!就是这样的,就是我想看的一种生命,在他的桃红时期、蓝调时期、立体画、变调画,甚而后期的陶艺里看出了一个又一个我心深处的生命之力和美。
就是这种欣赏,让年少的三毛在心里生出了一个愿望:将来长大了,她要去做毕加索的另外一个女人。
愿望越强烈,等待就显得越漫长。
三毛在这样的等待里分外焦急,她怕他不能等,也担心自己长不大。
三毛这一生,由画册移情到画家身上,只专情地对待过毕加索。
她喜欢长相英俊的男子,而毕加索恰恰就是那样一个迷人的男子。
他爱女人,这点更令三毛欣赏。
毕加索画中的女人都是美到极致的,个个深刻,那是因为毕加索看穿了她们的骨肉,才有的那种表达。
那时候,三毛觉得,自己的美,是只有艺术家才懂得的那一种美,又或许是,只有毕加索才能画出的某种神韵的美。
那时候的三毛,古灵精怪,鲜眉亮眼,美得那么特别。
三毛说,因为急着长大,让她失落了今生无法再重新拾回的少女时代,虽说那是十分可惜的事,但倒也没有真的后悔过。
可事实上,三毛哪里曾失掉过她的少女时代呢?
想想她少年时代的往事,至今仍让人觉得那个叫陈平的小姑娘似乎还存在着一般。她仿佛就在世间的某一个角落,欢喜着她的欢喜,悲伤着她的悲伤。
相信每个孩子的童年都是五颜六色的,调皮的故事自然也不会少。在三毛的往事里,除了读书和画画,那个偷妈妈五块钱的胆小鬼,我想,也是让人记忆深刻的。
小孩子总是容易缺钱,他们有太多想要的东西,却没有可供他们随意支配的金钱来满足这些奢望。于是,总有一些孩子会忍不住去翻父母的口袋或皮包,甚至会抓起父母无意间放在桌上的零钱掉头就跑。
如果父母没有考虑过给孩子一点零花钱,孩子就容易在背地里动心思使坏。
三毛也使过坏,那是在她小学三年级的时候。
三毛此前从来没有过零花钱,就连过年时亲戚们给的压岁钱,也只是在枕头下放一夜,第二天便乖乖地交还给了父母。
在三毛的家里,所有的孩子都如此,只有她的大弟偏不。
他总是在过年的那三天里跟邻居的孩子去打扑克牌赌博,赌赢了下半年便总有钱花,赌输了似乎也没有什么损失,不用面临责罚,因为父母从不去追究那笔压岁钱的去向。
于是,大弟小小的年纪,便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自己的钱,这让作为姐姐的三毛总是欣羡不已。
终于有一天,三毛走进母亲的房间,看见五斗柜上放着的五块钱,心动了。
当时的五块钱在三毛的眼里不只是钱而已,它可以等于许许多多的彩色橡皮筋,许许多多《红楼梦》里小姐丫鬟们的画片,还有许许多多可以贴满一扇大玻璃窗的糖纸。小孩子的心思总是那么简单,快乐来得也更为容易。
对着那张红红的五块钱纸币,三毛心跳加速、呼吸紧张,但等她从母亲房里跑出来的时候,那五块钱已经乖乖地躺在她的口袋里了。
但三毛却没有得到任何臆想中的满足和快乐,她揣着那五块钱,不敢回房间,不敢去买想要的东西,也不敢跟任何人讲话,只是一个人静静地蹲在院子里玩泥巴。
吃饭的时候,三毛听见母亲嘟囔着钱不见了,心里更加紧张,做贼心虚的她脸唰的一下就红了。到了晚上,三毛也不敢睡觉,因为睡觉前母亲会帮她脱衣服,而钱就放在她长裤的口袋里。三毛苦恼着不睡觉,浑身开始发烫,母亲以为三毛是身体不舒服,急着要带她去看医生,但三毛心里知道不是这样的。
偷了东西以后的那种烦恼,在小孩子这里似乎最是煎熬。最终,三毛还是将钱偷偷地放回了母亲的房间,那一刻,所有的顾虑和不安都伴随着长长舒出的那口气烟消云散。
三毛在回忆里单独写了偷钱的故事。我想,于她而言,不管这件事意味着什么,都是忘不掉的回忆。但通过此事,我们却可以看到三毛彼时的纯真和善良。
三毛上小学时,总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又冷淡倔强。
有一天上学的时候,三毛一个人走在路上,她明明没有穿红衣服,却被一只从半路窜出来的疯水牛给追进了学校。三毛好不容易逃进了教室,那只疯牛还在操场上翻蹄子踢土。老师和同学都很惊慌,小学的朝会也因此取消了。
偏偏不巧的是,那天轮到三毛值日,她需要拎着空水壶去学校厨房的大灶上装开水,然后提回教室供同学们饮用。去厨房就意味着要经过操场,经过操场就意味着要遇到疯牛,和三毛一起值日的另一个同学甚至为此吓得哭了起来。
三毛不想被记名,就一个人拎着空水壶走出教室,她不敢看牛,只是低着头一路拼命地往通向厨房的长廊跑去。然而,回来的路上,三毛提着灌满开水的壶根本无法快跑,看着远处的牛,又想到风纪股长看不到她的人要记名字交给老师算账,就蹲在走廊边哭了起来。
这时,还在学校驻军的士兵们清晨出操回来了,看见操场上疯疯癫癫的水牛,根本不当一回事,数百个人轻轻松松地就让威风凛凛的疯牛落荒而逃了。
三毛看见牛被赶跑了,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然后提起身边的大水壶踉踉跄跄地往教室走去。然而就在这时,三毛听到了除自己轻轻的脚步声外的另一种声音,是“咻咻咻”的喘息声,她清晰地听到这种声音在自己的身后响起,然后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三毛以为是疯牛回来了,顿时人一慌,腿也软了,她丢了水壶,往地上一蹲,双手将头抱了起来等着最坏的结果来临。
三毛蹲在那儿,“咻咻咻”的声音还在响,接着她感觉被人轻轻地碰了一下,慢慢抬起头才发现原来不是疯牛,而是一位身穿草绿色军装、双眼突出的士兵。他是个炊事兵,也是个可怜的哑巴,由于没有念过书,自我介绍时把“炊”写成了“吹”,于是三毛后来一直都叫他“吹兵”。
“吹兵”第一次看见三毛,就如救世主一样将她从惊吓惶恐的处境中解救了出来,他拎起了那个被三毛丢在一旁的热水壶,并将瘦小的她一路安全护送到了教室。
分别的时候,“吹兵”想要握手,三毛就同他握手,他高兴地上下摇晃着手臂,似乎要将三毛整个人摇得跳起来。就这样,三毛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结交了这位令她终生难忘的好友。
三毛只要一有空就教“吹兵”识字,而在三毛值日的时候,“吹兵”就会帮她提水。
每天早晨到校,三毛都要跑去跟“吹兵”打个招呼,放学回家也是如此。
日子一天天过去,三毛的出现,似乎成了“吹兵”单调生活里的日常和必须,他真诚地对待着小小的三毛,把她看成是自己的女儿,也把她当作是最好的朋友,他把自己所有的关心和宠溺都集中在了三毛的身上。
早晨一看见三毛进校门,“吹兵”就赶紧跑过去抢过她的书包自己背起来,然后一直将三毛送到教室门口,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吹兵”没有钱,但他总是会想方设法地给三毛送礼物,他非常用心地制作了一个绿色芭蕉叶的垫板送给三毛,三毛将它铺在课桌上作点缀。
三毛会将在美劳课上得来的一颗话梅作为礼物送给“吹兵”,放学后还经常找“吹兵”一起玩跷跷板。后来有一天,“吹兵”神秘兮兮地唤三毛过去,将握紧的拳头一打开,三毛看见他掌心里面躺着一枚金戒指。三毛当时那么小,还是第一次看见金子,吓得立即失了主张,只把双手背在身后,死命地摇着头不肯接受。“吹兵”看三毛这个样子,就蹲下来在地上比画着解释,说不久要分别了,他想把这个戒指留给她作纪念。
后来三毛还是跑掉了,但她永远不会忘记自己跑开后,“吹兵”在她身后独自一人落寞的样子。
老师注意到三毛和“吹兵”的关系,以为“吹兵”对三毛有不轨的意图,就将三毛叫到办公室去教育,并警告她以后不准和“吹兵”来往。
三毛当时年纪小,禁不住老师的威吓,也只得点头同意。之后看到“吹兵”,三毛果然躲得远远的,连招呼也不打了。“吹兵”很不解,总是躲在教室外面等三毛,有时还会站在窗户外面眼巴巴地望着三毛,但三毛都假装看不见。
有一天三毛去厨房提水,又碰到了“吹兵”,“吹兵”还是照样接过水壶替她拎着,三毛没有拒绝,只是默默地走在他身边。快到教室的时候,“吹兵”蹲下来用手指在地上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三毛知道他要问什么,只是急着在地上回:“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
“吹兵”不懂,三毛也不知怎么回答,只是拼命摇头说:“不是我。”
最后,三毛跑掉了,只剩下“吹兵”一个人站在那里,就像上一次那样,只有淡淡的光晕衬着他落寞孤单的影子。
后来,部队要走了,学生们在教室内跟着风琴唱歌欢送他们。
“淡淡的三月天,杜鹃花开在山坡上,杜鹃花开在小溪旁……”三毛唱着歌,眼光却一直溜出窗外拼命地找人,她知道,“吹兵”也在即将离开的队伍之中。
三毛没有在操场上的人群中找到“吹兵”的身影,却突然在教室门口看到了他。三毛觉得又惊又喜,这一次,她不顾老师的反对,抢先一步跑到了教室的外面,“吹兵”也跟着跑了过来。
三毛看到“吹兵”手里捧了一个大纸包,他递过来,她也就收下了。
他将她的双手紧紧握住,咿咿呀呀地跟她说着话,她听不清,可是三毛知道“吹兵”是在跟她道别。她所有的情绪都在那一刻哽在了喉咙里,呆呆地站在那儿,看着“吹兵”在面前端端立正、认认真真地给她敬了一个举手礼,三毛来不及说任何话,来不及做任何动作,“吹兵”就转身走掉了。
“吹兵”走了,快步地走了。走的时候好像有那么重的悲伤压在肩上,低着头大步大步地走。
他给三毛的那一大包牛肉干,连同写着他的通信地址的纸包上都被老师没收了。
之后三毛经过操场的时候,看见一只土狗正在吃从纸包里掉出来的牛肉干,而站在一旁的老师脸上挂着平静又慈祥的笑容。
这一段往事,三毛一直无法忘怀,也无法释然。
她觉得自己辜负了“吹兵”的疼爱,也在不经意间伤害了那么善良的他。
她在自己的文章里提到这段往事的时候说:
那是今生第一次负人的开始,而这件伤人的事情,积压在内心一生,每每想起,总是难以释然,深责自己当时的懦弱,而且悲不自禁。
那么善良的“吹兵”,那么善良的三毛,很多人都羡慕不来这样的缘分,而他们竟能在这茫茫人海中相遇相识,成为彼此曾有过的最真心的陪伴,如父女,也如知己,应该也是值得了,满足了。
为什么还要感到负罪,觉得亏欠呢?
三毛,她一直做得那么好。
相信多年后回忆起来,“吹兵”仍然记得的应该是她那天真的粲然一笑,是她教他识字时认真的模样,而不是她无从选择时被迫表现出来的疏离和冷淡。
他无法说话,可是我相信,他能读懂她的悲伤和无奈,正如她懂得他对她的疼爱一般。
那时的三毛年纪尚小,却过早地懂得了人生百态,长成了那么重情重义的一个女子,在风土里飞扬,在尘世里自顾自地美丽着。
懵懂情事也美丽
三毛在小学六年级时有七个十分要好的同学。因为好到不知怎么表明心迹,七个小女生就跑到校园的一棵树下去结拜,手指互相勾了七下,又报了各自的生辰,义结金兰的仪式就这么完成了。
结拜只是一种形式,但在三毛她们看来却是神圣非常的,从此,七个姐妹之间的感情也变得更加深刻了。
为了上学能够一起走,她们特意绕路,一家一家地去喊人,直到把那个人喊出来为止。中午吃饭时也不再遮遮掩掩,而是大方地将饭盒打开,交换各家妈妈做的菜。那时课业较重,午饭只有十五到二十分钟的时间,甚至聊天、讲闲话都必须快速地抢着讲,但那段时光却让三毛觉得无比快乐。
许多年少时的往事,回忆起来总是在神采飞扬的同时又不禁要深深地感慨。在三毛那么多忘不了的往事里,一定少不了那场七姐妹集体赴会的故事。
三毛上小学的时候,学校实行男女分班制。班级的分界俨然构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将男生和女生分隔在两个不同的国度里,男生有男生的城池,女生有女生的疆域。
然而,看似井水不犯河水的两个群体,却在有意无意间形成了藕断丝连的某种联系,伴随着一种微妙的刺激,令人欢喜。
虽然很少在一起相处,但是对于女生班的每个女生,男生们都是心中有数的。同样,对于男生班的每一个男生,女生们也会在心里默默比较。
那时候,大多数的女生都已情窦初开,她们心中都有一个暗自喜欢的男生,但却总是找不到机会和理由靠近。
单相思不好成全,但集体的相思却总有人帮着排遣。
三毛所在的姐妹团可谓是人才济济,其中有一个胆大的姐妹竟独自跑进男生堆里去跟他们搭讪,还悄悄地跟他们约好了见面的地点。
约会的时间是在第二天男生故意过来找茬的间隙中确定的。在双方看似蛮狠的对骂中,男生扔粉笔头时连带着一个小布袋一起扔过来,女生一边假装回骂一边捡起布袋,打开袋子,里面藏着一张小纸条,写着:就在今天,池塘约会。
三毛硬着头皮答应跟着姐妹们去约会,一下课,几个人就背起书包朝学校附近的那个小池塘狂奔而去。但她们跑到那里后却发现小池塘静悄悄的,除了四周茂盛的含羞草外,一个男生的影子也没有。但后来,等了很久,那些男生也没有如约赶来,只剩下三毛和她的姐妹们对着夕阳半山的晚景兀自感伤。
失约事件后,七个姐妹都感觉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但是她们并没有跑去质问男生们为什么没赴约,也不再装腔作势地去骂人。
毕业期限的迫近,让一切都消沉下来,显得静悄悄的。
也许是离别在即,让人开始想要珍惜。
毕业典礼来临,隔壁班的男生又开始给她们传话,约她们星期日去“第一剧场”看电影。虽然曾经被莫名其妙地折煞骄傲,但那些自尊在离别前却无法再逞强,更何况,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女生是没有骄傲可言的。
这一次,三毛一定要去。
毕业前的心愿,也许只有这一个,最能贴近她彼时的心境吧。
七个姐妹中,只有一个缺席,其余的都如期赴约。
周日那天,六个女生,一律白衣黑裙,穿着学校的制服,在电影院附近的电线杆下和那群男生见了面。男生们见了女生,表现得都很腼腆,不再趾高气扬,双方默默地互看一眼,然后由男生在前面带路,女生则极有默契地在后面跟着。
进了电影院,男生坐一排,女生坐一排。虽然没坐在一起,但三毛的心还是拼命地乱跳,电影里的情节一点也没记住。
散场后,女生走在前边,决定去圆环吃一碗仙草冰,男生没有参与,而是站在一根电线杆下远远地等着。女生吃完东西后,与男生坐同一辆电车回来,却分坐在前后两个车厢,双方没有说话,只是远远地望着。下车了以后,彼此也没有说再见,只是又互相看了一眼,各自在人群中搜寻着自己心仪的那个人,想要用眼神道一声别。
这一别,或许就是永不再见。
那一场拼了命也要去的约会,就在男生和男生喊再见、女生跟女生挥手告别的黄昏里,淡淡地过去了。
三毛懂得,其他人也懂得,那些男生和男生的再见、女生和女生的挥手,实则就是男生和女生的再见、他和她的道别而已。
那时候,三毛喜欢一个叫“匪兵甲”的人,她是在学校排演话剧的时候与他相遇的,但他们从始至终都没有交谈过一句话。
爱文学的人,总是比别人多情,天生的触感也总是比一般人细腻。三毛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子,在未亭亭玉立之前就已开了心智,动了情思,偷偷地将一个少年的身影刻在了心里。
那个少年当然不叫匪兵甲,之所以这么称呼他,是因为三毛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他们的相遇,是一个偶然,就像许多爱情发生的那样,是意料之外的缘分。
三毛就读的小学,每一个学期开始,必然要举行一场校际的同乐会,由全校各班级选出同学来参与歌舞、话剧和双簧等形式众多的节目演出。
那时的三毛并不出众,长相平平,在人群中似乎是个可有可无的影子。而她的姐姐则不同,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当班长,功课好,人缘好,模样好,一向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那一年的同乐会,默默无闻的三毛没有被分到任何角色,而出众的姐姐则被老师选出来排练话剧《吴凤传》,女扮男装饰演主角吴凤。
看到姐姐能够扮演吴凤这样重要的剧中人物,三毛在心里羡慕得要命,其实她也很喜欢演戏,只是没有人叫她去演。怀着这样渴慕的心情,三毛每天中午吃完午餐,就跑到学校的大礼堂去看彩排,看姐姐饰演的吴凤在舞台上是如何舍生取义的。
当时,除了《吴凤传》之外,学校同时也在排演另一出话剧——《牛伯伯打游击》。三毛每次看完《吴凤传》,就又接着看《牛伯伯打游击》的排演,虽然彩排的时候剧情不是很连贯,但她依然看得高兴。
看了几天,指导老师突然觉得戏中的牛伯伯打土匪打得太容易了,剧情没有高潮和激战,于是就临时改编了剧本。因为要增加两个匪兵人物,三毛就被老师临时叫上来扮演匪兵乙,而匪兵甲就是后来她喜欢上的那个男孩。
三毛在后来回忆起这段往事的时候,那个匪兵甲的容貌已经不再清晰了,只记得他顶着一个凸凸凹凹的大光头,显然是仔仔细细被剃头刀刮得光亮的头颅。布幔后面的他,总是有一圈淡青色的微光在顶上时隐时现。
匪兵甲和匪兵乙的任务是蹲在黑色布幔后的一条长板凳上躲着,当牛伯伯东张西望地经过布幔而来的时候,他们便各自拿着一支扫把柄充当长枪跳出来,一齐大喊一声:“站住,哪里去?”
扮演匪兵,三毛觉得很难堪,本不是十分情愿,但与匪兵甲一起排演的分秒,却是她心甘情愿沉溺的时光,伴随着神秘又朦胧的喜悦。
在这一刻,三毛希望时间慢一点,再慢一点,直到她能在他的目光里看见自己的影子。
那个时候,学校对男女生的交往管控得非常严格,甚至禁止男生和女生讲话。如果哪个男生对女生稍微友爱一些,或者只是简单地笑一笑,第二天上学的途中,就会在墙上看到被人举报的言辞,类似于“某年某班某某人爱女生,不要脸”的幼稚鬼话。
或许是囿于这样的环境,三毛和匪兵甲在整个排演的过程中始终没有说过话,哪怕一句。
他们只是每天一起蹲着,从一默数到十七,等牛伯伯的步子正好踩到跟前,他们便一起拉开大黑布叫喊着蹦出去。
就是这点微妙的默契,让三毛喜欢上了他,朦朦胧胧,又不知不觉。
同乐会很快过去了,一切又照常如往。
只有三毛知道不一样了,至少她自己已经不一样了,少女的心事是沉迷的梦境。
梦醒了,三毛却还在梦里。
演完了那出戏,隔壁班的男生就开始传播流言蜚语,一下课就成群结队地跑到三毛她们班的教室门前来胡闹,取笑匪兵乙爱上了牛伯伯。
上学途中也能看到有人在墙上写了乱七八糟的标语,说牛伯伯和匪兵乙正在恋爱。被人误解,让三毛觉得很难过,更让她伤心的是,这种难过竟然是跟匪兵甲不相关的。
考试成绩不合格,老师喝问缘由,三毛讲不上来,挨了打。她撩起裙角偷偷地擦眼泪,竹鞭子打腿明明不怎么痛,但三毛却很想因此伤心一番,为匪兵甲,也为她自己。
只有在学校朝会的时候,三毛才能趁机在人群中不动声色地望一眼那个匪兵甲。
他的头比别人光亮,也比别人大,三毛总是能够轻而易举地找到他。
日子在指尖悄悄地划过,朝会的时候,那样云淡风轻的一眼,看似是三毛的不经意,但只有她自己知道那淡淡的一掠里包含着怎样的情绪。
国旗在歌声里冉冉升起的时候,匪兵甲也总是转过头漠漠然地看她一眼。三毛一直固执地相信,那双眼神里的冷淡,是另有信息的。
有一次,三毛中午吃完饭,坐在教室的窗口看同学。
忽然,她看见匪兵甲和牛伯伯正在操场上打架,匪兵甲被压在泥巴地上,牛伯伯则骑在他身上打他。
三毛清楚地记得,那是雨后初晴的一个春日,明媚的光影晃动着,牛伯伯挖了一块湿泥巴啪的一下就糊到了匪兵甲的鼻子和嘴巴上,而匪兵甲却无力抵抗。
看着这一幕,三毛心里难过得要死,指甲深深地抠在窗框上,都快把木头刮下来了。
经过这件事,三毛第一次肯定了自己的感情。
因为这份感情,三毛变得虔诚,向所有的信徒那样,在那段长长的暗恋时光里,每夜都在黑暗中哀求神灵,希望有一日长大能够做那人的妻子。哀哀地求,坚定地求,并表示绝对不后悔。
少女的心思总是这么纯明、直接和热烈。
天长地久的期许,只为一场没有结果的暗恋。希望越是渺茫,憧憬就越是强烈,对爱情的期待尤其如此。
小学毕业的时候,三毛以为她和匪兵甲的爱情也会有个结果。
毕业典礼结束后,三毛在回家的路上拼命地狂跑,甩掉了想要同行的女生,一口气跑到每天要走的田埂上去。但当三毛站在田埂上喘着气张望的时候,发现除了阳光下一闪一闪的水波之外,并没有预想中在那儿等待她的那个人。
三毛还记得,与匪兵甲第一次真正有信息的目光对接就是在这里开始的。
那是一个放学后的傍晚,三毛沿着田埂小路走在回家的路上,迎面来了一群男生,是她的死敌。双方在狭窄的泥巴道上僵持不下,男生中有人开始嬉皮笑脸地拿牛伯伯和匪兵乙打趣。
三毛气不过,冲上去就跟站在前面的男生开打,一大群男生随后拥上来,三毛在错乱的人群中看到了匪兵甲的脸,还有他的眼神,一双几乎是受着极大苦痛而又惊惶的眼神。
眼神对接的一瞬间,三毛的心,就尖锐而甜蜜地痛了起来。
随后,她主动停止了和男生的厮打,捡起掉到水田里的书包,从那群男生边上默默低下头侧身而过,在男生一阵“不要脸,不要脸”起哄的喊叫声中跑开了。
三毛的退让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匪兵甲。那样的一个眼神让她相信他是懂她的,就像她那么固执地要赴那场田埂之约一样,她愿意相信,他也是爱着她的。
但那只是三毛的希望而已,至少,匪兵甲最后没有来。
后来,三毛上了初中,国旗依然按时升起,而在夜间,三毛仍要祈祷后才能安然入睡,就连哀求都是和以前一模一样的,每天每夜,反反复复,但有时说着说着竟会忘了词,这时她的心里就会泛起一阵悲哀。
悲哀的不是思念,而是自己的渐渐淡忘。就像三毛自己所说的:
刻骨的思念,即使再回头,也看不见什么了。
只是在后来翻毕业纪念册时,在泛黄的相簿里还是不由自主地找到了匪兵甲,那时的他、那样的目光仍会让她不由得一惊。
所谓的忘记其实也并没有那么彻底,毕竟每一场暗恋都有一个回不来的青春。
那么青涩而遥远的爱恋,在三毛这里,说起来都是绵长而温暖的回忆。她记得,也将一辈子记得。
她曾说,读书和恋爱是她人生中的两件大事,那么多的书本堆起来的传奇,那么真的爱情叠起来的回忆,都是她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沉寂的校外时光
她原本不该走进这一段时光暗流里的,那时的三毛,还只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她年少,自尊,有自己的骄傲,然而小小的她却没有能力去保护自己不受那些伤害。她选择沉默,连逃避都是另一种方式的自我救赎。
我相信那些泛黄的书页教会三毛的,不只是情深,还有隐忍,或者是其他更多更多的东西。
每一个害怕上学的孩子就像过早衰败的花朵一样,蔫蔫的,毫无生气。三毛一直抗拒上学,她不是不爱读书,只是厌烦那些可怕的人和事。
上了初中以后,三毛每天都有背不完的书,算不完的练习,做不完的作业,她厌倦了,害怕了。老师严厉的面孔,挥动的教鞭,飞溅的唾沫,就像是一场噩梦,每天都在她的脑海里盘旋,让她提心吊胆而又忧心忡忡。
做孩子的好处有很多,做孩子的坏处也有不少,然而,悲哀的是,做不做孩子并不是自己可以选择的事情。
每天面对着老师的口红和丝袜,总使我对于成长这件事充满了巨大的渴望和悲伤,长大,在那种等于是囚禁苦役的童年里代表了以后不必再受打而且永远告别书本和学校的一种安全,长大是自由的象征,长大是一种光芒,一种极大的幸福和解脱,长大是一切的答案,长大是所有的诠释。
然而,那时候的三毛只是一个十多岁的孩子,长大还是距离她很遥远的事情。
每天清晨,三毛总是不想起床。被慈爱的母亲叫醒后,三毛总是觉得很无奈,因为她不得不面对同样的另一天。
作为一个学生,并且是一个勤奋的学生,三毛深知成绩的重要性。
几次月考下来,她的成绩都不怎么理想,有几门科目甚至是不及格的。虽然对学习有着天生的抗拒心理,但为了不让父母伤心,三毛还是硬着头皮在努力。她暗暗敦促自己要积极配合每一位老师,凡是书就背,凡是课就听,就连密密麻麻的数学题,她都一道一道地硬背了下来。
“皇天不负有心人”,三次小考下来,她的数学都得了满分。
对于三毛在成绩上的突飞猛进,数学老师显然是抱着很大的怀疑态度。她高高扬起那张一百分的试卷,用凌厉的眼光逼视着三毛,希望三毛说出她想要的那个答案。
可三毛偏不,她在老师怀疑的目光里倔强地抬起头,说:“作弊,在我的品格上来说,是不可能,就算你是老师,也不能这样侮辱我。”
数学老师被气得不行,冷冷地笑了一下,就愤然离开了。再上课时,老师叫全班同学做练习题,却单独发给三毛一张试卷,给了她几个以前听也没听过的方程式叫她去做。看着异常陌生的试题,三毛绞尽脑汁也做不出来。
显然,这个结果在老师的预料之中。
在全班同学面前,老师拿着蘸满了墨汁的毛笔在三毛的眼眶周围画了两个大黑圈,并笑吟吟地说:“你爱吃鸭蛋,老师给你两个大鸭蛋。”
三毛立正地站在老师画在地上的粉笔圈里,任由浓黑的墨汁流下来,顺着她紧紧抿住的嘴唇,渗到她的嘴巴里。
但数学老师好像还不满足,又叫三毛带着大花脸到大楼的走廊上来回走了一圈。楼道上,同学们的惊叫声和哄笑声,三毛听得特别清晰,就像是冬天呼啸而过的刺骨寒风,只那么一瞬,就将她刮得遍体鳞伤。
但即便是在这么难堪的时刻,三毛都没有让自己哭出来。
这段时间,三毛时常在想:但愿自己死去。死亡对她来说不再是恐怖的代名词,活下去反而成了一种负担。于三毛而言,繁重的学业负担已经成了她难以承受的生命之重。
在学校吃完午餐后,三毛有时候会一个人跑到角落的一棵大树边上去坐着,坐在树荫下,一个人发呆,静静地为自己目前的处境悲伤一会儿。有时,她也会一个人趴在凸出来的树根上哀哀地哭,想到两年前在这里吊死的校工,她又会想到死亡。没有人来安慰她,只有风沙沙地吹过,她对自己说:要忍耐,妈妈会送衣料给老师,就如其他带礼物来看老师的家长一样,一定要忍耐,不可以吊死,如果可以忍到二十岁,就一定有力量抵抗令人惊慌无比的老师和学校了。
但是对三毛来说,二十岁是那么遥远的事,是那么漫长的等待。
现实太难熬,难熬到三毛看不到自己二十岁的未来。
她在自己的作文里写道:
我猜我是活不到穿丝袜的年纪就要死了……我走不到那个二十岁……
没有人注意到,此时的三毛已经不一样了,她再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配合老师积极背书了。
有一天,我站在“总统府”广场的对面,望着学校米黄色的平顶,我一再地想,一再地问自己,我到底是在干什么?我为什么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喜爱的东西?我在这儿到底是在忍耐什么?这么想着想着,人已走到校门口,我看一下校门,心里叹着:“这个地方不是我的,走吧!”
这一走,三毛就再也不回头了。
三毛背着书包,去了六张犁公墓。
至于为何去公墓,三毛有自己的理由,她认为跟死人做伴是最安全的事,在三毛眼里,死人都是很温柔的人。除了六张犁公墓,陈济棠先生的墓园和阳明山公墓,还有市殡仪馆附近一块没有名字的坟场,都是三毛常去的地方。
一般人都是不怎么喜欢坟墓的,三毛却显得特立独行,坟场安静,至少能够让她安下心来在这里看书。三毛用自己省下来的饭钱去书店买书,一本接着一本地买,就像慢慢积累的财富一般。
能够看自己想看而又真正爱看的书,于三毛而言,这是一段妙不可言的幸福时光。
在那么冷清而又显得有些阴森的坟场,一个清清瘦瘦的女孩,独自一人躲在那里,一本书,一个故事,看得入迷,竟渐渐地忘了自己的忧伤。
要是有人看见这样一个女孩孤单单地坐在坟场中,抱着一本书,头也不抬,不知道是会在心里为她生生地疼一下,抑或是感到阴森恐怖,马上掉头走开。
三毛的孤单总是属于她一个人的,似乎没有人能体会这个十几岁小姑娘的心事。
幸好还有书,有书陪伴是那么幸福的事。只有在这一点上,三毛还是幸运的。
后来,三毛逃学的事还是被学校发现,校方写信通知了家长。
三毛的父母在了解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后,都没有责备她,这让三毛感到些许的宽慰。之后她休学了一年,再一次开学时,父母鼓励她继续去上学,然而,三毛再也做不到了。
父亲知道逼迫无效,只得同意三毛继续在家休学,同时也承担起教育三毛的重任。当时三毛的姐姐已经去了台北师范学音乐,因为是在学校住读,所以三毛在家便能一个人独占卧室。
休学在家,因为终于没有了学习的压力,三毛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
她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个漂亮的竹制书架放在自己的房间里,将父亲买回来让她读的几十本书籍放在书架上,来来回回,不知疲倦。
每天黄昏时分,父亲便和三毛坐在藤椅上,面前摊着《古文观止》,总是父亲先细细地给她讲解,然后三毛再将它们背诵下来。
在夕阳浅浅的光晕里,三毛靠着父亲,认真地听,认真地背,竟然轻轻松松地就完成了学习任务。英文方面,三毛的父亲也会给她买各种小说看,先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后来是《小妇人》《小男儿》这些故事书。三毛的母亲也会给她买一些英文的漫画故事书,像《李伯大梦》《爱丽丝漫游仙境》《灰姑娘》等,这些三毛早已用中文看过的书,又用英文看了又看。这样,三毛的英文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虽说是休学在家,可是三毛一点也没闲着,甚至比其他上学的孩子更勤奋。
只不过相对而言,三毛要幸福一些,因为她能为之努力的都是她喜欢做的事情。没有令人压抑的严格管制,也没有学业的压力,她可以自由自在地做自己喜欢的事。三毛不知道,其实有很多人都非常羡慕她。
那是一段坏时光,也是一段好时光。
每一次上街,三毛总要设法央求母亲给她一些钱去买书,久而久之,书架上的书便渐渐多了,仅仅一年后,书架上就再也容不下任何一本多余的书了。
父亲看到女儿如此爱看书,也乐于支持,就又不声不响地给三毛定做了一个书橱。新的书橱很是美丽,狭长轻巧,上下一共有五层,门是玻璃材质的。
三毛很喜欢父亲送给她的书橱,更乐意用一本本心爱的书将有些空虚的书橱一点点填满。因为爱书成痴,三毛越来越疯狂,台湾的书不够买,就到香港去买,香港也不能满足她时就去日本买,后来竟连这个新书橱都不够用了。
于是,在她的房间里,桌上桌下、床边、衣橱,甚至地板上都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那些随处可见的书几乎充斥在三毛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也悄悄充实了她那段低沉孤寂的休学时光。
后来,三毛在自己的文章里这么说:
望着书架上又在逐渐加多的书籍,一丝甜蜜和些微怅然交杂地流过我的全身,而今我仍是爱书,可是也懂得爱我平凡的生活,是多少年的书本,才化为今日这份领悟的宁静。我的心里,悄悄地有声音在对我说:“这就是了!这就是一切了。”
刚休学的时候,三毛也曾被母亲送进一所美国学校,学习插花、钢琴和国画。
在这期间,她有幸跟随名家黄君璧和邵幼轩两位老师学画山水花鸟,后来三毛对画画一直情有独钟,与这两位大师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在长达三年的休学时光里,陈父陈母也多次为三毛请过家庭教师,苦口婆心地劝导三毛要正经学习,不要荒废学业。然而,经历了那场被老师羞辱的噩梦以后,三毛的自尊已经被践踏得所剩无几,她的世界里只有自卑、惶惑、不安和不明就里的愤怒。
休学期间,三毛的情绪一直不怎么稳定,有时脾气上来,甚至会动手打自己的小弟弟们。大多时候,她都是一个人待着,连吃饭也不和家人一起,因为三毛怕他们看她的眼神,也怕自己会突然控制不住情绪。她躲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只有书与她为伴。
她知道,家人都爱她,只是不懂她。
如果没有一个懂她的人愿意来拉她一把,纵使要沉入地狱,万劫不复,我想,三毛也是要不管不顾的吧。
所幸的是,顾福生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