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Chapter 02 伦敦 记忆之城

分开旅行 作者:陶立夏 著


从荒芜到繁华,学生时代的记忆再次回来。温言暖语,终成冰炭。

不再,记得

舷窗外,夜色如潮水退去,天际线渐渐明晰。液晶屏幕上,看见飞机从北京上空转一个弯,开始朝南飞行。

我起身洗漱,换下睡衣,再向空乘要一杯水。

凌晨,飞机降落浦东国际机场。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睡着了,降落的时候被空姐大力摇醒,她拿走了被子,又把床变回座椅。我只是呆呆坐着,觉得有点冷,不大记得自己是谁,也想不起要降落哪里。这真是一趟漫长的旅程,仿佛离开了自己。

出闸后埋头疾走,却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回头,是裴明,我的老板。

老好人裴明,满眼红血丝,想必又为新一季的设计比稿熬了一个通宵,而我作为他的左膀右臂,却被地中海的阳光晒黑了皮肤。有些愧疚地低头朝停车场走,却听见他说:“都知道意大利面最美味,你却瘦了。”

路过自动贩售机,买两罐咖啡,递一罐给他:“将就着喝吧。”

他看着我手里的旅行袋问:“没有寄舱行李?”我只是摇头。

摇下车窗,发觉已经是秋天了,尽管空气里的热度还在,但夏天变秋天的那个瞬间,阳光和空气的味道都会变化。

“老大。”我一边拂开被风吹乱的头发,一边说,“我想休假。”

裴明果然有做老板的才干,好像我并不是刚刚休假回来,而是刚和他谈完一大笔生意回来,名正言顺等领赏。他一边注视路况,一边说:“好,只要记得回来就好。”

这下换我不好意思了:“走之前,我会把下一季的设计全部定稿。”

他笑了:“还有件事,休假之前,你帮我走一趟。”他示意我打开储物箱,里面有只米色信封。

“马球赛,你自己不去?”

“佳敏要我陪她去热带岛屿,她觉得夏天不够长。”

佳敏是裴明的未婚妻,因为平时总迁就他的忙碌,所以难得提出的要求,总是不容拒绝。我把邀请函放进旅行袋,顺便拿出免税商店买的香水:“给佳敏的礼物,有空一起吃饭。”

裴明将车停在楼下:“好好休息,回头我让助理把机票和酒店预订信息给你。”

M已经去上班,我开了冰箱找瓶装水喝,却发现冰箱里所有的东西都是过期的:牛奶、咖啡、速冻食品、水果。

电话在这个时候响起来,是M。

他说:“回来了?”回来了,就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但从厨房走到客厅,又走到卧室,好像身体里却只有半边灵魂,另外半边尚远游未归。去便利店买些简单的蔬菜和微波食物,将冰箱填满,做一顿简单的晚餐等M下班。他却到半夜12点才回来。

迷蒙之中,听见他说:“新接下一间商铺和附设的办公空间,有两千平方米,却只给两个星期的设计周期。一干人忙得昏天黑地。”他的体温如夜色将我包裹,那一刻我想起那不勒斯湾的粼粼波光。再紧的拥抱都无法消弭这数千公里的距离。

收拾行李是容易的事情,出发也很容易,但寻找到答案并不容易。那些离我们而去的人,并不会突然消失不见,他们只是渐行渐远,就如同桌面上逐渐干涸的水渍。

清晨5时16分醒来,神智昏沉却怎么也睡不着。我知道,新的一期失眠季到了,好像每次季节变化就会这样。看着M在黑暗中兀自沉睡,不知道他的梦境是怎样的世界。

轻手轻脚起床做皮蛋瘦肉粥,另一边炉灶炖银耳木瓜。以前这样的时候会有许多旧事可以想,但今天什么都不再记得。看来是到了火候。

回忆之城

裴明的助理和裴明本人一样体贴,或者一切都是他的指示。

到伦敦的时候,距离马球赛开始还有两天时间,可以用来倒时差或者闲逛。

我和M是在伦敦相识的,他在AA读建筑,我则在艺术大学学服装设计。要约会,又要赶作业,好像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时间完全不够用。重回伦敦,早已经不复当年情怀,只是觉得大把时间不知如何打发,干脆选择做个标准游客搭乘观光船游览泰晤士河。这条河目睹过罗马人的入侵、伊丽莎白一世的舰队,以及全世界来这里淘金的商船。它就像一把标尺,你可以用它来衡量整个世界的改变。

懂了泰晤士河,就懂了伦敦。懂了伦敦,即是懂了人世的悲欢离合。

从西敏寺桥北侧的千禧眼出发,经过金禧(Golden Jubilee)桥、滑铁卢桥、千禧桥、伦敦桥、伦敦塔桥,然后在圣凯瑟琳码头掉头。这段旅程几乎囊括了伦敦大部分“名胜古迹”。看清这城市的表面只要短短三十分钟,要接近她古老深沉的灵魂,不知三十年够不够。

从泰晤士河浏览她模糊的侧影,反而是那些过去如此鲜明,历历在目。玫瑰战争打了整整三十二年,疯王乔治曾经清醒了三十年,亨利八世有过六个妻子,伊丽莎白一世以威尼斯白粉敷面,走向都铎王朝最后的辉煌。那样精彩曲折的人生,现在讲来也不过只字片语。或许,我们都不应该把此刻的愁肠看得太重。

回程的时候变了天,浓云四合,雨水随时要倾盆而下。比起冷雨迷雾,更叫我印象深刻的其实是伦敦春天的大风,刮起来不知道止息,让人以为英伦三岛会就这样被吹走。从前喜欢沿着泰晤士河散步,从住处不远的巴特西(Battersea)桥走到大本钟的时候,拿出手表来校对时间,游客已经纷纷出动,在大风里拍照,看地图。不太喜欢议会大厦门廊上那些狮子雕像,如同风干的化石,表情里有惊惧且悲怆的味道。

M总喜欢说,若从建筑角度出发,现在这个伦敦不是女王的,不是首相的,而是克里斯托弗·莱恩爵士的。千禧桥前的白色圣保罗教堂在灰黄色建筑群中显得分外醒目,这不仅是莱恩爵士诸多杰作之一,也是英国唯一的文艺复兴风格天主教堂。英国政府规定泰晤士河畔所有建筑都不可以遮挡圣保罗教堂,所以教堂南侧的大楼使用了全透明的玻璃结构。

唯一可与克里斯托弗·莱恩爵士相提并论的建筑师是曾设计瑞士再保险总部大厦和伦敦市政厅的诺曼·福斯特,他仿佛是现代版的克里斯托弗·莱恩,正以自己特征明显的曲线形设计塑造着整个伦敦市的新风格。这两位“城市造型师”终于在1996年跨越时间相逢,展开决斗。

为纪念21世纪的到来,伦敦想让福斯特在金融城兴建欧洲最高建筑“千年大厦”。最后获胜的是克里斯托弗·莱恩,为了不遮挡圣保罗大教堂的光华,建造千年大厦的计划最终取消。不过,来日方长,莱恩有的是资历,福斯特有的是时间。谁知道伦敦人的品位又会在下一秒有什么戏剧化的改变?隔着泰晤士河遥遥相望的“千禧眼”就是证明,原本只为庆祝千禧年而建造的临时建筑,命运却在最后一刻转折。如今它已经紧跟巴黎迪斯尼乐园之后,成为全欧洲第二受欢迎的收费游览项目。许多从善如流的“现代派”甚至乐观地认为伦敦市民将会像挑剔的巴黎人爱上埃菲尔铁塔一样,最终爱上这座摩天轮。

千禧眼看着伦敦阴沉的天色

伦敦,似乎总是下雨

演出永不停止

司机爱德华在伦敦水族馆边等我,送我到伦敦西区的梅费尔(Mayfair)吃午饭。因为伦敦时装周的缘故,大街上时常能见到高且瘦的漂亮年轻人,穿五镑一件的烂T恤都漂亮悦目,在人群中出众得像鹤。

对所有爱好购物的人来说,伦敦西区这片被花园道、摄政街、牛津街与邦德街包围的区域无疑是潮流圣地。皇家艺术学院的学生们坐在台阶上抽烟,我曾经是他们中的一员,但如今想来,这样的日子仿佛是前世。

他们左手边是伯灵顿拱廊(Burlington Arcade),全英国最长的购物走廊,右手不远处即是绅士行头的发源地萨维尔街(Savile Row)。萨维尔街1号曾经是皇家地理协会所在地,如今成了吉凡克斯(Gieves&Hawkes)的店铺。1969年甲壳虫乐队演唱会在隔壁的3号举行,中途被警察以扰民为由打断,随后列侬遭遇刺杀,这也成为甲壳虫乐队的绝唱。

Mayfair有她独特的气质

既然是帮老板跑腿,自然不能忘记工作本分,计划去牛津街看看当季的橱窗和新款时装。1909年,美国人戈登·哈利·塞尔弗里奇(Gordon H.Selfridge)在牛津街上开了整条街上最大的百货商店塞尔弗里奇,那句服务业名言“顾客永远是对的”也随明黄色购物袋流传四海。摄政街上那些灰色的花岗岩建筑,在浓云密布的天色下显出颓败的面容,伴着深秋的落叶与穿堂风,几乎有凄怆的意味。为了让这条长街重拾繁华,七千万英镑被用于整条街的翻新工程,于2012年伦敦奥运会举办前完成,之后,摄政街与牛津街交会处就出现“东京式”的十字路口,即行人可向各个方向通行。现代化的苹果电脑专卖店斜对面,是我自岿然不动的著名时尚概念百货商店Liberty(英国自由百货),新与旧,就隔着一条街道相望。

川久保铃选择将自己的店开在多佛街(Dover Street),而山本耀司的伦敦专卖店就在下一个路口。爱八卦的人可以从这样的安排里联想到诸多前尘旧事。看过梅森·马丁·马吉拉(Maison Martin Margiela)的新橱窗,我到Conduit 9号(康迪街9号)的Sketch餐厅吃一顿城内最潮的午饭来与之匹配。和伦敦很多高级俱乐部一样,这里实行会员制,好在朗廷酒店(Langham Hotel,London)无所不能的礼宾部已经为我订妥了座位。

餐厅外墙上垂直站立着只猎犬,像是随时要朝你俯冲过来。“Eat music,drink art(品尝音乐,畅饮艺术)”是这里的座右铭。穆拉德·马祖斯(Mourad Mazouz)因摄政街上的北非餐厅Momo声名鹊起之后,又与传奇大师皮耶·加尼叶(Pierre Gagnaire)一起,将巴黎米其林三星餐厅的菜单搬了过来,在伦敦市中心这栋18世纪的老建筑里刮起了“新法式主义”风暴。餐厅走廊昏暗幽深,穿着旧式女佣服的侍应生接过我的外套与购物袋。餐厅各处散布着大胆前卫的艺术品,摆在衣帽间对面的雕塑是一对正在交媾的猎犬。楼梯也同样充满当代艺术的直白与粗鲁,凝固血浆一般的暗红色油漆正无声地流淌下来。

坐在米其林两星餐厅The Lecture Room内靠窗的位置上,俊美的侍应生端出茶具来,是来自圣彼得堡的骨瓷,描着金线与宝蓝色花纹。接着是开胃甜点,层层叠叠的餐盘中出现了无花果配蓝莓酱,我忐忑的心这时才稍稍放松下来。

经过一顿如此惊心动魄的午餐,对淑女们来说,康诺饭店(Connaught Hotel)的英式下午茶点是最后的缓冲剂,绅士们可以到登喜路之家(Dunhill Home)理发、抽雪茄。

我选择用古典艺术抚平“内心悸动”。沿着摄政街步行回特拉法尔加广场,干草市场(Haymarket)街上的女王陛下(Her Majesty)剧院依旧在上演韦伯的经典音乐剧《歌剧魅影》。我很喜欢那个神出鬼没的面具男,他那双白皙修长的手比戴着面具的脸还要有表情。躲在黑暗中听他高歌,觉得他像深海中的剧毒水母,闪闪发光、柔情似水,却可能致命。

路过水石(Waterstones)书店,进去买一本The end of the affair,兰登书屋的vintage版本。书页泛黄,字体偏小。

开篇第一句话这样写:A story has no beginning or end...

一个故事无始亦无终……

记忆的旧城

再往前,就是特拉法尔加广场。

特拉法尔加广场是伦敦金融城(City of London)的中心,得名于特拉法尔加海战,在这次帆船时代最大的海战中,英国人战胜了法国和西班牙联合舰队。站立在五十六米高的圆柱顶端的正是指挥这场战争的尼尔森。而游客们则把在广场上喂鸽子当作保留活动,终于看不下去的伦敦市政府派出猎鹰,才终于使这片广场恢复了纪念地标的尊严。另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是,为纪念挪威人在“二战”中对英国的帮助,每年圣诞节庆祝的时候,矗立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上的圣诞树必定得是棵挪威枞树。

特拉法尔加广场边的国家美术馆是一座堂皇的避难所,几乎所有曾出现在美术教科书中的作品都可以在这里看见原作。我最喜欢这里的约翰内斯·维米尔(Johannes Vermeer),印象派展馆中总是人潮涌动,因为这里常年展出凡·高的《向日葵》与莫奈的《睡莲池》。如今印象派的作品数量大增,莫奈的隔壁多了很多修拉,我认得那张《阿斯尼埃尔的沐浴》,但我却已经不喜欢这个流派了。

国家美术馆和伦敦其他美术馆、博物馆一样免费开放。这是个依旧存在着阶层的城市,生活着皇室、贵族与平民,连超市购物袋都能泄露你的收入和身份。但最珍贵的东西又往往是免费的,或许这正是“无价”一词的本义。

伦敦最驰名的博物馆当然是大英博物馆,它的宣传口号是“一个屋檐下看遍世界”。馆内我最喜欢的展品不是希腊雕塑而是埃及木乃伊。当初马克思埋头苦读的图书馆已经搬走,留下个空壳做摆设。《掷铁饼者》的复制品就站在大厅楼梯转角上,那么俊美的人却断了一根手指,一如维纳斯有种残缺美。

近代中国史中,英国人的野蛮掠夺叫人齿冷,所以我对大英博物馆其实并无多少兴趣。但博物馆边的布卢姆茨伯利(Bloomsbury)街区却值得一逛。这里有弗吉尼亚·伍尔夫的旧居,是“Bloomsbury(布卢姆茨伯利)派”的发源地,据说电影《时时刻刻》(Hours)有一部分场景就是在此地拍摄。如今它成了伦敦大学的房产,不知从这里走出去的学生中有多少沾了灵气,妙手写文章,仗笔走天涯。

而我的笔记本里,至今珍藏着M在布卢姆茨伯利街区拍的那张照片。那是他离开伦敦前拍的最后一张照片。那时候他正忙着毕业设计,公寓墙上贴着回国倒计时的表格。

走出国家美术馆,时间尚早,决定前往肯辛顿区怀旧。

肯辛顿宫曾是威尔士王妃戴安娜的住所,17世纪以来,这片地产就属于英国皇室。位于肯辛顿大街与诺丁山之间的肯辛顿宫公园被称为“亿万富翁的林荫大道”,2005年,英国首富、钢铁大亨拉克希米·米塔尔(Lakshmi Mittal)支付七千万英镑买下了这里的两个联排单位,使得肯辛顿宫公园的18号与19号成为全世界最贵的房产。但要体验肯辛顿区的魅力,你也可以分文不花。

伦敦生活的魅力之一是生活的细节

旅途中随身携带的笔记本

海德公园边的酒店房间,清晨能听见皇家卫队的马蹄声

靠近海德公园的区域汇集了三家博物馆,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Victoria and Albert Museum)、自然历史博物馆与科学博物馆,它们是1851年万国博览会的产物。几乎每个英国小孩都去自然历史博物馆看过大厅内的那具恐龙骨架,也是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叫达尔文的老头子。我喜欢的是V&A博物馆,如果大而全的大英博物馆旨在“炫耀”,那么小而精的V&A专为“欣赏”而存在。那里有最丰富的中世纪艺术收藏,而且定期举办当代艺术主题的展览,薇薇安·韦斯特伍德(Vivienne Westwood)就曾是座上宾。这里还藏有大量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的作品,他是我最偏爱的设计师,其设计曾影响了近代英国社会的审美品位。

结束了一天的漫游,重新回到摄政街上,藏在街旁的朗廷酒店如同世外桃源。最新的一次翻修共花费了八千万英镑,领我到房间的服务生骄傲地介绍着这笔庞大花费带来的新气象:“你可以看到,感觉到,听到……”

“以及闻到。”我补充说。他笑了。

事实确实如此。空气里弥漫着皇室香氛品牌潘海利根(Penhaligon's)的招牌香气,为整个酒店蒙上一层轻盈而雅致的玫瑰灰色。沿着长长的走廊,路过的每一扇门后面都有过传奇。

阿瑟·柯南·道尔在这里撰写福尔摩斯的冒险,拿破仑三世将这里当作他客居伦敦时的行宫,丘吉尔在这里主持“二战”大局,奥斯卡·王尔德在这里说:“没有危险倾向的想法不配被称为想法。”朗廷酒店开出的最大额账单应该属于温莎公爵,他在这里与辛普森夫人初次相遇。为了这次相逢,他付出了整个大英帝国的代价。

以“观看白金汉宫卫队换岗”为由,我又搬到海德公园角上的瑞吉酒店。

海德公园角大概是世界上最繁忙拥挤的转角,两百年来一直深受交通拥堵的困扰,因为它是自西侧进入伦敦市区的咽喉要道。1885年,惠灵顿拱门不得不因为交通问题而迁移到现在的位置。这倒成全了瑞吉酒店的住客:清晨可以观赏到皇室骑兵卫队盛装穿越拱门。这家瑞吉酒店曾经是圣詹姆斯医院,很多在这里出生的孩子为重温旧梦而成为这里的住客。成为医院之前,这里还曾是私人住宅,当年没有电梯,所以主人都住在楼下,佣人住楼上,因此底楼的房间层高明显高于高层的房间。

为瑞吉工作多年的新加坡女孩安妮在欢迎我的时候说:“在这里,服务的艺术是掩藏的艺术。”我看着从古董书架内缓缓升起的液晶电视,开始对这条法则有了直观感受。所有的开关、控制器都被藏进床边抽屉内那块小小的电子触摸控制屏中。躺在高高的四柱大床上调校那块蓝色电子屏,直到房间的温度、光线完全符合要求,那感觉仿佛置身《神秘博士》(Doctor Who)剧集。如果我能像博士一样时间旅行,我该去哪里呢?狄更斯早已经说过: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伦敦马球赛

我置身2009年的伦敦,难道还有更好的选择吗?于是我给管家弗吉(Fugi)打了个电话,十分钟后,描着花纹的香槟酒杯以及丝质拖鞋就被放在银托盘上送过来了。

电话响,是马球赛组织方和我确认司机来接的时间,并确认我会参加周日下午举办的国际杯马球比赛与女子公开赛。挂上电话,看着邀请函上England VS Commonwealth(英格兰队对阵英联邦)的字样,心想天底下还有什么国家能组成这样的队伍。

司机理查德穿着灰色细条纹双排扣西装,他驾驶的黑色宾利内部却是新鲜黄油般的嫩黄色。同车的米兰人卢克是位音乐评论家,他刚去拜访过弗朗西斯·培根的故居,而我很喜欢卢西安·弗洛伊德的作品。他带着赞叹的语气不断说:“我真仰慕英国人的生活方式,他们的穿衣打扮,你看这些颜色,真是太棒了!”我从没见过一个来自意大利北方城市的人如此夸赞他国人民的品位。

经过绿色的哈默史密斯(Hammersmith)桥,就算正式离开伦敦市的“荣华富贵”了。车稳稳驶入英格兰迷人的乡野,羊群、绿树、小屋,那种闲适与开阔,让我的呼吸也变得轻松起来。仿佛回到简·奥斯丁小说中的时代,人们喝茶聊八卦,欢度余生。

比赛在伦敦郊外的考德雷(Cowdray)公园举行,这片公园属于考德雷子爵及其家族所有,赛场不远处就是考德雷家族的城堡。英国的上流社会绝少出席公众活动,私人俱乐部、沙龙、管家,这个有闲阶级和他们背后的专业人士创造了独一无二的贵族文化。而马球运动,正是这一传统在现代社会的延续。

比赛开始前,大家一边啜饮血腥玛丽,一边闲聊。曾经是专业马球队员的凯瑟琳在香港生活过多年,她的大女儿今年十二岁,已经是个马球好手,她还告诉我考德雷子爵十六岁的女儿在队员受伤的情况下,已经作为替补队员参加了此届英国女子公开赛,这是她的第一场正式比赛。

我偷偷恶补了一下马球规则。简单来说,比赛双方各有四名队员,1号与2号为前锋,3号为中场,4号为后卫,其中3号位置关键,所以选手也常常是全队技术最优秀的选手。比赛用的马都是血统高贵的赛马,而每名队员必须准备四匹马(这也是马球属于贵族运动的原因)。比赛分为四节(chukka),每节七分钟,中间休息三分钟。而中场休息则延长为五分钟,这时观众可以走到场内踩平球杆造成的凹洞,让草皮恢复原状,这不仅是很好的互动,更能保护马匹安全。

对于行家来说,马球赛的魅力在于速度与战略,以及骑士风度。对于我这个门外汉来说,马球赛的魅力在于那些俊美的马和这些高雅的观众。

最后英格兰队以半分之差输给英联邦队,瑞吉酒店的Paul作出扼腕的样子:“发奖杯的时候,我可得好好为难一下英格兰队!”不过好像并没有人真正关心比赛的结果,大家为冠军欢呼,也为亚军鼓掌,然后回到帐篷里享用芬芳的招牌兰斯伯瑞(Lanesborough)下午茶,它的全套银餐具与茶具都从伦敦运来。

米兰人卢克继续用激赏的眼神观察着在座的英国绅士与淑女们,我也加入他的行列。不得不承认,英伦范儿一直是时尚潮流中的“上品”,粉色衬衫、绿色裤子加红色三节拼接皮鞋,这样的搭配实在需要超常的想象力以及多年积累的功力。在我这个只敢穿黑与白的懒人看来,即便是地道伦敦人,他们超凡入圣的独特品位也可以说是命悬一线,常常只与怪诞粗鄙隔着薄薄一层窗户纸,叫局外人看着手心出汗。

英格兰乡间静谧一如往昔

马球比赛

场内场外,人与马都全神贯注

人生若只如初见

回酒店的路上,司机理查德听说我曾在巴特西(Battersea)住过,特意从那里绕道,让我看了一眼夕阳下的阿尔伯特(Albert)桥,依旧是秀气的粉红和浅蓝。刹那间以为这四年根本没有过去,我还是当年那个学生——很年轻,很穷,很乐观;在一个又一个免费的美术馆里打发周末时光,枕着参考书能一觉熟睡到天亮。心下一阵抽痛。

M,我想就这样推开车门,向巴特西公园的方向飞奔,好像你还会在那间公寓里等我,开门来,为我泡一杯茶,为我拂开这些年落在我眉眼上的风霜。

理查德在这个时候说:“堵车了,我们要绕道。”

周末的傍晚,伦敦的各条大街都拥挤得水泄不通,最后,我被困在贝斯沃特(Bayswater)街的车流中,大理石拱门(Marble Arch)遥遥在望,右手边是初秋的海德公园。大家都在树荫下野餐,宠物狗互相追逐。塑胶的飞盘在空中呼呼作响,有个扎两条小辫的红头发女孩子踮起脚尖去抓,露出鼓鼓的小肚腩,但是那飞碟却擦着她的指尖飞过去了。我百无聊赖地看着一位街头画家向路过的行人推销自己的一组油画,灰色基调,抽象的几何图案。

如此热闹景象,让人几乎忘记英国正遭遇“二战”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伊丽莎白二世在纸钞和硬币上渐渐衰老了,日不落的辉煌早已经过去。作为全球最大的欧元美金离岸中心,这片国际金融家的乐土与战场,像悬在欧洲大陆体外的心脏,逐渐失却它强大的脉搏。

或许,消亡是一件缓慢的事,我们都不该匆忙地去做。比如烛火的熄灭,比如感情的冷却。在逐渐升起来的暮色中,想起伦敦所代表的那个大英帝国,她的伟大、荣耀与失落。背负这么多前尘往事,也难怪这城市时常有张沉思而阴郁的面容。亨利·詹姆斯在《英国风情》中写道:“只有那些热情的朝拜者、茫然的外国人和其他剥夺了特权的人们,才能欣赏这个令人赞叹的国家的‘特点’。”

一切美好都谢幕

离开伦敦的前一天,到伦敦西区的女王陛下(Her Majestic)剧院看《歌剧魅影》,我想,演员们早已不是当年的那一批了吧。我右手边的棕发女子,带着三个孩子来看。散场的时候,她一直在哭,三个孩子站在黑暗里乖巧安静地等。

但是我没有留下来陪她一起哭,而是趁着天色尚早,搭红色双层巴士回酒店去。

2004年1月13日,那是我第一次到伦敦的日子,饥肠辘辘的我在利物浦街(Liverpool Street)地铁站旁的食品超市买了一瓶冰冻矿泉水和一个甜面包圈。

2004年9月14日上午,依旧是饥肠辘辘的我在卢塞尔广场(Russel Square)地铁站买了一张去往希斯罗机场的单程票。拉着行李箱走出电梯的时候,一个年轻人过来帮忙。他绿色的眼睛,是那天阴霾的伦敦天空下,我记得的最后的颜色。

曾厌恶过这座城市里静止得仿佛永世不变的空气,干净得没有人的气息。多年以后再拜访她,发现她依旧是初见时的模样,竟然觉得像见到多年的好友一般安稳。

只是我,这一路从欢喜到哀伤,很多事情也随之谢幕。

伦敦,是下在我生命中的一场豪雨,但终有一天,会在我记忆里渐渐止息。而我的心,也总会有一小部分留在了那里,在一杯伯爵茶的香气里,守候一个个潮湿阴霾的早晨,和一段美好年华的邂逅。

伦敦的街道总是那么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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