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群英
心在山东身在吴,
飘蓬江海谩嗟吁。
他时若遂凌云志,
敢笑黄巢不丈夫。
潘金莲为何撩不到武松
(一)
前度见段宏宇老师的一篇奇文《徒手打死老虎,这事儿连常识关都过不了》,说的是武松打虎事件。
这话没错,常人别说打虎,打死一头牛都不易。但小说家言,多有夸张语,武松打虎固然不合常识,鲁智深倒拔垂杨柳岂不更耸人听闻?当然我也知道段老师不是要跟施耐庵老师较这个真,不过是借这个话头,做些果壳网性质的常识普及而已。
普通人是打不了虎的,武松能打虎,说明他不是普通人。打虎是他的出场秀,艳惊四座,见者皆惊为天人。记得高中课本里就选了这一段,还是必背的段落。
当时背得有口无心,许多年后重读,在英雄气概之外,倒读出些悲凉来。武松何以能打虎,要打虎?是因为他不得不如此。他上景阳冈看似偶然,实则缘着前路一步步行来,必然地,要跟那只猛虎狭路相逢——好的写作者不生产人物,只是人性的搬运工。
武松原本清河县人士,酒后与人相争,以为自己打死了人,远遁他乡。后来听说那人没死,就打算回归故里。途经景阳冈,在山下店家一再告诉他山上有老虎,且等明日再过冈,武松的反应却是:“你留我在家里歇,莫不半夜三更,要谋我财,害我性命,却把鸟大虫唬吓我?”
这话,一半是玩笑,一半是真心,他未必认为店家要谋财害命,却不信人家对他会有这份好心。等他来到山脚下,“见一大树,刮去了皮,上面写着两行字:‘近因景阳冈大虫伤人,但有过往客商,可于巳、午、未三个时辰,结伙成队过冈,请勿自误。’”他仍然认为这是酒家的伎俩,要赚客人在他家留宿。
直到他来到一个破落的山神庙,看见门上贴着官府的印信榜文,才相信山上有虎——到底是更相信政府。他欲待转身再回酒店,又寻思道:“我回去时,须吃他耻笑,不是好汉……怕甚么鸟!且只顾上去看怎地!”
这里写出武松的神威没错,却也写出武松高度的戒备与自尊心,他防范人多于防范虎,这也难怪,他之前虽然不曾见过虎,却已经懂得,人性恶于虎。
(二)
关于武松来历,书中未曾交代太多,单知道他曾与哥哥武大相依为命,武大卖炊饼为生,处于社会最底层,又是个侏儒,曾受不少欺负。昔年武松喝多了就跟人打架斗殴,时常吃官司,害得武大随衙听候,但也因此没人敢惹他们。
可是,武松并不是一开始就有这番好身手的,在他长大成人之前,想来武大保护不了他,他对世间真相多一点了解,就对人性多一些悲观。
书中他一出场,便是冷面冷语。当时宋江新投柴进大官人,英雄惜英雄,不免多喝了几杯,宋江起身净手,在走廊尽头,一脚踩在一只铁锨上,铁锨上却有一团炭火,拍在了躲在那里就火的大汉脸上。
这对照颇有意味,当宋江与柴进在暖和的房间里,喝着酒,“各诉胸中朝夕相爱之念”时,武松缩在廊下,就着铁锨里的炭火取暖。他揪住宋江的衣领要打他,庄客忙制止道:“这位是大官人最相待的客官。”武松道:“‘客官’,‘客官’,我初来时也是‘客官’,也曾‘最相待’过,如今却听庄客搬口,便疏慢了我,正是‘人无千日好’!”
他道出了世态炎凉。人与人初相见时,稍有投缘,彼此都会产生美好想象,放大那份好感。可惜这好感,经不起世事擦拭,若没有资源加持,很快就露出破绽来。书中说是武松性格暴躁,遭庄客在柴进面前搬口,可是若他有家底,庄客又岂敢说三道四,柴进又岂会因这些闲言碎语,对他冷遇至此?
武松出身寒微,野蛮生长,身长八尺,浑身上下有千百斤力气,算得上一个英雄好汉。只是,任你浑身铁,又能打几根钉?在这世间,纵有一双铁拳,仍然随时都有被暴击被暗算的风险,自尊自负又自知,使他常处于紧绷的状态里,养成了警醒也不无焦躁的个性。
紧绷的他,宁可与老虎死磕,也不愿遭人耻笑,明知山有虎,他也得上景阳冈。
(三)
打虎不但是武松武力的一次展现,也是他内心的一次大爆发,走投无路,孤注一掷,他与老虎之间必有一死,最终是他满身血污地赢了。这是一个暗喻,也是他接下来人生的缩影,他无所依凭,必须赤手空拳地为自己打开一条血路。
只是在他彻底跟生活硬碰硬之前,插入了一段短暂的蜜月期,这是打虎换来的福利。他得到阳谷知县的欣赏,知县要赏他一千贯,他答曰:“小人托赖相公的福荫,偶然侥幸,打死了这个大虫,非小人之能,如何敢受用?小人闻知这众猎户,因这个大虫受了相公责罚,何不就把这一千贯散给众人去用?”
这段话大气、厚道、谦虚,还很有分寸,与他在庄客、店家乃至宋江面前的言谈都不同,关键时候,武松还是挺擅长辞令的嘛。知县觉他忠厚仁德,当即任命他为都头。武松跪谢道:“若蒙恩相抬举,小人终身受赐。”他停下看望哥哥的脚步,安心地走马上任。
巧的是,武大因为娶了潘金莲,被地痞流氓骚扰,在清河县待不下去,也来这阳谷县谋生。几日后,他们在街上遇见,彼此大为欢喜,武大将武松带回家,兄弟二人各种亲热自不必说,更上心的是武松的嫂子潘金莲,一个劲儿撺掇他搬到家中来住。
我们都知道,潘金莲别有用心,但武松不知道,他觉得这主意不坏,就收拾了行李搬了过来。书中写潘金莲,“如半夜里拾金宝的一般欢喜”。拾金宝是意外之财,还是在半夜里,更显出潘金莲那舍不得与人分享的喜出望外,她很文艺地以为,她嫁给武大,只不过是为了遇到武松:“想不到这段姻缘,却在这里。”
当潘金莲以一种恋爱的心情,对武松浮想联翩时,警醒如武松,居然毫无察觉。也许是他经受风雨太多,很享受在这无序世间终于建立起的这个和谐小世界。这几乎是他一生里的黄金时代,他终于不用那么紧绷,还特意买了彩色缎子,送给潘金莲做衣服。
武松竭心尽力守护这气氛,潘金莲却在想方设法地想要突破它,她想要的不只是这些。
机缘出现在一个下雪的中午——顺便说一句,《水浒传》写四季特别像四季,“智劫生辰纲”非得在那样一个着火般的夏日正午,一场大雪,让林冲夜奔,更显怆然。如果我们的道德那根弦稍稍放松一点,也许会觉得潘金莲选的这个中午,还挺有气氛。
那之前已经下了一天的雪,第二天早晨,武大和武松各自出门,武大要做一天生意,中午,武松戴着毡笠儿踩着乱琼碎玉归来。
潘金莲准备了酒肉,还簇了一盆炭火,虽然称不上“红泥小火炉,绿蚁新醅酒”,但下雪会造成一种隔绝感,世界很远,你很近,外面很冷,眼前的你让我觉得很暖,此刻,我不关心全世界,我只关心你。
雪天、火炉、帘子、热酒、小菜、美人、笑脸……真是很容易将人催眠啊。然而,当潘金莲将一张潋滟的笑脸凑过来,说“你若有心,吃我这半盏儿残酒”时,那温软的时光戛然而止。武松劈手夺过酒杯,泼在地上,骂道:“嫂嫂!休要恁地不知羞耻!”将手一推,差点将潘金莲推倒,还声称:“稍有风吹草动,武二眼里认得是嫂嫂,拳头却不认得是嫂嫂。”
这反应也太激烈了。潘金莲的做法是大有问题,但是换成一般人,不管被什么人表白,心里都会生出一种幻觉,认为是自己魅力巨大,让对方迷失,即便正色拒绝,也会有点感念这“知遇之恩”的。
武松的脑回路不同常人,他马上识别出,这只是潘金莲生性轻浮,她会对自己这样,也会对别人这样,他嗅出了危险的味道,需要立即警告她。他是一个不会产生幻觉的人。
潘金莲的撩拨击碎了武松的安全感。在他心中,哥哥和他是一体的,潘金莲欺负他哥哥,也就欺负了他内心里弱小敏感的那一部分。
这是一,其二,武松经历过长期贫穷困窘的生涯,像他这样骄傲的人,须得给自己找到几个立足点,一身功夫是其一,道德洁癖是其二,他武二纵然不曾发迹,但绝不是那种“猪狗不如”的人,潘金莲这是想什么呢?
第三,我们说了,武松一向活得紧绷,不能容许这个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和谐小世界出现缺口。他混迹江湖多年,深知千里之堤,溃于蚁巢,必须严阵以待。疾言厉色教训完了潘金莲还不算,知县安排他出长差,他特意回到哥哥家中,叮嘱武大做好防范,要他每天迟出早归,归来便下了帘子,早闭上门。
(四)
潘金莲有点伤自尊,哭闹了一场,也就算了,看武大每天果然迟出早归,下了帘子关上门,她也就依顺了他,估摸着武大快要回来时,先把帘子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