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潘金莲出身及情爱之谜
出自《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崇祯本)第二回第一图:俏潘娘簾下勾情
我在前面讲到,在《金瓶梅》文本里,武大是有生育能力的,前妻给他留下一个女儿叫迎儿,潘金莲作为迎儿的后母,对迎儿肆意虐待,迎儿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弱小生命,潘金莲于迎儿来说,是压迫者。
在《水浒传》里,不存在迎儿这样一个角色。《水浒传》对于潘金莲身世的交代,大体被《金瓶梅》所采纳,根据书里的交代,其实潘金莲更可以定位于被侮辱被损害的弱女子。
《金瓶梅》为潘金莲列出一个时间表:
九岁时:父亲——清河县南门外裁缝——得病死了,她母亲——后来时不时到西门庆家去,被称为潘姥姥——度日艰难,就把她卖到了王招宣府里,她排行第六,被称为六姐,这个称呼(转化为六儿)一直延续到她成为西门庆的小老婆,但是书里后来没有出现过她另外的五个兄弟姊妹,可能是她父母都没把那些孩子养大,只活了她一个,但还未成年,她就被卖去官宦府第为奴婢。那招宣府买去她,让她习学弹唱,还教她读书识字,这种培训,目的当然是让她以后能更好地娱乐、服务主子,所以后来潘金莲成为西门庆的第五房小老婆。我们发现她的文化水平不但高居其余妻妾之上,也超过西门庆许多,她能写情书,而且用词曲的形式来写。
十二三岁:在王招宣府中,她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身衫子,做张做致,乔模乔样。按这样的说法,是她自己天生轻浮。
十五岁:王招宣死了,她母亲去把她领了出来,三十两银子卖给了县里有万贯家财的张大户。王招宣活着时是否染指于她?作者没说。但到第七十九回,西门庆暴亡前,有一笔写到,王招宣遗孀林太太,元宵节期还化浓妆乘大轿到西门庆家做客,事后吴月娘知道了丈夫和林太太私通的事情,禁不住背地后骂她“老浪货”,潘金莲搭腔,吴月娘就想起来,林太太来时认出了潘金莲,告诉吴月娘潘金莲是从小儿在她家使唤来,潘金莲听了,“把脸掣耳朵带脖子都红了”,立刻“辟谣”,这就让读者觉得,少女时期的潘金莲在王招宣府里,应有难言之隐,否则她母亲去把她领出来,林太太也未必能痛快地答应。转卖到张大户家以后,潘金莲弹得一手好琵琶。
十八岁:出落得脸衬桃花,眉弯新月,张大户要把她收为小老婆,主家婆余氏厉害,不得到手。“一日,主家婆邻家赴席不在,大户暗把金莲唤至房中,遂收用了”。事情败露,主家婆将她百般苦打,张大户便赌气将他白白地嫁给了隔壁卖炊饼的武植,也就是被县里人戏称为“三寸丁榖树皮”的武大郎。何谓“三寸丁榖树皮”?有几种解释,我个人认为比较靠谱的解释是:丁是男子的意思,“三寸丁”是极言此男畸矮;榖树,即楮树,树皮又黑又硬又粗糙,是极言其丑陋猥琐。张大户并没有从此放过潘金莲,在武大郎外出卖炊饼时,已经腰添疼、眼添泪、耳已聋、鼻添涕、尿添滴的张大户便踅入武大家来强占潘金莲。后来又被主家婆发现,把武大和潘金莲夫妇从他们大宅院隔壁撵走,先迁至紫石街,再移居县门前上下两层四房两院的居所,这次迁移,我们可以理解为在紫石街上往县门前挪动,如今有据《金瓶梅》改编的话剧、舞剧,都使用紫石街这个符码。
二十五岁:这是《金瓶梅》故事开始时潘金莲的年龄。就在这一年,她先是意外邂逅了武松这个小叔子,再巧遇到西门庆这个大财主。
二十五岁前的潘金莲,被侮辱与被损害,其中最悲苦的一点,就是不能自主把握支配自己的身体。她十三岁时就注意把自己精心打扮起来,所谓“做张做致,乔模乔样”,就是她生理上心理上都趋于成熟,有了明朗的性别认同意识,有了希望获得性爱的需求。但是她却落入张大户这个老色鬼的魔爪中。张大户迫于主家婆的淫威,将她白嫁给鳏夫武大郎,实际上是一种性虐待,而且即使把鲜花插到了牛粪上,张大户还要趁机去掐弄花瓣。对于潘金莲这样一个美貌而且性觉醒很早的女性来说,无法自主选择性伙伴,还要时时承受令她恶心的男子的蹂躏,是比饿饭挨冻还要痛苦万分的人生遭际。
有个年轻人跟我讨论潘金莲,他问:潘金莲为什么非得跟武大郎过呢?她为什么不跟武大郎离婚?她为什么不私奔逃离?我就告诉他,那个时代,官方以封建礼教治国,礼教要求妇女遵守三从四德的戒律:三从就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也叫四行,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当然通过《金瓶梅》的故事,越往后读,我们越会发现,实际上在明朝的那个时期,已经是“礼崩乐坏”,封建礼教已经玩不大转了,但是其基本面,还是固化的。基本面之核心,就是男权。那是一个神权社会、皇权社会、男权社会。神权和皇权都是男权的支柱。妇女嫁了人,男人可以不要她,把她休掉,她却不能提出离婚,把男人休掉。书里写潘金莲嫁给武大郎后自唱《山坡羊》发泄苦闷,有“他乌鸦怎配鸾凤对,奴真金子埋在土里”的心声,但无论是官府还是宗族都不可能允许她自主离异,她只能在愤懑中受岁月煎熬。私奔逃离呢?就她的具体情况来说,她跟谁去私奔?往哪里逃逸?在遇到武松之前,她只能是隐忍着,胡乱地度日。
武松出现,而且搬到了哥哥家居住,虽然武松和潘金莲是叔嫂关系,二者若发生关系有悖道德,但是《水浒传》的读者,多有在心底里同情潘金莲的。据之改编的戏剧、电影、电视连续剧,也多有将潘金莲一派真情遇冷遭拒流露出遗憾的。那个和我讨论的年轻人就说,其实潘金莲不必与武大郎离婚,武松也不必娶走潘金莲,他们两个,一位是那么美貌灵动,一位是那么雄壮威风,他们实在是最佳的性爱拍档,他们在维系表面伦常关系的前提下,互为情妇情夫,或者仅仅是发生了一夜情,有段露水姻缘,也是人世间应该容纳,而且有美感的事情啊。这位年轻人笃信西方性学提出的男女性行为在三个条件下的合理性:第一个条件就是,双方都是成年人;第二个条件是,双方完全自愿,任何一方对另一方都没有丝毫的强迫性;第三个条件是,他们的性行为是在私密空间,不令任何第三者发现,因而这种私密的性行为对双方家庭和社会,都完全没有破坏性。那位年轻人发议论说,如果《水浒传》或者《金瓶梅》写出潘金莲和武松作为美女壮男的一夜情来,将会是非常动人的篇章,会有数量不小的读者不但原谅他们的越轨,而且会为他们在人生旅途中获得了最舒畅的性爱享受而欣慰。
但是无论《水浒传》还是《金瓶梅》,里面写到的武松,都是那么令人失望,他还不是不爱潘金莲,他是任何女人都不爱,这种男人在《水浒传》里不止一位,在另外的传统文学艺术作品中也还不少。这种男人还不是“坐怀不乱”,“坐怀不乱”是男子能在女子坐到其怀中时,分明感觉到异性的肉体特征与气息,却能克制住自己的性欲,武松这类的英雄豪杰却是对女性的肉体特征与气息全然没有感觉,他们用不着克制,是天然的性冷感。一个美貌的性欲强烈的如一团火的女子,偏遇到一个雄壮的毫无性欲的如一块冰的男子,这是人世间最凄惨的活剧之一。
对于潘金莲和武松的这段故事,历来多有人发出喟叹,20世纪“五四运动”、新文化运动风起云涌后,多有为潘金莲作翻案文章的,这种思绪一直延续到新的历史时期。
1962年,那一年我二十岁,在首都剧场看了一场由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演出的话剧。前一个剧目是田汉编剧的《名优之死》,后一个剧目就是欧阳予倩编剧的《武松与潘金莲》,这个六场话剧演出的时间不够长,因此前面要加一个《名优之死》,剧本是欧阳予倩1927年创作的,原来就叫《潘金莲》,他自己以京剧形式演出过,亲自扮演潘金莲。这个剧不仅完全同情潘金莲,甚至歌颂潘金莲,将她塑造成一个反抗封建礼教、追求自主恋爱的正面形象。按欧阳予倩的诠释,潘金莲被张大户霸占,又对她性虐,让她嫁给武大郎,因此武松出现时,她对武松的爱不但合情合理,也是可歌可泣的。武松拒绝了潘金莲的爱,潘金莲在苦闷中错爱了西门庆,毒死武大郎,王婆是首恶,潘金莲是犯错误,当武松手拿尖刀前来寻仇时,潘金莲撕开胸前的衣服,露出胸膛,坦然地说:“这颗心是红的、热的、跳的、烫的,你就拿去吧!你杀了我,我还是爱你!”但是在我看过演出之后,这出戏就停演了,后来知道,是周恩来总理劝停了这出戏的演出,认为如此为潘金莲翻案,影响不好。事到如今,仅就武松和潘金莲的这段故事,究竟应该如何评价潘金莲,也还很难形成共识。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她毕竟毒死了武大郎,对于这样一个刑事犯,难道能够予以谅解,甚至同情乃至肯定吗?
人是复杂的生命存在。潘金莲在邂逅武松后的种种表现,已经显示出她人性的复杂深沉。武松严拒她并搬走以后,潘金莲一度也只好顺命苟活,武大早出晚归卖炊饼,她每日约莫武大归来时分,就习惯性地先去收簾子、关大门。
说到这里,不免还要就簾子和帘子多说两句。原来我们的语汇里,簾子和帘子是两种不同的事物。簾子多用细竹篾编制而成,在武大和潘金莲的住处,这种簾子白天要用叉竿挑起来,掀挂到窗外的支撑点上,一般会是左右两边设置的承接钩,以便阳光射入、通风透气,到了傍晚,再用叉竿将簾子放下来,关好窗户。“簾”这个字,根据简化字方案,与帘合并,簾子和帘子都写成帘子,有的用简体字排印的《水浒传》和《金瓶梅》,就把这段情节里的簾子印成帘子。而帘子是纺织品制成的,不会使用叉竿去举放,所以,潘金莲在这段情节里,用叉竿挑放的一定是簾子而绝非帘子。
《水浒传》和《金瓶梅》里,都写到潘金莲命运中遭遇的偶然,这当然也是西门庆命运中的偶然,而这个偶然,就与簾子,特别是与叉竿相关。叉竿实际上是潘金莲和西门庆的第一个媒人。三月春光明媚,潘金莲傍晚用叉竿放簾子,忽然一阵风吹过来,潘金莲没拿稳叉竿,那叉竿落下,便不端不正恰打一个路人头上,那人,便是西门庆。当时武大和潘金莲住的是上下两层四房两院的居所,我们可以把潘金莲手中的叉竿想象成是从二楼落下。潘金莲和西门庆就这样在明媚的春日偶然遭遇了。潘金莲赔笑道歉,西门庆顿时惊艳。这是很美好的瞬间,是一幅画,一首诗,一首歌,可以拍成曼妙的MTV或者微电影。这让我们不免联想到元代王实甫《西厢记》第一折里所写到的,张生在普救寺里头一次遇到崔莺莺的场面,当时张生便唱出:“正撞着五百年前风流业冤!”高富帅撞上白媚美,双方都被对方掣走了魂儿。
底下的情节流动我们都很熟悉。潘金莲从西门庆那里获得了真正舒畅美妙的性快乐。但是接下来的情节却是潘金莲杀夫。《水浒传》和《金瓶梅》的作者都把潘金莲杀夫的情景写得非常冷酷残暴,为了让已经被灌了毒药的武大速死,潘金莲拿两床被子捂住他,怕他挣扎,就跳上床去,骑在武大身上,用手紧紧按住被角,终于令武大呜呼哀哉。虽然鸩杀武大是王婆教唆,但杀夫的过程是潘金莲独立操作的。为潘金莲翻案的人士绕不过这个难点。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这是作者在揭示潘金莲人性中最黑暗的一面。无论如何,她不该对武大那样一个善良懦弱的生命下那样的毒手。
排除了武大这个障碍,潘金莲总算可以自主支配自己的身体和情欲了。《金瓶梅》的作者比《水浒传》的作者高明,他增添出一个角色迎儿,武大死后,迎儿实际上也还是潘金莲自主生活的一个赘物,于是写了潘金莲对迎儿的虐待。他对潘金莲人性中的恶毫不掩饰。到第七十八回,他写潘金莲的母亲,书里叙述文本有时称潘妈妈,有时称潘姥姥,坐轿子到西门府来,轿夫讨要六分银子,潘姥姥拿不出,潘金莲竟执意不付,还申斥母亲:“今后你看,有轿子钱便来他家,没轿钱别要来!”那天是府里为潘金莲上寿,她母亲是来为她贺寿的,她却当众让其生母难堪,这就把潘金莲人性中的恶写到极点了。虽然她母亲在她父亲潘裁过世后,几次将她卖掉,造成她人生始于耻辱卑贱的起点,嫁给西门庆以后,她的本钱只是姿色而已,经济上仍是拮据的,比起李娇儿,简直是穷酸,就是孟玉楼,也比不上,那天的轿钱,到头来还是孟玉楼掏出一钱银子,打发了轿夫,春梅后来为潘金莲打圆场,跟潘姥姥说,“俺娘是争强不伏弱的性儿,比不得六娘,银钱自有”。但是,你潘金莲在西门府里经济上处于弱势,你苦闷,也不该就对亲妈如此发作呀?而她就那样发作了。《金瓶梅》的作者对潘金莲没有什么事先设定的前提,他就是写出一个可信的生命存在,这个女子就那么在她的人生旅途上跋涉。
在《水浒传》里,潘金莲和西门庆很快就都被武松杀死了。《金瓶梅》却写了这两个人的侥幸存活。潘金莲盼嫁西门庆,西门庆腾出工夫也就真的迎娶了她。两个最佳的性爱伴侣,有欲者事竟成。那么,在潘金莲进入西门庆的大宅院后,她的生存状态究竟如何呢?有论家认为潘金莲算得上个性解放的形象,这个论点站得住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