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音
“有破鞋换洋火!”
或许买卖太小,或许破鞋换洋火是以物易物,或许喊叫的人衣衫褴褛和叫花子差不多,无法拿他怎么办,或许这是一些流浪的人,所以那时国家罕见地放过了那个时代的这一唯一的叫卖声。唯一的历史的声音。
那时街道干净,空气稀薄,没自由市场,没私人买卖,但容下了“有破鞋换洋火!”我没破鞋,有也会补补再穿,因此从没换过洋火。但每每听到声音都会飞跑出去,一是新鲜,听着就莫名地激动,二是看看还是不是上次那个人,如果是,简直像童话。当然不是。但我要说的还不是“有破鞋换洋火”这事,是那时的另一个例外:推车卖小鸡的。
应该是1969年后的几年,大规模人迁徙走了,每年春天,风和日丽,冰消雪化时候,都有乡下人进城推车卖小鸡。不吆喝,往往是一辆加固型的自行车,属自行车里的重装,大梁都是双层的,带着泥土。农人虽一身乡土打扮,但知道是进城,穿得很干净,有时还戴一顶皮帽子。帽边的毛与小毛鸡有种很难说的一致性,但两者看上去总让人说不出地喜欢。车两边往往各绑着一个大笸箩,笸箩里挤的是刚破壳的小鸡。一般卖鸡的地方是一个宽敞一点的胡同口,可以围很多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不管这件事,或许就连现在我们的邻国也不管这事?春发秋收,万物繁衍,天经地义?
真的,当时没一个革命群众管此事。或许有人管过被更多人甚至全体抵住?我不知道。的确,这不是商品,是这个季节的生命,与钱无关。与季节有关,到这季节了就该出现它们。所以也就不管了?的确,哪怕是最铁石心肠的人,当看到季节中憨厚的农人掀开笸箩的一瞬,小毛鸡叽叽喳喳你挤我我挤你地整体地蠕动,谁不会有一种生命深处的牵动?农人远道而来,显然并不习惯走街串巷,因此也不吆喝,就是往胡同口一摆。不管挑,你自己拿,不负责挑公的母的,倒是买的人有懂行的,帮大家挑。整条胡同(反正我们院是这样)家家都买了,少则一只,多则十几只,多少钱一只已忘了,反正也就是几分钱,最多超不过五分钱一只。
刚买来的小毛鸡似乎仍眷恋着大筐,喜欢成群结队,你挨着我,我挨着你,像风吹水波一样一会儿波到这儿,一会儿波到那儿,在春日的阳光下会变幻出不同的光感。分不清谁家的,不过用不了几天就会分得清清楚楚,它们各回各的门前,各找各家。家家剁菜叶,拌棒子面,弄食盆,仿佛回到了过去的农村景象。春天的养小鸡,无异于一个古老的节日,基因里的习惯。其实说起来一点儿也不古老,北京,除了一些老北京人,那些提笼架鸟,即使“文革”中也用羊腰喂猫的人,大多以前都在乡村,很多习惯都是乡下习惯。我们院七八户人家,大多是河北老家的乡音,来北京早点的也不过就是解放前几年,日本投降是个小高峰,更多五十年代初才迁来。往往一个院的人原都一个村的,邻村的,说起来都是五服内的亲戚,有的大人是要管小孩叫叔的。当然到了城市了,也没人论了,越来越城市化,越来越街坊四邻化,往往越让北京增加着多元、多质、多向。比如每年的毛鸡,不是北京的,又是北京的。国外有些城市也是这样,有一年我去马德里,忽然繁华古老街道走来一街筒子羊,牧羊人坐在马车上,大摇大摆赶着羊走在城市中心大道上,后来一问,原来是马德里的赶羊节。羊本来和马德里无关,但又神奇地是马德里内涵的一部分,人们去马德里有时就是为城市的羊群。
的确,如同节日一样,胡同里养鸡就是一阵儿,热闹完新鲜完便绝大多数消失。有些死了,有些养着养着一看出是公鸡就炖了。毛鸡刚买时看不出是公鸡还是草鸡,稍大后才能慢慢看出,比如公鸡一开始不长尾巴,长翅膀长腿,往往又秃又壮,所谓秃尾巴鸡就指的这时。一看出是公鸡还养什么劲,但草鸡就不同了,草鸡温良、秀气,像小少女一样,非常可爱。但不知草鸡为什么特别少,十只里头有一只就不错了。
我从没买过鸡,但养过鸡,是小徒子给我的。小徒子是我叔的孩子,比我大几岁,七一届的,应该是1969年或1970年,那个春天他一下买了十几只小鸡,好像有什么梦想,但结果没多久就死的死,吃的吃,就全没了。倒是他送我的两只活了一只,而且竟然是草鸡!这让小徒子颇不平,本来没看好我,本来是同情我,怎么我倒比他强了?说实话我也没想到。
我也没怎么认真喂,我自己还不能很好地照顾自己怎么可能照顾好小鸡?但我的小草鸡真像天使下凡,出落得越来越好看,越来越苗条,它棕色,尾巴很长,翅膀也长,有时一抖翅甚至能飞出几米,甚至有一次还飞到房檐上。也因此,我的小草鸡就有了一种功效,就是据说可以用它招鸽子。
北京的天空,即便是“文革”闹得最厉害时也没断了鸽子与哨音。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北京人走的走,下乡的下乡,显出热情萧条的说不清的一种空落,这时鸽子便常常是人们或仰望或出神的对象。
早晨,黄昏,鸽子飞在霞光里,房脊上,身体倾斜的姿态,感光,倏忽之间的变化,重新感光,特别是还挂着哨,远远近近,高高低低,来来回回都让人有一种什么也没变的感觉。当然,出神是一回事,养鸽人又是另一回事,实际上在哨音与霞光之中,放鸽人是有竞争的。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竞争,就是谁能把别人的鸽子招到自己的鸽群里。比如鸽子有时会三五成群掠过我们院的上空,这时如果也养鸽子,就可以放鸽子,看能不能把飞翔的鸽子一下招下来。小徒子不养鸽子,但却有着不切实际的梦想:想用鸡把鸽子招下。因此我的漂亮的但比起鸽子还是显得笨得多的小草鸡便被小徒子派上用场,哨音临近,越来越近了,小徒子就死死抓住我的漂亮的小草鸡,说时迟,那时快,一下把我的小草鸡扔上天。我的小草鸡有时扑腾到房上,有时直接下来,虽然我很心疼我的小草鸡,但也真希望它招下一两只鸽子。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越看越不可能,人家是鸽子,多么骄傲,况且鸽子飞得再低,相比草鸡也还是太高了。院里所有人,我是说孩子,特别是我,都看出了不可能,但小徒子不罢手,不仅不罢手,还把我的小草鸡越扔越高,有时我的小草鸡累了就直接摔在地上。鸽子连看也不看我们一眼,骄傲地、简直像掸着下面愚蠢人的嘴巴倏忽飞走了,让我们能感到一脸响亮的哨音。直到后来小徒子也不知从哪儿弄来俩鸽子,名叫野楼,才不再折腾我的美丽的小草鸡,而我也不再关心天上的鸽子,即使哨音再近也不。
有些记忆是断尾的,我完全不记得这只小鸡后来的命运,正如我不记得我的大黄后来怎么样了,事物常常总是只记得一部分。就像我说过的,早期记忆就像出土文物一样,有些是完整的,有些永远不可能完整。其实结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记住的部分:为什么记住了这些?那些还存在的残垣断壁,无疑是该存在的,有其理由,似乎永远也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