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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哭:弘光列传 作者:李洁非 著


至此,我们对于史可法的最基本的信息,总算不存疑云了:1601年,他诞生于顺天府大兴县。《明史》“地理一”顺天府一段说:

大兴倚(紧挨着京城)。东南有大通河,亦曰通惠河,水自玉河出,绕都城东南,下流至高丽庄,入白河,即元运河也。又有玉河,源自玉泉山,流经大内,出都城东南,注大通河。

看来,今昔大兴,地理上是两回事。据上所述,明代的大兴县,应该自东便门起,沿通惠河直到通济桥之间,大抵是现属朝阳区的一片区域。照这样的概念,我们尽可以说,史可法是不折不扣的北京人。

“北京人”史可法,生在一个锦衣卫家庭,“世锦衣百户”。“世”字需要解释一下。明代制度,“其军皆世籍”,孟森先生曾加以概括:“兵与官皆附卫为籍,世世不改,则并计人数而较增多耳。”有两个特点:一、世袭制,军籍之家,永世为军;二、“附卫为籍”,户籍由驻防地来定,在哪个卫所,即隶籍该地。锦衣卫也是军队系统一种,是皇家卫队。史家的“大兴籍”,即因作为锦衣卫成员,随军从河南落户北京。随着年湮时远,到后来,虽然从户籍角度史家仍属锦衣卫,有一个“百户”的职务,但也可以通过参加科举求取功名。起码从祖父史应元那里,史家开始向知识家庭转化。史应元“举于乡,官黄平知州”,以举人得官。父亲史从质、史可法本人和弟弟史可模,都是读书人。史可法以及堂弟史可程,又先后中进士。这时,史家可以说彻底地从世袭军人迈入士大夫阶层。

说到史可法出生的经过,《明史》称:“从质妻尹氏有身,梦文天祥入其舍,生可法。”当然荒诞不经,但我们不能只是嗤之以鼻,而要弄明白《明史》为什么这么写。

这样的笔法说明,到了编修《明史》的时候,史可法已从满人所亲手杀害的人,变成他们想讨好和利用的对象。为此,开始加以神化。这一点,史可法生前当然做梦也想不到。然而,政治这样摆布历史,或者说以历史为妾妇,实在并不鲜见。

也有另一种修饰,虽然可能出于“善意”。比如,扬州史公祠里的塑像。假如史可法死而复生,看见这座塑像,一定打死不敢相信这是他的尊容。虽然设计师很费了番心思,巧妙地把塑像安排成坐姿,来回避某些问题。但从身体比例看,塑像真的过于魁梧、高大了,让任何普通人自惭形秽。如果我们视“梦文天祥入其舍”为一种陈旧骗局,那么,史公祠塑像则要让人对当代某些思想特色回味不已。

实际呢?计六奇在《明季南略》中说,顺治六年冬,他入城应试,与一位昔年“久居于扬”的浙江人相遇,后者以亲眼所见相告:“史公为人形容猥陋,而忠于体国”。这与《甲申朝事小纪》“史可法小纪”的描写相吻合:“可法为人躯小貌劣,不称其衣冠,语不能出口。”即便试图有所美化的《明史》也写作:“可法短小精悍,面黑,目烁烁有光。”比之于史公祠塑像还不算太离谱,还没有把一个矮小的人,活脱脱变成“高大英雄”。

所以我们又得修复一个事实——史可法的真容是,身量相当短小,面貌也不好看,甚至超出了不好看,得以“猥陋”“貌劣”来形容。其貌不扬以外,语言又很乏味……总之,单从观感来看,没有丝毫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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