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野菜
很多时候,我都觉得野菜之于我,冥冥之中有种关联,每一个生长野菜的地方,我都是熟悉的。后来才明白,我之所以喜欢故乡的野菜,是因为喜欢野菜之前的那个修饰语——故乡。这些野菜,会钻进记忆的深处,与一个叫作故乡的念想,在野地里相遇。
之所以想起野菜,确切地说,是因为一些事物引起的,譬如这陕北春天的小蒜、夏天的灰菜、秋天的曲曲菜。我将自己定义为无用之物,将野菜也定义为同类,两个无用之物,在一段虚拟的光阴里相遇,便会产生一些交集。原是故交,却并行生长,互不打扰。
迄今为止,我仍不知道岁月的提篮里,会有一些野菜与我的宿命相连。野菜一旦冠以“故乡”二字,就将一个人的草木情结暴露无遗。故乡,总能打败一些浮躁,让一个人安静下来,细细回忆一些细节,然后在纸上复活。
一夜春风,豫东的麦田醒了,土地里的许多旧物,开始吐出闪亮的舌头。春风拂过的地方,都存在着时间的遗物,譬如一株草、一棵树。它们宽恕了迟到的春天,与温暖为邻。
就那么一场风,乡村开始风云突变,指甲盖大的野菜开始疯长,野茼蒿顺着麦田缝隙探出头来,呼吸田园之气,水萝卜也安于贫瘠的土壤。
春节后是野菜生长的最佳时机,一夜春风过,便野菜满地。田间地头到处都是乡人晃动的影子。你看,妇女小儿,三五成群,手挎竹篮。他们蹲在地上,说笑间就剜了一篮。挖野菜也是人生一件有趣味的事。人对土地较为了解,更知道野菜的品性。“初春为菜,仲春为草。”这谚语谁都懂,这年过后,一肚子油水,趁着野菜鲜嫩,是该好好调理一下了。
野菜的苦,适合初春的肚子,素净,还有些返璞归真。忆苦思甜之类的话,有些人为地拔高,村人吃野菜,不过是一种自然的习俗罢了,与强加的道德毫无关联。
吃野菜,也是种享受,豫东谚语:“水萝卜棵,打豆沫,也打也多。”“水萝卜棵,贴窝窝,不吃不吃吃两个。”“水萝卜棵,喝豆沫,客来了,盖住锅,客走了,三碗两碗可劲喝。”谚语是诱人的,但谚语的背后是女性的智慧。
女人把这些野菜带回家,择净,洗好,然后加上面粉拌匀,放在蒸笼里面蒸,蒸熟了以后,放点盐、酱油、味精、香油,最主要的是放点蒜泥,然后就可以享用了。吃惯了大鱼大肉,可能嘴里已索然无味,当舌尖接触到这份微苦时,就会萌发出一种想吃的欲望,这种清淡让人品尝到了家乡的味道,淡雅而不浮华,清静而不喧嚣,吃起来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每年回家吃野菜,都能吃得痛快淋漓。野菜本来就不是高贵之菜,而是隐藏在庄稼下的卑贱之物。追根溯源,野菜本是远古时代农人果腹的食物,是饥饿时的救命草,因此野菜承载了很多苦难的往事。但是到我记事的时候,家家都已有充足的粮食,野菜倒是少有人吃了,或许是人们觉得野菜没有细粮好吃的缘故吧,再没人垂青野菜!可是我无法遗忘童年时代的记忆,那时的我们,会到地里挖上满满一篮子蒿蒿棵、水萝卜棵,让母亲全做了,风卷残云地吃得多么过瘾哪!
遗憾的是,直到现在为止,我仍不知道水萝卜棵的学名是什么,就像乡村的一个人,经受岁月的洗礼后,人们只知他的小名或绰号,早已忘记族谱上的名字了。我上网查了一下,人们对此观点不一,有人说是马康草,有人说是离子草,到底是什么,我仍一头雾水。这不起眼的植物和玉米窝窝头搭配在一起,金黄、翠绿,让乡村变得鲜活起来。
这几年,我东奔西跑的,远离家乡,很是怀念家乡的野菜,怀念那份微苦。每年春天,我都要跑到地里去挖野菜。人类是善于遗忘的,他们忘记野菜也曾救活过人的命,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很多人已经看不起卑微的野菜了。在春天,我会去地里祭拜那些养活乡人的野菜,用那份微苦让自己清醒。当今人沉醉于舌尖上的甜美的时候,我在怀念舌尖上的微苦。
今年返乡,走进田间,一种陌生感油然而生。孩子们早已不识田间野菜,被母亲讥笑,母亲一遍遍教他们:“这是面条菜,这是蒿蒿棵……”母亲好为人师的态度让我感动,因为疏远,我的心里产生了淡淡的愧意,一种静默的根系,便是一次返乡的塌陷。我爱过这片广袤的田野,但是却又一次转身,走得那么决然,没有告别,没有安慰。
我喜欢站在土地上,变换视野,解放思想,一会儿看看麦田,想想海子的月光;一会儿看看野菜,想起周作人的平淡。人是可怕的,一瞬间,就会走错路,但是豫东平原没有错路,每一条路的边缘,都长满养人的野菜,每一棵野菜里,都隐藏着一个故乡。
我无法确定如今的乡村是否还是健康的,从野菜的繁茂来说,还未病入膏肓,尽管田间野菜不多,但是还能寻觅,零零星星般落在麦田里。但是我们无法抗拒一个事实——乡村人气不旺了,门前一幅幅泛白的春联,一把把生锈的锁,都暗示乡村的败落。我无法原谅一个乡土的塌陷,正如我无法原谅我的远走一样,我与乡土,便活在这种因果报应的循环里。
我有时在思考:我、野菜、故乡到底有怎样的关联?人,生于此,死于此,野菜也是,到底这个地方,是谁的故乡?